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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时代“街拍”行为的侵权问题与规范路径

2024-02-05李莉王帅

传媒 2024年2期
关键词:侵权短视频

李莉 王帅

摘要: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街拍已成为网民分享日常生活的一种方式,更是众多自媒体吸引粉丝以及实现流量变现的重要路径。当下街拍行为背后的侵犯个人肖像权、隐私权、人格权等风险日益受到人们关注。本文认为,猎奇传播、时尚祛魅和MCN机构运作是视频街拍现象产生的重要动因,并剖析了背后的侵权问题和原因,认为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平台责任意识和公众权利意识入手,建立一个全社会参与的权利保障体系。

关键词:短视频 街拍 侵权 互联网治理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短视频传播已经成为当前主要传播形态之一。在众多的短视频拍摄方式之中,“街拍”是其中重要一种。所谓“街拍”,指的是在公共场所随机拍摄并上传至网络平台的行为。严格来说,街拍并非短视频时代的产物。在大众传媒时代,街拍起源于时尚杂志的需求,随着人们观念的更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并参与到街拍中。短视频的到来,让街拍打破了平面媒体的载体形式和时空局限。通常街拍的地点会选择在景点、商场等人群聚集地,而这会涉及很多公共场所出现的普通民众,从而产生侵权问題。由于普通民众在肖像权方面的权利意识淡薄,导致街拍现象及侵权行为愈演愈烈。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规范和治理,将对公众的隐私权、肖像权造成越来越多的侵害。

短视频时代的街拍是用户参与内容生产的一种方式,在流量的刺激下,平台、自媒体、MCN纷纷参与街拍,使得街拍逐渐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中,平台为了支持用户生产内容,鼓励街拍行为;街拍达人、网红等群体为了炒作或走红,炒作街拍内容;MCN机构为了流量,更是制造剧情来演绎街拍情节。这些都在不同程度推动了街拍现象的泛滥。

1.注意力经济下的猎奇传播。猎奇心理是人们探索和求知的内在动力之一。在移动传播场域,网民为了满足这种心理,开始关注越来越多的猎奇话题,因此也诞生出各种网红产品和奇特玩法,短视频街拍正是其中的一种。短视频街拍在制造猎奇、博取眼球方面,有着很强的优势,也备受关注并得到了广泛应用。对短视频街拍来说,其目的就是在特定场景中捕捉特色画面或话题,吸引粉丝注意,提高视频的曝光度和流行的几率。例如,在北京三里屯,职业的街拍客每天都会定时蹲守在重要路口,挑选拍摄目标——主要是那些着装性感的女性,试图借助这些时尚女性来获取流量,从而把其自媒体账号打造成网红账号,而一旦成为网红,这些自媒体就可以借助粉丝和流量轻松获取经济利益。

2.独特的时尚文化呈现。街拍短视频时长在5分钟内,主要采取混剪、单机位跟拍两种形式,主角往往是素人,通过刻意的表演伴以个性化的服装、场景、道具,来吸引受众的目光。街拍短视频凭借其生活性、民间性,将时尚祛魅,给大众带来了独特的中国时尚文化呈现。首先,重视戏剧化剧情,在抖音平台上展示的街拍短视频,通常有简单的故事情节,如陌生人之间的拔刀相助、以整蛊搞笑展示人际关系的琐事等,大多是提前策划的表演,但能体现当下中国的普遍价值导向。其次,强调多样化的时尚形象,通常具备强烈视觉刺激和装饰性,如TikTok博主chinastreetstyle发布的街拍短视频,从青春活力的短裙,到大量的汉服,再到少数民族服饰,展现出不同的女性形象,同时,利用不同角度对服装搭配进行特写,吸引众多海外网民的关注。再次,展现本土时尚文化空间,短视频街拍的背景突破了早期街拍以街道为背景的局限,延伸至格斗场、奶茶店、咖啡馆等商业场景,能够带来颇具冲击力的观看体验,迎合了年轻人群对于时尚生活的向往和渴求。

