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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江南禅宗的国师之争与士绅动向*

2024-03-14夏维中

江海学刊 2024年1期
关键词:龙池陈垣玉林

陈 波 夏维中

“强僭龙池”案,是指清康熙九年(1670)国师玉林通琇(1)在各类文献中,玉林通琇也常被写成玉琳通琇。为保持文献原貌,本文未作改动。谋夺江南常州府宜兴县龙池山禹门寺却最终铩羽而归一事。此案是清初江南僧诤的重要内容,不仅涉及清初禅宗密云圆悟天童系和天隐圆修磬山系之间的争夺,其中尤以玉林通琇与木陈道忞两位国师之间的角逐最为瞩目,而且更是康熙十二年(1673)“善权常住诤”及康熙十三年善权寺流血大冲突的前奏。遗憾的是,因资料缺失等原因,这一重要事件长期尘封,除陈垣先生在80余年前曾偶然提及外,其详情至今仍不为人所知。兹不揣固陋,利用新发现的关键资料,钩沉索隐,抽丝剥茧,全面揭示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以求教于方家。

康熙十二年,以玉林通琇为代表的临济宗和以寒松智操为代表的曹洞宗,争夺宜兴县善权寺一事,被陈垣先生称作“善权常住诤”。陈垣先生在1940年发表名著《清初僧诤记》,将“善权常住诤”视作清初江南僧诤中“新旧势力之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加以论述,虽仅四千余言,但言简意赅,非常精辟。(2)陈垣:《清初僧诤记》卷三《新旧势力之诤三·善权常住诤》,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79—86页。此文初发于《辅仁学志》1940年第2期。《善权常住诤》立论的基本史料之一,就是寒松智操的《指迷普说》一文,也是陈垣先生首先发现的重要文献。在此文中,寒松智操曾列举玉林在江南大肆扩张时的所谓四大“欺心欺世”之举,即“谋占天目”“盗葬虞山”“强僭龙池”“并吞善权”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僧俗反弹:

(玉林)何得欺心欺世,无所不至。谋占天目,而天目缁素有揭;盗葬虞山,而虞山远近有檄;强僭龙池,而龙池护法出书以责之,平阳和尚刻《从周录》以罪之。今又并吞善权,山僧上堂鸣鼓而攻之,《普说》以指其迷而救之,道房出《王林吞谋善权说》以诛之,是不约而同者也。(3)德现(编录):《寒松操禅师语录》卷一一《指迷普说》,《嘉兴大藏经》第37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7年版,第602—603页。其中“王林”应为“玉林”,据陈垣先生考证,作者故意误写,是为避玉琳之锋芒。

不过,陈垣先生的《清初僧诤记》,仅关注其中的“并吞善权”一事,并最终写成《善权常住诤》一节,而对其他诸事并未展开论述。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因为史料不足,正如陈垣先生本人所言,“天目缁素之揭,虞山之檄,龙池之书,道房之说,今皆不易得见”。(4)陈垣:《清初僧诤记》卷三《新旧势力之诤三·善权常住诤》,第82页。既然涉及诸案的重要历史文献已无缘得见,暂付阙如也是当时无奈的选择。然而后果之一,就是宜兴“善权常住诤”即善权寺争夺案研究的系统性受到影响。如果说“谋占天目”“盗葬虞山”两事与“善权常住诤”关系不大姑且可以不论的话,那么“强僭龙池”一事却是无法绕开的重要节点。

就玉林而言,“强僭龙池”是当时的必然选择。因为龙池山禹门禅院自幻有正传中兴之后,已成为江南禅宗的著名道场,也是玉林的祖庭。正是在龙池铩羽而归之后,玉林才将注意力转向与龙池近在咫尺的善权寺。上文提到玉林“强僭龙池”之后,“平阳和尚刻《从周录》以罪之”,即木陈道忞刻印《从周录》一书谴责玉林,表明对龙池祖廷的争夺,是玉林和木陈之间博弈的焦点之一,并构成清初江南僧诤的重要内容。

此外,宜兴磬山寺是玉林之师天隐圆修的道场,也是玉林本人的出家之地,而附近的海会寺则是天隐圆修发塔所在。玉林既然敢于争夺龙池、善权两寺,那么于情于理也肯定会将磬山寺、海会寺视作囊中之物。因此,“善权常住诤”并不是孤立的事件,而应该是玉林集团争夺宜兴重要寺庙控制权的高潮。此前,玉林集团早就展开了一系列的争夺活动,“强僭龙池”是其中的关键节点。

晚明龙池的崇高地位及其清初的困境

宜兴龙池道场是晚明禅宗复兴的重镇,而幻有正传则是承前启后的关键性人物。幻有正传,俗姓吕(一说姓李),今江苏溧阳人,初号一心,后更号幻有,19岁赴宜兴显亲寺拜乐庵禅师为师,不久出家。万历初乐庵圆寂后,幻有赴北京跟随禅宗大师笑岩德宝学习佛法,得曹溪正脉。万历年间,唐鹤徵等地方士绅延请他担任宜兴龙池禹门禅院住持,前后六载,声名大振。(5)幻有正传生平可参见《宜兴龙池幻有正传禅师》,瞿汝稷、聂先集,谢锐整理:《正续指月录》第五册,西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783—1790页。有关幻有的评价,参见赖永海主编:《中国佛教通史》第12卷,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29—133页。

