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契约型治理: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经济社会学分析

2024-01-23华裕良蒋漱清

教育与职业(下) 2024年1期
关键词:产教融合职业教育

华裕良 蒋漱清

[摘要]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是新时代职业教育坚持产教融合基本办学思路的创新之举,也是坚守职业教育发展本质以及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重要战略部署。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分析,契约型治理通过缔结契约、明确组织目标、构建稳定的组织机制等行动,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目前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仍面临着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契约不执行、治理不协同、环境新变化的挑战。因此,建议通过明确合作契约、协调利益关系、平衡权力关系、解决信息不对称、提高诚信度和责任感来优化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助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走向实体嵌入。

[关键词]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契约型治理;产教融合

[作者简介]华裕良(1973- ),男,江苏无锡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副教授,硕士;蒋漱清(1965- ),女,江苏无锡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商学院院长,教授。(江苏  无锡  214028)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2年江苏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长三角职教联盟高质量发展动能提升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B2022/02/10,项目主持人:华裕良、蒋漱清)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4)02-0037-06

产教融合是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基本战略,推动产教融合从松散组织走向实体嵌入是我国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的战略性任务[1]。2022年,《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了“省级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战略任务,明确了对地方政府集结多元主体,集聚各类资源要素,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虽建设成效逐步显现,但也面临着如何有效革新产教融合治理体系、治理方式和治理效能等关键问题。而要解决这些关键问题,首要任务就是要厘清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中的治理逻辑。基于经济社会学视角,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可以视作契约型治理的典范,这是一种通过契约的方式来组织和管理,并协调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以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性的治理机制[2]。探讨经济社会学视角下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治理,有助于从理论上挖掘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治理逻辑,应对现实中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治理难题,进而为其健康发展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

一、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契约型治理的三种形式

契约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最常见的行为方式之一。美国法学家麦克尼尔(R.Macneil)最早提出了“关系契约”(Relational Contract)的概念。[3]他认为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交换关系普遍存在,每项交易都嵌入在復杂关系中。以一次为限的个别契约很少见,处于伙伴关系中的当事人一般都将很多契约条款悬而不决,留待以后根据具体需要再做随机应变的调整,这就形成了所谓的关系契约。[4]关系契约是广泛存在于各类组织中和组织间的,可以强烈影响个人或组织行为的非正式协议和不成文的行为模式[5],这种关系契约所对应的治理机制就是关系契约治理,具体的契约形式可分为隐式契约和显式契约、单次契约和连续契约、双边契约和多边契约等。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中,通过契约治理,依靠章程确定组织目标,借助制衡、激励、监督等正式手段,严格规定各方的角色、权利与责任,以此来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和产教实体嵌入。[6]

(一)隐式契约和显式契约

隐式契约是指合作方在合作过程中以默契的方式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通常是在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可以通过隐性的合作方式进行资源共享和互助。相比之下,显式契约则是指双方明确约定的书面合同。显式契约一般会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的合作内容、时间和方式等。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政府、职业院校、园区、企业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既有正式的显式契约关系,又有以默契方式达成的隐式契约,甚至在“熟人社会”的中国语境中,隐式契约往往还多于显式契约。[7]

(二)单次契约和连续契约

单次契约是指合作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一次性的资源或服务,双方在合作完成后解除合同关系。这种契约形式适用于一些短期的合作项目,如技术开发、培训等。而连续契约则是指双方在长期合作中达成的协议,双方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合作关系,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资源共享和互助。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既有“短平快”的单次契约,又有长期合作的连续契约。

(三)双边契约和多边契约

双边契约是指仅有两个合作方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这种契约形式适用于只涉及两个合作方的合作项目。而多边契约则是多个合作方之间达成的合作协议,这种契约形式适用于包括政府、高校、企业等多方合作的项目。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政府、职业院校、企业等不同主体系统共治,校企之间、政校之间存在着双边契约,但是,“政—校—企”“官—产—学”等三边甚至多边的契约也非常多见。

二、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契约型治理的作用机制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是指由当地政府、职业院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共同组成的一种合作机制,旨在推动产教融合从松散链接走向实体化嵌入。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契约型治理通过协调、制衡、激励、监督等手段,协调各方利益,明确各方的权力和责任,促进各方的信息共享,建立合理的权力监督机制和决策机制,促进各方的参与和合作,从而达成化解权力和利益不对称、实现激励相容、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以及提高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等目标。

