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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高校税务管理新要求

2024-03-19屠慧彬

中国农业会计 2024年3期
关键词:办税票据税务

屠慧彬

(作者单位: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近年来,高校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国家各方面经济活动中,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不少高校的税务管理工作水平没有及时跟上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资源浪费,而且导致了税务风险发生。为防范税务风险,减少税负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创造出更多的经济和社会价值,高校急需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条件,结合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自身特点,不断优化和完善本单位的税务管理工作。

一、高校税务管理工作新情况

传统意义上的高校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资助设立的高等院校,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其中大部分收入为非应税收入,应税业务很少,涉及税种单一,因此在理解和操作上都比较简便。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其提供的社会服务属非营利性质,一直以来,无论上级主管部门还是学校自身对其运营效益并无具体要求,所以,高校财务管理的重心不在成本管理上,而税务管理作为成本管理中的很小部分一直未受到高校内部的重视[1]。

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推进,高校参与区域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涉税事项也越来越多,如学校与企业的横向课题、校内商铺租赁、境外合作办学、提供各种社会服务、技术服务等。由于涉及税种增加,对各种税收政策理解和实务操作难度大大提高,税务风险也随之增大。此外,国家税务监管体系日渐完善,单位内部税务管理水平必须随之升级才能适应。因此,高校税务管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日渐凸显,迫切需要开展专业的税务管理,有效降低涉税风险,从而带动高校会计核算乃至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高校可持续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创造更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高校税务管理工作新问题

(一)税务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

与企业不同,因事业单位性质的特殊性,高校资金运行主要来自财政支持,其生存与发展并不主要依靠市场经济活动,涉税事项不多,因此,从管理层到执行层在思想认识层面上都对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此外,长期以来,高校不是主要税源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对高校税务的监管和检查也还没有形成制度化、常规化,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学校领导对税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二)税务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

虽然,高校参与区域经济建设和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涉税收入也越来越多,但很多高校没有制定税务管理制度,有的高校未根据新情况及时更新相关管理制度,仍沿用已经过时的税务管理制度。尤其是,当前高校票据种类呈现多样化,有向财政部门申领的财政票据,有向主管税务机关申领的税务票据,还有便于内部管理而定制的内部票据等,每一类型票据下又有可能因资金和业务性质不同而细分很多种具体的票据和发票,而开具不同的票据或发票其涉税要求和涉税影响不同,因而涉税风险也不同[2]。票据(发票)管理和税务管理息息相关,建章立制不到位,无疑会增加涉税风险。

(三)办税人员专业能力不到位

长期以来,由于高校事业单位的性质,纳税理念不强,对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视不足,忽视税务管理人才储备和培养。高校基本不会招聘专业的税务工作人员,且税务岗位一般不会被列为主要岗位,而是作为附属岗位。高校办税员很少全职,一般都是兼任,在税务工作之余还承担大量其他财务工作。因此,兼任这块工作的人员并没有把税务工作作为主业,在思想上也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税务管理上,他们缺乏相关税务知识,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也非常粗浅。不少高校税务管理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负责,学校也未有健全的人员培训体系,因而多数高校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综合素质不能满足要求[3]。

随着高校服务当地经济社会活动的不断开展,高校资金来源除了财政拨款和事业收入外,越来越多的诸如与企业横向合作、社会培训、技术服务、校内场地租赁、与境外机构联合办学等,这些新增的经营活动涉及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等多个税种,这无疑加大了高校涉税处理和税务管理工作的难度,对高校办税人员及高校税务管理提出了挑战。另外,在财税大数据背景下涉税事项的办理已从线下窗口办理逐步转变为网上电子税务局办理,在给办税人员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对高校办税人员能力提升带来了新挑战。

(四)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不到位

高校税务不只是和办税人员、财务人员有关,它涉及涉税业务事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沟通、协同、配合。譬如在高校涉税事项中的增值税、附加税等可能会影响高校科研人员横向课题的可支配金额和高校社会服务项目等其他收入的结余金额,而个人所得税则更是和每个当事人的实际利益息息相关。但很多高校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和人员缺乏事前、事中的沟通和反馈,更谈不上协同配合,当事后出现问题了,便相互指责、埋怨,以至于引发税务风险和财务风险。

(五)税务管理信息化手段不到位

一是高校税务管理信息化需要大量的技术设备和软件支持,但是在一些高校中,高校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充足的技术投入,经费有限,难以购置高端的技术设备和软件,导致信息化设备、软件等方面的建设存在欠缺,高校信息化程度不高。二是高校管理理念不够先进,缺乏信息化管理人才,无法及时推动信息化建设。同时,缺乏对信息化建设的正确理解,导致信息化建设缺乏长远规划和前瞻性思考。高校各部门之间信息孤岛现象较为明显,各系统数据口径不统一,信息无法共享,导致信息化建设的效果受到限制。三是高校税务管理信息化需要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但是在一些高校中,由于安全意识不够,网络防护措施不完善,存在一定的信息泄露和安全问题,影响了信息化程度的提升[3]。

