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数字身份:构成、认同及其价值
2024-02-29董兴彬吴满意
董兴彬 吴满意
摘 要:在教育数字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把握主体的身份变化和发展,是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重要议题之一。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数字身份是指网络主体通过互联网社交网络进行自我活动和相互交往所形成的数据集合和身份标识,是网络主体的自我复制和延伸,更是网络主体现实身份和虚拟身份的同构,实现技术、社会和主体的融合表达。数字身份认同则是指主体对数字身份的体认和理解,在结构上内含了自我身份展示、自我身份确认和自我身份稳定三个层次,具有身份特征的碎片化、身份构建的互动性和数字身份的多重性等特征。思想政治教育中,形成教育主体对于数字身份认同的共识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价值。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数字身份;数字身份认同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4)02-0114-07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高等教育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任务,在数字化不断推进的进程中,要顺应社会变迁,不断改革创新,丰富实践和理论探索,形成教育新形态。在教育数字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思想政治理论课如何把握主体身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呈现形态,并深刻理解教育语境的数字化呈现,是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重要议题之一。
一、数字身份:数字化转型中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之思
(一)数字身份的由来和发展
从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对人类新存在样态进行具体描绘后,数字化生存就一步一步从理论期待走向了生活实践,“计算不再只和计算机有关,它决定我们的生存”,数字身份作为在数字社会中生存主体的重要表征,也走进了各个领域。从国内外学者对数字身份的研究和社会实践来看,数字身份最初是用来判定主体是否可以参与到电子商务等特定场合的标准,其主要为“通过电子化手段捕获与存储的描述个人独特身份属性的数据集合”。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和社交网络的兴起,数字身份就不仅仅局限在特定的行业和领域,转而走向人们的多维实践场景,构成主体社会身份的重要维度,其在功能上是具有“身份识别、身份认同和数字化身”等的多元呈现,数字身份的内在价值被逐渐确认。
(二)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数字身份
区别于传统的社会生活场景,以物理属性和社会属性为基础的主体身份构成和识别在数字世界中具有了新的表现方式,主体身份的数字属性不断凸显。当网络自我展示成为主体参与社会生活的主要方式,也意味着数字身份已然成为互联网时代的重要概念之一,数字身份认同隱喻着概念之下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亦即数字社交网络中主体的数字关系和数字实践,数字身份则成为主体生存方式和生存态度的外在呈现。
