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视域下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路径研究*
2024-04-05李俊男
周 杰 李俊男
(1.贵州大学图书馆 贵阳 550025;2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产业与规划研究所 北京 100000)
0 引言
2022 年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35 年建成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1]。其中,构建文化数字化治理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水平,是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2]。面对数字科技、文化数字化以及数字文化经济的浪潮,以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我国数字文化治理现代化无疑是重要的战略选择。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是指通过合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手段,对数字文化资源的获取、保存、利用、传播和保护进行规范和管理的过程。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作为一个新兴领域,已经成为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相互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必要性逐渐显现。在数字化的时代背景下,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涉及的数字文化遗产的保护、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的提升[3]、公共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社会文化认同感的增强等应成为重点关注的问题。为此,文章探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必要性、公共数字文化治理存在的问题、数字治理能力提升的实践案例以及数字治理能力的路径选择,以期为我国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发展提供参考,助推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下数字文化治理体系的构建。
1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必要性
1.1 保护数字文化遗产的需要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人们对数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愈加重视[4]。然而,数字文化遗产不同于传统文化遗产,其本质决定了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重要性,可从以下四方面加强对数字文化遗产的保护:①利用数字技术对文化遗产进行多维度的展示和呈现,提高文化遗产的可访问性和可持续性[5];②利用数字管理技术提高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效率和质量,使其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加强对文化遗产的理解和认识;③利用数字传播优势,将数字文化遗产传递给更广泛的受众,促进文化交流和融合,还可以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意识;④借助数字保护有效防止数字文化遗产遭受侵害和破坏,保障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1.2 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的需要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是数字化时代的必然产物,旨在推动数字文化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提升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能力[6]。数字化时代,人们获取和利用文化信息的方式发生巨大变化,数字文化资源成为人们了解文化知识、享受文化产品的重要渠道,数字化技术也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但与此同时,数字文化资源的数量、种类和质量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版权保护[7]、信息安全、格式转换等,这些问题给数字文化资源的利用和传播带来很大的障碍。公共数字文化治理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数字文化资源的版权保护和信息安全,可以采用技术手段[8],建立数字文化资源的标准化管理平台,实现数字文化资源的整合、分类、归档和检索。
1.3 发展公共数字文化产业的需要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可以促进数字文化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形成数字文化资源库,不仅可以提高数字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还可以为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基础。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还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数字文化产业进行规范和管理,保护数字文化产业的合法权益,防止版权侵犯、盗版等乱象的出现。此外,数字文化产业是一种创新型产业,其核心竞争力在于技术创新和内容创新[9]。而公共数字文化治理可以通过对数字文化产业进行战略规划和组织协调,引导和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的技术创新和内容创新。最后,公共数字文化治理可以通过对数字文化产业进行国际化的规划和布局,促进数字文化产业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和交流,扩大数字文化产业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
1.4 增强社会文化认同感的需要
数字化时代,公共文化资源的传播方式发生巨大的变化,数字化技术的运用为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互联网化、在线共享提供可能。通过数字化手段对公共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和传播[10],可以打破地域、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促进公共文化资源的共享和传播,从而增强人们对公共文化的认同感。此外,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技术的应用能为文化产品的创作、制作和传播提供更多的创新手段和方式,促进文化产品的创新和多样性,提升文化产品的质量和吸引力。利用数字化手段对公共文化资源进行整合和传播,可以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增强文化多样性。
2 我国公共数字文化治理存在的问题
2.1 缺乏全面系统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虽出台了一些相关文件和规定,但是政策法规体系整体还不够完备,缺乏全面性、系统性和针对性[11],如对于文化数字化、数字化作品版权保护、数字化文化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另外,在数字化文化资源的标准化、数字化作品的格式规范、数字化图书的分类标准、数字化出版物的质量标准、数字化作品的数字版权管理、数字化图书的数字版权保护等方面都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导致数字化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受到限制,也容易出现版权纠纷和侵权行为。同时,数字资源的质量评估、数字化作品的版权保护、数字化文化资源的共享服务等方面也缺乏科学的评估机制[12],导致数字资源的质量难以保证。