龙池山“峰峦峻崇,登览无际”,(6)万历《重修宜兴县志》卷一《舆地志·山川》,《无锡文库》第1辑,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12年版,第23页。风景优美,佛教传统悠久。早在南宋时期,龙池山就建有佛寺;元代,这里更是名僧永宁一源禅师的道场。永宁不仅创建禹门兴化庵,奠定了宜兴龙池道场的基本格局,而且还重修善权寺,(7)喻谦:《新续高僧传四集》卷一八《明宜兴龙池寺沙门释永宁传》,释永信主编:《禅宗大典》第42册,文物出版社2015年版,第56—57页。其塔铭由明初名儒宋濂撰写,(8)贾素慧:《宋濂佛门交游研究》一文未提此事,《昆明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对地方佛教和社会贡献极大。

不过,入明以后的龙池道场却逐渐衰落。至万历前期,龙池上、中、下三庵,已非旧貌。其上庵在嘉靖年间曾一度被移建他处,中庵则废弃,而下庵也是“院宇存葺”。(9)万历《重修宜兴县志》卷一《舆地志·山川》、卷一○《杂志·僧寺》,第31、221页。幻有赴龙池后,大兴土木,重振寺院。龙池也一跃成为禅宗的重要道场之一,为晚明禅宗中兴奠定了基础。作为幻有的大护法,唐鹤徵后来曾撰写过《重修龙池禹门禅院记》一文,对幻有重振龙池之功大加赞赏。(10)唐鹤徵:《重修龙池禹门禅院记》,万历《重修常州府志》卷一九,《南京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60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版,第116—121页。宜兴名士吴达可也高度评价幻有正传的成就,称其是“绍笑岩而起临济”(11)吴达可:《〈龙池幻有禅师语录〉序》,幻有正传撰,圆悟、圆修等编:《龙池幻有禅师语录》,《嘉兴大藏经》第25册,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7年版,第385页。的关键人物。而周汝登为幻有正传撰写的《塔铭》,(12)周汝登:《龙池幻有禅师塔铭》,幻有正传撰,圆悟、圆修等编:《龙池幻有禅师语录》卷一二,《嘉兴大藏经》第25册,第450页。其评价之高不亚于吴达可。清初的行舟禅师,更是用“济上宗风从兹得振于南”之语来评价幻有的贡献。(13)行舟:《荆溪龙池老和尚列传》,行猷等编:《万如禅师语录》卷首,《嘉兴大藏经》第26册,第441页。

“济上宗风从兹得振于南”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幻有培养的一批弟子后来成为明清之际的重要禅僧,临济宗也因龙池一脉而大兴。幻有法嗣之中,最为有名的是密云圆悟和天隐圆修,由此而形成的天童系和磬山系,则与清初之僧诤有着极大的关系,而天隐圆修的弟子玉林通琇和密云圆悟的弟子木陈道忞,在其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康熙初期,龙池寺面临着一场巨大的危机,那就是万如圆寂之后住持之位的长期悬空。而玉林之所以萌动入主龙池之念并进而“强僭龙池”,也与此有着很大的关系。如前述,龙池禹门寺经幻有而中兴,但在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幻有入寂之后,本有望继承其法席的密云圆悟,却因内部矛盾而离寺出走。此后龙池寺主席问题一直悬而未决,前后长达二十余年,直到崇祯十六年(1643)万如和尚受邀入主才告一段落。

万如,讳通微,字万如,俗姓张,浙江嘉兴秀水人,为密云圆悟之徒,性格慈和平易。万如经天童系公推入主龙池,倾尽全力,不仅在明清鼎革中保全了寺庙,而且还使龙池道场进一步发扬光大,一枝独秀,居功甚伟。行舟禅师曾用“踵幻祖绳规,而虚己接物,和风渗人,一住十六载,明道德之广,振祖父之条,内外远近,一时悦服,始信众举之不谬”(14)行舟:《荆溪龙池老和尚列传》,行猷等编:《万如禅师语录》卷首,《嘉兴大藏经》第26册,第441页。之语,高度评价万如的贡献;而通门在《龙池万如和尚行状》中也持类似的评价。(15)通门:《龙池万如和尚行状》,行猷等编:《万如禅师语录》卷一○,《嘉兴大藏经》第26册,第479—481页。其实,这种评价在万如生前就已比较流行。如入清以后地位显赫的木陈道忞,在顺治九年(1652)应信众之请而专门为万如撰写了《寿龙池万和尚六旬序》,其中就有这样的评价:“予谓师上承灵山六十九叶之真传,为天童先师嫡胤,其于一真之本、性命之元,已洞若观火矣……坐荆溪十年,未尝言言满天下,天下举识与不识,言龙池即知为师。”(16)释道忞:《布水台集》卷九《寿龙池万和尚六旬序》,《禅门逸书》初编第10册,第138部,台湾明文书局1981年版,第78页。

顺治十四年(1657),万如入寂,法席继承的问题再起风波。龙池住持的推选,经历了漫长而又曲折的过程。大约在康熙二年(1663)左右,宜兴有关人员曾登门力邀木陈道忞出任龙池寺的住持,但道忞最终以年事已高、精力不济等原因婉言谢绝。(17)释道忞:《布水台集》卷三二《与荆溪诸护法书》,《禅门逸书》初编第10册,第138部,第294页。信中木陈自称“年等望七”,以木陈出生于万历二十四年(1596)推算,写信之年应在康熙四年(1665)之前。而信中所提“前冬有金粟之赴者,以先业为獍枭剥啄,万不得已,强起一拨而反诸正耳”一事,则是指木陈与弘储之争。顺治十八年(1661),浙江海盐金粟广惠寺费隐通容圆寂之后,弘储继席。弘储为汉月法藏之徒,密云圆悟之徒孙,而密云圆悟曾在天启四年主持过广惠寺,因此该寺应为弘储的祖庭。而弘储在改造祖庭时,竟然将“密云弥布”匾摘下,换上新写的“亲闻室”匾。木陈因此勃然大怒,谴责弘储欺师灭祖。信中“獍枭”二字,就是暗指弘储。综合各种信息,此信的写作时间应是康熙三年左右。在确认木陈入主之事无望之后,一部分宜兴士绅又开始将目光转向与木陈地位相当的玉林。而此时的玉林,已经完成了在宜兴的前期布局,控制了海会、磬山二寺,自然不会错失良机。

