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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化之名:民国时期政学两界对“中国式边疆”现代化的思考*

2024-04-15汪洪亮

关键词:国族民族文化

汪洪亮

(四川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8)

讨论近代中国,不能忽略近代中国的边疆地区,如张海鹏所言,“影响中国现实政治、周边关系甚至国际关系的一系列边疆问题,几乎都与近代中国历史发展有关,都与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有关。”(1)张海鹏.近代边疆研究与现实的关系[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2,(2).近代中国风雨飘摇,边疆往往首当其冲。边疆地区既是国土边缘,也是国防前线。在特定时期,部分边疆地区还是大后方,比如在抗战时期,中国西部边疆就被赋予抗战大后方和民族复兴基地的战略定位。在民国时期政学两界关于“边疆”的言说中,“文化”是个出现频度很高的关键词,不仅贯穿关于“边疆”的概念讨论,还洞穿时人言说中“边政”的实施过程。换言之,“边疆性”之形成与消除,其缘起与路径大体皆离不开“文化”。近年学界关于“边疆性”问题的讨论,多就其概念进行解析,或以该词来解读研究对象的特征,关于“边疆性”与“文化”在民国语境下的关联研究不足。(2)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何一民.民族性与边疆性:新疆城市发展的特点[J].民族学刊,2015,(2);袁剑.国家感与边疆性:中亚国家间的边界问题及其观念折射[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3);朱金春.再观“边疆性”:边疆的三重镜像及其理论意义[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2).孙勇解读李安宅的“边疆性”概念的“中国边疆研究中的‘边疆性’问题”系列论文,值得参考。本文拟重访“历史现场”,对此问题略做讨论。

一、基于“文化”界定的“中国式边疆”

关于民国时期国人对“边疆”“边政”含义的认识,笔者此前已有讨论,不过主要是排比史料,概述特征,并没特别总结“边疆”概念的独特性。(3)汪洪亮.民国时期国人对“边疆”“边政”含义的认识[J].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4,(1).顾名思义,一般所谓“边疆”,就是靠近国界的领土。今天我们所指称的中国边疆,主要包括陆疆和海疆,属于国家政治地理范畴。但在民国时期,政学两界谈到“边疆”,所指与今日大相径庭:海疆未必被视作“边疆”,与国界相邻区域亦非全是“边疆”,不在国土边缘者却可能称为“边疆”。那时学者撰写有关“边疆”之文论,往往要特此声明其所言“边疆”不止于此(国界边缘),甚至“旨”不在此。以今日之时髦表达,民国时期政学两界言说中的“边疆”,就是一种“非典型边疆”,或曰“中国式边疆”。

国民党早期对“边疆”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论述,多是谈民族问题而顺带涉及。无论是1929年国民党三大还是1932年国民党四大,所提“边疆建设”主要针对蒙、藏、新等地,对其他地区少有提及,并不将其作为“边政”实施区域,更不会与蒙、藏等地相提并论。(4)朱子爽.中国国民党的边疆政策[M].重庆:国民图书出版社,1944:45.但在此后数年,政学两界对“边疆”概念使用日繁,其涵盖范围亦甚广泛。正如杨成志1941年所讲,十余年来“边疆”一词“普遍地铸成了国人一个惯用的‘口号’”,“但其真实涵义至今尚罕见人论及,因而常见论者使用起来,意念未清,纷立所见”,难以取得共识。(5)杨成志.边政研究导论:十个应先认识的基本名词与意义[J].广东政治,1941,(1).其所谓“真实涵义”,言外之意即非边疆的“表面涵义”,故而观闻者习焉不察而讲者需特别说明。

1936年,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黄慕松在电台演讲中指出,“边疆两字,普通多指四周接近邻国之地域”,但其讲题所涉“边疆”却非如此,“如地带、气候、民族、语文、政俗诸端,均与中原相同,则虽在极边而不视之为边疆,如闽粤诸省是。否则虽不在边徼,亦可视为边疆,如青康诸省是”“此外如东三省、云南、两广及沿海诸省,虽处边疆,民情风俗,一如中原,法令规章,普遍使用,已无特殊行政区域之性质,故不能与边疆同视”。(6)黄慕松.我国边政问题:五月三四两日在本处电台之讲词[J].广播周报,1936,(86).中国边疆学会创立者之一、曾在国民党中宣部任职的黄奋生指出:“边疆就是一个国家领土的边缘疆域,但是中国边疆的解释,非这一意义所能包容,因为一般人对于中国边疆的看法除了中国领土的边缘的疆域,如辽、绥、甘、宁、青等位居腹地之省份,也称之为边疆”,乃因“这些省份的土地未尽开发,又为游牧经济的各宗族所散居,其人民的语言文化,亦与中原各省有所不同,基于这些特殊的条件,故一般人叫这些省份为文化的边疆,前者是国界的边疆”,这样界说“颇能把中国边疆的涵义道出”。(7)黄奋生.泛论边疆教育[J].西北通讯,1947,(3).