2.2 数字化程度和保护技术水平不高
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需要考虑到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和特殊性,数字化的过程不应该简单地以现代技术的方式进行,更应该关注传统文化资源的内在特质和文化背景[13]。我国的文化资源很多都是分散的,数据孤岛现象比较严重。这样一来,文化资源数字化的整合难度就大,难以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此外,各文化机构的数字化建设并没有采用相同的标准和规范,这就导致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程度不一,也给数字化资源的整合带来很大的困难。此外,我国的公共文化数字化保护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在存储、传输、使用、共享等环节中,难免会遭受各种形式的攻击和侵害,其安全和完整性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2.3 专业人才队伍匮乏
近年来,数字化技术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但是数字治理教育机构却相对较少。许多高校开设的数字治理专业主要针对企业和商业领域,而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相关的课程则较少。这导致公共数字文化治理领域的人才供给严重不足,同时也造成行业内人才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公共数字文化治理领域的工作本身比较复杂,某一领域的专业人才分散在不同的学科中。这种分散性的情况,使得公共数字文化治理领域的人才供给更加困难。此外,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中,这些机构内的晋升较为缓慢。这使得一些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专业人才更倾向于选择高薪、发展前景好的行业,导致公共数字文化治理领域的人才供给不足。
2.4 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合作不充分
文化、科技、教育等多个部门应协同参与到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中来[14]。这些部门之间应该有更加紧密的合作,协调各自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发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各部门之间存在着信息共享不畅、合作不紧密等问题,导致资源浪费、重复建设等情况的出现。此外,不同行业之间的合作不够紧密,如互联网、出版、文化传媒等行业甚至存在着相互竞争的情况,这导致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发展受到制约。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涉及很多不同的领域,如版权保护、网络安全、知识产权等。这些领域之间应该开展更加紧密的合作,共同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发展。
2.5 数字文化素养不足
数字文化素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其一,数字化思维和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数字化处理的基本技能和技术知识,无法进行有效的数字化管理。文化管理机构的文化资源数字化程度也比较低,使得文化管理工作难以进行数字化处理和管理。其二,信息安全意识不强,容易出现信息泄露等信息安全问题。文化管理机构的信息安全保护体系不完善,也增加了文化资源管理的风险。其三,数字化文化资源共享意识不足[15],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导致文化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和共享。文化管理机构之间的数字化文化资源共享标准和规范也不统一,使得数字化文化资源的共享难以实现。其四,数字化文化产品的开发能力不足[16],公共数字文化治理难以实现数字化文化产品的有效开发和利用。
3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实践案例分析
3.1 国内实践案例分析
3.1.1 深圳: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计划
近年来,在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的背景下,深圳认识到数字治理,特别是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性。2015 年,深圳市发布《深圳文化创新发展2020 实施方案》,为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17],该方案提出以下三个重点:①建设数字化公共文化资源库,并在互联网上进行共享和传播,以促进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转型和普及;②鼓励数字文化内容创作和传播,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创新能力,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能力,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数字文化资源和服务。除此之外,深圳还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方面开展了其他尝试和实践。例如,推出“数字深圳”App,用户可以利用该App 获取深圳市各类文化场馆的最新信息,包括展览、演出、讲座等,方便快捷地获取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建立政务微信平台“南山文体通”[18],实现政务引导、信息服务、舆论引导等功能,同时,深圳市还加强数字文化产业的人才培训和引进,为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提供更加坚实的人才基础。这些举措为深圳市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其他城市和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3.1.2 湖南: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构建计划
为推进数字文化建设,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湖南省文旅厅启动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建设[19],致力于搭建一个统一、完整、开放、共享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以满足全省各地市及公众对公共文化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建设数字文化资源库。通过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建设数字文化资源库,从各级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机构中收集、整合资源并加以数字化,通过平台进行共享和利用。②推进数字化阅读。通过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整合全省各级图书馆的数字化图书资源,提供便捷的数字化阅读服务,加强数字化阅读的普及和推广,提高公众的数字化阅读素养。③提升数字文化服务水平。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将为公众提供数字展览、数字演出、数字文化交流等多种数字文化服务。④构建数字文化生态系统。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将整合各级文化机构和数字化文化企业,促进数字文化资源的交流、共享和创新。
