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訔《编注杜少陵诗》考论
2024-01-26罗清
〔摘 要〕 杜集编次是考察杜集版本源流的一个重要依据,具有重要的文献学价值。文章以《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后简称《百家注》)、《杜工部草堂诗笺》(后简称《草堂诗笺》)及《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后并解》(后简称《先后并解》)的编次对比为线索,并以鲁訔《年谱》与《先后并解》诗歌系年对勘,为鲁訔本杜诗编次参考赵次公本杜诗编次找到了新的线索。辑录并考察各本宋代杜集中的鲁訔注,发现现存宋代杜诗集注本中的鲁訔注的源头正是《百家注》,但《草堂诗笺》与《百家注》中的鲁訔注仍有很大的差异。鲁訔自称摘取了他家注解,据此推测鲁訔原书具有集注本的性质。
〔关键词〕 鲁訔 《编注杜少陵诗》 鲁訔编次与赵次公编次 鲁訔注
鲁訔(1099-1175),字季钦,一作季卿,自号冷斋,海盐人,绍兴五年(1135)进士。周必大《直敷文阁致仕鲁公訔墓志铭》称其著述有编注《杜少陵诗》十八卷,又《年譜》一卷。而《分门集注杜工部诗·集注杜工部诗姓氏》仅载:“嘉兴鲁氏訔,《编注子美诗》一十八卷。”则《年谱》或单行。周采泉称鲁訔本尚有著录。鲁訔《杜工部诗年谱》一卷,《四库全书总目》著录:“訔以甫生于睿宗先天元年壬子,卒于大历五年庚戌,盖承吕谱之旧也。”又称其:“知密于赵子栎《谱》多矣。虽间有附会,又乌可以一眚掩乎?”蔡梦弼《杜工部草堂诗笺》卷首《草堂诗笺传序碑铭》载鲁訔《编次杜工部诗序》:
余因旧集略加编次,古诗近体,一其后先。摘诸家之善,有考于当时事实及地理、岁月与古语之的然者,聊注其下。若其意律,乃诗之六经,神会意得,随人所到,不敢易而言之。叙次既伦,读之者如亲罹艰棘虎狼之惨,为可惊愕;目见当时甿庶被削刻、转涂炭,为可慜;因感公之流徙,始而适,中而瘁,卒至为少年辈侮,忽以讫死,为可伤也。
通过《编次杜工部诗序》和《杜工部诗年谱》的编撰,可以看出鲁訔对杜诗编次的重视,其目的是通过对杜诗的系年编次考见杜甫生平经历、用舍行藏之迹,使读者可以通过诗歌获得亲历般的效果以至与诗人达到一种情感上的共鸣。
一、鲁的《编注杜少陵诗》
鲁訔的《编注杜少陵诗》(又称《编次杜工部诗》)已佚,其所用之“旧集”亦难考证。但《百家注》和《草堂诗笺》都称用“鲁訔编次”,鲁訔所作《年谱》也载于四十卷本《草堂诗笺》与《分门集注杜工部诗》等书卷首。清代钱谦益在调整《钱注杜诗》的底本吴若本的编次时也曾参考《草堂诗笺》的编次。朱鹤龄在《杜工部集辑注·凡例》中也提到:
杜诗编次,诸本互异,惟《草堂会笺》觉有伦理。盖古律体制,间有难分,时事后先,无容倒置,不若从此本为稍优也。特其诗必系某年,则拘固可笑。今略仿其意,前后以时事为排比,其无考者,或从人,或从类,皆参以他善本诠次之,而于各卷之首,标为“公某时某地作”,庶几师编年之法,而无其陋云。
不知为何,朱鹤龄在凡例中没有说明《草堂诗笺》用的是鲁訔编次。然而朱氏参以他本,对杜诗编次进行了再整理,朱注后来又在清代受到重视,作为重要参考的《草堂诗笺》编次——实际上的鲁訔编次自然产生了更为广泛的影响。
然而从鲁訔《编次杜工部诗序》来看,鲁氏的《编注杜少陵诗》疑点重重。第一,据周必大所撰《墓志》及《分门集注杜工部诗·集注杜工部诗姓氏》,鲁訔书共十八卷。若是鲁訔将整个“旧集”编年并作注,应当不会只有十八卷。宋人所称“旧集”多指二王本(王洙、王琪编校本),然而二王本只有诗歌十八卷,其中注解极少,几乎等于一个白文本,而且是分体编次。若是在这样一个分体本的基础上进行整体性的编次,则不应该称为“略加编次”。又如黄伯思的《编次杜工部诗》共二十二卷,所收杜诗远多于二王本,且“以古律相参,先后始末,皆有次第”,黄氏也只是做了编校工作,并未做注解,其书卷数却仍多于鲁訔的《编注杜少陵诗》。第二,鲁訔据“旧本”编次,为何会得到与赵次公本高度相似的编次成果?第三,虽然《百家注》与《草堂诗笺》所用“鲁訔编次”及《先后并解》编次高度相似,但仍然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别,这些差别又从何而来?第四,鲁《序》提到“摘诸家之善,有考于当时事实及地理、岁月与古语之的然者,聊注其下”,是否可以据此推测鲁訔本具有集注本的性质?
