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中国蔬菜进口监控措施研究及分析
2024-02-26陈泽宇张云张信仁黄响珠
陈泽宇,张云,张信仁,黄响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三明海关,福建三明 353000)
中国是蔬菜生产大国,生产量仅次于粮食作物(刘耘 等,2018;金珏雯和穆月英,2021),同时中国也是全球最大的蔬菜出口国,蔬菜产品远销世界近200 个国家或地区,出口销售链条遍布世界(招洁欣 等,2023)。据海关数据统计(http://stats.customs.gov.cn/),2023 年前3 个月,我国蔬菜及制品出口额31.65 亿美元、出口量255.37 万t,同比增长16.00%、24.66%。其中亚洲是主要出口市场,出口额排名前十的市场中亚洲国家或地区占8 个,出口额排名首位的是日本,同期出口额5.13亿美元(http://stats.customs.gov.cn/),占总出口额的16.21%,日本已然成为我国蔬菜出口第一大市场。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全面生效,中国输日重要产品豌豆、芦笋、菠菜等蔬菜进口关税将逐步降低至享受零关税(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数据,http://fta.mofcom.gov.cn/rcep/rceppdf/11%20Schedule%20-%20JP1.pdf),将为出口企业带来政策红利,进一步助推中日蔬菜产品贸易增加(曲国明,2022;张诗雪和石磊,2022)。但近年来,中国输日蔬菜被通报不合格屡见不鲜(唐兆萍 等,2021),日本频繁更新对中国产蔬菜实施的进口监测措施,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日本的进口监测措施主要体现在“进口食品监测和指导计划”中(日本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数据,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 = 322AC0000000233)。作为中国蔬菜出口重要市场,关注日本进口食品监视指导计划对促进我国蔬菜顺利输日尤为重要。本文通过梳理、分析2017—2023 年日本对中国产蔬菜实施的进口监控计划及监控结果(2023 年尚未发布监控结果),总结得出被监控频次高的产品及卫生项目,并提出相应建议,为我国蔬菜生产监管部门开展风险分析研判、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提高监管效能提供科学参考依据和指南,为出口蔬菜行业规范安全生产及其企业了解日本监控检查要求、主动规避贸易风险提供指导。
1 日本蔬菜进口监控制度概述
日本对进口蔬菜的监管属日本厚生劳动省管理范畴,检验检疫内容包括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项目。每年3 月厚生劳动省公布本财年进口食品(含蔬菜)监测和指导计划,包括监控检查计划及命令检查计划,每年8 月公布上一财年进口监控计划实施结果,包括不合格检出情况、监控计划实施情况等。根据进口违法的可能性,日本对进口蔬菜实施的检查措施由宽到严依次为监控检查(包括常规监控检查和强化监控检查)、命令检查(边红彪,2011)。监控检查是针对违规概率较低产品采取的措施,并根据年度监控计划实施,日本官方检查部门取样后,即可办理进口清关手续,货物正常进入日本市场。其中,常规监控检查为常规抽批;强化监控检查是由于在常规监测中检出1 次不合格后即提高抽检比例,一般为30%;命令检查是针对违规概率较高的产品采取的措施,是一种行政命令。在监控检查中连续被检出2 次不合格则转为命令检查,进口抽批比例为100%,由日本官方抽检送至指定实验室,在检测结果出来前货物停留港口不得办理进口清关手续,费用由企业全部承担,如检测结果合格则按照进口程序申报和放行,不合格则不予放行,货物被退货、销毁等。根据违反事例发生或消除情况,检查措施实施动态调整,通常包括加强或解除监控检查、实施或解除命令检查、由监控检查转为命令检查、由命令检查转为监控检查等。2017—2023 年日本对中国产蔬菜实施的进口监控措施及监控结果概述如下。
1.1 2017 年监控计划及监测结果
