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构建逻辑与路径探究*

2024-03-21王海燕

大众文艺 2024年2期
关键词:中国式共同体中华民族

王海燕 陈 艳

(广西安全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 530100)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中华儿女实现梦想的奋斗之路、创新之路、幸福之路,也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力量的实践之路。在此背景下,需要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行充分融合,从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等角度对人民生活、民族建设、国家发展进行科学布局,凸显二者的协同作用,将全体中华儿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伟力。

一、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内在逻辑

(一)二者理论根基相同

中国式现代化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共同理论根基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但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创造性发展的生动体现。一方面,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普遍性的前提下,又有效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突显特殊性,也促进了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也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民族融合的历史性及延续性,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的创新,涵盖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内核。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历史观、国家观、文化观的影响下,深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模式,明确了构成要素、发展轨迹、前进方向、功能价值,二者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创新性成果,突出了理论的科学性和创造性的统一。

(二)二者行动主体相同

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体来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多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根本要素,将促进各族人民始终团结一心,接续奋斗,激发强大的主观创造力,形成良好的精神面貌,并外化为主体的实践能力。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主体来看,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全体中华儿女孜孜以求的梦想,为实现这一梦想,全体中华儿女在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中凝结了“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情感认识和理性原则,并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突显现代性和一体性的特点。将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方针作为开展民族工作的主要指导思想,一方面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表明了行动主体与活动关系,另一方面也为有效发挥我国各民族群众推进现代化的创造伟力提供遵循。将“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作为当前开展民族工作的主要内涵,可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目标团结奋斗”[1]。

(三)二者根本目标一致

从根本目标来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具有相同的动力性能及目标指向,二者均体现了全体中华儿女对国家理想,民族信仰和个人生活的本质要求及根本内涵,突显目标同一性。同时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方针在一定程度上也涵盖了民族团结、国家建设的核心价值。由此,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均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动力保障。另外,就民族共同体建设层面而言,中华民族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的伟大飞跃,创新了解决民族发展问题的正确方法,实现了民族国家的统一、和谐发展。由此,全体人民需要充分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所蕴含的充足动力。

(四)二者实践过程联动

从中国式现代化特征进行分析,现阶段人口规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人与自然、和平发展的现代化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凸显核心价值、彰显精神内核、维护生态安全、联动主体力量、承担国际责任等重要价值。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可有效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在国家及党的领导下,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成为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入发展的目标导向,“可保证在维护国家安全的同时团结各民族,为后续的国家现代化发展指明方向”[2]。

二、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关键点

(一)推进民族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战略方针在民族工作领域的直接体现。“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是我们推进民族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需要时刻注意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全面性,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国特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全民族大团结,共同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带动民族工作的优化创新。通过强化民族认同,增进民族情感,形成强大的思想认识和团结一致的向心力,使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内化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源源动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际上就是全体中华儿女在心理、思维、信念、理想等方面开展塑造、凝聚、提升过程。需要注意的是,提升共同性、开放性、包容性是开展民族工作的主要原则之一,要求在工作实践及思想方法等层面实现信念、文化、理想、情感的团结统一,营造各民族平等包容、守望相助的关系,实现其生活方式、精神情趣、思想观念的现代化发展,并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优秀文化,创新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一方面利用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解决民族工作问题,另一方面实现全体群众共同价值观的充分融合,并突出中国传统文化特色,进一步强化民族认同,凝集民族共识,形成民族合力。

(二)完善共同体意识建构逻辑

以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共识,进一步促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形成民族文化认同、国家政治认同、多元一体的民族共同体意识逻辑,而多元一体不仅是多民族文化的一体,同时也是国家、社会、个人的一体。全体中华儿女应牢记“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深刻领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文化认同作为最基础、最深入的一点可有效引导政治认同的落实。而政治认同是现阶段促进国家事业蓬勃发展、保障政策贯彻落实、推进党民族理论的重要保障,同时也为文化认同的完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几十年来的民族区域治理探索活动中,各民族始终拥护并坚持党的路线、政策、理论、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人民对于党的期待及信任。“民族团结需要培育各族群众对于民族工作办法、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解与认同,进而实现共同奋斗的政治引领目标”[3]。

三、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民族工作的指导地位,推进民族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民族工作的指导地位,是推进民族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基本原则。由此,在推进现代化的征程中,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为指导,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旗帜,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同频共振,深入阐述中国式现代化的全新社会发展形态,制定并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体系,挖掘其中蕴含的理论价值信息,从传统优秀文化的角度,有效挖掘它们的融合度,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引导全国各族人民培养正确、健康的民族观、文化观、国家观、历史观,构建全新的历史发展脉络,“引导全体中华儿女主动承担、继承并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为进一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有利条件”[4]。

(二)树立共同体意识,团结民族力量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包含情感、利益、法治、责任四个层次,可从多角度、全方位、系统化树立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建设进程。

