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理论思考与政策分析*
2024-04-15王文婷
钱 宁, 王文婷
(云南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研究院,云南 昆明 650091)
引 言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基本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政治理想。但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必然要搞“均贫富”式共同富裕。当我们把共同富裕看作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时,必须把它看作是一个需要人人参与、人人负责的社会建设过程,用共建、共治和共享发展的理念和原则来建设的共同富裕社会。(1)以下简称共富社会。只有使共同富裕成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更有活力、人们有更多机会和能力参与社会创新、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自己、对待社会,从而夯实共同富裕的社会政治和伦理道德基础。进而言之,共同富裕是一个包含了复杂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社会过程和社会状态。它不能只着眼于社会财富的分配,也不能简单地从不同个人或群体或社会阶层占有财富的多寡来考量。共同富裕需要有高质量的社会发展作保障。只有通过提升社会的质量,发展人的社会性,为人们参与共富社会建设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用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和价值观引导人们参与到共富社会建设中,共同富裕才能从一种政治追求和社会理想变成实际的行动和可及之物。
一、共同富裕的概念辨析及理论内涵
(一)作为社会经济议题的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首先是一个共享财富的社会经济议题。通过共享来实现共同富裕,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首先必须要有可共享的财富。“共同富裕是生产力有较大发展条件下的产物,它不可能同低生产力水平并存。”(2)厉以宁.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5).因为,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情况下,社会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无法进行资产积累,也没有能力扩大再生产,大多数人只能生活于“温饱”之中。因而,只有发展经济,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才能为共同富裕创造条件。离开这一条件,只考虑如何“分蛋糕”,势必陷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贫穷主义“均贫富”陷阱。对此,计划经济时代为了追求普遍平等而导致的普遍贫穷,仍然是新时代追求社会主义的普遍富裕需要警惕的历史教训。而建立一个合理的、有助于激发社会成员投身社会财富创造的积极性,有助于增加人们对不合理的生产体系、经济体制和分配体制进行改革创新的勇气与行动力的机制,从而高水平、高质量地发展经济,增加财富,才能使共同富裕建立在坚实的经济基础之上。
基于这些政治经济学的考量,建设共富社会必须从解决基本的发展问题出发,把发展经济、发展生产力和强化劳动致富观念、提高劳动者的收入作为基本目标,为人人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提供条件。为此,一方面,为增加社会财富的创造和积累,必须通过教育提升劳动者的基本科学素质和劳动技能,建立有助于提高、增强社会成员参与社会财富创造“可行能力”的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社会道德教育体系,以解决社会创新能力和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人的问题。另一方面,“法治是健全的财产权不可少的保障,而财产权又是经济繁荣的基础。”(3)威廉·J·伯恩斯坦.繁荣的背后[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1:132.保护社会成员通过劳动、投资、技术和制度创新获得合法收入的权利及自由支配合法财产的权利,使劳动者、创新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收入及其资产不会被随意侵占或被剥夺,应该成为社会共识和实现社会财富增加的制度基础。总之,诚如威廉·J·伯恩斯坦所言,经济繁荣的背后有财产权、科学理性主义、资本市场和交通与通信技术的改善等诸种因素的作用。如果把经济增长比作蛋糕,这些因素就是做蛋糕的原材料。(4)威廉·J·伯恩斯坦.繁荣的背后[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21:133.要让共同富裕有活水源头,就必须大力发展科学文化、培育科学理性主义精神,开展技术创新,发展教育,提高劳动者适应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可行能力、保护投资、保护创新,并且保护由此而获得的各种收入,形成更有活力和开放的经济制度,为共富社会创造好的经济与制度环境。
(二)共同富裕的社会政治伦理要求
