王阳明“龙场三卦”诠解
2024-05-06段剑洪
段剑洪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5)
王阳明在“龙场悟道”后,所悟道与五经,莫不吻合,因而著《五经臆说》。弟子钱德洪尝请益于阳明《五经臆说》,阳明笑曰“付秦火久矣”。阳明去世后,钱德洪于旧文中得《五经臆说》十三条,于《周易》仅存有《恒》《遁》《晋》三卦,学界称此三卦为“龙场三卦”。
王阳明在《玩易窝记》谈到:“古之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所谓“观象玩辞”是由君子的精神境界和知识底蕴对于眼前的具体境遇对象占辞变的具体应用。这里,君子先在的东西决定了“观象玩辞”的结果。故“卦辞不是独断的诠释,而是在解释者的实践活动中重新被给予意义,被给予意义的深浅多寡端赖解释者的人格和知识底蕴”[1]。在被给予意义的过程中,具体到《周易》则是“象”和“辞”成为解释活动的中心。王阳明深明易道,再加上龙场独特的“悟”,其以《恒》《遁》《晋》义理为基础,然后借卦辞、彖辞与象辞为载体讲他所见的道理,呈现出王阳明对儒家价值的坚守,对现实遭际的自省。具体来说,就是从占卜出发,容纳了义理解释,以占卜预视的吉凶为警醒,将所知的变化之道引入到自身的德性修养中来。
一、恒卦
在《周易》的解释体系中,以“立象尽意”的言说方式来把握天地之道和圣人之意。具体到《恒》卦而言,其卦象巽 (风)下震 (雷)上。以自然界中普遍存在且恒久的风雷涤荡现象,立宇宙变化常新的天地之道。由“推天道以明人事”的延伸路线,把人类社会中的纲常伦理道德与普遍存在且恒久的自然现象相比附,从而确立人事之道的恒久性,此为圣人之意。“龙场悟道”后,王阳明借《恒》卦言己意,具体详述如下。
1.贞常之道
王阳明对恒卦卦辞“恒,无咎,利贞”的解读如下:
恒,所以亨而无咎,而必利于贞者,非恒之外复有所谓贞也,久于其道而已。贞即常久之道也。天地之道,亦惟常久而不已耳,天地之道无不贞也。[2]1077
王阳明对“亨,无咎,利贞”之解重在一“贞”字。按《周易》中对“贞”字有许多释义,多取“正”“固”“常”释“贞”,结合在一起称之为贞正、贞固、贞常。[3]王阳明把“贞”解为“常久之道”,即着意于事物发展中积久而成的一面,在这里“常久”意味着“贞常”。“贞常之道”指在变化中固守不变的原则或道理。“天地之道无不贞”,即认为天地的运行规律是遵循贞固之道的,所谓“天地之道,贞观者也”。利者宜也,贞者正而固也,“利贞”就是宜于持守其正,意思是说对“常久之道”,应当持守有恒,即常久坚守符合事物本性、顺应天地之道的事。
“利有攸往”解:
利有攸往者,常之道,非滞而不通,止而不动之谓也。是乃始而终,终而复始,循环无端,周流而不已者也。使其滞而不通,止而不动,是乃泥常之名,而不知常之实者也,岂能常久而不已乎?故“利有攸往”者,示人以常道之用也。以常道而行,何所往而不利!无所往而不利,乃所以为常久不已之道也。[2]1078
“利有攸往”,是说利于所有施为,强调持常道而行则宜于有所作为。持恒就是对“常道”动静,循环往复,周流不滞的认识。在经世处事时坚持以常道之用,以常道而行,做事自然利于所有施为。《周易折中》引徐几的话说:“恒有二义,有不易之恒,有不已之恒。利贞者,不易之恒也;利有攸往,不已之恒也。合而言之,乃常道也。倚于一偏,则非道矣。”不已之恒就是“往”,不易之恒就是“贞”。故君子唯有体天道之消息,坚守恒的不易性,利用恒的不已性,来实现“贞”的恒久;同时,应神道之退藏而自返求于身,立“恒”德以应世事,长葆利有攸往。
《彖》解:
天地之道,一常久不已而已。日月之所以能昼而夜,夜而复昼,而照临不穷者,一天道之常久而不已者也。四时之所以能春而冬,冬而复春,而生运不穷者,一天道之常久不已也。圣人之所以能成而化,化而复成,而妙用不穷者,一天道之常久不已也。夫天地、日月、四时、圣人之所能常久而不已者,亦贞而已。[2]1078
天之道,常久不已,不已就是不止、不停止,即天地之道是恒久生化而永不停息的。天地之道的恒久不已性,就是“常久不已”。天地之道之所以恒久而不已,乃在于其运转不穷,其具体展现为日月四时的往复变化,实现万物的不断生成。圣人有效连接并实现天道和人道在自身的相互贯通。天道能够下贯形成人道并与人道相互贯通,关键在于圣人的“感-观”结构。王阳明说到:“天地感而万物生,实理流行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至诚发见也。皆所谓贞也。观天地交感之理,圣人感人心之道,不过于一贞,而万物生,天下和平焉,则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2]1077。王阳明把圣人“感-观”化物的模式皆归于“贞”,使“贞”具备了“诚”“感”等内涵。“诚”是圣人之“通”于天人的前提和基础。圣人以至诚“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具备了这种特殊的感知能力,能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则实现天下和平。王阳明在这里强调的是自然界、人世间的现象(天地、日月、四时、圣人)虽然变化多端,但这种变化有“一定不易之理”,即天地的实理及人“至诚”的德性是常久不变的,而人能于“变”中固“常”,可谓贞“常”。至此,王阳明以贞常之道一统天、地、人三极之道。而在正德乙亥年(1515年),其所作《白说字贞夫说》,再次发挥易学“贞”的思想:
故天得贞而说道以亨;地得贞而说道以成;人得贞而说道以生。贞乎贞乎,三极之体,是谓无已;说乎说乎,三极之用,是谓无动。[2]998
王阳明在这里以天地人得“贞”而立三极之体,以“亨”“成”“生”见三极之用,以“体”见“用”。贞常之道与天地人三极之用是一种体用的关系,天、地、人三极能够周流变化、各得其用,根本在于以贞常之道作为体,这也是《周易》所揭示的宇宙的生生之道。
2.体常尽变
《大象》解:
恒之为卦,上震为雷,下巽为风,雷动风行,簸扬奋厉,翕张而交作,若天下之至变也。而所以为雷为风者,则有一定不可易之理,是乃天下之至恒也。君子体夫雷风为恒之象,则虽酬酢万变,妙用无方,而其所立,必有卓然而不可易之体,是乃体常尽变。[2]1078
在这里,王阳明认为雷风激荡为天地之间最为激烈的变化,但雷风之变只是天地间极其自然的常变,而此常变基于一定不可易之理,即贞常之道的“变”与“不变”。结合《恒》卦之象解其意有四:“震刚居上,巽柔居下,此刚上柔下之位是刚柔秩序之常态;震为雷,巽为风,雷风互助其势,刚柔之气相通,此是刚柔气运之常势;震为动,巽为顺,巽顺而动,此是刚柔变动之常理;恒卦六爻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皆刚柔相应,此是刚柔感通之常情。四者皆是事物存在之常道,悖逆之则必不得其常。”[4]常态、常势、常理、常情就是存在于恒变之象中不可易之理。王阳明在此强调的“体夫雷风为恒之象”,即不已之恒,自然世界的运动变化永不停息。但君子要在酬酢万变之中体会不易之恒, 即变化的规律的永恒性。这说明王阳明以自身的经历同卦象之意在相互勘验中体悟到了宇宙变中有常的根本原理,并进而肯定对于宇宙贞常之道把握的重要性:
