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路径
2024-02-23许佩娟
许佩娟
[摘要] 随着乡村振兴的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进展迅速,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改善,客观上为数字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数字金融提升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可得性,为“长尾客群”提供了金融便利,为农村居民提供了金融支付便利,为农村地区缓解了流动性约束。在数字金融与农村经济融合的同时,也面临着数据共享不完善、农村居民金融素养相对较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人才储备较差的问题。对此,要统筹完善农村地区共享数据建设,加快提升农村居民数字金融素养,加快农村数字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金融人才的梯队建设。
[关键词] 乡村振兴;数字金融;农村经济
[作者单位] 中邮邮惠万家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农业发展。伴随数字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推进,客观上为数字金融服务“三农”创造了条件,也对数字金融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提出了更为迫切的需求。
数字金融概述
数字金融即金融的数字化,是将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与传统金融服务业态相结合的一种金融服务形态。从内容上看,数字金融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网上银行、金融服务外包及网上贷款、网上保险、网上基金等金融服务。数字金融的推广能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形成的风险逆选择问题,突破区域地理限制,延长金融机构的服务链条,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提高金融服务渗透率,金融支付更加便利,有效缓解金融的流动性约束,赋能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服务。同时,数字金融可与具体的商业模型相结合,参与到农村地区的融资、支付、保险、贷款等金融服务中,极大拓宽了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数字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促进了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数字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为数字金融服务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融合提供了基础。截至2022年底,农村网民规模为3.08亿,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1.9%。《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明确了发展目标,2018—2025年,农业数字经济占农业增加值比重预计从7.3%增长至15%,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农产品交易额的比重将从9.8%增长至15%,农村互联网普及率将增长至70%。
数字金融与农村经济的促进关系。一方面,数字金融为农村经济发展提升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可得性,为“长尾客群”提供了金融便利。数字金融将信息技术应用到传统金融,拓展了传统金融机构在物理空间的限制,优化业务流程,降低服务成本,延伸服务半径,为深度服务农村地区提供了可能。数字金融具有成本低、覆盖广等优势,可将其业务扩展到偏远农村地区。借助数字技术在传统金融领域的创新及应用,解决了金融服务的多元性需求,将“普惠”与“精准”有机结合。农村居民尤其是种植户、养殖户、农产品加工户等经营主体,多为银行的“长尾客户”,数字金融服务“长尾市场”,对传统金融形成错位服务,起到了补位作用。数字金融信贷的线上属性具有即时性,能有效降低“长尾客户”的金融服务交易成本,提升其融资可得性及效率性。数字金融凭借其技术效率优势,成为提升农村金融可得性的重要渠道。
另一方面,数字金融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金融支付便利。随着线下支付渠道的普及及多样化发展,从产业链上看,农产品加工上下游企业在生产资料采购、农产品销售、企业职工薪酬支付等方面提供了支付便利。此举有利于减少农产品加工上下游企业的清结算交易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同时,城乡居民逐渐养成的线上支付习惯,有助于乡村旅游、民宿、农家乐等乡镇服务场景的开创及拓展,提升城镇居民在旅游、消费等场景中的体验及便利性,进而有利于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数字化支付技术及网上结算通道促进了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等渠道的发展,为农产品销售、在线销售乡村旅游产品等农村电商的大力发展提供了条件。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发展改革路上,数字经济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
与此同时,数字金融为农村经济发展缓解了流动性约束。农业生产发展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及较长的资金回收周期,短期内的信贷可得性相对较低。同时,农民金融素养相对较低,对贷款产品缺乏认识,对主动获得融资的渠道认识不足。银行机构对农民的征信等信息掌握较少,银行机构对农民提供贷款服务缺少主动性,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农民在融资问题未有效解决。而数字金融的创新,正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方式。缓解流动性约束和提高金融支付便利性是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作用机制。数字化申请渠道线上化、数字化风控技术,有效缓解了农村居民的融资难问题,提升了农村居民的融资审批效率。利用大数据技术,主动推送贷款服务,精准获客,有效降低了农民贷款成本,降低了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水平。
数字金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挑战