二人可谓官场中人,其所界定的“边疆”,依据基本并非领土的边缘性,而在文化的异质性,其所谓“文化”除了民情风俗、法令规章、语言文化外,还包含“土地未尽开发”“游牧经济的各宗族”等因素,可见“文化”也是个复合性的概念。学界人士也有类似看法。吴文藻指出:“旧称边疆为‘化外’,亦代表着文化的观点。所谓‘化外’,就是蛮荒未开化的区域。文化一词,本含有耕作的意思。中国传统文化,是农业文化,所以凡生产技术,尚未达到农耕阶段者,统称之为边疆。”(8)吴文藻.边政学发凡[J].边政公论,1942,(5~6).李安宅在《边疆社会工作》一书中对边疆之区分来自文化之分野有非常详细的说明。在他看来,边疆系相对内地而言,其不与内地相同,“就自然条件而论,不在方位,而在地形;就人为条件而论,不在部族,而在文化”(9)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M].上海:中华书局,1946再版:1.。在地形方面,“河谷、平原、盆地不是边疆;高原、沙碛、茂草、森林才算边疆”,在文化方面,“进行精耕农业者不是边疆,进行粗放游牧者才算边疆。而粗放游牧者必据高原、沙碛、茂草、森林一类的地形;精耕农业必据河谷、平原、盆地一类的地形”“故文化的边疆实以地形的边疆作基础”。(10)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M].上海:中华书局,1946再版:1~2.关于文化边疆,他指出:“我国正统文化为以农立国之文化,惟因地理之限制或人工之未尽而未至农工阶段者,其区域吾人率以‘边疆’目之。故国人之谈边疆者,多系指文化上之边疆,非国界上之边疆。”(11)李安宅.实地研究与边疆[J].边疆通讯,1942,(1).对比吴文藻和李安宅的观点,可以看到其所谓文化,并非狭义的语言文化民情风俗,还包括了物质文化、经济生产。总之,那时“中国边疆”与一般国家的边疆不同,并不只是“一个国家领土的边缘疆域”,不能以常规概念理解。

当时政学两界人士在论述边政相关问题时,往往对“边疆”要做类似声明。一些实际上远离国界线的地区也被视作边疆区域。凌纯声在《中国边政改革刍议》中声明,“本文所称之边省,系指一省内有政治的或文化的边疆之省份而言,其地域之是否在边地,又在其次”“在国内具有特殊语文文化的弱小民族,分布之区,即在腹地,可称为文化之边疆”。(12)凌纯声.中国边政改革刍议[J].边政公论,1947,(1).吴泽霖指出,边疆从地理立场看“是一个纯粹的空间概念”,从政治观点看“与中枢是对立的名称”,往往是“政治上的特区”。比如东南沿海本是中国边缘地带,但因其为当时中国政治中心及经济命脉所在地,“毫没有边疆社会的特征”,而甘肃内蒙古一带,“在地理上实为中国的中心,但因离政治中枢过于遥远,又因民族及宗教上的特点,强邻势力的侵入,这些地方的应付及对策最可影响国家的命运,在这种情形之下这些中心地带反成为政治上的边区”,而有些地方更接近内地,但因与内地民族、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不同,故被视为“边疆”。(13)吴泽霖.边疆的社会建设[J].边政公论,1942,(1~2).梁瓯第认为,我国边疆“实有其独自的特质”,人文上“本部区域内低化山民丛处之地”,如苗、瑶、倮散居之川、汉、桂、黔等,皆为“边疆”。(14)梁瓯第.边疆教育导论[J].贵州教育,1942,(7~9).柯象峰提出:“在中国而言边疆之研究,盖不仅以与邻国接壤之区域为限”,东南沿海“全为文化进步之国民所据,自不在边疆研究范围之内”,但东三省、内外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及其民众,“固为边疆研究之主要对象”,而“西南各省,文化不同之民众”,也是“边疆研究者,固不容忽视”之“边疆”。由此“我国边疆之研究,应为一较广之范畴,即除边区各广大之民众外,边省内地,未尽同化之民众,以及在可能范围内,邻近有关之各地民族,均可加以研究”。(15)柯象峰.中国边疆研究计划与方法之商榷[J].边政公论,1941,(1).