1.建构感性共同体意识

铸牢情感基础,培育共同发展的归属关系是建构感性共同体意识的内在要求。利用主观情感实现关系聚合,进而有效调动起各民族内在精神动能。同样的历史记忆与文化认同为建构感性共同体意识打下了天然的情感基础,各民族逐渐获得命运与共的认同心理,并形成包容共生、团结奋斗的一体意识。在国家的发展与转型中创新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民族情谊,进一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动力。从实际情况进行分析,需要建设各民族一家亲的“大家庭”,通过家庭为全体成员提供情感归属、生存庇护的场所,通过以心换心、将心比心,培育民族情感,增强民族共识,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情感基础和理性认识。各民族需要从情感角度认知、筹划、推进民族工作的设计、建设、保护工作,真正做到手牵手,心连心,实现历史与文化的协同性,使得全体中华民族真正做到同呼吸、共命运,感受认识与情感的和谐共存,凸显人文温度与国家力量,彰显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归属关系,实现以真心换真心,以真情换真情,为创建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情感基础。

2.建构利益共同体意识

建构利益共同体意识实际上就是调整现有的合作及竞争利益共享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造了数不胜数的经济发展奇迹,社会经济结构得到了快速转型升级,不同的地区、民族间经济流动活力得到显著加强。但由于民族地区在经济发展、地理条件、人才资源、教育水平等方面的不足。由此,在构建利益共同意识期间,需要首先维护国家的统一富强,进而为民族发展提供保障支撑。要妥善处理民族地区发展期间面临的各种利益矛盾关系,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将共同富裕作为主要发展原则,实现利益关系的深入聚合、共享。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同样需要党和国家给予相应的帮扶支持,实现利益共享机制的良性竞争与合作共赢,创新理性分配,打造对口支援平台,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做好公共基础服务、产业结构调整、资金资源配套、技术人才支持、拓展就业机会等工作,在不断的经济合作发展中凸显理解沟通、换位思考的作用,实现利益共享、经济互惠、共同富裕,全方位发展民族共同体。

3.建构法律共同体意识

以制度为载体推进建构法律共同体意识,是确保法律共同体意识规范有效的主要因素,应当注意以现有的制度体系为基础,在大框架上加强规范、引导,并创建理性交往的原则,深入落实并促进国家族际整合工作,实现各民族对价值体系、制度规则的认同及拥护,使得全体民族成员可拥有同样的身份、义务、权利、责任,提高群众归属感。进一步加强民族治理法治化水平是现阶段加强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及民族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可利用统一的法律条文、公民准则约束并解决国民社会问题,进一步培养其规则精神,实现民族成员对平等正义、客观公正的法治观念的认同,为维护祖国统一、和谐发展提供保障。另外,法治化在一定程度上可对市场经济进行合理约束,有效调节利益冲突矛盾,并提高民族群众的信任度、安全感、公平感,并形成积极向上的心态,增强对政府、国家的认同与拥护,凸显法治的公平性、统一性,突破以往民族传统的主观性、差异性,起到一定的约束、规范作用,满足全体中华儿女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追求,并形成独具特色的现代法律交往共同体。

4.建构责任共同体意识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制度、价值、理论、道路自觉,就需要强化民族责任共同体意识的建设,坚持以人为中心,落实人本工作原则,对各民族成员的历史文脉、政治经济、原生体质等构成身份认同,并通过法治规约、情感归属为解决民族问题、拓宽发展道路提供有力支撑,最终实现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功能。利益和责任是命运共同体截然相反的两面,落实价值自觉实际上实现了对整个共同体的维护。中华民族经历了上千年的朝代更迭,其思想意识不断转型,在抗争中获得了自觉意识,并在马克思主义的引导下将自由全面发展作为主要的原则。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无数中华儿女在学习、探索、迁移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我国基本国情相结合,重视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价值排序、文化心理、政治传统等方面的深入挖掘,保证中国特色民族问题处理工作的成熟、自觉,进而在价值层面表明价值立场、使命初心,”全面了解民族国家建设历史及国情,提升民族问题解决方式的理性、自觉性,真正做到将个人责任共同体意识向全体社会意识进行拓展升级”[5]。

(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民族工作力量

在中华民族追求现代化的征程中一路演绎着民族团结的故事,在一定程度上,民族团结形成的力量转化为追求美好生活的内在动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开创为中华民族复兴提供了重要保障。通过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而民族复兴有效激活了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艰辛且漫长,离不开强大精神的支撑。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凝聚成推进现代化的内生动力,并将源源不断转化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伟力。“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发展道路,进一步创新人类文明发展新形态,将实现创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发展强国的宏伟愿景”[6]。

综上而言,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成为现阶段开展民族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把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独特的时代背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从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改进民族工作、树立共同体意识,团结民族力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促进民族伟大复兴等方面入手,深入挖掘其中隐含的核心价值目标,创建较为完善的感性归属、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共同体意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提供精神支撑。

猜你喜欢

中国式共同体中华民族
爱的共同体
中国式民主
共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中华民族的独立之路
聚焦中华民族之瑰宝“非遗”
构建和谐共同体 齐抓共管成合力
共同体的战斗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证
From Xia People to Han People and to Chinese Nation— A Study of the Trajectory of the Cohesion and Integration of Chinese Ethnic Groups
不要让中国式焦虑,废掉了你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