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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分析
——以长沙市及周边地区为例

2024-02-16玲,刘

卫生职业教育 2024年4期
关键词:卫生机构托育教养

郭 玲,刘 勇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116)

2019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1],昭示着婴幼儿照护发展进入新征程,因此2019 年也被称作“婴幼儿照护元年”。近几年,国家为了保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同时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跟上人口发展的步伐,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规范托育机构[2-3]、对婴幼儿进行科学照护[4]的政策文件。3 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话题。托育行业发展迅速推进,但专业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紧缺,家长也面临对高质量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养育指导有极大需求的困境[5-6]。基于此,为确保学校开设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能切实落实政策、对口需求、服务社会,学校持续对湖南省特别是长沙市及周边地区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市场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与研究。

1 调研对象与方法

1.1 调研对象

本次调研包括长沙市及其周边地区托育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涉及婴幼儿卫生保健的卫生机构、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的相关机构等单位,被调研人员包括上述机构的管理者与从业人员、婴幼儿家长,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培养院校的管理者、毕业生与在校生等。

1.2 调研目的

1.3 调研方法

1.3.1 文献检索 通过查阅政策文件资料,了解目前已有研究成果,研判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同时,查阅资料,了解相关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1.3.2 实地走访 通过对长沙市及其周边地区不同规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托育服务行业的实际情况及其对人才培养的基本需求。通过走访已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院校,了解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以及在校生对本专业课程的满意程度与需求。

1.3.3 问卷调查法 通过向托育机构、卫生机构等从业人员及0~3 岁婴幼儿家长发放自制问卷,了解从业人员现状、各机构对专业的认识、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及课程设置需求、家长对婴幼儿照护及接受科学养育指导的期望等情况。

1.3.4 访谈法 对托育机构负责人、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进行访谈,了解托育机构管理情况、婴幼儿照护人员在岗工作情况、用人单位对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的具体需求等。

1.4 调研工具

为全面了解不同群体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的认识与需求,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信息。依据研究内容和研究目的,结合不同的调研对象,分别设计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需求调研问卷企业版,由17 个封闭式选择题和1 个开放式问答题构成,主要由早教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填写;卫生机构版,由14 个封闭式选择题和1 个开放式问答题构成,主要由妇幼保健院或者儿童保健中心从业人员填写。另设计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现状调查(家长卷),由14 个封闭式选择题和1 个开放式问答题构成。同时,设计了人才需求访谈提纲,包含7 个开放式问题,针对婴幼儿照护的相关机构管理人员进行调研和访谈。也通过网络对托育专业的毕业生和在校生进行采访。另外,通过这些调研工具分析人才需求,根据调研数据统计分析得出结论,为调研分析提供第一手资料。

2 调研结果

2.1 托育机构现状

2.1.1 托育机构规模情况 在调研的55 所托育机构中,较小的仅占地78 m2,较大的占地1 000 m2以上,较大的均为国内连锁机构。其中,占地1 000 m2以上的4 所,占地5 00~1 000 m2的14 所,占地100~500 m2的17 所,占地100 m2以下的20 所。进入托育机构的幼儿年龄分布如下:>2.5~3 岁的占58%,>2~2.5 岁的占21%,>1.5 岁~2 岁的占18%,1~1.5 岁的占3%。

2.1.2 托育机构师资情况 从问卷调查得知,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背景、职业资格、工作年限参差不齐。在被调查的198名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中,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早期教育专业的有67 人(33.8%),师范类非学前教育或早期教育专业的有62人(31.3%),医学相关专业的有5 人(2.5%),非师范非医学类专业的有64 人(32.3%);目前获得幼师资格证的有109 人(55.1%),获得育婴员资格证的有26 人(13.1%),获得蒙台梭利教师资格证的有26 人(13.1%),获得营养师资格证的有4 人(2.0%),获得其他资格证的有2 人(1.0%),暂未获得任何资格的有31 人(15.7%);工作年限在3 年以内的有157 人(79.3%),3~6 年的有36 人(18.2%),6 年以上的有5 人(2.5%)。

2.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人才需求情况

2.2.1 人才需求量 访谈发现,各机构从业人员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了解甚少,仅停留在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等专业的认识上,但均认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需求数量将迅速增长。问卷调研结果表明,38.89%的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不知道高职高专院校设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52.27%的婴幼儿卫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不清楚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属于医药卫生大类;不同机构对人才需求量稍有不同,11.1%的卫生机构和8.5%的托育机构在未来3 年内均需要6~10 人,至少需要4 万从业人员,57.5%的托育机构和52.1%的卫生机构在未来3 年内均需要3~5 人,至少需要9.8万从业人员。以上数据说明,婴幼儿照护人才的缺口极大,市场供需矛盾突出。另外,专业目录的调整和更名、社会对高标准托育的需求,都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提出了新的挑战。

