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全球治理”:“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论逻辑
2024-03-19刘彬陈龙
刘 彬 陈 龙
一、引言:全球经济治理的困境
随着逆全球化思潮兴起和中美战略竞争加剧,美国在经济上通过“小院高墙”“脱钩断链”“去风险化”等政策在制度层面挤压、规锁中国,试图重塑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原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陷入了失灵的困境,加剧了全球经济合作与发展的困难。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周期性的国际金融危机、全球性的分配不公、新技术革命的冲击等深刻暴露了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诸多弊端,目前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远落后于国际形势的变化,①隋广军、陈伟光等:《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战略:未来10-15 年》,载《改革》2014 年第5 期,第51-67 页。呈现出种种困境。总体而言,全球经济治理的困境主要集中在权力结构失衡、制度功能失灵和治理观念认同下降三个维度:
其一,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权力结构失衡。制度本质上是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为体将政治意志强加给其他行为体的过程,也就是权力实现的过程。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失灵,本质上是权力结构失衡却难以在既有机制内得到调整,②Tyler Pratt,“Deference and Hier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gime Complexe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 72,No. 3,2018,pp. 561-590。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霸权国和发展中国家权力结构发生变化,霸权国相对衰落,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产生了实力上结构性变化。G7 发达国家GDP 占世界GDP 的比重呈现下降趋势,金砖国家等新兴经济体无论是在经济总量,还是在经济增长上,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动力。③邓若冰、吴福象:《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变迁与演进路径》,载《河北学刊》2016 年第1 期,第110-115 页。然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既有权力结构与实力并不相匹配,造成现有体系下国家实力与其国际权力结构之间的失衡,以及新兴市场国家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合法性的质疑,对美国霸权强烈不满:④Orfeo Fioretos and Eugénia C. Heldt,“Legacies and Innovations in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Since Bretton Woods.”,Review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Vol. 26,No.6,2019,pp.1089-1111.金砖国家希望改变西方国家主导的“不公正”的多边世界,增强自身总体代表性,⑤Bas Hooijmaaijers.“China,The BRICS,and The Limitations of Reshaping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The Pacific Review,Vol. 34,No.1,2021,pp. 29-55.“全球南方”凝聚成重要力量,形成更加有力的自主性诉求。
二是权力结构失衡后,现有经济治理体系缺乏权力更迭和调整的机制。霸权国美国的改革目标是重塑确保自身霸权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通过“去风险化”“脱钩断链”等方式改变现有的全球市场分工结构,同时通过有针对性的双边和区域贸易谈判,在制度上挤压中国,目的在于重新建立更加符合美国利益的全球治理规则。而发展中国家对于现有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并不是全盘否定,而是提出如增加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投票份额、改变国际经济贸易制度的非中性、摆脱WTO 争端解决机制的僵局等方案。但是,各方诉求和改革目标显然不同,导致了全球经济治理改革进程几近陷入停滞的僵局。在建立当前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霸权国权力相对衰落之后,其放弃和推卸自身的治理责任,全球经济治理因失去了主要的引领者而陷入混乱困境之中。①陈伟光、刘彬:《全球经济治理的困境与出路:基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分析视阈》,载《天津社会科学》2019 年第2 期,第74-80 页。
其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制度功能失灵。全球经济治理从根本上说是通过制度的方式实现的。通过制度保障治理机制稳定运行,改善参与者福利,纠正市场失灵,解决信息不对称,减少交易成本等,②[美]罗伯特·基欧汉著,苏长和等译:《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纷争》,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第73-77 页。同时制度也是利益协调平台,形成合作规范。但是目前全球经济治理制度面临失灵的困境。
具体来看,是以布雷顿森林机构为代表的传统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失灵。如世界贸易组织(WTO)自多哈回合谈判以来一直停滞不前,而美国利用议事规则的漏洞阻挠上诉机构法官的遴选,导致WTO 的争端解决机制陷入停摆困境,造成严重的“治理赤字”,世界贸易组织正在被区域型、次区域型等贸易协定以及双边投资协定等所取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作为世界上最大的货币金融机构,未能发挥对金融危机的预警作用,以至于多次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产生破坏性溢出影响,而IMF倾向发达国家的利益,忽略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如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救市失败,以及IMF援助的诸多政治条件对发展中国家经济主权的挑战等,都造成对其功能的质疑;③林汉青、王春玺、王少国:《新自由主义经济霸权的衰败及其模式重构新趋向的中国应对》,载《江西社会科学》2022 年第7 期,第185-196 页。世界银行集团在发展援助过程中过度地考虑一国的政治因素,而受援国的切身需要和自主能力的培养并没有受到重视,呈现“发展赤字”的局面。④Peter Gibbon,The World Bank and The New Politics of Aid(Routledge,2013),pp. 35-62.同时,三大机构均面临机构臃肿、效率低下的内部管理问题。而为了应对既有机制失灵,各种双边、区域、多边机制兴起,造成制度复杂化、碎片化,形成“意大利面碗”效应,⑤王中美:《新干预主义背景下全球经济治理的变革》,载《国际经贸探索》2022 年第5 期,第84-98。加剧了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失灵。