“利贞”,体常也。“利有攸往”者,尽变也。不能体常者,不可与尽变。不能尽变者,不可以体常。天地圣人所以能恒者,以其能尽变也。故恒之道,必合二者言之,倚于一偏,则非常矣。[5]
“利贞”不已之恒,故体常,“利有攸往”不易之恒,故尽变。从体用的角度说,自然万象的变化是其用,自然万象之所以能够变化无方而经久不息,是因为有“卓然而不可易之体”存在于其中。因此,才可以“体常而尽变”。圣人设立恒卦的目的是启示人们通过“不易之恒”达其道、“不已之恒”达其德,故君子体常必合二者言之。
总的来说,王阳明对恒卦的解读主要阐明了他对于天地之道和圣人之道皆为“贞”道的体现。天地有常道,圣人以感观沟通天道与人道进而展开“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来确立儒家价值本体性,这种本体性寓于“天、地、人、物”所彰显的现象世界,从而使儒家价值成为具有普遍性的“贞常之道”。对“贞常”之道的把握,即人们在实践活动和自身人格修养的过程中如何立“恒”。观之于《恒》卦,九二爻之所以能“悔亡”在于其“能久中也”,即立恒要遵循中道。
只是“中”并非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物随事随时而不断变化的,因此要想把握“中”就要用“权”。所以,孟子云:“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孟子·尽心上》)。具体到王阳明则是在弘、正之际的政治实践中犯了“执中无权”的错误,使其身陷囹圄。龙场悟道后,在持守儒家价值与现实政治实践中如何避免“执中无权”的错误,正是王阳明在对遁卦的解读中所要回答的问题。
二、遁卦
王阳明在经患难之后,仍持守儒家价值立身,但在今后如何“行道”成为其考虑的首要问题。故此时拈出《遁》卦明“士志于道”与政治实践紧张之时的进退之道,表现了王阳明对现实政治的认知与实践儒家价值策略的选择。
1.用“时”识“位”
余英时先生关于“龙场悟道”的“悟”,其起于具体的、切身的人身问题。余先生提出:“(王阳明)顿悟之后,他念兹在兹的便是一个‘遁’字,即退出权力世界”[6]。诚如余先生所言,《五经臆说》中《遁》条的确体现了王阳明对于当时政治形势的冷静考察,并最终做出了“遁”的政治抉择。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王阳明此番考量并不自“龙场时代”始,可以上溯到下狱时,王阳明狱中《读易》诗有云“遁四获我心,蛊上庸自保”。此诗句反映王阳明去危避祸的心理,其实质是以退隐逃避政治迫害,适时地回避正面的政治冲突以达到保全性命的目的,即所谓“退身以全节”。
“对古代士人来说,贬滴既意谓(味)着一种人格的蹂躏和自由的扼杀,又标志着一种最沉重的忧患和最高层次的生命体验”[7]。贬谪龙场是王阳明一生的重大转折,虽然当时龙场的自然环境十分恶劣,但万里之外的龙场,远离权力中心、是逃避政治、安顿身心的最佳场所,可以说王阳明谪居龙场的生活实际上是一段实实在在的“遁世生活”。他在龙场游山玩水、渔猎躬耕、营园艺蔬、吟诗作文,肆意享受生活的乐趣,龙场的真实处境使其潜心体验生生不息、圆明活泼的生命本质,他苦索“圣人处此,更有何道”,终在阳明洞中以静镇躁顿悟“圣人之道、吾性自足。” 此为阳明心学思想体系构建之始。在《五经臆说》中保留下来的关于《遁》卦的论述,体现了“易言天地阴阳变化的特质”和在“变动不居”中“唯变所适”的法则,故王阳明此时以“遁卦”来表现“以道进退”、“遁其身而亨其道”等行为,而《遁》卦于王阳明则为“以遁世为非义,故屡退而不去;以仁心为己任,虽道远而弥厉。功虽不终,然其信义足以携持民心”[8]的微言之义。《五经臆说》中其叙《遁》卦如下:
遯,阴渐长而阳退遯也。《彖》言得此卦者,能遯而退避则亨。当此之时,苟有所为,但利小贞而不可大贞也。夫子释之以为遯之所以为亨者,以其时阴渐长,阳渐消,故能自全其道而退遯,则身虽退而道亨,是道以遯而亨也。虽当阳消之时,然四阳尚盛,而九五居尊得位;虽当阴长之时,然二阴尚微,而六二处于下应五。盖君子犹在于位,而其朋尚盛,小人新进,势犹不敌,尚知顺应于君子,而未敢肆其恶,故几微。[2]1079
从卦象上看,二阴爻浸长而四阳爻渐衰,意为小人道长君子道消。阴渐长、阳渐消等阴阳变化都是人可能遭逢的不同时运、处境,可称之为“时”。而这些“时”展现的是“小人道长,君子道消”的局面。故君子在察“时”之变后,要主动地按照“时”来安排自己的行动。在识“时”之下,还要有“识位”之智。“识位”即卦象中阳居初、三、五位,或阴居二、四、上位。故王阳明取遁卦之六二爻与九五爻来说明小人与君子的时位与处位。当此之时,君子在行事时因据“时”与“位”的态势,察小人势力消长,明阴阳几微之兆,在小人未敢肆恶之前,做出合宜的举措,达到身遁道享的局面。《彖》曰:“遯亨,遯而亨也;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小利贞,浸而长也。遯之时义大矣哉”[9]。其中的“刚当位而应”,即《周易程氏传》曰:“(遁卦)二阴生于下,阴长将盛,阳消而退,小人渐盛,君子退而避之,故为遁也”[9]。士君子必须根据阴阳之消长作为自己进退的依据,这种“隐退逃避”,绝非苟且偷生,而是以极高的洞察力,识“时”察“位”,从时遁退,藉退避畎亩山林而远群阴之害,全凛然不可侵犯之志。故遁卦九五称为“嘉遁”,其意是让君子“取其刚健中正、见几而作、不为小人所稽与也”[10]。
2.以身全道
儒家士子以经典知识修身,以文化品位立世,坚守“君子之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而无论出处行藏,“虽出处殊途,俯仰异体,至于兴治美俗,其撰一也”,其核心则在于一“道”字,即隐遁也需持“道”。《五经臆说》又说:
君子虽已知其可遯之时,然势尚可为,则又未忍决然舍去,而必于遯,且欲与时消息,尽力匡扶,以行其道。则虽当遯之时,而亦有可亨之道也。虽有可亨之道,然终从阴长之时,小人之朋日渐以盛。苟一裁之以正,则小人将无所容,而大肆其恶,是将以救敝而反速之乱矣。故君子又当委曲周旋,修败补罅,积小防微,以阴扶正道,使不至于速乱。程子所谓“致力于未极之间,强此之衰,艰彼之进,图其暂安”者,是乃小利贞之谓矣。夫当遯之时,道在于遁,则遯其身以亨其道。道犹可亨,则亨其遯以行于时。非时中之圣与时消息者,不能与于此也。 故曰:“遯之时义大矣哉!”。[2]1079
故虽然清楚随着小人势力不断的增长,最后将不得不隐遁退避,用策略与小人委曲周旋,修败补罅,“尽力匡扶,以行其道”。当《遁》之时,义不能舍,则以身陷祸难而救时,这也是“以身全道”的一种动人表达。王阳明在《遁》卦当中出此爻义,很警策地表达了,“遁”本身是出于对“道”的关怀,对“道”的追求,故决定此进退的原则就是“道”,而非出于功利的动机。遁之大义,绝非是小人浸长时的逃跑保命,而是“进退以道”的精神。故王阳明在答《龙场生问答》中说到:
龙场生曰:“夫子之来也,谴也,非仕也。子于父母,惟命之从,臣之于君,同也。不曰事之如一,而可以拂之,无乃为不恭乎?”
