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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克兄妹(中篇小说)

2024-01-25陈继明

作品 2024年1期
关键词:露丝霍克黑人

陈继明

1

1999年的夏天,我到了美国洛杉矶。

霍克亲自来机场接我,手里举着牌子,上面写着两个稚嫩的汉字,白甫。我找来找去,没找到“李杜”,也没找到另一个举牌子的黑人,突然灵机一动,估计白甫就是李杜——李白和杜甫的后两个字相加。霍克在向我夸耀他的中文水平。他穿着凉鞋、短裤、花衬衫,看不出他是癌症病人,中等身材,满头鬈发,眼神安静,又透着些许顽皮。

我问,你是霍克吧?

他问,你是李杜?

我说,不,我是白甫。

他哈哈大笑。

他说,你以后如果有儿子,就叫白甫,好不好?

我说,你的中文不错呀。

他说,我在西藏生活了整六年。

我说,我去过西藏,在拉萨只待了十天。

他说,十天,那太少了。

我说,有机会我陪你再去。

他说,好的,我一定还会回到西藏。

我说,一定,一定。

霍克家是一座漂亮的小洋楼,有很大的花园,但家里就他一个人。他说,你看,我是单身,我从来没想过结婚,但我爱过,刚刚爱过。

他端来两杯热茶,一杯给了我。

他说,我只会在早晨喝咖啡。

他接着说,就是因为他妈的癌症,把好事情搞砸了。

我问,把什么好事搞砸了?

他问,你想听?

他端着茶杯,身子前倾,把肚子抵在桌边。

我问,你不舒服嗎?

他说,不要紧,我至少能把我的故事讲完。

他喝了口茶,就说起来。

去年夏天,我开着一辆二手皮卡车到四川德格县考察那里的印经院。德格印经院非常有名,始建于1729年,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个印经院,同时也是藏书院,它的藏书之丰在中国藏族地区首屈一指,除了佛教经典,还有医学、天文、地理、历史、文学、音乐、美术等方面的书,有许多是珍本、孤本。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我在印经院考察生活考察了一个月之后,收获很大,准备返回拉萨。先说说我的皮卡车。在美国,你随时都能看到皮卡车,因为它非常实用方便,更重要的是,它是美国式牛仔精神和流浪气质的象征。你如果熟悉美国电影,就知道人物都开着皮卡,比如《廊桥遗梦》《速度与激情》。一辆脏兮兮的皮卡,总是把命运和车轮和大路和远方联系起来,预示着一段意外的爱情和伤感的结局。《廊桥遗梦》的男主角罗伯特·金凯有一句台词:“我是大路,我是远游客,我是所有下海的船。”让无数影迷为之尖叫。在美国,皮卡几乎是一种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美国人总是不缺乏好奇心,去遨游广袤无际的美国疆域。我呢,美国已经远远不够了,所以我来到中国。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花了两三万人民币,买了一辆二手的天津皮卡。

离开德格县城,沿317线一路西行,路上一直有跪拜前行的信徒和各种各样的驴友,这些都是我最熟悉的场面,我已经不会感到惊讶了。当然,如果我有兴趣,会偶尔和他们打招呼,或者停车跟他们聊聊天,找点乐子。我并没有时间表,会完全凭感觉随意在某个地方停下来、住下来,拍拍照,写写日记。出了德格没多久,看见金沙江对面石壁上两个大大的红字——西藏,每次我都激动不已。也许有心理作用,我总觉得,西藏的天地更加辽阔,天空更干净,风景更美丽。

我决定在江达住下来。

当时正是正午,天气又静又热。

路边的草地上有一顶白色小帐篷。

一个女人刚刚钻进去,背对着路面坐在帐篷入口处,一坐下就开始脱裤子。她并没有先拉下帘子,然后再脱裤子。她的动作虽然很快,但那个瞬间刚好被我看见了。我笑了一下,再一眨眼,帘子已经垂下来了。

没看见她拉帘子的动作。

她在里面躺下了,头在帘子这边。

我发现,我心跳得很厉害。

但我只是笑了笑,就拐向江达县城。随即我又不得不停下车,步行回到了路边。我看见紧挨着帐篷的树底下,停着一辆人力板车,车上放满杂物,车旁坐着一男一女两个老人,大概五六十岁,袍上满是尘土,身边是废轮胎做成的护膝,还有护手的木板,两人显然是磕长头前去朝圣的夫妻,正在吃东西,应该是青稞面。那么,帐篷里的女人肯定是他们的女儿,或者儿媳妇,专门为他们提供后勤服务的。

我回到车上,前往江达县城。

我在江达住了两天。江达有很多可看的。

第三天早晨,我重新回到317线。

仅仅半小时后,就重新遇到了那对夫妻。他们一前一后,正在路边跪行,动作非常自然熟练。但不见他们的女儿或者儿媳妇。我估计她在前面。我继续前行,仅仅过了几分钟,就看见前方有个女人缓慢地拉着车子在上坡。她同样穿着袍子,又长又粗的黑辫子打着屁股,头上冒着汗。我缓缓超过她,在十米外停下车。

我故意问她,请问去拉萨怎么走?

她问,你汉话说得不错哟。

我看清了她的长相,不算漂亮,但眼神里透着灵气。

我模仿她的口气说,我本来就是中国人呀。

她说,骗人,明明是老外。

我笑了,说,好吧,我这张脸骗不了人,我是美国人。

她问,你要去拉萨?

我说,是呀,不知道怎么走。

她说,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一直走,就对了。

我问,你呢?

她说,我也去拉萨,还有我爸我妈,他们在后面。

我说,休息一下吧,我车上有咖啡。

她把板车横过来,停在路边。

我回车上取来酒精炉子、咖啡豆、磨豆机和水,放在她的板车旁边的路面上,她从自己的板车上取来一张小桌子,把它们移在桌上。

我问,你没读书吗?

她说,我上大四了,休了一年学。

我问,为什么休学?

她说,原计划我哥哥来,临行前崴了脚,挺重的,伤筋动骨一百天。我还有个弟弟,明年参加高考。我爸爸身体不好,不能等了。

我问,你是哪所大学的?

她说,川大美术系的,我之所以愿意出来,也想一路上画些画。

我问,有你的画吗?我欣赏一下。

她说,只有几幅素描。

她站起来,回车上取来一个素描本。

我一看,都是写生,构图很讲究,写实功底很好。

我给她竖起大拇指,说,挺棒的。

她问,真的吗?