1.数字身份的技术表达。这是主体数字身份构建的客观维度,是一种客观的“身份制造”,也是主体进入网络社交的基本门槛和准入凭证。这种“身份制造”的主要功能是对现实生活世界中的主体进行身份识别。按照不同目标,可以有不同的侧重方向:第一类是基于生物识别技术的身份制造,比如主体指纹识别、声音识别、虹膜识别和面部识别等,它是主体身体本身的数据呈现,构成主体数字身份生物属性层面的数据组合,也是技术识别和确认主体的基础标识。第二类是服务于主体可信身份认证的身份识别系统的建设,如我国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建成的“公安部公民网络身份识别系统”,它是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构建起来的网络电子身份标识(eID),独立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之外,这一类型的数字身份既有利于防范经济风险,也有助于在实践中推动不同网络应用中主体数字身份的有条件互通,已经存在和应用于电子商务、民生服务、物流运输等生活场景。第三类是主体捆绑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具体账户,这是思想政治教育核心关注的主体数字身份类型。这类数字身份的制造以各应用平台获取主体基础数据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为开端,通过对相关应用平台的深入使用,主体在服务提供者的引导和自我推动下逐步建立起自己的数字身份,它在客观上展现了主体的数字信用和数字价值,同时也是主体数字生活的全新创造和呈现。随着网络技术的迭代,通过第三方实现连接的Web20已经发展到不希望有中介平台并拥有自己的私有云Web30,而Web30就是以个人数字身份为基础的自主连接和自主服务。
2.数字身份的社会表达。这是主体数字身份构建的主观维度,是一种主体的“自我构建”,也是主体进入到网络生活场景中的自我发展和完善,它以数字身份的技术表达为基础。一方面,主体主动进行数字身份构建的一个显著动因是对“个性化”的追求和满足,而“个性化”的实现基础和展现方式,在于网络技术和社交网络平台的普及化,它构成主体数字实践的物质基础,也在客观上促使我们重新理解和定义身份认同——数字身份认同的社会和政治维度一定与技术密不可分,互联网所展现出的功能,无论是网页论坛、博客群聊还是融合媒体,都在更新着新的社交框架,成为数字身份构建的一环,显现出数字身份的虚拟性和大众性。而随着网络社会中时空间距的变化,主体能够以脱离实体的模式进行网络线上互动并构建数字身份,这种“在线角色”与传统身份构建的现实性和个体性呈现出鲜明差别。另一方面,主体数字身份的“自我构建”是一个主动建立联系的过程,它广泛地存在于学习、生活、工作和娱乐各个方面。从思想政治教育的角度来看,主体建立联系的开端,既可以以确定的现实关系网络为基础构建起能与现实发生联系的数字身份,又可以以主体自身的兴趣或者爱好为基础,建立起虚拟的社会关系,以打通自我实现的通道。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应用结果层面,理解主体数字身份社会表达的最主要形式是通过“数字画像”实现的,依托于大数据技术的自动生成,分散的数据被组合,形成数字身份的轮廓,并经由“数字画像”实现对主体的“数字赋值”,以确切了解主体状况。在以技术生成数字画像的前置层面,主体的数据集一方面来源于应用场景中的个性化推荐,另一方面则来源于主体的自我决策。但无论是源于外部推荐还是自我决策,最终关于主体的数字化呈现都是主体主动建立联系过程的结果呈现。
3.数字身份的融合呈现。主体数字身份的融合呈现实际上是构建“数字身份”主客观维度的共同表达,它是通过技术客体实现的“身份制造”和主体自我身份建构的深度融合。以元宇宙为标识的全息互联网平台构建,建立起了与现实世界能够实现无缝融合和不断演化的虚拟世界,进而也在深度影响着主体数字身份构建的融合度,主体不仅可以嵌套在网络世界中,网络同时也嵌入了主体的生活世界。
元宇宙的核心在于增强交互,而网络空间的个人信息也并不只是一个信息,更是一个关系符号,这个关系符号的内在本质也是交互。因而以此为基础理解主体数字身份的融合呈现就具备了两个层面:一是主体与技术的交互,二是主体间交互。在主体与技术交互的层面上,主体的网络生活首先是面对机器的独自生活,必然直接与技术产生交互,在理解主体数字身份的层面,主要表现为各类互联网应用向主体索取的身份认证和授权,它是主体为进入网络世界所作出的权利让渡,也是主体与技术形成交互的基础形式。在主体进入网络世界后,必然会发生主体间交互,这是主体进行网络生活的主要内容,这种交互可以是主体网络空间的自我发展,也可以是主体间互动的共同发展,交互行为所产生的数字痕迹就成为主体的在线行为数字轨迹,客观上构成确认主体数字身份的信息库数据,也是主体的“自我构建”。同时,在这种主体间交互中,主体自身的主观呈现和他人通过不可预测的方式反馈给主体改变过的形象相互交织,构成身份的融合体,也影响着主体的现实生活。总而言之,不同层面的交互行为同步行进,最终使主体的数字身份从技术构建走向人文融合,成为理解主体现实生存状况和生活内容的重要维度和参照。