比如,以运满满为例,运满满是一个车货匹配网络平台,这种平台的出现大大提升了车货匹配效率,这是因为这一移动互联网产品是以去中间化设计的,司机端与货主端是运满满网络平台的两大产品,信息部和物流公司通过将货主知己需求发布到平台上,通过平台司机端匹配项有关路线司机用户推动信息和路线,这种运力共享平台的搭建,能够将社会的运力资源充分整合,降低运力成本和消耗,为社会减少了空货车行驶的现象,节省了燃油量,更好地满足了物流的需求双方。

2.2.2 人才需求类型 调研显示,不同机构对人才需求的类型稍有不同,卫生机构急需人才的前三位分别为健康管理人员(35.8%)、医教养复合型人员(32.1%)、家庭教养指导人员(20.9%),托育机构急需人才的前三位分别是医教养复合型人员(34.1%)、健康管理人员(25.3%)、婴幼儿照护人员(18.4%)。以上结果说明,在婴幼儿照护中需要普及和渗入更多的医育结合的新模式,社区卫生机构同样有婴幼儿照护人才需求,学生的职业面向可以扩展到儿童健康管理和社区卫生综合管理等部门岗位,以培养能掌握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能进行营养管理、保育管理、健康照护的专业人才。

另外,调研还发现,托育机构或卫生机构的婴幼儿照护相关人员对需要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看法有所不同,按照重要程度,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认为排在前三位的是育婴员证、保育员证和幼儿照护师证,而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认为排在前三位的是健康管理师证、幼儿照护师证和育婴师证。上述结果说明不同岗位对婴幼儿照护的内涵理解有所不同,但都认为育婴师证和幼儿照护师证非常重要,但幼儿照护师证的持证上岗人员不到5%,提示学校在培养专业人才中需要注重幼儿照护和育婴师等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对接行业人才需求。

2.3 岗位对专业人才的具体要求

2.3.1 对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 托育机构招聘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时, 首先关注的是职业道德(占86.1%) 和个人修养(占83.3%),其中包括热爱、尊重、关心婴幼儿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勤俭节约、创新奋斗、爱岗敬业、牺牲奉献的个人修养,其次关注的才是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托育机构管理者在访谈中也提到,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面对的是0~3 岁的婴幼儿,他们的语言、动作、认知、社会性情感等方面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更需要照护者的耐心和爱心。

在对412 名卫生机构从业人员调查后发现,在素质要求层面上,“热爱、尊重、关心婴幼儿”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其次是“坚定职业理想信念”“良好的身心素质”等。在走访已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学生的3 所院校得知,毕业生就业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岗位的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如果没有足够的敬业、奉献精神是很难在岗位中获得满足感和幸福感的,也不容易在岗位上持久稳定工作,而且他们也意识到自身日常态度和言行举止对婴幼儿发展的重要影响与作用。另外,从对496名家长调查中发现,最希望婴幼儿照护人员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等优秀品质的为343 人(占69.2%),最希望有婴幼儿照护工作经验的有107 人(占21.6%),最希望婴幼儿照护人员有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背景的46 人(占9.3%)。

2.3.2 对专业人才的知识要求 婴幼儿卫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调查显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知识中,婴幼儿生活照料、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与保健及行为观察、婴幼儿常见疾病预防及护理、婴幼儿游戏组织等方面知识认可度很高,分别有94.3%、92.9%、88.3%、88.2%的从业人员认为非常重要,其次是婴幼儿营养与喂养、婴幼儿保健相关的管理知识。在与托育机构管理人员访谈中他们也提到,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最需要具备的知识也是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的基本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预防基本疾病的相关知识,这说明在婴幼儿成长中不仅需要精心的照护,掌握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地开展游戏活动,还需要融合科学的医学预防常识,才能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

2.3.3 对专业人才的能力要求 此次调查显示,不同机构对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能力要求和重要性看法主方向一致,能力要求主要集中在科学的健康照护、良好的沟通协作、敏锐的观察力、疾病防护和应急救护,托育机构对婴幼儿家庭教养指导能力、教养环境的创设能力等方面有一定的要求,而卫生机构主要集中在婴幼儿生活护理技术、婴幼儿感觉统合训练等方面。