共同富裕不仅涉及社会的政治制度和伦理道德领域,也涉及社会的基本结构和人类关系领域。从现代政治的角度看,民主是现代社会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维护和发展公民权利、赋能公民义务,以增进社会的平等自由是民主政治的核心议题。而共同富裕或者说让公民有公平地获得个人收入、共享社会财富的机会与制度保障,则是现代社会民主发展追求的基本目标,也是所谓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没有人人可共享社会财富的机制和体制,民主政治只能是虚假的口号而无实质的内容。用这样的政治理念来看待共同富裕,开展共富社会建设,使共同富裕成为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同时也是他们的责任。从权利和义务、自由与责任的辩证关系入手,构建共富社会建设的政治原则和道德基础,把共同富裕的好处和负担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成员,不能因为一部分人的自由而使另一部分人处于不自由中;也不能将一部分人的公民权利建立在其他公民的责任之上,而自己不承担或少承担公民义务,这应该成为公正社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和人们的共识。
正是基于这样的政治和伦理道德的考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必须将共同富裕的政治理想,与它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人们的道德状况和实际的资源禀赋结合起来,以改善和发展人的行动能力和实质自由为目标,用积极的制度体制来规范、引导人们树立这样的社会政治观念:一个平等公正的社会必须是建立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地创造社会财富,并且能共同享有社会财富的体制与机制基础上。在这样的体制机制中,人们能充分地分享到他们应得的权利,即对他们的生存、发展和自由不可或缺的收入、资产和服务;但同时他们也有义务参与社会的生产劳动、财富创造,为他人提供服务,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己的体力和智力,促进财富的积累。
而从国家的视角来看,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要求国家不但要履行管理公共资产、协调、监督和管理社会成员及各种组织和机构公民行为的职能。它也有权力在取得公民认同和支持的前提下,使用公共资源来推行它的政治主张,实践它的政治理想。不仅如此,国家还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发挥政府调节社会分配、发展和实施社会福利的职能,以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公正的社会秩序,防止某些利益集团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垄断地位搞“赢家通吃”,避免放任市场自由而导致贫富差距的“极化”等不公正现象的发生。因此,对于现代国家,一方面,向公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保护弱势群体、发展社会福利、预防社会问题的发生和减少社会不平等,是国家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维护平等公正的社会秩序的责任。另一方面,国家要为每一个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活动创造机会,使他们能够发挥自身功能,自由地运用自己的身体和智力进行生产劳动和各种创新性活动,以帮助公民实现他们的生活理想,并激发起他们的社会责任,为共建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三)共同富裕需要制度体制创新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5)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J].求是,2021,(20).因而,国家在共富社会建设中扮演着更加积极和重要的角色。一是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国家价值、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运用国家的制度优势,积极开展公民教育,营造开放、包容的社会制度环境和道德文化环境,凝聚人们的集体认同,为人们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社会文化活动进行社会赋权,使人们在发展自我行动能力的过程中,不断形成对共同富裕的社会共识,成为合格的共富社会建设的行动者。二是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的就业、养老、住房、医疗和教育等关系基本民生福祉的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问题,深化以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6)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N].新华社北京分社,2020-10-29(001).形成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共同富裕社会建设夯实社会福利基础。三是针对20世纪50年代以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城乡分治的二元社会结构”,及其所造成的制度体制壁垒、思想认识和意识形态隔阂,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同时,通过政策创新,改革不合理的制度,解决城乡发展不平等造成的“三农”问题。按照“十九大”明确的以促进“三农”现代化为核心的乡村振兴战略所确立的目标,构建起推动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共同富裕的政策体系和发展规划。
