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临时救助绩效管理
2024-04-08左娟
左 娟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财政局,盐城 224600)
引 言
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我国坚持进行扶贫与脱贫工作,同时坚持通过临时救助的方式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根据临时救助的背景阐述其现实意义,分析了目前政府临时救助绩效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希望能够帮助政府临时救助构建完善的绩效管理,从而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民群众。
一、政府临时救助的背景及意义
政府临时救助是一项在社会保险和福利外的救助项目,涵盖社会上更多困难群体的应急综合救助方式,是对我国社会救助进行兜底的最后一道保障线。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国大部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已经能够得到保障,但是依旧有部分人民群众面临求学难、就医难、就业难等现实问题。有些群众的问题不属于社会救助范围,还有些群众是在社会救助后生活暂时存在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临时救助能够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使群众能够进行正常的生活[1]。
政府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的底线,其救助对象一般为在其他社会救助暂不覆盖,或在社会救助后依旧存在困难的人民群众。政府临时救助能够覆盖更多具有现实困难的人民群众,实施精准救助后,使其能够尽快通过自身工作与努力保障基本生活[2]。临时救助还能够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的有效性。例如,一部分人在经过社会救助后,虽然具备了未来长期生活的经济来源,可是在短时间内缺少资金维系生活,这种救助情况可能会导致其最终返贫,或者救助效果不明显。而政府临时救助能够帮助这一类人度过短期困难,保证其他社会救助的有效进行。
二、政府临时救助绩效管理的现状
(一)救助方式单一
首先,在政府临时救助的过程中,大部分的救助方式都是进行资金救助,救助方式单一,难以帮助困难人员进行有效脱贫。古语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政府临时救助,是一项具有临时性的救助工作,不能够对被救助人员进行长期的救助,因此单一的资金救助,会使被救助人员依旧缺少有效的经济来源,不能够通过自身保障日常生活,而是过度依赖救助金,这样不仅会有大量的救助金支出,还很难达到有效救助的目的。此救助方式还会导致被救助人员产生懈怠与依赖的心理,在思想上不愿意通过自身努力保障生活,而是希望通过政府的不断救助去维系生活,因此被救助人员会一直陷入困难的境地[3]。
其次,政府临时救助缺少有效的救助方式。大部分的被救助人员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就业难、求学难或者就医难等情况,所以就要从根本上解决其遇到的问题,但是在实际的救助过程中,政府临时救助却缺少解决其遇到问题的方式,只能给予其一定的资金援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被救助人员遇到的困难,即无法达到有效救助的目标。
(二)政府临时救助绩效管理考核过于主观
政府临时救助的绩效考核主要由当地的民政部门对市民综合帮扶中心进行考核,这样的考核方式过于主观,缺少对被救助人员当前的实际情况与救助过程是否规范的考核。整个政府临时救助绩效管理的考核,主要是针对临时救助工作的规范性、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受助案例等方面进行考核,而考核过程中用来参考的数据主要是受助的案例数量与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缺少对实际被救助人员的调查,不能够客观地分析政府救助的实际情况。
此外,政府临时救助在救助之后缺少后期走访,不能够准确了解在救助之后,被救助人员是否已经能够保证日常生活。除此之外,在后期回访的过程中,被救助人员反馈内容较为模糊,对其目前的困难解决程度难以通过文字或语言进行表述,对于临时救助的过程与人员的满意程度也简化为是否满意,缺少能够反馈绩效的有效信息。
(三)缺失对基层工作人员绩效管理
首先,在政府的实际绩效考核过程中,民政部门对于市民综合帮扶中心、基层的民政工作人员都有着明确的评估与考核标准,但是对于基层的政府临时救助人员却缺少有效的绩效评估。基层工作人员是救助工作的实际实施者,可以与被救助人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言行与救助过程是被救助人员对于整个救助环节进行评判的根本依据,但目前缺少对于基层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不能够精准地掌握被救助人员的情况与实际救助进程,因而基层工作人员缺少绩效考核,也就说明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有效的激励机制的缺失,会使基层工作人员缺少积极性,进而影响政府临时救助工作的进行。
其次,缺少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有效培训。在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过程中,没有根据其实际情况与政府临时救助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政策与规章进行分析与解读,使工作人员仅仅是简单地宣传与下发规章制度手册,造成工作人员对于新政策一知半解,难以有效地运用新政策进行实际问题的处理。
最后,培训时更缺少对救助工作能力的培训。政府临时救助要立足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类分档、建档立卡的原则进行救助。但是在实际的救助工作中,许多工作人员不是相关专业出身,缺少实际的救助知识与经验,在后续的工作中又缺少关于临时救助的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对于临时救助工作不了解,这不仅影响临时救助的效率,还会造成部分无效救助。
三、优化政府临时救助绩效管理的策略
(一)建立系统的绩效管理体系
目前的政府临时救助绩效管理中,虽然有一定零散的绩效管理手段,却没能够形成完整的系统。在大环境的驱使下,政府对于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也越来越重视,使用科学的绩效管理方法已是大势所趋,其不仅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更能够提高政府的效能。政府临时救助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救助情况,建立一套具有地方特色,救助特点和与救助工作相匹配的绩效管理体系。