吴文藻发现时人称谓的“边疆”多系“文化的边疆”,“东南诸省,以海为界,本是国界,而并不被视为边疆;反之,甘青川康,地居腹心,而反被称为边疆。这明明不是指国界上的边疆,而是指文化上的边疆”;而“文化上的边疆,系指国内许多语言、风俗、信仰以及生活方式不同的民族言,所以亦是民族上的边疆”。在他看来,中国边疆包括两种区域:一是“中部十八省以外而邻近外国的地方”,如蒙藏辽吉黑热察绥新宁青康等省;二是“中部十八省中住有苗夷羌戎各小族的荒僻之区”,如陕甘湘粤桂川滇黔等省边区。(16)吴文藻.边政学发凡[J].边政公论,1942,(5~6).时人对“文化的边疆”论述极多,但“民族的边疆”这一提法笔者并没看到同调。实际上时人用文化来区分边疆,大多数恰是以此回避简单用民族来区分,更多落实在区域之“文化”而非族类之“人”上。杨成志提出了“较宽大的广义的解释”,也就是八个字——“凡疆有边,无边非疆”,“边疆”即“国疆”,也就是“领土完整”四个字可作代表,“不特包容了狭义解说所指定的地区,而且应概括凡沦陷区和接近沦陷区的各省”,以及“苗夷瑶藏回各族群所居的内省各山地,都属于边疆范围的重地”。(17)杨成志.边政研究导论:十个应先认识的基本名词与意义[J].广东政治,1941,(1).

还有一些学者将中国的边疆延伸到了海外。如陶云逵就认为:“一国之内毗邻政治边界(Boundary)之地带称之为边疆,而一国国民移植它邦自成一社区,其居住地实亦其国之边疆,如英法人之殖民它陆,及国人之移居各洲是。有统治权之殖民地为其国之政治的边疆,无统治权之殖民地为其国之社会的边疆。故边疆一词包括国内毗邻边界诸省与海外侨胞社区。”(18)陶云逵.论边政人员专门训练之必需[J].边政公论,1941,(3~4).吴文藻认为,海外侨胞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边疆民族,“边胞所在之地,只是我国有形的边疆,代表国防的最前线;而侨胞所在之地,乃是我国无形的边疆,实代表了国防的最外围”。(19)吴文藻.边政学发凡[J].边政公论,1942,(5~6).张廷休从地理学、人地学和文化的立场,将中国边疆分为内边、外边及文化的边疆。所谓外边,与“内边”相对应,“凡人文风习与中土密合者可以边疆视之”,如越南及南洋一带华侨密集区域,“无论此等地域在历史上曾否投入故国之怀抱,其当前宅居之人,确然为中国人民,殆无疑义”“此等边疆,可名为‘外边’”;除内边和外边外,还有文化的边疆,即“开发较迟,文化水准过低之区”。(20)张廷休.边疆与教育[J].贵州教育,1942,(7~9).当时还有很多学人论述边疆时谈到“内边”和“外边”,其意谓异同纷呈,值得另文梳理。

那时“边疆”之概念侧重文化,“边疆研究”自然注重边疆文化研究。民国时期最有影响的边疆研究刊物《边政公论》发刊词开宗明义,其“研究的范畴”包括政治(边疆政策和边政机构)及其所“寄托”的社会,其中“政策和机构两者,为政治成败的决定要素”,指出“欲推动政治,则必对其所寄托的社会有彻底的认识。而欲认识一个社会,又必须从‘人’‘地’和‘文化’三个要素上面去研究”,其中“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前者包括衣食住行,后者包括语言、信仰、道德、习俗和法律规范等,无论在物质方面还是在非物质方面,中国边疆文化“都形成其各式各样的形态”,如何改良边民生活和提高边疆文化,“亦必须先有分别的研究,精确的探讨,然后才能得到妥善的方策”。(21)发刊词[J].边政公论,1941,(1).

林耀华后来在《边疆研究的途径》一文中表达了近似观点。他认为人类社会不管是在什么区域什么时代都包括环境、人和文化3个要素的交互作用,“并且相为因果”。他指出:“所谓边疆,非即地理名词,亦指人类社会。边区社会也一样地包括以上三个要素的交互作用,只因边区或有特殊情形,三个要素的交互作用即和中心区域不同。”由此边疆研究应根据这3个要素来确定步骤或“途径”,一是要研究边区地理环境和历史沿革,二是要“考究边民的个人行为方式”,三是要研究语言,四是要研究人群团体的机构。他提醒,“历史背景的学识,也常不足以分析制度的变迁,所以需要实地考察的材料,而实地考察又须相当时日,才能精切地看到变迁的过程”。(22)林耀华.边疆研究的途径[J].边政公论,1943,(1~2).

吴文藻认为边疆文化变迁研究是“边政涉及的中心工作”,“是与边政学直接有关的一种主要工作”,特别强调“人类学是研究边疆民族及文化的中心科学,而从事边政的人就必须具有关于边疆民族及文化的充分知识”。(23)吴文藻.边政学发凡[J].边政公论,1942,(5~6).杨成志指出边疆调查者应“具有民族学的基本认识及技术的应用”,认为“对边疆族群的认识似应本中国民族学研究为出发点——即血统的互相交流与混化,文化的互相传播与影响,语言的互相采用与保留三种因素去分析和综合才较为科学”。(24)杨成志.边政研究导论:十个应先认识的基本名词与意义[J].广东政治,1941,(1).他所指出的“三种因素”实际上可概括为人类学的三大分支:体质、文化、语言。吴、杨之论,不乏知音。柯象峰认为“民族学及社会学家”在边疆研究中应为“任主角者”,其主要任务即在“研究边民文化之内容,社会组成之实质以及民俗信仰各项制度生活实况等问题,以求深切之了解,进而求解决之方案,一旦有成,其他各方面之研究均可继之,循序而进矣”。(25)柯象峰.中国边疆研究计划与方法之商榷[J].边政公论,1941,(1).杨希枚强调:“今日要谈边政,首先要认识并了解边民文化。而要求认识并了解边民文化,必须发展人类学,特别是应用人类学。”(26)杨希枚.边疆行政与应用人类学[J].边政公论,1948,(3).