二、虚实同构: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数字身份认同的内涵表达
(一)数字身份认同的内涵解析
思想政治教育在互联网背景下展开,深入对教育主体认识的关键问题就是对主体数字身份的理解。基于既往认识和实践经验,数字身份是指网络主体通过互联网社交网络进行自我活动和相互交往所形成的数据集合和身份标识,是网络主体的自我复制和延伸,更是网络主体现实身份和虚拟身份的同构。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数字身份认同则是指主体对数字身份的体认和理解,它内在包含主体的自我体认和理解,也包含主体对他者的体认与理解。
首先,在客观的表现形式上,思想政治教育中主体的数字身份是基于主体网络活动所形成的具有身份标识性的数据集合,同时显现出活动载体的多样性和交往的复杂性。主体的数字身份信息,一方面来源于平台身份管理需要的相关数据和个人信息配置,另一方面则来源于主体网络行为所产生的数据痕迹,它是以网络的历史纪录为基础收集和整理的用户信息,也是主体意识在网络行为中的被动外显,属于数字身份的它构维度。同时,还应注意到“社交网络不仅对自身平台的数字身份进行识别和管理,还对自身環境外的个人数据信息进行收集、挖掘,不断补充平台已有的个人数字身份信息”,这也直接关系到对身份构建基础的理解。即主体的数字身份是建立在系列载体上的,而载体又具有现实的多样性,它们可以是关系载体,如归属的社群、朋友圈层和家庭等;也可以是智力载体,如个体的能力发展养成;甚至可以是物理载体,如个人日记等,而主体的选择直接影响着自身数字身份的呈现,成为数字身份自构的主要内容。在交往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上,“新媒体时代,原有的高度依赖线下人际关系的小范围社交网络扩展为依赖兴趣、话题、专业、利益等个性化、差异化内容而联系起来的广泛的数字社交网络,社会关系超越了时空限制而延伸到世界各地”。
其次,在具体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对主体数字身份的认识应该是基于对主体现实身份和虚拟身份(数字化身)的同构理解。在通行的认识中,数字化身被认为是主体在网络的自我复制和延伸,其投射性和镜像性比较明显,而在对个人和数字化身关系的认识上,存在着三种基本形态:一是主体对自身数字化身的认同,它是主体的统一性和整体性表达;二是主体和数字化身之间相互独立,数字化身仅仅被视为网络行为中的工具性存在;三是数字化身是主体存在的补偿物,是现实中主体品质的理想投射。无论数字化身是主体统一性的表达还是作为独立的存在,在网络社会中能够体现主体数字身份的符号也在加速多样化,例如照片视频、好友列表、品味偏好、虚拟形象和各种装扮等,这也意味着主体数字行为的多样化,在现实性上都是主体现实自我和数字自我的互构过程,在数字身份的呈现上则是现实身份和虚拟身份的虚实同构。也正如莱布尼茨《人类理智新论》中的微知觉理论所表述的那样,所有的虚拟都伴随着现实化的开始。
最后,对数字身份的体认和理解是多层次的。在思想政治教育中,教育者和教育对象作为网络行为主体在客观上存在着数字身份的呈现,无论这种数字身份是被动制造还是主动构建,它都成为了教育双方关于身份认知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主体对数字身份的自我认同是有效进行数字化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前提,同时教育主体对他者数字身份的体认和理解也是形成有效沟通的保障。从实践角度,当下所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只了解课堂内的主体,他们在课堂外、在网络上是什么样的呈现并不了解,这也客观上要求教育主体在对待数字身份认同时就不仅仅要有对自我数字身份的认同,还内在包含教育主体对“对象化”主体的数字身份认同,以此消除数字焦虑,免于信息烟尘(data smog)的淹没,在消除数字身份构建中自我幻想的同时实现自我调适,达成一种内部的生态和谐和一种精神的生态学,进而实现教育效果的整体呈现。
(二)数字身份认同的层次结构