1.1.1 监控计划情况 2017 年3 月31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17 财年进口食品命令检查计划(生食输发0331 第1 号)(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159853.html)和强化监控检查计划(生食输发0331 第2 号)(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159825.html),对洋葱、菠菜等5 类蔬菜中苯醚甲环唑、噻虫嗪等7 类检测项目实施命令检查,对芋头、茎用莴苣等3 类蔬菜中毒死蜱、烯酰吗啉等4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指定对11 家蔬菜产品企业进口强化监控检查,包括芋头、葱等7 类产品中毒死蜱、虫酰肼等8 个检测项目。
1.1.2 监测情况 2018 年8 月31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17 财年进口食品监视统计结果(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0500/000348735.pdf),该财年内日本对中国产蔬菜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产品和检查项目如下:红辣椒中六六六(BHC)和氯苯胺灵,芋头中毒死蜱,生姜中咯菌腈,莴苣中烯酰吗啉,紫萁中乙草胺,蒜薹中毒死蜱,以及甜椒中丙溴磷。在对进口蔬菜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8批中国产蔬菜不合格,其中菊科蔬菜1 批、百合科蔬菜5 批、其他蔬菜2 批。
1.2 2018 年监控计划及监测结果
1.2.1 监控计划情况 2018 年3 月30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18 财年命令检查和强化监控检查计划〔药生食输发0330 第1 号(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201715.html)和第2 号(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201769.html)〕,其中命令检查计划涉及对洋葱、菠菜等6 类蔬菜产品中噻虫嗪、苯醚甲环唑等6 类检测项目,强化监控检查计划涉及中国产所有的欧芹、茎用莴苣等5 类蔬菜产品中毒死蜱、溴虫腈等5 个项目,对22 家蔬菜产品企业生产的芋头、青花菜(西兰花)、紫苏等13 类产品中毒死蜱、虫酰肼等13 个检测项目实施进口强化监控检查。
1.2.2 监控结果 2019 年8 月28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18 财年进口食品监视统计结果报告(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5200/000547276.pdf),该财年对中国产蔬菜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产品和检查项目如下:红辣椒中六六六(BHC)、氯苯胺灵和丙环唑,菜用大豆(毛豆)中苯醚甲环唑和吡氟氯禾灵,秋葵中吡氟氯禾灵,芋头中莠去津和噻虫啉,茎用莴苣中烯酰吗啉,油菜花中吡氟氯禾灵,胡萝卜中噻虫嗪,欧芹中毒死蜱,青花菜中吡氟氯禾灵、腐霉利和异丙甲草胺,占同期实施监控检查的产品和检查项目的比例分别为73.33%(总产品数15 个,蔬菜产品11 个)和71.43%(总项目数21 个,蔬菜项目数11 个)。同时,将对生姜中噻虫嗪和蒜薹中腐霉利实施的强化监控检查措施修改为命令检查。在对进口蔬菜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21 批中国产蔬菜不合格,其中马铃薯2 批、伞形科蔬菜3 批、百合科蔬菜10 批、其他蔬菜6 批。
1.3 2019 年监控计划及监测结果