其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主导观念的崩塌。新自由主义理念下的“华盛顿共识”一度是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观念基础,强调经济自由化和政治民主化。①朱旭、韩文超:《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失灵、矛盾与中国的优化实践》,载《国际经贸探索》2023 年第9 期,第85-98 页。然而,自上世纪90 年代以来,过度放任的自由经济带来全球经济的发展失衡和周期性的经济危机;②Daniel W Drezner,“The System Worked: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During The Great Recession.”,World Politics,Vol. 66,No.1,2014,pp.123-164.而在全球发展合作层面,发达国家的经济外交指导原则可以被称为“附加政治条件的胡萝卜加大棒”,③李向阳:《中国特色经济外交的理念、组织机制与实施机制——兼论“一带一路”的经济外交属性》,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21 年第3 期,第17 页。即对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援助附加额外的政治条件,然而这种发展合作方式效果不彰,国家之间、国内各阶层之间分配不公引发对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经济治理的不满,全球发展差距不断拉大。新自由主义理念弊端日益凸显,让世界各国意识到新自由主义主导下的全球经济治理制度需要改革和修正,主张市场化、自由化的新自由主义受到了以国家为中心的发展观的挑战。④陈伟光、蔡伟宏:《全球经济治理新范式——基于权威、制度和观念的视角》,载《社会科学》2018 年第8 期,第35-44 页。
2008 年全球经济危机之后,学者们真正从整体视野上对新自由主义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模式展开反思,⑤Matthew Louis Bishop and Anthony Payne,“The Political Economies of Different Globalizations:Theorizing reglobalization.”,Globalizations,Vol.18,No.1,2021,pp. 1-21.系统批判了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式偏激,更提出了一套在新自由主义之外的重构资本主义体制和新干预主义主张,形成了“强化市场型政府(Market-augmenting Government)”,或是国家管制能力加强的“管制资本主义”(Regulatory Capitalism)⑥徐秀军:《新时代中国国际政治经济学:一项研究议程》,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 年第7期,第30 页。的理念,深刻反映了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观念变化。
可以说,全球经济治理的理念正处于一个观念竞争的不确定时期,“主导观念的稳定性取决于其对各方利益的包容程度”,⑦孙伊然:《全球经济治理的观念变迁:重建内嵌的自由主义?》,载《外交评论》2011 年第3期,第16-17 页。而当前国际社会处在权力结构变动时期,对新自由主义治理观念的质疑与动摇,也必将使这一观念的制度产物陷入困境。①Johan Lagerkvist,“The Ordoliberal Turn? Getting China and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Right.”,Global Affairs,Vol.1,No.5,2015,pp. 411-419.
综上所述,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困境根植于霸权国主导的权力结构的僵化、制度治理的失灵以及在治理中“美国利益优先”的价值观念偏差,其实质是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在治理过程中丧失了“全球治理”的内在要素,呈现的是在全球秩序变迁时期,美国霸权式“全球经济治理”在治理主体、治理规制和治理价值三个层面上的系统性危机,其治理效果必然是走向困境而难以实现自我改革。如何提升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有效性,维护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回归“全球治理”的本质,并以真正符合“全球治理”的方式改革当前体系。
二、“全球治理”的内涵与分析框架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全球治理这一概念兴起,成为理解世界政治的重要视角。②俞可平主编,《全球化:全球治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 年版,第19 页。全球治理是国家、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多元行为体,为应对跨国性的问题,如全球安全、环境气候、世界经济、跨国犯罪、公共卫生等问题,通过协调互动并形成具有一定约束力的制度,维持正常的全球政治经济秩序,促进全球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可见,“全球治理”不仅包括正式制度,而且也是持续互动的过程。全球治理体系的有效性体现在其形成、实施和认可的全过程中。多元行为体在国际合作中就出现的不同问题进行协商和互动是全球治理形成的前提。全球治理实施过程是互动并达成合作的共识,形成具体的规则与制度,并且采取集体行动。全球治理的权威则需要建立在多数参与者的认可之上,使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促进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具体而言,“全球治理”包括了五个要素:治理的价值、治理的主体、治理的方式、治理的对象以及治理的结果。③俞可平:《全球治理引论》,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2 年第1 期,第20-32 页。全球经济治理是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概念在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受到学界普遍关注与运用。相较于全球治理而言,全球经济治理虽然有一些自身的特点,但全球经济治理是全球治理在全球经济领域的实践,两者在治理的要素与实现过程中是相同的。