玉林“强僭龙池”之真相

玉林“强僭龙池”一事,本是康熙前期一件著名的公案,但后来却长期尘封,达三百余年。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玉林系对事实真相的极力掩饰,如《玉琳年谱》中的相关记载,隐晦难懂,移花接木,明显是有意编排的结果;二是相关史料不足,如前引陈垣先生首次发现的寒松《指迷普说》,几乎可以说是当时面世的唯一史料,但寒松也仅以“强僭龙池,而龙池护法出书以责之,平阳和尚刻《从周录》以罪之”一语带过,语焉不详,留下了诸多悬念。不过,《玉琳年谱》欲盖弥彰,弄巧成拙,留下了该案的蛛丝马迹。而原先被认为已经消失的重要文献如《龙池庆云与同门诸山和尚书》(陈垣先生称之为《龙池之书》)等,也奇迹般地被重新发现。这为揭示“强僭龙池”的真相提供了条件。

发生在康熙九年春天的龙池之争,与玉林的宜兴之行密不可分。玉林在康熙八年腊月赴宜兴磬山寺度岁,按《玉琳年谱》的说法,玉林此行是为了解决善权寺内幻有正传之师乐庵祖塔被侵扰一事。(18)超琦:《大觉普济能仁玉琳国师年谱》(以下简称《玉琳年谱》)康熙八年条,台湾佛教出版社1978年版,第112页;徐华根编校:《江阴名人年谱》,黄山书社2005年版,第230页。其实,玉林此行的真正目的,一是试图以乐庵祖塔为借口,从曹洞宗手中夺回善权寺;二是觊觎同门手中的龙池祖庭,而当时两寺住持的长期缺位,也给玉林提供了可趁之机。

不过,《玉琳年谱》康熙九年条的相关记载,矢口否认玉林曾对龙池祖廷动过心思,具体内容如下:“时龙池地主太常唐公之孙云客、懋弘、辰玉三昆仲暨荆溪邑主、众檀,以龙池公启交至师。无已,乃避诸檀护,由僻径一往龙池扫塔。”按《玉琳年谱》的记载,当时龙池山地主即唐鹤徵的三位重孙(《玉琳年谱》误为孙子,详后),以及宜兴知县和众檀越,曾以公启的形式正式邀请过玉林出任龙池主席,但玉林却十分低调,避开众人,仅仅是赴龙池山祭扫了幻有正传祖塔。令人奇怪的是,如此低调的玉林,竟然仍被龙池主事僧人介石无端猜测、无礼怠慢,《玉琳年谱》就称,“时方丈乃万如禅师之嗣介石,性鄙忌,妄意测师,亦无礼。师于法堂鸣鼓,说禹门家训而返”。(19)超琦:《玉琳年谱》,康熙九年条,第112—113页;徐华根编校:《江阴名人年谱》,第230页。徐华根认为康熙八年、九年之际玉林赴宜兴时,善权寺住持为百愚斯,明显有误。百愚斯于康熙元年主持善权寺,不久就赴扬州江都善庆寺,并于康熙四年圆寂。康熙九年善权寺住持应是百愚斯的法嗣,而非百愚斯本人。

这一记载明显存在问题。《玉琳年谱》有意将唐氏邀请玉林和玉林上龙池扫塔两件前后相隔数年之事合编在一起,混淆视听。唐氏邀请玉林出任龙池住持,确有此事,但时间应在康熙五年或稍前,因为唐氏三兄弟中的唐宇量就在康熙五年离世。当时玉林出于种种考虑,并没有答应,他在《复禹门檀越云客、懋弘、辰玉三昆仲书》中称:“得手教,令先祖现在,先龙池现在,数十年仰慕先护法,今日得交象贤三昆仲,如瞻对先护法也,但龙池近者积弊不可顿除,必须坚忍久长,方可渐复先龙池家风。某有愿,未六十不复主法。”(20)超琦:《玉琳年谱》,康熙九年条,第113页;徐华根编校:《江阴名人年谱》,第231页。而玉林上龙池扫塔是在康熙九年。《玉琳年谱》这种编排,其目的当然是为了掩盖玉林试图染指龙池寺而最终铩羽而归的事实,但也留下了疑问。首先,这位介石虽是当时主持寺庙的重要人物,(21)据无锡高世泰称,“明年(引注:顺治十五年)春其徒介为乞塔铭”,由此可见介石是当时出面料理其师万如身后事的重要人物。高世泰:《龙池万如和尚塔铭》,行猷等编:《万如禅师语录》卷一○,《嘉兴大藏经》第26册,第481页。但并不是方丈,因为当时龙池主席之位仍然悬空;其次,如果玉林仅仅是为了扫塔而赴龙池,那么,唐氏兄弟等又何必要如此正式和隆重?因为扫墓毕竟不需邀请,更不必使用“公启”这种正式文书,兴师动众;第三,既然玉林仅仅是赴龙池祭扫祖塔,那么龙池的介石对他的猜忌又从何谈起?对身为国师的玉林竟然如此无礼,这于情于理都难以说得通。

