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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态合作及其路径研究

2024-04-07

关键词:一带一路能源绿色

包 瑞

(内蒙古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呼和浩特 010070)

2023 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沿线国家”)十年来蓬勃发展,但在接受资本流入的同时也面临绿色转型的历史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建设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绿色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1]38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 高质量发展。”[2]27党中央精准定位“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建设“绿色之路”是重要一项,目的在于建设一个绿色低碳、永久美丽世界[3]。 因此,系统梳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十年来生态合作,并展望未来可持续发展路径十分必要。

一、沿线国家生态合作的现实需要

(一)生态合作:沿线国家应对环境挑战的需要

沿线国家环境区域差异性明显,可分为:蒙古和俄罗斯气候寒冷干旱次区域,中东欧气候寒冷湿润次区域,孟加拉国—印度—缅甸气候温暖湿润次区域等多个子区域。 青藏高原两侧是热浪高发区;中国东部季风次区域是洪水高发地区;孟加拉国—印度—缅甸次区域气候温暖湿润;中欧东欧次区域东部地区气候寒冷湿润,干旱高发[4]483。沿线国家生态系统复杂多样,资源环境差异显著,面临气候和环境变化、水资源管理、城市可持续发展等多种生态环境挑战[5]25。 沿线国家生态治理能力不足,加强气候变化、资源能源、防灾减灾等领域生态合作是题中之义。 因此,2021 年12 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提出有序推动“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这一规划是针对沿线国家环境差异等问题提出的极具针对性的政策。

中国在2015 年3 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指出:丝绸之路经济带重点畅通中国经中亚、俄罗斯至欧洲;中国经中亚、西亚至波斯湾、地中海;中国至东南亚、南亚、印度洋。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点方向为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至印度洋,延伸至欧洲;中国沿海港口过南海至南太平洋[6]6。 其表明重点方向为中亚、西亚、东南亚、南亚、东北非(地中海沿岸)、中东欧(经俄罗斯)等地。 其陆上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脆弱、环境恶劣,荒漠戈壁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此外大气污染、土地退化、污染等问题频发,20 世纪工业化与核试验污染了陆上丝绸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沿岸国家则长期面临渔业资源枯竭、陆源排放过量、自然海岸线丧失等较多海洋生态问题困扰,另外沿线国家因海洋资源争夺进一步污染破坏了海洋生态系统。 这意味着“一带一路”生态环境建设,既要着眼于历史又要充分考虑到未来长期持续发展和代际传承,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原则[7]31。

由于历史、地缘、外力等因素,沿线国家没有实现从贫穷落后走向发展振兴,从工业文明迈向生态文明。 如今区域和跨区域合作方兴未艾,沿线国家又因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工业化尚未实现等原因无法与外界实现有效互联互通以加速推进国内经济发展建设。 重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势必难以为继。 研究显示,沿线国家单位GDP 能耗、二氧化碳排放等高出世界平均水平50%以上,单位GDP 水泥、钢材、臭氧层等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或以上[8]。 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沿线国家资源环境压力沉重,资源环境问题积累恶化,必将阻碍沿线国家可持续发展,亟待加强生态合作。

(二)生态合作: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

生态危机伴随全球资本积累而出现,世界各国接连被卷入破坏生态漩涡中。 多数发达国家将高耗能、高排放、低附加值产业转移至发展中国家,这虽改善发达国家本国生态状况,却并未解决全球生态问题。 加快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生态合作既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也符合各国自身利益诉求。 沿线国家实现低碳发展将明显影响全球碳中和愿景实现。 沿线国家应增强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建设和运营管理,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6]8-14。 2017 年当时的环保部先后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均凸显气候变化议题的重要性。 “气候变化是大自然对人类敲响的警钟。 世界各国应……鼓励绿色复苏、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格局。”[9]476沿线国家是气候变化影响重灾区、温室气体重要排放区和气候变化谈判中的重要力量。“一带一路”倡议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带来新契机,也有效提升沿线国家在气候变化治理中的话语权。

