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性日常生活看辽宋金文化交流
2024-04-03孙琳
【摘要】辽宋金进行文化交流是时代大势,从女性的日常生活中可以探索三个政权的文化交流。女性的日常生活主要分为衣食住行和家庭功能两部分。同为北方少数民族的辽金在家庭生活中重视孝敬父母、照顾弟妹、教导子女,这与宋进行文化交流息息相关。但每个政权都有自身的特色,辽与宋、辽与金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辽代女性管理家族的权利比宋代女性广泛、辽代女性财产继承来源比金代女性丰富,且财产支配也更自由。但辽代女性吸收学习宋文化的程度没有金代女性高。
【关键词】辽宋金;女性;日常生活;文化交流
【中图分类号】K878.8;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4)05-0013-03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4.05.004
辽宋金时期是民族交往融合的时期,此时各族人民因为不同的原因进行迁移,使一个国家统治着不同民族的百姓。本文所指的女性是三个政权本土民族的女性,分别是辽政权的契丹族女性、宋政权的汉族女性和金政权的女真族女性。目前,学界对辽宋金女性的研究十分关注,黄兆宏介绍了辽代女性和金代女性在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表现,详细描述了女性的家庭生活[1]。从石刻文献和出土墓志入手的相关研究也逐渐增多。王耘利用传统史料及石刻文献发现了女真人家庭中有关嫡庶、长幼、年长异居、内外有别等家庭观念,介绍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2]。苗霖霖分析了女性墓志类型、墓志形制、墓志的内容以及金代女性观[3]。张敏认为通过墓志铭可以反映出一个时代社会理想化的女性形象,辽代的女性形象包括贤德、贞节等,这些也是传统儒家思想对女性的规范,可以看出辽朝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4]。但这些只是对一个民族的女性进行研究,并没有将同一时期三个民族的女性放在一起进行探索。笔者将从辽宋金三个民族女性的日常生活入手,探索三个朝代的文化交流情况。
一、从女性的衣食住行看文化交流
衣食住行是日常生活的具体表现,会随着各种因素不断变化,从这些变化中可以探索辽宋金的文化交流。古代社会关于女性的文字记载较少,但墓葬中的壁画、生活用品等为研究提供了材料。“衣”主要集中在服装和饰品两方面。中原服装大多衣襟向右,称为右衽;北方少数民族的服装大多衣襟向左,称为左衽。这是区分汉人和胡人的重要依据,但此时期,这种辨别方式已经不再适用。巴林左旗前进村辽墓墓室的壁画上有两位女性形象,其中左侧女性所穿上衣为左衽,右侧则为右衽,在同一个壁画上展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穿衣标准。辽宁法库叶茂台辽墓出土了一件绣有双龙的锦袍,上面还有桃花、鸟、蝶等图案,精美华贵,与北宋汉族装饰纹样风格十分相似。这体现了辽朝不仅不排斥与自己截然不同的宋文化,反而对其吸收,将中原的服饰文化与自身交流融合。“褙子”是宋代汉族女子的日常服装之一,两侧开衩,且开衩长度较短,一般在膝盖处附近。在河南登封王上村金代壁画墓中可以看到一位侍女身着从两侧腰部开衩的黑色长褙子。这是因为女真人的服装有着高开衩的特色,宋代的褙子与金代的高开衩进行了融合。梅花和荷叶在中原文化中有着高洁的象征意象,在宋代诗词中被广泛应用。建平硃碌科辽墓中发现了錾梅花金镯、哈尔滨阿什河新香坊墓地出土了带有荷叶纹的玉鸟形耳环,女性的饰品中带有中原意象色彩,可见少数民族与中原的交流不仅存在于表面事物,在文化内涵方面也有所涉及。
中原地区主要种植稻和麦,因此由米面所制作的食物很常见。契丹人和女真人受中原食俗的影响,开始食用馒头、糕、饼等。糕点作为女性喜爱的食物,随着文化交流日益频繁,糕点在辽金地区有独特的创新。《辽代契丹习俗史》中提到辽人制作“酥乳饼”“饼饵”[5];《松漠纪闻》记录了“大软脂”“小软脂”“蜜糕”[6]等金人日常食用的糕点。此外宋代政府机构有“乳酪院”[7],东京城出现了“乳酪张家”[8]。这些是三个政权在交流中创造的带有彼此文化的新产物。家具是“住”的一部分,能够表达出主人的追求和当时的社会环境。在敖汉旗七家辽墓的壁画上发现绘有牡丹花的屏风[9],侯马金代董氏墓中也发现了绘有孔雀牡丹图的屏风画[10]。这些屏风反映出辽金女性对于牡丹花的钟爱,牡丹是中原极具代表性的花,将其作为装饰放入室内,蕴含着她们对宋文化喜爱与接纳。在出行仪仗方面,辽代仿照中原的仪仗形式设置了“汉舆”,贵族女性外出时都有相应的规格。金代宫廷的车马仪仗在吸收宋代文化后等级制度愈加森严,《金史·礼制》记载了皇后出行有六车。从皇太后到皇后再到妃嫔,各有差别,上下不可逾越礼制。
