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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 实干创新 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服务保障
——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成效回顾

2024-04-06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24年1期
关键词:普法浙江省法治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近5年来,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八八战略”,紧紧围绕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把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作为工作方向,不断推进“法治自然”建设,奋力在推进共同富裕建设中提供自然资源法治服务和保障。

坚持系统谋划,构建“法治自然”框架

2021年,浙江省发布《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建设作出了统筹谋划,提出了浙江自然资源法治建设“365”行动规划。

“3”即建成全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统计分析系统、法规政策数据库和典型案例数据库3 个工作平台。

“6”即制度建设、法治联系点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和法治人才建设6 个工作抓手。

“5”即健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服务监管体系、诉源治理体系、普法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积极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

坚持法规引领,夯实“法治自然”基础

近几年来,浙江省先后出台了《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 部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修订完善和清理法规规章13 部次。目前,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为主实施的现行省级法规规章27 部,为全面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率先出台土地管理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布后,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立足浙江省情,深入总结提炼了20 多年来浙江土地管理改革创新的工作成果,在全面推动共同富裕、深入实施数字化改革、严格耕地保护、深化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体现了浓郁的浙江特色,为地方性土地管理配套法规建设提供了浙江方案。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立法走在前列。目前,《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已经通过浙江省人大初次审议。条例草案聚焦服务提质、改革提能、治理提效,加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将为全省实施创新、改革、开放三大领域三个“一号工程”提供坚实保障。

坚持把最新改革成果纳入地方立法

《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充分吸收和体现了改革成果,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测绘、地理信息服务机制等内容有效保障了测绘规范管理和事业发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也是集成了当前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改革的新成果。

坚持规范化建设,提升“法治自然”成色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严格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评估。聚焦省政府土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实施绩效,建立并组织实施土地审批绩效综合评估制度,对各地土地征收、土地审批、争议解决、执法监察等工作开展全面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落实各地土地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土地管理能力水平。二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落实10 个事项简政放权的30 项改革举措,细化24 个监管事项监管措施,改造审批系统,形成监管闭环。三是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证明事项材料从约3.8 万份减少至约2 千份,精简率近95%,除依法保留的事项材料外,全系统基本实现无证明的工作目标。

严格权力事项管理。依据职权法定原则,深入开展清单编制和日常动态管理工作,确保权力清单全面、准确、合法、有效。推进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和行政备案事项改革,清理公布行政许可事项28 项、行政备案13 项,规范许可和备案权力运行流程。

推进监管业务综合集成。全面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智慧监管为支撑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实现抽查事项与监管事项100%融合,抽查事项占比超过50%;按年度制定实施随机抽查计划,全系统双随机抽查1.1 万余次,抽查事项计划执行覆盖率、任务完成率、结果公示率、后续处置率均达100%,应用信用规则率、跨部门监管率持续提升。

坚持依法行政,提高“法治自然”质量

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法治服务能力

抓关键少数。实行厅党组学法、处级以上干部定期培训、45 岁以下机关干部业务测试等制度。

抓内部提能。建立了系统法治业务定期沟通和常态化交流机制,不断凝聚全省系统法治建设合力。定期组织全省法治干部培训,并探索与检察等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不断提升培训实效;编印《征地诉讼庭审手册》《征地领域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引》,健全省、市、县三级协同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增强各地办案能力。在厅属事业单位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设立法律事务科,明确法治服务保障职责,全面支撑厅法治工作。

强外部支撑。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人数持续增长。

加强法制审核,提高政策制定水平与质量

抓制度建设。机构改革以来,针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职能庞大、政策制度与企业和群众息息相关的特点,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陆续制定实施了《浙江省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自然资源公平竞争审查规定》等制度文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2022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出台《自然资源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指引》,并获得多方肯定,部法规司在全国系统内转发,司法部在官网、官微介绍推广。

抓合法性审核。对自然资源领域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公平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在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制定等方面加大审核力度。机构改革以来,浙江省市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91 件,其中省级出台64 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100%,浙江省本级自然资源政策纠错率连续5年为零。

开展常态化文件清理。采取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政策文件清理。机构改革以来,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3 次,结合营商环境、外商投资、政府投资、民营经济、信用监管、公平竞争等专题开展专项清理10 余次,清理文件700 余件次。

