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研究
2024-04-26贾菁
贾 菁
(新乡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仅是治理模式的创新,也是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其中,需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深入分析乡村治理面临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在深化村民自治、树立法治理念、弘扬德治新风、赋能乡村智治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改进治理方式,完善治理结构,凝聚民众共识,加快推进乡村治理创新不断向纵深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
“四治”各具定位,相互配合,协同构建出更加开放、透明、高效、和谐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治理手段的多样化,提高治理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自治的内生动力是“四治融合”的活力基础
“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中,村民自治代表着乡村基层的民主实践,体现着党和国家对农民主体地位的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突出强调“治理有效”,标志着村民自治将向更加成熟和高效的阶段转变。这种转变不仅仅是治理模式的变革,更是治理理念的升级。村民自治起着动员社会参与、促进社会公共资源合理分配的作用,提供基础而强大的内生动力。随着农村改革的持续深化和法律支持的不断加大,村民主体地位逐步凸显,多地通过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加快推进自治实践。这些成功实践,不仅提升了农民的治理能力和参与度,加深了他们对民主法治的认识,而且也为持续探索乡村治理创新路径提供了强大动力,贡献了重要的智慧和方案,充分展示了乡村治理的特色路径。
(二)法治的理性约束是“四治融合”的坚实保障
法治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进步的关键,为乡村治理提供规范保障。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深化,法治理性约束逐步深入到乡村治理的各个层面,是推进“四治融合”的坚实保障。构建“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既受到传统习惯的影响,也面临现代理念的冲击,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提高规范效力,确保乡村治理公正规范地实施。在这一过程中,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促进法律服务下沉,有效规范乡村治理行为,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加快形成,是其中的主要内容。同时,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不是机械的,也需要创新。新时代乡村治理典范“枫桥经验”强调法治与人情的结合,采取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体现了法律与乡村治理的有效融合。这种以人为本的法治实践,不仅能够有效解决村民间的矛盾冲突,还能促进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德治的柔性指引是“四治融合”的内在基石
德治作为“四治融合”的重要基石,体现着深远文化传统与现代科学理念的双重价值,已经成为与法治相辅相成的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现代德治不仅仅是对传统道德规范的简单延续,而且要在深挖传统文化精髓的基础上,结合现代治理需要明确提出更为全面和有力的治理模式。农村历来就是一个以礼俗为纽带的社会,村规民约和民间习俗是乡村社会治理的传统基础。这些基于共同道德认知和文化传统形成的非正式制度,有助于维护乡村社会秩序,能有效地解决和预防社会矛盾和冲突,是乡村治理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实施这些非正式制度,可以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内在影响,为乡村治理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以德为基的治理模式,既体现了治理理念的传统智慧,也展现出面向未来的治理创新,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四)智治的技术赋能是“四治融合”的有力支撑
智治在促进“四治融合”中的作用不可或缺,能为乡村治理提供科技支持和技术平台,充分发挥数字信息技术的基础支撑作用,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在数字化背景下,数字技术的应用不仅仅能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准确性,更能促进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在乡村治理中,智治的技术赋能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建立数据治理体系和优化网络治理架构,不仅能提高乡村治理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也可促进乡村治理效能的提升。智治将现代信息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能根据乡村的实际需求,定制化地提供服务,从而提升乡村治理的精准性和效率。智治的实践,能充分展现技术转化对治理能力提升的作用和影响,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有助于构建一个更加开放、高效、透明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快推动治理模式的创新和进步,实现乡村治理的现代化。
二、“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近年来国家投入力度的持续加大,“四治融合”乡村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对比乡村治理新要求来看,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短板。
(一)自治参与机制不够健全
社会发展拓展了社会治理主体的范围和边界,乡村自治目的在于完善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民主,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但在当前阶段,部分乡村治理制度仍以传统模式进行安排设计,工作机制依旧按照原有体制构建运行,没有对相关治理主体的职权配置、责任分配以及参与权力进行科学规范,乡村治理中权责边界不清晰、权责不对等的现象相对突出,治理决定权还是集中在上级有关部门手中,难以有效对接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要求。同时,部分乡村基层干部主观认识较落后、知识储备不够,乡村治理能力不足,加之一些农民群众参与不够积极,在自身话语权提升的同时,有效协商互动不够,自治活力不足,难以及时把握引导民意舆情,看不清乡村治理的盲点,往往产生偏见、隔阂甚至造成社会矛盾,给乡村治理创新带来一些问题。
