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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背景下失智老人机构养老服务供给现状及优化策略
——以S养老服务机构为例

2024-03-05戴雨辛

黑龙江科学 2024年3期
关键词:护工自理养老

陈 燕,戴雨辛

(沈阳化工大学 人文与艺术学院,沈阳 110142)

0 引言

截至202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9 064万人,占总人口的13.5%[1]。《中国阿尔兹海默病患者诊疗现状调研报告(2021)》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中有1507万人患有痴呆,其中患阿尔兹海默病的有983万,轻度认知障碍患病率为5.54%,患者人数达3877万[2]。

老龄人口的增加意味着失智老人数量的增多。当前,针对失智老人的养老照顾服务主要有家庭照顾及机构照顾两种模式。家庭照顾是将失智老人安置在家中,由家庭照顾者进行看护。家庭照顾者指未接受过专业护理技能培训、无劳动报酬的居家照顾人员,多为失智老人的配偶、子女、亲戚等。机构照顾以敬老院、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护理院等为主,具有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等特征,其职能是提供专业化的老年人生活照顾服务,服务对象包括能够完全自理的老人、半自理的老人及不能自理的老人[3]。近年来,少子化、家庭核心化及女性劳动参与率提升导致家庭照顾的供给能力被不断弱化[4]。机构养老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70.22%的失智老人家庭对养老服务机构抱有期待,认为其能在未来进一步发挥作用[2]。随着未来家庭结构、生活方式的改变及老年人口的逐年增加,机构养老会成为越来越多失智老人家庭的选择。详见图1。

图1 失智老人家庭倾向选择的照顾方式Fig.1 Care type of caregivers tend to choose

失智症患者会产生记忆力衰减、空间及时间观念混乱、语言表达能力退化、注意力和判断力减弱、行为逻辑错乱、自理能力大幅丧失等症状[5],其生活质量受年龄、居住环境、照顾者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舒适的居住环境与优质的照顾服务可有效缓解失智症病情的发展[6]。养老服务机构能否针对性为失智老人提供合适的居住环境与高质量的照顾服务,是影响失智老人机构养老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机构养老基本是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的老人混住,失智老人与非失智老人受到无差别化的照护服务,服务供给与需求不相匹配,失智老人在养老机构的生活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如何提高失智老人机构养老照护服务质量,保障失智老人健康老龄化,是当前急需探讨的话题。

本研究以S养老服务机构为研究对象,运用实地调查及访谈法,从养老机构居住环境与失智老人机构护理人员两方面分析影响失智老人机构照顾质量的因素,找出失智老人机构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从社会工作角度设计优化解决方案,力求为选择机构养老的失智老人提供更全面、更具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满足失智老人家庭对养老服务的多层次、多元化需求,帮助失智老人实现健康老龄化,也为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供参考。

1 S养老服务机构失智老人照护服务现状

1.1 S养老服务机构基体情况

S养老服务机构为市民政局直属机构,设施与服务较为完善,接收老人的种类与数量均较丰富,可按照老人生活自理水平将其分为自理、半自理、全护理老人,包括普通老人、失智老人、失能老人等。机构设有4栋9层住宅楼,床位共计1146张。其中两栋住宅楼为自理与半自理老人混居,一栋住宅楼一半为自理与半自理老人混居,一半为全护理老人居住,一栋住宅楼全部为全护理老人居住。4栋住宅楼均未设置失智老人服务专区,失智老人与其他老人混住,居住环境相同。住宅楼中每层居住约7~10位老人,其中自理与半自理老人混住楼每层配备一名护工,全护理老人楼每层配备2~3名护工,实行一天一轮换制,节假日无休。机构共聘用116名护工,其中男性护工23名。

1.2 S养老服务机构失智老人护理人员情况

采用简单随机抽样法,分别从4栋住宅楼内有照顾失智老人经验的护工中进行抽样,共抽取混住楼护工15名、全护理楼内护工5名进行半结构访谈与无结构访谈,深入了解机构内失智老人照顾情况。受访护工基本信息详见表1。