第一,全球治理的价值是参与全球治理的主体希望达成的目标。一般而言,全球治理的总体目标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对于全球经济治理而言,其目标包括在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应对全球性挑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保持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包容、平衡地增长,分享全球共同利益的权利等。①陈伟光、刘彬、聂世坤:《融合还是分立: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变迁的逻辑》,载《东北亚论坛》2022 年第3 期,第29-43 页;张宇燕:《全球经济治理的逻辑》,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 年9 月1 日。若在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各主体各自目标存在利益分歧,那么,通过治理优化整体利益,兼顾各自利益,寻求最大公约数,就成为较为现实的目标。
第二, 全球治理的主体是指制定和推行治理规制的组织和个体。全球经济治理主体主要包括四类:一是国家,尤其是大国,作为国际政治经济中最重要的行为体,国家的作用并没有因为全球化浪潮而削弱,在部分权力向上转移到国际组织,部分权力下放到市场之后,国家对经济的主权变得更加集中,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家干预的增加,经济也成为实现政治目标越来越重要的手段;二是国际组织,其中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构成了二战后全球经济治理的支柱,成为维护国际经济秩序运转的主要机构;三是跨国公司,尤其是大型的跨国公司;四是全球公民社会以及众多的非政府组织等。
第三, 全球治理的方式是多元主体之间通过双边、多边等多种网络化的互动形式协调、博弈,进而制定和形成约束各主体行为的规则体系的过程。具体来说,全球经济治理规则体系包括为维护世界经济秩序正常运行,由治理的主体参与制定的政策、标准、规范、原则等。如部分国家为了推动区域贸易自由化,通常联合其他国家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部分国家推行的经济合作与发展倡议,以推动全球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 全球治理的对象,即需要解决的问题。全球经济治理中的治理对象是依靠单个国家难以得到解决,必须依靠各国合作解决的全球经济问题,如国际经济金融危机、全球经济安全、贫富差距两极分化、债务危机、公平竞争、世界经济包容性发展等。
第五, 全球治理的效果是对全球治理价值的实现、全球治理方式的有效性以及全球治理对象的评估。对于全球经济治理效果的评估,则涉及到全球经济治理的规制有效性、全球经济问题应对效果如何、全球经济治理的价值和目标是否达到,并将效果反馈给不同行动主体,促进治理的改进。
图1:全球治理的过程
全球治理的五大要素是统一的整体,在全球治理的框架下,各主体之间既存在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与目标分歧。在此基础上,通过互动、协调与博弈实现对各自利益和目标在一定程度的满足,达成共识,并且通过制度的方式加以确认,提供合作的平台,也为合作各方提供良好的预期,共同应对全球问题,并且在治理过程中加以评估与反馈,进而实现新一轮的全球治理互动,进行目标调整和制度改革,形成治理的闭环。
全球经济治理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治理同样需要全球治理各要素间协同推进和有机衔接。全球经济治理赤字是当下全球经济治理困境的根本原因。分析五大要素可以发现: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治理效果不彰,陷入系统性困境,反馈到主体层面,却无法得到解决,主要原因首先在于主体之间互动陷入僵局,大国间互动性质发生变化,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不足,希望谋求更多话语权,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主导国则推卸自身责任,各方在治理的目标与价值上缺乏共识,主体间在整体价值理念上无法达成基本信任,甚至人为制造分歧,导致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失灵,全球治理陷入系统性困境,全球经济治理问题无法得到有效应对。简言之,当前全球经济治理的困境在于治理体系丧失了“全球治理”的内在要义。这意味着要达到全球经济治理的“善治”,必须在全球经济治理主体、全球经济治理规制以及全球经济治理价值三个方面进行修正,只有回到“全球治理”本身,才能达成治理效果的正向反馈。
作为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最重要参与者之一,中国需要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困境做出应对。尽管中国倡导在既有体系下进行改革,但是随着中美战略竞争的演进,全球经济合作日趋分化,合作与竞争并存,美国通过制度同盟、技术同盟、长臂管辖等方式遏制、规锁中国,使得现有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举步维艰。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过程中双边、区域乃至多边的重要治理方案,强调要维护开放型的世界经济秩序,顺应文化多元化和世界多极化,维护世界和平发展,得到了相关国家的积极响应。①周进:《共建“一带一路”:发展历程、主要成果与重要经验》,载《当代中国史研究》2023 年第3 期,第4-20 页。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通过对合作重点、架构思路和合作机制等问题进行解释,使得更多国家认识和了解“一带一路”倡议追求发展和共赢的理念,倡议合作网络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国际组织认可和参与到其中。截至2023 年6 月,中国已经同152 个国家和32 个国际组织签署200 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②《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一览》,2022 年8 月15 日,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p/77298.html。“一带一路”倡议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形成一张能够连接各大陆、辐射各大洋的合作网络,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平台。可以说,“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中国方案,实质上就是要重新回归“全球经济治理”本质:在治理主体上反对霸权治理,倡导包容性多边主义,治理主体间平等协商、多元开放;在治理方式上,超越了既有治理规制僵化的缺点,通过发展导向的灵活合作方式能够满足国家间的不同需求,发挥各主体主动性加强合作动力;在治理目标与价值层面,树立正确义利观,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三、包容性多边主义——“一带一路”对全球经济治理主体结构的重塑