(三)生态合作:沿线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沿线国家处于发展上升期,实现较快经济增长,却也因资源能源加速开发、生产规模扩大等原因产生许多生态环境问题。 发达国家长期漠视沿线国家生存权、发展权,加之现有全球生态治理体系低效率、碎片化问题突出,使沿线国家难以实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如今,沿线各国逐渐认识到可持续发展对本国的重要性,纷纷提出可持续发展计划与目标并支持推进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中国由此提出“要把支持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统筹推进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环境保护,让各国都从中受益,实现共同发展”[10]。 中国积极寻求与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提高全球生态治理有效性,并明确提出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对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沿线国家,可以合理规划和谨慎选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大规模投资,以避免高排放项目大量上马。沿线国家应引进和部署绿色低排放技术提高技术效率,开发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燃料,优化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实现经济转型,探索符合本国实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四)生态合作:沿线国家经济绿色转型的需要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基础之策”[11]282,也是沿线国家经济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 沿线国家生态环境脆弱使绿色转型合作成为沿线国家利益契合点。 绿色转型合作有利于整合区域内相关生产要素,加快绿色供应链形成。 同时推动绿色贸易发展,促进绿色产业集群,促进绿色产业链形成和升级,有利于满足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绿色转型需求[12]100。 沿线国家经济绿色转型致力于推动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共同搭乘全球绿色发展列车,发挥全球绿色发展与治理的示范性。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背景下,世界各国推进绿色经济的力度不断增强,尤其是欧美国家利用其科技先发优势实施绿色经济发展战略,如英国制定实施《英国低碳转换计划》,欧盟提出《绿色知识经济体》 构想[13]57。 2022 年9 月,欧盟议会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法案(Renewable Energy Directive,REDII),将2030 年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提升至终端能源占比45%,意味着要实现可再生能源比例目标,2030 年新能源发电量将大幅增长。 中欧是世界举足轻重的两大市场,欧盟有当前全球第一的新能源渗透率,中国是全球最大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国和最大可再生能源市场,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不仅是双方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沿线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机遇和强大助力。 沿线国家要“协调好经济增长、民生保障、节能减排,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14]。 沿线国家应摒弃社会制度差异,注重提升绿色合作意愿、遵循国际公认绿色标准和分享绿色低碳技术,推进绿色经济发展,提升综合国力。

二、沿线国家生态合作的重点领域

(一)气候变化: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机遇

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非传统安全威胁之一[15]45。 气候变化的严重影响在于造成生物区系和自然环境变化,对生态、社会、经济系统的运作与人类的健康福祉产生有害影响,国际社会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一定水平,使生态系统能自然适应气候变化、确保粮食生产免受威胁、经济可持续发展[16]。

减缓气候变化行动的根本是低碳的理念、合理的规划和适当的技术[17]2282。 中国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积极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和沿线国家权益的低碳发展道路。 2021 年,中国等29 国发起“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倡议,呼吁各国落实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和分享最佳实践。 中国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促进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18]43。 2021 年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等交流合作,推动建设绿色丝绸之路[19]127。 其表明以应对气候变化为方向建设绿色丝绸之路,进而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是事关中国乃至区域、国际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内容。2022 年5 月中国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出全球气候治理成为凝聚各国力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领域,积极防范和抵御气候风险、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更在深化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方面提出参与多边框架下工作、拓宽国际合作机遇、加强南南合作等指导意见。

国际灾害数据库统计显示,1995—2015 年全球因气象灾害受灾的前10 个国家中,沿线国家占7 个,其相对灾害损失是全球平均值两倍以上。2022 年4 月国际能源署(IEA)发布《全球能源回顾:2021 碳排放》报告,显示2021 年世界经济强劲反弹严重依赖煤炭推动增长,全球能源相关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21 年增加20 亿吨,上升6%,排放共计363 亿吨,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天然气价格飙升,导致更多煤炭消费。 这对全球气候变化造成不利影响。 2023 年3 月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22 年碳排放报告《CO2 Emissions in 2022》显示,2022 年,全球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增幅虽然低于预期,但碳排放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368 亿吨以上,比上年增加3.21 亿吨。 相比于沿线国家,发达经济体碳排放强度和能耗强度均较低,发达经济体大量进口沿线国家产品而避免自身生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球碳排放增长。 对中国而言,“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11]283。 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加强国际气候领域合作,建立政策响应机制,是沿线国家解决全球气候问题的必然选择。