二、体现“文化”特征的“边疆性”

从字面来看,“边疆性”可以有两层解读,边疆属性和边疆特性。学界有人提出边疆属性有二种,一是自然属性,二是社会属性,并提出自然属性是根本属性。(27)杨明洪.试论边疆的“二重属性”[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我们不认同这样的观点。边疆并非自然形成的,也不取决于自然因素,而是取决于政治约定或历史形成。其根本属性应该是政治属性,所谓自然属性恰好是边疆的自然特征而已。不同国家的边疆,其自然特征可能就有不同。

李安宅可能是民国时期第一个甚至是唯一明确提出“边疆性”的学者。他在《边疆社会工作》一书的最后一章“边疆工作的展望”中,几次提到“边疆性”一词。一是展望“到了那个时候”的“边疆工作者的专业工作”,第一“便不是边疆工作,而是各种的专业工作,如医药、工程师、畜牧家、工业化学家之类的工作,这些工作,只有其各行的技术问题,再不必需兼为边疆而有的适应技术。”第二,“边疆社会工作也就失掉其边疆性”,“要以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贡献于那些地方”,在那些地方从事社会工作,“均与处在其他地方从事社会工作一样,只要专业技术的适应,而不再需要特别对于边疆的适应。”二是讲到“从事边疆工作的人”“最不自私”:“因为从事其他工作的人都希望对象范围越大越固定越好,只有从事边疆工作的人希望边疆越来越失掉其边疆性,即其对象范围越来越小越不见了才好”。最后他提出:“边疆社会工作之成功,即在边疆性之逐渐消失而归于乌有”。(28)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M].上海:中华书局,1946年再版:81~84.

李安宅这段话,既提到边疆的“边疆性”,也提到边疆社会工作的“边疆性”。显然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后者是前者的反应。“边疆”是“边疆工作”的对象。对象不同,工作方式方法就会相应有差别,也就是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由此边疆社会工作的“边疆性”,就意味着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与一般社会工作就有不同。从李安宅的表述来看,所谓“边疆性”,主要还是针对边疆特性而言。假如边疆的“边疆性”能够消除,那么边疆社会工作的“边疆性”自然也就没有了,边疆社会工作就与常规社会工作就没有什么差别了。边疆属性取决于国家实力和政治控制(当然也包括军事)。从边疆建设角度而言,其工作开展及其成效,主要依靠对边疆特性的把握。所以关于边疆属性的问题,本文暂且存而不论。

可见民国时期政学两界人士对边疆的认知,与“文化”密切关联。这个“文化”一方面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另一方面常与民族问题直接相关。对边疆文化的深入了解,有利于加深我们对边疆民族问题的认识。“文化一词,论者各执殊见”,杨成志从人类学观点出发,认为“大凡由人类本身的手或脑,或由环境创造出来的物质、精神和社会三种综合的生活方式,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包括一切器物、技艺品、美术、宗教、音乐、思想、文学、哲学、语言、制度、风俗、习惯及仪式,有形或无形的各种表现”,都可称为文化,而“边疆文化便是边疆一切差别的浅化族群所具有的生活型式所表现的象征”。(29)杨成志.边政研究导论:十个应先认识的基本名词与意义[J].广东政治,1941,(1).

时人在讨论边疆概念时,实际上已经将“边疆性”也就是边疆的特征概括得比较清楚,大致有以下几点:一是山川险阻,交通不畅;二是经济滞后,文化低落;三是民族众多,文化多元。时人表述,“我国边疆,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惜因地处边陲,交通不便,且民族复杂,语言各殊,人民生活简陋,笃守宗教,与外界极少往来,且历受政治经济之阻力,以致教育文化一落千丈。”(30)西尊.边疆政治与教育问题[J].地方行政,1941,(2).此寥寥数语,勾勒了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及民族政策等在内的“边疆性”。

