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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生成逻辑和建设路径

2024-04-15刘银喜周妍池

关键词:共同体主体社区

刘银喜, 周妍池, 杨 旸

(1.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2.内蒙古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呼和浩特 010021)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这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与拓展,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布局和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共同体”治理在政府文件中多次提出并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以党的文件形式首次使用“社会治理”概念,是对传统“社会管理”的反思和超越,“共同体”理念初见端倪。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重点解决培育共治力量、激发社会活力问题。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提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9年11月6日。,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参与主体和保障机制。2000年,国家民政部将社区定义为“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4)詹成付、李学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第200页。。毫无疑问,社区作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要同时承担基层政权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自我调节的重要职能。结合社区和社会治理共同体等相关概念,社区治理共同体是一种全新的基层治理范式,在注重主体成员多元共生外,更加强调多元治理主体在责任落实与互惠共享的基础上达成功能耦合与行动协同。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需要尊重多元治理主体的平等地位,明确划分各主体权限和职责,极尽其内在价值和作用,并通过制度保障和现代治理手段来提高社区治理效能,最终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目标。

当前,国内学者对于“社区治理共同体”这一创新型概念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对其构建路径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从制度主义视角看,社区治理共同体是一种社区治理制度(5)曹海军、鲍操:《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新时代社区治理制度化的理论逻辑与实现路径》,《理论探讨》2020年第1期。、一种全新治理范式(6)周进萍:《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构成要素与生成机制研究——基于三个典型案例的扎根分析》,《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23年第3期。,制度缺失是制约其发展的核心因素(7)陈建平:《制度缺失对社会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影响——基于J省的实证研究》,《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需要依托制度化的路径以解决治理机制问题,包括完善党建引领机制、推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变革、加强民主协商制度、建立绩效考核制度等。从建构主义视角看,社区治理共同体是相互博弈、协商、合作的价值、目标和利益共同体(8)徐顽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系统审视与构建路径》,《求索》2020年第1期。,是以利益和情感整合为基础的场共同体(9)何绍辉:《基于社会质量提升的场共同体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探析》,《求索》2016年第2期。,是利益共同体、情感纽带和文化有机体(10)张艳、曹海林:《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内在机理及其实践路径》,《中州学刊》2021年第11期。,符合我国从强国家弱社会向强国家强社会过渡的需要(11)张磊:《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及其构建可行性研究》,《重庆社会科学》2019年第8期。,遵循价值—技术—制度的现实逻辑(12)伍小乐、罗敏:《价值、技术与制度: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三维建构》,《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制度环境—治理能力—成员理性的动力逻辑(13)江小莉、王凌宇、许安心:《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动力机制构建及路径——破解“奥尔森困境”的视角》,《东南学术》2021年第3期。、主体结构—主体关系—结构特质的结构逻辑(14)竭红云:《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逻辑与实现路径》,《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组织耦合—服务生产—价值激活的运行逻辑(15)陈晓运、黄丽婷:《“双向嵌入”: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新视野》2021年第2期。以及网络—互构—团结的行动逻辑(16)陈秀红:《城市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逻辑》,《山东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相较于制度主义研究视角,建构主义研究视角更注重将价值、情感、意识等要素纳入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中,认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受到社区成员利益、情感、文化多重价值诉求(17)张艳、曹海林:《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内在机理及其实践路径》,《中州学刊》2021年第11期。和政治体制重心下移带来治理压力的叠加影响,社区成员对社区现实感知凝聚为社区共同体意识的过程即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过程,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依赖于公共精神的培育(18)张承安、师晓倩:《社区共同体建设中公共精神的六个维度》,《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社区共同价值的凝聚,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社区居民构成的治理结构的重塑,社区治理制度体系的重建,制度、文化和基层组织动员能力的充分发挥和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的强化等。但由于提出时间较短,尚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框架和实践模式,多元共治的效能尚未真正释放。现有研究对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关切主要涉及两大方向,一是将其视为新型生活实践共同体,意味着暂时的、表面的共同生活转变为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二是将其视为新的治理机制,探析其治理目标、治理方式、治理结构和治理路径等。本研究尝试在两个领域进行探索:一是在理论、文化、实践层面追寻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生成逻辑,阐释社区治理共同体出现的必然性;二是根据生成逻辑提出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路径选择,为社区治理创新实践提供借鉴。