湖南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建设的数字文化资源库,不仅可以提高公众对数字化文化资源的利用率和满意度,也可以促进数字文化资源的共享和创新,提高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它可以满足公众对数字文化服务的多样化需求,同时也可以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创新。它注重构建数字文化生态系统,可以促进数字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壮大,提高数字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3.2 国外实践案例分析
3.2.1 欧洲:数字图书馆计划
欧洲数字图书馆(Europeana Digital Library,EDL)[20]计划于2005 年提出,2008 年正式启动,旨在提高公众对欧洲文化遗产的认识,加强数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该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欧盟积极发挥数字治理的能力,采用多种措施加以推进:①欧洲各国共同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数字化文化遗产数据平台,以确保数字文化资源的互操作性和可访问性;②欧洲各国利用高新技术,对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转化和数字保护,同时建立相应的数字存储和管理系统,确保数字文化遗产的安全可靠;③欧盟还借助数字技术,推广数字文化遗产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数字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
欧洲数字图书馆的实践表明,数字化技术可以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同时数字治理也是成功实施数字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同时,数字图书馆计划促进了欧洲各国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合作,强化了欧洲文化的认同和凝聚力。此外,数字图书馆的成功实施,证明数字技术在公共文化领域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可以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普及提供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3.2.2 美国:数字公共图书馆计划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美国数字公共图书馆(Digital Public Library of America,DPLA)[21]于2010 年提出,2013 年正式推出。它致力于收集和提供来自各种机构的数字化文化遗产,并采用开放式数据协议,与全国各地的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和文化机构合作,将这些数字化文化遗产存储在一个公共平台上,并提供免费的访问服务。此外,DPLA 还为公众提供许多教育和研究资源,包括在线展览、教师资源和学生项目等。DPLA 的建设和发展为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作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22 年,DPLA 已经拥有超过500 万件数字文化遗产,提供免费的在线访问服务,每年有数百万用户访问该平台。此外,DPLA 还推出许多数字文化遗产项目,包括“黑人历史月”数字档案、“超越言语”数字档案、“百万作品计划”等。这些项目为公众提供了一个更全面和多元化的数字文化遗产平台,能促进公众对历史、文化和艺术的理解和欣赏。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方面,我国可以借鉴DPLA 这种开放的数据协议模式,建立数字文化遗产共享平台,实现数字文化遗产的互通共享。也可以借鉴DPLA这种数字化文化遗产平台建设模式,提供免费的数字文化遗产访问服务,为公众提供多元化的教育和研究资源。此外,还可以借鉴DPLA 的数字文化遗产项目,为本国的数字文化遗产平台提供更加丰富的内容和服务。
3.2.3 英国:档案馆数字化计划
英国的档案馆数字化计划是一项由英国国家档案馆(The National Archives)[22]牵头的数字化项目,旨在通过数字化技术将英国的重要历史文化资料保存下来,并使其更易于访问。该计划于1999 年启动,迄今为止已数字化超过11 亿页历史文档,其中包括政府文件、法院记录、人口普查数据等。英国档案馆不断引进最新的数字技术和软件,建立数字化档案存储系统,以提高数字化效率和数字资源的可访问性。另外,档案馆数字化计划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与其他机构的合作。档案馆与英国国家图书馆、博物馆和其他文化机构合作,共同推进数字化项目,从而实现数字资源的互通和共享。此外,档案馆还与学术界和业界合作,共同研究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方向,促进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档案馆数字化计划的成果不仅仅是数字化档案的数量和质量大为提升,更是数字技术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方面的应用更加广泛。数字化技术使得历史文化资料能够更加容易地被公众访问和利用,从而促进历史研究、家族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等领域的发展。此外,数字化档案馆也有效地促进了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借鉴英国档案馆数字化计划的经验,可以在政府对数字化计划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的情况下,与其他机构合作,共同推进数字化项目,促进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从而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保护和传承人类文化遗产。
4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的提升路径
4.1 政策引导:制定有针对性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政策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对于推动文化创新、促进文化繁荣和提升国家软实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政策引导是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路径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制定政策,政府能够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问题。首先,政策引导能够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体系建设。政府在制定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政策时,会对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体系的建设进行规划和设计,提出相应的建设目标和措施,从而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其次,政策引导能够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提升。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引导和鼓励各行各业在数字治理和文化建设中更好地应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手段,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最后,政策引导能够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环境的改善。政策引导能够规范和约束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行为,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行为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环境。