在现有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下,新兴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不足。①隋广军、查婷俊:《全球经济治理转型:基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视角》,载《社会科学》2018 年第8 期,第3-12 页。发达国家凭借其自身优势地位,形成了霸权治理或是发达国家俱乐部治理的模式,根据少数发达国家需要,预先设定国际经济合作的议程,剥夺了其他合作方平等协商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治的G20 在2008 年金融危机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中国家也曾对这一机制有较多的期待,但是危机度过之后,G20 机制逐渐沦为“清谈馆”,全球经济治理进一步分裂为发达国家主导的G7 集团和以金砖五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经济体集团。可以说,在全球政治经济权力结构变迁的过程中,西方主导与“霸权治理”失去了物质基础和制度实效。②秦亚青、魏玲:《新型全球治理观与“一带一路”合作实践》,载《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18 年第2 期,第1-14 页。
表1:美国霸权式“治理”与“一带一路”倡议治理
尤其是2016 年特朗普上台后,美国将中国视为“修正主义国家”以及“最大的竞争对手”,美国政府既想要解决与中国之间贸易不平衡的问题,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 同时又想阻止中国在科技领域的进步, 在高科技领域与中国精准脱钩,遏制中国的产业升级。这反映了美国政策目标上的重大变化,为达到维持自身在全球的领先地位,通过一系列限制、脱钩、规锁等政策手段遏制中国。中美之间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互动陷入僵局,竞争与冲突超过了合作共赢,中美战略互信严重受损,结构性矛盾突出。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的重要方案,通过包容性多边主义理念,改善权力结构的不平衡,试图推动构建更完善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①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22 年10 月26 日。真正的多边主义蕴含的核心要义是平等、互利、合作和协商,包括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开放包容、遵规守制、合作共赢等基本原则。②吴志成、刘培东:《促进多边主义与全球治理的中国视角》,《世界经济与政治》2020 年第9期,第27-30 页。“共商”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的起点,在开放的体系之下,“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平等、自愿参与、充分协商是基础,通过充分对话沟通找到认识的相通点、参与合作的交汇点、共同发展的着力点。③《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报告,2019 年4 月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e/201904/20190402855421.shtml。具体而言,是通过多元主体下平等协商合作,帮助各方发现彼此理念中的共通之处,促进不同理念理解,互相吸取对方理念的合理之处。④徐秀军:《全过程合作学理阐释与“一带一路”实践逻辑》,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23 年第9 期,第2-26 页。可见,共建“一带一路”是多元行为主体在开放体系下的平等参与,践行了真正的多边主义。在具体实践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一带一路”倡议合作主体具有多元性。“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主体是多元的:主权国家的多元性,不仅有发达国家,也有发展中国家;非国家行为体的多元性,即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全球经济事务参与主体。随着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的陆续加入,“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伙伴不仅遍布亚、欧、非等五大洲,还包括了主要国际组织。从实现途径上来看,中国政府强调了“一带一路”倡议要同联合国、非盟、东盟、欧盟、欧亚经济联盟等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合作规划对接。⑤《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2019 年4 月26 日,人民网,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1052388。通过相关合作规划的战略对接,国际组织对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认可度也不断提升,共商、共建、共享的合作理念也被写入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等国际组织的相关文件中。
第二,“一带一路”具有全方位开放性。“一带一路”倡议本质上为开放的国际合作倡议,这一倡议不是会员俱乐部,而是广泛参与的朋友圈。①王毅:《“一带一路”向所有志同道合的国家和地区开放》,2017 年4 月19 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http://www.scio.gov.cn/ztk/dtzt/36048/36560/36563/Document/1550063/1550063.htm。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是开放包容的,不以意识形态、宗教信仰、政治制度等作为限制。中国政府强调“一带一路”倡议是开放的合作体系:“向所有朋友开放,不论来自亚洲、欧洲,还是美洲、非洲,都是‘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合作的伙伴。”②《习近平出席“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2017 年5 月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https://www.gov.cn/xinwen/2017-05/14/content_5193658.htm。
“一带一路”倡议开放性还体现在合作领域开放上,中国与不同的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的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涵盖了互联互通、金融、投资、科技、贸易、社会、人文、民生、海洋等领域,并且合作领域也随着现实情况的改变而更新。如数字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在2017 年正式提出建设“数字丝绸之路”,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为相关国家经济增长和数字化转型创造了新的机遇。③李青,易爱娜,邹嘉龄:《“一带一路”数字合作:成就、挑战与展望》,载《战略决策研究》2023 年第6 期,第52-67 页。由此可见,“一带一路”倡议不是以地缘和价值观差异为标准的对抗平台,而是多领域开放的合作体系。
