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形而上学:论内格尔主客观结构的基础
2024-04-06王春池
王春池
纵观内格尔(Thomas Nagel)思想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理解其哲学思想的钥匙就是他的主观—客观(Subjective-Objective,下文简称S-O)二元结构(其博士论文主题“利他主义的可能性”涉及S-O 理由、心灵哲学涉及主观的不可还原论、伦理学涉及SO 双重观点的张力调节、政治哲学涉及个人与非个人两种立场的双重辩护)。但内格尔并未对这个二元结构进行清晰的说明,也没有对这一二元结构的基础给予过多着墨,所以本文尝试对其主观—客观结构进行清晰简略的论述,并对这一结构的基础给出符合内格尔自己论述的重构性阐释。
内格尔的S-O 结构思想肇端于他的博士论文修改稿《利他主义的可能性》,〔1〕在那之后,他注意到,不仅是利他主义的问题,其他哲学问题也有着类似的结构,以至于他从S-O 观点的张力角度重新解释传统哲学问题的各种尝试,产生了后来《人的问题》〔2〕一书中收集的各种文章。运用这种二元结构的分析方法,他仔细地考量了一系列哲学问题——心灵的哲学、关于现实的知识、伦理、生命的意义——特别强调认真对待S-O观点及其冲突的必要性,以及这些问题中所涉及的被忽视或错位的真正困难,这里可以用他自己的话来最好地总结:
我将对客观性(objectivity)提出辩护和批评。在目前的知识环境下,这两者都是必要的,因为客观性有时被同一个人低估了,有时被高估了。有些人低估了客观性,他们不认为客观性是一种了解世界本质的方法。有些人高估了它,认为它本身可以提供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取代它赖以发展的主观观点。这些错误是相互关联的:它们都源于对现实的认识不够健全,以及对任何特定形式的人的认识不够独立的理解。〔3〕
内格尔之所以如此强调S-O 观点二分的重要性,是因为在他看来S-O 的(认知)结构是人类既作为认知者(knower)又作为行动者(agent)的根本特征之一,我们应当努力探求其在各种哲学主题中的变化形式,理解所面临的哲学问题的困难,如此才能公正对待人性的复杂性。此时,我们要基于一种谨慎的努力,当(追求)统一性是可能的时候,我们可以尝试“将内在的与外在的或者说主观的与客观的观点充分并列起来,以便获得一种统一性”;但是当统一性无法达至时,要清楚地认识到这种不可能性。我们最终得到的并不是像人们所期待的那种无所不包的统一世界观,或者说一种普遍原则,而是“两类不稳定概念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必然不完全地调和它们的努力”。〔4〕但无论是主观观点还是客观观点,都是属于人的观点,无法脱离作为主体的个人,故与自我的概念紧密相关。所以,如果我们不对内格尔关于“人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 of the person)方面的独特创见进行一番挖掘,很难把握他后面论述的关于人的本性的自我“分裂”究竟意味着什么,〔5〕以及这种内在于本性的冲突如何影响我们形成S-O 的二元分析结构,进而“波及”我们的伦理与政治生活。
下面将简要概述内格尔的主客观结构,随后尝试在内格尔思想内部重构此结构的基础——人的形而上学。人的形而上学部分涉及人类主体的生物属性以及作为理性存在者先天具有的超然反思能力,这二者之间的张力构成了个人本性的“分裂”(这一本性的“分裂”并不意味着人的本性事实就是划分为两个部分,人的本性是复杂的,我只是为了某一个目的,采取了一个切入点,尝试这种划分来为内格尔的S-O 二元结构建立一个人的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基础;当然,这种“分裂”也不意味着张力的两端遽然断裂,毫无关联。行文采用这种叙述只是为了解读与分析的便利),这种分裂的两端对应主观与客观。同时,只要我们注意到分裂的两端分别为生物属性以及作为理性存在者必然具有的反思能力,那么就应该意识到这种分裂与造成的内在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且这种分裂引起的S-O 结构同样是主体身上不可被忽视的基本特征之一。所以,一旦某人忽视或者无视了这种分裂,或者无视某一端(主观或客观的)的要求,无异于对人的本性的拒绝,或者说陷入对自我的否定。