我说,真的,好棒。

咖啡好了,我们开始喝咖啡,在野外喝咖啡,享受极了。

她皱着眉毛说,太苦。

我便给她多加了些牛奶。

她说,这样好多了。

喝完咖啡,我取来相机,把带子挂在脖子上,说,我给你拍照。她说,那我要洗把脸。她回到板车旁,把壶中的水倒在掬成碗状的左手上,就那么猫一样一下一下洗着脸。我已经把她收进取景框里了,咔咔咔按了几下快门。她有点神经质地喊,别,先别。我停下来,她说,你先转过身去。我猜出她要换衣服。

我故意摇了摇身体,她就尖叫,大喊,别回头,声音里含着笑意。她完全变了模样,换上了牛仔裤和黑色短袖衬衣。脸变白净了,雀斑不少,但雀斑似乎不可或缺,让她更有一种健康野性的美。她的臀部的确很圆很宽,极有力量感,和全身相比,稍稍有点不协调。两个乳房也很大,和她的脑袋一样大。嘴巴也大,嘴唇厚厚的。兩眼隔得很开,眼神单纯热切。总之,总体上看她并不美,至少不是东方美,用东方人的眼光看,甚至有点丑,但那种丑同时又是美。不用转换,直接就是美。是更大气的美,那种美,甚至含着几分神性。我重新把她收进取景框,这样我就可以借用拍照的名义,自由大胆地看她。她很配合,摆出各种姿势,极为放松。我还给她的臀部拍了几个特写。无论正面还是侧面,她的臀部都向后突出,好像她的每一个动作都是被臀部所驱使。

我问,要不要给你父母拍照?

她想了想,说,算了。

我问,照片怎么寄给你?

她说,一年后再寄给我,行吗?

我找出电话本,让她把地址姓名写下来。

四川省阿坝州德格县达马乡折东村

央拉收

我问,央拉,你的名字?

她点点头。

我说,我叫霍克。再见,央拉。

她问,你有烟吗?

我说,抱歉,我不抽烟。

她说,好吧,再见。

我和她挥手作别。

我上了车,从后视镜里我看见她在向我挥手。

我匀速行驶在路上。

拐过一个大弯后,我不能不停下车。

因为,我竟然在流泪。

天晓得我这是怎么了。

人和人不一样,有人见了美女会疯狂,个别时候我也会,但是,四十岁之后,我已经是一个禁欲主义者,从美国到中国,我从来不会让自己爱上一个女人。我不喜欢那种感觉。我甚至讨厌爱情,尤其是狂热的爱情。所以我不能不停下车,让自己冷静下来。马上我就意识到,我并没有爱上她,我对她没有幻想,我身体的感觉燥热但干净,我想,我只是被她身上那种美——尤其是她的屁股,震惊了,就像被一棍子打闷了。此刻我想起的还是她的屁股,前天看见的那个屁股。它总是从空中飞过来,直接砸进我脑袋。我甚至感受到了它的重量,足有五十磅重。而刚才看见的她反而是模糊的。

我擦掉眼泪,笑了笑,继续前行。一个小时后,我开始爬坡。拐来拐去没完没了的盘山路,很难想象,央拉如何才能把板车拉到山顶。这样的路接下来越来越多,几乎成为常态。从德格到拉萨接近两千公里,她父母每天如果爬行五公里,至少需要四百天,要完整经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夏天有暴雨,有狂风,冬天会下雪,会结冰,他们一家三口的朝圣之路,我甚至都不敢细想。以我在西藏生活十年的经验,大部分朝圣者最终都会顺利抵达圣地,没什么能难倒他们,比如,一家三口可以先把车子推到山顶,然后老两口再回去,重新跪拜这段路。假如有人死在朝圣路上,他们一样是幸福的,如果附近有寺庙,会请寺庙超度亡灵,活着的人会高高兴兴接着跋涉。

我知道,我不能打扰他们。

打扰他们是有罪的。

2

接下来,我和霍克讨论我的事情。

我准备在什么学校学什么专业,等等。

霍克支持我在洛杉矶学心理学。

我和霍克很快达成一致。我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读硕士,主攻慢性疼痛的心理治疗。他在洛杉矶分校医疗中心住院治疗癌症。霍克的妹妹露丝在洛杉矶分校电影系任教,是电影系副教授,她也参与制订了我的进修计划。

霍克和露丝兄妹俩处处都像,半高的个子,粗放中有优雅,笑的时候有些顽皮。但露丝的脸更白,应该有一半或一小半白人血统。霍克大概真是在西藏晒成了现今的样子。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露丝的情景。在霍克家住了一晚,次日早饭后霍克就开车带我前往城市另一头的露丝家。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霍克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手枪,还大大方方向我晃了晃,说,这里是洛杉矶,不是中国西藏。对枪,我立即就有细微的身体反应,我的脸色大概变了。他笑着说,出门带枪是我们的习惯。我问,这把枪你应该从来没用过吧?他说,不,不,当然用过。他没有说下去,眼神里似乎有故事。

露丝家在洛杉矶分校附近,她已经提前帮我说好了一套房子,今天先去她家,中午参加聚会,然后露丝再带我去和房东办手续。

露丝家是楼房,在八楼左侧。露丝出来开门,穿着一件有破洞的牛仔裤,上面是三角背心,几乎能看见腋窝里毛茸茸的,半个乳房露在外面,脸上略略化过妆,总的感觉有一点邋里邋遢。我用生硬的英语问候她,她夸我英语不错。我摇摇头,继续用英语说,我的英语,又生硬又精确。她说,过个阶段就好了。

她有一儿一女,都不大,儿子八九岁,女儿五六岁。和舅舅很亲,一见面就缠住霍克,拉他去了另一个房间,闹哄哄的,叫个不停。

我送给露丝一条中国丝绸围巾。

她马上搭在脖子上,在镜子前左看右看,说,非常喜欢。

我悄声问,霍克病情怎么样?

她叹口气,说,霍克的病很麻烦,胰腺癌,癌症之王。

我问,能治好吗?

她说,你是学医的,你知道胰腺癌的临床疗效并不好。

我说,是的,如果是早期,就还有救。

她说,三個月前就有腹部疼痛、食欲下降、便秘等症状,他没重视,如果不是我再三要求他做检查,他还不去医院,中国医生诊断是胰腺癌,我催他速回美国复查,结果还真的是胰腺癌。可是,他不想做手术,也不想化疗。

我问,为什么?

她说,他想马上回中国。

我脑子里闪过央拉。

她问,你了解霍克吗?他在中国有没有女人?

我说,他是禁欲主义者。

她问,他能禁欲吗?我不太相信。

我问,霍克为什么禁欲?

露丝先流下了眼泪,然后说,我该怎么说霍克这个人呢?露丝静了静,接着说,在去中国之前,霍克是一个快乐天真的小伙子,谈过几次恋爱,后来爱上了我的同学洛丽,两个人正准备结婚,突然出事了,而且是大事情。

我沉默着,等露丝说下去。

露丝叹一口气,说,洛杉矶,1992年,死了很多人。我爸、我妈、我弟弟,和洛丽是同一天死的。当然,很多黑人家庭都死了人。

这时,霍克和孩子们回来了。

霍克看见露丝有泪痕,问,喂,你怎么了?

我说,露丝说,你拒绝治疗。

霍克一笑,说,我不是拒绝治疗,我是拒绝手术,拒绝化疗。

露丝说,拒绝手术和化疗,不就是拒绝治疗吗?

霍克说,我觉得我有理由拒绝。你们说说,医生除了能取走胆结石,除了能取走左乳房右乳房,还能取走什么?能取走癌细胞吗?

