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成都别裁:懒即真、撒娇派及乌皮几
2024-04-18向以鲜懒即真
向以鲜 懒即真
杜甫一住进成都草堂后,很快就进入一种被诗人称为“疏懒”的生活状态。在别的地方从未找到过,只有到了成都后,诗人“疏懒”的神经才被唤醒。这种现象一定和成都平原及周围山川的道家气息紧密相关。
杜甫所喜欢的种药与卖药的生活自由而逍遥,部分地滋长了杜甫的“疏懒”。晚年到了湖湘一带,仍然没有放弃这种既可解决一定的温饱又可治疗疾病,还蕴含着几分隐逸气质的行为。汉朝那位身世显贵的韩康就爱到山中采药弄到长安来卖,一卖就卖了三十年,而且从不讲二价。我们当然记得贾岛那首《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卖药的营生,除了比较有仙道之气以外,获利也较为丰厚。民间一直有“当强盗的不如卖药的”一类说法,说明卖药利润很高。唐代药业十分发达,名医辈出。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保留了一部分唐代药业文献,如阿斯塔那五号墓出土之《唐蒋玄其等领钱练抄》,蒋玄其一次就从官方领取药值大练二百三十五匹二文四尺。唐代的丝绸绢帛具有货币价值,可以和铜钱一起使用。日本学者池田温利用龙谷大学所藏敦煌吐鲁番文书,尤其是《唐天宝二年交河郡市估案》,撰写出《中国古代物价初探》一文。里面有关于唐代药价的详细说明,每种药材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彼此之间的价差并不大,从而制止药商以次充好牟取暴利的行为。总的来说,药价比一般生活用品要贵得多,所以,杜甫走到哪儿都不想放弃他的药生意。即使在秦州的几个月,他也有“采药吾将老”的想法。开元天宝最富庶的时候,米价十分便宜,一服配伍好的生药价格,可以买到好几斗大米。所以,別小看了杜甫的卖药行为,确实是可以养家糊口的;加上又是自己种植的,利润就更可观。
杜甫在作于上元二年(761年)仲春的《漫成二首》,其二中写道:“江皋已仲春,花下复清晨。仰面贪看鸟,回头错应人。读书难字过,对酒满壶频。近识峨眉老,知予懒是真。”疏懒,实际上是一种近乎隐居的状态,一种有所选择的放弃和沉迷。在这种接近于陶渊明的状态中,杜甫很容易和峨眉老(东山隐者)这样的人达成共识。唐代的峨眉山佛道共存,这个峨眉老就是一位来自峨眉的道士。
懒是一种表象,真(天真与真实)才是本相所在。
懒是表达的方式,真才是筌蹄之下的鱼兔。
正如杜甫在后来所作之《暇日小园散病将种秋菜督勤耕牛兼书触目》中所说:“不爱入州府,畏人嫌我真。”如果直接袒露出真相,不仅不能保护好自己,还可能遭致别人的非议。那样一来,“真”就会受到损伤,只有让“真”穿上“疏懒”的外衣才能更好地得以葆真,懒即真。杜甫的“懒”与“真”和杜甫经常在诗中提到的“愚”与“拙”同一机杼,都是在真诚、真实的人生态度中再现出来的一种本来之美。
杜甫的“疏懒”并不同于懒惰,杜甫要于“懒”中存真与求真。这个“真”更接近于道家所讲究的自然的天性或生命的天真,亦即宋人冯椅所说的那种孩子般的“天真未散之象”。老子说:“众人熙熙,如登春台,如享太牢。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傫傫兮若无所归。”的确,成都的杜甫,放松下来的闲适的杜甫,与长安时代汲汲于仕途的儒家生涯相比,更像一个半隐逸的道家诗人。连他本人也没有想到,早年追随李白大哥而向道的青年梦想,竟然在成都得到部分实现。杜甫为何要游历道教圣地青城山,还登上了被后世认为是财神赵公明得道的丈人山(赵公山)?一个意外的收获,我也为自己最终在赵公山麓筑居而找到了充足的理由。当杜甫沿着丈人山的丹梯登上山峰时,仍然忘不了采掘可以吃出“冰雪容”的道教仙人食物“黄精”。直到今天,赵公山的沿途,仍有不少山民贩卖黄精。