一、主观—客观结构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评价与选择的世界,所以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对象时,我们必然要形成一种观点以供我们对其作出选择或评价。这种观点的性质又与人看待世界的视角或角度(perspective,视角的概念在艺术表达的思考中经常出现,但是它也对我们自身在世界中居于何处的普通思考发挥作用)相关,因为人本质上都是一种既能从自己特定的角度看待世界,又能从更超然的角度看待世界的存在,这是一个无可置疑的直观性事实。〔6〕那么,当一种观点能够摆脱某人的个体性与特殊性,甚至尽可能摆脱某人所属的类的影响,连同他的本性与所属的环境方面的所有偶然性,那么这就是一种客观的观点,反之就是主观的观点。〔7〕需要注意的是,主观性在内格尔的所有作品中都是指特定个体的前反思的、个人性承诺(prereflective、personal commitment)。重点在于前反思,并不意味着不反思或不批判,它只是意味着该人的承诺尚未经过某种特定类型的批判性检验。
所以,在内格尔这里,愈是脱离或超脱我们的特殊性而经过反思性批判检验得出的观点,就愈加客观,愈是远离个体自身内部的特殊性的观点就愈加客观,这种“外部性”或者说“超脱性”就是客观性的本质。〔8〕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我们也可以说客观性本质上是一种“理解的方法”,帮助我们脱离自身的限制,理解更加真实的世界。〔9〕〔10〕它能使得我们从自身的观点后退一步,将自身置于将要被理解的世界之中,相比之下,新形成的观点就比旧的观点更加客观了。追求客观性可以被理解为一个超脱自己先前的观点的过程,并把它们纳入考虑,形成一个更全面的观点。但要注意的是,客观性在这里主要是用来形容某些认知和观点的属性,而不是现实的、物理上的属性,不应该和物理属性的客观性混为一谈(如某个定理或化学反应式),因为这里的客观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一个观点比另一个观点更客观只是程度问题,而不是性质问题。实际上,完全的客观是不存在的,因为“观看”的行为以一个(观察)视角的存在为前提,即所有主观前提条件的总和(那些与观看者相关的前提条件)使得任何观看的行为成为可能。这些前提条件包括观察者的生理和心理结构(能力)、空间位置、社会性传统与文化、常识信念甚至个人经验等(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它本身可能是另一个概念的一部分,而另一个概念是另一组先决条件的结果),新获得的信念总是包含在我们观察其他对象的原始先决条件中。另一方面,观点的具体性质(特定类型的生理结构、特定的传统和文化信仰等)决定了内容。这种与特定观点的必然联系构成了人类主体的基本主观性和有限性。
另外,我们要注意到内格尔的S-O 结构中主观的观点和客观的观点的一些特征。首先,主观观点和客观观点并不是现实存在的,我们将观点划分为主观与客观,只是一种简略、便利的表达方式,之所以提出这种二元结构,只是为了更好地理解自身与世界,寻求理性的统一。其次,客观的观点也不等同于公共的观点,主观的观点也不是私人的观点,说一个观点是主观的,只是表明这个观点的得出过于依赖一些个人性的背景(如个体的生物、心理等特殊性与偶然性),未经过客观化的检验,主体是芸芸“个体”,而不是“某个”个体。再者,即使我们抓住了客观性的一些特征,也不能自大地认为客观性就代表一切认知与观点的归宿,因为客观性自身也存在一定限度,贪婪而盲目追求客观性只会与所期所求背道而驰。无论是作为自然生物个体的时空局限性,还是我们内在主观的一些不可还原的成分,抑或是主观价值以及作为能动者的行动理由,都对客观性设定了一定边界。最后,就认识上的限制而言,我们一般通过主观的想象来表现一种外部的体验,但是如果世界中存在的事物对主体所呈现的面貌本身就不是事物自身的真实面貌的一部分,而是经过特殊的加工后的对事物本质的一种表征,那么即使我们进行一定的反思与超脱,不管得到了什么,都将遗漏一些东西。
