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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边界组织和三螺旋理论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模式研究与启示

2024-02-17汪俊枫赵一智宋之杰杜旭虹

中阿科技论坛(中英文) 2024年2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机构政府

汪俊枫 赵一智 宋之杰 杜旭虹

(1.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浙江 杭州 310012;2.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日益受到高度重视,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浙江省颁布了《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文件,但科研成果与产业发展脱节、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依然亟待解决。

科技成果转化是将知识性科技成果落实到实物上的过程[1]。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等是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主体,而知识产权保护[2]、产学研合作能力[3]、资金支持[4]等,是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的主要因素。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仅可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5],也可以推动产业升级[6],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7]。现有研究大多集中在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评价体系研究[8],以及高校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9]、组织管理[10]、绩效[11]等方面,也有许多学者对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分类进行研究,但尚未形成统一观点。

浙江省作为全国唯一的全省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培育方面开展了大量有益探索,但仍缺少体系化梳理研究。本文基于组织边界理论和三螺旋理论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三个发展层次及四种创建模式,以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为研究对象,分析四种创建模式的主要优势、面临问题和适用条件,并提出对策建议,为浙江省建设全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以及我国建设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提供思路。

1 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动态立体结构模型

Guston于1999年正式提出“边界组织”概念,即跨边界活动中不同社会界域成员一起合作形成的组织形式[12];许可等(2021)将边界组织理论应用于技术转移领域研究,并指出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作为科学和产业之间的边界组织,能够很好地融合两个组织的边界部分,形成有效的供需关系[13]。三螺旋理论是常被用来解释政府、企业和高校三个组织之间关系的理论,Zhang等(2019)指出随着三个组织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密切,组织的边界变得模糊和融合,主体之间的知识交流,能够有效推动组织发展和知识创新[14]。基于此,本文构建了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三螺旋动态立体结构模型,即创新组织之间展开三螺旋互动,会呈现组织交互、螺旋上升的动态迭代升级态势(见图1)。

图1 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三螺旋动态立体结构模型

1.1 第一层次:单一主体的独立创建模式

由政府、企业、高校等单一主体单独创建,可以划分为企业独立创建模式、政府独立创建模式、高校独立创建模式,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各地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技术咨询公司等。主体内部设立专门的成果转化机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转化风险。但在实际运行中,上述单独创建模式存在供需不匹配、需求不对称、信息闭环等弊端,极易导致政府职能、科技创新、市场应用相互独立的现象,科技成果转化效果不佳。

1.2 第二层次:主体交互的边界组织模式

由政府、企业、高校三个组织之间相互组合产生四种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的创建模式,即政府与企业合作创建(government-enterprise cooperation creation,GECC)模式、政府与高校合作创建(government-school cooperation creation,GSCC)模式、高校与企业合作创建(schoolenterprise cooperation creation,SECC)模式、新型研发机构(new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s,NRDI)模式,是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最常见的创建模式,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属于边界组织。该种边界组织能够有机结合创建主体的优点,形成优势互补,但也有可能继承创建主体的缺点,完善、有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对于这一层次的机构发展显得尤其重要。

1.3 第三层次:正在探索的未来发展模式

为更加高效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桎梏,浙江省正在对未来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创建方式展开积极探索,试图构建一种“政府搭台、企业出题、高校解题”“线上线下双轮驱动”的全新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各自的组织优势,共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由于第一层次机构模式存在很多弊端,且当前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创建以第二层次合作创建的边界组织及第三层次的探索实践为主,故本文着重对模型的第二、三层次进行探讨。

2 四种创建模式对比分析

根据上述动态立体结构模型,本章主要探讨第二层次的四种创建模式的特征、优缺点和适用条件,并选取浙江省的典型案例进行阐述。

2.1 GECC模式

2.1.1 核心特征

GECC模式是指政府推动、企业经营,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创建模式,企业在政府支持下完成科技成果对接和转化。基本转化流程:政府推动→要素支持→研究发明→专利评估→专利申请→政府资金支持→商业化→收益。

2.1.2 典型案例:嘉兴阿特斯技术研究院

嘉兴阿特斯技术研究院由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政府与全球光伏行业巨头阿特斯于2020年联合共建,致力于研发异质结技术、超高效率叠层电池技术等前沿技术。截至2022年底,研究院累计授权发明专利56项,主导制定全国和国际标准5项,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共4项。其中,“超大超薄异质结电池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批2022年嘉兴市第二批重点研究计划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政府财政资助。