疏懒之中,诗人似乎完全沉浸于自然的美梦中,完全遗忘尘世的烦恼。
仰面贪心又贪婪地观看飞鸟的颜色与姿态,看得如此投入和忘我,以至于神情恍惚、张冠李戴地回应着别人的招呼。杜甫可能是诗人中较早的观鸟一族,这个爱好也是在成都才培养起来的。有趣的是,后来杜甫放船离开成都时,坐在船中还是改不了观鸟的习惯。但是鸟儿们有时并不喜欢人类过多观看(观看就是打扰):“村荒无径入,独鸟怪人看。”(《放船》)你不让我看,我偏要看!杜甫在《遣意二首》其一中写道:“啭枝黄鸟近,泛渚白鸥轻。一径野花落,孤村春水生。衰年催酿黍,细雨更移橙。渐喜交游绝,幽居不用名。”懒真的诗人,有时连一些基本的应酬也不想参加,甚至希望不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
诗人杜甫到底有多疏懒呢?最夸张的时候,杜甫可以一个月不梳头,似乎在刻意模仿像韩康那样的隐士形迹。这种疏懒也必定和舒适的成都的文化与生活气氛紧密相关,就像他在《田舍》一诗中所写的那样:“田舍清江曲,柴门古道旁。草深迷市井,地僻懒衣裳。榉柳枝枝弱,枇杷树树香。鸬鹚西日照,晒翅满鱼梁。”成都的夏日风光芳草乱长,榉柳的枝叶柔软,枇杷树上挂着累累果实。杜甫疏懒得真是可以,反正这儿人少,衣裳也懒得穿了。并且,杜甫还给自己找了一个天真得可爱的借口:那些鱼梁上的鸬鹚不是也很慵懒吗?你看,它们舒展开宽大的翅膀(仿佛脱掉了衣裳),让落日的光芒把每一根羽毛晒得又暖又亮。这理由这参照物,只有我们的诗人杜甫才想得出来。不仅仅是想得出来,杜甫还真像鸬鹚那样做了。《江亭》:“坦腹江亭暖,长吟野望时。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寂寂春将晚,欣欣物自私。故林归未得,排闷强裁诗。”诗人待在江亭之中,打开衣裳(也可能脱掉衣裳),让温暖的阳光照耀他祼露的肚子,轻歌小唱,什么也不用管不用想,让心和意随着流水与流云而飘荡。
懒与真的生活态度,也带来了杜甫诗学观念的转变。在《江上值水如海势聊短述》中,诗人提出了看似矛盾、实则互为表里的写作状态:“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老去诗篇浑漫与(一作兴),春来花鸟莫深愁。”杜甫一方面袖手于锦江旁边,想写出惊世骇俗的佳句,而且这已经成了诗人的一种癖好,无佳句不作诗;另一方面,诗人又强调写作的随意性、随机性甚至偶然性,不刻意去追求什么深意或言外之意。“浑漫与”正是“懒”的表征,“耽佳句”正是“真”的落地表达。清人仇兆鳌在《杜诗详注》中指出:杜公尝言“老去诗篇浑漫与”,又言“晚节渐于诗律细”,律细言用心精密,漫与言出手纯熟。熟从精处得来,两意未尝不合。“耽佳句”和“诗律细”亦即求诗“真”之具体行为,“诗律细”仅是“佳句”的一个重要特质。
有时候,杜甫的这种懒中带真的道家行为,还会投映于家人身上,比如《江村》一诗就呈现了这样的夏日场景:“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自去自来堂上燕,相亲相近水中鸥。老妻画纸为棋局,稚子敲针作钓钩。多病所须唯药物,微躯此外更何求。”
注意杜甫用词的准确性,这个“抱”字不是随意写下的。我们知道草堂坐西朝东,处于浣花溪西岸的一个回水湾旁边,给人一种环抱的感觉。漫长的夏天无所事事,正是疏懒的季节,一切都显得那么幽深自在,梁上的燕子、水中的沙鸥们自由、亲爱、无拘无束!岁月和沧桑虽然刻满妻子的面容,仍有一颗青春的心!杨氏因地制宜,没有棋盘就画纸为局(没有纸还可画地为局),在想象的对弈中,体味来之不易的幸福。可爱的孩子们,也加入了这种顺应造化的活动中,随物赋形,把缝纫衣被的铁针敲成弯曲的鱼钩(没有针还有身边别的任何一件可以弯曲之物为钩),他们要从成都的江水中,钓出银色的欢乐。这种时候,就连疾病也成了一种进入道境的辅助,让人想起病中的维摩诘居士。