二、人的形而上学
由上文对S-O 观点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主观与客观都同个人的特殊性以及个人的超脱性或反思性有关。当我们局限于个人特殊性与偶然性之时,我们得出的就是主观的观点;当我们通过理性反思能够超脱原有个人特殊构成性因素以及所处的地位特殊性时,就会走向客观的观点。这就意味着属于个体内部的S-O 二元结构就是形成主观观点和客观观点的结构,也是人作为理性反思主体的内部分裂冲突的外在化表现,同时我们也可以说S-O 结构是奠基于人的形而上学之上。
对我们而言,哲学的意义就是要求我们根据真理而生活。这对于常常遨游于哲思海洋的人来说,乍听起来并没有任何新意。但是,内格尔与那些追求“一种值得过的生活”〔11〕的观点不同之处就在于,他相信我们本性中会有一种冲动使我们逐渐远离这个目标,走向哲学谬误。这一冲动是由我们人自身的内在本性的分裂所造成的,分裂的本性之间的张力影响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理解,产生某种形式的困惑,比如“关于自由、知识以及生命意义的困惑”,但是这种哲学困惑并不全然是一种负担,也可能是一种“洞见”。〔12〕
1.生物属性与超然反思
作为人的主体,我们本质上是有物质形体的存在。每个人的身体,都是一个特殊的个人性观点在这个世界上的客观表现形式。“我”不是一个独立的心灵、自我或灵魂,恰好寄居在一个如旅馆一样的身体里,恰恰相反,我就是我的身体。换言之,作为一个人类行动者,我并不是吉尔伯特·赖尔所说的“机器中的幽灵”。〔13〕生物属性的身体,对人自身施加了一定的限制——无法摆脱生物属性与本能。而趋乐避苦是每个人都有的一种本能倾向,是关于所有人类主体的一个基本事实,正如边沁的著名论断,“自然将人类置于两位主权者——快乐和痛苦——的统治之下”,我们的言行思考无不受其支配。〔14〕但这并不代表人类就真的如自然界中弱肉强食、苦于挣扎的其他动物一样,受限于我们的生物属性而无法进行超脱,不然人类也不会创造出如此灿烂丰富的文化。
这就意味着人在本性上除了生物属性的一面,还具有理性反思的一面(理性反思能力应当是每个理性存在者天然具备的一种能力。对于何为理性存在者、何为反思能力以及进一步的穷根究底不做过多探讨,本文仅在一般意义上使用反思能力一词)。对于具有反思能力的人来说,快乐和痛苦不仅是一种自然事实,而且还是可以作为有价值的东西来体验的。〔15〕也正是超然反思的能力使得人类不同于其他飞鸟走兽。
这种能力使我能够脱离自我的生物与认知限制,在这个世界中识别自己。“我”作为一个特定的个体,位于一个特定的时空交会点上,具有由我特定的生物性、社会性和文化特殊性构成的特定的身份。从这个角度看,我发现我作为一个人类主体的身份总是由一套特定的欲望、角色和个人生活企划所组成,同时又是社会之中带有身份标识且无法脱离社会的一员。如果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个方面,不停追求细节,给人的印象就是——我是唯一的,从根本上不同于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人。然而,我的自我认知的反思能力向我揭示出,我同时也只是人类的一个实例。我作为人类行动者的一般身份,恰恰在于我的客观超然的反思能力,这是我们所有人类都共有的(这意味着,我在我的超然方面并不特别)。如果没有这种超然的反思力量,一个人就永远无法将自己的注意力转向自己具体的生理、生物和社会文化的前提条件,从而清晰地表达出对自己身份的充分概念,而这对于决定他应该如何生活、应该做些什么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客观超然的反思能力(客观性的本质特征就是超脱)既构成了所有人类行动者的一般同一性或人性的本质核心,又不可或缺地决定了每个特定人类行动者的具体的同一性或个性。