社交网络改变了日常生活中的社交关系,数字身份认同也关系到主体如何认识数字社会中自身以及自身与他者的问题。在当下的教育情境中,数字身份认同首先是要实现对自我数字身份的体认和理解,它内在包含了三个层面,即对“我是谁”“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的追问:在“我是谁”的描述中体现自我身份展示,“从何处来”“到何处去”则指向自我身份确认和自我身份稳定。
1.自我身份展示。主体实现数字身份认同的前提是具有身份展示,这种身份展示有应用平台的准入设置要求,更多的则基于主体自我选择。在准入设置上,主体在使用各社交网络应用平台和学习教育应用平台时,会依据平台用户配置文件需求呈现相关信息。如基本的人口档案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联系方式等,这是应用平台进行身份管理的需要,这些数字化的信息会在不同的应用中部分展示,构成数字身份的通用呈现模式。
在更为普遍的层面,主体会依照自身需求进行更多的选择性呈现。如在符合基本的实名认证之外,在形象可视上,主体多用网名、头像图片等形式去构建静态的自我数字形象,主体活动动态则通过一些基本的用户配置文件展示如当下状态、链接分享、图片视频展以及不同应用平台和领域中的偏好设置等,在事实上这一切都构成了精细的自我形象展示,也是各种可能的“我”的外显表达。虽然这些形象不一定出现在真实生活中,但它对真实生活产生了影响。在更为生活化的语境中,这种自我身份展示还会因为应用场景的变化而不同,有职业影响,也有兴趣爱好影响,更多的影响则来源于主体对自身的潜在认知和期待。自我身份展示可以是网络数字“人设”建立,它是主体希望观看对象对其形成的印象认知和评价,这种身份展示可以与主体的现实自我独立,也可以是主体现实自我和数字自我的同构发展。数字自我展示是现实自我知觉和认知的延伸,使主体能够在虚实的互构中形塑自我。
2.自我身份确认。自我身份确认要求有稳定的自我形象和延续的身份变化,这种数字身份的连续性和均质性,是为了捍卫主体的一致性,而一致性源自于文化传统和需求,主体的文化性存在也是我们理解自身和对象的确定性保证。在网络社会,数字身份确认具有多重维度,最为重要的则是集体和个体的双重维度。
当数字身份以复数形式呈现时,凸显了鲜明的集体性和社群化特征,如何形成自我身份确认,就构成了数字身份认同的重要内容,它标识着主体“从何处来”,从属于何种群体,在群体中处于何种地位,这是主体构建数字身份并寻求认同的主要方面。在当下的网络社群文化和圈层文化中,这类标识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它关系到主体在群体中角色的自我确认,附带了在群体中可以拥有的权限和应该承当的责任。例如,在一些网络社交和应用平台,主体数字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权限大多以等级形式体现,一般而言,等级越低,享有的权限也越低,这种等级标识在反映进入“集体”的时间长短之外,还体现了进入主体对圈层文化的熟悉程度,客观上影响了个体话语权在群体中的实现。另一方面也需要认识到,这种“从何处来”所体现的群体标签客观上是受权力宰制的结果,它造成了数字鸿沟和信息壁垒。在此意义上,突破圈层文化,打破信息壁垒就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中的应有之义,而这种突破以对主体数字身份的确认为前提。
在个体维度,对自身数字身份的认同也构成主体审视自我的核心因素。因为在这一认同中,能够更加深刻地审视自我存在的多重性,“在数字时空中,一个人可能有‘多重身份’,一个人沉浸于数字和社交媒体的程度影响了一个人如何概念化自我和身份”,一方面可以发现自我中未被探索的部分,使自我得到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借助虚拟身份创造全新自我,实现身份的虚实同构。自我存在的多重性可以以互补的方式整合成为一个开放的自我统一体,这种多重性的体认是主体能够实现自我身份确认的认识前提和实践基础。
3.自我身份稳定。网络空间在本质上是一种关系泛化的空间,以网络交往为基础构建起来的数字身份亦具有了流变性和泛在性,数字身份认同的内容之一是主体能够在网络社会实现自我身份稳定,以克服这种流变和泛在对自身的影响,避免陷入自己和他人不断刷新的流动信息和痕迹中。自我身份的稳定是以主体自我反思为基础实现自我管理,以培养筛选信息和确认事实的能力,进言之,也是主体在网络社会交往中发展起来的使用数字社交网络的能力。