(一)实现激励相容

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中,政府、职业院校、企业与科研院所等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紧密相连,但由于各方利益出发点不同,导致各主体之间参与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内生动力也参差不齐,尤其是对于企业来讲,由于产教融合惠企政策的缺位以及落实成效不佳,导致大多数参与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企业积极性不高。因此,只有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实现激励相容,才能使各方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二)化解权力和利益不对称

由于政府、职业院校、企业在资源分配、决策权和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着不对称的情况,导致各方成员在责、权、利等方面的话语权不同,界限不清,进而使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内部在协调和运转方面产生了沟通不畅、利益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产教融合的成效。因此,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契约型治理过程中,需要通过建立公平公正的决策机制,化解各方之间的权力和利益不对称。

(三)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由于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涉及众多的合作关系和交易行为,受缔约各方的人性因素以及外部交易环境因素的影响,如各方利益诉求、主观的预期以及有限理性、机会主义等,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造成巨大的交易成本和风险[8]。而契约的存在,则能够通过设置一些防范机制,一定程度上规避掉某些潜在的风险;并且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交易模式,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

(四)提高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往的产教融合形式受制于各种因素,出现了合作时间短、合作模式单一、合作程度浅等问题。而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契约型治理中,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有效的沟通机制,能够有效提高合作关系的持续性,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高质量发展。

三、现阶段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契约型治理面临的挑战

尽管契约型治理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中显现出较大的优势,但有限理性、信息不对称以及绩效难以测量等原因阻碍了完全契约的制定。[9]不仅如此,交易环境、交易特征等要素决定了契约的交易费用,当事人的机会主义倾向注定了契约不完全。[10]因此,完全契约并不存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契约治理也会存在客观的问题与挑战,其中,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契约不执行、治理不协同与环境新变化是最典型的挑战。

(一)激励不相容

在職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契约型治理过程中,激励不相容的现实问题尤为明显。一是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中的不同参与方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冲突。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由政府、职业院校和企业等多个参与主体组成,政府侧重追求经济发展和就业增长,职业院校侧重追求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企业侧重追求利润最大化。由于各参与方所追求的利益目标不同,在合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影响产教联合体的整体运作和发展。二是市场机制与契约型治理之间存在矛盾。市场机制是以竞争为基础的,强调自由竞争和自主决策,追求效率和效益最大化。[11]而契约型治理则强调合作和协调,注重契约关系,需要各参与方的配合和协商。这两种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相互排斥,存在一些难以协调的矛盾,这使得如何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中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成为一个难题。传统的激励机制主要是通过奖励和惩罚来促使各方履行责任,而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参与方的多样性、复杂性,使得简单的激励机制无法满足各方的需求。

(二)信息不对称

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信息品质不对称。存在“信息鸿沟”,一方拥有产业、专业、课程、人才等相关信息,而另一方没有或只有有限的信息。二是信息选择不对称。因为不同主体在产教联合体中所处的位置与自身的立场会对信息进行选择性、偏向性筛选,进而对信息的选择和占有就会出现偏差。三是信息时间不对称。信息的价值往往取决于时间的早晚,对同一信息掌握的时间差异会让信息的价值呈指数倍递减,然而,因信息渠道、努力程度的差异,职业教育产教联联合体中的不同主体对信息的掌握必然会出现时间上的不对等。四是信息风险不对称。“信息是一笔危险的财富”[12],掌握信息的时间早晚会带来不一样的信息价值,而信息处理能力的差异则会形成信息风险的不对称。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中,不同主体对信息的加工、处理与运用能力显然不一样,这必然会导致信息风险的不对称。总之,因为信息品质、信息选择、信息时间与信息风险的不对称,不同主体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中的治理能力、治理参与程度和治理水平必然会有差距,进而影响到契约治理。