不过,令人感到蹊跷的是,不知是作者的疏忽还是水平问题,《玉琳年谱》康熙九年条竟然留下了一条可以证明玉林染指龙池的史料,那就是玉林《复吴白涵居士书》的部分内容。该信称“鄙拙秖以善权祖塔侵毁,动心龙池之请,深愧负云老昆仲与公辈诸檀越。故两邑父母公请,与诸檀护书重叠交至,对之芒背,难措一辞”。(22)超琦:《玉琳年谱》,康熙九年条,第113页;徐华根编校:《江阴名人年谱》,第231页。这条史料内容颇为费解,但可以肯定的是玉林受邀入主龙池寺确有其事,而他本人也承认自己动过入主龙池之念。

玉林试图入主龙池之举,引起了轩然大波。对于玉林入主一事,大部分龙池寺僧人持坚决反对的态度,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前述龙池寺主事僧介石等严重怠慢玉林的无礼之举。据宜兴叶塘陈榜“庚戌(引注:康熙九年)孟春,和尚飞锡来宜,禹门锁方丈不纳”(23)陈榜:《乙卯四月狱中三上玉琳书》,陈荷莲:《(宜兴)叶塘陈氏宗谱》卷五七,第53—54页,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版,上海图书馆藏。之记载,可知玉林当时竟然连龙池禹门寺方丈室的大门都未能进入。这种待遇,对拥有国师身份且为龙池一脉正统传人的玉林来说,简直就是奇耻大辱。双方矛盾之激烈,由此可见一斑。

但是,在龙池吃了闭门羹的玉林,似乎并未放弃初衷,而是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影响,继续寻求僧俗各界的支持,并最终引起龙池僧人新一轮的反弹。龙池僧人彻底撕破脸面,向龙池同门发出揭帖,公开声讨玉林。寒松曾称玉林“强僭龙池,而龙池护法出书以责之”,即龙池护法曾撰写过谴责玉林的书信或类似的文字,这就是陈垣先生所称的《龙池之书》。但《龙池之书》到底是什么内容,寒松并未交代。陈垣先生在撰写《善权常住诤》时,还曾为此发出《龙池之书》无缘得见的感慨。其实,这一珍贵史料保存在宜兴叶塘陈氏宗谱之中,全名应是《龙池庆云与同门诸山和尚书》。

《龙池庆云与同门诸山和尚书》的作者,首先提及密云圆悟当年出走旧事,回顾万如对龙池道场所作的贡献,并以“岂忍坐视山鬼之鸱张、野狐之鸠窃而不一问哉”一语强调捍卫龙池的决心。

其次,作者笔锋一转,揭露并谴责玉林即天目和尚在龙池陷入危难之际不仅不出手相助,反而“假威权以弹压,欺弱懦而凭凌”,趁虚而入,觊觎龙池的不当行为。为此,作者旗帜鲜明地支持天竺行珍担任龙池新住持,号召龙池弟子在康熙九年九月齐集龙池下院,推选新的住持,彻底断绝玉林入主龙池之念。

龄等虽居各地,公有同仇,或子职之当修,或孙谋之必饬。叹箕裘之欲坠,殊惭堂上家风。悲钟簴之潜移,岂许榻前酣睡?前在平洋(阳)和尚之举,实出天心;既有天竺法兄之贤,何妨常住?彼庸人自扰之耳,岂谨厚亦为之耶?知我同人,不无有疚。期于菊月上浣,俱集龙池下院,急持公论,以慰先灵。或泣守塔旁,或矢身丈室,或持诉檀信,或哀籲公庭。莫首鼠而两端,非螳螂之一击。在吾等势难终屈,未免有抵触前辈之词。在天目谅必能容,自知为责备贤者之义,则祖庭幸甚!先灵幸甚!若云四大皆空,可一词不赞,即为异志,岂曰同袍?恐非一体之公,难免十方之诮矣。为此具启。(24)陈荷莲:《陈氏宗谱》卷五八《附龙池庆云与同门诸山和尚书》,第19—21页。

这实际上就是一封公开谴责玉林的揭帖,措辞激烈,笔锋犀利,其影响力当然不容小觑。这对当时的玉林而言,无异于当头一棒。而龙池寺住持问题的解决,最终也断绝了玉林的念想。被玉林驱赶出善权寺的道人也称,玉林“变移善权之兵,再劫龙池之席,岂谓天人不佑,两处出乘不得,已而假闭死关。居亡何而暗伸缩颈,见龙池既请天竺,而天竺为南涧之子,即天隐之孙,谊属同支,难于侵夺”。(25)陈荷莲:《陈氏宗谱》卷五八《附道人冤状(善权寺九十八岁道人黄显如等泣具)》,第9—18页。此状落款时间为康熙十三年正月。也就是说,当时龙池寺很快就决定由天竺行珍担任住持。而天竺行珍为南涧箬庵通问之徒,箬庵则与玉林同为天隐圆修之徒。既然是师侄天竺入主龙池寺,那玉林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起争夺之心了。