首先,规范政府临时救助的考核,对被救助人员通过录音的形式讲述对于救助过程与救助方式是否满意,以此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与工作素质进行考核。对于考核中表现较好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地区内树立典型与标杆,增强工作人员的自豪感,调动工作人员的自主性与积极性。
其次,根据有效救助人员数量进行考核。救助后可能会存在该家庭或者该人员依旧不能够保证基本生活的情况,这类人群不纳入有效救助人员数中。有效救助人员应为在救助后该家庭或者该人员,拥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通过自身保障基本生活。其他有效救助类型则是已经完全解决问题的人员,如就医难问题,被救助人员已经得到了在其承受范围内的治疗,并且身体已经得到好转,不影响日常工作生活。政府临时救助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时,将有效救助人员数量视为其主要的考核目标。这样的考核方式,能够使工作人员为不同的被救助人员设立不同的救助方案,达到更精准地使被救助人员脱离困境的目的。
(二)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
基层工作人员是与被救助人员进行实际沟通,并为其解决困难的人员。目前,国家对扶贫、脱贫工作不断出台各种政策,通过政策培训,工作人员在实际的救助工作中根据最新的政策方针制定更精准的救助方案。
首先,基层管理人员要不断强化对最新的国家政策方针的了解与运用的能力。国家政策出台后,基层管理人员能第一时间针对本地的实际情况为工作人员进行解读,并结合实际的案例进行分析,提出更多的救助方案;还可以依据最新的方案,在会议上探讨区域内的被救助人员是否有更优质的救助方案。
其次,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临时救助能力。在政府临时救助工作中,大部分工作人员都不是专业的救助人员,缺少临时救助的基本知识。因此,临时救助中心可以招聘具有经验的救助人员,使其能够在开展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帮助并带领其他工作人员,从而提高其他人的工作技能。还可以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临时救助能力培养,使工作人员了解基础的救助知识,进而可以通过对成功的救助案例进行分析,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应采取的救助方案。将本地需要救助的对象作为案例,培训中要求工作人员给出实际的救助方案,对优秀方案予以采纳,并由方案提出人员实施,培训讲师在救助过程中全程跟随,指出培训人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再次,要加强工作人员心理方面的培训。工作人员在救助过程中需要与各类人员进行交流。虽然被救助人员的致贫原因或面临的困难不同,但是都具有很大的可悲性,对于工作人员而言,过度地与被救助人员产生工作外的情感共鸣,很可能会导致工作人员的心理出现问题。对此,需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心理疏导,谨防其出现心理问题,同时还可以鼓励工作人员在工作之余参加政府开展的娱乐活动,缓解压抑的情绪[4]。
最后,设立定期考察,即对基层工作人员的救助能力与对政策的了解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同时将考核的成绩纳入绩效管理中。考核成绩相对较低的工作人员,需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数。将培训内容的考核与绩效挂钩的方式,能够从侧面增强工作人员对于培训的重视程度,还能调动工作人员对于救助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以提高救助效率。
(三)拓展救助方式
临时救助要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运用救助金与救助资源。
首先,工作人员可以寻求与本土企业或个体户进行一定的合作,获取一定的工作岗位。面对有劳动能力的被救助人员时,可以通过解决就业问题来帮助其脱离困境。这部分提供岗位的企业与产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这种方式不仅能够保证被救助人员从根本上解决困境,也能够增加企业的本土员工数量。在救助工作的绩效考核中,工作人员可以与各企业、个体户的领导进行沟通,确定能够提供的岗位,这样的方式能够使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资源与实际的沟通能力敲定更多的工作岗位,并在后续的救助时为被救助人员提供更多的岗位选择。
其次,可以与本地更多的部门进行合作。临时救助工作只有资金的援助,对于部分求学难、就医难等问题不能够有效解决。所以临时救助中心可通过与本地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在根本上解决其遇到的问题。例如:通过与医院合作设立医疗援助基金,就医难的人员可以从中调用资金为其治疗;通过与学校进行合作,减免上学费用并提供一定的补助,求学难的人员能够正常上学;通过与律师事务所合作,被救助人员可以得到免费的法律援助。多样化的救助方式能够覆盖更多的被救助人员类型,保证区域内的救助工作能够有效推进。与其他单位进行对接的救助工作进行考核时,需要结合其他单位的对接人员与被救助人员对于工作人员的评价进行综合评判,不能够片面地听取被救助人员的评价。
(四)引入第三方救助力量
目前,我国的政府临时救助资金大部分来源是国家的财政投入,单一且资金需求量大。在实际的救助工作中,可以引入第三方救助力量,使救助资金与救助方式更加丰富。
首先,可以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救助工作,鼓励社会各界进行捐款,这样的方式不但能够增加救助金的来源,同时捐助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自然捐赠人也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5]。
其次,可以积极邀请慈善机构共同进行救助。慈善机构成立的目的就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消除不幸,帮助更多的人。政府临时救助可以联合慈善机构,并且鼓励、引导慈善机构利用自身优势科学规范的设立救助规划。政府提供需要救助的人员名单,由慈善机构提供救助金或其他救助资源,而慈善机构无法进行有效救助的人员与问题要及时反馈到当地的临时救助部门,由政府从中协调,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职能,从而保证救助的有效进行,最终形成政府与慈善机构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从多方面进行救助的效果。
结 语
综上所述,政府临时救助是我国社会救助的托底环节,能够保证其他的社会救助能够有效进行。但是目前政府临时救助绩效管理中,依旧存在着救助方式单一、绩效考核过于主观、缺少对于基层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等问题。本文根据以上问题,针对政府临时救助的绩效管理提出一定的优化策略,以期能够帮助政府临时救助工作的高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