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县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探析
——以福建省政和县为例
2024-01-27王毅
王 毅
(福建省政和县林业局,南平 353600)
引 言
林下经济是近年来随着林业改革发展的逐步深入而出现的新经济活动,是推进林业科学发展、生态发展的新经济形式。林下经济主要是指利用森林多维度空间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平台发展起来的森林旅游、林下中药材种植等产业。对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提高林业附加值、拓宽林农增收渠道、丰富林业经济成分、激发林业可持续发展活力具有重要作用[1]。
一、政和县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及发展模式
政和县是福建省重点林业县之一,地处热带季风气候区。县内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蓄积量为1097.7397 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9.55%,林业用地223 万亩。因全县山地多,地形复杂,地势东高西低,所以具有多层次立体气候。形成了独特的高山、平原“二元”地理气候,年降雨量1590毫米,年平均气温14.2℃,夏季最高气温仅29℃,被誉为“福建夏都”“生态氧吧”。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林地资源为政和县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优厚的先天条件。目前,政和县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因地制宜,特色实效”的原则,通过多年的发展和实践,主要形成了林下中药材种植、森林旅游、林下套种珍贵树种、林蜂养殖、林禽(畜)养殖等较为成熟的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并出现了一批初具规模的示范场户。
(一)林下中药材种植
近年来,通过学习借鉴浙江、广东等省份的林下经济发展经验,政和县以国有林业企业为抓手,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先后引进种植灵芝、铁皮石斛、金线莲、七叶一枝花、羊肚菌、草珊瑚等中药材,主要分布在石门林场、星溪、东平等地,目前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品种优势明显、长势良好、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高产稳产、品质上等的中药材品种作为示范基地建设。截至目前,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5300 亩,良种中药材苗木1100 万株。由于生长条件天然生态,药材质量好,收益能够得到较好的保障[2]。
(二)森林旅游
对政和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佛子山、念山国家湿地公园和中国第一楠木林等国内知名景点开展规划开发,有力地带动和吸引了乡村森林旅游热潮。近年来,在上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政和县投资2.5 亿元,先后启动“中国第一楠木林”、“中华紫薇园”、念山国家湿地公园和名木古树保护观赏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中华紫薇文化节、外屯荷花节、白茶节等生态旅游宣传活动,政和县森林旅游知名度得到显著提升。仅生态旅游一项,政和县2022 年接待游客12.6 万人次,全县每年增收达6200 万元。
(三)林下套种珍贵树种
2000 年以来,园林绿化苗木的市场需求逐年增长,国有林场对部分杉木大径材林林下实施珍贵树种套种试验,重点选择闽楠等喜阴常绿阔叶树种(闽楠是国家二级珍稀渐危种,也是优美的庭园绿化树种。2010 年,政和县被中国经济林协会评定为“中国楠木之乡”)。由于适地适树,楠木长势良好,三年生高度可达2 米以上,五年生高4 米、胸径5 厘米,八年生高6 米、胸径8 厘米,八年生口径苗木目前的市场价格为每株200 ~300 元,按每亩50 株套种计算,八年可亩均增收1.0 ~1.5 万元。目前,林下套种珍贵树种已在政和县全面推广,套种面积达5000 余亩。
(四)林蜂养殖
林蜂养殖具有经营技术简易、开发成本低、收益快的优势,在政和县深受林农的欢迎,接受程度较高。依托政和县丰富的花果资源,全县蜜蜂养殖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全县养蜂量达1.1 万余箱,年产蜂蜜100 多吨。良好的生态环境造就了政和蜂蜜独特的品质,产品畅销省内外,价格为每斤80 ~100 元,产值达1000 余万元,是当前政和县农村脱贫致富的好项目。
(五)林禽(畜)养殖
林禽(畜)养殖,即在林下放养羊、猪、鸡、鸭等动物。由于养殖周期短、见效快,因此群众积极性较高,主要分布于铁山、东平、星溪等乡镇。目前,全县规模林下养殖点150 个,年出栏林禽(畜)30 万只,2022 年产值达3900万元。
二、政和县林下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林下经济是当前农村农业的一个新生事物、新兴产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在发展上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当前市场形势的不断变化,林下经济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亟须找到解决对策。
(一)规模小且品种单一
目前,全县发展林下经济只有林蜂、林禽等模式有一定的发展历史和规模,林药、森林旅游等新兴林下经济产业仍处于初始开发阶段,规模较小,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优势。而且,在发展上容易受周边市场影响;在品种引进上局限于照抄照搬、一味模仿,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产品选择上容易“一窝蜂”而上,造成增产不增收,没有形成自己的优势产品产业。同时,林下经济种养多局限于“单兵作战”、家庭小作坊式经营,农户与林下专业合作组织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辐射带动作用有限。
(二)资金技术短缺
发展林下经济的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大,特别是林下中药材种植,初始投入的资金量是多数农户无法承担的。政和县经济欠发达,由于农民自身经济实力不足且缺少金融扶持措施,因此在发展林下经济项目之初,特别是投入大的林下中药材种植项目,资金不足严重制约发展。大规模发展林下经济更是缺钱、缺人、缺技术,严重影响和制约农户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同时,上级扶持资金规模偏小,且投放限制较多,受惠面和推广度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市场组织化程度低
虽然政和县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专业合作,组建了部分专业协会与专业合作社,但总体数量和规模都不够,作用发挥有限。养殖户和种植户的市场信息还不够灵通,对市场发展变化缺乏预见性和长远的战略性设想。大到经营决策,小到品种选择,还存在盲目跟风和从众行为。在产品推销上,不注重市场营销和推广,大多数人被动观望等待,导致产品价格偏低,销路不畅,效益得不到保障。
(四)基础设施薄弱
政和县林地多,属于丘陵地形,大多远离村镇,普遍存在交通、通信、水电等基础设施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林下经济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林下经济发展的产业链较长,项目多且领域广泛,技术力量过于分散于农林、科技、旅游等十余个部分,而且基层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严重不足,管理和技术依赖于传统经验,缺乏科学指导,造成管理水平低下、单产效益不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经营风险。