二、鲁本编次——以鲁编次与赵次公编次的关系为中心
据林继中考证,《先后并解》成书当在南宋绍兴四年至十七年(1134-1147)之间,在赵次公壮年以后。鲁訔是绍兴五年(1135)进士,二人活动年代相近,而赵次公略早。鲁訔《编次杜工部诗序》云:“绍兴癸酉(1153)五月晦日,丹丘冷斋鲁訔序。”鲁氏之书当略晚于赵次公《先后并解》。根据洪业的说法,《百家注》成书应当最晚至淳熙十六年(1189)。蔡梦弼为《草堂诗笺》作序在“嘉泰天开甲子”,即嘉泰四年(1204)。那么可以初步将这几个杜集的成书时间排列为:《先后并解》——《编注杜少陵诗》——《百家注》——《草堂诗笺》。以成书时间先后来看,鲁訔本存在参考赵次公本的可能性。
(一)《先后并解》与《百家注》《草堂诗笺》的编次对比
林继中指出,《百家注》和《草堂诗笺》编次的真正渊源是赵本。林继中的看法总体是不错的,美中不足的是他所用的是《古逸丛书》本《草堂诗笺》,此本为四十卷加十卷《补遗》,卷第篇次十分淆乱,非宋本五十卷《草堂诗笺》原貌。《中华再造善本》用宋刻本配清影宋抄本(卷一至三)配成四十八卷本《杜工部草堂诗笺》(缺卷二十、二十一),基本恢复了宋本《草堂诗笺》的面貌。此本“宋讳缺笔至廓字,因推知此书当是嘉泰元年成书后建阳书肆第一刻本”。将此本与成都杜甫草堂藏宋本《杜工部草堂诗笺》残卷的第二十、二十一卷配补,刚好能得到一个完整的五十卷宋本《草堂诗笺》。然后将其与刘世珩影宋本《百家注》与《先后并解》对勘可以更准确地厘清三个本子之间的编次关系。
在与《先后并解》残帙尚存的637首诗歌编次比较后,《草堂诗笺》仅有7首诗歌与其编次不合:《奉汉中王手札》《课小竖锄斫舍北果林枝蔓荒秽净讫移床三首》《上水遣怀》《哭韦大夫之晋》《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百家注》与《先后并解》后三帙共有42首诗歌(34题)编次不合,其中应当包括执目检诗所造成的24首(24题)同题异诗的诗歌。
值得注意的是,《百家注》中有一些诗歌编次虽不合于《先后并解》,但却合于《宋本杜工部集》,如《九日五首》《课小竖锄斫舍北果林枝蔓荒秽净讫移床三首》《两当县吴十侍御江上宅》等诗。这说明《百家注》编者在利用鲁訔编次(赵次公编次)的同时可能还参考了二王本系统的编次,从而对诗歌编次做了一点细微的调整。
在几本杜集的编次对比中还有几个值得注意的细节:第一,《草堂诗笺》卷三十五《夔州歌十绝》的最后两首诗歌“武侯祠堂不可忘”“阆风玄圃与蓬壶”其次序与《宋本杜工部集》《百家注》的《夔州歌十绝》后两首刚好相反,但与《先后并解》(戊帙卷三)却相同。第二,《先后并解》己帙卷三《夜》(露下天高秋水清)一首重出于己帙卷五(《林校》删去第一首),此诗在《草堂诗笺》卷四十五、卷四十七与《先后并解》相对应的编次位置上亦重出。第三,《宋本杜工部集》与《百家注》中,《九日五首》皆“阙一首”,赵次公《先后并解》以“旧本”编在成都诗中的《登高》一诗补成五首,《草堂诗笺》与赵本同。第四,《宋本杜工部集》编在云安、夔州所作的《月》三首组诗,赵次公本将其分为三首,详细辨别了这三首诗并非作于一时的原因,并将三首诗分别系年编次。《百家注》与《草堂诗笺》两本杜集也将《月》三首拆分开来并系于不同时期所作的诗歌中。这些编次巧合并非偶然,可以作为鲁訔编次参考赵次公编次的一些细节证据。
(二)鲁訔《年谱》与赵次公《先后并解》诗歌编年的对比
鲁訔本杜集编年参考赵次公本更直接的证据在鲁訔所作的《年谱》中。杜甫年谱的撰述起于宋代。北宋吕大防撰《杜甫年谱》(后简称《吕谱》)为历代杜谱之滥觞。然而《吕谱》尚且“不过酌量其先后,仿佛其时势,约略其踪迹,初未尝逐年逐月,征事征诗”。对时事与杜甫生平事迹的甲子系年亦有不少谬误。其后的梁权道、蔡兴宗等人在《吕谱》的基础上又加以考辨,纠正了《吕谱》中的部分错误。赵子栎、鲁訔等人的杜甫年谱愈加细密。到黄希、黄鹤父子补注杜诗时,尤重编年,黄鹤写成《年谱辨疑》并以此为纲领对每首诗的创作年月作出考订,“而诗中各以所作岁月,注于逐篇之下,使读者得考见其先后出处之大致。其例盖始于黄伯思,后鲁訔等踵加考订,至鹤父子而益推明之,钩稽辩证,亦颇具苦心”。黄鹤的杜诗编年成果尤其受到重视,乃至到清代仇兆鳌作《杜诗详注》仍广泛征引黄氏的编年成果。
鲁訔《年谱》在宋人所著杜甫年谱中起到了一定的承上启下的作用。事实上,尽管鲁訔本的杜诗编次和《先后并解》编次高度相似,将鲁訔《年谱》与《先后并解》的诗歌系年对照,二者对杜甫生平事迹的记述仍有一些差别。这些差异主要在于对杜甫生平重要时间节点的考订:
第一,关于杜甫献“三大礼赋”的时间,鲁訔认为是在天宝十载,鲁《谱》:
公奏“三大礼赋”……《史》《集》皆以为十三载。按《帝纪》:“十载,行三大礼。”十三载,未当郊。况《表》云:“臣生长陛下淳朴之俗,行四十岁矣。”故知当在今岁。