从女性的衣食住行中能够清楚地看到辽宋金三个政权的文化交流,从创造出来的产物可以看出文化交流并不是单向的,而是相互融合接纳,辽宋金之间的交流为各自的文化注入了新的色彩。
二、从女性的家庭功能看文化交流
(一)孝敬长辈与照顾弟妹
“孝悌”在中原文化里是衡量一个人的重要标准。宋代儒学进一步发展,对于孝悌观念日益重视。辽金建立政权之初,孝悌观念并不流行。但统治者为了更快地稳固政权,在认识到儒家思想的好处后,便积极引进,使其成为教化手段。由于当时社会提倡孝悌,所以辽金地區的女性也受到了相应的影响,都把孝敬父母、友爱手足当作评价女性最主要的标准。辽代墓志《耶律元宁墓志》中记载了其夫人萧氏“始女于室,以孝敬奉父母;暨妇于家,以柔顺事舅姑”[11],金代墓志《李潮夫人贺氏墓志铭》中记载,“夫人既归李氏,上奉舅姑,下交娣姒” [12]。其中“舅姑”指的是女性的公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不仅孝敬自己的父母长辈,在出嫁后还要承担孝顺夫家亲族长辈的责任。
有时女性还要照顾丈夫和自己的兄弟姐妹。《郑颉墓志》中写“兄即居其长,诸孤尚幼,儿蔽身之衣,皆嫂之手掣。适□之食,亦嫂之日给”[11],这篇墓志是由郑颉之弟郑硕修撰,记录其嫂王氏对自己的悉心照顾,并总结“长我者兄嫂也”。《鲁国大长公主墓志铭》记载,“世宗以家事付之……训抚弟妹”[13],说明在父母、丈夫没有足够的精力和条件,女性在家中还要承担起照顾弟妹的责任。
《全宋文》收录了一千多篇女性墓志铭,其中“孝悌”和“柔顺”是最为典型的女性形象,现在从辽金女性出土的墓志铭中看到她们也具备相同的形象,可以体现出辽宋金的文化交流。
(二)教导子女
随着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尚文观念在辽金地区传播,科举制的推行就是体现之一。女性虽然无法参加科举考试,但她们可以对子女进行教育培养,使其通过科举步入仕途,这是少数民族文化与中原文化交流所产生的正向反馈。《梁援妻张氏墓志》记载,张氏“克正其家,善训于子。长男庆先,当府君之忧差,鉴辰渌监院……次男庆元,副监内库,亦廉直奉职”[14],在母亲教诲下,儿子们学有所成,成为朝廷的官员。《赞皇郡太君墓铭》记载梁氏在丈夫去世后,独自肩负起教养儿女的责任,督促其用功读书,“献卿中泰和三年进士第,献诚、献甫同以兴定五年登科”[15],儿子考取功名后不仅为朝廷效力,还向朝廷请封自己的母亲,最后朝廷赠梁氏为赞皇郡太君。
中原文化主张“男主外、女主内”,宋代继承并发展了这种使家庭稳定,社会和谐的生活模式。建国辽金初期,女性不仅在家庭中发挥作用,还可以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展现社会作用。例如淳钦皇后述律氏,推动辽政权的建立;光懿皇后裴满氏,她在金太祖征战四方时出谋划策,给予帮助。但随着辽金与宋的文化交流日益密切,这两个北方少数民族政权对此模式进行了学习,加强了对女性的束缚,将其局限在家庭生活当中。
三、辽宋金女性日常生活中的差异
(一)辽与宋的差异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性,在文化交流中差异性会随之显现出来。在家族管理方面,中原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存在差异。宋代女性很少能主持参与家族祭祀活动,也很少能为亡故的丈夫操办丧葬。而据《萧乌卢本娘子墓志》记载,“每及时祭,则终夜不寝。监庖视膳,殷勤亲馈……其诚敬有如此也”[11],说明辽代女性有参加家族祭祀的权利,不仅如此,辽代女性还可以主持丈夫去世后的葬仪,《丁元逳墓志》记载,“夫人以其年八月十二日葬公于宛平县仁寿乡陈王里,祔先茔之左,礼也”[14],丁元逳在五十岁时亡于官所,他的夫人为其处理后事。《耶律琮神道碑》载,“保宁十一年春□二月丙寅,夫人爰命植夫驭驰于役,庸赁百工,大营葬事”[11],在耶律琮亡故后,其妻郑国夫人萧氏亲自组织施工,为丈夫选取适合安葬的地方。以上例子说明辽代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管理事务的权利范围比宋代女性广泛,她们不只局限于柴米油盐的烦琐杂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处理对外事务,侧面体现出辽与宋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并不是全盘接受外来文化,而是依旧保留着自身民族的特色。
(二)辽与金的差异
吸收了宋文化后,辽与金都更加重视孝悌观念,但程度有所不同。以墓志壁画中的孝子图为例,金代壁画中存有大量的孝子图,但辽代墓葬中较少体现。考古发现,主要分布在北方地区的宋金墓葬中都拥有完整的二十四孝子图像,其中宋代墓葬13座,金代墓葬12座。宋和金的墓葬中还存有未满二十四人孝子的图像,其中宋代墓葬有13座,金代5座,辽代墓葬却仅有2座[16]。此外金代有孝女的记载,《孝女阿秀墓铭》和《聂孝女墓铭》就是其中代表。《孝女阿秀墓铭》记载,“其母张病殁,孝女日夜哭泣……明年,得疾于汴梁”[12]。阿秀因为母亲病逝,痛哭不已,最后因为伤心过度,在十三岁时就染病而亡。《聂孝女墓铭》记载,“元吉被兵,创甚。女日夜悲泣……葬其父之明日,乃绝脰而死”[12]。父亲在战斗受伤后,聂舜英割肉为父亲治病,在未能挽救其父性命后自杀。但辽代出土的墓志中鲜少有孝女的相关记录,体现辽代女性吸收宋文化中“孝悌观念”的程度并没有金代女性高。