表1 受访护工基本信息Tab.1 Basic information of interviewees

受访的20名护工中,男性护工共2位(10%),女性护工共18位(90%),女性护工人数远超男性护工。年龄方面,41~50岁的护工共11位(55%),50岁以上的护工8位(40%),护工普遍处于中年阶段。文化程度方面,小学或未上过学的护工共5位(25%),初中学历的护工共11位(55%),专科、职校学历的护工共3位(15%),护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

访谈主要从机构护工专业程度、身体疲惫程度、心理压力程度、工作环境四方面展开,详见表2。

表2 护工访谈内容及结果Tab.2 Content and results of nurse interview

受访的20名护工都表示入职时接受过机构内的护理技能培训,但未接受过针对失智老人的专业护理技能培训,相关专业技能缺乏。在身体疲惫方面,14位护工表示感到工作量过大十分疲惫(70%),说明大部分护工都有明显的身体疲劳感。在心理压力方面,20位护工都表示机构从未定期为护工开展过压力疏导活动,护工平时积攒的工作压力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疏解,心理压力缺乏缓解渠道。在工作环境方面,5位护工表示受到过失智老人攻击性行为(25%)的伤害,15位护工表示从其他老人及其家属处收到过对失智老人的投诉(75%)。攻击性行为不仅给受到攻击的护工本人带去身体与心理的双重压力,也会给未受到攻击的其他护工带去心理压力,普通老人与失智老人间产生的矛盾会增加护工的工作负担,安抚普通老人及其家属情绪也会增加护工的心理压力,使其身心疲惫感进一步增加。

2 S养老服务机构在失智老人养老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2.1 未针对失智老人设置服务专区

S养老服务机构接收包括自理、半自理及完全失能的各类型老人,但未对失智老人单独分类,而是按照其生活自理水平让其与其他普通老人混居于各栋楼内,使用同样的居住设施,由同一批护工照料。环境压力与个体适应水平模型(Press-Competence Model)认为,每个人都具有让自身感到最为舒适的“最优环境刺激水平”,当环境压力水平高于或低于个体的适应范围时,会导致无聊乏味或紧张焦虑等情绪出现[7]。失智老人相对于其他老人而言环境适应力更低,对居住环境更为敏感,需要明晰的空间与去向指示帮助其辨别自己的房间,需要安静的环境以降低其心理压力,减少攻击性行为的产生,室内需要有意识的照明来帮助失智老人适应光线变化,需要无障碍设计与家庭氛围为其提供归属感,以稳定失智老人的情绪。S养老服务机构的混居模式难以满足失智老人对居住环境的特殊需求,易造成失智老人出现焦虑、安全感缺乏、不舒适等症状,不利于其病情的缓解,也为专项照护服务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

2.2 混住模式下缺乏对失智老人的精神关怀

访谈得知,有11位混住楼内的护工收到过普通老人希望远离失智老人的反馈,1位全护理楼内护工收到过普通老人家属针对失智老人的负反馈,可见混住楼中存在许多普通老人对失智老人不满的情况。居于混住楼内的失智老人基本处于失智症初期,生活能够自理,日常仍能进行简单的沟通交流,能够意识到普通老人对自己的疏远行为,因此易产生大量负面情绪,加速失智病情的发展。S养老服务机构未对混住的普通老人进行失智症相关知识科普,导致其对失智老人存在偏见与负面情绪,不利于失智老人的病情恢复,也对其机构养老生活质量造成负面影响。

2.3 护工专业化程度偏低

S养老服务机构中护工多为周围居民区的退休阿姨,年纪普遍在40岁以上,文化水平多为初中学历。由于S养老服务机构失智老人与普通老人混住,护工所接受的培训均为最基础的护理技巧,未接受过专门照护失智老人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照护失智老人存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无法保障失智老人在机构养老的生活质量。

2.4 护工工作伦理知识与压力释放不足

护工作为养老服务机构中长期陪伴失智老人的正式照顾者,其工作性质要求其具备一定的伦理素养。S养老服务机构的护工全部为非医学类专业出身,除缺乏专业医学技能之外,也缺乏相应的工作伦理培训。养老服务机构招聘护工后进行的培训主要为护理技巧培训,较少涉及具体的工作伦理,经常忽视护工入职工作后的心理健康状态。繁重的工作,加之机构未提供及时有效的负面情绪疏导渠道,极易使护工产生强烈的工作倦怠感,使得照顾质量下降,导致违反工作伦理的现象发生。访谈过程中问及老人的基本信息,包括老人身份证号与老人子女的联系方式时,大部分护工未提出质疑,未核验访谈者身份就直接提供了相关信息。同时,护工有遭受过失智老人攻击的情况。这些都使得养老服务机构护工有违反工作伦理的风险隐患。