魯《谱》将杜甫的生年定在睿宗先天元年壬子(712),改订了吕《谱》的甲子和上“三大礼赋”的时间,认为杜甫献赋时间是天宝十载(751)。赵次公则认为是在天宝九载(750)。对《杜位宅守岁》“四十明朝过,飞腾暮景斜”句,赵注云:“公于天宝九载三十九岁之冬,预献明年‘三大礼赋,《表》云:‘甫行四十载矣,沉埋盛时。则亦急于仕矣。天宝十五载(756),方召试授官,得河西尉。不行。则正当强仕之年,官犹未定,宜其感叹之切矣。……”《官定后戏赠》赵注云:“天宝九载冬,公预献‘三大礼赋。明年十载,乃召试文章,初授河西尉,辞不行,更授卫率府兵曹,故得以老夫为称。”《莫相疑行》赵注云:“天宝九载,明皇纳处士之议,以明年朝献太清宫,朝享太庙,有事于南郊。公献‘三赋以预言其事,于是待制于集贤。”所谓“预献”“预言其事”,即赵次公认为杜甫献赋在天宝九载,当是在举行典礼之前。而诏试授官在天宝十载。又《壮游》“天子废食召,群公会轩裳”句,赵注云:“公于天宝九载冬进‘三大礼赋,待制于集贤,委学官试文章,再降恩泽。公尝曰‘集贤学士如堵墙,观我落笔中书堂也。”在这条注文中,赵次公明确将献赋时间系于天宝九载冬。
赵次公的观点应该受到蔡兴宗《年谱》的影响,蔡《谱》:
(九载庚寅)时年三十九。是岁冬,进“三大礼赋”。《进表》曰:“臣生陛下淳朴之俗,行四十载矣。”其《赋》曰:“冬十有一月,天子将纳处士之议。”又曰:“明年孟陬,将摅大礼。”又曰:“壬辰,既格于道祖。”又曰:“甲午,方有事于采坛。”按《唐史》:“十载春正月,壬辰,上朝献太清宫。癸巳,朝享太庙。甲午,合祀天地于南郊。”而《新书·列传》《集记》《旧谱》及赋题之下注文皆作十三年,非也。
蔡兴宗则是根据《赋》文的内容“冬十有一月,天子将纳处士之议”“明年孟陬,将摅大礼”,判断《赋》文的写作时间和进献时间在举行典礼之前。
第二,关于杜甫参加科考的时间。鲁《谱》云:“公居城南,尝预京兆荐贡而考功下之。唐初考功试进士。开元二十六年(738)戊寅春,以考功郞轻,徙礼部以春官侍郎主之。公之适齐赵,当在此岁以前。”即鲁訔认为杜甫下第游齐赵应当是在开元二十六年以前,具体在哪一年并未说明。《壮游》“忤下考功第”赵注:“考功第事,旧注云:‘武德旧令,考功郞监试贡举人。贞观以来,乃员外郎专掌贡举。至开元中,移贡举于礼部。其说是。此出《唐摭言》也。”《唐摭言》卷一“进士归礼部”条:“隽、秀等科,比皆考功主之。开元二十四年(736),李昂员外性刚急,不容物,以举人皆饰名求称,摇荡主司,谈毁失实,窃病之而将革焉。……由是庭议以省郞位轻,不足以临多士,乃诏礼部侍郎专之矣。”赵次公引《唐摭言》或联系到诗中所言“忤下考功第”的考场风波,认为开元二十四年是考功郞知贡举的最后一年,则杜甫下第当在此年。
第三,关于《草堂》(“昔我去草堂”)一诗系年所引发的问题。鲁《谱》载:
永泰元年,武卒,行军司马杜济等请郭英乂为节度,宁亦丐大将王崇俊。朝廷次用英乂。英乂恨之,召宁,宁不敢还。英乂自将讨之,宁还攻英乂。英乂不胜,走灵池,于是剑南杨子琳起泸州,与邛州柏贞节连和讨宁。
对于严武卒于永泰元年四月,鲁《谱》与赵次公皆无异议。然而鲁訔对《草堂》“请陈初乱时,反覆乃须臾。大将赴朝廷,群小起异图。中宵斩白马,盟歃气已粗。西取邛南兵,北断剑阁隅。布衣数十人,亦拥专城居(系云:‘即杨子琳、柏贞节之徒)”之语感到疑惑,因为杨子琳、柏贞节讨伐崔旰,杨子琳袭取成都之事是在永泰元年四月严武卒后,此时杜甫已去蜀之夔,不再有返回成都草堂的记载,与诗歌内容不符。因此鲁《谱》又说到:
以诗订传云“大将赴朝廷,群小起异图”以为严公,后来公无再归草堂之迹,以为崔旰。《史》云:“大历三年入朝。宁本名旰,至是赐名。留其弟守成都。杨子琳乘间起泸州,以精骑数千袭据其城。宁妾任募勇士自将以进,子琳引去。”公厌蜀思吴下荆门,遂南下。夏,舣戎州。燕戎州使君东楼、渝州候严六侍御。至忠州,有《燕使君侄宅》。及夏,泊云安。……
鲁訔虽然针对《草堂》一诗的系年和“即杨子琳、柏贞节之徒”的注文之间的矛盾提出了疑问,但他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不过鲁訔仍然肯定杜甫永泰元年下渝州、忠州,其依据在于高适卒于永泰元年正月,杜甫《闻高常侍亡》一诗自云“忠州作”,可知杜甫此时已下忠州。其实这是赵次公已经注意到的问题,赵注云:“乙巳永泰元年,时公五十四岁。四月尽,严武既死,公于五月挈家下戎、渝、忠,至八月末,至云安县,遂泊舟而居,所存之诗。”赵次公将《闻高常侍亡》一诗系于此卷中即意味着他也认为此诗是杜甫下戎、渝、忠州时所作,并且知道杜甫听闻高适的死讯时就已经身在忠州了,因此将诗系于忠州诗中,则赵次公已经纠正了《旧唐书》中所载严武卒杜甫往东蜀依高适的说法。
对于《草堂》一诗,赵注云:
蔡伯世以此诗为今岁广德二年(764)甲辰春晚所作,盖前二年宝应元年(762)壬寅四月代宗即位,成都尹严武入为太子宾客,二圣山陵以武为桥道使。六月,以兵部侍郎为西川节度使,未到,而七月剑南西川兵马使徐知道反,拒武不得前,成都大乱。别无蛮夷事。岂徐知道引蕃兵来耶?下云‘始闻蕃汉殊,又云‘西卒却倒戈,可见矣。
诗中“大将赴朝廷”一句,赵次公认为指严武入朝为太子宾客一事。对旧注所言“即杨子琳、柏贞节之徒”一条注文,赵次公解释到:
(“布衣数十人,亦拥专城居”)似指徐知道遂为守,而数十布衣拥扶之。公自有本注谓即杨子琳、柏正节之徒。是时,二人必白衣而已。后三年,乃永泰元年乙巳,杨子琳、柏正节各以牙将同讨崔旰之乱,自别一事,盖杜公注直云杨子琳、柏正节之徒可也,而上更有“即”字。作诗在后三年,是时二人已为牙将,乃著即字明之。其言“亦拥专城居”,罪之辞也,义在一“亦”字矣。