行文到此,再看前引玉林《复禹门檀越云客、懋弘、辰玉三昆仲书》和《复吴白涵居士书》,就比较容易理解了。在给唐氏三兄弟的信中,玉林虽认为“龙池近者积弊不可顿除,必须坚忍久长,方可渐复先龙池家风”,同时也表示“某有愿,未六十不复主法”,即对龙池主席之位似乎兴趣不大,但从给吴白涵回信中的“鄙拙秖以善权祖塔侵毁,动心龙池之请”一语来看,玉林后来又因受善权寺乐庵祖塔被侵毁一事的刺激,最终动了入主龙池之心。对参与龙池之争,玉林事后似乎颇有悔意,因此才会有“深愧负云老昆仲与公辈诸檀越”之感。

“强僭龙池”事件与玉林、木陈之争

玉林和木陈作为清初龙池派的高僧,都先后受到顺治帝召见并获封号,(26)赖永海:《中国佛教史》第十三卷第三章《清初诸帝与佛教》第一节《顺治帝与佛教》,第65—74页。在江南有着巨大的影响力。陈垣先生曾以木陈《宝奎说》和《从周录》两文为主要史料,写成《平阳御书楼诤》一文,详细论述了玉林与木陈之间的斗争,(27)陈垣:《清初僧诤记》卷三《新旧势力之争二·平阳御书楼诤》,第70—79页。其关注的角度,是两位高僧在处理现实政治问题时的不同态度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矛盾。其实,引发两人公开冲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宜兴龙池案。

陈垣先生曾指出:“木陈在故国派中,既遭唾弃,在新朝派中,又有玉林与之竞争,乃欲中伤玉林,而玉林不与诤也。”(28)陈垣:《清初僧诤记》卷三《新旧势力之争二·平阳御书楼诤》,第74—75页。此言大致不诬,但木陈对玉林的批评,也并不完全是无中生有的中伤,其中就有对玉林咄咄逼人的反击。根据《玉琳年谱》记载,当时玉林在江南大肆扩张,仅在宜兴一地就先后控制了海会和磬山两座名寺。顺治四年(1647)冬天,宜兴海会寺以该寺为天隐圆修发塔所在为由,邀请玉林担任主持,玉林最终令其弟子白松丰赴任,玉林系从此控制了海会寺。顺治十五年(1658)二月,玉林由湖州经长兴赴宜兴磬山寺,升座说法,并命弟子云居嵿为首座,实际控制了磬山禅院。顺治十六年(1659),已接受顺治帝邀请并最终决定赴京的玉林,由钦差大臣张嘉谟等陪同,从浙江湖州报恩寺护送天隐圆修灵龛至宜兴,并于正月二十九日入藏海会寺。康熙八年(1669),玉林正式任命磬山寺首座云居嵿出任该寺的方丈。完成宜兴的前期布局后,玉林又开始将目标瞄准了龙池寺,最终爆发了“强僭龙池”案。

这种情形对于木陈而言,是无法容忍的。作为密云圆悟的弟子,木陈对龙池抱有深厚的感情,与龙池的住持万如及僧众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万如圆寂后,他是入主龙池的第一人选,之后虽然谢绝了龙池之位,但对龙池住持的甄选工作一直十分关心。从前引《与荆溪诸护法书》中的记载来看,木陈在康熙三年左右曾亲赴宜兴,协调万如弟子之间的内部不和,并希望解决龙池寺住持一位虚悬的危机。当时木陈恳请宜兴的各位“大檀早推贤者”,并称这样做是“德爱山僧,则成我之恩,等于生我之厚,将殒身而效命,尚衔结以何辞?否则惟有掉臂长往而已”。而木陈之所以如此迫切,就是担心龙池落入旁人之手,而玉林应该就是他最为警惕的对手。

针对玉林觊觎龙池之举,木陈一方面积极推动龙池寺新住持的推选。在从前引《龙池庆云与同门诸山和尚书》中“前在平洋(阳)和尚之举,实出天心;既有天竺法兄之贤,何妨常住”一语来看,木陈不仅在离开宜兴后还继续关注龙池之事,而且还很有可能就是龙池新住持天竺行珍的推举人。另一方面,木陈还直接出面撰文公开批评玉林,针锋相对,寸步不让。陈榜在前引《乙卯四月狱中三上玉琳书》中曾称:“庚戌(引注:康熙九年)孟春,和尚飞锡来宜,禹门锁方丈不纳。平洋僧作《从周录》《御书必楼说》,极诋和尚之无君。不肖因作《御书不楼论》,为和尚解嘲,非誉也,谄也!”陈榜所在的叶塘陈氏,是善权寺的大功德主之一。作为家族当家人的陈榜,是当时玉林招揽的主要对象,两人关系一度比较密切。按照陈榜的说法,木陈正是在玉林私闯龙池之后才撰写《从周录》和《御书必楼说》两文,尖锐批评玉林。陈榜本人甚至也撰写了《御书不楼论》一文为玉林辩护。由此可知木陈之举在当时的江南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后来被玉林逐出善权寺的寒松智操,也在前引《指迷普说》中声称,玉林“强僭龙池,而龙池护法出书以责之,平阳和尚刻《从周录》以罪之”,由此可见木陈《从周录》就是针对玉林觊觎龙池一事而撰。