李安宅对中国边疆问题的分析借鉴了拉铁摩尔(李安宅译为赖德懋)对中国边疆分类的观点。拉铁摩尔认为精耕农业的平原为内地,边疆有两种,一种是纯粹游牧的区域,第二种是介于平原和草原之间的边缘地带。这种耕牧兼有的边缘地带具有依附性和机动性。李安宅认为拉铁摩尔的观点在“分别”内地与边疆上,是“再精确不过的”,“然在说明内地与边疆的关系上便不应到此为止。盖赖氏的说明着重于过去的史地条件。今后的史地条件则在我们如何创造了。加过进步人工的史地条件将与过去大不相同,所以内地与边疆的关系也就要与过去大不相同。过去不能真正统一的,今后不见得不能真正统一,乃是非得真正统一不可了。本书整个目的,即在探讨如何达成这种任务”。(31)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M].上海:中华书局,1946再版:3.他在结语中明确提出,边疆建设到一定程度,其“边疆性”化为乌有,只有地理的意义而失去其边疆的特征。可见李安宅这本书,其目的即在于寻求内地与边疆的这种“统一性”。而这种统一性,所要消解的就是“边疆性”,所要实现的实际上就是“现代化”。现代化是改变李安宅所讲“史地条件”的关键。

李安宅认为,近代中国的正统文化(精耕文化)已经“动摇破裂”,而“附从文化”(游牧文化或农牧兼有),“因缺乏内地引发力量而无由进步”,也就是说以农立国已经跟不上时代步伐。在抗战时期,在中国东部几乎尽入敌手的情况下,西部边疆建设和发展至关重要。李安宅认为,“全国都在内求发展外求独立的迫切要求之中,更为迟滞的边疆,乃以国防意义显得问题最大了。”在他看来边疆开发是抗战建国的重要举措,“消极地制止侵略,积极地从事建设。非建设不足以言制止,非制止亦无建设可能。双管齐下的工作,要在自力更生。所谓自力更生,即在物质方面加强工业化,以提高农耕游牧等生产水准;在精神方面培养公民原则,以代替家族主义。惟因工业化提高了生产水准,才使抗建物资充实起来;亦惟因公民原则提高了国民风纪,才能担负起内而建国外而抗战,即以抗战手段来建国,且以建国工夫来抗战的双重使命。这双重使命乃是一种历史使命的两方面,盖非充实国本不能抗战,非抗战则不得保卫国本的”。(32)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M].上海:中华书局,1946再版:81~84.此语极明,抗战与建国是一体两面,互为条件。其根本路径就是经济发展和公民原则培养。前者为实现“建国”,“充实国本”,而所谓公民原则,实际上就是培育国家认同。

三、侧重“文化”路径的边疆工作

“边疆性”与边疆概念密切相关,是概念的具象表达。国外的所谓边疆,一般指国界边缘地带。但在民国语境中的边疆,虽然也强调边界的重要意义,但更多强调文化的差异。我们可以从民国时期政学两界关于边疆的概念与特征的表达中体会其时的“边疆性”。前文已述,时人讨论边疆,往往要特此声明,其所言“边疆”,不止于以国界为标记的“地理的边疆”,其所言“边政”,大多志在改变“文化的边疆”。而这种所谓文化,又包括物质和精神层面。也就是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文化差异,都成为当时判断边疆的主要依据。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边疆”,呈现出概念的复合性,由此也导致行为的复合性。既然边疆是一个多重边缘的聚合,那么边政的内涵也就非常丰富了。相对中央政治,边政是一种地方政治;相对于外交来说,边政是一种内政;但因边疆又常与外国接壤,边政又与外交活动有着关联;边疆地区常与民族地区重合,边政又常体现为民族事务。时人称谓“边疆”,多从文化角度立论,故其谈论“边政”多指边疆民族地区的边疆政治。

“中国式边疆”自然就有“中国式边政”。地理学家丁骕就说:“我们今日所谈的边政,应该是非汉语人民的政治……贵州湖南的苗、仲,广西的僮人,福建的畲民,青海的羌、番,都不能算是在边疆地区,他们的政治仍旧称边政。”(33)丁骕.边政更张的一种看法[J].边政公论,1948,(3).马长寿认为中国边疆“有异于列强殖民地的性质”,中国一向以农业立国的,重视土地,疆域观念强。他强调,“中国今日所闹的边疆问题”“是内政问题,不是民族问题”“边区是中国社会的边缘,中国文化的边际”“治本之道仍在于修明内政,安定社会”。他特别声明中国也不存在欧美列强殖民行政中的民族接触问题和文化接近问题,“所差池者为接触与接近之间没有开明的指导和科学的方法罢了”。(34)马长寿.人类学在我国边政上的应用[J].边政公论,1947,(3).