二、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概念提出及其主要特征

社区作为社会的基础单元,是推动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佳场域(19)张邦辉:《治理视域下社区共同体建构逻辑与完善策略——基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社区治理案例解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社区治理共同体作为一个新提出的重要概念,有必要对其概念进行界定,以厘清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主要特征,从而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供基础。

(一)社区治理共同体概念的提出

1887年,滕尼斯率先提出“community”(共同体)这一社会学概念。(20)[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48—59页。随后费孝通将“community”概念引入中国,译为“社区”,有别于“社会”概念,“社区”的概念加强了共同体的地理属性。共同体是基于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并最终基于血缘、地缘、宗教等聚合成的守望相助的有机整体,可以将共同体分为3种类型:地缘、精神、血缘共同体。齐美尔认为共同体组成形式实质上都是以有限的自然地域为基础的。一种基于有限的自然地域共同体为基础,(21)[德]齐美尔:《社会是如何可能的》,林荣远译,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3页。强调共同体具有同地域性特征。涂尔干指出在有机团结所组织的共同体中存在“群体意识”即共同体意识,包含共同情感和共同信念,(22)[法]埃米尔·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敬东译,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第102—106页。强调共同体中的人们具有共同的精神需求。韦伯发现血缘、种族、语言等无法构成共同体,认为个体之间的互动、需求、期望会把不属于同一地域的个体集合起来,并依靠某种类似契约的关系组成一个拥有共同价值、规范和目标的实体即共同体,(23)[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郑志勇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98页。强调共同体以共同的利益需求为基础。与滕尼斯等人的观点不同,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则认为人是社会的产物,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共同体,人作为主体具有维护共同体的责任与义务,认为共同体以社会关系为根本属性。(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05页。延续马克思虚幻共同体思想,安德森认为共同体是人类想象力的产物,有别于以亲密关系和地域为基础的共同体,更加强调精神空间的联结作用。(25)[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4—56页。综上,本文认为的共同体是指同地域范围内生活着的基于价值认同、自我意识、共同利益需求的个体所组成的有机生命体。

自社区概念被提出以后,治理一直是社区研究的重要视角,关于社区治理的模式、社区治理的政策网络、社区治理的主体结构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颇丰。而受滕尼斯共同体理论的影响,民族共同体、全球共同体、虚拟共同体等共同体概念不断涌现,在中国,社区治理领域中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也被提出。在此,需要从治理要素来厘清何谓社区治理共同体。“治理就是治理主体在一个既定范围内管理社会政治事务,维护公共秩序,满足公共需要”(26)俞可平:《国家治理的中国特色和普遍趋势》,《公共管理评论》2019年第3期。,具有工具属性;“社区治理就是在接近居民生活的多层次复合的社区内,依托于政府组织、民营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以及个人等各种网络体系,应对社区内的公共问题,共同完成和实现社区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过程”(27)夏建中:《治理理论的特点与社区治理研究》,《黑龙江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强调治理主体多元化和治理机制的建构;共同体则是一种理想的社区生活状态——在社区中的居民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价值认同、行为规范和密切的交往互动,是一种治理目标。而社区治理共同体强调的则是社区多元治理主体应该构建何种社区治理机制以及如何构建社区治理机制以形成一个理想的社区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与共同体二者是工具与目标的关系。综上,本文认为社区治理共同体是指基于价值认同、自我意识和共同利益团结在一起的对社区范围内公共问题的应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公共服务的供给进行多元协商共治的有机生命体,其目标是社区治理完成以社区为阈值的共同体的建构。滕尼斯指出,“相互信任、彼此靠近又近乎无条件地团结在一起”的传统共同体已然丧失,现代人已经脱离了传统共同体生活(28)[德]齐美尔:《金钱、性别、现代生活风格》,刘小枫、顾仁明译,上海:学林出版社,2010年,第1页。,建构起一种合乎现代社会规则和人际关系的共同体成为美好的期望。

(二)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主要特征

共同体是以血缘、地域共同性或者友谊、利益共同性做支撑来维系共同体的存续与发展的(29)青觉、徐欣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内涵、要素分析与实践逻辑》,《民族研究》2018年第6期。,在社区治理共同体提出之前,有关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单位共同体等研究颇丰,刻画了多样化的共同体形态。与传统共同体相比,社区治理共同体具有鲜明的特殊性,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利益交往空间、满足社会情感需求、提升归属感和获得感。