社会发展是一个不断解决旧矛盾,又不断产生新矛盾的过程。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深入发展,中国经济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仅作为一个进一步推进经济现代化的目标提了出来,也作为全面现代化的社会目标提了出来。在这样的新发展目标下,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同时,完善社会财富的分配制度,构建一个以共建共治和共享发展成果为目标的社会分配体系,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造成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平等问题,就成为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制度基础。
二、“第三次分配”在建设共同富裕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共同富裕社会建设中的分配正义
社会结构是关于社会的基本力量配置和主要社会阶层关系状况的概念表述。一个“社会结构状况如何,不仅会影响该社会现实和未来推动力量的强弱,而且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全运行与否”。(7)吴忠民.中国道路与现代化内生动力[J].中共党史研究,2018,(10).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社会,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是反映该社会对其成员的实际能力与收入状况之间的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公平的基本标准。而让大多数功能正常的人能够获得与其能力和付出相等的收入,尽可能缩小能力强者和能力弱者之间的差距,并让这两者成为社会的少数,就是现代社会所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所追求的理想状态。创造条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增加他们的财富,对于激发社会活力,增强人们的抗风险能力和生活信心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同时也对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人们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收入、财产收入和社会福利。创造就业机会,保证劳有所得,通过教育、新技术运用、劳动者生产劳动能力和劳动效率的提升来提高劳动收入水平,是基础和主要的增加收入的渠道。而增加资产性收入,不断提高财产收入在个人总收入中的比重,对于稳定收入预期、扩大收入来源、提高收入的安全性具有锚定社会秩序的作用。社会福利是现代社会保护人们的基本收入安全、防止低收入群体陷入生活困境的社会再分配制度体系。它对减少贫富分化、防治社会问题的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因此,当我们从人们的收入构成考察社会关系结构的合理性时,“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8)习近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J].共产党员,2021,(18).,就成为建设共同富裕社会的基本政策方针和政治原则。
(二)三次分配政治经济学解读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现代社会影响收入分配的主要力量有3种:市场机制、政府调控和道德力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形式,第一次由市场按照效益进行分配;第二次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扶贫及社会保障统筹等方式进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则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个人自愿缴纳和捐赠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9)厉以宁.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77.因此,根据不同的分配原则来调节这3种力量,避免经济和道德秩序的混乱,就成为我们在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主张多元正义的政治哲学理论认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要按照不同的社会正义原则来加以调节。首先,“市场机制影响着收入分配”(10)厉以宁.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5).。在市场领域,公平正义的分配要按照人们对市场的贡献来确定。也就是一个人运用其所拥有的资源和个人禀赋、包括劳动、经营和资产等获得收入是有差别的。能者多得,按劳取酬,效能优先的原则,体现的是市场分配(第一次分配)的公平。但是,按效益进行分配是有缺陷的。人们的社会地位、个人的资源禀赋都是有差别的,忽视这些因素就会带来市场失灵,形成分配不公现象。比如,一些人会利用市场机制缺陷和某些不透明的手段支配市场,获得超额利润,如搞市场垄断的资本或靠流量和“饭圈”上位的明星。因而,市场失灵使“财富不断从金字塔的底端向顶端加速流动,势必导致金字塔底座越来越大,顶部越来越尖锐”。(11)商界杂志社.共同富裕新征程[J].商界杂志,2021,(11).要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强化市场监管、反垄断和实施薪资限额(比如劳动力市场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某些垄断行业的最高工资限额)等政府事前干预外,通过收入税收调节,进行二次分配的事后干预,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就成为社会正义的必然要求。
