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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技术研究

2024-04-27王岩闫吉辉王俊赵为民楚翔

食品安全导刊·中旬刊 2024年2期
关键词:进出口

王岩 闫吉辉 王俊 赵为民 楚翔

摘 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内进出口贸易规模逐年扩大,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进出口罚没食品主要是指在进出口环节被海关等执法部门查获的违法食品,这些罚没食品通常会涉及质量、标签以及假冒伪劣等问题,一旦这些产品流入或者流出,则会对消费者的饮食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而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执法部门有权利罚没这些问题食品,并具备销毁罚没食品的权利。为此,本文将对进出口罚没食品类型展开分析,并论述进出口罚没食品的销毁技术,以期不断提升我国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关键词: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技术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advancement of globalization, the scale of domestic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has been expanding year by year, and food safety has been increasingly concerned. The import and export of confiscated food mainly refers to illegal food seized by customs and other law enforcement agencies during the import and export process. These confiscated food items usually involve problems of quality, labelling and counterfeiting, once these products flow in or out, it will have a serious impact on the food safety of consumers. In our laws and regulations, law enforcement departments have the right to confiscate these problem food, and have the right to destroy confiscated food. Therefore,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 the types of imported and exported forfeited food, and discuss the destruction technology of imported and exported forfeited food,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food safety management in China.

Keywords: import and export; confiscate food; destroy technology

进出口食品在经历了严格的检验检疫程序后,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相关部门会对这些罚没食品进行销毁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采用先进销毁技术对于确保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以及资源再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探讨进出口罚没食品的销毁技术,以期提高国内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1 进出口罚没的食品种类

我国海关总署于2021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在《办法》中对食品产品进出口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这为我国进出口食品罚没等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食品安全事关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因此食品在进出口环节必须做好审查管理,通过对于《办法》的解读能够发现,我国对罚没进出口食品的类型要求非常严格,且涉及罚没进出口食品的种类较多,按照类型可以将罚没进出口食品分为以下几类。

1.1 质量不合格的进出口食品

受到生产工艺、生产原材料、产品储存以及运输等因素的影响,食品在进出口阶段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如食品微生物污染、重金属超标以及添加剂滥用等情况,而这些质量问题显然是不被我国市场所允许的,因此需要没收带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同时后期对这些质量问题食品进行销毁。例如,辽宁大窑湾检验检疫局在对来自韩国的进口食品进行质量检测时,检疫检测人员发现“韩国电烤脆鱼饼”食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尤其是食品中所使用的焦磷酸钠、磷酸三钠两类添加剂与我国要求添加剂量明显不符,并确定该批次食品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因此执法部门对该批次商品进行没收处理,并依法将这些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进行销毁[1]。

1.2 标签不规范的食品

①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多为进口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时可能无法判断商品信息,进而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②标签不规范的食品还会影响到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并间接影响到食品经营者的合法利益。③不规范的食品可能带有质量问题,并影响到消费者的饮食健康。进出口食品标签问题的原因较多,这些商品可能符合原生产国标签要求,但进入本国市场后可能会出现与我国法律法规相悖的情况。此外,很多进口食品企业尚未掌握我国食品安全法规,所以无法按照我国要求设置出口食品的标签。但是,我国对进口商品标签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中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有权利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同时在第一百二十九条中还规定进口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海关等部门能够做出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1.3 假冒伪劣食品

无论是在进口还是出口过程中,执法部门均会遇到不同程度的假冒伪劣食品问题。假冒伪劣进出口食品的特征比较明显。①食品的包装比较粗糙,如存在包装印刷模糊、图案粗糙等情况。食品生产人员并不知道我國以及出口国食品管理要求,因此在食品标识以及文字符号等方面也会出现与我国、出口国要求不符的情况。②假冒伪劣产品价格比较低廉。假冒伪劣产品通常会以低于正品指导价的价格进入流通环节。虽然价格低并不意味着质量差,但价格太低通常意味着这些食品成本较低,通常带有质量问题[2]。③出口我国的假冒伪劣产品通常会缺乏汉语标签和说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出口我国的商品必须带有中文标签,且在标签内必须做好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国家等关键信息的标注。若进口食品缺乏这些信息,那么这些食品很有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

1.4 被检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食品

由于生产包装或其他原因,进口的生鲜食品和冷冻海产品可能会受到有害微生物或病原体污染。尤其是冷冻食品,在冷冻状态下,产品内部的有害微生物或病原体不容易被检测到,一经食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进口食品被检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有证据表明能够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且无法实施有效卫生处理的,在进出口检疫环节中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退运或销毁。

2 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原则

2.1 依法处理原则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有质量问题的进出口食品的处理方式包括退运、罚款以及没收销毁等。因此,在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过程中,执法部门首先应当依照我国法律确定问题食品的处理方式,并按照国家法律要求开展罚没食品的销毁工作。

2.2 环保原则

在传统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过程中,很多部门会通过焚烧等技术展开处理,但是在焚烧技术应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因此在绿色生态发展战略支持下,在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过程中还需要遵循绿色生态处理原则,降低食品销毁对空气、水源和土地等造成的不利影响[3]。