第三,“一带一路”倡议参与主体间具有平等性。“一带一路”倡议是不同主体之间民主协商,让多元主体回归到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是真正的多边主义,对当下权力结构失衡进行调整与重塑。在共商的基础合作原则指导下,“一带一路”倡议强调参与主体间平等协商的合作方式,“一带一路”的各参与方都是建设者和贡献者。④《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展、贡献与展望》报告,2019 年4 月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e/201904/20190402855421.shtml。具体来说,即各主体能够在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的前提之下实现合作,认可国家间拥有平等参与国际事务权利,并通过对话建立有效的原则,在对话中各方寻求共识,达成协议。这也使得全球经济治理的主体不只是由世界上的小部分或者某一类国家主导,而是构成全球经济的各种主体。从本质上而言,“一带一路”倡议在全球经济治理中引入共商的合作理念,增加了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代表性,让不同国家能够平等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进程,使得更多国家的意愿得到充分反映,共同协商应对全球问题,共同承担全球经济治理责任,以合作的方式促进全球经济的发展。商议也为制度可接受的正当性、公平性建立了基础,表明在共商基础之上的合作服务于各方的共同利益。①袁正清,赵洋:《“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的国际组织战略构建》,载《拉丁美洲研究》2023 年第3 期,第2-25 页。因此通过商议达成的公平的治理规则,不仅增加“一带一路”倡议的认可度,②Jingjing An and Yanzhen Wang.“The Impact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on Chinese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Influence:An Empirical Study Using a Difference-in-Differences Approach.”,Journal of Chinese Political Science,June 13,2023,pp. 1-25.同时还能够解决国际制度非中性③张宇燕:《利益集团与制度非中性》,载《改革》1994 年12 期,第97 页。的问题,提升全球经济治理中各国的积极性和治理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互动的不确定性,提升国家之间合作的意愿。
总而言之,中国在“一带一路”倡议合作中倡导在合作体系开放、合作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之上,进行共同平等协商,并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实践进行指导,切实贯彻了包容性多边主义的理念,对当下的全球经济治理权力结构不均进行了修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一带一路’倡议丰富了国际经济合作理念和多边主义内涵,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实现共同发展提供了重要途径。”④《为建设更加美好的地球家园贡献智慧和力量——习近平在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上的讲话》,2019 年3 月27 日,人民网,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0997013。
四、发展导向的灵活合作方式——“一带一路”对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改革
长期以来,二战后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日益僵化,尤其是在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发达国家作为规则制定者和规则主要受益者,却不断拒绝承担自身的责任。“制度非中性”的特征带来同一制度下不同国家所获收益悬殊并不断累积,导致国际分工的机制和经贸合作模式严重失衡,发达国家占据价值链的上游地位,发展中国家则被规锁在价值链中下游。同时,发达国家利用其在经贸领域的主导地位,要求合作方让渡在金融、贸易、投资等领域的主权。①蒲小平:《“一带一路”十年建设的成就及时代内涵》,载《国际论坛》2023 年第3 期,第37-51 页。不平等的合作机制制约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机会。“一带一路”倡议与传统发达国家为主导的霸权模式不同,突出了多元化合作机制,以国际发展合作为导向,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需要采取灵活的合作机制,对原有以规则为基础的合作方式加以补充和修正,同时为沿线国家提供必要公共产品,充分顺应和满足沿线各国发展需求,以多样化、创新的合作机制促进不同国家协同发展。
(一)以发展为导向的合作
全球发展倡议系统阐述了中国的全球发展理念,共建“一带一路”是全球发展倡议的重要实践平台。全球发展倡议强调普惠包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调整全球发展不平衡,应对全球环境的突出问题。②王嘉珮、徐步:《全球发展倡议:时代特点与实践路径》,载《现代国际关系》2023 年第7 期,第22-36 页。“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以来,中国根据沿线相关国家的不同发展需求,积极开展国际发展合作,增强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发展的能力,致力于解决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发展缺位,同时还以绿色发展的方式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带一路”倡议以发展为导向,为线沿线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是中国开展国际发展合作,实现全球发展倡议的重要载体,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聚焦民生项目,改善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强调合作中对人的权利和利益的关切,尊重并努力实现各国人民享有的尊严、利益和自由,向沿线国家提供减贫脱困、农业、教育、卫生、环保等领域的民生援助。二战以来建立的发展援助体系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尽管不断改进,但是在发达国家的主导下,民生发展援助与合作效果仍然不彰。“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与联合国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紧密对接,助力2030 年全球发展目标的实现,成为了国际发展合作平台。从实现途径上看,在过去十年中,“一带一路”倡议聚焦沿线国家的民生合作项目,不仅涉及农业、教育、医疗、减贫和公共卫生等领域,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公共产品紧缺的问题,同时还聚焦基础设施的建设,形成新发展合作模式。①Alves,Ana Cristina and Mingjiang Li.“The BRI:A New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Paradigm in The Making? Unpacking China's Infrastructure Cooperation Along the Maritime Silk Road.”,World Development. Vol.169,No.106280,2023,pp. 331-369.