民国时期关于“边疆性”问题的讨论虽然不多,但对边疆特征的概括大多在谈边疆概念时已经明确了。所谓消除“边疆性”,实际上是要争取改变边疆的部分特征,其自然特征固不能改或可改之处极少,但是可人为介入者却是需要努力的,比如搭桥筑路,改良农牧,开发矿藏,普及教育,等等,均为时人所论及。在林林总总的各种言论中,“文化”被反复提及,而其中之核心又在强化“国族文化”。

1929年6月17日,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提出在边疆地区加强宣传,要“阐明蒙藏民族为整个的中华民族之一部”(35)荣孟源.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765~767.。1939年4月,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推进边疆教育方案》,明确提出边疆教育应融合大中华民族各部分文化并促进其发展。(36)教育部边疆教育司.边疆教育概况(续编)[M].南京:教育部边疆教育司,1947:1.国民党五大宣言中也强调“重边政,宏教化,以固国族而成统一。”(37)荣孟源.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下)[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291.1941年,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形成决议《关于加强国内各民族及宗教政治之团结,以达成抗战胜利建国成功目的施政纲要》,强调“尊重各民族之宗教信仰及优良社会习惯,协调各民族之情感,以建立国族统一文化。”(38)荣孟源.中国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及中央全会资料(上)[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5:789.1941年行政院颁布《边地青年教育实施纲领》,确定“蒙藏及其他各地之人民,其语言文化具有特殊性质者”为“边疆教育”之实施范围,其根本任务是“彻底培养国族意识,以求全国文化之统一”。(39)曹树勋.抗战十年来中国的边疆教育[J].中华教育界,1947,(1).朱家骅指出,边疆教育“除保存及传授各族之固有文化或地域文化外,须灌输民族国家所需的统一文化和现代文化,应使二元文化趋于一元而创造国族文化之最高型式。”(40)朱家骅.论边疆教育[A].教育部边疆教育司.边疆教育概况(续编)[M].南京:教育部边疆教育司,1947:1~2.换言之,边疆教育之目的,乃增长边地民众知识文化,增强国家思想和树立国族观念,而后者最为根本,尤其关键。

民国时期政学两界人士对“民族”和“文化”的关联尤其看重。总的趋势是,对民族问题的认识越来越强调其文化因素。一般认为,民族形成之初,地域和血统是基本条件,但随着民族流动和通婚,自然条件就降为次要,文化因素更为重要。梁启超通过对中国各民族的来源、分布、迁徙和融合的历史研究,明确提出“民族成立之唯一要素,在‘民族意识’之发现与确立”。(41)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A].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42)[M].北京:中华书局,1989:1.孙中山最初强调民族形成的“自然力”因素,但也强调:“民族主义之范围,有以血统、宗教为归者,有以历史习尚为归者,语言文字为归者,复乎远矣。然而最文明高尚之民族主义范围,则以意志为归者也。”(42)孙中山.三民主义[A].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5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186~187.齐思和认为形成民族的最重要的力量是“命运共同体”一员的情绪;强调民族是一种心理现象和政治现象,是精神的和主观的,只不过是“一种想象”,无论汉族还是其他民族都是“许多血统杂糅的结果”,如果“政治上的合作既久”,“文化上的同化的完成也仅是时间上的问题”。(43)参见齐思和.民族与种族[J].禹贡半月刊,1937,(1~3).顾颉刚强调中国人也没有分为若干种族的必要,当务之急是要让“种族的界限一代比一代的淡下去而民族的意识—代比一代高起来”,“建国的先决条件”是“团结国内各种各族”,使其“贯彻‘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意识”。(44)顾颉刚.中华民族是一个[J].益世报·边疆周刊,1939,(9).吴文藻认为,“今人论民族,无不一致重视文化的条件,而漠视血统的条件,诚以历史上无数民族,几无一非由无数种族混合同化而成,而尤以中华民族为甚;故我们绝不能以种族为判断民族的标准,其理极明。”吴文藻指出,中国历史研究中最需注意的“事实”,首推“中华民族之形成史”,其次是“历朝御边理藩的积业,乃至中原农业文化与边疆畜牧文化冲突混合的历程”。(45)吴文藻,边政学发凡[J].边政公论,1942,(5~6).换言之就是要研究中华民族发展史研究,加强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方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历史基因。

目标既明,路径何从?吴文藻强调边疆开发的目标,就是要实现边疆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在文化方面,则是要对边疆文化因势利导,“使之与中原文化混合为一,完成一个中华民族文化,造成一个现代化的中华民族国家”,由此他认为边疆教育的推行,是边政的“中心工作”。(46)吴文藻,边政学发凡[J].边政公论,1942,(5~6).时任教育部长朱家骅对边疆教育更是倚重,强调“边疆教育为艰难繁重之工作,对内有关乎文化之交融,民族之团结,对外有关乎国防之建设,国际关系之调谐”。(47)朱家骅.代序[A].教育部边疆教育司.边疆教育概况(续编)[M].南京:教育部边疆教育司,1947:1~2.