深化诉源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2019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完善诉源治理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以来,部署开展全省土地征收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以案件办理为切入口,着眼源头防范和制度建设,将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等重点领域纳入“以案治本”专项行动范围。

实行清单制推进。确定重点地区名单,建立案件清单、问题清单和制度清单3 张清单,对纳入清单的问题、案件和需要建立的制度,逐个挂牌销号,稳步推进。

建立全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全省复议诉讼案件发生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不定期对于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省通报并要求整改;对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败复败诉的,通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进行严肃问责。

强化检查和督考。对“以案治本”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和检查,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地法治工作考核。通过专项整治,厅本级案件总量、错案数量持续下降,全省系统基本实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败复败诉案件数量“双降”工作目标。

坚持创新普法,做优“法治自然”环境

“主题日”和“宪法周”为主载体。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守护“蓝海”、地灾智治、数字国土空间等主题宣传。利用宪法宣传周时点,开展宪法主题宣传,创设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成果发布会。目前,这一平台已成为自然资源普法重要活动载体,共计发布普法标识、动漫、重要制度等法治成果30 余项,系统内实现上下联动集中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氛围。

“8090”青年干部为主力军。组织成立“8090”宣讲团,抽调青年干部赴市(县)开展集中政策法规宣讲和调研活动,送法送政策进基层,在提升“8090”干部土地管理、空间规划、生态修复、耕地保护等政策法规业务水平的同时,也得到了基层广泛好评,《中国自然资源报》、浙江新闻频道《新闻大直播》、浙江广电集团“中国蓝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对此进行了报道。

普法动漫视频为新形式。坚持创新普法形式,提升群众普法体验。《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出台后,制作10 个法规知识问答小动漫及互动程序,通过简洁有效的互动体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第53 个世界地球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制作系列视频《我姓田,特严田》,从孩子的视角讲述保护耕地和守护地球的重要性,被自然资源部官方媒体、美丽浙江等媒体转载,取得了较好的传播效果。2021年,创制“浙江自然资源普法”标识,在“法”字基础上衍生设计,融合了“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元素,以抽象手法展示浙江省自然资源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提升自然资源普法的传播实效和社会影响力。

专家法治讲堂为新阵地。创设自然资源法治讲堂。平均每季度举办一期全厅学法用法集中学习会,通过法治讲座形式,分主题安排学习重点,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法律修改专题学。近5年来,已组织自然资源论坛、法治讲堂等近20 期、全省系统学法用法视频会10 余场,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

普法阵地建设为主抓手。2021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普法阵地)建设的通知》,明确创建目标和建设标准,创新开展了自然资源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以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建设为示范引领,三批次命名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30 家。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70 余个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完成“八五”规划规定的中期普法阵地建设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

坚持数智赋能,增进“法治自然”效能

构建国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按照“精准分析、整体优化、高效利用、依法保护、科学治理”的总体目标,建设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形成以“一图一库一箱”为核心的空间治理应用体系。平台涵盖自然资源、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要素,协同多个省级部门,打通自然资源“规批供用补查登”全链条核心业务系统,实现3 亿条空间数据在线归集。截至目前,已为全省340多个应用提供最全面、最权威、最精准的空间服务,累计调用量达20多亿次,用户数量突破4.7 万人,为国土空间依法、高效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支撑。

加强“天巡地查”和“耕地智保”场景建设。以“天巡地查”场景建设为抓手,构建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及全闭环的执法体系。创设“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实现全方位业务协同和全生命周期监管,构建“铁塔探头、卫星遥感、无人机”三位一体的耕地信息化监管体系,已安装高位铁塔探头1.4 万个,基本实现“塔田对应”,实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全面构建“人防+技防”的工作新体系。

加强法规政策运用系统建设。将“全面推进数字化治理”列入“十四五”期间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要举措,突出强化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对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支撑。开发建设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诉讼统计分析系统、浙江省自然资源法规政策文件数据库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典型案例数据库3项法治数字化建设项目,其中,行政复议诉讼统计分析系统,实行一案一登、实时录入、统计分析、适时预警;典型案例数据库已上传2500 余件案例;法规政策数据库已完成全省建库工作,已上传历年法规政策文件5000 余件,实现一地录入、全省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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