凑巧的是,杜甫的邻居也是这样一些近乎疏懒的人。
草堂是坐西朝东,西边是大片桤木树林,东边、北面和南面都面临江水。草堂的厨房就设置在东边,宜于直接排出生活污水。因此,杜甫的邻居在两个方向出现,一个是北邻(左邻),一个是南邻(右邻),真正是左邻右舍的格局。草堂的南北方向距江水较东边略远,所以,杜甫在《绝句六首》其一中说:“日出篱东水,云生舍北泥。”《北邻》:“明府岂辞满,藏身方告劳。青钱买野竹,白帻岸江皋。爱酒晋山简,能诗何水曹。时来访老疾,步屧到蓬蒿。”看来,杜甫这位气度不凡、爱戴白头巾的北邻还是一位既善写诗又会饮酒的隐士,而且还是和杜甫一样是个辞过官(县令)的。他和杜甫之间会不会因为竹子方面的交易而成了好友呢?如果真的是“野竹”,不需要用“青钱”去买,直接砍来用了便是。总之,两人趣味相投,很快就成了好邻居。
草堂的南邻(右邻)又是什么样的人物呢?从《过南邻朱山人水亭》一诗中,我们得知杜甫的南邻也大有来头,一位朱姓的隐士(山人),一看就是具有道气的高人。朱山人离杜甫的草堂似乎更近一些,之间也就隔了几丛竹子的距离。朱山人的竹林很茂盛(北邻的野竹也可能是向南邻购买的),行走其间,外人根本无法看见。朱山人的住地中修建着好看的水亭,幽花满树、细水通池,园子里面种有芋栗之类的食用植物。杜甫偶尔也会和朱山人一起喝两杯。这一南一北的两位邻居很有意思,两位都是隐逸之人,但是两人的风格大不相同。北邻身材挺拔,衣着讲究干净洁白。南邻似乎没有从仕经历,爱戴条乌黑的角巾。《南鄰》:“锦里先生乌角巾,园收芋栗未全贫。惯看宾客儿童喜,得食阶除鸟雀驯。秋水才深四五尺,野航恰受两三人。白沙翠竹江村暮,相对柴门月色新。”杜甫的南邻除了朱山人之外,还有一位名叫斛斯融的人。这个人不是一个隐士,而是一位疏懒的“老儒”。斛斯融死后才被追授为校书,生前靠卖文(写碑)为生,经常有人拖欠稿费,住的地方(荆扉土锉)比杜甫及另外两位邻居差很多。即使要回来一些钱,还不够他一个人痛饮呢,还要在屋子里翻箱倒柜找酒喝。杜甫为他写过好几首诗作——《闻斛斯六官未归》及《过故斛斯校书庄二首》。《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其一也是写的这位仁兄:“江上被花恼不彻,无处告诉只颠狂。走觅南邻爱酒伴,经旬出饮独空床。”杜甫自注说:斛斯融,吾酒徒。杜甫常去找斛斯先生喝酒,可这位老先生更厉害,出门找别人喝酒去了,一喝就是十天半月不回来。
就在写斛斯融这组七绝中,还有一首经常被人提及的诗,《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其六:“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苏轼一方面好像不太喜欢这首诗,另一方面又忍不住要“喜书之”。他在《东坡题跋》中批评说:“此诗虽不甚佳,可以见子美清狂野逸之态,故仆喜书之。”接着,还感叹地说道:“昔齐鲁有大臣,史失其名,黄四娘独何人哉,而托此诗以不朽,可以使览者一笑。”诗歌确实让很多名不见经传的人长存于世,比历史本身活得更久。苏轼所说的“清狂野逸”,用语也太重了一点儿,实际上是懒与真的另一种表现方式。懒即真,在懒与真之中,偶尔去到一个美丽的邻居家欣赏一下春天的花朵、蝴蝶或黄莺,有什么不好呢!总不能老是和几个老气横秋的老头子混在一起吧?懒与真、真与美从来都是相伴相生的。
这就是成都,疏懒、自在、本真,从不缺少鲜艳的生命本色。
撒娇派