赵次公给出的解释是杜甫诗中所言是指徐知道之乱,当时杨子琳和柏贞节尚是无名小卒,与永泰元年二人作为牙将共同讨伐崔旰是两码事。赵次公认为此诗当作于永泰元年,并非蔡兴宗所谓的广德二年春。然而严武入朝,徐知道作乱,杜甫为避乱往东川是在宝应元年。严武再尹成都,杜甫前往投靠是在广德二年,此前广德元年吐蕃寇松、维州,诗中所说“蛮夷塞成都”或指成都府而言。既云“今我归草堂”,当是在广德二年,而非永泰元年。赵次公将此诗系于永泰元年虽不知何据,然而其思路却仍有一定的启发性。
第四,关于杜甫去蜀之夔的时间。鲁《谱》云:“赵傁以为永泰元年(765)四月严武卒,五月下忠、渝,大历元年(766)在云安,与诗文皆差一年。”考察《先后并解》末帙卷首云:“乙巳永泰元年,时公五十四岁。四月尽,严武既死,公于五月挈家下戎、渝、忠。至八月末,至云安县,遂泊舟而居,所存之诗。”又《子规》一诗前有系年云:“丙午大历元年,时公五十五岁。春在云安。”又丁帙卷四之首云:“丙午大历元年,公时五十五岁。三月过望,自云安县移于夔州。”与鲁訔所言相合。然而鲁訔却说赵次公的系年“与诗文皆差一年”,意思是赵次公所定的杜甫离蜀之夔的时间和诗文系年并不相合。考现存《先后并解》残帙,以永泰元年五月挈家下戎、渝、忠州所作诗(《宴戎州杨使君东楼》)始,《百家注》《草堂诗笺》亦将杜甫挈家下戎、渝、忠州之事系于永泰元年,并且都认为大历元年杜甫在云安,大历二年遷居夔州瀼西,并不存在诗歌系年不合的现象,鲁訔《年谱》所言不知何据。另外,“赵傁”是鲁訔对赵次公的尊称,蔡梦弼《草堂诗笺》也屡次称赵次公为“赵傁”。
第五,关于杜甫逝世时地的问题。鲁《谱》认为大历五年春杜甫去潭至衡。春在潭,至夏,臧玠反,之衡山县。又至耒阳,秋又还潭。“其卒当在衡岳之间,秋冬之交。”又云:“《传》言‘卒于耒阳,非也;汲公云‘是夏,亦非也。今《九域志》:‘衡州有公墓。又未知信然,或附会邪?”否定了《旧唐书·杜甫传》所说的“卒于耒阳”和吕大防所说的卒于大历五年夏。而《先后并解》己帙卷八赵次公云:“庚戌大历五年三月自衡州暂往潭州,四月避臧玠之乱,仍窜还衡州,寻离衡州至耒阳而卒,所存之诗。”又《聂耒阳以仆阻水书致酒肉疗饥荒江诗得代怀兴尽本韵至县呈聂令》“问罪消息真,开颜憩亭沼”一句,赵注云:
末句,公之自注甚明。按唐史:“大历五年,岁在庚戌,夏四月八日庚子,湖南兵马使臧玠杀其观察使崔灌。”蔡伯世云:“公避乱窜还衡州,有《衡山县学堂》《入衡州》《舟中苦热遣怀》诸诗。其诗有曰:‘远归儿侍侧。又曰:‘久客幸脱免。又曰:‘中夜混黎甿,脱身再奔窜。乃知尝寓家衡阳,独至长沙还罹此变。本传谓之‘数遭寇乱,挺节无所污,盖亦谓此。寻于江上阻暴水,半旬不食。耒阳聂令具舟,致酒肉迎归。一夕而卒。”则此诗盖公之绝笔矣。旧谱乃云还襄汉,卒于岳阳,尤误矣。后余四十年,其孙嗣业始克归葬于偃师,乃元和八年癸巳岁也。然闻今县犹有公墓及祠屋在焉,议者谓元微之先为墓系而竟不能归葬也。其说是。
赵次公这段文字基本上是引用自蔡兴宗《年谱》,认为杜甫卒于耒阳,蔡兴宗则是接受了《旧唐书·杜甫传》的说法。与之相对应的是《先后并解》己帙卷八最后一首诗即为《聂耒阳以仆阻水书致酒肉疗饥荒江诗得代怀兴尽本韵至县呈聂令》,因为此诗被赵次公视之为“公之绝笔”。而《百家注》与《草堂诗笺》两本杜集的最后一首诗也都是此诗,这样的编次实则与鲁《谱》认为杜甫秋冬之交卒于潭岳的观点并不相符。
从以上五点来看,鲁訔在《年谱》中已直接提到“赵傁以为”,这表明鲁訔在编撰《年谱》的时候就參考了赵次公的杜诗编年。然而鲁《谱》与《先后并解》对杜甫部分事迹的系年原本还是有一些差别的。并且鲁訔《年谱》和《百家注》《草堂诗笺》所用“鲁訔编次”也并非完全对应,聂巧平曾将鲁《谱》所系之诗与《百家注》《草堂诗笺》的诗歌系年做过对比,发现鲁《谱》有九首诗的系年与这两本杜集的编次不合,提出“鲁《谱》中的诗谱与鲁氏所编杜集偶有不合,却与《先后解》的编次相同”的观点。这说明鲁《谱》中的诗歌编年既有不合于现在所见“鲁訔编次”之处,又有不合于《先后并解》之处,其原因可能是出于《百家注》《草堂诗笺》对鲁訔编次的细微改动,只因鲁訔原书已佚,现在所据的鲁訔编次皆出自《百家注》与《草堂诗笺》两本宋代杜集。
综合前文来看,鲁訔编次确实参考了赵次公编次,但鲁訔的杜诗编次也持有一些异见和存疑的地方,这从鲁《谱》与赵本诗歌编年的细微差别中便可得知。
三、鲁注及辨伪
两宋之交,杜诗注家蜂起,注本层出不穷,再加上书籍刊刻流传更为普遍,各家注文随之流传亦广。然而在诸种杜集辗转传抄、翻刻的过程中,往往会有作伪现象。现存宋代杜诗注本,除赵次公本外都属于集注本。各种杜诗集注本的编校者在汇集诸家注文的时候,往往节取注文,或为了矜夸所集注家之众而割裂一家注文为数家,乃至改换注家、伪造注家也是常见的现象。因此,在辨别宋代集注本的注家注文的时候应当持比较审慎的态度。
(一)“摘诸家之善”的鲁訔注
