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极谏初心如磬以民为本胸怀天下
2024-01-22夏钦
夏钦
千年以降,人们说到“唐宋八大家”中的“三苏”,首先想到的都是苏轼,无论是文学才华还是主政一方的政绩,相较而言,苏辙总是光芒之下默默无闻的孤单身影。然而,苏辙身上其实也有很多闪光点:对国家经济的全面思考引起了皇帝的极大关注,仅在地方工作一年就调到朝堂之上;作为国使率队出使辽国不仅出色完成任务,还为国家的长远计划提出五项管用的建议;编纂的会计录文献,至今都还有着现实价值。在此,我想用一组关键词来概括他的这些闪光点:直言极谏、民本思想、忠君爱国、经邦济世。
直言极谏为天下
嘉祐六年(1061)八月,苏辙与兄长苏轼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的制科考试为“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苏辙获四等,苏轼获三等(实为一等),这是北宋建立100 年以来,制科考试中唯一一次兄弟俩一起高中,无论对于苏轼还是苏辙,都是至顶之荣。
苏辙之所以被评为四等,还差点被黜落,在于其殿试时的对策直言极谏,语言十分犀利,甚至语含仁宗皇帝懒政怠政、沉溺声色、滥用民财、赋敛繁重等讥讽之语。从此,“直言极谏”,就成了苏辙仕途上一道深深的烙印,伴随着他三十多年的从政时光。
长达18 年的“熙宁变法”,苏辙在向朝廷陈述自己的政治主张时,秉承了直言极谏的本色,不管是否讨宰相王安石的喜欢,是否有违神宗皇帝的本心,他总是不遗余力地将自己的思考和盘托出。
变法之初,苏辙的政治才干和对问题的深入思考,引起了神宗皇帝和王安石的高度关注。熙宁二年(1069)三月,回老家奔丧返京只有一个月的苏辙,针对大幕初启的变法,撰写了一篇《上皇帝书》的奏折:“方今之计莫如丰财,然臣所调丰财者,非求财而益之也,去事之所害者而已……害财者三:一曰冗吏,二曰冗兵,三曰冗费。”这恰恰与神宗皇帝“今世之患莫急于无财而已。财者为国之命而万事之本,国之所以存亡,事之所以成败,常必由之”的主张不谋而合。神宗皇帝于是欣然朱批:“详观疏意,知辙潜心当世之务,颇得其要。郁郁下僚,使无所伸,诚亦可惜。”于是,神宗皇帝破例在延和殿召见了九品小官苏辙。之后不久,苏辙上《民政策》论述土地和借贷问题,其论又与王安石的主张大致相同,于是被王选调进了专为实施变法而设立的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这一年,苏辙31 岁。除去留京侍奉父亲和在眉山为父服丧各3 年,他的基层工作经历实际上只有大名府推官(主管军事和司法的幕僚)1 年。能够从地方上一个小小的推官火速调到朝廷最有实权的变法领导机构,苏辙的人生可谓一入官场就开挂,比已工作了5 年、先后担任过凤翔签判、殿中丞判闻鼓院、权开封府判官的兄长苏轼风头还劲。
但遗憾的是,良好的开局并没有锁定世俗意义上成功的大结局,生活的剧本并没有沿最初的轨迹高开高走。一切,皆因苏辙的“直言极谏”。
随着变法如火如荼,苏辙循序渐进式的改革思路与王安石激进式的改革追求已似水火不容。因为“直言极谏”,苏辙对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等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因为“直言极谏”,力主全面系统谋划、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变革的苏辙,与司里一些同僚日渐生隙。直到当年八月,苏辙一篇《制置三司条条例司论事状》,对新法提出了全面批评,标志着他与变法阵营彻底决裂。青年苏辙官场的高光时刻,像昙花一现般维持了5 个月。此后的17 年,苏辙在地方上辗转——陈州教授、齐州掌书记、南京签书判官、监筠州盐酒税务等,一直沉于微职寂寂无闻。元丰八年(1085)重返京师之时,唯一算独当一面的绩溪县令也只做了半年。可以说,到47 岁回京前,苏辙在全国各地兜兜转转了一大圈,由于所从事的工作自主决策权有限,其政治上的表现乏善可陈。
重返朝堂并快速升至宰执高位,“直言极谏”依旧秉性不移。京城一别17 年,从31 岁到47岁,激情燃烧的青春年华如水流逝,苏辙现已两鬓染白。此后9 年京城顺风顺水的高官生涯,苏辙官阶从七品升到二品副宰相位职,甚至还代理过一品太尉。在这几年中,其“直言极谏”依旧光芒四射:担任右司谏的8 个多月,写了74 篇奏章,相当于三天一篇,深得高太后的信賴;不遗余力地希望将变法扳回正轨,八次上书弹劾韩缜,连写五论罢免蔡京,三次上书讨伐吕惠卿……这些耿耿直言(除了“诛杀吕惠卿”言辞过激之外),放在历史长河来审视,足见苏辙的清醒与睿智,其为天下社稷的初心可见一斑。