制定有针对性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政策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①强化政策顶层设计。政策制定要以推进文化创新、促进文化繁荣和提升国家软实力为导向,建立科学、完善的政策体系,明确政策目标、政策方向和政策重点,确保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政策制定还需要在深入研究国内外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多元主体协同参与[23]的政策框架。②加强监管和规范管理。在数字时代,文化传播和文化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和多元化,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规范管理体系,加强对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审查、监测和管理,保障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安全、可靠和合法,避免出现信息泄露、侵权等问题,提高公共数字文化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社会价值。③政府应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标准化,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行为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4.2 技术创新:加强数字技术在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中的应用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是指通过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思维手段,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开放化管理,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技术创新是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的重要路径之一。首先,应建立集中管理、整合和分享数字文化资源的平台[24],利用该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同时,数字化管理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公共文化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价值。例如依靠图像识别技术可以帮助图书馆、博物馆等机构快速、高效地对文物、图书等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使得这些资源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通过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25]手段,实现对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处理、存储、共享和传播;基于区块链[26]、数据加密等技术手段可以保障公共文化资源的安全和权益保护。其次,数字文化服务是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数字技术可以为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文化体验,例如在线阅读、虚拟博物馆等。基于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技术[27]的创新,可以提供更加生动和丰富的文化体验;基于智能推荐、个性化推荐等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数字文化服务的个性化和定制化。再次,数字文化产业是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重要支撑,通过数字技术可推动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例如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构建文创IP,立足IP 打造核心品牌影响力[28],实现数字文化内容的创新和生产;基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数字文化产业的全球化和跨界合作;依靠开放数据和开放API,公共图书馆可以开放图书借阅数据,为开发者提供API 接口,帮助开发者开发更多的应用程序,提高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覆盖范围。最后,通过数字技术为公众提供文化教育服务。数字化文化教育是指利用数字技术来传播文化知识、弘扬文化精神和提高文化素养[29]。数字化技术可以帮助文化教育工作者创造更加生动、有趣和有效的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数字文化教育可以为公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文化学习和体验,例如在线教育、数字展览等。通过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手段实现数字化教学的智能化和个性化;基于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等技术手段可以实现数字文化教育的社群化和共享化。
4.3 人才培养:建设高水平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人才队伍
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具备丰富的文化知识、信息技术和管理技能。因此,建设高水平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人才队伍对于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数字化转型对于公共文化治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需要具备信息技术能力和数字化思维,而高水平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人才队伍可以更好地应对数字化转型带来的挑战,提升公共数字文化治理能力。其次,高水平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人才队伍可以更好地理解与满足公众需求,提供更加精准的数字文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公众的文化素质和幸福感。最后,高水平的数字治理人才队伍可以推动公共文化治理创新和发展,为公共文化治理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库支持,从而推动公共文化治理实现从“管理型”向“创新型”转变。
建设高水平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人才队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以下方面入手:①制定全面的人才培养计划。针对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人才队伍的现状,制定全面的人才培养计划,包括招募、培训、激励和评价等环节。要注重培养综合素质高、信息技术能力强、管理能力突出、文化素养深厚的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人才。②搭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平台。利用现有的高校、职业教育机构、公共文化机构等资源,搭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平台,包括研修班、实习基地、在线教育等形式,让学员能够接受全面、系统、实用的培训。③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为解决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人才短缺的问题,可以采取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引进已经具备相关能力和经验的优秀人才,同时也要通过专业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培养一批能够胜任公共数字文化治理工作的本土人才。④打造良好的激励机制。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可以通过薪酬改革、晋升、职称评定、学术交流等方式,激励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人才的创新思维和实践成果。⑤加强与业界、学术界的合作。公共数字文化治理是一个涉及多个领域的综合性工作,需要与业界和学术界进行广泛合作。可以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学术研究机构、专家智库等方式,加强与业界和学术界的合作,形成资源共享、协同创新的良好局面。