现存最早保存了较多鲁訔注的集注本即《百家注》。蔡梦弼《草堂诗笺》也保存了少量鲁訔注。除此之外,从《百家注》系统中分流而出的《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后简称《分门集注》)《黄氏补注》也保存了部分鲁訔注。通检以上几种杜集,可从《百家注》中辑录鲁訔注103条,可从《草堂诗笺》中辑录鲁訔注及鲁本异文共41条,从《分门集注》中辑录鲁訔注95条,从《黄氏补注》中辑录鲁訔注82条。由于《百家注》是保存鲁注最早且最多的注本,以《百家注》出发辑录鲁注,并与《草堂诗笺》《分门集注》《黄氏补注》等杜集作对比,可以比较清晰地考察出鲁訔注的一些基本情况。
相比于王洙注、赵次公注、伪苏注、师古注来说,《百家注》中所存鲁訔注的数量并不算大。这些鲁訔注大多内容简略,最主要的是注出地理名物和史实等内容,少有发明。通过对比《新刊校定集注杜诗》可以发现,这些注文大多并非鲁注。
经过比对可知《百家注》所存的103条鲁訔注中,有近70条在《新刊校定集注杜诗》中并非鲁訔注,其中直接用赵次公注或节取赵注改造为鲁訔注的注文共13条。如《送韦十六评事充同谷郡防御判官》“握手步道周”一句鲁注云:“《诗》:‘有枤之杜,生于道周。《释文》:‘周,曲也。”全同赵注。又如《上韦左相二十韵》“庙堂知至理,风俗尽还淳”二句鲁注云:“此言宰相之能事毕矣。”是节取赵注而来,《新刊校定集注杜诗》中赵注为:“此言其宰相之能事毕矣。《吕氏春秋》载:孔子曰‘脩之庙堂之上,折冲千里之外,至理即至治也,以高宗讳治,故当晓避改耳。”虽然如此,联系鲁訔在其书《序》“摘诸家之善,有考于当时事实及地理、岁月与古语之的然者,聊注其下”的说法,应当考虑到鲁訔在其书中并未标明注文来源而被《百家注》当作鲁訔注的可能性。
除《百家注》外,收录鲁訔注数量较多的杜诗注本分别是《分门集注》《黄氏补注》和《草堂诗笺》。对比《百家注》与《黄氏补注》可以发现,《黄氏补注》中所存鲁訔注完全没有超出《百家注》所存鲁訔注的范围。那么黄希、黄鹤父子应当并没有见到鲁訔原书,其书中鲁訔注的内容极有可能是出自转引。此外,《百家注》中也有一小部分鲁訔注在《黄氏补注》中标注为王洙注或无名旧注,还有一条被标注为师古注。作为《百家注》支流的《分门集注》,其中的鲁訔注基本合于《百家注》所存鲁訔注,即《分门集注》中所存的鲁注也没有超过《百家注》的范围。并且也有一小部分《百家注》中的鲁訔注在《分门集注》中标注为王洙注,乃至还有几条标为赵注、师古注。这些都再次证明了《百家注》中很大一部分鲁訔注的不可靠。
比较耐人寻味的是《草堂诗笺》中所存的鲁訔注。《草堂诗笺》中与鲁訔有关的41条注文和异文几乎完全不同于《百家注》中的鲁訔注,即《百家注》标引的鲁訔注与《草堂诗笺》标引鲁訔注的注文位置和内容几乎完全不同(除《游龙门奉先寺》题解中的一条被证明为旧注的伪鲁注之外)。这是一个费解的现象,如果《百家注》和《草堂诗笺》在编校时都有鲁訔注本作为参考,为何所存鲁訔注竟然完全不同?究竟哪本中的鲁訔注才是可靠的?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考察《草堂诗笺》中的鲁訔注的可靠性。在《草堂诗笺》所存41条与鲁訔相关的文献中,有19条注文,22条异文。通过与《新刊校定集注杜诗》及《先后并解》对读可知,《草堂诗笺》中有9条鲁訔注与对应赵次公注的文字重合度较高,可能是节取、改写赵注而来。其次,《草堂诗笺》事实上是一个会笺会校本,蔡梦弼在书中常常暗引他注,同时又往往对他注进行删改、复核。因此应当考虑到,蔡梦弼在进行会笺时,可能复核了鲁訔的注文,并分清了鲁訔本人的注文和鲁訔所引的别家注文。若是这样,那么《草堂诗笺》可能删去了那些鲁訔引自他人的注文,因此两个集注本之中的鲁訔注才出现了如此大的差异。
(二)鲁訔注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除去鲁訔摘取的诸家注文,现存鲁訔注数量极少,从中只能推知鲁注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和特点:
一是在文字校勘方面,《草堂詩笺》中存有不少鲁本异文,皆作“鲁作”,而这些异文中有一部分是不见于现存宋代杜诗集注本的。如《房兵曹胡马》“锋棱瘦骨成”,蔡梦弼校勘:“‘瘦,鲁作‘秀。”《收京三首》“杂虏横戈数”,蔡校:“‘数,鲁作‘槊。”又如《寒食》“地偏相识尽”,蔡校:“鲁作‘地偏不相识。”皆与诸本不同。由此推测鲁訔在校勘杜诗时或许有一个流传较少、异文较多的本子作为参校。
二是有揭示用事、疏解诗意,却无探求诗法、评论赏析的内容。鲁《序》里说:“摘诸家之善,有考于当时事实及地理、岁月与古语之的然者,聊注其下。若其意律,乃诗之六经,神会意得,随人所到,不敢易而言之。”所谓“当时事实及地理、岁月”者,即诗歌编年、写作背景以及诗歌内容中所涉及的地理背景的注解。所谓“古语之的然者”,即诗歌用事出处等的注解。所谓“意律”,当指诗歌艺术形式方面的内容。鲁《序》开头即提到学诗者学杜诗“同苦其意律森严难读也”,鲁訔对于这部分内容“随人所到,不敢易而言之”,可知鲁注本身并不用力于这些方面,因此较少有对诗法的剖析。