1.3.1 监控计划情况 2019 年3 月29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19 财年进口食品命令检查和强化监控检查计划〔药生食输发0329 第1 号(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201729_00001.html)和第4 号(https://www.mhlw.go.jp/stf/seisakunitsuite/bunya/0000201772_00001.html)〕,对生姜、洋葱、大蒜、菠菜等6 类蔬菜产品中噻虫嗪、腐霉利、毒死蜱等9类检测项目实施命令检查,对中国产所有的欧芹、红辣椒、菠菜等3 类蔬菜产品中溴虫腈、唑菌酯、三唑磷等3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对16 家蔬菜企业生产的芋头、葱、茎用莴苣等7 类产品中毒死蜱、噻虫嗪、三唑磷等12 个检测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
1.3.2 监控结果 2020 年8 月28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19 财年进口食品监视统计结果报告(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5200/000664225.pdf),该财年对中国产蔬菜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产品和检查项目如下:红辣椒中氯苯胺灵、三唑磷和多效唑,秋葵中己唑醇,胡萝卜中五氯硝基苯、噻虫嗪和三唑醇,葱中噻虫嗪和蚊蝇醚,欧芹中溴虫腈,菠菜中蚊蝇醚,软荚豌豆(未成熟带荚豌豆)中烯唑醇,占同期实施监控检查的产品和检查项目的比例分别为50%(总产品数14 个,蔬菜产品7 个)和60%(总项目数20 个,蔬菜项目数12 个),将对青花菜中腐霉利实施的强化监控检查措施修改为命令检查。在对进口蔬菜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15 批中国产蔬菜不合格,其中十字花科蔬菜1 批、块茎类蔬菜2 批、菊科蔬菜1 批、伞形科蔬菜1 批、百合科蔬菜8 批、其他蔬菜2 批。
1.4 2020 年监控计划及监测结果
1.4.1 监控计划情况 2020 年3 月30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20 财年命令检查和强化监控检查计划〔药生食输发0330 第1 号(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10502.html)和第2 号(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10534.html)〕,对洋葱、胡萝卜、菠菜等6 类蔬菜产品中噻虫嗪、腐霉利、吡氟氯禾灵等10 类检测项目实施命令检查,对中国产所有的生姜、韭菜等2 类蔬菜产品中噻虫嗪、溴虫腈等2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对3 家蔬菜企业生产的秋葵、菠菜、韭菜等3 类产品中吡氟氯禾灵、氟脲杀、溴虫腈等3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
1.4.2 监控结果 2021 年8 月27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基于对2020 财年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实施与监控,发布了《日本2020 财年进口食品监视结果报告》(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5200/000824506.pdf),该财年对中国产蔬菜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产品及项目主要如下:菜用大豆中苯醚甲环唑和除虫脲,秋葵中吡氟氯禾灵,紫苏中异丙威和仲丁威,生姜中噻虫嗪,韭菜中溴虫腈,胡萝卜中烯酰吗啉和三唑醇,蒜薹中噻虫嗪,葱中敌敌畏和二溴磷,马铃薯中吡氟氯禾灵,菠菜中除虫脲。强化监控检查后实施命令检查的产品及项目有:胡萝卜中烯酰吗啉和三唑醇,蒜薹中噻虫嗪,马铃薯中吡氟氯禾灵。在对进口蔬菜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21 批中国产蔬菜不合格,其中伞形科蔬菜11 批、百合科蔬菜10 批。
1.5 2021 年监控计划及监测结果