(三)契约不执行

契约型治理依赖于契约的执行,然而,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契约不执行现象时有发生。契约不执行主要表现为一方或双方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合作内容和方式进行合作,这也就是契约治理中的行动不一致。具体而言,一是缺乏明确的契约条款。产教融合契约缺乏明确具体的条款和责任分工,致使各参与方之间产生模糊的责任界定,影响契约的执行。二是利益分配不公平。在产教融合过程中,各参与方的利益诉求不同,某一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致使契约不执行问题出现。三是资金支持不到位。产教融合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也包括师资力量、实践基地等。虽然我国职业教育办学资源得到了很大幅度的改观,但是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及其产教合作依旧存在资源不足的难题[13]。四是缺乏不遵守契约的惩罚机制。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契约合作多是关系型契约,在契约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更缺乏对违约行为的惩戒机制,导致各参与方对契约执行的态度不端正,从而影响契约的实施。

(四)治理不协同

建立合适的治理结构,确保各参与方能够有效参与决策和管理是契约型治理的重要挑战之一。然而,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过程中,部分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因组织机构缺位使各参与方协调问题面临重重困难,难以达成共识。此外,部分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理事会也存在着“理”而不“会”或者是“会”而不“理”的状态[14]。治理不协同对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和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是限制了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影响了产教融合的规模和效益。治理不协同容易导致各参与方之间的信任缺失,难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共同目标,甚至会导致各参与方产生利益冲突,进而引发矛盾和争端,限制了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影响了产教融合的规模和效益,进而使整个系统的协同效应难以发挥。二是导致合作产生争议和纠纷,影响了合作的可持续性。多元主体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契约型治理中,因为治理逻辑不一致,以及治理理念、方式与方法的差异,治理团队不能深度合作,缺乏推动长期发展的策略和规划,难以保障合作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三是导致组织效能下降,造成合作方资源浪费。治理不协同会导致组织的效能下降,产生工作流程不畅、决策困难、协作困难等问题,从而影响组织的整体运营和发展,使各参与方重复投入资源、劳力和时间,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降低。

(五)环境新变化

技术进步、人口变化、政策调整等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使得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不断面临新的挑战。一是技术进步的快速发展会引发技能与人才需求急速变化。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深受技术发展趋势的影响,产业与技术革命会影响工作岗位,甚至会带来职业领域的巨大变化,“机器换人”“毕业即失业”其实就是技术变革对职业教育本身最大的挑战。二是人口缩减对职业院校招生与就业的负面影响。中国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之际,也步入了人口“负增长”的时代,因为职业教育就业岗位本身的市场分割属性[15],人口负增长对职业教育的招生有间接影响,也会给职业教育毕业生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上带来更大冲击。三是宏观政策对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干预。政府的政策导向、资金支持和监管要求等都与联合体的建设和运行密切相关,因为我国的教育还是以政府投入为主,产业发展深受国家治理政策的影响,从国家产业政策到经济政策、职业教育政策,任何一个变量的增减都会带来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发展的环境变化,进而使联合体内部的契约产生新的发展态势。

四、优化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契约型治理的行动路径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旨在推动产教融合实体化,要实现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有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需进一步优化契约型治理的行动路径,建立必要的保障机制。

(一)明确合作契约

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契约型治理中,建立明确的合作契约是前提。一是明确合作目标和任务。各参与方应明确联合体的发展目标,并共同制定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任务和步骤,如明确发展某一产业链、提升某一专业技术水平等,以确保各参与方在合作中保持一致的方向,避免产生偏离和分歧。二是规定双方的权责和义务。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力和责任,确保合作的公平性和平衡性,避免出现一方过于强势或过于弱势的情况;明确各参与方的义务,如按时提供相关信息、资源等,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合作期限和绩效评估机制,确保合作不会无限延续或提前终止,并通过定量和定性评估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动态调整与改进。

(二)协调利益关系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应制定公平合理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机制,确保各参与方在合作中获得合理回报,实现利益和成果的共创共享、合理分配;同时,还应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利益分配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以此来保障各参与方长期稳定的合作[16]。具体而言:一是建立联合体内利益共同体,统一治理认知。每一个联合体都要制定多元主体高度认同的发展规划、治理章程,基于不同主体共同发展的目标和原则,明确各参与方的利益诉求,并共同探讨实现共同目标的路径和方式。二是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合作,协调利益关系。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各组织提供资源共享的渠道,促进信息流通和互利合作。通过推动合作项目的开展,促进资源的共享和深度合作,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三是建立专项投资基金,为合作项目的发展和实施提供资金支持。