懒与真的极致就是无所忌惮地撒娇(亦即杜甫的“狂”)。撒娇是一件包裹各种情绪(孤独、愤怒和无可奈何)的衣裳,也是一种缓和坚硬碰撞的润滑剂,让呆板而苦楚的生活变得更富有生命力,更有回环的空间。说得再直接一点儿,撒娇就是一种对抗严酷时代的生存智慧。
杜甫的撒娇有多种表达方式,比如“小摘”式的撒娇。
成都的杜甫虽然时有拮据,总的来说,还是生活得比较闲适的。成都的土地和人民对杜甫很厚道,随便种点儿什么(植物或友谊)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杜甫的草堂地处城外,人烟稀少,总还是有八九家江村。成都人天生好客,杜甫很快就融入成都的温情脉脉之中。有时,他会让邻居们来园子采一些需要的药物,这是杜甫的善意。杜甫已经习惯了成都这种疏懒的生活,经常去邻居家串门,一种典型的成都坝子的生活方式,地势平坦,邻里相望,方便相互往来。杜甫的身体时好时坏,成都的春天花粉比较多,搬进新居不久,杜甫的过敏性哮喘老毛病又犯了。
《宾至》:“患气经时久,临江卜宅新。喧卑方避俗,疏快颇宜人。有客过茅宇,呼儿正葛巾。自锄稀菜甲,小摘为情亲。”草堂才修建不久,里面已经种上了蔬菜。有客人来访,杜甫才让儿子赶紧把头巾帮着戴端正,强打起精神亲自到菜地里采摘几把刚刚长出不久的嫩菜来招待客人:“自锄稀菜甲,小摘为情亲。”为什么只是“小摘”,难道舍不得多摘?《说文》解释说,草木初生曰甲。杜甫所说的“小摘”其实有两层含义:一是蔬菜种下不久还没有长大,还处于萌芽状态;二是出于爱惜,小心翼翼地采摘,害怕弄伤了根茎。当然也还有一层意思,就是采摘得不多,盈盈一掬吧。最早使用“小摘”一词的,可能是东晋刘宋时期的诗人谢灵运,他在《永嘉记》中说:“百卉正发时,聊以小摘供日。”杜甫之后的李商隐也使用过:“浮杯小摘开云母,带露全移缀水精。”(《和马郎中移白菊见示》)
诗人是多么喜欢那片刚刚长出点儿模样的菜地,甚至不忍心动手去采摘,再细小的采摘都是对蔬菜的一种损伤,但他还是动手采摘了一些回来。宋人苏轼也很喜欢“小摘”,在《雨后行菜圃》中就说:“小摘饭山僧,清安寄真赏。”苏轼认为不仅采菜要“小摘”,烹调也要以“小灶”来完成:“谁能视火候,小灶当自养。”陈师道在《隱者郊居》中几乎照搬了杜甫的诗句:“小摘自锄稀菜甲,旁观虚作不堪忧。”韩驹在《顺老寄菜花乾戏作长句》中也袭用杜甫诗意:“道人禅馀自锄菜,小摘黄花日中晒。”
为情亲而小摘,恰恰是撒娇派诗人杜甫的温暖所在。
当然,撒泼甚至撒野也是一种撒娇。
杜甫搬进草堂不久,裴冕就离开了成都,代替裴冕为成都尹的是李若幽(李国贞)。李若幽和杜甫是陌生人,显然不太可能有什么关照(由此亦可证明裴冕在成都时,至少看在高适的分上对杜甫多少是有所照顾的)。高适还在彭州任上,远在东川的严武可能偶尔会给杜甫提供一些帮助,毕竟太远了些。那位给杜甫修建草堂送来第一笔钱的司马王表弟,在杜甫别的诗作中再也看不见他的一点儿消息,很可能是调任离开了成都。这样一来,杜甫在成都完全没有了依靠,心中开始充满焦虑感。
《狂夫》:“万里桥西一草堂,百花潭水即沧浪。风含翠筱娟娟净,雨裛红蕖冉冉香。厚禄故人书断绝,恒饥稚子色凄凉。欲填沟壑唯疏放,自笑狂夫老更狂。”“厚禄故人”一定指的是高适,高适忙于公干,又觉得杜甫已经搬进了新居,过问得就少了些。上元元年(760年)秋天,一个姓崔的侍御要到彭州去办事,杜甫便致诗与高适,在《因崔五侍御寄高彭州一绝》中,杜甫也不讲那么多客气,直接发话:“百年已过半,秋至转饥寒。为问彭州牧,何时救急难?”诗人太可爱了:我这个半百的老头儿(其实还差一年才半百),到了丰收的秋天反而益加饥寒交迫(成都的秋天根本不会太冷),你这么大的一名官员,彭州的军政一把手,到底还管不管我的死活!语气中略略带着一丝狡黠和威胁呢。高适读了杜甫的诗后一定会哭笑不得:怎么摊上你这么一个朋友,有什么办法呢,还得认,朋友就是拿来撒娇和出气的!