其次,在维护社会成员基本公民权利的社会领域实施社会再分配即第二次分配,是在基本社会生活领域内,维护所有成员的公民权利,以实现分配的公平正义。为此,一方面要通过制定工资政策来限制高收入,保护低收入;制定法律法规,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的竞争与利益输送。另一方面,通过税收调节初次分配形成的社会不公,建立由政府主导,个人和企业共同参与的社会福利制度,为公民提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公共服务,纠正分配不公带来的社会不平等。但是,社会再分配关注的是结果的平等即成果共享,忽视了过程的平等即强调责任担当与各尽所能的必要性。这就使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再分配往往会产生出公民权利与公民责任不对等、不协调的问题。如一些人把政府提供的福利看作“免费午餐”,只要自己的权利而不讲应该承担的责任;过高的福利供给会造成“懒人社会”,使社会失去活力;普惠性的福利难以解决处境不同的人的生活需要,造成政府失灵和财政负担过重的问题。因而,建立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享发展的“共富”治理新格局,就成为纠正再分配的弊端,完善社会再分配的机制,促进公平正义的共同富裕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
最后,为了弥补二次分配所留下的遗缺,现代社会还需要借助于道德的力量,以社会自发的方式开展慈善分配。这就是所谓的第三次分配。而所谓道德力量作用下的收入再分配,按照厉以宁的说法,是“与个人的信念、社会责任心或对某种事业的感情有关”(12)厉以宁.论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道路[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5).的公益慈善分配。它是在初次分配、再分配之后,人们将自己的所获收入自愿转让出来,用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或遭遇战争、灾难、疾病及某种意外而陷入危险与困境中的个人与群体。而更为全面的理解是:第三次分配是将潜藏于个人、企业和各种社会部门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以爱心、良心、公益心等方式自愿捐献给社会,用于帮助那些在前两次分配中获益不多或者受益不足的个人、家庭、社区、群体,改善他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及其行为方式,弥补其生活缺失。
但是,仅仅把第三次分配看作是靠道德力量的调节、能力强者向能力弱者输送资源的过程或者是一种社会机制,是不全面的,也是对道德作用的误解。人类学的研究发现,在人类早期的发展中,亲属间物品交换和互相馈赠体现的是一种相互援助的关系和情感交流。“通过送礼进行的物品交换不仅是一种机制性制度,而且是一种道德性交易,他在个体和群体之间产生并保持了一种人性关系。”依靠这种道德交易形成的人性关系,人类产生出一种独特的超越于利益计算或“竞争性讨价还价和在交易者之间自由的相互影响的战略行为”,以满足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共生性”需要。(13)哈伊姆·奥菲克.第二天性:人类进化的经济学起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3~14.在这个意义上,第三次分配作为道德分配是由人类群体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不同个体或部分彼此依存的共生关系决定的。而从这种共生性需要产生出道德行为的视角来看,第三次分配作为一种道德力量支配下的社会再分配,它不仅仅是拥有较多财富的个人和集团关爱他人,奉献道德良心的善举,也是对接受捐助的对象群体的道德激励。它要求在慈善分配中的受益者也积极承担各种道德责任,在自己获益的同时也奉献自己的爱心,用自己的“有”弥补他人的“无”,以回馈社会或感恩他人的帮助。对此,我们需要超越“再分配”的传统观念,从现代政治道德哲学的角度,对社会发展中道德力量与道德主体的意义做进一步分析。
(三)以人的主体能动性塑造克服“再分配”的局限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是一个自为的主体,他人在做出各种选择(利己的或利他的)时候,也必须对自己所作的选择负责,承担起对他人(包括社会、群体和个人)的责任。因此,自由不应该是“一种一人得益意味着另一人损失的零和游戏”,(14)诺尔曼·P·巴利.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7.更不是能力强者独有的特权和功能,而是不同主体在承认相互间差异基础上彼此平等对话沟通、合作互动的能力。对此,当代政治哲学关于“承认”的理论为我们理解现实生活中的自由提供了思路。承认理论认为,主体不是孤立的个体,“主体间存在着一种理想的关系,其中每一个主体视另一个主体为他的平等者,同时也视为与他的分离。……一个人只有凭借另一个主体的承认和被承认才成为一个独立的主体。”(15)南茜·弗雷泽(Fraser N.),阿克塞尔·霍耐特(Honneth A.).再分配,还是承认[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7.而“主题通过到的相互性的经验获得自我意识后,个体就能把自己理解成为人类之类存在中的一员。这样的主体就变成了‘我们中的我’”(16)阿克塞尔·霍耐特.我们中的我:承认理论研究[M].南京:译林出版社,2021:17.,因此,主体是建构性的,只有把人放置在社会关系的网络中,通过彼此间的承认、认同,他的主体性才能够确立。而所谓自由,也只有在“我们中的我”的关系中才成为实质性的。笛卡尔式的“沉思”(17)即笛卡尔哲学沉思的著名论断“我思,故我在”。所推论出来的人的主体性及其自由,不过是现实生活无法实现的哲学“独断”。