反思所涉及的第一步就是将你从你的特定身份中超脱出来,过渡到一个更加超然和客观的立场,包括从你自己的观点所塑造的世界中抽象化地思考世界。然后从这个超然的立场出发,行动者可以想到所有其他的道德行动者,而不必想到这些行动者的立场中有任何一种实际上是“以他或她自己为中心的”。这对于政治哲学领域来说是一种熟悉的用于建立客观立场的信息限制:你不知道你具体是谁。〔16〕你被剥夺关于自身身份的具体信息,被要求想象一个实际上包含你自身的情境,但是要以一种抽象的方式(“无知之幕”)。〔17〕〔18〕这种反思自然产生于我们对自己的可评价性承诺采取超脱的冲动。我们从个人的、特殊的和行动者相关的立场转移到一个更加客观的和普遍的立场上,在这个客观的层面上,主观或“个人的”理由必须被批判性地评价。
首先,这种评价或者说反思能力可以使行动者从他的行动中后退一步,将自身置于环境背景中,包括与行动相关的物质世界的一般事实、对社会和文化的理解、促成行动发生的条件以及其可能的后果。更具体地说,反思能力使个体能够把自己的行为仅仅看作世界中的某一个行动者的行为,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与特殊性。
其次,这种超然的反思能力表现为一种自我认知能力。行动者的反思能力使他能够定位和识别自身作为一个拥有独特的个人生活计划、性格和欲望的特定的人。虽然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他总是与其他一些行动者具有相同类的特征,但某个行动者的独特之处在于,只有他自己才是他自身这一套特殊符号的拥有者。对这一事实的认识,进一步向行动者揭示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这个特定行动者的所有目标与人生企划,确实是他自己的目标与人生企划。〔19〕
最后,这种反思能力也表现为一种平等考虑的能力。它承认每个主体都具有这种独特性的事实,把自己设想成这些行动者中的一个特殊实例。这种对行动者进行平等考虑的能力使他能够认识到,尽管他在自身目的与企划的意义上是独一无二的,但他以及他的个人目的与追求并不比任何其他人类行动者更重要。这种认可的结果就是,一个行动者必须尊重其他行动者,并以平等的地位对待他们。换句话说,对自己的反思本质上涉及对其他行动者的存在和实质表征的认可。
反思能力使一个行动者能够脱离自身,反思是什么特征使他具有如此特殊的地位,以至于其他行动者不应该简单地忽视他的个人利益或福祉。无论什么特征被认定为对关涉他的特殊道德地位,他的反思能力都会迫使他给予拥有同样特征的其他存在以平等的道德地位。总而言之,我们客观超然的反思能力表现为我们对现实情况的独特意识形式,即对自身行为的客观考虑、自我认知和对道德践行者和受动者(patient)的平等考虑的能力。
2.分裂的本性与内在冲突
如上所言,一方面人作为一个特殊的个体,位于一个特定的时空点上,依赖特定生物类属性的身体、社会和文化等构成高度特定的身份认同。然后从自己特定的角度、视角去看待与理解世界;但与此同时,人类作为大自然的“宠儿”,又不同于其他懵懂无知、束缚于生物性本能且不求理解世界的飞鸟走兽,本质上是一种理性动物,具有一种超然反思的能力,这种深植于我们本性中的理性能力,会驱动我们自然地寻求一种“终极答案”、一种关于世界的统一观点。所以,人本质上是一种既能从自己特定的主观角度看世界,又能从更超然客观的角度看世界的存在。〔20〕换句话说,人类主体是一种能够从自己特定的主观角度对世界形成更为客观的观念的存在。但是,当我们试图获得关于世界的统一观点时,限于我们自身的特殊性、偶然性,这个理想往往不会成功,如果强行追求一种“大一统”,反而会陷入哲学谬误(错误客观化、过度客观化)。此时冲突就出现了:一方面我们的理性使得我们具有寻求统一世界观的超然冲动,另一方面限于我们的特殊性、偶然性,这种追寻统一的理想又是无法实现的。二者间的紧张关系会以一种积极的和消极的方式贯穿各个领域,也无怪乎内格尔担忧地说道:“超然(detachment)的冲动既是一种创造性的力量,也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
客观超然的反思能力会将一个行为主体分裂开来,并产生一个行为主体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幸福的担忧。这种S-O 结构导致的分裂,哲学化地表现为:
在追求客观性时实际发生的情况是,一个人自己的某种成分,即非个人的或者说客观的自我,被允许占据支配地位。这种非个人的自我能摆脱一个人特有的观点所具有的那些偶然性。在撤回到这种成分中时,一个人就能摆脱其余的东西,并确立一种关于世界的非个人的概念,这就产生了重新融合的问题——即如何将这种(非个人的、客观的)结果融入特殊个体的生活与认知之中……人们不得不成为一种接受超然的检验的生物,并且不得不全面生活在这个已经向自己显露部分的世界中。〔21〕
