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葵去织”
2024-01-20阿金
阿金
春秋时期,公仪休担任鲁国丞相时,主动拔掉自家园子里的冬葵。见妻子织布补贴家用,又把织布机烧了,不让妻子织布。
公仪休跟别人解释这样做的原因:“如果我们做官的人家都经营产业,那么农工妇女生产的东西卖给谁呢?”公仪休就这样通过“拔葵去织”让利于普通民众。
客观上讲,利本无主,没有哪条制度规定丞相不可以种菜自食,丞相的妻子不可以织布补贴家用。公仪休“拔葵去织”是因为心里想着百姓冷暖,把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本质是以牺牲自己的利益让百姓获得利益。
公仪休“拔葵去织”让利于民算隐绩,一般人不会知道。让利于民也有显绩。北宋景祐二年(1035),范仲淹任苏州知州第二年,他买来南园之地准备安家之用。在听一个风水先生说此地是风水宝地,如果谁能得到它,必定世代出公卿后,他毅然将南园捐献出来建州(府)学。后至明清时期,苏州府学颇具规模,有“东南学宫之首”之称,惠及了千家万户和千万学子。
公仪休和范仲淹共同之处是以牺牲个人利益来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这种让利于民的方式,只要從政者有为民之心,相对来说较容易做到。但如果需要牺牲部门或少数人的利益来让利于民,就不是轻易能够做到的了。
武则天主政时,有官员发现官苑中种植了大量水果蔬菜。于是向武则天报告并建议,将这些水果蔬菜拿到市场上卖掉,获得的钱用于皇宫中的开销或人员奖赏。
武则天接受了建议,但时任工部尚书的苏良嗣将公仪休“拔葵去织”的事例搬出来,希望不要将官苑中生长的水果蔬菜拿到市场上去出售,做这种“与百姓争利”的事,武则天采纳了苏良嗣的建议。
事情虽得到圆满解决,但拿部门或少数人的利益让利,可能造成某些部门失利,极少数人会不情愿,甚至领导都可能为难,这不仅要有为民之心,更要有敢于为民的担当。
让利于民是从政者的官德,更是从政者的责任。公仪休就曾要求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现在则更加明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明确规定从政不可经商。
“计利当计天下利,要相忍为国,让利于民。”舍小利成大义,民生不断获得改善,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摘自《检查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