三、政和县林下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为了更好更快地推动政和县林下经济发展,必须坚持以区域特色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动绿色发展,科学合理地利用林地资源,推动林下经济向标准化、规模化、特色化、精准化方向发展,有效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促进全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3]。根据政和县林地分布情况,结合森林资源特点、区域生态条件,明确不同乡镇林下经济的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区位优势,科学合理地选择林下中药材种植品种、林下养殖品种、林下采集加工类型和各种森林景观的旅游开发利用。在启动和开发林下经济项目初期,可选择周期较短、见效较快的短平快林下产业,有效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为今后全面推动林下经济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政策扶持
各级管理部门应将林下经济发展上升到助力乡村振兴的战略层面,以省市为单位,尽快研究出台助力本地发展的《林下经济发展工作指导意见》,制定优惠政策,增加林下经济专项补助资金预算,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一要强化资金引导作用。资金引导应从示范推广和普惠覆盖两方面着手。对于技术门槛高、资金投放量大的林下经济项目(如森林旅游和名贵中药材种植),鼓励社会资本和大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当地政府可根据示范的效果(如产值、就业贡献程度)给予配套补贴;对于群众参与度高、投入成本较低的林下经济项目(如林蜂养殖、林畜养殖、林禽养殖等),应实行以奖代补政策,调动林农的积极性。同时,资金投放要避免项目过于单一集中,特别是中小产品项目,容易出现“谷贱伤农”的问题。
二要实行林下经济税收减免。鉴于林下经济属生态循环立体复合经营活动,且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存在规模小、效益低等问题。政府应在加强金扶持的同时,对林下经济产品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构建宽松的经营环境。
三要加强金融扶持。协调金融部门加大林下经济信贷的投放力度,降低信贷门槛,简化手续,重点要放宽农户的小额贷款。对基础好、有实力且发展潜力大的林农、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要积极纳入生态银行投融资范畴,以发展的思路给予其信贷扶持,在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四要扩大森林综合保险范畴。将林下经济经营纳入森林保险范畴,政府可以出台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保险机构增加林下经济相关险种,降低农民的经营风险。
通过上述四条措施扶持林下经济发展,可以丰富林业经济成分,帮助林农走上一条“不砍树也能致富”的新时代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科学编制规划
要把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地方长期发展规划范畴,与当前乡村振兴建设、林业产业化布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4],以科学开发、适度利用的思路设计林下经济发展的规模、方向和模式,坚持“人无我有”的林下经济战略定位。因地制宜地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要坚持从本地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以及对未来市场需求合理预测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多角度、深层次地挖掘本地林下经济发展潜力。同时,规划要注重落地实施,要坚持“一县一品”“一乡一品”,突出特色,不求标新立异,只求扎扎实实。科学确定长中短期林下经济发展目标,合理选择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拓宽经营范围,坚持做到生态优先、效益同步,科学规划政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示范带动
产业发展离不开“火车头”的带动,要选择一批有技术、有资源、有实力、有群众基础、经营业绩突出的企业、合作社、林农作为项目示范带头人,以点促面。通过表彰、奖励、宣传林下经济经营致富典型代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的作用,带动更多的林农投身林下经济建设。同时,通过标准化林业合作社建设,与林农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市场化股份制运作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林下经济产业,调动和激发林农的积极性,使之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社会参与度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强的新兴林业产业。
(四)实施品牌战略
第一,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好政和县丰富的森林资源,科学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前景广阔的重大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纳入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或吸引外商投资建设。支持成立各类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林下经济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具有政和特色的林下经济优势品牌,形成一批产业链相对完善的林下经济发展体系,形成整体竞争优势。
第二,做好品牌的打造和推广。突出政和县的生态优势,打造生态产品,全面提高林下经济质量安全水平。以生态、安全为主题,设计林下经济产品定位,积极开展森林生态标志产品、驰名商标、绿色无公害食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创建和认证工作[5]。加大对品牌和产品的市场推广宣传力度,聘请专业团队对林下经济产品进行整体包装营销,不断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推动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6]。
第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经常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搭建林下经济信息服务平台,帮助林农做到精准生产销售。发挥电商优势,主动对接抖音、京东、淘宝等大型电商企业,用好网络直播等新兴媒体,不断拓宽林下产品的营销路径,促进森林康养融入省级一体化进程。培育引进林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着力提高就近就地加工转化能力,不断延伸林下经济产业链、价值链,积极整合生态、文化、旅游、种植、康养等林下经济综合资源,将林下经济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有机整合,让林下经济与森林旅游完美“混搭”,实现林业三产的有机融合。
(五)加强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
积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断完善林下经济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对基层林农、林企、林业经营者的信息咨询和技术培训服务。依托福建农林大学、省林职院、省生态学院和林科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编制林下经济生产技术推广手册。组织技术团队、专家、林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现场技能培训,提高基层林农林下经济种养能力,培养一批熟练掌握林下种植技能的基层技术骨干,引导和帮助种植户提升林下经济生产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各项培训指导,更好地为农民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各级政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水、电、路建设的步伐,切实解决农民发展林下经济基础设施薄弱的难题,力争通过“十四五”中后期建设,努力实现林下经济稳中有进,成为带动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