3.MCN机构的推动。目前,MCN机构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是网红产业链的组成部分,而街拍正是MCN机构运营自媒体的方法之一。在短视频平台上,专门做街拍的账号背后往往有MCN机构的介入。在这些机构的操作下,很多街拍视频成为拍摄者和被拍者的共谋,即拍摄者想借助拍摄作品走红获利,被拍者也希望通过街拍走红网络,为此双方达成了合作意愿,还有一些所谓的被拍者实际上是刻意的摆拍。最终这些街拍视频被放到微博、微信、抖音的账号中,用来吸引流量。可以说,看似提供真实场景的短视频街拍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市场行为。在市场利益的推动下,短视频街拍越来越多,带来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街拍”行为的侵权问题可以追溯到平面媒体时代。早在1995年,《上海画报》登载了一组新闻照片,其中一幅画面是某女士在商场化妆品柜台选择化妆品的情形,涉及肖像的使用,由于照片用于新闻报道,法院判定其侵犯肖像权。短视频街拍作为一种新现象,无论是拍摄形式和传播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及时完善。同时,人们对短视频街拍的认识也不到位。作为一种随机拍摄的行为,街拍往往会涉及很多无关的路人,这些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镜头在网上传播,导致侵权问题出现并不断蔓延,有的甚至因为街拍产生冲突。随着短视频街拍行为的泛滥,其所带来的侵权问题需要得到重视和急需政策法规与治理措施跟进。

1.短视频“街拍”现象中的侵权问题。视频“街拍”行为产生的侵权问题是多方面的,不同性质的街拍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会有所区别。

一是侵犯肖像权。短视频街拍的拍摄地点以地铁、街头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为主,被拍者往往不知道自己进入到拍摄者的镜头中,即便对那些精心策划的街拍来说,也很难完全停留在街拍者或被拍者的初衷上,容易出现肖像权的侵权行为。例如,2023年6月,一男性在成都太古里与一名女子逛街,两人亲密牵手的动作被一名街拍摄影师拍下后发布到网上,引发轩然大波。除了二人的身份、关系被广泛讨论,还应关注到,未经同意街拍并上传至网络的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

二是侵犯隐私权。短视频用户数以亿计,街拍视频的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尤其是涉及隐私权时,其所带来的侵权问题及影响也会被放大。如有些拍摄者在拍摄时聚焦女性身体部位,和街拍蕴含的潮流时尚元素大相径庭,这是典型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如果这类照片视频流入一些不法网站,很可能会出现诽谤、侮辱行为,侵害被拍摄者的名誉权。

三是侵犯人格尊严权。公共场所每天发生很多事情,有些事只是个人的私事,一旦在网上传播则会损害个人尊严,甚至影响他人的现实生活。例如,2023年6月,广州地铁8号线“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遭曝光”事件引发全网关注,女子在地铁上和男子确认后依然在网络上散播视频,并对男子形象进行不当描述,不仅侵害了男子的人格尊严权,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2.短视频“街拍”侵权问题的多重原因。短视频“街拍”现象之所以存在且受关注的程度不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短视频“街拍”现象是一种新现象,产生的侵权问题比平面媒体时代更为复杂。尽管有些专家、媒体、个人已经开始关注到街拍短视频,但对新现象的认识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才能获得更多共识。目前,已经有一些媒体开始关注街拍短视频带来的问题,也出现了相关司法案例,说明其受重视程度正在提高,但相关法律法规仍然有待完善。

其次,短视频“街拍”行为对肖像权的侵犯具有隐蔽性。一些拍客自认为其拍摄的短视频只是在网上分享,并没有出售或做广告,由此声称自己的街拍行为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但事实上,这种为了流量而开展的街拍行为无论是否在当时套现,都可以看作一种营利行为。从法律角度上来看,《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因此,“街拍”用于商业营利或网络引流都构成侵犯肖像权、隐私权,只要被拍者明确表示拒绝,拍摄行为就应立即停止。

最后,公众维权意识薄弱助长了短视频“街拍”侵权问题。尽管根据法律规定,不管是名人还是普通人,肖像权都不容侵犯,但他们对待侵权的态度差别很大。一般来说,名人肖像权不容侵犯,这是为公众所熟知的。这是因为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名人自身也有较强的维权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一旦肖像权被侵权,就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但是普通人维权意识较弱,面对侵权所采取的维权行动不积极,甚至在一些人眼里,自己的肖像权“不值钱”,即便知晓肖像权被侵犯,多数情况下也不会去维权。被拍摄者有拒绝的权利却不重视,可以维权却不行动,这在很大程度上縱容了街拍侵权。

