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困境与路径
2024-01-23许士荣金新玲
许士荣,金新玲
(1.浙江工业大学 政策研究室,浙江 杭州 310014; 2.浙江工业大学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浙江 杭州 310023)
我国自1990年决定设置和试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承担着为经济社会输送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重任。近年来,为顺应国家创新驱动、人才强国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和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呈显著扩张趋势。2020 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将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定位为“培养某一专门领域的高层次应用型的未来领军人才”,同时提出“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我国最高学历层次教育,以往由办学综合实力强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开展,随着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扩招和硕博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革新,地方高水平大学逐渐成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支重要的新生力量,加强相关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价值使命
地方高水平的显著特征是“办学历史悠久,地域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区域地位突出”[1]。作为后生崛起的新生力量,地方高水平大学培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其自身的底层逻辑与价值使命,体现于契合国家及社会、高等教育事业与大学自身三方面的需要。
(一)注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是适应国家和社会新发展形势的需要
在朝着第二个百年目标奋斗的新的发展起点上,国家进一步强化了战略谋划与顶层设计。《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加强创新人才特别是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重”。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同时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作为独立章节进行部署。通过科学的战略部署以满足我国多元化人才缺口与战略性创新需求,促成综合国力乃至国际地位提升。但现实层面上,缺少能够跻身国际学术前沿的战略科学家和首席科学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突出短板,也是教育界和科技界的“痛点”和“难点”,如何破解诸如“钱学森之问”的话题不时拷问我国的人才培养体系[2]。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作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实现创新驱动、人才强国、科教兴国等战略目标的核心支撑。地方高水平大学因地制宜地开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将学校的未来发展和国家的发展前途紧密捆绑,有助于培养出更多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适应了国家和社会新的发展形势的需要。
(二)注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是契合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需要
我国于1998 年确立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目标,仅用四年时间实现了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9.8%增长至15%,标志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2年的15%到2019年的50%,只用17 年时间就进入了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3]。高等教育量上持续扩张的同时也需要质的同步提升。在我国高等教育向普及化不断迈进的过程中,出现的人才培养规格与行业需求不符、技能适应性较低等系列问题,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提出挑战。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向高质量内涵式发展转变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背景,破除以往以规模、数量、空间等形式上的标准,继而注重内部结构、体制、运行机理等教育质量的综合衡量。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模扩张是高等教育普及化的重要体现,地方高水平大学作为区域高等教育的引领者,主动发挥示范效应,积极创建符合专业学位发展的良好环境,注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承担起在目前学历贬值的职业环境下,社会大众追求高层次学历的育人任务,既契合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需要,又适应了高等教育普及化的时代走向。
(三)注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是推动地方高水平大学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地方高水平大学注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是大学自身发展的要求使然。布鲁贝克认为:“如果大学不可避免地要卷入到复杂的社会中去的话,那么我们就既需要专业方面的高深学问,也需要研究方面的高深学问”[4]。地方高水平大学承载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既要为社会提供服务也要秉持初心提升自身综合办学实力。是否拥有博士专业学位点,具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硬件设施与软性条件是大学办学综合实力的显性指标之一。基于大学与社会的紧密联系与双向反应,“注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推动大学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快速提升”,三者应是相互影响的正相关指标。地方高水平大学作为产、教的中介桥梁,注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及适应社会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人才输送带,也是地方高水平大学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强化自身办学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二、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发展困境
近年来,与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地位和作用呈显著对比的是,其在宏观视角中的授权布局、培养规模与培养体系,微观视角中的培养目标、定位、过程、结果等方面仍存在着诸多现实困境。