1.5.1 监控计划情况 2021 年3 月30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21 财年进口食品命令检查和强化监控检查计划〔药生食输发0330 第1 号(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17621.html)和第2 号(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17622.html)〕,对洋葱、胡萝卜、菠菜等6 类蔬菜产品中噻虫嗪、腐霉利、吡氟氯禾灵等10 类检测项目实施命令检查,对中国产所有的软荚豌豆、青花菜等2 类蔬菜产品中毒死蜱、吡氟氯禾灵等2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对7 家蔬菜企业生产的菠菜、韭菜等6 类产品中唑菌酯、腐霉利、吡氟氯禾灵等7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
1.5.2 监控结果 2022 年8 月26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基于对2021 财年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实施与监控,发布了《日本2021 财年进口食品监视结果报告》(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135200/000979104.pdf),该财年内对中国产蔬菜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产品及项目主要有:菜用大豆中烯唑醇,秋葵中灭多威,生姜中噻虫嗪,油菜花中哒螨灵,韭菜中溴虫腈和腐霉利,青花菜中吡氟氯禾灵,菠菜中唑菌酯,软荚豌豆中毒死蜱、腈苯唑和己唑醇。强化监控检查后实施命令检查的产品及项目有:红辣椒中丙环唑。在对进口蔬菜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9 批中国产蔬菜不合格,其中伞形科蔬菜2 批、百合科蔬菜6 批、其他蔬菜1 批。
1.6 2022 年监控计划及监测结果
1.6.1 监控计划情况 2022 年3 月30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22 财年命令检查和强化监控检查计划〔药生食输发0330 第1 号(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24758.html) 和第2 号(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24762.html)〕,对红辣椒、野慈姑、洋葱等7 类蔬菜产品中丙环唑、多效唑、噻虫嗪等9 类检测项目实施命令检查,对中国产所有的胡萝卜、蒜薹、马铃薯等3 类蔬菜产品中氟啶虫酰胺、噻虫嗪、吡氟氯禾灵等3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对7 家蔬菜企业生产的油菜花、胡萝卜等5 类产品中毒死蜱、氟啶虫酰胺、吡氟氯禾灵等6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
1.6.2 监控结果 2023 年8 月29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基于对2022 财年进口食品监控计划的实施与监控,发布了《日本2022 财年进口食品监视结果报告》(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34802.html),该财年内对中国产蔬菜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产品及项目主要如下:芋头中多效唑,菜用大豆中苯醚甲环唑,油菜花中毒死蜱,胡萝卜中氟啶虫酰胺和助壮素,青花菜中吡氟氯禾灵,软荚豌豆中毒死蜱、烯唑醇和丙环唑,蒜薹中噻虫嗪,马铃薯中吡氟氯禾灵。未涉及强化监控检查后实施命令检查的产品及项目。在对进口蔬菜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19 批中国产蔬菜不合格,其中十字花科蔬菜1 批、伞形科蔬菜2 批、茄科蔬菜9 批、百合科蔬菜6 批、其他蔬菜1 批。