2.4 家长对婴幼儿照护人员的期望

本次调研结果显示,家长最希望托育机构能“提供科学的养育指导”的占47%,“培养孩子良好的性格”的占25%,“开发孩子的智力,增长知识与技能”的占13%,“促进亲子互动”的占15%。这也说明托育机构不只注重对婴幼儿的服务,还要肩负另一责任,即加强对家长教养的指导。由此可见,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不仅需要重视孩子性格的培养,也要注重对家庭教养的指导。因此,学校在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时,需要构建符合市场需求的课程体系,增强课程的适用性,选择合适的内容和形式。另外,家长期望得到专业的养育指导,其中认为最重要的指导项目是婴幼儿教育理念与方法、婴幼儿常见疾病预防与护理、婴幼儿日常照护技能、婴幼儿生理与心理发育的特点和规律、婴幼儿饮食与营养,占比分别为91.5%、90.1%、89.1%、88.3%、85.2%。

3 讨论

3.1 托育从业人员年龄偏年轻化,托幼机构急需一支专业素质强的托育队伍

通过对托育机构负责人的访谈了解到,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稳定,现多以22~25 岁的人员为主,他们工作年限短,工作经验不足,专业水平不高,尤其缺乏0~3 岁婴幼儿照护的实践经验以及相关的专业技能,大多是将幼儿园3~6 岁的保教方法照搬过来,不能适应0~3 岁婴幼儿照护的特殊性,更难以与0~3 岁婴幼儿建立起信任感和情感依恋。有的从业人员经过十几天的短期培训就直接上岗,而且这种短期培训的流程也并不规范。这些问题都直接制约着托育机构从业人员的水平,也影响了托育机构的正常发展。以上结果说明,托育机构专业的高素质从业人员缺口极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医护背景相对比较缺乏,这与社会对该行业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托育机构中,从业者需要更多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引导与实践,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强化技能实践,增强职业认同,因此需要学校尽快培养一支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3.2 已有的人才培养方案与行业和家长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对人才培养要有高标准、高要求

综合托育机构、卫生机构、婴幼儿家长三方数据可见,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时更应注重对职业情怀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以及在教学设计中注重思政元素的融入,使他们乐于向家庭提供教养专业知识与优质服务。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毕业生胜任岗位应具备的素质最重要的是“关爱、尊重婴幼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等优秀品质;应具备的知识中最重要的是婴幼儿身心保健基本知识、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及行为观察与发展、婴幼儿保育与教育的基本知识、婴幼儿常见疾病预防与护理、婴幼儿游戏组织等方面知识。从以上调研结果可知,无论在哪个机构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都要对婴幼儿行为进行正确的观察与指导,进而开展科学的照护和早期发展支持与引导,托育机构应经常与家庭进行互动,注重家庭教养指导,卫生机构则应注重对婴幼儿的健康管理。因此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规格方面,既要考虑为婴幼儿实施日常科学照护和早期发展提供支持与引导,又要考虑给家长提供一定的养育指导和进行相关管理,这也说明对专业人才的能力要求提出了更高标准。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与设计需要关注到托幼机构、家长等主体人群对未来毕业生的需求,以满足素质、知识、能力等各方面的高需求。

3.3 婴幼儿日常照护和早期发展支持是托育专业的典型工作任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需注重“教、养、护”的一体化设计

调研显示,在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的典型任务中,不论是托育机构保育教师还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婴幼儿保健与照护人员,婴幼儿日常生活健康照护、婴幼儿早期发展支持与引导等工作都排在最前面,其次是家庭教养指导等,而托育机构还有教养环境创设和管理的工作任务要求;在主要能力分析中,具有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能力被认为最重要,其次是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护和科学喂养能力、身心疾病防护能力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护的能力,以及指导家庭科学教养婴幼儿和创设教养环境的能力。当然,对设计与组织游戏活动和亲子活动的能力和协调能力也有一定要求。调研还显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和早期教育专业有所区别,体现在前者重在对婴幼儿的照护,后者重在对婴幼儿的教育(71.3%的从业人员赞成此观点)。另外,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和儿童卫生保健专业也有所区别,前者重在对婴幼儿的教养指导,后者重在对婴幼儿的医护指导(82.6%的从业人员赞成此观点)。上述结果说明,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重在对婴幼儿的照护和养育,而不是婴幼儿的教育或医护指导(应当有别于早期教育和儿童卫生保健),这也指明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建设方向。国内的托育机构多注重对婴幼儿的照护,而相对忽视对家长的指导。人的社会化进程始于家庭,对儿童监护抚养是父母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家庭对婴幼儿照护负主体责任。因而,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典型工作任务的设置中,家庭养育指导显得尤为重要。