承认理论对于我们重新认识社会再分配中,不同行为主体的道德责任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我们知道,对于把主体的自由当作现代性精神特征的现代社会来说,主体性及其自由对每一个参与社会生活的人都是应当具有的能力,也是现代社会倡导的人的美德。因为,“在确保他人的同样自由的限度内,‘主体自由’的精神等于个人和群体为他们自己定义什么算作一种好生活,并为他们自己设计一条追寻这种好生活的道路。”(18)南茜·弗雷泽(Fraser N.),阿克塞尔·霍耐特(Honneth A.).再分配,还是承认[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24.这就意味着只有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看作是自为的主体,即拥有在对自己负责的同时也承担着对他人责任的能力时,才不会因为相互间的能力大小、社会地位差异、拥有财富的多寡而相互歧视或不负责任。唯有这样,人才能拥有自由,也才是平等的。由是来看作为道德良心分配的第三次分配中不同个人和群体的作用,我们就不能把第三次分配仅仅看作是富人的责任和穷人的权利,更不能把慈善公益看作是能力强者对能力弱者的施舍和恩惠,而能力弱者也不应以乞怜的方式获得他人的帮助。
因此,笔者认为,在第三次分配中,道德的力量应以承认每个人平等的道德人格为前提,道德良心的分配应该不分贵贱高低,作为一个社会普遍的行为价值准则和生活方式支配每一个社会成员。只有在这样的社会道德环境里,道德力量支配下的第三次分配,才是正义的,能够增加每个人自由的道德分配。在承认每一个人的道德主体性同时,也承认主体之间资源禀赋和能力的差异,并且也要承认和重视他们各自所拥有的潜能与优势,使能力强者不因其共享而倨傲自重,能力弱者也不因之而自我否定,矮化自己。相反,弱者的道德人格也应得到承认和尊重,并发挥其应有作用。
总之,共同富裕社会建设是一个“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共享发展的‘共同富裕’治理”(19)祝子丽,周益明,孙家回,等.基于共享发展的财富“湿地”生态实现路径与策略[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22,(6).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通过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减少贫富差别,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而为求得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开展道德治理,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社会伦理精神营造慈善公益分配的道德环境,让每一个人都能够运用自己的道德力量来为他人、为社会分担责任,则自然成为完善“共同富裕”治理结构,形成人们生活富裕与道德成长的福利共生关系之必要条件。
三、共富社会建设中的政策思维转变
(一)共富社会建设对社会政策的新要求
一个健全的、公平正义的现代社会,其根本性特征不是它拥有的科学技术有多高,物质财富有多丰富,而在于它所拥有的技术和财富是否为其所有成员分享,人们是否尽其所能地承担起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同时也能够获得社会的帮助,使其获得机会,增加权力,扩展能力,在参与社会生活的实践中增进自身及社会的福祉。共同富裕的社会建设就是要通过基础性制度安排建立一个能够覆盖全体社会成员,帮助他们解决所面临的生活困境、弥补其获得性不充分缺憾的分配制度体系,实现基本生活的保障和生活质量的提升。同时,共同富裕又不能仅靠发展社会分配体制,以再分配的方式来解决。合理的分配体制解决的是分配正义的问题,这只是共同富裕的一个基础性前提。共同富裕是一个社会进步的过程,需要超越分配主义的观念,通过构建一个共建、共治和共享发展的社会机制、在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下创造出和谐共生的社会共同体。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指出,“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20)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N].新华社北京分社,2021-06-10(001).这种以人的现实生活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目标阐述,把共同富裕看作是一个通过营造积极社会环境,形成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社会机制和制度体系,引起人们生活观念与生活方式的质变和社会质量的提升的过程,而不是囿于“再分配”的“共富”观理解的共同富裕。因此,从积极的社会福利政策理念和方法来看,共同富裕社会的建设是把共同富裕看作是物质富足、精神健全、文化繁荣和心理健康协调发展的社会建设新阶段所要达到的状态。在这样的目标下,超越“分配主义”的狭隘眼界,围绕人的改变与发展这个核心,开展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构建一个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发挥主体能动性的互助合作的社会,防止陷入分配主义“福利陷阱”,造成社会的“内卷”或“躺平”,营造充分地社会参与、社会赋权的制度环境,发展社会凝聚与社会包容的伦理价值关系,也就成为我们探索社会政策的新议题。
(二)发展型社会政策对传统政策思维的超越