当时政学两界都格外注意“文化国族化”,并反复强调不是“汉化”,不是要消除各民族原有文化,而是要实现中华民族文化整体的现代化。凌纯声表示,“国族化”是在保持各族固有文化的基础上,接受现代文化,而非传统的“涵化”及“消灭边疆文化而代以中原文化”。(48)参见凌纯声.中国边疆文化(下)[J].边政公论,1942,(11~12).张汉光申明“近日的国族文化,不是中原民族独创的文化,而是国内各民族文化混融的结晶”“国族化不是汉化,是国族的现代化,旨在发扬边疆固有的优良文化,提高边疆文化生活水准,以便加速国族文化现代化”。他强调“国族化”就是站在国族的立场,“推行国族所亟需现代化的文化”,如推行边教的目的不在统一语文和限制思想,目的是培养“国族的国民,现代的公民”,而边疆经济开发是“在国族经济区域分工的原则之下,因地制宜”,推动边疆经济“工业化”,并非强迫改变其畜牧为农耕。他还提出,“我们国族虽然具有形成民族国家的种种因素,而凝结这许多因素——文化——程度不够,尤其是现代民族国家凝结国族的现代文化不够”,中国如欲自强和现代化,“边疆的文化,必须随着国族文化之现代化而现代化”,应该“不计工本来举办”缩短中央与边地距离、沟通中原和边疆的工作,来“加速这一个过程”。(49)张汉光.论边疆文化国族化[J].边疆通讯,1947,(3).陶云逵认为边政的方面甚多,不胜罗举,但其共同目的则为保卫边民加强团结,推进复兴大业,前提是把边疆社会文化与中原文化一样“近代化”起来,“这近代化的政策也是我国上下数十年来努力的方向,是大家公认的国是,政府决定的国策”,故“政府的边政之重心是使边疆社会的文化改变为近代化的文化”。(50)参见陶云逵.论边政人员专门训练之必需[J].边政公论,1941,(3~4).

以文化为分野的边疆,以文化为标记的边疆性,在工作指向上就是要以“文化”的方式来解决“文化”的问题。这种“文化”方式的工作,就是当时学人提出的“边疆社会工作”。时人已经认识到,边疆建设离不开社会建设,更有学者指出,边疆建设主要就是社会建设。吴泽霖提出了“两种社会建设”论:“自然的社会建设”与“计划的社会建设”。前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自然环境和文化接触机会,但中国边疆地区人口稀少,常因民族宗教复杂而闹纠纷,所以离不开“计划”,边疆各族应在政府督导下协调合作。他特别指出,边疆社会建设中一个“严重的问题”是同化问题。在他看来,“同化的最后目的在使各个民族在血统上熔合为一体,在文化上采取一个中心民族的语言文字,社会制度风俗习惯道德标准,使各个民族融合于中心民族的巨流中,形成一个统一的民族”,“这当然是一种理想”,现实中存在“民族不统一,意志不集中”的情况,有必要“同化”。同化有绝对的、相对的,前者“旨在造成完全的社会一致,附庸民族的个性不复使其保存,衣食住行及一切的生活方式,都得按照中心民族的标准而改变修订,日久以后附庸民族的特性就会消失殆尽”,后者则“旨在培养各族间一种共同的意志,产生一种同类意识,对国家民族的基本问题上大家都同心同德,同一步骤的去图谋解决,至于社会生活方面的种种形态不必加以统制”。他赞同相对同化论,绝对同化既不必要也行不通,“我们所求的是统一(unity)而不是划一(uniformity)”,施行相对同化既可减少冲突,又能保持各族特性,“整个国家文化内容反可因此而充实丰富起来”,这种“宽大的政治”,能够促进通婚及血统上混合化和文化上的趋于统一。(51)吴泽霖.边疆的社会建设[J].边政公论,1943,(1~2).

关于边疆社会建设,李安宅在《边疆社会工作》一书中提出了一整套的工作思路。该书体系完善,具有学科导论性质。在笔者看来,围绕关于边疆性如何消除的问题,李安宅提出的核心观点就是要建立两种制度,一是区域分工,二是公民原则。或言“两种区域分工”。一种是物质的区域分工,一种是精神的区域分工。在经济建设上需要因地制宜的分工合作,在政治建设上则应追求以人为本的公民原则。前者就是要实现工业化,但因边疆地形特殊、交通不便,需要因地制宜,采取区域分工的办法:“一切适于边疆地形者加以提倡、改善、扩充,并且输入超乎农耕的生产方式以提高其生产价值。所谓地形所宜,当然就是畜牧。牛羊马驼等品种与数量,以及草种草原之类”,“加以提倡、改善、扩充,才算地无弃利”。所谓“超乎农耕的生产方式”,当然就是工业。畜牧经济的副产品,“需要输入近代工业技术才会提高其生产价值”,“提高边疆的生产价值,才会与内地经济相平衡,而其他建设事业才有办法。在过去,耕牧是对立的,有了现代的工业技术,便将两者沟通起来了。内地所宜者,如精耕之类,不必强向边疆推进了。内地所缺乏者,如畜牧产品之类,得到丰富的供给了。这种两得其便的事,虽似相反,而适相成,便是区域分工的制度。”李安宅认为:“在这种制度之下,一面直接地提高了边疆的生产力,间接地加强了边疆的购买力;一面又直接地增进了平原的资源,间接地开辟了平原的销场:必使两者之间发生相互依存的关系。真正相互依存起来,稍一放松,必有亲眼可见的损失,哪里会有过去那样彼此消长,大小循环的毛病呢?打开过去的局面,便是真正的统一。盖在廿世纪的今日,已非局部的经济自足所可竞存于世界。农耕不必园艺式的精耕,工业不必艺术性的手工,所以内地与边疆亦非旧日关系所可比拟了”。(52)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M].上海:中华书局,1944再版:5.如此两得其便,实现国内边地和内地的良好循环,也可以缩小边地和内地的经济差距。