不知道高适是如何回复唐代的撒娇派诗人“狂夫”杜甫的,就在这年秋天,高适已由彭州刺史转为蜀州(崇州)刺史。从杜甫的《奉简高三十五君》诗中可知,杜甫于晚秋时节去了趟蜀州:“当代论才子,如公复几人。骅骝开道路,鹰隼出风尘。行色秋将晚,交情老更亲。天涯喜相见,披豁对吾真。”这才是真正的诗歌兄弟,政治见解可能有分歧,暮年兄弟的友谊就像秋色一样越晚越深。在蜀州时,杜甫还与时任幕僚的诗人裴迪一起游览过蜀州城东南方向七十里处的新津县城,并写有《和裴迪登新津寺寄王侍郎》一诗,王侍郎就是王维的弟弟王缙。杜甫与王维之间的关联甚为微妙,一起困守过长安,一起同过朝,却并没有成为真正交心的朋友。杜甫心中的王维就是一个宜于远观的“高人”。杜甫对新津印象不错,第二年春天还进行了重游。他很喜欢新津城东的修觉寺,游了一次不够,还要再游,先后写有《游修觉寺》及《后游》二诗。看在高适的面子上,杜甫到了新津后县令在北桥楼宴请杜甫,席上分题赋诗,杜甫得“郊”字作《题新津北桥楼》。
黄昏中,杜甫登上新津境内神秀禅师建造的四(一作西)安寺钟楼,远远看见西岭雪山在落日返照中散发着光辉,一个沉默的和尚独自敲打着铜钟,他没有必要说什么话,钟声就是要说的一切。杜甫想念朋友裴迪了,总是各忙各的,不能从容相聚令人神伤。杜甫在《暮登四安寺钟楼寄裴十迪》结尾时说:“知君苦思缘诗瘦,大向交游万事慵。”我疑心被认为是李白讥讽杜甫写诗而致身体太瘦的那首诗,就来源于这儿。虽然郭沫若力证其诗是李白所写,我则认为李白所写的可能性极小(语气、风格及时空都与李白对不上号)。不过,诗中那位在正午的阳光下戴着斗笠吟诗的瘦诗人,那份固执的撒娇派神情,和杜甫的某一面还真有点儿相像。
杜甫撒娇撒得最厉害的一次与一段传说有关,发生于严武再次镇蜀、杜甫被举荐进入成都幕府的那段时间,亦即广德二年(764年)夏秋之际。这时,杜甫入蜀已进入第五个年头。传说见载于数种史籍中,相互矛盾的地方较多,因此,通常被研究杜甫的学者所否定。《旧唐书》载:(严)武与(杜)甫世旧,待遇甚隆。甫性褊躁,无器度,恃恩放恣。尝凭醉登武之床,瞪视武曰:“严挺之乃有此儿!”武虽急暴,不以为忤。这是说杜甫性格急躁,有次喝醉了酒——醉酒是撒娇最好的借口,诗人居然跳到严武休息的床榻上指着严武的鼻子怒骂:没有想到名相严挺之竟然生下你这样一个儿子!其实,严武的性格比杜甫更为火暴,但他太喜欢杜甫了,所以一笑置之,一点儿也没有怪罪的意思。到了《新唐书》中,故事发生了戏剧性变化:(严)武再帅剑南,表为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武以世旧,待甫甚善,亲入其家。甫见之,或时不巾,而性褊躁傲诞,尝醉登武床,瞪视曰:“严挺之乃有此儿!”武亦暴猛,外若不为忤,中衔之。一日欲杀甫及梓州刺史章彝,集吏于门。武将出,冠钩于帘三,左右白其母,奔救得止,独杀彝。事态有点儿吓人了,杜甫因为自己的酒后撒娇,差点儿让严武给杀掉,幸好被严武的母亲发现才救回一命。这事之所以显得扑朔迷离,原因还在于严武确实杀掉了他的属下梓州刺史章彝。严武合并剑南东西两川,作为东川节度留后的章彝势必成为合并的阻碍。章彝对流浪于梓州时的杜甫又关照有加,似乎更增加了严武的杀心。不过,从后来严杜二人的交往,尤其是严武死后杜甫的悲伤深情来看,严武再不高兴也是不会杀杜甫的。我个人认为,这个故事的前半段很有可能是真的,杜甫在诗中也确实委婉批评过严武,《三韵三篇》就曲折表达了对严武的不满情绪。相对来说,《旧唐书》的记载更接近于真实。莫砺锋引杜甫《八哀诗》写严武“开口取将相,小心事友生”诗句,同意王嗣奭的判断:“知武无欲杀公事。”同时认为“严挺之乃有此儿”是一句赞叹之词,其失礼之处在于犯了对方的父讳,且以长辈自居。杜甫虽然比严武年长十四岁,但他入蜀后屡得严武的照顾,且曾入其幕为僚佐,于礼是不该以长辈自居的。