三是有对前人注释的阙疑待考和补漏辨正。既然鲁本是集注本,则当是汇集众说而有所取舍并断以己意的,鲁注偶尔对诸家注解粗加隐括或补漏辨正亦符合诗歌集注本的体例。如《奉送郭中丞兼太仆卿充陇右节度使三十韵》一诗引鲁注:“唐《新书》不言英乂为太仆卿,止云为御史中丞,又云为御史大夫,却在改节度使之后。今甫诗题如此,以见史笔之失也。”在《新刊校定集注杜诗》的同一首诗中,旧注和赵注均没有提到这一点。又如《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见素)》一诗题解:“范温以此诗为韦见素,赵傁以此诗为韦济,鲁訔又谓《集》又有《上韦左相二十韵》自系曰:‘见素,未知孰是。”从蔡笺的内容可知此处鲁訔和赵次公的观点不同,而鲁注存疑。
四、小结
杜甫在宋代受到尊异,学杜、注杜者众多,杜集注本流传亦多,诸本之间的辗转相袭几乎不可避免。尤其是集注本产生之后,由于其汇集众注所带来的便利性,使得一些单注本逐渐式微。而集注本往往节取注文,辗转传抄,使得弄清各家注文的源流和诸种杜集的版本流传变得比较复杂。本文以《百家注》《草堂诗笺》《先后并解》的诗歌系年编次为线索,通过考察梳理以上几种杜集的编次情况并辑录鲁訔注文,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通过考察这些宋代杜集的编次情况和鲁《谱》,可以发现鲁訔本杜诗编次参考赵次公本杜诗编次的多种证据,但鲁訔的杜诗编年并非简单照搬赵次公的杜诗编次,仍保留了异见。第二,通过辑录诸本宋代杜集中的鲁訔注并与他家注文相对比,再结合鲁《序》,考察出鲁訔注文摘取、引用了他注,其中鲁訔对旧注、赵次公注的摘录较多,这与鲁氏的自《序》也是符合的。虽然鲁《序》自称“摘诸家之善,聊注其下”,但鲁注对他注仍有一定的辩证和补充。
责任编辑 彭 燕
An Analysis of Lu YinsAnnotations on Du Fus Poems
Luo Qing
Abstract:The arrangement of Du Fus poetry collection is an important basis for examining the origins of various versions and holds significant scholarly value.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compilation order inWang Zhuangyuan Collection:Annotated Chronological Du Fus Poetry History(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Annotation by a Hundred Scholars),Du Fu Caotang Poetry Annotations(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Caotang Poetry Annotations), andA New Compilation of Du Fus Classical and Modern-style Poetry(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Annotations of Both the Old and New). By comparing their compilation orders and cross-referencing Lu Yins chronology against the poetic chronology inAnnotations of Both the Old and New,new clues are found that Lu Yins compilation order follows Zhao Cigongs compilation order. The paper collates and examines Lu Yins annotations in various Song dynasty editions of Du Shaolings poetry collection,and it is discovered that the source of Lu Yins annotations in the extant Song dynasty editions can be traced back toAnnotated by a Hundred Scholars. However,there are still significant differences between Lu Yins annotations inCaotang Poetry Annotations and Annotation by a Hundred Scholars. Lu Yin claims to have derived his annotations from his own familys explanations,suggesting that his original work possessed the nature of an annotated collection.