2.3 安全可控原则

安全可控原则同样强调罚没食品销毁的科学性。在问题食品销毁过程中需要避免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以此降低对我国环境以及销毁人员健康造成的影响。

2.4 公开透明原则

执法部门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开展进出口罚没食品的销毁工作,同时在销毁过程中应当自觉接受其他部门或者社会公众的监督,在食品销毁环节主动公开问题产品的品种、销毁数量、来源以及销毁地点等信息。

3 罚没食品销毁程序

在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前,执法部门还应当详细制定问题食品的销毁程序。①执法部门要结合罚没食品特性确定销毁方案,并按照进出口罚没食品的类型、总量以及性质等因素确定销毁技术,明确罚没食品销毁负责人、销毁时间以及销毁地点等。②在销毁前,负责人还应当做好销毁食品的验收工作,详细比对销毁产品数量以及类型,并按照销毁方案规定应用合适的销毁技术,同时执法部门还应当做好销毁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所有销毁食品都能够得到有效处理。③在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过程中还应当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很多地区在问题商品处理过程中会邀请消费者进行现场监督,因此负责人还需要确保销毁现场的安全与秩序,避免在销毁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此外,负责销毁的人员应当穿戴专业设备,具备基本技术操作要领,并按照操作规程展开罚没食品處理工作。④在销毁完成后应当做好数据记录工作。在归档记录中应当包括销毁罚没食品种类、产地、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技术以及销毁数量等,同时监销人员还需要在记录中签字,以此为后期查询审计提供便利[4]。⑤在罚没食品销毁后还需要做好销毁地点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在食品销毁后应当清理现场环境,将废弃物带走,若采用焚烧、深埋等销毁技术,在销毁完成后还需要做好销毁地污染情况评估工作,当出现污染情况后还需要采取相关措施治理。⑥在销毁工作完成后需要及时公开销毁信息。除了要做好销毁食品信息的公开以外,执法部门还应当将销毁地点的生态环境信息进行公开,以此确保我国食品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

4 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技术

4.1 高温焚烧技术

高温焚烧是进出口罚没食品处理中最为常见的销毁技术之一。传统的问题食品的高温焚烧多在室外露天环境下展开,但由于露天焚烧会产生大量烟尘、有害气体,近些年室外露天焚烧逐渐被垃圾焚烧炉所取代。通过焚烧炉销毁罚没食品,能够将食品内的有机质转化成为二氧化碳、水以及其他有机质,同时通过高温焚烧还能够起到破坏食品病原体等微生物的效果。高温焚烧技术的优势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处理技术比较环保,降低露天焚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②销毁处理效率较高,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食品的销毁工作。③高温销毁技术能够实现资源的二次利用,如回收销毁阶段的热量,并将其转化为蒸汽或者电能等。

4.2 微生物降解技术

微生物降解技术是通过微生物的代谢活性完成罚没食品的处理。罚没食品经过微生物降解后,能够将食品内的有机质转化成为无毒或者低毒的小分子物质。微生物降解技术主要包括绿色生态、处理效果显著且销毁资源可以再利用等优势。在微生物降解技术应用过程中,负责人应做到以下几点。①负责人应先对将要销毁的罚没食品进行预处理。常见的预处理方式包括浸泡以及打碎等。通过预处理,能够为微生物降解提供有利条件。②销毁人员需要选择合适的微生物菌剂,以此达到降解处理效果。③在销毁过程中还需要控制好销毁环境的温度、湿度以及pH值等,提升销毁效率[5]。

4.3 填埋处理技术

填埋处理技术就是直接将罚没食品埋入地下的处理方式。填埋处理技术与微生物降解技术的原理相同,均是通过分解达到处理的目的,但并不是所有的食品均适合应用填埋处理技术。填埋处理食品应当确保不会对土壤以及地下水造成危害。例如,被有害微生物污染或含有病原体的食品不适合进行填埋处理。此外,相关人员可以将填埋处理技术与覆盖层技术联合使用,以此避免出现发酵气体泄漏以及污染扩散等问题。

4.4 资源化利用技术

资源化利用技术是将罚没食品中的可回收资源进行提取和再利用。罚没食品中的有机物质还可以被制作成生物降解塑料、生物燃料等,进而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

5 结语

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技术的研究是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对现有技术进行总结,有助于指导实践,提高罚没食品的处理效果,确保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未来,进出口罚没食品销毁技术将继续朝着绿色、高效、智能和个性化的方向发展,并为我国食品安全事业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宁市轩,崔爱霞.南京开展罚没食品药品集中销毁行动[J].中国食品工业,2022(5):47.

[2]陈晓莹,李青山,李洪涛,等.维护食品安全建设美好乡村[N].中国消费者报,2021-11-23(3).

[3]周宇扬,徐刚.罚没食品依据和处理方法的探讨[J].职业与健康,2004(2):53-54.

[4]王幼珠,杨华.露天焚烧销毁罚没假冒伪劣食品方式的探讨[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3(1):63-64.

[5]杨信廷,李瑞,李金辉,等.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业食品溯源研究进展[J/OL].食品科学:1-17[2024-01-11].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1.2206.TS.20240119.1643.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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