杜甫与严氏一家是世交,非常钦佩严武的父亲严挺之。李林甫为相后,张九龄、严挺之均被排挤出了长安,杜甫为此很痛心。杜甫年长于严武,可视为叔侄两辈人。杜甫任左拾遗期间,常与京兆少尹兼御使中丞严武等一同出入禁掖,虽然官阶高低不同,两人关系一直处得很好。所以,到了成都幕府中,两人纵然直接成了上下级关系,疏懒的诗人在醉酒之中完全可能做出一些出格的行为,既是上司又是晚辈的严武,还真拿这个既是下属又是长辈的撒娇派诗人没有多少办法——只好“不以为忤”。
撒娇总有一点儿装的成分,但是杜甫不装,酒后的撒娇更加不会装。
想撒娇的或者接受撒娇的人,他们之间连接的纽带是热爱和宽容。
乌皮几之恋
草堂内外的环境已略具规模,在家具和日常用品方面,杜甫也有其独特的审美诉求。其在晚年所作《园官送茶》诗中说:“一经器物内,永挂粗刺痕。”意思是说,器物如果太粗糙的话,会给食物之类带来深深的伤害。日常使用的器物(尤其是与饮食相关的器物)通常要光滑晶莹才可爱,也才方便使用。杜甫住进草堂后不久,就有一个朴素的朋友给他送了一笼子樱桃来,杜甫为其作《野人送朱樱》一诗:“西蜀樱桃也自红,野人相赠满筠笼。数回细写愁仍破,万颗匀圆讶许同。忆昨赐沾门下省,退朝擎出大明宫。金盘玉箸无消息,此日尝新任转蓬。”
宋人宋范温在《潜溪诗眼》中说:老杜《樱桃诗》如禅家所谓信手拈来,头头是道者。直书目前所见,平易委曲,得人心所同然,但他人艰难,不能发耳。这话说得很有道理,里面确实也藏着一点儿禅机。杜甫一方面为“野人”的馈赠而感动,另一方面又为“野人”用以盛装樱桃的竹笼(筠笼)而觉得实在对不住“万颗匀圆”的樱桃,粗糙的竹笼子已经把其中的好些个樱桃给划破了,划得杜甫的心都隐隐疼痛起来。诗人只好十分小心地把樱桃从竹笼子中一颗一颗取出放到另外的器物中,“细写”二字道尽了杜甫的疼惜。
杜甫对于器物的要求几乎近于严苛,是一位精致生活的推崇者。
大历二年(767年)立春日,杜甫在夔州作《立春》诗,诗人回忆了当年在长安食用春盘的美好场景:“春日春盘细生菜,忽忆两京梅发时。盘出高门行白玉,菜传纤手送青丝。巫峡寒江那对眼,杜陵远客不胜悲。此身未知归定处,呼儿觅纸一题诗。”仇兆鳌注引《四时宝镜》:“唐立春日食春饼、生菜,号春盘。”据黄生注,这儿的生菜就是韭菜。此种立春食春盘的风俗,苏轼在《送范德孺》诗中也曾写及:“渐觉东风料峭寒,青蒿黄韭试春盘。”在韭菜之外加上了青蒿。杜甫对春盘颇为讲究,装盘的器具要足够精美,要白玉的盘子才能与韭菜的春色相映衬;传送春盘的手要足够美丽,才能与春盘的青翠相匹配。
这就是杜甫,一个把诗歌写到极致的人,一定是一个讲究生活细节之美的人。
只有在此背景之下,我们才能理解杜甫为什么会为一只瓷碗而激动不已。
《又于韦处乞大邑瓷碗》:“大邑烧瓷轻且坚,扣如哀玉锦城传。君家白碗胜霜雪,急送茅斋也可怜。”从诗题来看,显然杜甫已不止一次找这位韦姓朋友索要过东西。这个韦兄弟是谁?杜甫曾向做涪城县尉的韦班要过松树苗,找做绵竹县令的韦续要过竹子,因此,这个再次赠给杜甫白瓷碗的韦姓友人,很可能就是二韦中的一人。韦续的可能性更大,毕竟县令比县尉的资源更多。
这首诗在中国陶瓷史上很知名,它填补了一段唐代陶瓷史的空白。清人朱琰说大邑在唐代属邛州,是不是可以说杜诗所述这种胎薄质坚、音脆釉白的大邑白瓷就是邛窑呢?但是,现在所见邛窑并不以白瓷见长,而是以彩瓷称善。离大邑不远的彭县磁峰窑倒是出产白瓷,杜甫说的大邑白瓷碗有可能出自磁峰。人们称杜诗为诗史,并不仅仅表现于杜甫对于唐代政治现实的真实记录上,也表现在杜甫对于唐代生活的珍贵描述方面。如果没有杜诗的记载,就永远不会知道世上还有这样一只白色的,既轻薄又坚实且能发出音韵的大邑瓷碗。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当年杜甫得到这只名碗时的心情,一团来自高温火焰的“霜雪”,在略显灰暗的草堂黄昏中发出迷人的光亮,杜甫忍不住屈起拇指和食指,轻轻弹击了一下瓷碗的边缘,随即便听到“哀玉”一样清脆悠长的言语。“哀玉”一词并非杜甫发明,众多注家均指出来自南朝诗人徐陵的一篇赋文“哀玉发于新声”,哀玉不是悲哀的玉,强调的不是玉质而是玉的声音,一种清丽得令人伤心的玉声。这是汉语的奇妙之处,有时候会反义为训。宋人朱松在《菖蒲》中形容泉水的清泠:“流泉撞哀玉,清冽生菖蒲。”《聊斋志异》中有则名叫《罗刹海市》的故事:宫中有玉树一株,围可合抱,本莹澈,如白琉璃,中有心淡黄色,稍细于臂。叶类碧玉厚一钱许,细碎有浓阴。花开满树,状类薝葡。每一瓣落锵然作响。拾视之,如赤瑙雕镂光明可爱。时有异鸟来鸣,毛金碧色尾长于身,声等哀玉,恻人肺腑。生闻之,辄念故土。如此看来,“哀玉”之音简直就是一种美妙得难以言喻的声音。