1.7 2023 年监控计划及监测结果
2023 年3 月28 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2023财年进口食品命令检查和强化监控检查计划〔药生食输发0328 第1 号(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31163.html)和第2 号(https://www.mhlw.go.jp/stf/newpage_31168.html)〕,对红辣椒、野慈姑、洋葱等7 类蔬菜产品中丙环唑、多效唑、噻虫嗪等8 类检测项目实施命令检查,对中国产所有的胡萝卜、蒜薹2 类蔬菜产品中氟啶虫酰胺、噻虫嗪2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对7 家企业生产的油菜花、胡萝卜等5 类产品中毒死蜱、氟啶虫酰胺、吡氟氯禾灵等6 个项目实施强化监控检查。
2023 年监测计划正在实施中,结果待发布。
2 监控计划变化趋势及风险分析
2.1 日本进口监控变化趋势分析
2.1.1 监控检查计划变化 2017—2023 年日本对中国产蔬菜实施的监控检查计划共20 个,涵盖芋头、茎用莴苣、红辣椒、胡萝卜、青花菜、欧芹、菠菜、生姜、韭菜、软荚豌豆、蒜薹、马铃薯等12 种蔬菜(同一蔬菜不同监测项目统计为1 种蔬菜,下同),毒死蜱、烯酰吗啉、六六六、三唑醇、氯苯胺灵、噻虫嗪、腐霉利、溴虫腈、三唑磷、唑菌酯、吡氟氯禾灵、甲基丙烯酰氯等14 项检测项目(表1),比较分析如下:一是从数量上看,近7 年日本对中国产蔬菜实施监控检查数量动态变化,在发布的年度计划中相对较少,平均每年3 个,主要由于在计划实施过程中部分监控计划解除或已转为命令检查计划,在进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转监控检查后再转命令检查的措施在2018—2021 年(2022、2023 年情况未知)均有发生,监控对象及项目不尽相同;二是实施对象比较集中,涉及十字花科、茄科、百合科、天南星科、姜科等,其中红辣椒、胡萝卜、青花菜是高频检查对象,监测计划实施分别涉及5、4、3 次;三是监测项目全部为农药残留,其中噻虫嗪涉及胡萝卜、生姜、蒜薹等3 类产品共4 个监测计划,毒死蜱涉及芋头和软荚豌豆2 类产品共3 个监测计划,溴虫腈涉及欧芹和韭菜2 类产品共2 个监测计划,吡氟氯禾灵涉及青花菜和马铃薯2 类产品共2 个监测计划。
表1 2017—2023 年监控检查计划涉及产品统计
2.1.2 监控检查计划指定企业及产品变化 2017—2023 年日本对中国产指定企业蔬菜实施的监控检查计划共38 个,涵盖芋头、葱、蒜薹、生姜、甜椒、茎用莴苣、红辣椒、油菜花、青花菜、紫苏、欧芹、菜用大豆、秋葵、胡萝卜、菠菜、韭菜、软荚豌豆、野慈姑等18 种蔬菜,毒死蜱、虫酰肼、噻虫嗪、蚊蝇醚、咯菌腈、丙溴磷、烯酰吗啉、六六六、氯苯胺灵、丙环唑、溴虫腈、多效唑、三唑磷、吡氟氯禾灵、异丙甲草胺、腐霉利、莠去津、苯醚甲环唑、灭多威、五氯硝基苯、三唑醇、助壮素、氟啶虫酰胺、氟脲杀、唑菌酯、腈苯唑等26 项检测项目(表2),比较分析如下:一是从数量上看,由于往年部分监控计划已解除但仍仅对部分指定企业实施,因此对指定企业的监控数量多于同年监控计划实施数量,2022、2023 年监控计划数、对象一致,均为7家企业共6 个项目;二是实施对象比较集中,涉及茄科、石蒜科、十字花科、百合科、豆科、伞形科等,其中红辣椒、胡萝卜、青花菜和葱是高频检查对象,监测计划实施分别涉及6、5、3 次和3 次;三是监测项目全部为农药残留,其中吡氟氯禾灵项目涉及油菜花、青花菜、菜用大豆、秋葵等4 类产品7 家企业,毒死蜱项目涉及芋头、蒜薹、油菜花、软荚豌豆等4 类产品15 家企业,溴虫腈项目涉及红辣椒、欧芹、韭菜等3 类产品5 家企业。
表2 2017—2023 年监控检查计划指定企业及产品统计