例如卡宾达供水项目、卡洛特水电站等工程,满足当地人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同时还创造了大量的工作岗位,造福了沿线国家的人民。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外,合作领域也大幅拓展,如“一带一路”倡议助力减贫脱贫,通过开展减贫合作技术援助,显著改善了沿线国家人民的生活水平,如推进实施菌草种植,中国专家指导了莫桑比克塞塞市的农业合作项目种植户,使得当地农户的收入翻了一番。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共建“一带一路”将使相关国家760 万人摆脱极端贫困、3200 万人摆脱中度贫困。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成绩斐然》,2022 年1 月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https://www.gov.cn/xinwen/2022-01/25/content_5670280.htm。中国一批批惠民生、多样化的国际合作,弥补了民生项目在过去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的缺位,让发展成果得到共享。
其次,培育自主发展能力,促进沿线国经济发展。就经济发展的诉求而言,“一带一路”倡议依据沿线国家的不同国情,培育和提升其自主发展的能力。从实现途径上来看,“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基础设施的共建形成互联互通,消除发展的重大障碍。“一带一路”沿线的大多数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的短缺成为其经济发展的重大短板,而他们自身薄弱的经济基础也无法承担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如亚洲拥有很多偏远内陆地区国家,地理和经济都处于被隔绝的状态,没有基础设施上的互联互通,就难以达成经济上联通合作。“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老铁路项目的顺利完成,使老挝从“陆锁国”变“陆联国”,解决了其经济发展一大瓶颈;还有非洲尼日利亚北部的阿布贾-卡杜纳铁路建成通车,带动了沿线城市经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当地贫困,从根源上减少了恐怖主义;③塞巴斯蒂安·佩里莫尼:《“一带一路”将帮助世界化解经济发展风险》,2018 年2 月26 日,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p/48964.html。以“技能合作、共同发展”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的成功举办,为有关发展中国家技能水平交流、促进就业创业搭建了有效平台。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一带一路”倡议不仅解决参与国现实需求,还培养了其持续发展能力。
再次,重视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国积极倡导并推动绿色发展的理念融入到“一带一路”发展合作项目中。具体来看,“一带一路”倡议坚持绿色低碳发展,与30 多个沿线国家签署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协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以发展中国家为主,面临迫切的发展需求,容易以粗放的方式发展而忽视绿色发展。2022 年中国发布的《关于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为推动“一带一路”投融资绿色化和绿色金融合作奠定了基础。2016 年至2020 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共批准56 个可持续项目,涵盖了气候、清洁能源等领域,且可持续发展项目获批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时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承诺将支持绿色金融领域,到2025 年,气候相关项目融资额将占所有项目批准融资额的50%,预计到2030 年累计气候融资达500 亿美元,①《中国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进展与展望》,2023 年2 月10 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学院,https://iigf.cufe.edu.cn/info/1012/6368.htm。有效解决了发展中国家绿色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
如上所述,共建“一带一路”聚焦国际发展合作领域,展现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行的特征,不仅积极回应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需求,很大程度上缓解全球发展不平衡,而且将绿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对保护沿线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灵活对接的创新合作形式
1.发展战略对接,多种合作机制并存
“一带一路”倡议,虽然不拒绝规则的构建,但并不以确定的机制化安排作为前提条件,充分尊重各国需求,以多种合作机制交互的方式促进各方协同发展能力,进而达到共同发展。现有区域经济一体化从低级到高级大致可分为五种形态: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一体化、政治经济一体化,在某一发展阶段,通常都是单一的合作机制,而“一带一路”倡议是多种合作机制同时存在。②李向阳:《“一带一路”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出路》,载《国际贸易》2017 年第4 期,第4-9 页。从具体实现方式上来看,“一带一路”倡议依据沿线国家不同的国情,在共商的基础之上,兼顾各国需求达成适合的发展议程,并且通过与各国“战略对接”,形成优势互补,推动沿线国家的合作,实现经济发展。
在实践中,“一带一路”倡议多种合作方式推陈出新,双边、多边、区域合作并存,针对不同国家地区发展的差异存在多种不同合作机制,以平等协商方式达成适用的合作机制,满足发展中国家的不同诉求。如中国在与东南亚的合作中同时存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等合作机制,在与欧洲、南亚等地区的合作时也不以签署自由贸易区作为前提条件,而是根据情况构建不同合作机制。①李向阳:《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缺位”与“一带一路”的发展导向》,载《中国社会科学》2018 年第8 期,第33-43 页。“一带一路”还充分考虑到各方参与的灵活性: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基本国情、国家利益不尽相同,从而对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需求也不同,比如有一些国家希望借助中国的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另外一些国家希望与中国进行深入的经贸合作等。②李远、图古勒:《“一带一路”规则“软联通”的推进和优化路径》,载《国际展望》2023 年第5期,第21-35 页。因此,一方面,中国与共建“一带一路”中部分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签署了区域贸易协定、双边投资协定等合作规范;另一方面,“一带一路”也存在大量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行动计划、发展规划等具有弹性的软法合作机制。灵活的合作形式不仅促进了参与国之间自由的贸易合作,③David Vines.“The BRI and RCEP:Ensuring Cooperation in The Liberalisation of Trade in Asia.”,Economic and Political Studies Vol.6,No.3,2018 pp. 338-348.同时有助于让参与国先行获得发展的机遇,为其经济进一步增长打下基础。