2.1.3 主要优势

GECC模式具有高效、灵活的优点,具体如下:(1)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政府作为机构的发起者和支持者,可以通过制定颁发优化创新环境和人才引进的政策,强化要素支撑。(2)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机制支撑。企业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评估制度、风险评估制度等,实现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和运营管理。

2.1.4 存在问题

GECC模式能够充分发挥主体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对人才的依赖性强。该模式下科研人员的缺失极易导致研发效率低下甚至失败。(2)协作机制不完善。共建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不配合等问题,导致项目合作难以顺利开展。(3)资金动态性和市场导向性不足。资金动态性不足表现为政府动态调整政策支持和资金分配的能力较弱;市场导向性不足表现为政府补贴所支持的部分科技成果可能不具备市场竞争力。

2.1.5 适用条件

GECC模式发挥最大优势和作用需满足一定适用条件:(1)科技创新人才储备充足。人才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指导,使其在技术改进、创新方面处于领先地位。(2)具备市场洞察力。准确地定位科技成果的市场方向,能有效避免“技术孤岛”问题。

2.2 GSCC模式

2.2.1 核心特征

GSCC模式是指由政府牵头,由高校通过承担来自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科研项目,进而创造科研成果的模式。基本转化流程:成果披露与转化立项→成果分析与评估→成果孵化和产业化→收益分配→经费认领。

2.2.2 典型案例: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于2003年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共同建立,致力于技术服务、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工作。截至2022年底,研究院拥有重点研发平台9个,研究所(中心)70余家,承担重大科技项目1 200余项,并且许多项目研究成果顺利落地,如浙江清华柔性电子技术研究院的“雪车内置传感器”在北京冬奥会的雪车项目上成功应用。

2.2.3 主要优势

GSCC模式能够大幅降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风险,具体如下:(1)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合作共赢。政府提供场地、财政支持以及政策引导,高校输送高端人才、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能有效降低科技成果转化风险。(2)有效避免行政体制弊端。该类机构一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理事会领导下,实施院长负责制的机构运营模式,采取企业化管理、市场化机制运行。

2.2.4 存在问题

GSCC模式优势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易形成多头管理问题。机构在实际运营中受到政府和高校的共同监管,易导致成果转化程序复杂、效率低下。(2)缺乏市场牵引。在该种创建模式下,机构更加关注自身建立及基础研究,缺乏对产业链的总体规划。

2.2.5 适用条件

该模式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可以发挥最大效能:(1)适用于跨地区的政府和高校深度合作,提升创新资源的异地转移效能。(2)适用于长期研究项目。高校擅长开展长期研究,而政府能够提供长期研究过程中需要的资金引导或支持。

2.3 SECC模式

2.3.1 核心特征

SECC模式是指通过高校的科研成果、人才,与企业的资金、市场紧密合作,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的合作模式。基本转化流程:高校研发→转化潜力评估→企业进入→成立联合研究院或孵化企业→成果商业化→评价与反馈。

2.3.2 典型案例:浙江大学-中集集团·安瑞科氢能技术联合研发中心

浙江大学-中集集团·安瑞科氢能技术联合研发中心成立于2022年,旨在共同推动氢能技术的研发和转化。中集安瑞科作为国内氢能全产业链装备制造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与浙江大学的合作具有相辅相成的优势。目前联合研发中心已初步确定10余个合作项目,其中“高压氢气环境金属和非金属材料以及部件性能检测”项目取得了良好进展。

2.3.3 主要优势

高校与企业的强大合力源自以下优势:(1)多功能联合研发中心。浙江省高校的联合研发中心不仅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任务,还具备多种衍生的科技服务功能,能够促进不同领域的协同创新和资源共享。(2)培养产业化人才。高校与企业密切合作,以市场需求为目标,为高校人才培养指明方向。(3)发展“校友经济”。吸引优秀校友在大学科技园开办或投资科技型企业,给高校带来经济效益。

2.3.4 存在问题

SECC模式面临如下问题:(1)创新定位差异。高校科研项目强调理论上的创新突破,企业则更注重市场前景。(2)合作成本高。校企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需要双方共同投入大量的人才、资金成本,但由于利益分配问题,往往会进一步增加合作成本,影响合作效益。