2.1.3 命令检查计划变化趋势 2017—2023 年日本对中国产蔬菜实施的命令检查计划共53 个,涵盖菜用大豆、洋葱、菠菜、软荚豌豆、生姜、蒜薹、青花菜、胡萝卜、马铃薯、红辣椒、野慈姑等11种蔬菜,苯醚甲环唑、噻虫嗪、狄氏剂、毒死蜱、烯唑醇、腐霉利、烯酰吗啉、三唑醇、吡氟氯禾灵、丙环唑、多效唑等11 项检测项目(表3),比较分析如下:一是监控检查计划转化为命令检查计划是命令检查计划数量保持高位的重要原因之一,近7年日本对中国产蔬菜实施命令检查数量持续高位,近4 年一直维持在9 类,2018—2021 年(2022、2023 年监测结果未发布无法得知)期间共有8 项监控检查计划转为命令检查,其中除了生姜中噻虫嗪检查计划已解除外,其余7 项计划维持至今,此外,只有个别监测计划在检查合格后解除,如菜用大豆中苯醚甲环唑、软荚豌豆中烯唑醇分别在实施1年和2年后被解除;二是部分监测计划持续实施,如洋葱中噻虫嗪、菠菜中狄氏剂(含艾氏剂、异狄氏剂)和毒死蜱,日本已连续7 年开展相应命令检查计划;三是实施对象种类比较集中,涉及石蒜科、十字花科、百合科、伞形科等多类蔬菜,其中洋葱、菠菜、蒜薹、青花菜、胡萝卜是高频检查对象,被检查时间均持续4 年及以上,分别实施监测计划7、14、8、5、8 次;四是监测项目全部为农药残留,其中噻虫嗪和腐霉利涉及监测频次最高,噻虫嗪涉及洋葱、生姜、蒜薹等3 类产品共11 个监测计划,腐霉利涉及青花菜和蒜薹2 类产品共11 个监测计划。
表3 2017—2023 年命令检查计划涉及产品统计
2.1.4 进口检查计划实施结果分析 由于日本发布进口食品检查计划实施结果时间大约为翌年8 月底,因此正在实施的2023 年监控计划响应结果暂未发布,故结果分析主要基于2017—2022 年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的监控结果(表4)。比较分析如下:一是进口检查不合格批次数跌宕上升,2017—2022年分别为8、21、15、21、9、19 批,2022 年是2017 年的2.375 倍,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二是实施监控检查数量保持动态平衡,主要涉及红辣椒、菜用大豆、秋葵、胡萝卜、青花菜、菠菜等19 种蔬菜以及吡氟氯禾灵、噻虫嗪等32 个项目,其中红辣椒中丙环唑等8 个检查计划由于在进口监控期间检出不合格,故从监控检查转为命令检查。
表4 2017-2023 年进口检查计划实施结果(强化监控检查)统计
2.2 监控措施风险点剖析
通过对日本2017—2023 年进口食品监测和指导计划实施情况看,中国对日本出口蔬菜产品主要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
2.2.1 日本对蔬菜实施进口监控项目全部是农药残留 在进口食品命令检查、监控检查计划中针对蔬菜产品的项目全部为农药残留限量,共涉及32 个项目。按化学成分包括毒死蜱、敌敌畏有机磷类6种,三唑类5 种,有机氯类4 种,氨基甲酸酯类3 种,烟碱类2 种以及吗啉类等其他类型12 种;按用途分包括杀虫剂16 种,杀菌剂10 种,除草剂5 种,杀螨剂3 种,杀线虫剂1 种(一种农药可能有多重用途)。其中芳氯氧苯氧丙酸除草剂吡氟氯禾灵涉及5 类产品,有机磷类杀虫剂毒死蜱涉及5 类,第二代烟碱类杀虫剂噻虫嗪涉及4 类,芳基吡咯类杀虫、杀螨剂、杀线虫剂溴虫腈涉及2 类。
2.2.2 监控蔬菜对象类型相对集中 在进口食品命令检查、监控检查计划涉及的蔬菜主要包括22 种,根据蔬菜种类分包括根茎类和芋薯类4 种、鳞茎类4 种、叶菜类4 种、茄果类3 种、豆类2 种以及芸薹属等其他蔬菜5 种。其中根茎类和芋薯类中胡萝卜、马铃薯、生姜、芋头等4 种蔬菜中17 种农残,鳞茎类蔬菜葱、韭菜和蒜薹等3 种蔬菜中15 种农残,茄果类红辣椒、甜椒和秋葵等3 种蔬菜中14种农残,叶菜类菠菜、欧芹、油菜花、紫苏等4 种蔬菜中14 种农残,豆类蔬菜菜用大豆和软荚豌豆中11 种农残,芸薹属青花菜中4 种农残等被列入日本进口食品监测和指导计划,属于被监控高频次的蔬菜及项目。
3 蔬菜出口日本受阻原因分析及建议
3.1 原因分析
3.1.1 被监控的高频项目主要为常用或高残留农药 分析发现,监测农药类别数量居前三的分别是有机磷类、三唑类、有机氯类,共15 种农药,涉及敌敌畏、丙环唑、腐霉利等农业生产中使用频率高、内吸性较强的农药,也不乏涉及毒死蜱、三唑磷、丙溴磷、六六六、狄氏剂等中国国内公认在蔬菜中高残留的禁用农药。此外,高效广谱的除草剂吡氟氯禾灵、高效低毒杀虫剂噻虫嗪也属于高风险监控项目,在秋葵、油菜花、青花菜等多种作物中被作为监控对象。此外,应关注农药代谢物残留,如胡萝卜白粉病防治中常用粉锈灵,该农药使用后的三唑醇成分具有内吸性且不易降解,容易引发农药残留超标。
3.1.2 监控蔬菜对象以本身农药残留风险高的作物为主 分析发现,葱和韭菜等鳞茎类、菠菜和紫苏等叶菜类、辣(甜)椒和秋葵等茄果类、菜用大豆和软荚豌豆等豆类以及芸薹属青花菜等被日本监控的高风险蔬菜,因在农业生产中多为露地种植,蔬菜叶面组织细腻或多孔,化学农药直接喷洒可食用部分表面,部分农药会渗入组织,蔬菜本身特性决定的直接污染容易造成农药残留超标。对于高风险的根茎类和芋薯类胡萝卜、马铃薯、生姜、芋头等蔬菜,农业操作如灌根、轮作中土壤农药富集、叶片喷洒内吸性农药渗入多因素导致残留超标。此外,不按推荐浓度使用农药、长时间使用单一农药以及农药残留安全期控制不足等均可能引起农残项目不合格。