2.第三方市场的创新合作形式
“一带一路”倡议通过积极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的创新合作形式,开创以共同建设达到共同发展的创新之举。第三方市场合作是指中国企业与有关国家共同在第三方市场开展经济合作,将中国的优势产能、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求有效对接,从而形成三方合作的共赢。④《大力拓展第三方市场合作》,2019 年4 月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https://www.gov.cn/zhengce/2019-04/03/content_5379223.htm。第三方市场合作是中国首创的国际合作新模式,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新型合作平台。⑤王辉耀:《推进一带一路多边化发展与国际合作》,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 年2 月10 日。
本质上看,第三方市场合作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双边投资局限,经三方协商,协同发挥不同个体差异化优势,有利于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发挥生产要素优势,与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工业化需求对接,同时还有利于提升各方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动力。第三方市场合作,一方面能释放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的技术和资金的优势,另一方面能够将全球高中低端产业链有机融合,形成合理高效的产业分工格局,①张颖:《中国的国际经济合作新模式:第三方市场合作》,载《现代国际关系》2020 年第4期,第44-51 页。从而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自由化,补充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从实践上来看,第三方市场的创新合作形式目前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内容之一,2019 年中国已经与法国、日本等14 个国家签订了第三方市场合作谅解备忘录。②《第三方市场合作指南和案例》,2019 年9 月4 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https://www.ndrc.gov.cn/xxgk/jd/jd/201909/W020191025516078116764.pdf。具体实施项目也展现出了良好的效果,如中国与意大利两国的企业在阿塞拜疆共同建设钢铁生产综合体项目,成功解决了阿塞拜疆缺少冶炼厂的问题,为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关注国家发展,同时强调沿线国家的自身实际和自主性,通过灵活的对接方式,创新合作机制,契合不同国家的发展需求,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合作方式,对当下规则导向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进行了补充,提升了沿线国家的发展动力。
五、正确的义利观——“一带一路”对全球经济治理价值的重构
治理价值是全球经济治理的灵魂,是治理机制有效运行、决定治理主体认可度的关键因素。治理价值和目标正义性,是参与者合作能否实现和得以持续推进的决定性因素。然而,传统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往往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社会,国家目标是通过理性(有限理性)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追求,而这必将导致国家的竞争与冲突。在全球化时代,要实现人类普遍利益的优化,国家行为就需要“超越经济人的个体理性,必须更多地重视国际社会的整体和公共的利益。”③苏长和,《全球公共问题与国际合作:一种制度的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25页。新自由主义理念随着“华盛顿共识”的破产而日益遭到挑战,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需以各国的共同利益作为共识,国家间就彼此关切的利益进行协商,扩大利益的交汇,而不应将自身意志强加给他人。然而在当下国际社会中霸权国家缺乏必要的约束,当霸权国家致力于限制他国发展,从利益和意识形态上作为考量手段重塑全球治理体系,①任琳、孟思宇:《霸权护持、复边主义与全球治理秩序的危机》,载《外交评论(外交学院学报)》2022 年第5 期,第53-77 页。全球经济治理则偏离原有的目标变成了霸权国家实现自身利益和打压对手的工具。“一带一路”倡议本是促进沿线各国发展的经济合作平台,但在推进过程中不断遭遇欧美大国的经济冷战思维的挑战,西方国家在国际上传播“中国版马歇尔计划”“债务陷阱论”等恶意舆论将其污名化,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带来巨大阻力。
面对全球经济治理观念的混乱期,“一带一路”倡议始终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价值指导和理论基石,②欧阳康:《全球治理变局中的“一带一路”》,载《中国社会科学》2018 年第8 期,第5-16 页。以正确的义利观应对西方国家不实指责,为全球分配的非正义提供解决方案,重视发展合作成果共享,兼顾各方合作关切和利益,寻求最佳的利益契合点,使得合作能够惠及多方。正确义利观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义为先,坚持义与利的兼容,在国际合作中既要注重利,更要注重义,只有在义利都兼顾的基础之上才能义利兼得。③李向阳:《中国特色经济外交的理念、组织机制与实施机制——兼论“一带一路”的经济外交属性》,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21 年第3 期,第4-30 页。从本质上看,在正确义利观指导下确定了中国与“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合作中的利益分配,优先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发展需求形成最初发展动力,④Hideo Ohashi.“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BRI)in The Context of China's Opening-up Policy.”,Journal of Contemporary East Asia Studies,Vol.7,No.2,2018,pp. 85-103.这也区别于西方国家以“利”为先,附加政治条件的“胡萝卜加大棒”的经济外交。