(二)低碳能源:优化能源生产布局和消费结构

沿线国家绿色能源合作涵盖风能、水能、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 《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白皮书提出将清洁低碳作为“一带一路”能源发展主导方向,优化能源生产布局,加快提高清洁能源和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深化全球能源治理合作,加快推动以清洁低碳为导向的新一轮能源变革”[20]5-6。 绿色能源合作是能源合作方向,已在绿色发电、平台建设与政策对接中取得较好成果,但也存在可再生能源不稳定、合作基础条件不健全、国际环境不确定等合作困境。 绿色能源合作应把握清洁能源、煤炭与天然气低碳化的全产业链和全方位合作方向,借鉴国际绿色低碳化能源合作经验,转化能源结构,积极参与绿色能源项目建设,完善清洁能源合作机制。

2017 年《绿色“一带一路”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后,沿线国家低碳能源投资和开发利用等合作整体呈增长态势。 2020 年习近平提出中国在2030 年和2060 年实现“碳达峰、碳中和”[11]252目标,凸显中国能源转型决心,并积极履行大国义务,助推沿线国家绿色能源发展。 在水电合作上,中国作为水电装机总量全球第一国家,“小水电”与农村电气化发展模式尤为吸引沿线国家关注,承建埃塞俄比亚复兴大坝、柬埔寨甘再水等水电站,在水电装备、工程服务、标准、技术等方面已形成巨大优势。 在光伏合作上,中国与亚非许多国家以设备出口、境外收购、建厂等模式开展合作,如晶科、晶澳等光伏企业在欧亚等国投资光伏产业。 在风电合作方面,中国风电装机总量位列世界第一,产业链完整,在亚非等地区形成设备出口、投资—运营、设备—工程承包等模式,风电合作广泛开展。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指出:2020 年中国可再生能源消费增长占全球比例1/3,是最大清洁能源设备制造国与可再生能源市场。 可再生能源在中国市场广泛应用,促进全球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加速全球能源转型,几内亚卡雷塔水电、黑山莫茹拉风电、匈牙利考波什堡光伏电站、阿联酋迪拜光热光伏混合发电、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等众多项目表明中国在推动沿线国家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广泛开展可再生能源合作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三)绿色金融:开展绿色金融体系的国际合作

金融发展和外商直接投资降低“一带一路”经济体碳足迹,意味着金融发展是通过实施金融改革保持环境清洁的合适工具[21]25026。 2016 年中国第一次把绿色金融列为G20 峰会重要议题,推动各国达成发展绿色金融共识,并发布《二十国集团绿色金融综合报告》。 2016 年8 月,中国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强调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 2019 年4 月,中国与英法德日等国27 家金融机构共同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 如今“一带一路”项目主要贷款机构已有来自全球14 个国家和地区的50多家机构,持有或管理资产合计超49 万亿美元。中国对沿线国家的绿色投资,不仅满足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发展需要,更进一步推进沿线国家生态合作,落实节能减排进程。

绿色金融是对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项目提供的金融服务。 国务院在《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里提出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绿色金融等领域合作的指导方针。 绿色金融持续发力极大提高了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全球碳配额、碳税等政策推动企业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投资,改善沿线国家绿色发展条件。 沿线国家自然资源丰富,清洁能源增速已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沿线国家有较丰富的水力、风力和太阳能等资源,近年来不少国家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上开展大量工作。 1980—2018 年全球清洁能源消费增长3.1 倍,年均增速达3.1%;“一带一路”地区清洁能源消费增长8.7 倍,年均增速达5.9%。 清洁能源在全球能源总消费中的占比从1980年不到10%上升到2018 年超过15%;同期沿线国家清洁能源生产占比从3%上升到11%,消费占比从6%上升到11%。 可见,沿线已开始出现绿色转型趋势,建设绿色“一带一路”面临广阔机遇,绿色金融长足发展正当其时[22]21。