数字金融在农村居民维度数据共享不完善。数字金融的大规模应用,需要建立在农村居民基本金融信息大数据保障的基础上。需要广泛接入农村居民的征信数据、社保数据、税票数据、保险数据等外部数据库。但目前农户的信贷渗透率并不高,社保体系并不完善,农村电商网络普及率仍不高,相关金融数据体系仍未统一共享,信息不对称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影响金融服务及决策效率。
农村居民金融素养相对较低。农村居民观念普遍较为保守,银行的存、贷、汇业务对于农村居民而言,主要集中在存款储蓄、转账汇款等传统业务,对金融杠杆的认识相对较少,对贷款需求相对较低。农村客户群体对现代金融工具接受程度较低。农村居民对传统金融业务外的创新、线上渠道的接受度相对较低,客观上加深推广数字金融的阻力。
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明显短板。一方面,农村地区数字基础建设仍滞后。近年来虽然农村地区的互联网覆盖率逐渐提升,农村网民规模也日益增多,但移动信号覆盖、宽带建设以及智能手机普及率与城镇地区相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自从金融机構收缩网点以来,与数字金融相配套的物理网点及设施多集中于县域及乡镇。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以农信体系为主,数字化金融水平落后于全国性商业银行,同时,农村的数字金融收益效率相对较低,更新基础设施动力不足。
数字金融相关人才储备较差。数字化金融的建设推进过程中,一方面,对金融机构的高素质数字化人才有迫切需求,这是金融机构数字化金融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乡村数字化治理水平偏低,村镇级地区干部有数字素养的人才覆盖面并不理想,村镇范围内的数字信息员占比较少。这也会成为影响数字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
数字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统筹完善农村地区共享数据建设。第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统筹建设农村地区的信息数据,开展全面、系统的数据治理,建立信息平台。全面接入农村居民的征信数据,包括央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机构的征信数据。接入农村居民的社保数据、公积金数据、税票数据、保险数据等,形成全面标准的数据库。第二,要制定科学、统一、严谨的数据标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便于数据信息共享用于农村居民的金融服务决策。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能弥补过往因农村居民缺少信贷业务的实践,在银行间留存的征信类信息的缺失。第三,将涉农产业链数据纳入农村居民金融服务数据库,丰富数据维度。将农业产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数字化应用场景的购、销数据,供应链上下游数据接入农村地区的数据共享平台,丰富农村居民的数据维度,提供除征信外更为丰富的、更贴近农业产业的数据,便于金融机构做出信贷决策,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
加快提升农村居民数字金融素养。一方面,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持续发扬“走村入巷、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金融机构深耕农村下沉市场,将线上渠道终端设备布局到行政村级,并加大村级金融服务站布局。将金融服务的毛细血管深入乡村,缩短数字金融与农村居民的距离。另一方面,根据《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等政策精神,深入推进依托益农信息社、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农业农村大数据试点建设,利用当前的数据技术,消除农村居民的“数字鸿沟”,结合村民利益相关的培训活动,增强引导,缩小农村居民在信息技术服务上的差距。积极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网络营销新模式和信息化管理服务。
加快农村数字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近年来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长迅猛,但与城镇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数字金融体系正处在初级阶段,需进一步夯实农村地区数字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建设5G网络、千兆光网规模化部署和应用,激活农村地区的潜在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目前服务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主要以农信体系为主,其数字化建设水平较其他大型商业银行有一定差距。因此,农村金融机构要将数字化转型提升到全行级的战略层面。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投入,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产品创新,优化金融业务的决策流程,加强在数字化金融展业过程中的风险防控策略,更新迭代移动终端,加强村级金融服务点部署。
加快数字金融人才的梯队建设。第一,加快金融机构在数字金融服务相关的高素质人才的招聘、培养,并适度向农村地区倾斜,下沉到农村地区,支持数字金融服务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基层員工的数字化培训,使其成为兼具相关业务能力与技术储备的复合型人才,以应对农村地区人员结构复杂、区域覆盖面广的特点。第二,加大金融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升农村地区特别是金融知识匮乏的农村居民的宣传与培训,提升其对数字金融的认知。依托驻村金融机构人员、益农信息社,结合农业、农产品制造销售等培训场景,加大对数字金融的宣传培训,赋能农村居民提升金融素养,培养新农村建设中会融汇使用数据技术、金融、税收、农业知识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三,村镇干部要加强对数字乡村建设及数字金融业务的认识,使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数字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促进作用,掌握常见的数字金融业务渠道、与农村农业密切相关的产品及业务,能够在基层工作中起到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