Key words:Lu Yin;Annotations on Du Fus Poems;Lu Yins compilation order compared to Zhao Cigongs compilation order;Lu Yins annotations
作者简介:罗清,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19级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研究生,610065。 〔宋〕周必大著,王瑞来校证:《周必大集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版,第511页。
〔唐〕杜甫撰,〔宋〕阙名编:《分门集注杜工部诗·集注杜工部诗姓氏》,《中华再造善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年版,第2a页。
周采泉著:《杜集书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35页。周氏称“曾于某藏书目中见有朝鲜刻鲁訔编次本之残本,最近定稿时遍检不获,存目待访。”
〔清〕永瑢等纂:《四库全书总目》卷五七《杜工部诗年谱》,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515页。
〔唐〕杜甫著,〔宋〕蔡夢弼会笺:《杜工部草堂诗笺·草堂诗笺传序碑铭》,《古逸丛书》本,第10b页。因五十卷本《杜工部草堂诗笺》卷首不载《草堂诗笺传序碑铭》,因此本文在引及《草堂诗笺传序碑铭》的内容时皆用四十卷《古逸丛书》本。本文在引及其他诗歌和注释内容时,若无特别说明,均用中华再造善本。该本据中国国家图书馆及北京大学图书馆藏宋五十卷本影印,所缺第二十、二十一两卷则参考成都杜甫草堂所藏宋五十卷本。
曾祥波:《〈钱注杜诗〉成书渊源考——从编次角度论〈钱注杜诗〉与吴若本之关系》,《中国典籍与文化》2015年第3期,第26页。
〔唐〕杜甫著,〔清〕朱鹤龄辑注:《杜工部集辑注》,河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页。
〔宋〕李纲著:《梁溪集·〈重校正杜子美集〉序》卷一三八,《四库全书》本,第4a页。周采泉提出黄伯思是“杜集编年之最早者”,但“南宋鲁訔、黄鹤皆宗编年,而鲁、黄两本亦均未提此书”,见《杜集书录》,第20页。
〔唐〕杜甫著,〔宋〕赵次公注,林继中辑校:《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前言第1-3页。由于赵注的两个抄本仅存丁、戊、己三帙,本文所引用的赵注前三帙用林继中辑本,后三帙则用成都杜甫草堂藏清康熙四十年(1701)抄本。
《杜工部草堂诗笺·草堂诗笺传序碑铭》,第10b页。
洪业还提出刘世珩影宋刻本《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中有引黄希注的问题,认为《百家注》在南宋宝庆后翻刻时取《黄氏补千家注杜工部诗史》(后简称《黄氏补注》)补《百家注》的阙叶,因此注文中有“希曰”的注文,见洪业著,曾祥波译:《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69-270页。据王欣悦考证,其阙叶所涉及的篇目为《百家注》卷四的《崔驸马山亭宴集》到卷五的《悲陈陶》共十二题十三首诗歌,参见王欣悦《南宋杜注传本研究》,复旦大学2013年博士学位论文,第26页。此处根据洪业的说法,取《百家注》原书的成书时间下限。
《杜工部草堂诗笺·草堂诗笺传序碑铭》,第12a页。
《杜诗赵次公先后并解辑校·前言》,第11页。
北京图书馆编:《中国版刻图录》第一册,文物出版社1961年版,第36页。
此本是由两部宋刻残本拼凑而成,其中第一卷至第十三卷,半叶十二行,行二十字;目录、第十四卷至第二十二卷,半叶十一行,行十九字。十一行本为宋刻,十二行本亦为宋刻,“两本皆匡、慎、敦三字缺笔,盖嘉泰以后镌本矣。”详见肖玲:《李一氓杜集题跋》,《杜甫研究学刊》1994年第3期,第60页。陈尚君、王欣悦曾考证《草堂诗笺》的版本流传,认为此配补本第一至十三卷属于四十卷本系统,第十四至二十二卷属于五十卷本系统。见陈尚君、王欣悦:《蔡梦弼〈杜工部草堂诗笺〉版本流传考》,《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1年第5期,第21-22页。
据刘明华《以宋本为核心的杜诗篇目总量探讨》一文的统计数据(《杜甫研究学刊》2021年第4期,第2-3页)。
《杜集书录》引方贞观语,第805页。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四九,第1281页.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年谱》,第14b-15a页。此本为《中华再造善本》据宋刻本影印,原书藏中国国家图书馆,《中国版刻图录》定为南宋福建建阳书坊刻本,《中华再造善本总目提要》据讳字至“廓”将此书定为宋宁宗或稍晚之时。见北京图书馆编:《中国版刻图录》第一册,文物出版社1961年版,第39页;中华再造善本工程编纂委员会编著:《中华再造善本总目提要》,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版,第523页。
“天宝十五载”当误,据《杜位宅守岁》之赵注当改为“天宝十载”。见〔唐〕杜甫著,〔宋〕郭知达编,〔宋〕曾噩重校:《新刊校定集注杜诗》卷一八,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南宋宝庆元年(1225)广东漕司刊本,第31a页。
《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第52-53页。
《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第100-101页。此条注文《林校》辑自《九家集注杜诗》。
《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第630页。
《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后并解》戊帙卷十,第30a-31b页。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蔡兴宗〈年谱〉》,第4a页。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年谱〉》,第13b页。
