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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及其对策

2024-03-29张育香杨梓玥

中国农业会计 2024年4期
关键词:财务公开三资村级

张育香 杨梓玥

(作者单位:1.大理州鹤庆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南京审计大学)

在农村经济中,集体“三资”无疑是其核心。这三大要素决定了农村经济的效益、活力与未来发展方向。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与转型,集体“三资”的管理与运营模式应随之变革。但事实上,尽管“三资”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其管理与监管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如何加强资金监管以及如何更新监管手段成为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必须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确保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国家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

一、农村集体“三资”的特点

农村集体“三资”,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村发展、建设的根本保障。随着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的加速转型,农村集体“三资”规模明显扩大,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特点[1]。从资金方面来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金规模在过去几年内持续增长,这不仅得益于国家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还有来自农村经济活动和村民自筹的部分。但同时,部分集体资金存在闲置或使用不当的情况,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不佳。资产结构也在发生变化,传统的土地、农具等固定资产与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仓储物流等并存,但资产评估与管理不足,使得部分资产存在浪费或未充分利用的问题。此外,农村资源包括土地、水源、生态资源等,虽然在绝对数量上并未明显增多,但由于科技进步和现代农业技术的引入,其使用效率和价值得到了显著提高。与此同时,也伴随着资源浪费、过度开发和环境破坏的风险。总的来看,农村集体“三资”在数量与质量上都有所提升,但管理与使用中的问题也逐渐显现,这需要深入探究并及时应对。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现存问题

(一)资金管理规范性不足

资金管理不规范已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一大短板。首先,资金来源不明确、使用去向不透明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农村缺乏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机制,资金往往存在流入非主业或与农村发展不直接相关的领域的情况,导致资金的使用效益大打折扣。其次,资金的配置决策过程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2]。多数农村集体缺乏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对市场变化的准确预判,资金的配置和使用往往出于短视和盲目,导致资金在某些项目中闲置或无法及时回流。最后,监管缺失和审计不足使得资金使用中的问题难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如农村集体中的“小金库”问题、资金挪用、非法集资等,不仅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可能引发信任危机和法律风险。可以说,资金管理不规范已成为制约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问题,亟待重视与解决。

(二)管理机制不健全

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虽然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方面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在乡镇管理体制下,上级有关部门对下级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乡镇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流于形式。特别是在村级财务监管方面,虽然各乡镇都建立了财务监督检查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机制,其“三资”管理出现了“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个别村还出现了截留和挪用村级资金、挥霍浪费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现象。而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上普遍存在权责不明的情况,乡镇政府既没有履行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管责任,又没有履行好对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三)监管手段滞后

监管手段滞后已成为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一个显著问题。首先,许多监管手段仍停留在传统的人工操作层面,如纸质记录、口头汇报等,这种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导致信息的丢失、误报。其次,随着农村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传统的监管手段很难覆盖所有的业务领域和环节,导致许多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再次,对于新兴的业务模式和技术应用,如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现有的监管手段明显滞后,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监督。最后,农村集体经济中的多数参与者对现代监管工具和技术的认知与应用水平较低,导致监管手段的更新和推广受到阻碍。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策略

(一)健全监管制度,厘清监管体系

在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从而为监管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3]。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集体“三资”监管责任等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报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公开。其次要强化责任落实。坚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经营权不变”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三资”管理第一责任人,并与村级组织成员签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目标责任书》,定期召开“三资”管理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后要加强督查考核。实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和村级组织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将其与村干部薪酬、年终考核等挂钩。镇纪委不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镇村干部及时进行组织处理。

(二)强化资金监管,规范资金运作

资金监管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核心内容。农村集体资金主要包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存款和固定资产等。加强农村集体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要规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坚持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一要严把收支关。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必须遵循合法、合理、真实、科学、可行的原则,做到预算编制内容全面准确,预算支出严格按照财务收支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村集体现金收支计划和审批制度,保证村集体现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坚决杜绝白条报账或巧立名目进行公款私存行为。二要严把审核关。村干部必须管好自己的“保险箱”,村集体资金的使用要遵循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要求和相关程序进行审批与监督。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细则》等规定,重大工程项目必须由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另一方面,坚持原始凭证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按程序和规定使用票据。村级报账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电算化上岗资格证书;报账员必须定期报账,每季度报账一次,由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统一结算。

(三)推进“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更新监管手段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深化,加强对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为更加系统、科学地进行“三资”管理,推进“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是十分必要的[4]。推进“三资”监管平台建设,不仅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现代化的要求,更是保障农民权益、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首先,应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确保不同地区、不同业务领域的“三资”数据能够无缝对接,形成一个全面、准确、实时的数据体系。通过数据分析,为决策者提供有力支持,指导资金的合理配置、资产的有效使用和资源的持续开发。其次,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不仅能够提高数据处理效率,还能够为监管部门提供预警,帮助其及时发现与处理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最后,建立完善的用户权限和审计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完整和真实。通过不断地完善和更新技术手段,监管平台能够始终保持领先地位,为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健全农村财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

财务公开是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在建立健全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财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内容应包括财务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各项情况以及村级重大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款使用、村集体“三资”处置等)。公开形式应以会议和广播为主,通过公开栏进行公示。财务公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如“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村土地征用款使用情况、村级债权债务情况等重大事项都必须实行民主决策,并进行张榜公示。其次要对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分析,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确保每个环节的问题都得到整改。在财务公开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不透明、数据不准确或存在遗漏、公示形式和时间不当等问题。这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每一项支出都经得起考验。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农村财务公开制度的权威性和可靠性。

(五)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

加强组织领导和压实监管责任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三资”使用中的问题,从而防止大的风险和危机,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应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村两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确保正常运转。一方面,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引导相关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工作;另一方面,加强对村财务报账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其次,应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强化责任落实[5]。最后,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广泛宣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和支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村干部监督,形成高压监管态势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依法查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滥用职权、贪污受贿、侵占集体资产等违纪违法行为。首先,对农村集体“三资”承包、租赁、出让和股份合作经营项目,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标投标,并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同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已签订合同的项目,要定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工程项目,要进行招投标,未进行招投标的,必须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农村集体“三资”发包、租赁和出让以及股份合作经营项目合同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批准进行承包和出让。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广泛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其次,村干部不得以个人名义保管现金、存款等财务。村干部离任时,应将个人收入情况如实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报告,并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会同乡镇政府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未经批准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村干部要追究责任;对截留挪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及在承包、租赁和出让过程中搞非法活动的村干部要依法给予处分;对有案不查或违法违纪问题长期得不到查处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结语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对集体“三资”监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资金管理、推进监管平台建设、加强财务公开制度、强化领导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得到规范管理,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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