陈榜提及的《从周录》和《御书必楼说》两文,就是陈垣先生在《平阳御书楼诤》中重点论述的《宝奎说》和《从周录》。陈垣先生认为,康熙九年木陈之所以要撰写《宝奎说》,是因为自己兴建天童寺奎焕阁、平阳寺奎焕楼之举受到不少非议,而同样进京获封的玉林,却在江南获得了所谓“‘还山不起御书楼’之誉,愈相形见绌,不得不起而掊击玉林”,而又“以《宝奎说》之未足,同时复撰《从周录》,则所以革洛邑顽民之心,而消其细柳新蒲之感者也”。(29)陈垣:《清初僧诤记》卷三《新旧势力之争二·平阳御书楼诤》,第75、77页。其实,两人之间的矛盾早就存在,但此前基本上能相安无事。而康熙九年的龙池之争,直接导致了双方矛盾的激化和公开化。木陈利用这一难得的机会,先后公开发表《宝奎说》和《从周录》两文,从现实政治的角度攻击玉林。这一举措,不仅扭转了木陈自身位居下风的不利局面,而且也成功遏制住了玉林觊觎龙池之野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龙池案堪称是清初江南龙池一脉内部斗争的焦点之一。

“强僭龙池”事件与宜兴地方士绅

龙池寺作为江南名刹,在江南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玉林“强僭龙池”一事,与宜兴地方社会尤其是士绅阶层关系密切。

龙池山地主唐氏三兄弟,也就是《玉琳年谱》中提到的“云客、懋弘、辰玉三昆仲”(又称“云老昆仲”),是支持玉林入主龙池寺的主要力量。正如前述,唐氏三兄弟开始的人选可能是木陈道忞,被拒之后才改为玉林。而他们之所以在龙池寺住持甄选一事上有发言权,是因为他们的曾祖父唐鹤徵是幻有正传复兴龙池寺时的功德主。唐鹤徵(1538—1619),字元卿,号凝庵,隆庆五年进士,官至南京太常寺少卿。常州唐氏与宜兴之间的密切关系,至少可以追溯到唐鹤徵的祖父唐宝。唐宝之妻任氏,出自宜兴名门任家。唐鹤徵的父亲唐顺之,曾长期在宜兴生活、讲学,拥有一批地位显赫的门生故吏,社会影响力巨大。唐鹤徵与宜兴的关系更为紧密。作为宜兴籍高官万士和的学生和女婿,唐鹤徵在父辈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在宜兴的社会关系,与俞霑(万历五年进士)、蒋应震(万历十一年进士)、史孟麟(万历十一年进士)、张纳陛(万历十七年进士)、吴正志(万历十七年进士,万士和的女婿)等宜兴籍的万氏同门结成了牢固的社交圈,长期在宜兴生活,百年后也安葬在宜兴。(30)唐鹤徵事迹,可参见唐肯纂:《毗陵唐氏家谱》宗卷《志传碑表状事略一》、文卷《五分长房黄门公一支》、德卷《太常遗著》,民国三十七年(1948)铅排本,上海图书馆藏;康熙《重修宜兴县志》卷八下《侨寓》称,唐鹤徵“性好山水,常览桃溪之胜,买地筑室而居。自是往来二邑,居宜之时过半焉。尤喜登龙池,观旭日,捐资建禹门禅院”,《无锡文库》第1辑,第444页。唐鹤徵热心于宜兴文化事业,而支持幻有正传复兴龙池道场就是其一大功德。正因为如此,龙池僧人专设龙池院不二堂,供奉幻有正传和唐鹤徵。(31)陈荷莲:《陈氏宗谱》卷五十七《七月二十一备述情由》,第46页。

此后,唐鹤徵一脉开始迁居宜兴。唐鹤徵长子唐傚纯(1558—1589),字敬止,号完初,万历十七年进士,占籍宜兴,娶宜兴蒋如京之女,英年早逝后安葬在宜兴。唐傚纯的独子唐献可(1577—1631),字君俞,国子学生,共生三子,即唐宇昭、宇量、宇全。这三位就是《玉琳年谱》中提到的唐氏三兄弟。《玉琳年谱》所称的云客,为唐献可的长子唐宇昭(1602—1672),又作禹昭,字孔明,云客为其号(另号半园居土、半园外史),崇祯九年(1636)举人。《玉琳年谱》所称的懋弘,应为唐献可的次子唐宇量(1607—1666),字茂宏,号闻川,别号懒云道人,崇祯十二年年举人。《玉琳年谱》所称的辰玉,应为唐献可的三子唐宇全(1608—1680),字人玉,号三养,崇祯元年(1628)恩贡。(32)唐肯:《毗陵唐氏家谱》文卷《五分长房黄门公一支》,第1、12、13页。唐氏三兄弟在明清鼎革之后虽不仕新朝,成为遗民,但在宜兴乃至江南仍然拥有广泛的人脉,社会影响很大。按照当时江南的惯例,作为龙池道场功德主唐鹤徵直系子孙的唐氏三兄弟,对龙池山住持的人选有很大的发言权。他们邀请玉林入主龙池,应该是代表了当时相当一部分宜兴士人的态度。