我要特别提及杜甫在成都得到的一件乌黑色的小家具:乌皮几。
几就是隐几或凭几,主要用以居家靠身休息,可置于腹前或后背,亦可置于侧面作为依靠的支撑。《说文》释“几”,就是人所凭坐的“踞几”。几是一种原生的中国家具,早在《诗经》中就已出现。《庄子》和《孟子》中都有关于隐几的传神写照。《周礼·春官》中以几的工艺和材质之不同而分为五几:玉几、雕几、彤几、漆几、素几。这些不同的几之间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普通百姓是不能使用玉几的。据晋人葛洪记载,汉代的皇帝才能用玉几,玉质寒,到了冬天还得在几面铺上厚缎子(绨錦)一类的饰物。公侯贵族只能使用竹木一类的几,冬天则可以在几面铺上一条小小的毛毯(细罽为橐)。
汉以后的几逐渐市井化,也没有那么多讲究。唐宋以降的几更是成了一种日常用品。由于高脚家具的普及(尤其是椅子),几的凭靠功能被弱化,成为一种陈设雅具,多置放于书斋雅舍之处,也有直接用来摆放笔墨的。隐几在中国古代具有特殊的意义,秦汉以前主要以两足或栅足直面几为主,南北朝尤其是隋唐以降,两足直几之外,人们似乎更喜欢三足曲几。两种形式的隐几均为人们从低矮家具转向高脚家具时期提供了一种极其自然的过渡需要。三足曲几由于造型更为优雅、靠姿舒适(上肢及后背可以凭靠),深受道士及隐士们所喜爱。根据出土图像文献资料,唐人直面凭几的坐姿,主要以置于身前为主,两膝则位于凭几两足之间,便于身体移动伸展,故又称“夹膝”。日本正仓院迄今仍保存着三件唐代两足直面凭几的实物,著录名称为“挟轼”。
广德二年(764年)早春二月,杜甫由阆州返回成都,途中写了五首诗作给严武,诗中首次出现乌皮几的名字。《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之五:“锦官城西生事微,乌皮几在还思归。”仇兆鳌注引皇甫谧《高士传》记载,隐士孙登曾送给另一高士一件乌羔皮裹几。仇氏的意思,杜甫的乌皮几就是一件用乌黑羔羊皮包裹制作的隐几。南朝诗人谢朓有首《同咏坐上玩器乌皮隐几》的诗,咏的是一件利用木材的天然形态而做成的三足隐几:“蟠木生附枝,刻削岂无施。取则龙文鼎,三趾献光仪。勿言素韦洁,白沙尚推移。曲躬奉微用,聊承终宴疲。”从诗中所写来看,这件乌皮隐几一定不是用乌羔皮包裹的,这件类似现在根雕作品一样的家具,由于木材的变化屈折太多,乌羔皮完全无法充分包裹紧贴。所呈现的“乌皮”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么是树木本身的乌黑颜色随着岁月抚摸而益增其深沉,要么就是表面进行了涂饰处理(漆几)。后一种可能性更大,乌皮几的乌皮大部分时候并不是用乌皮(乌羔皮或鹿皮)包裹的,而是运用一种髹漆工艺制作而成。明人管讷在《髹几》一诗中就明确说乌皮几就是髹漆隐几。成都自汉代开始即以漆艺精绝而独步天下,长沙汉代马王堆出土的很多漆器即来自成都漆匠之手。
杜甫对漆艺并不陌生。他在秦州时,曾打算在西枝的西谷一带卜居,原因之一就在于那儿生长着很多漆树,漆树是一种具有高附加值的经济植物:“近闻西枝西,有谷杉桼(漆)稠。”(《寄赞上人》)杜甫的这件乌皮几就是一件髹漆三足曲面隐几,诗人之所以对这件小家什念念不忘,除了隐几本身所具有的隐士暗喻之外,可能还有一层更重要的意义。
杜甫为什么会在写给重守成都的严武诗中提到这么一件小家具呢?