我和露丝一时都无话可说。

霍克朝外伸了下嘴唇,摇摇头。

这时,露丝的丈夫回来了,有一撇小胡子,提着一堆菜,我看见有一条大鱼,还有南瓜、土豆、黄瓜。他用奇怪的眼神直直地看了我一下,脑子里显然飘过什么疑问。我站起来,和他主动打招呼。他说,随意点,不要拘束。之后他就进厨房做饭去了。厨房那边马上就传来洗菜切菜的声音。随后陆续来了一些人,都是黑人。霍克总是主动介绍我,说,他是我的中国朋友,李杜。听得出“中国”二字是重音。

中午大家围在一起吃饭,还有葡萄酒。霍克要喝酒,大家不让,霍克硬要喝,于是大家就毫无隐晦地说起了霍克的病。大家都劝他积极和医院配合,尽快做手术并接受放化疗。霍克先是沉默,后来说,死亡,我没准备怕它。

大家苦口婆心,还是劝他积极治疗。

他问,在癌症面前,医生们到底做过什么有用的事情?

有人说,医生治好的癌症并不少。

他说,胰腺癌的癌细胞在哪儿,哪个医生知道?

他接着盯着我,用中文问,亲爱的李杜医生,请问,你知道吗?

我只好对他笑一笑。

露丝很生气,说,哥哥,我觉得你脑子有问题。

霍克问,我脑子有啥问题?

露丝说,你忘了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霍克说,我没忘,我多活了六年,已经不错了。

露丝哭了起来,哭得很凶。

大家只好再劝露丝。露丝后来破涕为笑。

霍克说,有些东西已经死了,六年前就死了,难道不是吗?

一伙人面面相觑,不再说话。

我却一头雾水,不知道六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

霍克的酒量不行,一瓶啤酒就有醉意。

另一个家伙已经醉得说不了话。

饭后,我和露丝去看房子。

我把行李从霍克的车上转到露丝的车上。露丝的后备厢里也有枪,黄色的长枪,枪托弯曲的样子有点诱人,长枪管黑油油的,黑色弹孔像一只圆圆的大眼睛。说实话,我的颅骨隐隐有点疼,似乎有子弹从后面射穿我颅骨。

我问,这是什么枪?

露丝说,来复枪。

我问,有子弹吗?

露丝说,当然有。

我问,打猎用的?

露丝说,我们很少打猎。

我说,美国的猎人故事里,经常出现来复枪。

露丝说,这枪是我丈夫的。

五分钟就到了房东家。

房东是一对很老的黑人夫妇,至少八十岁了,女的行走自如,男的颤颤巍巍,两人住在养老院,专门乘公交车从养老院过来和我签合同,交钥匙。这是二楼面街的一套楼房,窗外有高高的白桦树,树枝在风中不停摇摆。室内有电视机,有电话,有冰箱和洗衣机。床头柜上放着几本旧杂志,最上面是一本占星术杂志。两居室,月租五十美元(相当于五百元人民币)。先交第一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我不知道,这和先交前两个月的房租有什么区别),再加上五百美元的押金。办好手续,留下钥匙,二老准备离开时,女的把我拉到旁边对我说,我们只有一个要求,别带韩国人来家里。我问,别带韩国人来家里?她说,是的,韩国人,不是中国人。看上去是悄悄话,其实声音很大,露丝听见了,两人心照不宣地一笑。露丝多坐了一会儿,把她提到的那件“大事情”讲了一遍。

我猜和韩国人有关。

我还真猜对了。

1992年,在洛杉矶,黑人和韩裔美国人之间曾发生过大范围枪战,很多黑人死于韩裔枪下。起因却在黑人。当时洛杉矶成为美国第二大城市,贫富差距很大,白人区富丽堂皇,歌舞升平,黑人则生活在贫民窟里。由于种族歧视等原因,黑人享受不了良好教育,缺少政治机会,黑社会、毒品等犯罪问题层出不穷。

一个黑人小伙在犯罪现场被白人警察打死,白人警察却被无罪释放。这就成了一根导火索,引发了黑人的不满。一开始,黑人的打砸抢规模并不大,但警察害怕惹事,不敢出来制止。小范围的打砸抢就变成了大规模暴动。

为什么黑人和韩裔又较上劲了呢?

前一年,一个黑人女孩偷了韩裔店铺里的东西,双方发生冲突,情急之下,韩裔女主人向黑人女孩开枪射击,黑人女孩当场死亡。但是,这位韩裔店主最后免于坐牢,只罚了500美元,外加社区劳动。这一判决引起了黑人的不满,黑人认为,在白人眼里,黑人的地位远远低于韩裔,这就让韩裔和黑人结下了梁子。

1992年4月29日,发生了黑人针对韩裔的暴乱,在这次暴乱中,整个韩国城被洗劫,两千多家韩裔店铺遭到破坏。一开始,韩裔向警方求助,但警方只派了少量的警察出来,而且只是对白人居住的富人区进行了特别保护。韩裔原本是习惯于忍让的,他们一看警察靠不住,就自己组织起来,人人持枪,在街头巷尾,在楼顶、屋顶或者树上,对黑人进行了有预谋有准备的报复。一天之内44个黑人死在韩裔的枪下或刀下。我父母和弟弟就是那天死的。我父母都是大学教授,那一年刚刚退休。还有我的同学、霍克的女友洛丽。洛丽是个胖子,肚皮像西瓜一样被拉开,肠肠肚肚流了一地。

韩裔只死了一个人。

44比1。

不成比例吧?

这算不算大仇?

但我们选择宽容,选择爱。还有另一个因素,一个美国特有的因素。美国是一个崇拜强权的国家,韩裔这次无奈之下的揭竿而起,令整个美国的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当然也包括我们黑人。我们虽然死了那么多人,我们却会在心里嘀咕,干得漂亮!实际上无论黑人对韩裔,还是韩裔对黑人,都是由社会不公造成的集体疯狂和盲目狂热引起的激情犯罪,两者的性质完全一样,是应该好好反思的。但是,暴力经常是解决问题和达到新秩序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美国,盎格鲁—撒克逊人以外的人都是弱势群体,所有的弱势群体都有一个共同点,喜欢抱团,极敏感,老是破罐子破摔。很多大事情就是这么引起的。弱者和弱者自相残杀,暴力和暴力相互依赖。我以为,弱者应该明白这个道理。从这个角度考虑问题,事情就不一样了。后来我们黑人中的一些人,尤其是知识阶层,渐渐开始反省。虽然很难,但我们先选择宽容,选择理解,选择爱。我要说,至少在某一点上黑人略强于韩裔,黑人会承认错误,会在上帝的指引下原谅所有该原谅的。选择原谅、理解和爱,不是因为过去,而是因为未来。人类必须面向未来,否则原谅就是不可能的。流了血,死了人,这个坎当然迈不过去。但如果不反思,不原谅,那就是永远的恶性循环,永远的以牙还牙。不过,黑人和韩裔之间至今仍有隔阂,毕竟时间还短,遗忘是需要时间的。

霍克就是那一年离开美国的。

霍克的禁欲主義,肯定也是这么来的。

难道他从来没跟你讲过吗?