第一,以共同地域为物质基础。从历史发展来看,共同体脱胎于先赋的血缘亲属关系的社会组织结构,比如宗族、部落等。但是当国家出现后,共同体不再依赖于血缘亲属关系,而是依赖于共同居住的地区来划分成员,其内部成员均处于同一地理生存空间。村落、社区、城市等共同体形态均是基于地缘关系建立的。从概念来看,滕尼斯所指的共同体是同地域范围内个体所组成的有机生命体,强调同地域性。作为共同体的一种形态,社区治理共同体也具备共同体的一般特征即同地域性。社区是居民共同生活、发展的地理生存空间,而不是某一个人所独享的区域,生活于其中的每个居民都为社区治理贡献了力量,都是这一地理生存空间范围内的主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社区内的所有区域都是社区居民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共同享有的区域。

第二, 以共同利益为基石。共同体里的成员从出生开始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30)张邦辉:《治理视域下社区共同体建构逻辑与完善策略——基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社区治理案例解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具有共同的利益诉求,共同利益是共同体中成员之间利益关系的产物。诸多共同体形态均是以共同利益为基石的,比如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必须以利益共同体的构建为前提(31)张永红、殷文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生成、价值与实现》,《思想理论教育》2017年第8期。,紧密的共同利益是基层社区治理的决定性因素(32)卢宪英:《紧密利益共同体自治:基层社区治理的另一种思路——来自H省移民新村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效果的启示》,《中国农村观察》2018年第6期。。社区治理共同体中的成员尽管不存在共同的血缘、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但是利益成为社区成员建立联系的主要依据。社区治理主体具有共同的问题关切和利益诉求,在共同利益的诱发下,能够实现利益共享、整合治理资源、增强交往互动、开展集体行动。社区治理共同体是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实现个人利益的有效机制,通过整合社区的共同利益可以激发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的主体性、提高社区治理能力。

第三, 以共同体意识为核心。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所依赖的共同理解(common understanding)是内在于共同体而存在的,正因为共同理解的存在,尽管存在分歧和不一致,但是人们仍可以形成一致的意向和共同的行动。共同的地理生存空间能够保证社区治理共同体成员在物理空间上形成紧密联系,却无法保证成员能够形成一致的意向和集体行动。传统共同体是机械团结,具有共同的社会分工或生活方式,不需要达成共同体意识就能够实现集体行动,比如中国的单位制管理制度。而社区治理共同体是由不同的治理主体构成,比如党委、政府、居民等,不同治理主体在社区治理事务方面的分工、偏好、利益诉求并不总是一致的,这就需要有机生命体的成员在感知自我与他人生存发展的共性条件基础上形成对共同体的价值认同即共同体意识,进而达成一致的意向和共同的行动来证明共同体生活。具体来说,首先,共同体意识意味着辨识归属,即成员能够意识到共同体的存在,能够认识自我与他人的共性与差异,判断认同自我是社区治理共同体的一员,从而找到满意的集体归属。王鉴指出,共有的民族意识是中华民族相互认同的血缘、地缘与精神基础。(33)王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及其构建路径》,《中国民族教育》2018年第4期。其次,共同体意识意味着一种价值规范,是“若干结合在一起的人们的真实的、本质的意志,受到他们的尊重”(34)张邦辉:《治理视域下社区共同体建构逻辑与完善策略——基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社区治理案例解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传统”作为“礼”的规范被人们自觉地传给下一代(35)青觉、徐欣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概念内涵、要素分析与实践逻辑》,《民族研究》2018年第6期。,这是一种历史承袭。而在社区治理共同体中,则需要创造建构规范,即在尊重不同治理主体意见的基础上整合不同的利益诉求和偏好形成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公共责任和公共规范,治理主体愿意共同生活、交往互动并一同创造更美好的生活。最后,共同体意识意味着聚合和能动性。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提出社会成员的共同价值观念是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的基础和前提。基于共同的价值认知,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程度加深,能够互通往来、相互包容、团结奋斗,从而形成聚合关系。社区治理共同体是通过社区各大治理主体的意志和精神来体现的,基于长期互动中形塑而成的共同观念、习俗、规范和理想信念,不同的治理主体能够形成组织认同,实现有机团结,达成一致的行为意向和集体行动。