《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后并解》戊帙卷十,第29a-29b页。
〔五代〕王定保著:《唐摭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0-11页。
关于杜甫下第之事的考证见曾祥波:《现存五种宋人“杜甫年谱”平议——以鲁訔谱对赵子栎谱、蔡兴宗谱的承袭为主要线索》,《文学遗产》2016年第4期,第96-97页。曾祥波认为赵子栎误将知贡举由考功员外郎移交于礼部侍郎的时间定为开元二十六年属于史实失核,而鲁訔《谱》恰好承袭了这个错误。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年谱〉》,第24b-25a页。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年谱〉》,第25b-26a页。
陈尚君认为“至南宋吴若校理杜集、鲁訔为杜诗编年,始纠正了武卒往东川(依高适)之误。”见《唐诗求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第410页。
《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并后解》丁帙卷一,第1a页。
此说见〔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055页。
《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第636页。
《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第636页。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年谱〉》,第26a页。
《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并后解》丁帙卷一,第1a页。
《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并后解》丁帙卷三,第8b页。
《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并后解》丁帙卷四,第1a页。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年谱〉》,第28b页。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年谱〉》,第29a页。
《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并后解》己帙卷八,第1a页。
《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后并解》己帙卷八,第23a页、第25b页。
《新定杜工部古诗近体诗先后并解》戊帙卷十,第29a-29b页。
聂巧平:《鲁訔的〈杜甫年谱〉与〈编注杜甫诗〉——兼及鲁訔编年系统的渊源和异同问题》,《广东海洋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第46頁。这九首诗分别是:《彭衙行》《岳州贾司马六丈巴州严八使君两阁老五十韵》《将赴荆南寄别李剑州》《游子》《咏怀二首》《忆郑南玭》《登舟将适汉阳》《暮秋将归秦留别湖南幕府亲友》(参见上文第45页)。
具体论述见聂巧平:《从〈十家注〉到〈百家注〉集注的发展演变看宋代杜诗之伪注》,《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109-113页。
洪业认为《分门集注》及黄鹤《补注》皆伪王集注之支流。又指出黄鹤作《黄氏补注》所用之底本为建安吴元之刻本,此本与《百家注》及《分门集注》有极大的关联,因此将《黄氏补注》也归于《百家注》分流而出的集注本。见《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第270-278页。
此本缺页由瞿氏仿原式版印格纸抄配。
之所以选用《新刊校定集注杜诗》作为对勘本,是因为此本编校精省,对伪注有所刊落,对注家注文的标示也比较清楚,且此本所引旧注也比较容易分辨。叶德辉称:“杜诗旧注善本无过此九家。后来盛称‘千家注杜诗,实则不满百家,其为夸大之辞,不及此之精审简要,断可知矣。”见叶德辉撰:《郋园读书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336页。洪业称:“试检全书,所引则赵云最多,杜、薛次之,鲍、师又次之。凡诗句下小注,不冠某云者,大略皆他本所谓王洙注者也。其曰旧注者亦然。”(《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第267页)可知此本所存赵次公注最多,可和他本赵注做对照补充。
《百家注》中“鲁訔注”的来源还有:节取或全用旧注并改作鲁注(约占《百家注》中“鲁訔注”的一半),将杜田注改换成鲁訔注,将他集标注为“新添”的一类注文改换成鲁訔注。
《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卷六,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1年版,第6a页。
《新刊校定集注杜诗》卷四,第27a页。
《王状元集百家注编年杜陵诗史》卷三,第2a页。
《新刊校定集注杜诗》卷一七,第18b页。
洪业认为《分门集注》及黄鹤《补注》皆为伪王集注之支流,“今按其书(黄鹤《补注》)中诗句下列注,补注除外,辄与伪王集注相同,唯间有删削耳”。见《杜甫:中国最伟大的诗人》,第276页。此或为黄氏《补注》中的鲁訔注不出《百家注》范围的原因。
参见曾祥波:《〈杜工部草堂诗笺〉注文的来源、改写与冒认》,《文学遗产》2020年第2期,第81-91页。
《杜工部草堂诗笺》卷一,第7a页。
《杜工部草堂诗笺》卷一一,第12b页。
《杜工部草堂诗笺》卷二〇,第8b页。
《杜工部草堂诗笺·草堂诗笺传序碑铭》,第10a-10b页。
《杜工部草堂诗笺》卷十,第11a页。
《杜工部草堂诗笺》卷三,第1a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