露丝离开后,我打开行李箱,准备开始在洛杉矶的生活。但是,我感到有点气喘吁吁,屋内似乎有种令我窒息的东西。很快我就发现是这座城市、这个地方让我窒息,我的神经处在高度紧张状态。除了对枪的惧怕,还有一点,我容易被视作韩国人,这是显而易见的。露丝的丈夫一进门为什么一愣,一定是把我看成韩国人了。我在想象,未来几年,肯定有太多的时候,我会被洛杉矶的黑人误判为韩国人。

我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我认真地问自己。

这并不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我停下手,瘫坐在沙发上。好像我还有机会改变,要么立即回国,要么离开洛杉矶,换一座城市换一所大学去读书。随后我站起来,故意和自己做斗争。我肯定不能打退堂鼓,也不能换地方。在洛杉矶是福是祸已经铁板钉钉,没办法改变了。我打开冰箱,看见里面有午餐肉、速溶咖啡、番茄汁、酸奶等等,冷藏室底下有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句话:主人,很乐意为你服务。

我心里一下子感到十分温暖。

然后我走进厨房,试了试水龙头,水哗哗哗地喷出来,吓了我一跳。我又回到客厅,打开电视机,屏幕上是撞在一起的几辆赛车,其中一辆赛车在连续翻滚,随后有人从扭曲的赛车里爬出来。换了个频道,看见了NBA直播,公牛队和湖人队正在比赛,乔丹刚刚投进去一个远距离的三分,身体后仰,篮球有如神助般飞向篮筐。我点上烟,准备看下去。我一向喜欢看NBA,尤其喜欢看乔丹的比赛。我又想起洛杉矶有著名的湖人队,也是我喜欢的球队,以后我可以偶尔去现场看看比赛,真不错。

我的情绪变得好多了。

3

三天后,我接到霍克的电话。

他在电话里说,他决定马上返回西藏,要来和我告个别。

半小时后,他就到了。

我问,你真的打算马上回中国?

他还是把下嘴唇向外一伸,说,真的,如果做了手术,也做了放化疗,只能延续两三年生命甚至更短,我觉得很不划算,我又没疯。

我问,我见过一个胰腺癌病人,手术后活了十几年。

他说,更多的人手术后很快就死了。

我问,你最近腹痛情况如何?

他说,腹痛一直在延续,最近有点厌食,常恶心。

我说,腹腔有胰腺的交感神经。

他说,如果必须死,我想死在西藏,到时候请朋友们帮忙,把我切成碎块喂秃鹫。我喜欢那种死法,残酷,但彻底,不装模作样。

我说,我很佩服你。

他说,我想把我和央拉的故事讲完,免得你牵挂。

我一笑,说,太好了。

我再一次见央拉,是一个月之后。她的照片洗出来了。我想把照片送给她,给她的旅途增添一点乐趣。没必要真的等一年后再寄给她,反正我也是一个闲人,我也需要理由开车离开拉萨,我更愿意开着天津皮卡行走在路上。

一个月之后,央拉他们几乎还在老地方,很容易就找到了。我早早就认出了央拉,我放慢速度从她身边开过去,假装不认识她。但是,她认出了我,应该说,她认出了我的车。她一下子跳起来,向我招手并喊叫,霍克,霍克。

我停下车,带上照片向她走去。

她问,你不认识我了?

我说,你瘦了一圈。

她说,真的吗?太好了!

我摆动着手中的照片,说,我来给你送照片。

她看着自己的照片,非常兴奋。

她说,你把我照漂亮了。

我说,你本来就漂亮。

她说,我觉得我一点也不漂亮。

我想起我还给她带来了两条香烟,回车上取过来,递给她。她马上打开一盒烟,坐在路边抽了起来。她双腿撑起,右手搭在膝盖上抽烟的样子,有点浪浪的,令人惊讶。我也有兴趣抽根烟,和她并排坐在一起,背对着公路,模仿她的眼神看着远处的青山和绿草。她久久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我们默默抽完一根烟。

她问,我怎么报答你呢?

我问,报答我什么?

她说,给我拍照,给我烟抽。

我说,我是顺便,我要去德格印经院,每月去一趟。

她说,我给你画张像吧?

我说,那我赚大了。

于是她马上支起画架,画起来。我坐在田野里一块石头上,正后面是高山,右后方是下午的太阳。大概画了一个小时,她说,坏了,要下雨了。我抬头看天,天空一片晴朗,不相信会下雨。她说,你信不信,最多十分钟后会下雨,雨从你身后来?我说,我不信。她说,你敢和我打赌吗?我说,当然敢。她问,你说赌什么?我说,如果我输了,我每隔十天来看你一次。她说,一言为定。我也说,一言为定。

她找来一块塑料纸,把画架蒙起来。

她坐在田埂上,点上了烟。

我去远处撒了泡尿,回来时就有了零零散散的大雨滴,而且真是从山那边过来的。一转眼,雨就大了,我和她一同跑向皮卡,一左一右钻进后座。我问,你怎么知道的?她说,有凉风从你身后吹过来,吹在我脸上。我问,凉风和雨有什么关系?她先笑了笑,然后说,屁是屎的头,风是雨的头。我哈哈大笑。紧接着就没法说话了,雷声大作,雨势增加了几倍,一只小鸟摔打在挡风玻璃前面,再滑了下去。

央拉在看我,我也看着她。她把头歪在我肩上。我伸手搂住她,并握住她的一只手,那只被颜料糊脏的手。她沉甸甸的腰身有点生硬,但渐渐就松软下来。她再一次抬头看我,嘴唇发干。那么好的厚嘴唇,紫得发亮,我很想吻她,但我忍住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爱她。我已经很久没有爱过了。我从她身上感受到了大地般的温暖,不是别的,好像不是爱,只是温暖,从来没有过的那种温暖。我放开她的手,我的手好奇地滑向她的腰、她的屁股。她鼻孔里发出动物般的声音。我看到了我的下一个动作,亲吻她,甚至更多。但是,我预先感受到了自己的蹩脚。疯狂、沉醉但蹩脚的亲吻,随后是疯狂、沉醉但蹩脚的性爱。我及时叫停了自己。不过,这时雨也停了。雨最多下了十分钟。也许,雨再多下十分钟,情况就不同了。我们下了车,呼吸着雨后潮湿新鲜的空气。我说,我该走了,天黑前我要到德格。她失望地喊,喂,我的画还没画完呢!我说,剩下的你可以凭想象画呀。她嘟着嘴,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我真的开着车走了,我庆幸没有吻她,但也很遗憾。我在自我折磨中开着车。很快我就看见了磕长头的央拉父母。两人浑身湿透,仍然在重复着那个永远不变的动作。我深刻地意识到,我是对的。我成功地克制了自己的爱。我对自己说,这一家三口,应该万无一失地完成自己的使命。我在西藏好几年,当然了解他们的习俗。磕长头的路上不能参加任何娱乐活动,甚至不可以相互说话,如果非说不可,得先默诵了经文方能开口。我已经犯忌了,和央拉说了太多话,甚至差点和她有了肌肤之亲。

