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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4-04-18杨俊杰

南方农业·下旬 2024年1期
关键词:无害化处理

杨俊杰

摘 要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畜禽养殖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病死畜禽的数量也逐年增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成为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手段。为促进云南省个旧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当地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对个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加以分析,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意识培养、完善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配置、强化责任落实与扶持、推进无害化处理规范化建设及加大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等对策。

关键词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云南省个旧市

中图分类号:S851.33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4.02.043

个旧市位于云南省红河州,辖5个街道、4个镇、2个乡,当地畜禽养殖数量庞大,每年的病死畜禽数量也处于较高水平。为保障动物卫生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个旧市应积极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保障当地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然而从当前的工作情况来看,个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仍面临一定现实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管理与管控,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成效。

1 现状

截至2023年6月,个旧市鸡街镇和大屯街道分别设有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点1个,但受成本投入及其他因素影响,目前鸡街镇收集暂存点已暂停使用。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配套情况来看,个旧市针对大、中型养殖场建设了5个18~50 m3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冷库,针对小型养殖场(户)配备3个大型冷柜,同时包括2个在建及3个待建养殖场冷库,投资总计约70万元。目前,个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覆盖6个乡镇(街道),13个大、中、小型养殖场(户)及90%的坝区养殖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已初见成效。从个旧市畜禽养殖情况来看,2023年生猪存栏142 549头,牛存栏21 367头,羊存栏28 552只,家禽存栏123.21万羽。但是,现投入使用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和设施无法满足当地病死家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需求,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且病死畜禽收集、暂存、转运、处理等环节仍存在不完善之处。

2 存在的问题

2.1 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

养殖户积极参与是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关键。然而受知识水平较低、利益驱使等因素限制,个旧市部分养殖户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发生畜禽病死情况后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意愿不强,普遍存在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现象。根据规定,个旧市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需要对城市公共场所、乡村及水库发现病死畜禽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记录。云南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于2021年覆盖个旧市,2021—2023年上传病死畜禽处理信息30 835条,保和乡、贾沙乡、蔓耗镇无数据上传。

2.2 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

个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水平不高,病死畜禽收集存储点规划、建设滞后,部分地区甚至不具备专门的无害化处理设施,阻碍了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推进。受维护成本、工人工资等因素的影响,个旧市只有1个无害化处理收集暂存点仍正常使用,当前针对各街道大、中、小型养殖场及养殖户建设的病死畜禽收集暂存冷库尚不能满足当地集中无害化处理需求。

2.3 补助资金拨付不到位

受各方面因素影响,个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扶持乏力,相关工作开展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具体表现在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拨付不到位。2021年1月至2023年9月,红河州北斗星环保有限公司收集处理个旧市病死畜禽30 836头,按80元·头-1的标准计算,政府补助费用应为246.684万元,但目前仅拨付54.776万元,占应付款的22.20%,限制了个旧市病死畜禽收集与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各级政府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面的预算资金有限,缺少优惠政策支持,存在项目实施难度大、财政补助拨付周期长等问题,当地处理中心运转投入费用较高,且投资回报周期长、速度慢,给相关工作的长效发展造成阻碍。

2.4 无害化处理方式不当

个旧市养殖散户在处理病死畜禽时,由于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技术手段不达标等,出现选址不當、掩埋深度不够、消毒不到位、焚烧不彻底等问题,难以真正达到集中无害化处理标准。例如,2019年个旧市因非洲猪瘟导致生猪大规模死亡,部分养殖户在进行病死猪处理时,直接将其掩埋在猪场附近,对后续养殖工作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而且大多掩埋深度不足,无法达到无害化处理要求。

2.5 无害化监管力量欠缺

个旧市养殖户整体分布相对分散,特别是南部乡镇农村地区,养殖户数量多、分布分散、养殖规模小且标准化程度低的特点更明显,导致病死畜禽处理难度更大。个旧市当前相关监管部门执法力量薄弱,具体表现在2个方面。1)监管主体欠缺。目前,个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主体以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级兽医站工作人员为主,由于人员、资金方面的不足,难以保证监管工作的及时、全面开展。2)机制保障不力。病死畜禽信息上报及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难以针对各养殖户进行直接监管,以及及时获取病死畜禽信息。例如,目前贾沙乡生猪存栏1.67万头、牛存栏0.15万头、羊存栏0.20万只、家禽存栏4.95万羽,存栏量较大,日常的乡镇中心工作量较大,但贾沙乡仅配备了1名兽医,难以有效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数据获取及相关补助落实工作。

3 对策

面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期间存在的现实问题,个旧市应逐渐建立完善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长效机制,为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在未来发展过程中,个旧市应严格遵循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统筹规划,兼顾政府监管与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与保险支持,并实现集中处理与自行处理的有机结合[1]。预计至2025年,个旧市将基本建立科学、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覆盖畜禽养殖、屠宰、销售、运输等各环节,最大限度确保病死畜禽处理的及时性、环保性与合理性,进而有效控制病死畜禽处理不当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及疾病传播等事件。