发展型社会政策是一个拥有宽谱系知识和价值体系的政策范式。它用对社会发展的理念扩展社会政策的视野,使社会政策关注“社会福利资源的生成方式”和“经济逆境期间所出现的财政问题”,避免社会福利发展与经济活动相脱节的社会发展思路。它的形成,“使社会福利和经济发展政策与项目发生直接关联”,从而把社会政策置于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情景关系中,“以动态的或有目的的方式使经济与社会目标达成和谐。”(21)詹姆斯·米奇利.社会发展:现代比较社会政策经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2.在这样的认识论基础上,发展性社会政策(22)在本文中,发展型社会政策作为一种政策理论范式,包含了多种不同于传统的保护型社会政策的新社会政策路径。如可行能力、社会投资、资产建设、社会质量等,他们构成了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理论谱系。而发展性社会政策则是以米奇利(James Midgley,又译为詹姆斯·梅志里)为代表的以社会发展为中心的政策范式。把社会发展定义为“与经济发展的动态过程一起协同促进人类福利的过程”(23)詹姆斯·米奇利.社会发展:现代比较社会政策经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9.,而它的政策要点则集中在“影响人民生活和生计的一切计划及其相关措施”。(24)安东尼·哈尔,詹姆斯·梅志里.发展型社会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9.其实质是以人的全面发展和能力提升为目标,通过“跨部门的、整合的全面地生计支持”,使社会政策从依赖于经济活动的社会干预措施,转变为将社会政策嵌入经济发展中,支持人们参与经济活动,改善他们的经济状况和社会环境的新型政策范式。这种转变对于解决当今各国现代化中存在的“扭曲发展”(25)詹姆斯·米奇利.社会发展:现代比较社会政策经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4~5.问题,提供了新的政策思路。
在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理论谱系中,社会投资理论、可行能力理论、资产建设理论、社会质量理论等理论范式也分别从不同的问题视角,提出了超越传统社会政策局限的新思路:一是在价值取向上,他们改变了传统的以维护社会平等和公民权利为导向的价值观念,把发展生计、培育人的能力、进行个人和家庭的资产建设、投资人力资源开发、开展社区建设等一系列促进人和他所处的环境改变、增强人的自主性和在社会政策中的主体地位的社会发展当作主要的价值追求。二是在政策目标上,改变以社会平等作为社会福利政策目标的公平与效率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倡导兼顾效率与公平、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相协调的包容性发展。它倡导福利混合经济,既具有社会投资或生产主义特质,也主张将反贫困、社会保护等传统社会政策与资产积累、增强生存能力和对抗社会排斥的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使传统的“残留性-制度性双重途径”社会政策目标扩展为综合性社会发展目标。三是将社会政策干预的焦点,从“政府主导下刺激消费的再分配”,转变为“多元主体的福利生产与投资”,这种由消费转向投资的变化,使传统社会政策的保护对象转变为政策主体和福利生产者,为解决老福利国家的弊端开辟了新路径。(26)钱宁,王肖静.福利国家社会政策范式转变及其对我国社会福利发展的启示[J].社会建设,2020,(3).四是在推进社会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它要求政府要“积极管理并协调各种战略的实施。……积极指导社会发展过程,以期最大限度地提高社区、市场和个人的参与。……还应该通过各种公共部门政策与方案来直接促进社会发展”。(27)詹姆斯·米奇利.社会发展:现代比较社会政策经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61~162.
这些政策理念的变化,不仅表明了社会政策范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他们突破传统政策思维的局限,在一个更广阔的视野范围探索影响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福祉的经济发展、制度体制、道德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社会因素,为社会政策运用各种社会干预手段去协调平等公正和社会繁荣进步、物质生活保障与精神价值成长之间的关系,更好地解决现代社会发展富裕中的贫困、社会极化对社会公正与社会团结的威胁,进行了深度的理论思考和政策探索。
在具体的路径方法上,发展型社会政策把发展教育和社会服务,投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健康服务、支持各种就业计划等政策措施,看作是有助于消除社会不平等,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投资战略。与此同时,发展型社会政策把帮助穷人建立个人资产账户,进行金融赋能,增加他们财产性收入的资产建设方法,当作克服传统福利政策“供养了弱者,但无助于使他们变强”(28)迈克尔·谢若登.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3.弊端的政策工具,在微观层面提出了一条帮助穷人走出“维持收入-保护消费”不断循环的福利怪圈,使贫困家庭和社区通过家庭资产积累,能够“更持久地参与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出“更明确的未来观、更稳定的家庭、更多的人力资本投入、更妥善的财产管理、更积极的社区参与等”。(29)迈克尔·谢若登.资产与穷人——一项新的美国福利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
而在改善人的处境,发展人的实质自由和提升社会质量的议题上,可行能力视角下的社会福利政策思考,聚焦在人如何能够过上他所珍视、所愿意过的生活,以及人们所拥有的“实质自由”。而所谓实质自由,“包括免受困苦——诸如饥饿、营养不良、可避免的疾病、过早的死亡之类——基本的可行能力,以及能够识字算数、享受政治参与等的自由。”(30)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0.这些自由是建构性的,需要在社会发展中,依据不同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通过政治和社会的安排才能够获得。因而,发展的目标就是要形成多元化的制度安排,运用不同的政策手段去调节这些自由的关联性,以加强和保障人们的可行能力,帮助他们过上所珍视、所愿意过的生活。(31)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42~43.