第四, 以共同文化为导向。社区治理共同体是具有共同性的人类群体(36)李义中:《共同体:内涵、意义与限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3—5页。,是社会文化合成体。共同文化是社区治理共同体中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反映,也是社区治理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共同体意识营造社区共同文化。社区共同文化是在社区生活中被倡导的基本文化,也是实现现代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基本要求。共同体意识是社区居民共有、共享、共守的社区行为规范,通过社区治理主体对行为规范的遵守,推动社区共同文化的形成,比如民主协商、公平正义、社会参与、责任担当、邻里和睦、诚信互惠等。其次,共同文化推动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构。邓新星指出,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共同体的模铸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37)邓新星:《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感的建构》,《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多元社区治理主体参与解决社区事务所需要的道德情操、奉献精神、正义理念等都离不开共同文化的长期滋养,在共同文化的熏陶下,社区居民能够自觉遵守社区的行为规范,围绕社区议题开展协商与合作,进而促使社区治理共同体形成解决社区事务的公共规范和行为准则。社区治理共同体具有共同的社区文化,共同文化是对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反映,对提升治理主体的思想觉悟、增强社区的有机团结和满足共同利益诉求具有积极作用。

第五, 以主体结构关系为本质。从关系实在论的意义上讲,共同体是由特定人群构成的一种关系聚合,强调的是富有生命力的有机结构关系,比如中华民族共同体是由密切相关的各民族在复杂的历史过程中建构而成的(38)费孝通:《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新编:下卷(1985—2003)》,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64页。,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处于以国家利益为主导的现代国际关系中形成的(39)张永红、殷文贵:《“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生成、价值与实现》,《思想理论教育》2017年第8期。。马克思也指出共同体以社会关系为根本属性。而社区治理共同体是由党委、政府、企业、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不同治理主体构成的,多元治理主体通过不断的互动与合作,推动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形塑和建构,在这个过程中,不同治理主体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赖,形成一个较为密切的关系网络,从而实现一种有效的社会团结。具体而言,首先,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对外边界是开放的。尽管共同体在特定环境中存在较为明显的分界,但这不代表着它的边界是封闭的,社区治理共同体致力于构建一种活力与秩序并重的聚合机制,可以吸纳各种治理主体,形成一张聚合的结构化治理网络,推动治理目标的实现。其次,社区治理共同体是多元一核的共同体,强调主体关系的结构性特征。一张结构化治理网络能够实现治理资源和治理要素的整合,推动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联结和聚合关系,构建整体性治理机制,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社区治理主体的本质是一种关系的结构,其结构特质表现为稳定性和发展性两方面,通过构建结构化治理网络能够促使共同意识的形成、提高共同行动的效率。

三、社区治理共同体的生成逻辑

“社区治理共同体”概念有其特定的理论渊源、文化基因和实践基础相统一的生成逻辑,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社区治理共同体根源于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共同体思想,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形成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为解决社会治理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共同体思想

共同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人类社会发展史可以说是关于人的发展与共同体演进相互作用的历史。随着生产方式的更迭,马克思恩格斯从历史维度将共同体的发展演变总结为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然共同体”(人与人的相互依赖关系占据主导)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虚幻的共同体”(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占据主导)再到共产主义社会“真正的共同体”(摆脱对他人和物的依赖,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4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3页。。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给予“共同体”明确的定义,但他们在不同时期的著述中从人的生存、本质与发展的角度对“共同体”进行了阐述,可以概括地理解为:“现实的人”基于共同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这个人类最基本的共同利益诉求而形成的一种关系模式,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充分体现人的本质即“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区治理共同体理念是在新时代基层治理层面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将以阶级为视角的分析范式转向基层多元共治的分析范式,辩证把握个体与共同体的科学关系是其重点。