此外,自我身份稳定还体现在对客观存在和预备构建的关系的维护上,而数字身份认同的目标,就是在与他者的互动中,调适个体与信息、个体与知识之间的关系。如果对数字身份作一种反射性表达,这种身份稳定来源于现实自我,即它在是“我”的同时反映出与他人的关系,是对人的现实性存在和社会关系性存在的确认。同时,主体的数字化身在网络世界中始终置身于信息广场,在对自身稳定的追求上,需要以理性和有序为原则去克服信息迭代更新产生的混杂性和不确定性,不断调适个体与信息乃至以此为基本要素所形成的知识系统的关系,这关系到主体精神世界的构建,是超越外在形象构建的内化和认同,也是自我身份稳定的根基所在。
(三)数字身份认同的特征呈现
1.身份特征的碎片化。碎片化的身份特征既来自于主体自我数字身份建立的保留性,也来自于客观的信息搜集缺失和身份割裂。在数字身份认同中,主体首先面对的是数字身份展示,而“显现”的數字身份与主体在自主构建中的选择相关。在各类网络平台上,主体会有策略地选择展示和隐藏何种身份信息。例如,以网名或者笔名代替真实姓名,以各类图片代替个人肖像等,这在客观上形成了碎片化的身份特征,主体以部分展示建立起了更多有数字联系的身份,拓展了关系范围,也构成一种新的自身形象管理方式。数字身份是身份的暴露,也是投影,只不过在数字身份的投影中会有遮蔽和显现的多样存在,在碎片化的表征危机之下,应该看到数字身份在虚拟的一面本身所具有的文化意蕴,至少在背景关系上,可以表明人与技术共在的可能性,即使是碎片化的呈现,它也已经成为人类生活世界和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
2.身份构建的互动性。“没有他者,就没有传播”是法国新闻和传播界所形成的两个基本共识之一,另一个共识则是“信息不等于传播”,并以此延伸出21世纪的技术革命不是信息革命,而是传播革命即关系革命的学术判断。数字身份的构建就是在这种关系革命中完成的,具有鲜明的互动性特征。
身份构建的互动性层次多样,一是数字身份构建中的自我互动。它源于主体自身建立多重数字联系的需要,在这种自我互动中所形成的数字身份可以是虚假的,也可以真假夹杂,从身份认同的角度,这也是两个不可忽视的层面,它关系着主体的自我展现和自我认知。二是身份构建的主体间互动。它基于特定的场景给定,联系的纽带可以是静态的职业群体或者社群,也可以是动态的任务获取与完成,这在娱乐场景中较为常见。三是身份构建中的主体与信息互动。在这类互动中,信息提供者处于隐退状态,因为信息分发可以依赖技术实现,但这类互动的有效形成在客观上已经不依赖于信息分发技术如何,而是取决于主体能够接受或拒绝信息的条件,否则在主体与信息互动层面,数字身份的构建就具有巨大隐忧——信息不再具有价值,而成为身份构建的阻碍。在数字身份构建的活动中,无论是形式上的并行还是实质上主体所解码信息的并行性和多重性,多层次的互动一般都是并行进行的。
3.数字身份的多重性。数字身份的多重性是主体进入不同网络社会生活领域的客观结果。在主体的不同活动场景,主体呈现出的数字身份是有所差异的,这种差异性就是认识多重性的主要维度。在更为重要的层面上,数字身份的多重性是指其对主体可能产生影响的多重性。一方面,它可以实现主体的自我满足,在数字身份的构建中,主体可以经由虚拟身份去实现在现实生活中所无法欲求的图景,在更宽广和更具纵深感的数字世界实现知觉拓宽,也在更为具体的层面去省察人所生活的世界。另一方面,数字身份的多重性也表现在数字身份可能引致的自我迷失。“信息化的自我認同并非基于主体的独立想象,而在很大程度上源自群体幻象。信息化身份认同是信息(包括文本与音像等)与想象结合的产物:主体在信息界面上呈现自我时,会假想自己是他人,并以他人的视角想象自我。”身份作为自我的主要部分,是他人认识自己的主要渠道,为了构建一个合乎他人期待的数字身份,在客观上可能引致现实自我的迷失。此外,在网络世界社会约束的压力变小,在线角色扮演和生活模拟会不同程度深入到娱乐、教育、生活等具体的场景中,娱乐的去现实化和信息随选的现状呈现,会消解身份建构中的严肃性,使主体脱离现实和社会关系去建构自身的数字身份,这种迷失构成了当下一些圈层文化的主题,而“思想的问题靠思想教育解决”。以此而言,思想政治教育在这些场域应该有所作为并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数字身份认同的价值意蕴
(一)理论意蕴
一是拓展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时代言说界限。在数字实践中,“数字化是迈向成长的通行证”,主体行为模式更为多样,主体与自身、与他者、与社会的关系也愈复杂,这就意味着主体在社会属性层次的表达更为丰富,数字身份认同随之成为重要关注议题。在应然状态上,思想政治教育在关注作为手段和工具的数字化技术时,也需要重点关注主体在数字社会中所呈现出来的数字属性,这既是思想政治教育数字生态构建的客观要求,也是完善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旨要义。