随着短视频和直播平台的火爆,街拍行为在很多城市的街头随处可见,经常会给被拍摄者带来困扰,并可能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因此,必须对视频“街拍”问题进行规范和治理。就目前形势来看,结合上文剖析的三个原因,建议从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网络平台社会责任和增强公众权利意识三个方面入手。

1.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提高街拍者的违法成本。在互联网应用与日俱增的背景下,网民普遍面临着个人信息被平台随意搜集和使用的风险,但得不到有效保护。尽管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但对短视频街拍行为并没有作出规范,只从网络平台角度给予了大方向的规范。下一步,可以通过政策法规或司法解释的方式,要求平台采取必要的防侵权措施,对公共场合的短视频拍摄行为规范作出要求,加大违法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用以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同时,要利用《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加强对平台的约束。《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知识产权的,需要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这对治理短视频“街拍”现象同样可以适用。对短视频和直播平台来说,要完善监测和举报机制,对违规的视频及时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阻断其带来的负面影响,而对频繁被举报的账号,一旦核实可直接封号。如果平台未采取必要措施,则要与侵权人一道承担连带责任。

2.提高平台社会责任,降低违法视频“街拍”行为的曝光度。短视频和直播类平台是街拍行为的最终出口。因此,治理街拍现象,网络平台除了需要依法依规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外,还必须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在治理和规范短视频“街拍”问题时,平台必须要完善审核制度,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同时要畅通反馈、投诉和举报渠道,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各大平台开始利用智能技术对短视频进行审核和监测,给平台审核提供了很大便利。在智能审核过程中,应兼顾街拍方面的侵权问题,对那些明显是无授权的街拍内容,要在算法上体现出应有的责任和态度。如采取限流或屏蔽等,以此降低违法街拍的行为。此外,尽管举报投诉渠道基本常态化,但一些平台的举报投诉功能很隐蔽,用户很难找到,即便找到投诉按钮,也需要提交投诉者个人身份信息、上传权利证明材料等,程序十分繁琐。对此,平台也应主动承担责任,接受网民监督,并为网民的社会监督提供便利窗口。

3.提升网民的隐私保护意识,增强公众维权的积极性。短视频“街拍”侵权问题之所以愈演愈烈,与被拍摄者态度和反应也密切相关。对被拍摄者来说,普遍存在隐私保护淡薄问题,而且有的人认为被拍没有损失,还有的不知道被拍摄。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短视频街拍侵权行为的发生。因此,规范和治理视频“街拍”侵权问题,需要被拍摄者提高隐私保护意识,也不要被走红、时尚心理所影响,不轻易接受陌生人拍照,提高隐私保护意识和权利保护能力。一旦发现遭遇偷拍或被恶意传播,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采取必要措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对于短视频“街拍”维权来说,一个较难的现实处境是:被拍者知道被侵权也想要维权,但却面临维权成本高的困境。一方面是被侵权者举证比较困难,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另一方面,即便维权成功,所获得的赔偿金额也很低,与维权付出的成本不匹配,致使公众在短视频“街拍”侵权问题中处于被动地位。

总之,在短视频“街拍”侵权中,拍摄者利用街拍进行盈利而有意忽视侵权问题,被拍者维权意识薄弱且成本高,平台为了流量放任不管助长侵权行为,使得街拍侵权治理具有一定难度。因此,短视频“街拍”行为的规范和治理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方案,要从法律、平台责任、权利意识乃至拍摄者的行为规范等入手,也需要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

作者李莉系德州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

王帅系菏泽学院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讲师

参考文献

[1]蒲晓磊,王蓉.网络平台对侵权行为不能视而不见[N].法制日报,2019-08-06.

[2]余菁.短视频直播的伦理审视及其治理——以“博学流浪汉”为例[J].传媒,2019(16).

[3]刘明,霍枫.MCN行业法律风险浅析[J].信息网络安全,2021(S1).

【编辑:杨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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