2.3.5 适用条件

SECC模式有一定的适用门槛:(1)技术可行性和成熟度。科技成果必须在技术上具备可行性,且具备进一步开发和商业化的基础。(2)企业合作伙伴的资源支持。企业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市场渠道、资金基础以及技术转化经验等。

2.4 NRDI模式

2.4.1 核心特征

NRDI模式是指政府、企业、高校三方通力合作,共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模式。基本转化流程:市场需求→高校研究发明→专利评估→专利申请→政府、企业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支持→商业化→收益。

2.4.2 典型案例:之江实验室

之江实验室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导创办、浙江大学等院校支撑、阿里巴巴集团共同参与,于2017年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人工智能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截至2022年底,实验室发布多项科技成果,其中“FAST精细刻画活跃重复快速射电暴”和“发现飞秒激光诱导复杂体系微纳结构新机制”两项成果入选2022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

2.4.3 主要优势

NRDI模式在人才、技术等方面存在优势:(1)创新资源聚集,创新能力增强。政府、产业、高校合作,可以汇聚优质科技资源,激发创新活力。(2)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创新风险。政府为科技研究提供政策支持,企业提供市场信息,高校提供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等要素,三方联合降低项目风险。

2.4.4 存在问题

目前NRDI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许多挑战:(1)缺乏政府层面的分类指导。不同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式和人员结构各异,但目前缺少针对不同机构主体的政策指导。(2)各主体配合不足。机构由多个组织共同建立,但每个创建组织的定位、需求和特长等不同,组织之间的协同配合存在难度。

2.4.5 适用条件

NRDI模式在一定前提下能够发挥出其巨大优势作用:(1)主管部门积极引导。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引导和服务职责,支持企业、高校开展深度融合。(2)企业和高校具备开放创新意识。企业不断提高自身研发能力和水平,寻求技术创新;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打破学科和院系壁垒。(3)创新环境的优化。政府完善创新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3 浙江省实践探索

为打造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浙江省从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创新层面出发,将政府定位为“媒人”,开展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先用后转等集成改革,有机结合特定企业、高校主体优势,搭建特色转化平台,构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新格局。本文选择了几个典型的案例进行描述,以更好地理解浙江省在“第三层次”的实践探索。

3.1 浙江省实验室

浙江省实验室是依托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建设,具有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职能的研发机构。目前已初步形成之江、西湖、良渚、湖畔、甬江、瓯江、白马湖、东海、天目山、湘湖等十大省实验室布局,覆盖新材料、生命健康、“互联网+”三大科创高地,创新成果丰硕。

3.2 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

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是全国首家“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公司化运营、市场化机制”的科技交易服务平台,由杭州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杭州师范大学、西湖大学、中控集团等五家单位于2022年联合设立,是杭州市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的重要探索。目前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已入库科技成果2万余项、技术需求1万余项。

3.3 中国浙江网上技术交易市场3.0平台

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3.0平台是全国首个电子化技术交易平台,致力于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目前已形成以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建设为核心,包含省级市场、市级市场、县市分市场和专业市场的四层体系架构,实现网上技术市场全省域覆盖。截至2023年6月,累计上架科技成果2.6万余项,发布需求5 100余项,在线交易额达14.3亿元。

3.4 “揭榜挂帅”制度

由浙江省市县三级政府深入开展企业技术需求专项摸排,形成企业“卡脖子”难题榜,同步开展引才活动与“揭榜挂帅”,构建“企业出题、政府立题、人才破题”的协同机制,用市场竞争来激发创新活力。截至2023年6月,累计发布榜单5 000余个,已兑现榜单480余个。

4 研究结论与实践启示

本文在提出包含三个层次和四种创建模式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型的基础上,对第二、三层次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认为第二层次的四种创建模式各有其特点、优劣势和适用条件,在实践中,应根据创建需求、情境等,选择合适的创建方式;浙江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角色,在第三层次开展了有益探索,为未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为更好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需注重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积极开展概念验证,缩小基础研究成果与商业化产品之间的鸿沟,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第二,建立“线上+线下”对接平台,强化政产学研合作,打破科技创新供需之间的“藩篱”,强化科学研究服务与经济发展的协调互动。第三,打造科技金融支持体系,聚焦“投新、投早、投小”,放宽申报条件和标准,充分发挥科技金融的杠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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