从德格回来时我走了另一条路。

三个月后,已经是隆冬季节。某一天,天气预报说,整个西藏,尤其是西藏的东北部,未来几天将有大到暴雪。我再一次想起了央拉。实际上,三个月中的每一天,我都无法忘记央拉,尤其是下雪的时候。西藏已经下过两三场雪了。每当下雪的时候我的想象里总是有一幅图画:拉萨的四面八方,白色的茫茫雪地里,磕长头的人,数不清的黑色斑点,仍然一步一拜地爬行在朝圣路上。他们像溪流一样流向拉萨,其中就有央拉和她的父母。有几次,实在想念央拉了,我就去大昭寺,在那儿坐一整天,观察所有的磕长头的人。我从来都不会设法评判他们。在他们面前语言是无用的,语言甚至是耻辱的。你可以不那么做,但你必须尊敬。在他们面前,你必须收起所有的聪明。

我决定开车上路,去见央拉。

出发前,我准备了足够多的木材、食物和被褥。我的皮卡车,前前后后都装满东西。天已经阴了,我尽可能开得快一些,再快一些。我估计他们目前在昌都境内,还在317线上。我跑了一天一夜,终于到了昌都丁青。

进入丁青境内时,开始落雪。先是小雪花,星星点点,摇摆不定地落下来,没多久雪就成片了,正是所谓的鹅毛大雪,大雪片下降的速度也明显变快,雪花一片追着一片,急急忙忙,地面马上就白茫茫了,秋天翻過的耕地里,全是半尺高的连绵不绝的白浪头,大大小小的树杈间也有了积雪,路上的能见度最多有十米。

好在路上的雪被车碾成了水。

暂时还没有结成冰。

快到丁青县城的时候,车终于开不动了。

我只好停下车,徒步去找央拉。

天黑前仍然没找到央拉。

我在一个路边店住了一晚上。

次日凌晨,雪还在下。地上的雪已经有半尺厚了,大雪花还在不停地往下飘。我掬了一捧雪洗了脸,然后重新来到317线上,深一脚浅一脚地朝着德格方向缓慢行走。一路上看见了一些支在路边的帐篷,一一打听,都不是央拉家的。后来我看见道路右侧的一个山尖上闪着火光,把白茫茫的天空烧出一个大窟窿,秃鹫的翅膀在火光中忽隐忽现,各种声音从高处传下来,严重变调,令人心生震撼和恐惧。

我估计有人在举行天葬仪式。

我好不容易爬上山头,就在人群的最前方看见了央拉。猜得出,她爸爸死了。她身旁是她妈妈,两人都趴在地上。

我坐下来,静静地看着央拉。

仪式结束后,央拉默默向我走来。

她说,我早就看见你了。

我站起来,问,你爸爸吗?

她含着泪花点点头。

我抬起头,面向落雪的天空。

我们随着人流走下山坡。

在半山坡,央拉突然停下来看着我,问,你为什么不抱我一下?你没手吗?

我愣愣地看着央拉,没有说话。

她说,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于是,我就把她抱进怀里,越抱越紧。实际上,力量主要来自她。那是一种异样的力量。因为刚才趴在地上,她脸上沾满了泥土和柴草,完全成为一张藏族农妇的脸。但她的眼神仍然是央拉的,带着血丝,柔顺,脆弱。她的嘴唇上也沾满土,好像她刚刚吃过土。我拍打着她的后背,安慰着这个刚刚失去父亲的孩子。我们脚底下一个踉跄,双双摔倒在厚厚的雪地里。两个嘴唇随即吻在了一起。泥土的味道让我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巅峰体验,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我和她,我们一见钟情,不顾一切,不可思议。同时,我心里也有说不清缘由的痛苦。我后来要松开手。我想她肯定有事要忙。

她说,抱紧我,我好冷。

我只好重新抱紧她。

我说,央拉,西藏从来没人逝去。

央拉全身发抖,说,抱紧我,抱紧我。

我说,你爸爸现在在天上。

央拉仍然发抖,默不出声。

我们在雪地里抱了很久亲了很久,才站起来,回到路上。

央拉妈妈独自坐在帐篷里,在祈祷。

帐篷周围还是三四顶帐篷。

我说,你们才走了一半路程。

央拉说,接下来我们几家准备合在一起。

我说,那就好那就好。

央拉问,你不是每十天都要去一趟德格吗?

我说,是呀,有时候我走另一条路。

央拉说,你骗人。

我问,你怎么知道我在骗人?

央拉说,我当然知道。

我说,我怕你。

我说的是真话,不见的时候,我很肯定我爱上了她,我们虽然只见过两面,但我爱她,这是真的,我能够从我心里很具体地体会到那种爱,但是在她面前,我又觉得爱是苍白的,我甚至有点怕她,有点不耐烦,想马上走开。

我和央拉在雪地里抽了两根烟。

然后,我再一次离开了央拉。

和央拉重新拥抱了一下,我就转身离开。想不到央拉抓起地上的雪,捏成雪球,向我砸过来,一颗又一颗雪球打在我头上,再钻进我脖子。

我回过头,定定看着她。

她蹲下来又去抓雪,用双手捏着雪球,朝我脸上砸过来。

我也蹲下,抓了两大把雪。

但我没有打她,等她打够之后,我转身离开。

我要去找我的天津皮卡。

接下来,我就查出了他妈的癌症。

4

霍克并没有回西藏,第二天的飞机,前一天在家里突然晕倒在院子里,吐了很多血,打电话给露丝,露丝开车赶去,立即送到医院。

之后就再也没离开医院。

两个月后在睡眠中死去。

两个月中,我时不时去病房陪他,亲眼看见他的情况一天比一天糟,全身发黄,痛得喊爹叫娘,出现严重腹水,人很消瘦,但肚子被腹水撑得圆鼓鼓的,不能穿裤子,只好用一张床单遮住身子,医生和护士进来,谁都可以揭开床单低头看一眼。虽然大部分时间处在迷糊中,他仍然知道害羞,感叹没任何尊严可言。霍克原本求生欲很高,也算乐观,每天都要爬楼梯,尽管气喘吁吁,仍然不坐电梯,坚持爬楼梯。后来就爬不动了,这是一个转折点,从此霍克就变了一个人,变得颓废、焦虑、懒惰。后来几天都不愿洗澡了,闻见自己身上的臭味和汗味,故作幽默地说,好闻,有一种亲切感。他甚至当着我和露丝的面,把手指放在脚趾间,蹭了蹭,再把手指直接喂进自己嘴里。我们嘲笑他,他很生气,指着外面让我和露丝滚出去,大声说,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

他咽气的倒数第三天,露丝回家里取来了他的那台相机,一台黑色的很旧很大的宝丽来,他委托我,把它送给央拉。另外,还有上千张大大小小的照片,主要是西藏风景,其中有几十张是央拉的。他说,这些照片也交给央拉。照片上的央拉的确算不上美人,但像一只野天鹅,毫不雕饰,健康,快乐,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活力。