二是建立数字身份认同的共识。一方面要建立起主体数字身份已经客观存在,是教育者认识和了解对象的重要渠道的共识;另一方面要建立起同一主体在不同场景具有数字身份差异的共识。例如,在娱乐场景中所展现的数字身份与在学习场景中所展现的数字身份就有显著差异,但娱乐场景中的主体又真切地受到娱乐过程影响,在这种场景中主体依旧有不同形式和层次的数字交互,并构成对主体的现实影响,因而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对主体数字身份的认同应该是多方位和系统性的。
三是推进主体同一性的完成。只有先对数字身份认同的意义建立起共识,才能进一步理解数字身份认同所引致的教育主体变化,重视数字化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的这一变化,才能促使主体在对自我的认识和构建中从自发走向自为、从无意识走向有意识,正确认识和发展自我的数字身份,促推自身同一性的达成,在虚实同构中去寻求新的意义,在更为广阔的意义上,这也是一种文化形态的确认。
(二)实践意蕴
一是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内容。随着体现主体数字身份的数字画像、深度学习等应用和行为的普及,数据在“继记录日常生活、描述自然科学世界之后,被用于刻画人类精神世界”,数据观革命悄然而至。随之而出现的是数字化实践所引致的数据本身的意义变化,数据在描述关系之外,构成一个客观数据世界,并被赋予了本体意义,如何看待和解析数据本身的变化,成为新的时代条件下丰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内容的主要焦点,影响着我们对数据时代世界观的重新思考和解读。
二是增强教育者的主动性,破解教育对象对教育者的“隐身”。在数字化背景下,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学习和娱乐中间地带变得异常宽广,当其数字身份认同需要将二者勾连起来,并借助二者的交互反向强化数字身份认同时,就要求思想政治教育的从业者能够正确理解自身所面对对象的时代性变化和群体表现,转变认知方式、教学方法和教学行为,改善传统以“言教”为主的信息输出方式,拓展信息输出通道,以建立起师生之间的有效通信,达成主体与主体的相互理解和主体与内容的意义确认,破解教育对象对教育者的“在线隐身”问题。
三是化解在自我满足中丧失自我的风险。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实现数字身份认同有助于构成对自身和他者的合理理解与期待,并从主观上去客观理解虚拟生活对真实生活的替代。在新的伦理实验中,关于真实生活和虚拟生活的矛盾成为关注焦点,而主要问题就是主体在虚拟生活中获取了足够的自我满足而同时丧失了自我。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要结合现实、结合当下去厘清由此产生的伦理风险,并寻求基于学科的化解路径,切实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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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蕙】
基金项目: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与实践的创新研究”(19ZDA007);2023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AI内容创作技术赋能思政课话语体系创新研究”(23JDSZK089)。
作者简介:董兴彬(1987—),女,湖北巴东人,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吴满意(1965—),男,河北保定人,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文化和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