(二)法治基础相对薄弱
乡村法治能保障治理模式和治理手段的有效改进,促进治理思维和治理理念的优化升级。“四治融合”首先要充分发挥法治作用,以法治思维引导乡村治理实践,把法治理念全面融入乡村治理过程。但长期以来,乡村法治基础整体相对较为薄弱,法治理念较为滞后,乡村法治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一方面是治理逻辑简单化,习惯于行政干预治理,常以约定俗成的方法或是传统道德标准作为行为准则,缺少现代规范意识,致使乡村治理行为不够严谨,现代法制没有起到相应的支撑作用。另一方面就是乡村法治资源的不足,突出表现为乡村法治服务缺乏。由于缺乏相应人才,难以提供有效的法律指导服务,加上部分农民法律知识欠缺、法治意识不强,乡村法治尚未形成规范化、创新的模式。
(三)德治引导亟须加强
德治作用重在借助主流价值的有效引导,凝聚思想,集聚合力,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当前社会发展日趋网络化、虚拟化,乡村亦不例外,各种新兴媒体成为农民日常生产消费和日常交往的重要手段,信息来源增多,交流速度加快,主体范围扩大,为不同人群自我表达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可能。但相对应的,社会价值观愈来愈呈现多元化,各类信息良莠不齐,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物质主义盛行,加上圈层化传播趋势明显,不同圈层价值主张互不相同甚至相互冲突,影响了理性共识形成,给乡村治理带来新的挑战。面对信息茧房和信息过载等问题,头部媒体面向乡村下沉不足,主流价值引导乏力,亟须加快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传播,强化主流价值声音观点,形成良好的乡村治理德治氛围。
(四)智治能力有待提升
乡村智治旨在通过数字技术赋能,加快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促进乡村治理效率大幅提升,有效破解城乡公共服务不均衡的问题。实现乡村智治,关键要解决好智治能力提升问题,即现代数字技术的下沉和基层党员干部自身素养的增强。但当前这两方面都还有待改进提升。一方面,乡村地区由于新基建成本高,当前尚未实现有效覆盖,导致技术下沉不足,多数乡村地区的公共服务需求并未得到有效满足,群众的治理认同不足。另一方面,现阶段乡村基层党员干部数字素养整体偏低,对乡村智治缺乏深刻认识,难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上普通农民群众对现代数字技术的理解和应用不足,无法有效配合乡村智治工作,难以充分发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作用,使得乡村智治仍处在初级阶段。
三、“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策略
加快构建“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需要从完善顶层设计、夯实治理基础、营造良好氛围、汇聚治理合力等多方面入手,协同推进,积极探索可行途径。
(一)加快制度建设,完善治理顶层设计
加快制度建设,完善“四治融合”顶层设计,更有效地满足“四治融合”乡村治理需求。加快“四治融合”规划设计,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出台实施办法及工作方案,明晰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加快工作推进部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明确乡村主体的治理权限和责任范围,消除制度壁垒,填补制度空白,在强化政府作用基础上赋予相关主体更多、更灵活的自治权限。坚持“四治融合”乡村治理整合协调,加大制度协调引导力度,强化多方协调推进机制,努力实现相关制度的系统协同。构建治理成效评估机制,确立评估标准,对“四治融合”乡村治理成效进行评估,注重用法治力量、法治手段保障治理效用。
(二)提升能力素养,夯实治理基础支撑
加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现代治理能力水平,夯实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础支撑。加快数字乡村建设,结合发展实际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着力打造乡村治理数字服务平台,提高乡村治理效率,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水平,促进更多公共服务资源延伸到乡村,大力提升乡村治理实效性,以治理效力的提升促进治理认同的增强,进一步凝聚构建“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共识。同时,加强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建设,补齐基层治理素养短板,增强乡村基层主体运用现代数字技术能力以及运用现代媒介表达、交流能力,充分发挥乡村治理引导力,加大培训力度,重点提升新农人和致富带头人的能力素养,加快提升农民群众乡村治理参与能力。
(三)强化价值引导,营造良好治理氛围
注重主流价值引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乡村治理氛围。打造具有强大公信力和传播力的新型主流媒体,促进头部主流媒体面向乡村主动下沉,发挥主流媒体传播优势,结合乡村受众特点需求,积极创新内容,加大传播力度,持续强化价值引导,深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传播,将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面向农村大众有效传播开来。主动贴近乡村需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现代道德规范,促进群众道德素质提升,增强相互理解尊重,构建和谐文明的乡村文化环境,加强思想引领、凝聚共识,加快构建“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四)坚持党建引领,汇聚强大治理合力
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提供坚强有力的乡村治理组织保障,确保“四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的科学性、先进性和规范性。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系统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常态化沟通和交流机制,明确责任清单,形成部门合力。积极畅通治理参与渠道,加强沟通交流,特别是和农民主体的沟通交流,让农民群众明白自己在治理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激发他们的干劲热情,优化乡村治理主体结构。强化互联网思维和网络治理意识,重视网络作用,注重网络舆论热点分析,着力推进治理关口前移,进一步增强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精确性,积极实现乡村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