(二)文化逻辑: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共同体基因

中华五千年光辉灿烂的传统文化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模式的内在特质。毫无疑问,“社区治理共同体”理念饱含着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共同体基因,以“和合”为基础,以“民本”为价值主张,以“天下为公”为归宿。“和合”思想即和合共生、和而不同,既尊重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又强调在此基础上达成和谐统一的重要性,倡导团结合作、沟通说理、协商讨论等。以此为出发点,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社区建设,加强社会力量的合作协商,凝聚基层社区治理的强大合力。“民本”思想是社区治理共同体内在和谐的价值基础。“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中国历代统治者治国理政的核心要义,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最本质目标是通过善治实现善政,使得社区居民利益最大化,提升社区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历史上“天下”一词深深地镌刻在每一个华夏儿女的血脉基因之中,彰显出中国传统世界观、历史观、价值观、文化观等的高度统一。“家国天下”“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等思想深刻地表达了中国治国理政的根本政治逻辑即天下是所有人共同的天下,从基层治理的层面来看,社区是基于地缘和利益、多元协商共治的生命有机体,是成员之间保持平等地位、命运共担、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共同体。

(三)现实逻辑:应对新时代社区治理现实困境

七十多年来,基层社会治理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实践探索从未停歇。梳理我国社区治理的发展历程和建设实践,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基层政权的建设,到改革开放后社区建设特别是社区服务的发展,再到新时代“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打造(41)王德福:《迈向治理共同体:新时代城市社区建设的路径选择》,《湖北社会科学》2022年第8期。,可以看出,社区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治理成效逐步凸显。但是目前我国社区治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例如公共精神价值引领不足、多元主体权责划分不明确及联动机制不健全、行政体制固化及自治内生力量不足、社区居民参与制度不完善、信息技术运用水平低等,严重影响基层治理效能的发挥和提升。与此同时,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诉求更加个性化、多样化、复杂化,现有的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难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和精神需要。在新时代新征程背景下,亟待转变治理理念、创新发展路径、打造治理新格局。社区治理共同体应运而生并在中国式现代化实践中不断得以创新发展,它摒弃单一性、片面性的治理思维模式,将“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贯穿于社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社会化、民主化、法治化、智能化的方式将碎片化、松散化、原子化的社会重新组织,提高治理效率,增强治理效能,进而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宏伟目标(42)朱丽德孜·哈依那尔、朱新武:《整体性治理: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有效路径》,《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22年第6期。。

四、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路径选择

在新时代,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是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借鉴先进经验,聚焦目标,选好具体路径。以公共精神培育强化价值认同、以主体关系重塑深化整体联动、以“三治”融合发展构建善治体系、以民主协商机制保障公民参与、以数智融合方式赋能基层治理,致力于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精细化、个性化的高质量社区公共产品和服务。

(一)以公共精神培育强化价值认同

社区公共精神与社区治理共同体具有天然契合性,是联结社区治理各主体各要素的桥梁纽带,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在社区治理共同体中,民众既是治理的对象也是治理的主体,公共精神作为民众道德素养的核心部分,蕴含参与公共事务的参与精神和维护公共福祉的价值旨趣,为民众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精神动力和价值导向。因此,要把培育公共精神作为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前提和先导。一是凝聚社区共建的价值根基。从居民层面来说,加强教育、宣传、引导,培育社区居民的公共理性与公共素养,深化居民对社区的认同与归属,进而更加自觉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全过程各方面,杜绝居民“搭便车”和坐享其成的心理以及缺乏参与热情的现象。二是打造社区主体协同机制。从治理主体层面来说,在社区治理中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优势互补,进而实现社区公共事务的有效解决。各治理主体在协同过程中需要正确审视自身利益与他人利益、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关系,做到对不同意见的宽容和利益的妥协,遵守社区共同体行为规范、爱惜共同体声誉、履行政治义务,最大限度发挥不同主体的治理效能,全面推动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

(二)以主体关系重塑深化整体联动

社区治理共同体由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以及其他社区利益相关者等多元治理主体构成,社区治理需要多主体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这就要求理顺各主体之间的关系。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2021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这一最新基层治理纲领性文件指出:“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可见,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全面开展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引导社区党员勇于担当并争做模范。二是明晰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关系。需要从功能互补的角度出发审视多元主体之间相互依存、合作与互动的关系。政府部门要找准自身角色定位,对社区治理进行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对社区重大事务和公共危机进行兜底保障;政府通过搭建平台,引进市场化手段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优化社会组织成长空间,发挥社会组织便捷、非营利、灵活的特点,在纠纷调解、健康养老等领域发挥优势;企业通过市场、技术及公益赋能的形式履行其社会责任;社区居民则可在尊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基础上,通过有效途径对自身的利益诉求进行沟通协商与博弈,形成各治理主体有序参与、各尽所能、各展所长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以“三治”融合发展构建善治体系