阳明子曰:“吾之来也,谴也,非仕也。吾之谴也,乃仕也,非役也。役者以力,仕者以道;力可屈也,道不可屈也。吾万里而至,以承谴也。然犹有职守焉,不得其职而去,非以谴也。君犹父母,事之如一,固也。不曰就养有方乎?惟命之从,而不以道,是妾妇之顺,非所以为恭也。”[2]1004
王阳明明确表达了“道不可屈”,反对“惟命之从而不以道”的“妾妇之顺”。“道不可屈”,它强调的是士君子以“道在己身”并以“道”为贵的践道精神,事君事父母就要“与道为偶”,而不为权势利禄、惟命之从所屈所辱。反对“妾妇之顺”,是“行道”主体的独立自主意识的表现。而“道不可屈”的背后则是儒家传统的“道统”与“治统”在政治实践中的表达。儒家士大夫以“道统”为己任,只因儒者掌握“道统”的学术话语解释权。故历代儒者力图通过“道统”赋予的话语解释权把“治统”安置在“道统”之下,而在“道统”与“治统”发生对立或斗争时,引出了“从道不从君”或“道不可屈”的抉择。作为士大夫的王阳明说出“道不可屈”只是“士志于道”的表达。同时,由宋及明,经过理学家对忠君观念的强调之后,儒家士大夫在“得君行道”的模式下,在“忠君”与“行道”的张力之间,他们一方面是充满宗教情怀的沉重而严肃的淑世精神,另一方面则是以一介布衣而不为万乘所屈的盖世之气的人格尊严,这两种精神相反相成,构成一个士君子完整的精神世界。
三、晋卦
按“立象尽意”是周易的言说模式,那么君子“观象进德”则是修德模式,即君子观卦之大象(天之象、自然物之象)而反省修德。王阳明以《恒》卦确立自己的价值世界及以《遁》卦明应变世事的进退之道后,出《晋》之《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其意为以《晋》卦喻君子“退而修省其德”。
1.“象”以明德
“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日之体本无不明也,故谓之大明。有时而不明者,入于地则不明矣。心之德本无不明也,故谓之明德。有时而不明者,蔽于私也。去其私,无不明矣。日之出地,日自出也,天无与焉。君子之明明德,自明之也,人无所与焉。自昭也者,自去其私欲之蔽而已。[2]1079
王阳明的解读首先确立了明德受之于天,人人皆具,是心中所具的光亮、明白的东西。其次是君子如何能自明其光明的德性。“自昭明德”,昭有“明”意亦有“照”意,故“自昭明德”解为君子自明其光明德性。而“自明”是“明德”的实践方式,用理学话语来说,它们是明德之工夫,个人高度的道德自觉与心理自律根本目的都是在“自明己德”。这种以“自明己德”的言说呈现出挺立道德主体的特点,明德的基础建立在主体的精神内部,建立在普遍的人心之中。在完善道德主体的问题上,突出强调个体的自觉与自律。故就卦辞上而体证义理终必要求学者反求诸己,在心地之上做工夫。最后强调自去私欲之蔽,恢复自家明德。明德为物欲遮蔽,但是即便被遮蔽,内在的光明之性依然自在。因为“明德”是人得之于天的,是人先天所禀赋的道理,不会为私欲所泯灭。它只会被遮蔽,并且永远不可能完全被遮蔽。可以说,明德是通过“明”的修养工夫不断凝结而成的,其具体实践的归处仍落在去除遮蔽、明得此心、恢复本体,最终达到心之虚灵明彻状态。后来王阳明在《大学问》中谈到:“故夫为大人之学者,亦惟去其私欲之蔽,以自明其明德,复其天地万物一体之本然而已耳,非能于本体之外而有能增益之也。”[2]1067王阳明同样是从本体上来解释“明德”,但他却赋予“明德”以万物一体之仁的含义。
2.守正、宽裕雍容
初阴居下,当进之始,上与四应,有晋如之象。然四间方自求进,不暇与初为援,故又有见摧之象。当此之时,苟能以正自守,则可以获吉。盖当进身之始,德业未著,忠诚未显,上之人岂能遽相孚信。使其以上之未信,而遂汲汲于未知,则将有失身枉道之耻,怀愤用智之非,而悔咎之来必矣。故当宽裕雍容,安处以正,则德久而自孚,诚积而自感,又何咎之有乎?[2]1079