吴白涵是一位才子。族谱称吴白涵“少有高志,博闻多识,擅绝一时。诗古文辞,追蹑大家,远近推服。尤善琴,其《潇湘水云》一操,几于《广陵散》之遗”。其在文学尤其是词创作方面的成就,严迪昌先生已作了初步的阐述。(40)康熙《重修宜兴县志》卷九《艺文·诗·七言古风》收录吴白涵《升天行为张烈女赋》,第475页。其实,吴白涵更出名的可能是琴艺。曹亮武曾说:“白涵性极孤峻,居狎鸥矶。每坐卧一室,鸣琴自娱。不甚与人接,虽同里中得闻其音者盖少。唯与梅庐杲亭,必携琴鼓之,终日不倦。而杲亭颇有泉、石、竹、木之胜,尤觉憀亮可听。仆愧非子期,然想伯牙不是过也。聊作一词纪之。”(41)曹亮武:《南耕词》卷五《莺啼序·杲亭听白涵弹琴》“序”,第18页,《续修四库全书》第17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49页。无论如何,在当时人眼里,吴白涵是一位卓尔不群的人物,陈维崧就称其“工诗善琴,吾邑中高士”,其《赠吴白涵仍用前韵》对吴白涵其人其事的描述最为生动。(42)陈维崧撰、陈振鹏标点、李学颖校补:《陈维崧集·迦陵词全集》卷一二《赠吴白涵仍用前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207页。吴白涵晚年热衷佛事,《族谱》隐晦不载此事,但同代人作品中却对此屡有反映,如曹亮武在《水调歌头·赠吴白涵先生》中戏称:“闻道著书万卷,不抵生天作佛,此计孰为长?”专门加注称:“白涵好著书,晚年乃学佛,又善琴。”(43)曹亮武:《南耕词》卷四《水调歌头·赠吴白涵先生》,《续修四库全书》第17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7页。名门之后、才情出众的吴白涵,是较早加入玉林阵营并为玉林所看重的护法之一,在清初宜兴龙池、善权之争中发挥着重要的影响。

吴白涵的事例反映出一个重要事实,即玉林在宜兴的护法成员,大概率是具有深厚家族背景和复杂社会关系的地方士绅。遗憾的是,由于重儒轻佛观念的影响,加上后来善权寺案爆发后宜兴僧俗对玉林几乎异口同声地谴责,龙池案变得讳莫如深,传世文献极少。可以肯定,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像吴白涵此类的人物应该还会露出水面。

平心而论,拥有国师身份且为龙池一脉正统传人的玉林,完全有资格担任龙池寺住持。龙池地主唐氏、宜兴地方官员和部分檀越出面邀请玉林,既有依据,也合常理。那么,玉林为什么未能顺利入主龙池寺呢?这就与当时强大的反玉林势力有关。除龙池僧人及其背后的支持者木陈道忞等佛门人物外,部分宜兴缙绅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新发现的储方庆《答张敦若书》,是了解当时情形最为重要的资料之一。储方庆,字广期,号遯庵,康熙五年江南解元,六年进士,来自宜兴丰义储氏家族。(44)储方庆考中进士之后,回乡奉养祖父,直到康熙十三年。此后先是出任山西清源县知县,后又参加过康熙十八年博学宏词考试,未取得名次。后辞官回乡归隐,“扫榻读古人书,课子侄为文章,门无杂宾,庆吊宴会不相闻”。储方庆“为人天性耿介,扶弱抑强,不慕势力,才干骨力,养晦数年,可任天下事”。魏象枢:《寒松堂集》卷八《清源县知县储公墓铭》,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75页。这一家族崛起于明代万历年间。当时储方庆的高祖储昌祚(字立宠,号肩宇)与其弟储显祚(字既白,号文曙、东方)先后高中万历十七年、四十四年进士,丰义储氏由此而一跃成为宜兴望族。入清之后,储氏很快就融入新朝,恢复元气。在顺治六年(1649)储曾考中进士后不久,储方庆又与其兄储善庆、族兄储振同时考中康熙六年(1667)进士,名震天下。从玉林赴宜的时间及储方庆的经历来看,《答张敦若书》撰写的时间,大致在康熙九年玉林赴宜兴期间。其具体内容如下:

承垂示以护持玉琳见委。玉琳虚名动天下,乃假弟护持耶?就令如是,亦非弟所深愿。弟少年读书时,即有志于濂洛关闽,为举业所困,因循岁月,无所成就。自出都门来,得一心向道,而赋性愚下,不能窥见堂奥,方惧陨越贻吾党羞,若复向僧人称弟子,是欲入而闭之门矣。

今敝邑诸君,挟龙池为重,纷纷角力,延请玉琳者数十辈,攻击玉琳者数十辈。攻玉琳者,欲引弟为援;延玉琳者,欲与弟树敌。为楚为汉,其实皆非弟意也。如使圣学日光,弟业日进,则异端曲学自然潜伏不动。若犹未也,幸存一线微言,以俟后之君子,亦所快意,岂与世俗争短长、竞得失,以争占常住分强弱哉!君子勉为其大者而已,其他可勿问也。

玉琳见弟不与请启,便疑与彼作难,故乞年兄之言为之委曲,何视人太浅乎?为弟谢玉琳,鱼相忘于渊而自深,鸟相忘于天而自高,弟之不知有玉琳,犹玉琳之不知有弟也。方今大道无传,邪说四起,正藉二三君子互相引翼以存孔孟之学,年兄何不谢遣此辈,返而求之,必将有得,年兄岂有意乎?