(三)平衡权力关系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需有效化解各参与方权力不平衡、不对等、不协调等问题。一是建立多方参与的管理机构,建立协商决策机制。推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各参与方深度参与管理,建立组织结构科学合理、运作高效的理事会,设立联席会议,制定决策程序和流程,由各参与方代表及专家群策群力,共同讨论和决策重大事项,并加强交流和沟通,及时解决权力分配中的分歧和矛盾,保持合作的稳定与顺利进行。二是建立合作机制和规范。事先约定好合作合同和协议,明确各参与方的权责和义务,保证信息透明,使各参与方在信息方面拥有更多的知情权。三是建立权力共享机制,加强法律保障和风险防范。一方面,建立权力共享的机制,确保各参与方在决策过程中能够充分参与和发表意见,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另一方面,加强法律保障和风险防范,保护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对权力使用和权益获取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权力关系的平衡性和公正性。

(四)解決信息不对称

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要实现高效运作,必须尽快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各参与方可以依托平台,定期举行会议或沟通活动,分享信息、交流经验、解决问题。通过及时的沟通,尽早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合作的效率和质量。二是加强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加强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了解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及竞争情况,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使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充分把握产教融合的方向和重点,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方案。三是通过发展规划、治理章程和法律制度等多重措施,减少信息选择不对称、信息风险不对称等难题,保障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内部不同主体的信息权,提升多元主体的信息治理能力。

(五)提高诚信度和责任感

在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建设过程中,提高各参与方的诚信度和责任感,有利于职业教育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建立信用评级体系。通过对各参与方的评估和排名,使其了解自身在联合体中的地位和信誉,从而激励其提高诚信度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培训和引导。通过组织培训班、研讨会等活动,为各参与方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帮助其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合作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合作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参与方给予奖励和表彰;设立约束机制,对违反合作规定和失信行为进行惩罚。

[参考文献]

[1]郝天聪,石伟平.从松散联结到实体嵌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困境及其突破[J].教育研究,2019,40(7):102-110.

[2]陆俊杰.组织社会学视角下产学研创协同发展中的创新载体构建——兼论产教联合体的未来发展[J].职教通讯,2023(4):29-39.

[3](美)麦克尼尔.新社会契约论[M].雷喜宁,潘勤,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53-59.

[4]邓春平,毛基业.关系契约治理与外包合作绩效——对日离岸软件外包项目的实证研究[J].南开管理评论,2008(4):25-33.

[5]BAKER G,GIBBONS R,MURPHY K J. Relational Contracts and the Theory of The Firm.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J].2002,117(1):39-84.

[6]吴炯,胡羽衡.契约治理与关系治理的机制构成、驱动逻辑与适配环境——基于家族企业跨代变迁的比较案例研究[J].管理学报,2023,20(1):14-25.

[7]张紧跟.中国乡土熟人社会的治理困局[J].人民论坛,2023(19):100-103.

[8]于正伟.契约治理:现代政府的治理变革[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0(6):103-108.

[9]HART O,MOORE J.Foundations of incomplete contracts[J].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1999,66(1):115-138.

[10]WILLIAMSON O E.Transaction-cost economics:the governance of contractual relations[J].The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1979,22(2):233-261.

[11](美)奥利弗·E.威廉姆森.治理机制[M].石烁,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377.

[12]MISHRA D P,DALMAN MD.Does the economic value of new product announcements depend upon preannouncement signals?An empirical test of information asymmetry theories[J].Journal of Product & Brand Management,2023,32(8):1157-1172.

[13]陳新民,高飞,张朋,等.资源整合视角下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绩效评价研究[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21(2):155-162.

[14]许本洲,温贻芳,张慧波,等.产教融合联合体与共同体建设:路径选择与院校作为[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3(8):5-11.

[15]赵阳,吴克明,胡月.劳动力市场分割视角下职业教育吸引力研究:逻辑、困境及路径[J].职业技术教育,2023,44(27):36-41.

[16]晋浩天.职业教育产教联合体落地还要迈过哪些坎[N].光明日报,2023-05-16(14).

猜你喜欢

产教融合职业教育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双师型”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校企协同应用型软件人才培养机制
产教融合提升课程有效性的思考
浅谈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动能教育”模式下的工匠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论七年一贯制体系下本科学科建设中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刍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PLC应用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