3.1.3 日本部分农药残留限量设定相比中国严格 分析发现,监测农药呈现中日标准不一致甚至日本标准严于中国的情况。例如被通报涉及最多的项目吡氟氯禾灵,被监测的产品有菜用大豆、秋葵、油菜花、青花菜和马铃薯,日本设定以上5 种产品限量分别为0.1 mg · kg-1、一律限量0.01 mg · kg-1、0.1 mg · kg-1、一律限量0.01 mg · kg-1、一律限量0.01 mg · kg-1,而中国设定的限量分别为0.5 mg · kg-1、未设定限量、未设定限量、未设定限量、0.1 mg ·kg-1,中国与日本相比3 类无限量、2 类比日本要求更宽;再比如最常用农药毒死蜱,中国自2016年12 月31 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日本监控对象包括芋头、欧芹、软荚豌豆及蒜薹4 种产品,日本全部设定一律限量0.01 mg · kg-1,而中国在GB 2763—2021《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中分别设定为0.02 mg · kg-1、1 mg · kg-1、0.01 mg · kg-1和0.02 mg · kg-1,除了软荚豌豆外,其他产品限量设定均比日本宽。
与此同时,部分输日蔬菜企业对日本进口监视计划不了解或了解不及时、不全面,导致在蔬菜基地管理等环节无法开展针对性的源头防控,这也是被国外强化检查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3.2 建议
3.2.1 强化源头农药残留控制 由于当前日本对蔬菜产品监控项目主要是农药残留,而农药残留主要来源于产品原料,因此建议出口企业有针对性地实施基地管理。一是建立和健全备案蔬菜基地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蔬菜栽培管理、用药、出厂检验及供货等相关记录。二是加强基地病虫害监测,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采取物理、生物、化学等综合防治方式开展病虫防控,不使用日本监测计划中相应的农药或实施一律限量的农药,尽可能选择安全、低毒、低残留农药并落实安全间隔期,避免使用单一农药品种开展防治。三是加强对基地用水、土质的监测,选择上游水灌溉,并注意建立基地与周边作物的隔离带,关注轮作中农药使用情况,避免环境中残留的农药随基地用水、种植土壤、自然风、不同作物带等交叉污染。
3.2.2 强化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管控 建议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原料入厂检验,明确蔬菜原料来源于通过海关备案的出口种植基地,可结合基地管理及出场检验情况及日本官方关注监测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原料中农残限量监测,把好原料安全关。在后续的生产中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文件要求做好生产用水安全监测、运行溯源管理、出厂检验制度等,并保存好相应记录,确保产品安全、可追溯,切实实现主动规避出口风险。
3.2.3 完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及时关注日本进口监视计划 进一步完善中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设定限量农药适时开展风险评估,建立与国际社会、主要贸易国接轨的残留限量标准体系。因日本进口监视计划根据进口食品违规情况会随时调整监控对象,建议出口日本食品企业加强与国外进口商、出口监管部门沟通,及时关注进口监视计划,严格按照日本进口监视计划要求做好相应产品出口前检测,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国外通报及贸易成本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