“初阴居下”到“悔咎之来必矣”是王阳明对自己现实经历的反思。依余英时先生言,“初”为王阳明自身,或将“初”视为李梦阳等“诗文气节”之徒。即王阳明责备自己与李梦阳等在“德业未著”“忠诚未显”的情况下“汲汲于求知”,结果招来“悔咎”。在龙场悟道前对王阳明的人生有重大影响的经历有上国游和下诏狱。其中上国游期间,王阳明与李梦阳等文学复古派过从甚密,以诗文气节名冠京城。“怀愤”发于气节,故“以气为使”,具体到个人则“尚名矫激”,不懂进退刚柔之道,用智于诗文,则为“以名相高”的个人名声追求。结合王阳明的经历证之,在弘治十八年《年谱》中“学者溺于词章记诵,不复知有身心之学。”[2]1352而在嘉靖三年,给故友程守夫所作碑志中写道:“当予方驰骛于举业词章,以相矜高为事……其后君既殁,予亦入仕,往往以粗浮之气得罪于人……寻谪贵阳,独居幽寂穷苦之乡,困心衡虑,乃从事于性情之学”[2]1039。凡此种种,皆可说明王阳明在此时已经在理论上和行动上都明确否定了“诗文气节”。此外另一种解释为焦堃在《阳明心学与明代内阁政治》谈到:“‘四’有可能意指李东阳。在李梦阳及王阳明等因参与弹劾刘谨运动而付出惨重代价时,李东阳却变节报身,并登上高位,正是‘方自求进,不暇与初为援’。而如果李东阳将群臣弹劾内容泄露给刘瑾一事属实,则是导致王阳明与李梦阳等人‘见催’的直接原因之一”[11]。王阳明以“晋如之象”和“见催之象”来说明其早期失身枉道之耻辱的经历,其原因为“心之德为私欲所蔽”,这种私欲既有“汲汲于求知”之一面,混杂有对个人名声及地位之追求;也有缺乏宽裕雍容的气量,无法在德业获得在上之人的信任;以及对自身处境缺乏完整认识,致使其无法从容应对时势。
《晋卦》是王阳明对自己人生经历的反思,以“见催”“悔咎”警醒自己,但所有的“见催”“悔咎”都是为了进德修业,故君子“当宽裕雍容,安处以正”,则“德久而自孚,诚积而自感”,修德砥行者对“道”的把握,体“道”于心,则自然远离“悔咎”。王阳明在《赠刘侍御二首》小序中提及“蹇以反身,困以遂志”,此乃化用《周易》中《蹇》卦《大象传》“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与《困》卦《大象传》“泽无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这寄隅了王阳明在忧患之中坚持以修德行德为本,不断提高道德境界,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坚守自己的崇高理想。
四、结语
王阳明在“龙场悟道”后,以五经证道,是经典文本(知识)与主观体验相互勘验的“证道”行为,可以说是以己意证五经。通观王阳明对“龙场三卦”的诠释,仍未离程、朱易学的说法,既结合了程颐的义理,也体现了朱熹易为占卜之书的观点。从这来说当“己意”以言说的方式书写时,王阳明用的还是程、朱的理学语言。王阳明“龙场三卦”的诠释之旨为修身明德以处危防咎,其有力地证明了《易》之忧患。修德砥行者对理与道的把握,体理于心,则自然与《易》契合,则能远离祸咎。王阳明居夷处困,在身心俱忧的处境下体《恒》《遁》《晋》三卦中包含的道德价值以激发自己的理性和生存意志,促使他的道德行为的完成和理想人格的升华。
首先,确立对儒家价值的坚持。《恒》卦在周易结构体系中寓有深意。上经首《乾》《坤》,下经首《咸》继以《恒》,是因为四卦分别象征“天地万物之本,夫妇人伦之始”,乾坤分为天地之道,咸恒则为人道之始。故以“恒”表“道”是宋明理学家借易学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方法:天地-万物-男女-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义,使儒家的伦理纲常与自然现象和规律一样具有普遍性,王阳明称以“贞常之道”。由此,儒家士大夫知“贞常之道”,则能在成己成物、经世致用中“观其所恒”可以见“天地万物之情”,观“天地万物之情”也可以见“其所恒”,从而才能恒久不息。如此才能实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的天人合一境界。
其次,倡明君子进退之道。王阳明以遁卦来应对人事,以“下狱”和“谪贬”的经历来观遁卦,其由衷地感叹道“遯之时义大矣哉”。其对遁卦的理解强调应“时”识“位”。通过对卦时和爻位的分析,应“时”行事因据阴阳消长的角度分析君子与小人之时势,进而阐发君子进退之道。君子进以道,退以道。道与时行,因时为利,故出处皆免于咎。而识“位”则在爻变往来中,站稳立场,进退有据,做到“不失其位”“得位”“当位”,才能趋吉避凶。而“位”与君子的道德实践相联系,目的也在启发君子去进德修业。一如《系辞传》所说的:“何以守位?曰仁。”而王阳明则强调自昭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