(三)用“社会性”重建社会政策话语
在社会质量理论的政策话语里,“社会质量指的是公民在那些能够提升他们的福利状况和个人潜能的条件下,参与其共同体的社会与经济生活的程度。”(32)徐延辉,龚紫钰.社会质量、社区能力与城市居民的能力贫困[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报,2015,(5).它关注的是社会发展状况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并且把人及其社会关系的发展状况放到高质量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在对影响社会质量的因素的结构化分析中,以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为基本条件的社会质量指标体系,作为开展社会质量研究及对社会发展状况评价和政策分析的主要依据,被广泛运用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社会质量发展状况分析和制定社会政策的考量中,突出了社会发展不同于经济发展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含义。
而在其中,最有意义的是发展型社会政策提出了一种批判和超越自由主义导向、片面强调经济发展和靠市场经济解决发展问题的政策路径。同时也对传统福利国家把再分配作为政策工具的平等主义价值观进行了批评,用“社会性”的观念重新解读社会政策,(33)沃尔夫冈·贝克,等.社会质量的理论化:概念的有效性[A].张海东.社会质量研究:理论、方法与经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54.把社会质量看作是取决于影响、改变社会构成、人际关系及其互动方式、道德意识形态与社会认同的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等“人类相互关系结构的发展与改变”的状况,以及人在影响和改变社会状况中的主体性和行动能力,“转变人类结构本质的行为能力的取向”和“评判互动结果(质量)的基本标准”(34)德斯·加斯珀.人类与社会性——人类发展、人类安全与社会质量话语的系统比较[A].张海东.社会质量研究:理论、方法与经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43.等条件。
归纳起来,将这些非经济因素引入社会政策的框架中,体现出发展型社会政策用“社会性”和人的能动性去纠正社会政策从属于经济政策的错误,使社会政策在影响社会财富分配、协调社会关系、改善社会环境、促进人的发展等一系列推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获得了更多的独立性,也为我们探索共富社会建设的政策理论与政策路径提供了借鉴。
四、发展型社会政策对共富社会建设理论创新的启示
(一)摒弃二元对立的政策观
从构建共同富裕社会的理论基础和政策框架的需要来看,发展型社会政策为我们进行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理论探讨,提供了多维度思考的空间和方式。一是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哲学基础来看,不同于传统保护性社会政策以社会整体性为本体论依据的平等主义价值取向,发展型社会政策在吸收了福利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及其争论的基础上,把自由主义哲学所倡导的个体自主性植入解决社会问题的政策框架里,在坚持社会正义的前提下,将发展的公平性与主体能动性结合,并把后者看作是实现前者目标的条件,阐述了一系列以强化个人权能为核心的促进个人自由和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的社会福利政策主张。在这其中,围绕着“让个人自由成为社会的承诺”(35)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31~33.这一核心价值观而展开讨论的可行能力理论,把扩展人的各种“工具性自由”(36)在阿马蒂亚·森的理论体系里,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和防护性保障等工具性自由,被看作是能直接扩展人的可行能力,并且能彼此相互补充、相互强化的发展型社会政策的重要内容。看作是实现个人真实自由的条件。而资产建设理论则以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向,把建立个人发展账户看作“激发希望并改变人们思想与行为”的工具,从而使社会政策从传统的对个人的社会保护转变为“改变人们的头脑”,进而增进个体及其家庭的经济参与机会和能力、提升他们“对未来福祉的预期”的重要手段。(37)马克·施赖纳,迈克尔·谢若登.穷人能攒钱吗:个人发展账户中的储蓄与资产建设[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22.这些将强化个人权能、鼓励个人为其福祉的提升发挥个体能动性的政策主张,为我们建构积极的共同富裕社会价值观,提供了新的思想资源。