3.4 不同调研对象对课程的认识有区别,但都突出医育融合课程体系的建设

在本次调研中,企业及行业认为,学校在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方面应突出婴幼儿照护的专业特点,不能仅在早期教育课程体系中加入几门涉及0~3 岁婴幼儿照护和管理内容的课程,必须摆脱早期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惯性思维,形成一定的逻辑性和整体性,突出回应性照护。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课程,既需要结合0~3 岁婴幼儿的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特点来实施,也要结合托育机构对人才素养的需求,同时还需要具有多层次性,将地方特色文化融入课程体系中,以满足地方文化的发展。经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对课程重要程度的判断,认为以下几门课程最重要,分别是:婴幼儿发展心理学、卫生与保健、婴幼儿教育学(教养概论)、婴幼儿疾病预防与护理、婴幼儿日常照护、婴幼儿营养与喂养、婴幼儿观察与评估、婴幼儿家庭教养指导。另外,从对从业人员的访谈中得知,艺术领域的相关课程也是需要开设的,以便学生掌握一些必备的艺术技能,其他课程如母婴护理、蒙台梭利教学法、小儿推拿的基础知识、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感觉统合训练法等也需要开设,以满足学生就业后担任托育机构和卫生机构特色课程教学和岗位的需要。上述调研结果说明,既要注重学生本身综合能力的培养,还要注意知识、能力的迁移,做好家庭的指导工作。所有课程均应重视培养学生的照护和养育实践能力,需要将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有机地融入教学内容,形成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强的课程体系。这提示我们在课程设置中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照护和养育实践能力,保证人才输出质量。

4 对策与建议

4.1 人才培养定位

在目前的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中,非专业人员占比较大,与家长需求和期待的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有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背景)有较大差距。行业及企业从业人员认为婴幼儿照护的人才要求是高标准、高复合型的,应该在素质、知识和能力目标上,注重培养关心爱护婴幼儿的职业道德和科学照护婴幼儿以及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能力。学校应根据托育机构或卫生机构管理者、从业者与婴幼儿家长等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和具体要求来分析职业岗位核心能力,从工作实际出发,确定人才培养定位。培养其成为市场认可的具备关爱婴幼儿、能掌握婴幼儿照护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专业人才,能胜任托育机构保育教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婴幼儿保健与照护人员等岗位要求,以此满足社会及家长的需求。

4.2 专业发展建议

4.2.1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从市场调研来看,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定位要着眼于托育机构、婴幼儿卫生保健与管理机构、婴幼儿家长等的需求,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避免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脱节。人才培养方案应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加以制订,即根据培养目标提出培养要求,根据培养要求确定培养内容与方法,提供培养条件与保障。基于此次调研结果,培养目标应为:(1)品德高尚、富有爱心,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敬业奉献精神,遵循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法律法规;(2)具备对婴幼儿进行科学照护与养育、家庭教养指导等实践能力;(3)能够在托育机构(包括婴幼儿照护中心)、婴幼儿卫生保健机构等胜任婴幼儿照护与养育、家庭教养指导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7]。

4.2.2 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构建医育融合的课程体系 课程构建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方向的具体体现。分析本次调研中托育机构或卫生机构及婴幼儿家长对从业人员素质、知识、能力的需求,为达到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应遵循 “以岗位核心能力对应关键课程”的指导思想,课程内容贯穿婴幼儿心理学、教育学、家庭教养指导等教育类课程,也有婴幼儿日常照护、婴幼儿疾病预防与护理、营养与喂养等医育结合课程,并且注重校企合作开发课程体系,通过加强课堂训练、仿真模拟、专题研讨和基地实训等方式,多途径、全方位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以达到优化人才培养内容和方法的目的,从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2.3 以校企合作为抓手,促进学生职业发展 本次调研结果显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特色不明显,婴幼儿照护质量深受影响。为培养出高素质的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门人才,满足社会的需求,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必须加强学校与企业、行业的合作。首先,学校需深化校企合作模式,包括采取现代学徒制培养,畅通专业课教师深入托育机构学习、实践的渠道,校企双方共同研究婴幼儿照护和养育等活动,聘请一线婴幼儿照护者或经验丰富的婴幼儿托育服务管理者担任兼职教师,培养“双师型”教师等,促使校企双向流动规范化、制度化。其次,学校还可进一步拓展实践机构,完善学生岗位实习体系,通过研修培训、跟岗见习、入托实习等方式,增强学生的职业兴趣,提升实践动手能力。此外,通过校企合作,学校输送企业需要的人才,可以稳定企业的从业人员队伍,有利于行业的长远发展,从而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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