后者所谓“公民原则”,实际上就是要巩固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既不以家族主义自限,也不以所在族群自限。用李安宅的话说,就是“有了公民原则,不但家族主义可以打破;一切血统的不同,宗教的派别也就没有关系了。公民仍是以国为本位的,国之所以为国,即在不以血缘为界限不以宗教为范围,而以地缘为界限,以共同的权利义务为范围”“在公民原则之下”,“凡在一定国土以内,尽了共同义务,享了共同权利者,都是一国的主人,而执政者不过是公仆”。公民原则的本质就在于,打破血缘和宗教的设限。公民的认同要建立在国家本位,也就是大家都是一个国家的成员,享受共同权利承担共同义务。也就是要打破因为血缘和民族的此疆彼界,减少因为狭隘的种族民族偏见而导致相互不信任甚至冲突,从而影响抗战建国的大业。如果公民原则实施好了,“可以既有全国一致的国语,又有各地不同的方言;既有中心思想,又有各派宗教,既同样属于中华民族,又有血统的分别;既有统一的典章制度,又有各别的设施与习惯”,如此一来就可以实现“一中有多,多中有一”,“多以成其复异丰富,一以成其庄严伟大。亦惟庄严伟大始足以包容复异丰富的成分,复异丰富才能够促成庄严伟大的一统。这种在统一中求得各别的适应,又在各别适应中达成真正统一的原则,普通的说法叫作公民原则。换个说法亦可叫作精神的区域分工。有了精神的区域分工,则内地与边疆尤非旧日关系所可比拟了。”李安宅认为,这两种区域分工,都是“利用原有地形而超乎原有的限制,利用更进一步的文化而不限于原有的范畴”,提出“两个分工”应该成为“抗建过程中边疆工作的指导原则”。(53)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M].上海:中华书局,1944再版:6.

在《边疆社会工作》一书中的“展望”一章里,李安宅再次重申边疆建设是“建国大业的一环”,其主要工作就是“由着我们的协助,促进边民的自助,而使边疆工作者成为一般的专业工作者”。协助可分为物质与精神两方面。在物质方面采取“区域分工”的方法,“因用边疆所宜,使其地无弃利,同时使其当地产品就近工业化,以冀与内地经济平衡”;在精神方面采取“边民原则”的方法,“充分利用乡土教材,使其发挥所长,同时授以现代常识,使其明了现代国民应有的权利与义务而且养成这种习惯”。如此,则“就全国论,统一中有复异,就地方论,复异中有统一”。长此以往,则“边疆一词也就不需要了——即有,也只是地理的名词,而无文化上的意义了”,而边疆工作也就成了各种专业工作,边疆社会工作也就失掉其“边疆性”,边疆工作主要是社会工作,“边疆社会工作之成功,即在边疆性之逐渐消失而归于乌有”。(54)李安宅.边疆社会工作[M].上海:中华书局,1946再版:81~83.这番表述,与胡耐安的观念有相似之处。胡认为从事边疆建设者应认识到,“国土是一块整土”“国族是一个整体”“除了地理上的边疆名词外,不再有移用边疆名词于其他任何部门的权宜办法”。(55)胡耐安.边疆问题与边疆社会问题[J].边政公论,1944,(1).边疆失去边疆性,也就是边疆只是个地理的名词,而不再有文化意义。边疆工作成为无差别的社会工作,也就是边疆居民与内地居民都成为现代的国民。在李安宅、胡耐安等人心目中,这就是边疆社会工作的归宿。(56)有学者认为,李安宅对边疆与内地关系的理解,走出了一元化、绝对主义和自我中心主义的误区,阐明两者互惠平等的关系。参见陈波.“坝上”的人类学:李安宅的区域与边疆文化思想[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8,(2).

四、结 语

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持续追求,边疆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式现代化在当下是主动的战略作为,但在历史时期却是被动的选择。民国时期政学两界对“边疆”的界定除了基于政治与地理意义外,更多考察其“文化”元素,普遍认为如不从“文化”着眼,无法道尽“边疆的涵义”。这是一种典型的“中国式边疆”,形成了“中国边疆”独特的“边疆性”,由此中国边政内涵也极为丰富。“边疆性”之形成,既然主要来自“文化”因素,那么边疆现代化的实质就是要消除“边疆性”,让其失去“文化上的意义”,实际上就是改变中国边疆的部分边疆特性,也就是实现边疆发展,达到与内地的共同发展,培育国家命运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时至今日,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边疆的含义已是一种政治地理范畴,民国时期所谓“文化的边疆”在今天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中国式边疆”现代化建设已经融入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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