这种分裂的后果是作为主体的我们“与生俱来”的,只要我们承认自己是理性存在者,致力于追求超脱,那么就无法罔顾这一内在分裂的事实。如果不能合理地处理这种分裂,那么我们就很难真正融入这个“已经向自己显露部分的世界”之中,反而会成为一个本质上的“游离者”。
任何人类主体本质上都是一种位于世界之中并与世界相互作用的特殊个体,他以某种方式感知和构想世界,并根据这种理解产生改变世界和影响其他存在者的具体行动。在感知世界并与世界相互作用的时候,必须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去观察与体悟。任何有限的存在,不占据特定的观察角度,是不可能观察世界的。用内格尔的话来说,不占据特定的位置,就不可能获得关于世界的知识,因为人“不可能完全抛下自己的观察角度而不停止存在”。〔22〕但同时,我们内在的超脱冲动又驱使我们超出这种特殊视角,追求一种“不从世界内的任何地点(角度)来看待世界”(from nowhere),祈求关于世界的知识能如其本然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23〕但是,不管我们多么频繁地试图走出自身,我们身上的某些东西将决定最终的结果。
这种内在的冲突,最终会导致一种关于伦理意义上的割裂。如上所述,客观超然的反思能力让我能够脱离我目前所占据的视角,审视从中被理解和认可的事物,从而使我能够识别自己当前的具体身份,并从自己当前的实际存在状态中退却一步,并进行反思和评价。这种退一步的反思和评价会产生一种割裂——我现在所是的样子和我可能所是的样子之间的差距,并且很容易对这种差距的认知产生一些问题,比如我是否过得很好,什么样的生活对我来说才是最好的。这些问题揭示的是,我一直在做的事情可能并不像我可能认为的那样对我真正有益,它们可能也不是我作为一种存在者应该做的事情。由于行动者内在冲突的本性,总是有可能以另一种方式行事,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行动者一直以来的行为方式。最终反思的能力将一个行为主体分裂开来,并产生了一个行为主体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幸福的担忧。这种担忧促使一个行动者反思他是谁,什么样的生活和行动过程对他来说是理想的。虽然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幸福,甚至是行动者对其他当事人的义务和义务的履行,都可以是他幸福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它主要面向作为特定个体的行动者:对作为具有所有特殊性的特定个体的我来说,什么样的生活和行动是最好的。
归而言之,这种有关人的形而上学的分裂与内在的冲突,源自人类行动者的物质性和社会性。一般来说,一个正常人的一般生物和生理体质及其相关的本能心理倾向和性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改变的,但为人类主体能够做什么和存在什么设定了一些基本的自然边界。这些自然边界内冲突的外化形式就是我们认识世界、看待问题的两种形式——主观与客观。
结语
对理性个体而言,追寻客观性是一种必然,无论从良善生活、人的本性以及哲学的追求上而言,我们都必然走上追求客观性的道路。在追寻客观性的道路上,我们最好的途径就是尝试理解内格尔的S-O 结构,以助于我们对伦理与政治的不懈追求。而S-O 结构,就是体现在特定个体身上的客观超然的反思能力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理性人类主体的决定性特征,同样也代表了任何有限的人类主体不可逃避的自我概念。重新阐释S-O结构的人的形而上学基础,意识到人类主体的生物属性与超然反思能力之间的张力是我们本性分裂的根源,有助于我们对自我观念、自我认同以及自我与世界的关系形成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