三、高校税务管理工作新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新形势下高校税务管理的重要性

高校承担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和传承文化的职能,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也为市场经济服务而提供私人产品,其社会职能决定了其经费来源的多渠道,有政府拨款及受教育者上交的教育成本补偿即学费住宿费收入,也有来自市场的收益。高校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属于非税业务,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服务属于应税业务,随着高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越来越多,涉税管理业务量也越来越大,税务风险已成为高校财务风险的重要因素,税务管理应得到高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要完善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合理的税务管理制度

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国家税务管理要求的单位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活动流程,切实降低税务风险。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税务岗位责任制度,合理设置税务岗位,明确分工,除办税员外,根据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设置税务复核等岗位。二是要建立税务风险内控管理制度,梳理各业务环节流程,分析涉税活动可能涉及的风险点,在确保应缴尽缴、不错缴的同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并合理进行税务筹划。三是要完善票据(发票)管理制度,在以票管理税收模式下,票据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税收征管部门计税征税、税务评估和稽查的主要依据之一。高校从事非税和涉税双重业务,既需要使用非税财政票据,也需要使用税务发票,财务人员如果对资金来源或收入的性质认识不清,容易造成票据使用不规范[4]。要明确发票申领、保管、开具、冲红、核销的流程与相应职责,票据管理员需要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办法和相关支持性文件开具票据,会计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票据管理办法审核票据及相关支持性文件入账,开票员和会计人员的岗位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设岗,不能兼任。四是要建立和完善内部与外部监督结合机制,在定期进行内部税务工作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定期聘请外部第三方对单位税务工作进行审计,排查错报、漏报、误报等多交、少交税款情况以及税收政策运用不合理等情况。五是要建立健全税筹奖励机制,将工作成效与个人业绩挂钩,充分调动办税人员学习税法、钻研税法、运用税法有效开展纳税筹划的积极性。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涉税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与能力

目前,涉税业务还没有得到高校应有的关注和重视,无论是会计人员还是兼职办税员,都缺乏税法理论知识和实务能力,涉税管理能力严重不足,特别欠缺主动关注、掌握和应用新税法的意识[4]。但实际上随着高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增加,高校涉税业务面广量大,需要会计人员、办税员具备系统扎实的税法理论知识和实务处理能力。因此,新形势下高校必须加强财务(税务)队伍建设,提高涉税处理能力和涉税管理水平。为此,一是要建立切实可行的税务管理人才培养机制。包括招聘、培训、激励等方面,要招聘和引进涉税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现有财务税务岗位队伍,以确保税务管理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加强现有会计人员、办税人员的教育培训。单位可定期邀请税务专业领域人士来校进行税收理论和实务培训、税收政策解读,以及本单位可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筹划案例分享等[5]。三是要鼓励和激发现有财税岗位人员通过税务局官网、税务专业网站、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财税专业继续教育等渠道和形式积极主动学习税务知识,了解政策动态,自觉主动地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与能力。

(四)要重视协同配合,提高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质量

高校无论是涉及增值税事项还是所得税事项,都必须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否则无法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也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获得准确的数据资料,涉及业务事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等各个环节的管理,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沟通、协同、配合。申报纳税通常作为业务的最后一个环节,其准确性取决于前期一系列流程操作和管理上的规范无误。以高校横向课题技术服务的增值税、附加税为例,企业(服务对象)根据所签订合同的履约方式打款,票据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增值税发票,在申报期内根据所开具的增值税票据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根据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上述环节中涉及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履约进度的确认,款项是否到账及到账金额,票据员选择合适的票据并开具正确的金额,以及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申报等,牵涉科研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横向课题承接院系、财务(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任何一个环节和部门的失误与失责都可能会导致财务税务风险。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各守其责、及时沟通反馈、相互协同配合,才能有条不紊、准确无误地完成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6]。此外,还需做好财税档案的归档保管工作,以便后续查阅及管理。

(五)要适应时代发展,提升税务及财务信息化水平

高校是培养人的场所,高校的财税人员更应该与时俱进、引领专业领域发展潮流。在财税智能化、数字化背景下,高校要积极建立票据税务信息化系统,从票据的申领,到开具、冲红、核销等各环节通过信息化系统完成,运用数字化手段实现整个流程的来时可追、去时可溯。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开发信息化系统的数据统计及分析功能,实现自动计算本期纳税金额,以便更高效、动态地掌握本单位的税金情况,及时进行税务筹划。此外,将税务处理系统与会计核算系统相整合,打破信息孤岛,使票据(业务)、财务、税务流程一体化,实现“业财税”数据的有机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税务风险防范水平,提升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六)要开展税法宣传,提高全校教职员工的纳税意识

依法纳税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每个企事业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但事实上长期以来很多高校的职能部门、教职员工总以为纳税是企业的事,是老板的事,纳税意识非常薄弱。因此,高校应不定期开展税收宣讲与培训,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科普有关税种的含义、计税方式及征管办法等。同时也在有关处室、部门甚至本校官方网站或公众号上实时发布相关的税收政策指引与解读,提高全校教职员工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与认知,树立纳税光荣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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