其一,正确的义利观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即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都能够在合作中获益。共建“一带一路”不只是实现中国的利益,同时也重视沿线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主张给予贫穷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一定的单方照顾和合作的优惠,与对方国家发展需要相结合,在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的合理关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欢迎各国人民搭乘中国发展的‘快车’、‘便车’”。⑤习近平:《共担时代责任,共促全球发展》,载《求是》2020 年第24 期,第4-13 页。可以说,中国的发展是全球的机遇,有助于促进各国共同利益在共商、共建的基础之上达到共享,实现合作共赢。
其二,正确义利观是“义”与“利”的有机结合,以“义”为先,“义”“利”结合,协调了“予”和“取”的关系,强调“一带一路”合作中分配的道义性。当前全球利益分配的不均衡,发达国家利用当前全球经济治理不公正的制度而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持续性剥削。而“一带一路”倡议强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援助与发展合作,帮助发展中国家逐渐摆脱贫困,促进全球发展的平等权利,事实上是对全球经济治理中合作发展分配提出新的要求。“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既要做大蛋糕,更要分好蛋糕,着力解决公平公正问题。”①习近平:《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讲话》,2017 年1 月18日,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world/2017-01/19/c_1120340081.htm。
其三,正确的义利观承认全球共同利益和全人类共同价值。“一带一路”倡议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合作愿景。当前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发展结构失衡、生态环境恶化、资源短缺等问题是全球性挑战,需要将人类社会视为整体,承认全人类具有公共利益,拥有共同价值,以此应对全球性挑战,形成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共同体,推动各国创造一个发展机会平等、权利平等、共同繁荣的世界,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天下大同”的理念。
总而言之,“一带一路”倡议秉持了正确的义利观,同时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愿景,让发展中国家得到切实发展机会,共享发展带来的收益,推动全球分配朝更加正义的方向发展,使得“一带一路”倡议深入人心,为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繁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做出新贡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机会和成果属于世界。”②《习近平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记者会上的讲话》,2019 年4 月28 日,人民网,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1053842。从治理理念上看,“一带一路”倡议以“共商、共建、共享”作为基本原则,针对全球经济治理中面临的现有问题,代表一种新型的治理实践与理念。“一带一路”倡议坚持以包容、渐进、公正、互惠的理念,推动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的完善,缓解世界的外部性问题,提高全球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各国经济发展与开放,缩小各国发展差距,增进国际公平,释放各国发展潜力,为世界经济增长提供更加强大的动力,成为中国以实际行动维护、优化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推动世界经济有序发展,走出全球经济发展困境的可行方案。
六、结语
在当下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的背景下,世界格局发生深刻复杂转型,西方国家主导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陷入困境。这种困境在表征上体现为全球经济治理制度的困境,但是反映的却是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权力结构的僵化及其变革机制的缺失,也反映了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主导全球经济治理的新自由主义观念在全球政治经济变迁的历史过程中式微,取而代之的是贸易保护主义、民粹主义、逆全球化的兴起,实质是“全球治理”的逻辑重新被大国竞争的逻辑所取代。面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困境,需要重回“全球治理”,才能促进全球经济合作与发展。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全球经济治理的中国方案,并不是以推翻现有体系为目的,而是在既有机制的前提下创新和优化,为全球经济治理提供一种新选择,是对现有全球治理机制实践和原则的补充和超越。全球经济治理的“善治”旨在促进区域和国际经济合作,推动全球经济向均衡、包容、公平的方向发展。在过去十年中,“一带一路”倡议为国际社会提供了重要的公共产品,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对当下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不合理的主体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进行修正:以开放的多边主义取代西方国家的霸权治理,从根本上是对丛林法则、强权政治的否定;充分尊重各国需求,发挥国家的自主性,倡导国家共同责任,以更加具有广泛共识的机制协调国家发展和国家竞争之间张力,实现更加灵活多样的有效治理;在治理方式上强调以发展为导向,以多样化的合作形式与沿线国家发展需要和政策相对接,倡导合作共赢,寻求不断扩大的共同利益,实现包容性增长,促进全球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全球经济的开放性;在治理目标和价值上,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愿景,通过正确的义利观对不公平的利益分配原则加以修正,促进“一带一路”合作分配结果更加公平正义,增强全球经济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