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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
——以区块链技术为例

2024-03-19

中国农业会计 2024年3期
关键词:抵押困境区块

陈 吉

(作者单位:扬州大学商学院)

一、研究背景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开始大力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政策推动将其不断培育壮大,同时把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要继续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因此,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化背景下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关系到我国农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其高质量发展将有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尽管我国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给予了农业补贴、项目建设、金融支持等一系列政策倾斜,但现阶段其发展仍存在现实障碍,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融资规模大或经营回报周期较长等原因,在贷款需求的满足上仍受制约,面临融资困境[1]。《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 年)》等文件的出台,对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多可能性。在相关时代背景下,纾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成为研究重点,而应用数字技术解决融资困境则成为现实选择。本文从数字技术中的区块链技术着手,以其具备的显著优势,为纾解融资困境提供创新路径,以数字技术赋能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事业发展。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

面对传统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多、规模小、不稳定等众多问题,农业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被主张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概念,有助于通过农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主体集中资源、联合生产,实现规模效应,助力农业发展[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和发展,使其融资意愿更加强烈,但农业所特有的投资回报周期长、自然属性显著,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自身局限性等因素,都使其陷入融资困境。

(一)抵押效果不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时常常面临缺少有效抵押物或者抵押物评估价值低等情况,导致其深陷融资困境。贷款抵押时主要涉及实体资产抵押和财产权益抵押[3]。生产设备、农产品等实物资产流动性不强、变现能力差,因此抵押效果不佳,这是农业主体普遍存在的问题,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抵押时该问题也很显著;在财产权益抵押贷款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显得更加举步维艰,相关主体虽然能以流转后拥有经营权的土地、林地等农权进行抵押,但抵押价值低,多数情况下仅能评估为流转租金的50%。而农地流转初期的纸质记录缺失、信息更新滞后、农地权属性质模糊等问题,都将进一步阻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进度。虽然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曾尝试联合构建信息系统,但多方之间的信任维护、敏感信息把控、时效性强化等问题依旧是难点。资料显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助农权抵押获得融资款项的仅占比10%左右,该占比进一步凸显经营主体的融资意愿并未得到满足。

(二)信用数据不完善,信息不对称显著

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数据难以搜集,且搜集过程需要耗费大量人力资源,因此目前农业信用库信息含量还很低,信息碎片化呈现模式广泛,甚至尚未开展信用评级工作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占有一定比例。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有些主体普遍缺乏规范的经营记录和财务记录,尤其是家庭农场和农村合作社,在贷款时缺乏信用证明、难以跟踪前期贷款情况、相关数据可靠性很低,最终导致信用贷款受限[4]。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审批通过的概率很低,金融机构面对匮乏的信用记录,在办理放款业务过程中风险评估难度变大、遴选成本提高,造成金融机构会通过提高实际利率、增加担保附加费用来实现成本转嫁,在融资难度大、融资额度小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使得经营主体深陷融资困境。

(三)组织结构缺乏目的性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些是由个人和自然人形式组织而得。以合作社为例,它是一种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型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合作社属于特殊法人资格,其法人主体类型模糊,使我国对家庭农村的法人资格认定也较为模糊。因此,缺乏目的性的组织结构使得很多经营主体不具备法人资格,借贷资格存疑将使得金融机构难以受理、审批其贷款申请,无法享受优惠政策和相关农业贷款,导致经营主体融资受限。

三、区块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适用性与优越性

区块链技术发展至今,通过不断优化升级,其核心技术包括分布式记账、数据加密、激励机制以及智能合约等,区块链的显著优势使其被广泛应用于金融、物流、保险以及司法等领域[5]。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过程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信用数据匮乏、可靠性不佳等问题,运用区块链加以赋能是创新之举。

区块链的信息不可篡改特性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信息,包括融资信息、信用记录等变得真实可靠,也能有效降低放贷款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依托区块链技术的激励机制,能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沟通的积极性,助力融资过程的顺利推进[6];应用区块链的智能合约这一核心技术,能有效提高融资活动的效率,节约成本[7]。区块链技术以其复杂算法和运行机制所保有的强大特性,有效建立信任、获得关联数据,从而不断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最终纾解融资困境。

通过区块链技术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进行赋能具备显著优越性。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开发区块链融资平台能有效实现数据存储、更新等功能,因此面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时,基于时间戳机制和透明可追溯等特征,金融机构能对土地流转记录、权属性质、历史收益等数据追本溯源,精确识别土地信息,从而做到合理的价值评估。此外,区块链技术能有效消除征信系统中的信息孤岛现象,能使征信数据保有一致性,更为安全,从而促进农业征信数据资源的交互融合,提升融资效率。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结构松散、缺乏目的性,应用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特点加以赋能,可以实现农业产业联合体式融合,实现组织结构优化,助力纾解融资困境。

