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疗法》杂志投稿须知
2024-04-03
一、文稿要求
1.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文字应精炼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2.凡能用文字说明的尽量不用表和图。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要有表序和表题,表题要有自明性。图要精选,要有图序和图题。避免文字内容与图表重复,图表中统计数字、单位等须核对无误,并核实每幅图表在文中是否均有标示。
3.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字母大小写、正斜体等均应予以注明。文稿中所用数字以阿拉伯数字为主。
4.临床报道应包括临床资料、治疗方法、疗效观察(包括疗效标准和治疗结果)和讨论。有典型病例的,要写清患者性别、年龄、初诊日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现病症状、相关检查及化验结果、中西医诊断、辨证、病机、治法、处方、药名、剂量、用法、疗程、疗效标准、治疗结果等。
5.字数5 000~6 000字。
二、文题及证明
文题应做到简明、确切、醒目,字数一般在20个汉字以内为宜,必要时可加副标题。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凡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等者,请予以说明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论文刊登后获奖者,请及时将获奖证书复印件寄送至本刊(办公邮箱:zgmjlf@163.com)。
三、作者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注明单名称(全称)、科室、地址、邮政编码。作者单位不同应分别注明。请写明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有效联系电话及邮箱。在稿件编排过程中如需变更改动,应由第一作者按照编辑部相关要求出具书面证明。
四、摘要
摘要是提供论文主要内容梗概的短文,应着重反映研究中的创新内容和作者的独到观点,不加评论和说明。研究类论文摘要的内容一般采用冠以“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理论探讨、综述、经验交流类论文可采用指示性摘要,简要介绍论文论题,概括表述研究的目的和文中主要观点。
五、关键词
关键词是指论文中最能反映主题信息的特征词或词组。应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mesh)选用,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所编译的《医学名词与主题词(MeSH)对应表》。中医药词汇可参考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印的《中国中医药学主题词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如确有必要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3~8个。
六、医学名词
医学名词术语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最新版《医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外文新名词尚无统一译名时,可自译,并在首次出现时用括号注出原文。中医药学名词术语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最新版《中医药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暂未公布者,可使用国家标准GB/T 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GB/T 16751-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GB/T 30232-2013《针灸学通用术语》、GB/T 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GB/T 13734-2008《耳穴名称与部位》。英文翻译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中医药学名词》和相关学科的名词,暂未公布者可参考《中医基本名词术语中英对照国际标准》。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为准。药物名称一般不用商品名,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中药名称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可依次参照团体标准ZGZYXH/T 1-2015《中药学基本术语》《中药大辞典》及新版全国高等中医院校统编教材《中药学》。地方及少数民族药物可遵照地方相关标准或药物的习称。中药材使用药材名称,临床处方应使用饮片名称。特别强调中药饮片书写时要注意生用还是炙(制)用,如甘草包括甘草片、炙甘草,地黄包括鲜地黄、生地黄、熟地黄;半夏包括生半夏、清半夏、姜半夏、法半夏;乌头包括川乌、制川乌、草乌、制草乌;南星包括天南星、制天南星、胆南星。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尽量不用商品名。中外医学名词使用全名,使用简称时,应在首次应用处括号注明。注意已废除或禁用的药物或饮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代替品。一些含禁用药物的中成药注意更改名称。如“麝香虎骨膏”已更名为“麝香壮骨膏”,“犀黄丸”更名为“西黄丸”等。中医临床和基础方面,常用的一些中医术语应注意书写规范,如“口眼斜”不能写作“口眼歪斜”;“癥瘕”不能写作“症瘕”;“藏象学说”不能写作“脏象学说”。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一些习惯用语、缩略语、俗语等也要注意规范化。例如,“人工流产”不要写作“人流”,“风湿性心脏病”不要写作“风心病”。有些通用简称的名词,也可以出现在书稿中,但应在首次出现时用全名附简称的方式给予注明。例如,流脑应写为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流脑”)。处方用药的剂量要审查核对,涉及西药时,应注意西药药名、用法、用量及计量单位必须准确无误。
七、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 3100-1993、GB 3101-1993及GB 3102-1993(所有部分)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如:公斤→kg、克→g、毫升→mL、升→L、米→m、厘米→cm、毫米→mm、天(日)→d,小时→h,分钟→min,秒→s。中药处方计量单位使用g,古代文献可不必换算,以尊重原文。针灸取穴以“同身寸”为单位,针刺深度均用mm表示。血压计量单位使用毫米汞柱(mm Hg)。
八、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应为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期的(近5年为宜)、对本文有重要参考意义,且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过的文献(内部资料及未发表的著作、秘密级以上的材料不宜著录)。参考文献序号按文中标注的次序、以阿拉伯数字形式编排。参考文献格式参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参考文献内容包括:作者(如多名作者请注明前3位),篇名或书名,期刊名,出版年,卷(期),页码。书籍则应注明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用页码。
期刊论文著录格式:[1]李晓东,张庆红,叶谨琳.气候学研究的若干理论问题[J].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99,35(1):101-106.
专著(图书)著录格式:[1]赵堪兴,杨培增.眼科学[M].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213-215.
九、统计学符号
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GB/T 3358-2009/ISO 3543《统计学词汇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
十、缩略语
文中应尽量少用缩略语。必须使用时,若为中文可于文中首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简称;若为外文可于文中首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如该缩略语已公知公认可不加注释直接使用)。
十一、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凡来稿一律文责自负,杜绝任何抄袭行为,凡引文须列出参考文献(原始文献)。稿件切勿一稿多投,目前网上投稿审稿周期约为15天,录用稿件作者欲投他刊者,请先通知本刊。本刊拒绝中介投稿。退修稿件请在投稿平台下载,修改后上传提交。依照有关规定,本刊有权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处理,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会请作者核修。本刊稿件录用后酌情收取版面费。稿件刊登后,本刊邮寄当期杂志两册以作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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