自治、法治、德治都是社区治理的重要路径。自治以其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而聚共识、增活力;法治以其制度刚性、程序透明、惩治有力而护大局、强保障; 德治以其核心价值、道德教化、公序良俗而扬正气、领风尚。自治法治德治优势互补、相辅相成、相互融合。(43)张文显、徐勇、何显明等:《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建设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治理研究》2018年第6期。一是构建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强化社区治理结构的自治属性,通过议事内容大家提、处理方式大家议、治理效果大家评开展民主协商;推动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有效解绑社区行政事务,直面群众需求,回归服务本位;大力扶持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组织发展,并为其参与社区治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建设覆盖社区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检察官、法官、律师、调解员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专业性作用,重点围绕电信网络诈骗、治安防范、群防群治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让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矛盾靠法,成为老百姓的行动自觉。三是充分发挥德治的力量。利用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正向作用,全面加强社区居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创新道德教化的实践形式,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实现法治、德治、自治三者有机结合。

(四)以民主协商机制保障公民参与

民主协商是基层社区具体社会事务治理的实践方式,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只有使用民主协商的形式、经历民主协商的过程,才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共识,为公共决策提供更全面的信息和视角,监督公共权力的运行。因此,要在党建引领下构建社区民主协商机制,凝聚各方资源、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治理。一是搭建社区民主协商平台。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最大限度地保证治理主体的知情权和发言权,并进一步推动平台规范化建设,避免权力和资源不平等因素对协商的影响,探索“指尖上的协商”新模式,开通微信协商议事平台,创新协商形式,以便捷高效的途径在解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二是加强社区民主协商制度建设。制定具体的社区协商实施意见和指导手册,建立清晰规范、可操作性强的议事流程,提升居民和社会组织提交协商议题的质量,将协商成果纳入决策范畴,通过制度将基层协商的内容和程序固定下来,推动民主协商在基层有序运转。三是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借鉴“枫桥经验”的方案和智慧,发动和依靠群众有序参与,合理表达诉求,理性维护权益,做到小事简议、快事快议、难事众议,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五)以数智融合方式赋能基层治理

数字赋能,使“治理”变成“智理”,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强大引擎。要善于将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明晰治理边界、优化治理结构、创新治理方式,以社区智治共同体建设助推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一是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完善社区信息服务的共享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共享信息,统筹建设智能协同互动的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多元主体充分沟通协商,有效化解不同主体之间的分歧矛盾,形成更加集成强大的服务功能和更加精准精细的管理能力,把对群众的衣食住行娱等的关照贯穿社区治理全过程。二是基于网络化的嵌入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打通基层社会服务的“肠梗阻”,实现社区行政服务的线上预约、线上办理、线上投诉,让“数据跑路”代替“居民跑腿”,使得居民群众能够用最低的成本、最少的时间、最短的距离办事。三是依靠大数据保证公共决策的科学民主。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实时信息采集、监测预警、智能分析、精准干预作用,运用以平台为支撑的智能化社区治理系统对社区基础服务设施等各方面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对居民需求作出智能化响应,最大程度降低社区管理运行和公共服务成本。

五、结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国家安”。可见,社区治理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但是,建设成熟完善的社区共同体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复杂的过程。在新时代实现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要在治理理念上以培育公共精神为内核,在治理主体上以关系重塑为依据,在治理行为上以“三治”融合为依托,在治理方式上以民主协商为重点,在治理技术上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不断推进社区共同体建设,形成社会治理整体合力,充分彰显中国特色治理的独特优势和强大活力,高水平推进中国式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展望未来,必须按照构建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各项要求,从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和强化制度执行力两方面同步发力,使得各项制度逐步趋于成熟定型。与此同时,大幅提升运用制度有效治理社区的能力,将基层社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社会治理多元化、规范化、智能化、多样化、开放化复合目标。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制度建设问题将成为未来基层社会治理亟待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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