(一)授权点类别和数量过少,培养规模总体偏小
截至2019 年,我国累计授予专业学位共计326.6万人,其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321.8万人,博士专业学位授予4.8 万人[5]。截至2020 年我国针对行业产业需求设置了47 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6 274 个专业学位点,其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 996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8 个[6]。总体来看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已经具备了规模优势,但内部却存在着分配严重不平衡现象。一是硕博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分布不均。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占总授权数量95.6%,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仅占比4.4%。二是硕博专业学位授权点类别分布失衡。我国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集中于教育、兽医、临床、口腔、工程、中医6大领域,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渗透了法学、建筑、金融、艺术等40 个领域,学士专业学位点1 个,即建筑学①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官网公开资料整理获得。。三是硕博学位授予人数差距巨大。自20 世纪90 年代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至2019 年,硕士专业学位授予人数占总授予人数98.5%,博士专业学位授予人数仅占比1.5%。从地方高水平大学视角出发,硕博专业学位点分配失衡问题更为显著,如青岛大学的博士专业学位点(仅限于医学领域)占总比不足10%;浙江师范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点(教育博士)占整体的5.8%;南京邮电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点(工程博士)占整体比例7.7%,更有地方高水平大学未设置博士专业学位点。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数量少、分布领域窄与招生数量低直接导致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总体规模偏小,硕士与博士层次未顺畅衔接,易造成优秀人才流失,使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后劲不足。
(二)学位点重申报轻建设,培养体系缺少规划
博士专业学位点建设工作是开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在学位点申报同时需谋划整体布局,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质量培养提供保障。地方高水平大学开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过程中,更多注重博士专业学位点的申报方面,相对缺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考核监督等配套设置的完善与革新,针对学位点规划与建设的相关措施还需加强。地方高水平大学重学位点申报而轻建设问题也相应地对其人才培养体系带来消极影响。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的供应力不足,不利于大学内部形成良好的教育生态,对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深层次改革与长远发展埋下隐患。
(三)培养目标定位不清,培养方式单一同质
科学确定专业博士培养目标,是使专业博士学位真正成为具有独特价值学位类型的前提[7]。当前我国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定位并不明确,学者们关于人才培养目标众说纷纭,其核心均离不开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定位,而这与应用型本科的培养目标定为相重合,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差异不明显。应用型本科教育将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位于高层次实践型或专门人才。“应用型”“实践型”与“专门人才”之间的界限较模糊,这就导致地方高水平大学实施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践过程出现参差,不易把握重点。“全国专业学位博士教育质量调查”结果也显示了我国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存在培养目标定位不清问题[8]。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较为单一,与传统的适用于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模式差别不明显,难以凸显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独特价值,如改革不到位容易造成人才结构失衡问题,产生同类型同层次的人才过剩。
(四)培养过程缺少标准,培养结果脱离实际
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致力于培养研究型专业人员,其内涵包括能独立开展研究的学术底蕴与灵活应用专业理论知识的实践创新能力,这就要求地方高水平大学在开展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中紧密衔接人才培养的各环节,对应完备相关质量标准及监控措施,保证人才培养结果与业界需求相契,响应教育政策及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但实践过程中,地方高水平大学针对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及相关规划较笼统,缺少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的细则与标准,更多依靠培养学士、硕士的旧经验开展工作。同时,博士导师队伍中以具有学术造诣的学术型教师居多,拥有丰富教育实践经验的实践型导师偏少,直接导致教师对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倾向学术化,造成导师针对科研写作、申报项目方面的指导较强,而针对项目成果转化、解决实践问题方面见解较少。标准的缺失及师资配置结构的不合理致使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难以凸显实践特色,其培养结果脱离社会行业实际需求。
三、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现实需求
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困境,究其根源离不开三个层面的因素,即国家政策的根本引导、社会层面的理性认知及大学依托发展的硬性资源。
(一)国家政策层面:政策体系不够完备,政策滞后社会发展需求