理政善治济苍生
民本思想是苏辙一生经时济世、追求善治所崇尚的为官之道,肇始于早年受到的优渥家风家教,苏洵教育苏辙兄弟读书时强调学以经世致用,深刻体悟先贤之道——百姓安居乐业政权方能长治久安,这为苏辙兄弟日后步入仕途打下了坚实的伦理基础。此外,伯父苏涣从政利民为民的风范,对苏辙兄弟民本思想的形成也有很大影响。
苏辙为国为民、治国理政的思想智慧,主要表现在三个重要时期:一是青少年时期熟读诗书后形成的自己对社会的认知,主要集中体现在制科考试时提交的50 篇《进论》《进策》,这是他的民本思想的形成期;二是步入仕途后,在不同的工作岗位,根据自己拥有权力的大小,做出的富民惠民举措,这是他的民本思想的实践期;三是他晚年退隐颍昌后的13 年,尽管闭门谢客,专注学术,但关心时局和民生疾苦的初心不改,这是他的民本思想的总结期。
嘉祐五年(1060),苏辙为参加次年制科考试,而进献的《进论》《进策》各25 篇,集中展示了青年苏辙的政治主张和民本思想。
主张推行德治。“王道之本,始于民之自喜,而成于民之相爱。而王者之所以求之于民者,其粗始于力田,而其精极于孝悌廉耻之际。”苏辙认为,要实现天下大治,不仅要以发展经济为基础,还需要礼仪教化的文化思想。
主张还田于民。“夫天下之人,独其有田者,乃使有以附属于天子。”朝廷只有使民众有田可耕、衣食无忧,才能得到民众的真心拥戴。而当时的社会现实是,土地兼并严重,不少农民无田可耕而沦为佃农。针对此严峻形势,苏辙认为朝廷必须采取措施,把土地收归国有,并分给无地的民众耕种。
主张不侵民利。“夫所谓贷者,虽其为名近于商贾市井之事,然其为意, 不可以不察也。天下之民,无田以为农,而又无财以为工商,禁而勿贷,则其势不免转死于沟壑。”北宋发达的工商业,决定了钱贷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但苏辙关注到的是那种没有田地没有钱财的民众,只能靠做点小买卖为生的社会底层人物,做买卖就得借贷,然而利息过高,对于他们而言就是自寻死路,唯一的解决之道,在苏辙的眼中,就是变富民之贷为官贷。
主张顺应民心。“上以其势临下,则下以其势奉上”,苏辙认为,统治者如何对待民众,民众将会以同样的态度反馈给统治者,这是他在君臣关系上继承的“君舟民水”历史观点的个人化表达。“民之所好者生也,所惜者财也”,如果统治者的政策不利于百姓正常生活与生产,则会导致“疲民咨嗟,不安其生。”
仕宦之途,苏辙的民本思想实践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与新法的“纠葛”中以民为本的主张,元祐期间身居高位心系民生的决策,主政绩溪和汝州的民本关怀实践。
总体上讲,苏辙对新法的态度不似司马光全盘否定并仓促恢复旧制,而是希望在新法旧制替换过程中,将百姓利益放在首位。苏辙在《论御试策题札子(其二)》中明确表示:“初为谏官,后为御史,每言差役不可尽行而河流不可强遏,上下顺望、終不尽从,陛下以此察之,臣非私元祐之政也,盖知事出忽遽,则民受其病耳。议者诚谓元丰之事,有可复行,而元祐之政,有所未便……见其可而后行,审其失而后罢,深以生民社稷为虑,勿为此匆匆,则天下之幸也。”
元祐期间,重回朝堂的苏辙,尽管对新法有明显的排斥之意,但在青苗法、差役法、保甲法、科考改废问题上,体现了发自内心的民本关怀。这期间,苏辙写了150 多件奏状,对灾情之下的民生之苦给予特别关注,比如在《久旱乞放民间积欠状》中,对积欠问题给予关注;在《乞赈救淮南饥民状》中,对粮米供给给予关注。任绩溪县令时,针对当地俗嗜储积,“不欲多男”而产生的养老问题,就采取民间结社互助养老的举措,使老有所养,因之深受百姓爱戴。在汝州任知州时,尽管作为一介贬臣,苏辙依然兢兢业业工作,不但修缮了著名的思贤亭供后世凭吊,还针对干旱率队到思贤亭为苍生祈雨。
晚年13 年隐居生活,苏辙虽然已经没有一官半职的权力可以去践行自己的民本思想,但他仍然用手中的笔来关怀民生疾苦,创作了很多关注农民艰辛生活的诗歌,如《久雨》《苦雨》《冬至雪》等。诗人那份忧虑虽然写在纸上,实际上出自内心,写在农民的心坎上,可谓“闲居赖田食,忧如老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