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这件做工考究的乌皮几,正是宝应元年(762年)严武第一次守成都时送给杜甫的一件小礼物。杜甫在成都期间第一次写到隐几的诗是在一首名为《大雨》的诗中:“荒庭步鹳鹤,隐几望波涛。”靠在几上观望锦江波涛,那是多么惬意的事啊!这儿的几就应该是这张乌皮几。谢思炜校注杜诗引黄鹤注:“公宝应元年《说旱》云:‘蜀自十月不雨,抵建卯非雩之时,奈久旱何。意此诗是宝应元年在浣花作。”
杜甫躲避战乱而逃至梓阆一带差不多待了两年之后,在得知严武再次镇蜀时,立即放弃顺江东下的念头返回成都。杜甫在诗中说:没有你严武的成都生活太没有生趣了,唯一舍不得的是你送给我的那只小小的乌皮几啊!
从此,杜甫一直将这件小家具带在身边,走到哪儿都带着。离开成都时,绝大部分家具都放弃了,只有这件小小的乌皮几没有扔掉,一路上行船走马带着它靠着它,一刻也没有舍弃。像金人元好问在《发济源》诗所写的那样,那不是真爱:“弃掷乌皮几,裴回白版扉。”到了夔州,杜甫把心爱的乌皮几放在瀼西甘林里的屋子里,经常拂拭上面的灰尘。《阻雨不得归瀼西甘林》:“拂拭乌皮几,喜闻樵牧音。令儿快搔背,脱我头上簪。”只要一靠到乌皮几,杜甫就有一种安全感,身心就会得到一种放松。靠着乌皮几,诗人的听觉都会變得敏锐一些,可以听见更多更远的声音,樵夫伐薪的声音,牧人放牧牛羊的声音。乌皮几于杜甫而言,有时也是灵感触发的导具,他在夔州所作著名的《同元使君舂陵行》,就是靠在这张乌皮几上写出来的:“呼儿具纸笔,隐几临轩楹。”心情不好时,靠在乌皮几上,看看青山也好:“卷帘唯白水,隐几亦青山。”(《闷》)
由于长年依靠,再坚固的乌皮几也会慢慢破损,局部的破损可以进行修补。晚唐释贯休就在《和韦相公见示闲卧》诗中写道:“修补乌皮几,深藏子敬毡。”杜甫也同样遇到了这样的情形,什么东西用久了都会坏掉。杜甫晚年在写给刘永济(与杜甫祖父杜审言同朝)孙子刘伯华的《寄刘峡州伯华使君四十韵》诗中写道:“凭久乌皮折,簪稀白帽棱。”“折”字一作“绽”字,都讲得通,折字更准确。看来,杜甫的乌皮几因“凭久”而早已折损。杜甫实在是太喜爱这件小东西,破了又修修了又破。但是,最终的破败,最终的不可收拾必然会到来。这是万物的法则,杜甫也是知道的。
大历五年(770年)冬天,杜甫漂泊在苍茫的湘江船上。
垂暮的诗人回头看着那件跟随他快十年的乌皮几,身上绑满了纵横交错的绳子,已经破败得不能再使用了,轻轻地依着它也无力承受,轻轻一碰就会垮掉。杜甫将目光收回,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体,那已经是一副比乌皮几更加不堪的枯架子,更经不起刺骨疾风的吹拂。好几年前,杜甫就已经看见了这样的情景:“五十头白翁,南北逃世难。疏布缠枯骨,奔走苦不暖。”(《逃难》)那副用粗疏的布料缠裹着的身子骨,和眼前这件已经完全坏掉的乌皮几,成为一对形影相吊的苦难互喻。杜甫知道,他的乌皮几之恋即将结束,和这件乌黑闪亮相依为命的小东西,彼此分别的时候已经到来。
责任编辑:卢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