(四)绿色技术:促进沿线国家的绿色技术创新

沿线国家接受绿色技术转移面临的普遍障碍包括资金、管理与制度、能力建设和知识产权等[23]261。

在资金层面。 金融是国民经济血脉,也是提升沿线国家绿色技术的强大助力。 有学者考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沿线国家绿色技术创新影响,结果表明中国绿色技术溢出机制和增长机制显著促进沿线国家绿色技术创新[24]46。 研究机构测算表明,沿线国家未来20 年需要绿色投资将是数万至10 万亿美元。 2021 年1 月亚投行行长金立群表示,后疫情时期亚投行将聚焦建设绿色、数字、社会基础设施等工作,增加应对气候变化融资比重,2025 年气候融资占比将达50%。

在管理与制度层面。 除中国对外投资较为集中于基建、矿产、能源等易破坏生态行业外,沿线国家环保法律尚未健全也是重要原因。 法律虽未规定,但若当地环保组织、民众、反对党派反对等却可能迫使政府对投资项目提高环保税额乃至取消经营权、撤销项目[25]91。 如今中国在推动“一带一路”生态合作时应吸取教训,尽快推动沿线国家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统一法律规则,就如何以共享绿色技术实现绿色发展进行顶层制度设计。 绿色技术相对领先的沿线国家可考虑项目合作、无偿技术转移等方式为其他沿线国家提供关键技术支持,既满足其绿色发展需要,也降低其技术研发需要潜在的资金规模。

在能力建设层面。 积极推动“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中国重视在沙漠化治理、农业节水灌溉等领域与以色列的技术合作,通过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加快中以防沙治沙综合治理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26]161。 同时,绿色丝绸之路使者计划利用研讨、培训将中国管理经验和绿色技术传授给沿线国家。 中国积极同沿线国家开展技术转移合作,构建合作网络和拓展技术转移渠道,分别设立中国与东盟、南亚、中亚技术转移中心。 2017 年,由生态环境部和深圳市政府共建的、定位于打造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硅谷”和生态环保国际合作“高地”的“一带一路环境技术交流与转移中心”成立,成为辐射沿线各国的国家级环境技术交流转移服务平台。

在知识产权层面。 要在支持沿线国家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信息共享和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9]497。 2022 年9 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2 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全球创新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中国、印度、泰国、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排名持续上升。 其中,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印度分别从2015 年的第29 位、第81 位提升至2022 年第11 位、第40位。 2022 年6 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2021 年专利统计简报,显示中国与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布局实现双向提升。 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专利授权量增长15.3%,达到4711 件;公开量增长29.4%,达到8596 件。 沿线国家在中国发明专利授权1.6万件,增长18.1%;申请2.5 万件,增长7.7%。 其表明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初具成效,加速催生绿色技术等方面创新与合作。

三、沿线国家生态合作的实现路径

(一)构建生态利益共享机制,协调环发深层矛盾

沿线国家生态合作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 沿线国家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恰是能源资源重要产地,既要承担互联互通区域重任,提升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还要维护脆弱生态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提供生态屏障。 陆上丝绸之路所经欧亚大陆气候干燥,降雨量稀少,存在沙漠戈壁,自然灾害风险突出,有很多国家处于工业化转型过渡时期,经济发展对资源能源依赖性大,实现绿色发展任重道远;海上丝绸之路的生态环境脆弱性主要表现在生物多样性减少和海水污染,对生态环境能否支撑其发展规模任务提出严峻挑战。 要实现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全球碳排放控制等宏伟目标,沿线国家的贡献起着重要作用。 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生态合作在多大程度上产生效果,关键看如何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化解该矛盾要构建生态利益共享机制,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 沿线各国可在陆域与海洋信息共享上进行合作对接,严控污染物排放,共建碳排放交易体系和生态保护区;可开展海洋渔业合作,顺应海洋生物生长规律,共建休渔制度,共同建设紧密联系的生态利益共享机制,协调好利益的分配与平衡。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要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沿线国家内部同样要坚持这一原则,中国更应“发挥发展中大国的引领作用……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资金、技术支持,帮助提高环境治理能力,共同打造绿色‘一带一路’”[11]285。 中国等经济发展较快沿线国家应加强对落后沿线国家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管理与保护,拿出部分收益设立专项生态环保基金,帮助落后沿线国家实现产业升级转型。 经济落后沿线国家要积极构建新型产业体系,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确保履行责任,维护生态利益共享机制,合理分配与共享利益,共推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统一环境协调机构,推动产业结构转型