四、区块链技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模式创新

(一)构建农地权属抵押平台

1.权属关系确定与评估价值维护

农权抵押贷款最重要的落脚点是农权本身,权属确定、价值维护等至关重要。农权可涉及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在农地长期且繁杂的流转使用过程中、明确权属很有必要。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时,要注意历史数据和当前数据的录入,以期实现服务于未来的目标。首先可进行三权登记,明确责任主体;其次,在每一次农地流转、抵押贷款的过程中,都要主动将经营主体、农地交易、抵押贷款等信息填入功能层,同时基于区块链的共识算法、网络节点共同检验、不可篡改等特性,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最后,基于时间戳、可追溯以及服务权限管理等特性,放贷方在进行权属审核、价值评估时可通过权限访问相关信息,基于历史数据参考和当前状况评估,实现农权的合理估价,避免金融机构认证程序重复繁杂、风险把控强度大等情况的出现,从而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效率提高、融资成本降低。

2.建立动态信息管理平台

农权抵押主要涉及三类主体,分别为相关农权主管单位、金融机构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此基于区块链的抵押贷款信息系统将围绕这三方展开构建。在信息登记环节将以三类主体为节点进行准入,同时基于区块链技术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检验;然后基于区块链数据访问、权限管理等功能,在搭建信息平台时综合考虑合理选用联盟链,有效提高运行效率,并使其具备很强的拓展性,多链、多通道的特性可以实现节点的划分,从而借助账本隔离保有机密性和独立性;随后,在办理农权抵押贷款业务时,金融机构基于信任机制将有权限访问其他类主体数据,动态获取抵押状况,有效防止多头抵押,实现良好的监管效应,在该信息平台也能实现多种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纾解融资困境。

(二)完善信用数据,实现信息采集整合配置一体化

信用问题一度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陷入融资困境的缘由,而应用区块链技术加以赋能可以弱化相关痛点难点。完善征信数据将助力融资实现,而征信数据的完善离不开相关信息的有效采集、整合以及征信资源在各部门交互融合式的配置。

首先,应当对各省、各市、各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相关信息进行前期数据采集,包括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税务、工商等数据,并将调查数据上传至联盟链,从而形成初步信用数据网络,此部分将利用数字技术智能化的特性,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其次,通过上传的信用数据,通过开放权限并将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入链的举措,实现信息监督;最后,金融机构等放贷主体在审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问题时,可以通过签名私钥、安全多方计算技术完成权限访问申请与授权的工作,从而获取透明化、不可篡改的数据,实现相关信息的合理配置和共享,有效提升融资效率。当然,基于区块链能实现数据兼顾隐私与共享的功能,在授权数据时也会对敏感、核心数据进行隐匿,保障数据安全性[8]。同时,去中心化特性下建立的征信系统,也能有效避免数据垄断,降低数据使用成本。

(三)多方面组织结构深度优化

1.建立产业联合体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前期组织构建过程中,由于缺乏目的性,导致借贷资格存疑,使其陷入融资困境。此种情况下,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可以最大限度地弥补缺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农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但在实际融资过程中,主体之间存在差异,并非所有主体都能得到贷款需求的满足。倘若运用区块链分布式存储、去中心化等技术,涵盖四类主体构建产业联合体,将实现联合体的高度信任以及内部信息的共享利用,也可以借助联合体担保、联合体内信用良好主体担保等方式,来实现融资需求的满足。

2.开拓“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模式

除将新型农业经营各主体构建为产业联合体外,也可以开拓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9]。将区块链技术拓展应用于供应链上下游各主体,可在节点上对上下游农业类相关主体的信息进行存储,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建立上下游信任机制。同时对于融资贷款涉及的多方主体,也在各节点上对金融机构、司法、税务等部门进行数据存储。由此可以构建围绕供应链上下游、贷款多方主体的立体式数据库。届时,在进行融资业务办理时,金融机构就可以进行点对点的数据访问,获取利于融资审核的有效数据,比如从供应链上下游数据库内获取贷款主体采购、仓储、销售等情况,以便金融机构对贷款主体的经营状况形成具象把控。此种模式能有效降低遴选成本,提高审核效率,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纾解融资困境。

五、结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者,其高质量发展是“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也是加快构建农业强国的源源动力。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但目前相关主体在融资过程中仍存在痛点难点,包括抵押效果不佳、信用数据不完善、信息不对称、组织结构缺乏目的性等,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陷融资困境。应用区块链技术对融资过程加以赋能,在探究融资模式的创新路径时,从构建农地权属抵押平台、完善信用数据、实现信息采集整合配置一体化、深度优化组织结构等角度出发提供思路,以期纾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困境、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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