以财产来说,辽代女性的财产继承来源比金代女性要丰富,且财产支配也更自由。在金代,只有上层女性握有一定的经济权,而辽代除了上层女性之外,普通的女性也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首先辽代的公主们有着属于自己的头下军州,这多由皇帝赏赐给自己的女儿,使其成为头下军州的领主。例如辽圣宗的女儿晋国长公主、燕国长公主,她们掌管着辖地的人口,使赋税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而且部分头下军州在男性领主去世后,其妻可以继承领主之位。如《创建静安寺碑铭》中就记载了,“天邑之北,仅余百里,则公之故地焉……今兰陵郡夫人萧氏主之,即太师公之妻也”[17],这是夫亡妻继的一个代表,耶律昌允去世后,他的头下军州和财产由他的妻子萧氏继承。而金代公主的经济来源大致分三种,其一是朝廷的常规供奉、其二是皇帝的赏赐、其三是非法手段索取。金代公主没有实际的封地,她们没有类似“头下军州”这一特殊的经济来源。从公主这个特权阶级来看,金代女性的财产继承权不如辽代女性。
辽金上层女性经常捐献资产来修建与佛教相关的东西,例如寺庙、佛塔等。不同的是,辽代的普通女性也有一定的私产,可以与他人合资共同建造佛教场所。《清水院陀罗尼幢题记》记载了两百多个没有具体姓名,只有姓氏的女性,她们为了“积善”,共同出资参与修建陀罗尼幢;《沈州卓望山无垢净光舍利塔石棺记》中也记录了同样没有具体姓名的百余位女性。普通的女性能够参与佛教建造,说明了她们具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可以将家资投入到信仰的宗教中,满足自己的需求。
由于辽与宋的文化交流没有金与宋的程度深刻,所以辽代对女性的打压力度并不像金代那样强力,契丹民族依旧存在着“敬母”的風尚,举行婚礼时也会拜“奥姑”。
四、存在差异的原因
(一)自然经济的不同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稳定的经济才能更好建设制度。契丹民族以畜牧经济为主,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很大,有着游牧民族特有的脆弱性和不稳定性;女真民族与中原有着相似的农耕经济,他们很早就重视农业发展,在献祖绥可时期,就开始“制造舟车,种植五谷,建造屋宇”[18],金在建立政权之前就开启了定居农耕生活,所以金具备着优势。
(二)统治者态度的不同
统治者的态度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辽代的统治者虽然仰慕热爱汉文化,但终究程度有限,没有使用强制手段让统治区内的少数民族接受中原文化。但金代的统治者则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金熙宗时期进行的汉化改革、海陵王时期继续进行汉化。这些由统治者进行的强制措施进一步加深金与宋的文化交流。
辽金政权由氏族部落逐渐发展成为封建国家,在国家管理方面存在不成熟的地方,所以与当时较为先进的中原文化,也就是宋文化进行交流是必然的。在交流过程中吸收学习宋文化优秀的地方,为国家的发展积累经验。但同时宋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的观念盛行,社会审美偏向文弱,这些是其文化中所涵括的缺点。辽金作为北方少数民族,有着独属于自己的文化风格,并不会全盘照收宋文化,只是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学习。同理,宋在传统中原文化发展的道路上,吸收了部分对自身有益的少数民族文化,促进政权更加稳定。辽与金虽然都是由少数民族建立政权,有很大的相通性,但不同也是很明顯的。两国与中原文化交流程度存在差异,辽政权较大的保留了本民族的特色,金政权对于中原文化的接受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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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琳(2000.7-),女,汉族,辽宁大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辽金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