沿线国家生态合作面临着结构转型与环保制度的矛盾。 当今世界科技创新被公认为绿色发展关键动力,沿线国家应加快向可持续发展结构转型,稳步提升沿线国家绿色发展水平。 中国与沿线国家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合作,对接发展战略,这既对中国有利,也对沿线国家产业结构、贸易结构、投资结构升级有利。 沿线国家绿色发展多处于低效状态,技术创新对其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有学者调查2010—2018 年“一带一路”沿线32 个国家绿色发展状况,结果表明:沿线国家整体绿色发展水平呈缓慢增长趋势。 得益于沿线国家间贸易技术交流,对外贸易和技术创新对绿色发展整体增长具有积极影响[27]1063。 然而制度会将绿色发展正向效应逐渐减弱,对与中国制度环境差异较大的沿线国家,加强与中国合作并减少双边制度差异影响是其当务之急。

化解该矛盾要建立统一的环境协调机构,推动环境制度创新。 迄今虽已成立诸如“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城市发展合作联盟等组织,但沿线国家并未达成统一生态合作机制,造成该倡议实施过程中缺乏环保制度支撑。 中国虽持续推进绿色丝绸之路,但因缺乏区域性法律法规,较难约束别国行为,导致一些沿线国家仍发展粗放产业,未形成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基于此,应推进相关制度设计,助力沿线国家产业有效有序绿色转型。 生态环境治理需沿线国家统一行动,建立统一对话机制和协调机构,重视区域间、国别间合作机制与平台建设工作,可参照G20、“金砖”等国际合作机制,推出生态环保措施,发挥协调机构和对话机制的作用,对基于生态环境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共同协商解决,使沿线国家环保制度互相沟通与衔接,制定出共同治理生态环境路线图,形成自上而下有序的生态治理模式和统一行动。

(三)推动国际绿色标准制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沿线国家生态合作面临着内部优化与外部掣肘等矛盾。 “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的政策是每个国家自行决定的问题”[28]1255,由于许多沿线国家为追求本国经济发展而在引进外资时刻意弱化环保标准,甚至取消环保准入门槛,以牺牲自身环境为代价吸引外资,对本就生态脆弱的沿线国家造成威胁。 近年来中国对沿线国家投资逐年增长,所涉行业对东道国经济发展和环保具有重要影响,中国企业“走出去”意义更加重大。中国企业应利用先进绿色环保技术对沿线国家产业进行优化升级,摆脱其原材料供应国、高污染产业聚集地单一属性,达成中国与沿线国家内部产业优化与绿色转向。 历史上,发达国家曾大规模将高污染排放产业向沿线国家转移,如今又以保护本国环境和公民健康为由,制定法律、标准,设置“绿色壁垒”,限制沿线国家部分产品流向发达国家。 发达国家以生态环境问题为抓手设置“绿色壁垒”维护本国利益,对沿线国家生态治理及生态合作造成较大影响。

化解该矛盾要积极推进国际绿色标准制定,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绿色标准能助推创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环境敏感度高,有关项目建设面临环境风险,标准滞后已对中国国内产业“走出去”形成一定制约[29]124。 要加大对中国环境标准推广力度,开展沿线国家绿色标准合作,逐步推动中国标准“走出去”,被更多沿线国家所接受。无论是经济水平超过还是落后中国的沿线国家,未来对优美生态环境及相关产品、服务的需求都会增大,中国企业需加强环保技术创新,利用“一带一路”机遇赢得国际市场[30]91。 同时,在深入了解沿线国家生态需求的基础上,“推进国际规则标准制定……建设绿色丝绸之路”[31]458。 以先进绿色技术引领绿色标准制定,以绿色标准促进绿色技术突破,形成涵盖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绿色供应链等标准制定的统一认证体系,提高沿线国家国际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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