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印发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实施办法
2024-05-04
本报讯(记者 张春祥)日前,湖南省教育厅印发《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如何科学辨别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类别有了政策依据。
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主要从培训目的、内容、方式以及结果评价等4 个方面全面考量、综合评判。
符合以下特征的,鉴定为学科类培训项目。以教授学科知识与培训应试技能为导向,旨在提升学生的学科学习成绩。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等)、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教师(包括虚拟者、人工智能等)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学科类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
符合以下特征的,鉴定为非学科类培训。旨在发展中小学生核心素养,培养拓展学生兴趣爱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开展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及其他非学科类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中小學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其他学习内容。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为主要方式,以运动性、实践性、创造性等活动为主要过程,培训形式以学生实践探索研究为主、教师引导为辅。无片面强化相关学科听、说、读、写、算方面的应试培训。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表现性评价为主,注重教、学、评一致性,不涉及学业成就与学科类考试成绩。
《办法》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应的管理需要,成立鉴别专家委员会,或委托所属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分类鉴别工作。组建“鉴别专家库”,专家成员主要从相关学科与课程、教育科研、教育管理专业人员中遴选,并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专业人士。
鉴别机构根据专家鉴别小组审核评议情况作出鉴别结论,明确培训项目属“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后形成鉴别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