3.1 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意识培养

针对农民意识不强、参与积极性差等问题,个旧市应积极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手段,结合生产实际与未来发展,加强对养殖户及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在此过程中,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形式,让养殖户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法、相关政策法规及疫病防控技术的了解,获取当地收集中心、转运点、处理中心的联系方式,不断强化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与法治意识,引导其自觉主动参与病死畜禽规范化处理[2]。

同时,个旧市应加强基层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其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有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为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质量提供保障。例如,个旧市可根据红河州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有关通知,积极组织9个乡镇(街道)兽医站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培训,通过课件学习、发放资料、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的学习,提高其系统操作运用水平。通过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可进一步对养殖户病死畜禽处理及申报流程进行指导,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行为,逐渐达到规范流程、及时监管、精准补贴的目标。

3.2 完善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配置

为满足个旧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需求,当地应加大力度进行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1)结合当地养殖场(户)分布情况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如养殖场配备冷库、屠宰场配备冷库、养殖大户配备冷柜及专门的病死畜禽专业运输车等。同时,针对各乡镇管辖范围设置病死畜禽收集点与病死畜禽转运中心。

2)优化病死畜禽集无害化处理场所建设。①根据城镇规划及防疫要求,集中处理中心应远离城镇和居民区。②选择合理的无害化处理方式。综合对比掩埋、焚烧、发酵等方法,发酵法在操作简便性、空间利用及清洁环保等方面更具优势,因此可作为大规模集中无害化处理方式。③完善病死畜禽集收运体系。根据各乡镇养殖量及无害化处理中心距离确定收集点及运输路线方案,养殖户将病死畜禽运送到收集点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拍照登记,再由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运转[3]。

3)建立健全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完善无害化集中处理场所,包括改造原有房屋设施,配备水电管网及排污设施,配置完善的病死畜禽無害化处理设备等;政府部门应加大病死畜禽收运网络建设补助力度,针对个旧市各收集点配置冷库设施与办公场所;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服务外包,包括病死畜禽运输、无害化处理等流程,对企业资质及服务质量进行审查,完善当地无害化处理体系。

3.3 强化责任落实与扶持

为保障当地动物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个旧市积极响应国家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要求,推动工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在此过程中,应建立区域部门联防联动机制,为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保障条件;根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有关规定,对养殖及经营人员病死畜禽无害化第一责任人的身份加以明确;对养殖场(户)、屠宰场、无害化收集中心及转运点等单位的责任进行细化,通过完整明确的责任落实为相关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

与此同时,个旧市政府部门应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具体可从4个方面入手。1)落实优惠政策。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逐步降低项目审批难度,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在土地规划、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支持。2)扩大财政补助覆盖面。针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病死畜禽在财政补助政策上进行细化,并确立对应的补助标准。3)简化补助申报、拨付流程。例如,将财政补助形式由年度拨付转变为月度拨付或季度拨付。4)推行保险联动支持机制。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纳入保险公司理赔范畴,提升养殖场(户)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4 推进无害化处理规范化建设

推进无害化处理规范化建设的关键在于提高无害化处理技术含量,逐渐代替掩埋、焚烧等传统工艺,加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自动化、机械化、智能化发展。结合个旧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进情况,可在当地建设专门的病死动物掩埋场,通过铁丝网圈出掩埋区域,规避养殖户就近、随意掩埋病死畜禽的情况。同时,政府部门可以投资构建容积约为49 m3、使用年限为3~5年的发酵化尸池,其具有投资少、易操作、生态环保等优势,可有效满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求。此外,可以引进生物发酵技术,通过无害化处理提炼生物油和有机肥核心料,避免病死动物对土地环境造成污染,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附加值。

3.5 加大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

个旧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提升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的重视程度,由政府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兽医站相关人员组成专门的监管队伍,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处置工作,将无害化处理监管落到实处[4]。1)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流程,推动申报、勘验、核查、处理环节的落实。2)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明确落实养殖、流通、屠宰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键环节的风险评估与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卫生检查站职能,检查运输车辆;严厉打击随意丢弃、加工、销售病死畜禽的行为,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政府部门还应委派负责人员定期对病死畜禽掩埋点进行巡视检查,针对违规行为与现象进行查处。3)个旧市应针对当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构建长效机制,把控监管工作漏洞与薄弱环节,不断对病死畜禽收集运输体系及相应的补贴政策加以完善,全面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效率和监管成效[5]。

4 结语

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与经济发展、公众健康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既可以控制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又可以为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提供保障。个旧市积极应对当前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无害化处理技术优化升级,做好养殖户的宣传指导工作并组织专门的监管队伍,保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 宝志娜.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运作机制[J].中国畜牧业,2023(15):81-82.

[2] 李敏.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中无害化处理重要性分析及发展建议[J].吉林畜牧兽医,2023,44(6):161-162.

[3] 吴惠娟,杨维庆,马飞.泗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模式与成效[J].基层农技推广,2023,11(9):

120-122.

[4] 张凤艳.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风险对策[J].吉林畜牧兽医,2023,44(6):153-154.

[5] 林娟.大田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现状?问题及建议[J].福建畜牧兽医,2023,45(4):78-79.

(责任编辑:张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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