2.5 护工更替频繁,缺乏新鲜血液

S养老服务机构中无论是护理、半护理或全护理栋的护工,人员更换都非常频繁。工作负担重、工作压力大、工作强度高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护工流动性较大,且护工的社会地位低、薪资水平低,导致愿意从事相关行业的年轻人十分匮乏,相关职业院校的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招生情况不容乐观,专业老年护理人才的质量与数量严重不足[8]。失智症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照顾服务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养老服务机构护工更替频繁使得对失智老人照顾缺乏连续性,严重影响失智老人的生活质量,也影响养老服务机构的失智照顾服务收益。年轻专业护理人员的缺乏不利于护工队伍整体专业水平的提升,难以满足失智老人对早期干预服务、康复性服务等的高层次需求[9]。

3 优化策略

3.1 制定失智老人照顾配套政策

针对当前我国养老服务机构针对失智老人的专业配套设施不全现状,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出台关于失智老人长期照顾服务的相关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在宏观政策上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对失智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重视。养老服务机构应将失智老人与普通老人区分开来,优化其居住环境,提高空间的可见性,注意房间布局的简洁,便于护工随时关注失智老人的动态。在室外走廊大厅多放置面对面座椅及棋牌桌、鱼缸、书报架等等,引导失智老人多进行沟通交流。

3.2 科普失智症相关知识

普通老人对失智症的认知程度相对较低,其对失智老人的歧视态度不利于养老服务照护机构失智老人工作的开展。社会工作者可联合养老机构定期开展小组工作与社区工作,增加普通老人与失智老人的接触机会,在社工与护工的引导下,消除普通老人对失智老人的恐惧与厌恶情绪,尝试建立起双方的友好关系,使失智老人得到精神上的关怀,对机构养老环境产生归属感。还可开展失智症相关讲座普及,增进普通老人对失智症的了解,并加入预防健康教育队伍,帮助普通老人预防失智症。

3.3 推动建立失智老人长期照护行业标准

养老服务机构护工专业性不足与当前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认定及服务标准模糊有关。社会工作者应向上反馈,推动失智老人长期照护行业标准的建立。可通过职业认证模式培养专业人才,将护工培训纳入国家就业培训体系,明确相关从业人员的薪资标准。应建立一套针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评级制度,对失智老人的失智程度进行综合评级,有针对性地为其提供照护服务,并对护士进行相关专业培训。

3.4 开展压力疏导工作,注重护工伦理素质培养

护工长时间照顾失智老人的日常起居,承载着改善失智老人生命质量的重要责任,其照顾失智老人过程中积攒的负面情绪需得到及时释放。社会工作者可协助养老机构定期开展小组工作,邀请护工分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和缓解负面情绪的经验。对于负面情绪较为严重的护工,社工应开展个案工作,运用认知行为理论帮助其改变在工作中产生的非理性情绪,帮助其感受工作过程中的收获,改善其不良情绪。养老机构也应加强对护工伦理素质的培养,组织养老机构内医护人员向护工科普基本工作伦理及常见伦理困境,帮助其了解护工的工作伦理与规范,以提升对失智老人的照护质量。

3.5 扩大养老服务队伍,引入新鲜血液

当前,照护失智老人的养老服务机构中,护工以中年女性为主,失智老人的照护工作需耗费大量精力体力,专业人才是保障失智老人机构养老生活质量的基础。养老服务机构应注重引入新鲜血液,吸引更多适合从事失智老人照顾工作的护工、养老专业出身的年轻人才,增加护工数量,扩大护工队伍,鼓励更多有志从事养老事业的人员加入老年服务行业,减轻现有护工的工作负担。还可进行医养结合,增加养老服务机构中医务人员的数量,与机构护工配合工作,相辅相成,从而保障失智老人的机构照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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