国家介入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方式是通过下发政策对其发展要求、发展速度、发展规模等方面进行引导和建设。实践表明,国家政策对地方高水平大学培养人才起根本性的导向作用。自1990 年以来,国家下发了系列政策文件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长远发展,如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于1996 年印发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中对专业学位的审批流程及设置目的、特点等方面均做出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步入规范发展阶段。但政策的下发并非意味着预期政策目标的达成,现有政策侧重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整体发展规划,而针对某一领域、人才培养的某一环节的探讨相对较少,侧面反映出目前已构建的政策体系欠缺一定的系统性和完备性,造成政策滞后于我国社会发展需求。一是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需求与现有困境的矛盾。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准、培养方式单一同质、学位学术化、培养过程工学矛盾、培养结果脱离实际等发展困境依然存在,这是国家政策层面亟需深思和商讨的现实问题,但目前并未针对上述问题专门下发政策文件对其进行引导和革新。二是博士毕业生供给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结构上的错位。占比较大的学术学位博士毕业生与缺口相对较小的学术劳动力市场之间、占比较小的专业学位博士毕业生与需求旺盛的非劳动力市场之间的供需不平衡。三是博士毕业生供给与劳动力市场职位需求能力与水平上的错位。学术劳动力市场上对兼具科研与教学能力人才的需求,以及非学术劳动力市场对兼具专业性与应用性人才的需求都在一定程度上未能得到满足。博士生教育的“供需错位”已不仅是人才供不应求或供大于求的问题,更扩展至博士研究生。
(二)社会认知层面:认识存在一定偏差,惯性思维制约培养质量
党的二十大首次将“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写入党代会报告,并再次重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提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随着区域经济的崛起与新时代党确立的奋斗目标,地方高水平大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成为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实践型和创新性是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核心要素,地方高水平大学与经济社会发展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作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有望推动产生新经济增长点,成为引领区域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大学“思想之自由、精神之创新”使其能紧跟时代,而与此相对的认知偏差和惯性思维不可避免成为博士专业学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制约因素。一些地方高水平大学争取博士专业学位点,很大程度上仅出于增强办学实力、提升办学声誉及经济利益方面思虑,而授权审核高校自身是否具备既有学术造诣又有丰富专业实践经验的师资力量、基础设施健全的校外实践实训基地、符合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要求的课程体系等软硬资源配置方面没有太多审视,对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性和职业属性认识不深入、不彻底,盲目扩充博士专业学位点,造成人才培养结果达不到预期。地方高水平大学人才培养的惯性思维与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质量培养要求不符。一是惯性思维使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理念生搬硬套政策本文,地方性特色不鲜明。对于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定位直接照搬政策文本中的论述,未依据区域特色赋予其地方性内涵,弱化大学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行业需求人才的区域特色。二是惯性思维使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途径欠缺多元化,创新性不足。在“学术金本位”思想影响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单一,课程仍以传授显性知识理论课程为主体,未注重通过实践技能操作习得隐性知识;教学方式仍以校内课堂渗透为主,未注重在具体应用情境中的直接感知;考核标准仍以论文、著作等学术性指标衡量,未凸显专业学位实践特色;师资以学术型指导教师居多,等等。
(三)地方高水平大学层面:缺少高端平台支撑,难以形成规模效应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很大程度上是市场与职业专业化发展的产物,它本身涉及高校、政府、企事业、行业组织和学生等多元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复杂利益关系[9]。地方高水平大学作为多个利益相关主体的联结点,集多方投入资源于一身,各主体高度协调一致性是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前提是大学开展的系列人才培养活动需尽力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合法且正当的现实利益需求。基于这一层面,地方高水平大学实现博士专业学位教育高质量发展需依托各方利益相关者供给的优质社会资源,但目前来看,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处于“割裂”状态,体现在与国内高水平大学间合作项目较少,与行业龙头沟通与联系较少,国际交流和访学项目较少等,究其原因是大学缺少一个能够顺畅衔接优质合作方的高端平台,如科研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这也造成地方高水平大学仅能依靠区域资源发展,未能充分利用更大格局、更高层次的国家和国际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美国教育改革家克拉克·克尔曾提出,“学院和大学从来不会高居于虚构历史神话的顶层,它们常常屈服于周围环境的某些压力和约束”[10]。在当下朝着建设创新型国家及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强国目标迈进的新时代,深化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是应对行业对高层次应用型等高质量人才需求的关键措施,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该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呈现合时宜、合事宜的形式及特征。人才培养缺乏高端平台支撑的制约因素应被地方高水平大学注重,地方高水平大学应以区域为基点,根据自身特色,利用多方利益相关主体的资源优势,推动建设一系列涵盖全方位的高端平台,为博士专业学位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力。
四、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改革路径
实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质量培养,应对现阶段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求,需要地方高水平大学做出系统性反应,改革目前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弊端,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服务于国家区域整体战略目标。