4.4 国际合作: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多元化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多元化需要国际合作的支持,以促进不同国家、地区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首先,国际合作可以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多元化。各国之间存在着文化差异,通过国际合作可以让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得到交流和共享,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多元化发展。其次,国际合作可以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普及和共享。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发展需要各国之间的资源共享和技术支持[30],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普及程度,使更多的人能够受益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数字公共文化服务交流机制,共同探讨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趋势、技术标准、法律法规等,促进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合作机制,共同探讨数字技术在文化产业中的应用,提高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程度,增加文化产业的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共同研究和制定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促进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互操作性和信息共享,提高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服务水平和用户体验。例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出的数字文化遗产平台,就是通过国际合作来实现数字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共享。最后,国际合作可以促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创新和升级。通过国际合作可以让各国之间的技术、经验得到共享,推进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创新和升级。
4.5 社会共治:培育公众数字文化治理意识
在数字环境中,各类文化资源呈现出高度互动、开放性、碎片化的特点,而数字治理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数字治理的过程中,社会共治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社会共治是指在社会上构建一种公共治理模式,将政府、企业、市民、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整合起来,共同管理和运营公共事务。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中的社会共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培育公众文化数字治理意识和建设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
培育公众文化数字治理意识是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基础。公众文化数字治理意识是指公众对数字文化资源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对数字治理的积极参与意识[31]。在数字治理中,公众参与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公众了解数字治理的意义和目的,才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发挥自己的作用。首先,政府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或者通过社交媒体、互联网等新媒体,向公众传递数字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公众关注数字治理。政府还可以在学校、社区等地开展数字治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公众对数字治理的学习和了解。其次,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展览等活动,向公众传递数字治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引导公众参与数字治理。社会组织还可以通过建立数字治理志愿者团队、组织公益活动等形式,吸引公众积极参与数字治理。最后,企业可以利用品牌优势,发挥自身的社会影响力,向公众传递数字治理的相关信息和知识。企业还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数据等资源,为数字治理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可以建立数字治理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动数字治理工作的开展。
除培育公众数字治理意识,建设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32]也是公共数字文化治理中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是指为公众提供数字文化资源共享、交流、展示和服务的平台,是公共数字文化治理的核心。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的建设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33],通过各自的优势资源和力量,构建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的生态系统。政府可以利用自身的政策、法律等手段,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的建设,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技术、数据等资源,为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提供支持和服务,同时也可以在平台上展示文化产品和服务。社会组织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资源,为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提供运营和管理支持,并推动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的发展。公众可以通过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获取文化资源、参与文化交流和互动,同时也可以通过数字文化公共互动平台向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反馈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数字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