霍克生命中的最后两天,我和露丝一直陪在他身边。我要做的事情就是,用白布遮好他像个小船一样的肚子,不让无关的人随便揭开。我虽然见过很多病人疼痛难耐的样子,但霍克最后的疼痛让我终身难忘。我看到,人的肉身完全成为灾难的源泉。发光的肚皮,肥大的舌头,错乱的神经,无助的手指,埋怨,哀号,呕吐,呓语,生命变得如此可怜,如此幼稚。医生不得不每隔几小时就给他打一针吗啡。霍克的最后一针吗啡,是在一天的早晨打的。之后几个护士进来,说要清扫病房,让陪护者暂时离开一下,能活动的病人也离开一下。霍克是唯一留下来的病人。最多一个小时后,我重新进去,看见霍克睡得很好,脸色由黄变白,平静得异乎寻常。我有些疑惑,急忙试他的鼻息,已经没有了呼吸,但鼻孔里还稍稍有些温热,说明他是在五分钟之内离开的。他刚刚离开。我的第一个感受是,他用不着使用吗啡了,也用不着禁欲了。他解脱了,他自由了。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好清晰的心跳,好像是霍克的心跳。我在心里说,霍克,你解脱了。随后,露丝手上端着一杯刚刚冲好的速溶咖啡,从门外走来。我迎过去,告诉露丝,霍克走了。露丝不相信,把咖啡递给我,跑过去摸霍克的額头。露丝没哭,拉住霍克的手,久久无声。

医生很快被叫来,确认霍克死了。

霍克的死,超过了大家的预期,医生们原本以为他至少还能活半年。我开始学《临床心理学》之后,试着对霍克的死因做了分析。除了癌症本身之外,霍克的人格类型是死亡提前的一个重要因素。霍克看上去乐观、倔强,其实不然,他实际上是好内省、神经质、容易受暗示、容易沮丧的那种类型。或者说,他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一个孤独的悲观主义者。当他不愿去洗澡,觉得自己身上的臭味和汗味好闻时,他已经处在极端自恋和孤独的状态。这种心理状态,会把疼痛放大,五级疼痛会变成八级疼痛。他急于回中国和央拉见面,机票都买好了,却没能成行,被直接送进病房,这注定了他接下来必然是焦虑的、不甘心的。他性格中的另一面完全被激发出来,于是病情加重,疼痛倍增。我猜想,霍克甚至没忘记1992年的“大事情”——他的父母和恋人,在同一天仓促毙命。有些东西是无法遗忘的。选择爱和宽容是一种理想,真正做起来一定很难。治疗疼痛之前,先要治疗焦虑,焦虑是心理治疗专家的传统课题和难题,这是《临床心理学》的基本观点。但是,谁都明白,治疗焦虑,谈何容易。我如果是霍克,绝不会比霍克强多少。

5

我在洛杉矶的事情,值得说的还有一件。

学校要派一个心理疏导小组前往卢旺达。1994年春夏之交,卢旺达发生了震惊世界的种族屠杀事件,在100天时间里,胡图族人有计划地杀死80万图西族人。图西族人的说法是100万,远多于纳粹大屠杀中死亡的犹太人,是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爆炸以来,规模最大、死亡人数最多的大屠杀。大部分死者是被砍刀杀死的。而幸存者,至今仍无法从那场灾难中走出来,生活在顽固的情绪创伤和心理障碍中,很多人常年忍受慢性疼痛的折磨。心理疏导小组的任务是,对那些幸存者进行疏导和疗愈。

我这才知道霍克和露丝是卢旺达人,而且是胡图族。他们的爷爷是一位基督教牧师,他最早移民到美国,拿到了美国绿卡,和一个白人女子结婚,子女主要定居在洛杉矶。霍克和露丝是第三代移民。犹豫了几天后露丝也报名前往卢旺达,她的任务是带一个三人摄制小组,拍一部关于疏导小组此次行动的纪录片。她犹豫的原因是,她在卢旺达的亲戚肯定杀过人,因为所有的胡图族人都有杀人的义务,谁如果不杀人,谁就是敌人。一个社区,一个胡图族杀人了,意味着所有胡图族人都要杀人,这样,大家手上都沾着图西族人的血,谁也不比谁好多少。在心理学上的逻辑是容易理解的。只要杀光图西族人,卢旺达就会变得美好如画,胡图族人就再也不会有什么麻烦了。这是当时的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的号召力。关于大屠杀,露丝通过一些亲戚,听说过不一样的说法。比如,她知道的情况是,图西族人先动手,并杀掉了身为胡图族人的总统。她替他们辩解说,如果在美国,肯尼迪总统被一个黑人暗杀了,美国人肯定会一气之下,杀掉所有的黑人。她还说,当你的一个堂哥是手持砍刀的那个人时,你就不知道该如何选择立场。“选择”这个词,是露丝最喜欢使用的。只有在充分冷静下来的时候,她才愿意选择理想、神圣、宽容、忏悔和爱。所以,她决定去。况且她是去拍片子,拍片子和给图西族人做心理疏导是两码事。

我假期没事干,也报了名。

2000年一放暑假,我们就到了卢旺达。

我们住在首都基加利的一家酒店。

当时的卢旺达,情况已经大为好转。新上任的总统保罗·卡加梅宣布,卢旺达不再区别胡图族和图西族,呼吁消除种族仇恨,学习中国模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把对外开放、吸引外资视为一项国策。在基加利偶尔能碰到几个中国商人,主要从事工程承包、房屋建筑、手机装配、酒店、农业等方面的业务活动。

在进行心理疏导之前,我想先了解一下大屠杀的真相。我想找一个持中立立场的人。几条街之外有一家中国人开的四星级酒店,我主动找过去,认识了酒店老板,法国籍华人杨勇。他在大屠杀之前就从法国来到卢旺达,酒店生意不错。他有点谢顶,总是西装革履,偏爱艳丽领带,说话缓慢优雅,有欧陆风范。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我们两人都因为遇见对方而开心不已,有说不完的话。他是广东江门人,他爷爷那一辈到法国的。他的法语和英语比中文好。我们说话,半是中文,半是英语。应我的要求,他开着车带上我四处乱逛。

我们离开基加利,一路向东,来到靠近坦桑尼亚的一座教堂。那里有一间教室,是当年的一个杀人现场,被完整保留下来,供人参观。

教堂周围是大片的香蕉林,比我在广东见到的香蕉林更加茂密,更加辽阔,极致的绿,像揭竿而起的士兵,发出震耳欲聋的叫喊声。

那是一间有地板的教室,里面有讲台,有黑板,也有桌子凳子,都是简易桌凳,桌子都没有抽屉,凳子有长有短,四面的墙被涂成粉红色,墙上有很多涂鸦,显然出自儿童之手,有花朵、香蕉、高楼、星星、太阳、燕子,等等。桌凳被推向四周,中央的地板上全是尸体,大部分还穿着衣服,衣服和骨头粘连在一起。有些尸体是整全的,有些则身首分离,有十几个单独的头骨,表面发白,几个黑窟窿看上去都像睁着的眼睛。讲台上,一个穿着裙子的女人双腿伸开,搭在讲台边上,她旁边是一个孩子的尸骨。有幾具尸体堆积在一起,分不清谁是谁。如果仔细看,每一具尸体上都有砍刀、菜刀留下的印迹,要么是胸骨断裂、肋骨断裂、脊柱断裂,要么是一些畸形孔洞。一些翘起的骨头戳破了腐烂的衣服。在尸体间行走,会不小心踩着一节骨头,脚底下发出一阵吓人的碎响。这证实了我来之前听到的说法,行凶者大多手持砍刀、菜刀、铁棍或狼牙棒什么的,总之是随便找到的任何家常武器和自制武器。行凶者主要是临时动员起来的乌合之众,死者可能是他们的同学、同事、老师、朋友,甚至是亲戚。我们大致数了一下,房间里至少有60具尸体。所有的尸体都完全干枯,无臭无味,但我们仍然能闻到血腥的味道,甚至能听到刺耳的喊叫声和哭喊声。我是研究和治疗疼痛的医生,在我眼里,这间教室的每一缕空气里仍然保留着人间疼痛。屋顶的蜘蛛网在颤动,在我看来那是疼痛的神经在颤动。如果真的有灵魂,我们的周围有60个灵魂在飘移。如果有灵魂,这里的60个灵魂,肯定永远都无法安息。我想起中国有个说法,横死者的灵魂,会永远停留在横死那个瞬间的状态里,化不开,升不了天,得不到解脱。所以,当时我在想象,这间教室里的60个灵魂此刻是什么样子。我们是来对幸存者做心理疏导的,我以为当务之急,是如何化解和释放那些被痛苦绑架的灵魂。