二是从方法论的改进来看,发展型社会政策在其哲学思维的创新中,摒弃了个人与社会、市场与国家二元对立的思维范式,主张用价值多元和包容性发展的原则消解国家主义的福利政策与市场化的福利自由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张力,对社会政策研究中个人主体与社会结构、个体自由与社会干预相互抵牾的二元对立思维,进行了去本质主义的方法论处理。在承认理论的分析框架下,发展型社会政策以不同的方式将承认个体自由的重要性与社会结构对个人自由的建构结合起来,强调社会作为主体间相互承认的共生体系,对个人自由所具有的先天性价值,个人只有按照一个社会所确立的规范、并且有能力从这个社会的设置中获取经济、政治和文化资源,开展社会所承认的主体间的互动,他才能拥有“真实的自由”。因此,在发展型社会政策的范式里,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可行能力,对他们进行社会投资、金融赋能,以及教育、健康、职业发展等方面的社会赋权,用“社会质量的发展促进他们的生活质量提升”(38)林卡.生活质量与社会质量:一项有关理论和方法论的比较研究[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5,(2).,构成了发展型社会政策以社会发展增进人类福祉、促进人的发展的核心议题。
从这些理论建构思考共同富裕社会建设中的社会政策问题,它们对我们的方法论启示是:共同富裕社会作为一个共生体系,不能被看作是依靠国家体制或个体自由的意志所决定的,也不单纯由经济因素决定,而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因而,共同富裕的实现,不是单纯的财富共享,而是建立在人们对社会的认同、参与和努力与付出的基础上。没有社会自身各种条件因素的支持、个人权能的提升、社会价值的引导等方面的发展进步,“共富”梦想只能是“镜花水月”,既无法触及,也容易破碎。而社会政策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就是要把促进国民生活质量和国家发展整体质量的提升当作自己的使命,以贴近现实的政策主张和行动方案,为增强和扩展人的可行能力和主体性,实现社会各方面的进步提供可行的理论方法和可操作的方案。
(二)用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塑造共同富裕的价值观
发展型社会政策对开展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的另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它以鲜明的价值取向进行社会倡导,把消除社会排斥、增强社会凝聚和社会包容作为解决贫穷、不平等方面社会问题的社会价值目标,突出了社会赋权在促进人类福祉和个人权能发展的重要性。虽然发展型社会政策中存在着不同的理论范式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展的路径选择和政策关注点上存在差异,他们的理论范式的价值观在不同程度上也存在个人主义价值倾向。但是,他们都对传统的剩余型和制度型社会政策以维持个人消费为主要目的的福利理念进行了批判,明确了以公民责任为导向的积极福利政策价值观在社会福利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中的核心地位。这些理论把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结合起来,通过有计划地干预社区和社会过程、投资人力资源,进行教育、健康、生计发展、金融和资产等方面的社会赋权,帮助弱势群体改善其权能结构,增强他们在社会发展中的权重,帮助人们改善、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在自主地、体面而有尊严地追求向往的生活过程中,拥有更多“实质的自由”。
因此,当我们说共同富裕是“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39)习近平.扎实推动共同富裕[J].求是,2021,(20).的过程时,辩证地看待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确“权利并不因其自身而有效,而是因它所对应的义务”(40)西蒙娜·薇依.扎根:人类责任宣言绪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1.,以及“个人责任没有替代品”(41)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84.的基本社会伦理要求,让权利跟着义务走,通过社会赋权使每一个公民都承担起对自己、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就具有了基本的政策价值意义。因而,在增加个人的权能,使成为人自信而有尊严的“参与性公民”(42)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276.的同时,形成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的道德契约,增强社会信任和社会连带关系,将“共富”社会建设变成人们实践“共建共治共享”发展价值观的过程,也就应该成为必须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
综上所述,共同富裕需要有高质量的社会发展作保障。只有在有质量、系统性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形成的共同富裕,才是真实的、可持续的。依靠激进的政策措施,或者织密社会保障网来缩小贫富差别的共同富裕,只能是再分配政策杠杆加压下的平等主义富裕,不可能形成有质量、有活力、公平的共同富裕。为了防止单纯靠再分配政策杠杆作用来解决贫富差距,而产生的个人“躺平”和社会“内卷”,同时也防止把“共同富裕”解读为物质财富上无差别的“共富”,而忽视人的精神发展和影响社会发展的非物质因素对实现“共富”的价值支撑和调节作用,我们对“共同富裕”的理想设定,就必须要通过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发展社会质量,增强人的社会性和社会认同来解决共同富裕社会建设中的深层次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