(一)坚持目标导向,立足于国情、省情和校情,着力构建符合学校自身发展目标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指出,“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实施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招生计划”。这就要求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必须要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奔着最紧急、最紧迫的问题去[11]。地方高水平大学应树立符合区域发展特色及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需求的近景与长远目标,坚持目标调节办学和导向作用,立足于现阶段我国国情、省情和校情,自觉承担起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输送高层次人才的重担。把握发展大势,借国家大力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东风,顺势而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构建符合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高质量培养模式。
(二)坚持研究先行,加强中外比较研究,立足中国大地、区域产业和行业特色进行探索和总结发展路径
相比于西方国家,我国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起步较晚,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经验不足的现象,而美、英、德、法等发达国家人才培养历史悠久的丰富理论与实践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对象。地方高水平大学实现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与改革,应积极借鉴国外发展经验,不断加强并深化中外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比较研究,注重国外数据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于合理借鉴基础之上着重体现中国特色;主动与区域产业进行深度对接,增强两者的沟通与协调,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培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立足于中国大地,共同探索优秀人才培养经验,共享其成果。社会层面应树立新的专业文化意识,各种专业化组织应当利用评价激励机制促进在职专业人员通过攻读专业博士学位来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情感,以便能在博士水平上解决专业实践中的问题[12]。政府要鼓励大学开展博士学位教育制度创新,下方管理权限,给予大学充分的改革自主权,必要时提供一定的资金、资源支持和政策倾斜,通过教育理念、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和评估制度的改革,缓解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培养的困境束缚。
(三)坚持规划引领,将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纳入全校研究生培养体系之中,通过体制机制和政策改革的创新举措将规划内容做深、做实
将地方高水平大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纳入全校研究生培养体系中,实现校内良好教育生态循环,增强规划引领,以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带动作用建设校内人才高地。加大校级政策涵盖的区域范围,革新社会招生环节,凸显专业实践潜能及以往经验,提高生源质量;完善课程体系中实践实习及创新创业环节,系统培养研究生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增加高水平且经验丰富的实践指导教师,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保障;推动产教融合,加大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防止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化”倾向;创新研究生质量评价机制,促进分类评价和多元化评价;建设贯穿入学至就业全过程的动态评估-反馈机制,保证人才培养不迷失方向;设置数量大、类别多的研究生项目基金和激励机制,鼓励学生自主开展科研项目。同时增强地方高水平大学的组织能力及运行机理建设,持续完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相关的管理体制,将体制机制创新作为人才培养模式革新的手段,不断提高政策执行力度,将校级政策规划内容做深、做实,为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供良好环境。
(四)坚持以点带面,强化试点改革工作,通过积极申报等方式将学校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做大做强形成规模效应
团队学习是成人学习基本模式,一定规模是教学活动开展和形成规模效益的必要条件[13]。从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来看,专业博士与学术博士将并驾齐驱,为保证专业博士的培养质量要加强试点,于地方高水平大学中率先形成示范效益,将校内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做大做强。区域政府要在相关大学和学科进行专业博士学位教育试点工作,同时允许有条件地方大学参与专业博士学位教育,以此既充实壮大博士学位教育规模和力量,又有利于地方大学的学科建设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而传统上以培养学术接班人为目的的博士学位应主要由国内重点大学授予。大学自身要加强专业学位点的申报及其建设,根据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取长补短,致力于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新突破,为优秀师资、生源、财政支持及新学位点申报提供正向反馈,保证其良性循环,不断扩大专业学位培养规模,增强大学综合办学实力。政策与大学联动强化博士专业学位试点改革工作,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推进学校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形成规模效应,发挥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五)坚持专学联动,深化评价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契合时代发展需求的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评价模式
专业博士学位与学术博士学位既有显著的差别,又有割不断的内在联系,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评价制度改革,构建契合专业博士学位特点的发展模式。专业博士的实践取向与学术博士的学术取向于理论上处于不同方向,但在实际中,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体现在实践创新必须以新思想和新观点为辅佐,没有前沿的理论知识,很难达到新技术运用。评价制度可作为区分两种不同学位类型的横截面,深化其改革是避免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走向“学术标准”和凸显博士专业学位实践型、应用型特色的重要方式,构建带有中国特色的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模式务必要求评价制度的改革。基于博士专业学位的独特价值属性及办学多元化主体考虑,相应地评价制度应坚持以分类评价与多元评价为主。评价内容应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科学创新、关键技术突破、投身社会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包含在内[14];评价标准侧重于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对专业实践问题的剖析能力,创造性解决问题的实践应用能力,自身掌握的技术技能与岗位的适应性能力,所具备的职业道德素养及综合素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