杨勇带着相机,在咔咔咔地拍照。

然后,我们默默走出来。

我们重新看见了高耸的教堂,似乎比刚才高了很多,还有满山遍野竞相疯长的香蕉树。外面的一切都是耸立的,大个头的。整个世界好像变了个模样。所有站立的东西,都是耻辱的,香蕉树因为耻辱而长成现在这个样子。

回去的路上,时不时会遇到一个或多个卢旺达人,在路边行走或横穿马路,多数人头上都顶着东西,有服饰花哨的美丽少女,有穿着芝加哥公牛队T恤的粗壮男人,有骑自行车的老人,有放学回家的学生,有赶着牛的农民。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多想,现在我却不由自主地发出疑问:他,是幸存者呢还是凶手?

一路上我和杨勇一直在聊天。

多半是我提问,杨勇回答。

胡图人和图西人有多大的仇恨?

最初定居卢旺达的是俾格米人。他們的后代只占卢旺达总人口的1%。胡图人和图西人来到卢旺达的时间和次序已经说不清了。有这样那样的说法,都没有实际依据。现在,胡图人人口最多,其次是图西人。长期以来,他们都说班图语,信奉同样的宗教,政治、语言和文化没有任何差异,各自也没有明显的部落特征,双方长期混杂而居,相互通婚,已经很难找到遗传学意义上的胡图人和图西人了。19世纪末,人类学研究开始盛行,一些人类学家喜欢用“种族”这个词,种族的说法越来越普遍,让胡图人和图西人也深信不疑。两者的身高、习惯、工作类型的确有些不同,这些不同被大大放大。人类学家认为图西人是更优越的种族,他们身材高,相貌好,嘴唇恰到好处,妇女的肤色比男人浅,而且身材苗条,美丽动人。图西人情感细腻,反应机敏,精于算计,自控能力强。图西人是天生的领导者。诸如此类。人类学家对胡图人的描述就没那么客气了,说他们身材短小,大脑袋,厚嘴唇,性格外向,乐天知命,爱笑,过着简单的生活。欧洲人毫不掩饰对图西人的偏爱,把图西人称作优等文明的传播者。一本名叫《尼罗河源头的发现之旅》的书,公然提出了“优等种族征服劣等种族”的论断,认为几个湖区王国的统治集团,都有外来血统。有人甚至说,图西人有着白人的脑袋、希腊人的漂亮轮廓,以及闪族人甚至是犹太人的一些特征。还有更离谱的一些说法,比如,有人说“图西人驯养着庞大兽群”。你想想,面对这些说辞,图西人会不会变得膨胀而自负?胡图人会不会真的成为“庞大兽群”?这次大屠杀当然有更复杂的来龙去脉,但我认为一些人类学家民族学家难逃其责。

屠杀的起因是什么?

屠杀前已经有过胡图族人和图西族人的三年内战。时任总统哈比亚利马纳是胡图人,他在国外刚刚完成了一件外事活动,打算乘飞机回国,计划回国后和图西族人签署一项艰难的和平协定,和图西人分享政治权利,安排难民返回家园,促成民族和解。但他的飞机被一枚火箭弹击中,造成机毁人亡。图西人杀害总统的说法迅速传遍整个国家,在卢旺达,胡图人占多数,他们群情激愤,声称要复仇。实际上,空难一小时后,这场针对图西人的大屠杀就开始了,然后渐渐扩大,一直延续了三个多月。

火箭弹到底是谁发射的?

不知道,没有证据表明是图西族人干的。

大屠杀是自发的群众运动吗?

肯定不是,任何群众运动都是某个权威人物发起的。据说,始作俑者是当时的国防部长,他是胡图族人中的强硬派领袖。他的命令是,所有胡图族人都要马上拿起武器进行自卫,凡是图西族人,无论男女老少,一个都不放过。

屠杀过程似乎非常顺利?

历史上,卢旺达是一个封建的酋长制国家。大酋长是神的化身,至高无上,独断专行,是一个不会出错的人。老百姓习惯于被奴役,习惯于无条件地服从。你想想,在大屠杀之前如果先有了必须杀光图西人,胡图人才能过上好日子这样一种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被一个权威人物说出,并得以广泛传达,那么,群众就很容易被动员起来。据说,种族灭绝期间,胡图人的战斗口号是“干好你的工作”。于是,杀人就成了工作,工作的好坏,就在于你杀的人,是多还是少。在一个社区,一人喊叫着去杀人,别人就得跟着去,这样才觉得有安全感,否则你就是敌人,你在同情图西人。

图西人不反抗吗?

同样的道理,很多图西人在被砍杀之前已经是个死人。有人惧怕砍刀,渴望赠给自己一颗子弹。怕的不是死,而是死亡的方式——砍牛砍羊的那种方式。有人希望死在家里,而不是死在路上。有人提出,让我先做完祈祷,然后再死。有人本来有逃跑的机会,但因为在恐惧中挣扎了太久,已经疲惫不堪,所以宁愿被杀。后来的死者,被恐惧感折磨得很疲惫了,宁愿早一点死。有4000名图西人被一同带到一个地方,士兵们让他们坐下,他们就乖乖坐下,因为他们看见,士兵们手上提着手榴弹。屠杀持续了100天,每天都有人死亡,活着的人早就失去反抗的意志,再说,反抗也没用。胡图人和图西人,在权威面前,都是极为驯服的,驯服是他们骨子里的东西,是他们的血液。敬畏神,服从权力,他们生来如此。再加上,大部分人没有受过很好的教育或者有用的教育。

俾格米人呢?大屠杀期间,他们在做什么?

俾格米人,被胡图人和图西人视为土著,他们个头矮小,在君主制时期,俾格米人一般充当宫廷小丑。卢旺达的历任国王都是图西族人,所以大屠杀时期一部分俾格米人同样被处死,一部分俾格米人被胡图人赋予一项使命,专门强奸图西族妇女,所以很多图西族妇女是被先强奸再屠杀的。这是大屠杀事件中的一个插曲。

这个插曲肯定会被忽略。

是,和大屠杀相比,强奸不算什么。

现在的总统是图西人?