方庆顿首白(45)储方庆:《储遁庵文集》卷一《答张敦若书》,《四库未收书辑刊》07辑,第26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

据此可知,宜兴的士绅,就玉林能否入主龙池问题分裂成了两派,泾渭分明,针锋相对,储方庆所谓“今敝邑诸君,挟龙池为重,纷纷角力,延请玉林者数十辈,攻击玉林者数十辈”之语,描述的正是此事。玉林为争夺龙池道场,一直在宜兴寻求各方支持。而当时乡居的储方庆,因其本人的地位及强大的家族背景,自然也成为玉林拉拢的对象之一。据《答张敦若书》可知,储方庆因未出面支持玉林而引起玉林的不满和猜忌,玉林转而委托储方庆的同年张敦若(46)张敦若,名光第,字孟及,晚号敦若,康熙六年进士,南直隶江阴人,其事迹见万松龄:《苍岘山人文集》卷五《进士敦若张公墓志铭》,《四库未收书辑刊》05辑,第28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版,第35—36页。张敦若家门显赫,其祖父张履正,为万历二十年进士,官至广信府知府;其父张有誉,天启二年进士,官至户部尚书,晚年入禅,在江南佛教界很有影响。张敦若既是储方庆康熙丁未科的同年,又是玉林的江阴同乡,且其家庭有浓厚的佛教背景,因此是玉林心目中最为理想的居间调停人。出面做工作,但最终仍被储方庆断然拒绝。储方庆拒绝的理由,表面是以儒家正道自居,不愿与玉林之类的缁流为伍,参与诸如“与世俗争短长、竞得失,以争占常住分强弱”之类的纷争,但更多的应该是出于对玉林强势行为的严重不满。

因资料限制,目前可以确认卷入龙池之争的宜兴缙绅,只有唐氏兄弟、吴白涵和储方庆等,但这仅是冰山一角。从前引储方庆所谓宜兴缙绅“延请玉琳者数十辈,攻击玉琳者数十辈”一语来看,实际卷入的缙绅人数绝对不止上述数人。事实上,随后爆发的两案,即康熙十二年、十三年的善权僧诤案和善权前案,引发了宜兴缙绅更大规模的冲突。

余 论

宜兴虽为蕞尔之地,却是明代中后期江南的禅宗重镇,自然也是入清以后各派力量的必争之地,冲突不断。可惜到目前为止,相关研究仅见前述陈垣先生《善权常住诤》一篇专论,而其他专题则至今无人问津,毫无进展。

其实,陈垣先生所揭示的“善权常住诤”,远非全貌。因为清代中前期宜兴围绕寺庙控制权而发生的纷争和冲突,其实际过程及内涵纷繁复杂。一方面,在洞济二宗争夺善权寺即“善权常住诤”之前,就先有玉林通琇集团控制宜兴磬山、海会二寺之举,后有康熙九年所谓的“强僭龙池”即争夺宜兴龙池山禹门寺控制权事件;另一方面,在康熙十二年曹洞宗僧人被逐出善权寺之后,则又有玉林集团与宜兴叶塘陈氏之间的激烈冲突,并最终酿成了康熙十三年的善权寺案。对于玉林当时在江南的扩张过程,陈垣先生在《善权常住诤》中曾引用寒松智操的一段语录加以说明,已见前述。其实,就当时玉林集团在宜兴的扩张过程而言,善权寺道人黄显如的一段控诉,要比寒松智操的语录更能说明问题。这一史料未见前人引用,兹节录相关内容如下:

其在宜兴也,既有磬山,又有海会。其构造磬山前后之堂房,开拓海会左右之基业,建塔院,建下院,涂丹画彩,至于如宫如殿迷楼曲房者,又不知几千万间,亦可谓穷汰而极侈矣。乃复狼贪无已,虎视诸方,于康熙四年机乘本寺僧房欲夺道房净室基地,与道人仇衅,遂挽道人满如,暗求缙绅书帖请住善权,声扬国师来住,不许道人一口在内。彼时合寺道人共愤出揭触威,兼之通地里甲不甘,出单驱逐,以此机关用尽,掩面而归。变移善权之兵,再劫龙池之席,岂谓天人不佑,两处出乘不得,已而假闭死关。居亡何而暗伸缩颈,见龙池既请天竺,而天竺为南涧之子,即天隐之孙,谊属同支,难于侵夺。彼善权不过寒松,而寒松系曹洞之宗,相分人我,正可吞凌,遂尔打出死关,鸱张毒手,钻谋藩宪,胁制县官……(47)陈荷莲:《陈氏宗谱》卷五八《附道人冤状(善权寺九十八岁道人黄显如等泣具)》,第13—14页。

此段文字,对康熙十三年善权案之前玉林集团首先成功控制磬山、海会两寺,后又试图驱逐善权寺道人、争夺龙池主席,失败之后转而争夺善权寺的基本轨迹,作了非常精准的描述。善权寺一案,是直接导致了僧俗伤亡达数十人之多、千年名刹毁于一旦的惊天大案,也是清前期江南寺庙控制权争夺中结局最为惨烈的重大事件,在当时被称之为“善权浩劫”。此案的发生,究其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玉林集团在江南的强势扩张。作为当时临济宗的领袖之一,玉林利用其自身的特殊身份和影响,谋夺道场,扩大影响,并由此搅乱了江南佛教的既有格局,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宜兴名士储欣曾指出,“善权浩劫,祸始龙池”,(48)储方庆:《储遁庵文集》卷一《答张敦若书》附储欣评语,第18页。也就是说,围绕着善权寺控制权的洞济之争即“善权常住诤”,以及随后发生的善权寺流血冲突,其源头就是龙池之争。同时,这一典型且又独特的清初江南僧诤案例,也并不完全符合陈垣先生所提出的明末清初僧诤事件的四种类型即宗旨学说之争、门户派系之争、意气势力之争和墓地田租之争的特征,(49)陈垣:《明季滇黔佛教考》卷二《通论明季法门之争》,第48页。其内涵远超出一般的佛教门派之争,也非陈寅恪先生所提出的“政治与宗教”(50)陈寅恪:《明季滇黔佛教考序》,陈垣:《明季滇黔佛教考》,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页。之概念所能完全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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