是的,他是爱国阵线的军事领导人,他带领爱国阵线击败胡图族武装,结束了种族大屠杀,今年初,刚刚当选为总统。这人还不错,带头申报财产,亲属没人在政府任职,也没人参与大公司运营,倡导和解,消除民族仇恨。

三天后,我和杨勇又见面了。

杨勇已经洗好了那天的照片。和照片相比,三天前看见的场面倒像是假的,如梦中所见。照片更真实,信息更丰富,照片上的东西更细致更生动,可以安安静静地细看再细看。而当时我们是被震惊的状态,我们貌似看得很认真,其实很粗略。比如墙上有成串的血迹,再比如桌上有头颅,这些我在现场并没有看见。

如果不是这些照片,我仍然不大相信大屠杀的真实性。近几天接触的胡图人和图西人,各自的说法,都自成体系自成逻辑,完全可以把对方的观点推翻。听得越多,你就越糊涂。你会认为,那场灾难,是人和人之间的灾难,历史上有太多这样的灾难,它们有一个共同特征:一团乱麻。我想起了一句中国谚语,清官难断家务事,当事人是无法用嘴说清真相的。这是当事人的困境,也是人类的困境。

我把照片给露丝看了。露丝很兴奋,那种职业兴奋,她觉得那是一部纪录片最需要的画面。于是,隔了一天,我带着露丝的摄制组重新回到那间教室。在图西人任总统的情况下,这间教室欢迎人们参观、拍照,包括拍片子。

离开后,我和露丝也有一段对话。

露丝说,我反感把尸体丢在那儿供人参观的做法。

我问,为什么?

她说,并不是因为我是胡图人,才这么说。

我问,你是怎么想的?

她说,让死者停留在被害时的状态,对死者不人道。

我心里一惊,我也有类似感受,但不明确,或者是不敢明确表达出来。大屠杀之后,受害一方主导了舆论,形成了新的意识形态。

她说,最紧要的事情是,埋葬死者,而非真相。

我知道,“埋葬死者,而非真相”是一句口号,印在T恤衫上,街上很多人都穿着这样的T恤,表达了人们想尽快翻过这一页的愿望。

我说,露丝,你这句话,为什么不在拍摄前说呢?

露丝尴尬地笑了。

我们的心理疏导小组也开始行动了。

我分到的第一个疏导对象是一个失去双臂装了义肢的小学女教师,名叫碧爱翠思·穆加姆比。她是全家唯一活下来的人。她父母、公婆、丈夫,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很多学生,都死了。她之所以没有死,是因为她长得高挑漂亮,被私藏下来,先不杀,供凶手再三强奸,玩够了再杀。凶手是碧爱翠思的亲戚:姐夫的姐夫,胡图族人。姐夫的姐姐是最早死的。为了表决心,姐夫的姐夫首先杀死了自己的老婆。

我请杨勇做我的司机和翻译,他会说卢旺达语,他欣然同意。于是我们买了些礼物,开车到郊区,按事先得到的地址找到碧爱翠思家。她的确很漂亮,穿着花裙子和绿色长袖衬衣,两个肩膀略略上耸,看来截肢部位很高,站立时双臂向前略略弯曲,两手半握,坐下时左手轻轻握住右手腕,放在腿上,半圆的弧度稍稍偏向右侧,两只手就像戴着浅黄色手套,不知道的人不一定能看出她装了义肢。义肢让她的身体和举止有点僵硬,但也令她有了一种矜持、安静和贵气的味道,让我想起服装店的人偶。

杨勇先向她介绍了我和他。

碧爱翠思化了淡妆,神情冰冷,不卑不亢。

我说,我了解你的遭遇。

她说,谢谢。

我问,姐夫的姐夫叫什么名字?

碧爱翠思拒绝回答,只说,他是铁匠。

她只愿意簡单描述被铁匠强奸的过程。铁匠杀了一天人,晚上回到家,吃过饭,就下地窖强奸她。她被绑在铁匠家的地窖里两个月。

我问,铁匠还活着吗?

她停顿良久,说,活着,在监狱里。

我问,你的双臂是铁匠砍断的?

她说,不是,后来我故意讨好他,他对我放松了警惕,有天晚上他喝醉了,没来找我,我就连夜逃出去了。逃跑的路上,碰见另外几十个逃跑的图西人,一起逃向北边。半路上遇到几次追兵,都躲过一死。大部分人都死了。只要有追兵,我们就分散开来,朝四处跑。但大部分人还是死了。剩下的几个人好不容易逃到扎伊尔边境,被把守边境的人用乱刀砍死了,我以为我也死了,我在死人堆里昏迷了一天一夜,后来醒了,发现自己两条胳膊没了,但还活着,又躺了一整天,等天黑后爬到了扎伊尔。

我问,听说你后来生了个孩子?

她说,是,在扎伊尔的难民营生下的。

我问,孩子的父亲是——

她苦笑着说,当然是铁匠。

我问,你恨铁匠吗?

她想了想,说,恨,是我把他告进监狱的。

我摸着自己的肩膀问她,这儿疼吗?

她说,不疼。

我问,真的不疼?

她说,有时候左边会疼,右边不疼,左边的整条胳膊好像还在。

我问,你是左撇子?

她说,是,你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

我说,我是医生。

她吸烟的样子真的非常酷。

吸了好几口烟,她说,我没事,慢慢会好的。

我问,你经常会回忆这次经历吗?

她熟练地吐出一口烟,说,我庆幸我是一个老师,我经常对我的学生说,一定不能丢失希望,逃跑的过程中我就是靠一点希望活下来的。

我问,你一直相信能活下来?

她说,不,不是相信,最多是那么一丁点希望。给学生讲过的话,好像学生又讲给我了。一路上,那些死掉的学生好像一直跟着我。

我和杨勇眼圈都红了。

她说,我现在不教学生了,不能教,也不想教了。

我说,你是一个英雄。

她的两个眼睛此时才微微湿了。

我好想站起来,过去拥抱她,但我忍住了。

我们的第一次见面就这样结束了。

碧爱翠思的情况加深了我对幻肢痛的认识。使用最多的那只胳膊有幻肢痛,是因为使用最多的那只胳膊拥有更多的记忆。幻肢痛的秘密应该就在记忆。无法消除记忆,就无法消除疼痛。幻肢痛是一种由记忆引起的心理疼痛。

但是如何消除碧爱翠思的记忆?另外,如何才能让碧爱翠思理解自己的遭遇?像心理学著作上说的那样?这不仅艰难,而且有点不义。

总之,在碧爱翠思面前我失语了。

我和心理学,说什么都小于她的苦难和疼痛。

要求碧爱翠思遗忘,是无理的。

我几乎是灰溜溜离开的。后来又见了几个人,情况大同小异,我的心理疏导到底有多大作用,值得怀疑。我越来越坚信,心理疏导有些时候可能有用,但是,面对卢旺达大屠杀之后的幸存者,则显得捉襟见肘,很难扭转乾坤。

一个月之后我们就回美国了。

6

除了上述内容,我在美国的求学经历平淡无奇,就不多说了。毕业后,我立即就回到了国内。我先去四川阿坝央拉的家里找央拉。

我没见着央拉。家里人说,她刚刚结婚,人在成都。为了不干扰她,我没有提起霍克,相机和照片也没有留给她,至今仍在我手上。

责编:胡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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