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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处理方案的风险性与利己性

2024-01-19厉海川

绿叶 2023年10期
关键词:核污染利己入海

文 厉海川

2021年4月13日,日本政府宣布计划将向太平洋排放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核污染水,东京电力公司表示,福岛第一核电站的1020个水箱中现存125万吨核污染水,而核电站137万吨核污染水的储存能力将于2022年耗尽。而后,日本于2023年8月24日开始第一轮核污染水排海,同年10月5日开始第二轮,两轮共排放了1.5万吨左右的核污染水。该排海行动仍在持续,据分析将至少持续30年之久。

日本此举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众多国家、国际组织对此发表声明,群众也积极发声,其中主要是反对的声音。中方对此表示强烈反对,认为“这种做法极其不负责任,将严重损害国际公共健康安全和周边国家人民切身利益”。韩方则“坚决反对日本政府在未获得邻国理解的情况下单方面做出决定”。德国的研究机构通过模拟得到核污染水排放57天后将污染半个太平洋的结论,用数据抵制日本的计划。大数据统计,全球对于日本此举的支持率仅为7%。日本《朝日新闻》报道称,超55%的日本民众反对核污水排放。美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则支持日本。

由于日本排海造成的长期影响尚未显现,该处理方案是否合理,国际上仍未达成共识。笔者认为一切争论的基础都应建立在全球利益之上,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的去向关系到地球上的每一片海域、每一个国家和每一位地球公民。因此本文将讨论:从全球利益角度,排放入海是不是处理这批核污染水的合理方案?

笔者一方面展开研究该处理方案本身存在的风险性,发现目前的处理技术无法保证入海核污染水的安全性,可能对全球海洋生态、渔业、食品安全、公共健康带来严重风险。另一方面,日本选择该方案的动机具有突出的利己性,并未将全球利益置于应有地位。本文将综合以上两方面,论证日本核污染水处理方案的不合理性,并对其质疑。

处理方案本身不可避免、难以估量的风险性

笔者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理方案的第一层质疑,在于将福岛核污染水排入海洋的处理方案本身具有不可避免、难以估量风险性。

从原因来看,由于目前的核污染水处理技术存在无法去除氚等固有缺陷,采用该处理方案会带来难以避免的风险。从后果来看,核污染水入海将造成大范围海洋污染,全球海洋生态、渔业、食品安全、公共健康等各层面都将面临难以估量的严重风险。

2011年至今,福岛核事故中受损反应堆的堆芯每天仍需大量用水对其进行冷却。东京电力公司增设更为先进的多核素去除装置(ALPS),“意在将废水中除氚以外的其余62种核素的浓度降至排放限值”。但目前的核污染水处理技术难以除去放射性核素氚。氚是氢的同位素,难以从水中分离;氚核素具有蒸发性,以气态形式存在,无法使用一般的蒸发核污染水、浓缩核废料的方式处理。由此可见,短时间内难以找到新技术来处理氚核素。

日本试图通过声明排放的是“处理后的核废水”来混淆视听,甚至谎称水质安全无害、符合饮用水标准。试想,倘若这批核污染水真的达标且没有危害,日本为何要用如此多的公关手段?同时,通过稀释核污染水的“障眼法”使其达到现行日本排放标准,但无法弥补技术缺陷,无法有效消除大量氚核素入海的风险。

日本用海水将核污染水稀释500至600倍,使氚浓度降至1500贝克勒尔每升以下,达到日本核污染水氚排放国家标准60000贝克勒尔每升的1/40。然而日本将排放入海的核物质总量不变: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中氚的总活度高达860万亿贝克勒尔。“一部分放射性氚有可能对植物、动物以及人类的细胞结构造成影响,稀释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由于核污染水排海影响范围广、层面多,该处理方案造成的风险极其严重。而如此巨量的核污染水排海并无前例,其风险性又难以估量。首先,福岛核污染水的排放影响范围极广,全球利益都将受此牵连。另外,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带来的风险是多层面的,全球海洋生态、渔业、食品安全、公共健康都将受到危害。核污染水在海洋中通过洋流扩散、生物富集,将对海洋生态造成巨大破坏,使海洋生物大量死亡、变异。不仅如此,核污染水对海洋生态系统的风险是长期的。在这批核污染水中,铯-137、锶-90的半衰期均约为30年,对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影响不容忽视。随着海洋生态遭到破坏,渔业将受到极大冲击。一方面,渔业产品质量因核污染而下降,市场萎缩。另一方面,渔业市场的“风评”也面临重创,即便海产通过安全检验,仍将造成众多国家、消费者的需求下降。2021年,日本当地约1/3消费者表示,如东京电力公司启动核污染水排海,他们将永远拒绝购买福岛海产品。

福岛乃至日本的渔业市场业已急剧萎缩:2017年福岛渔业捕获量仅3300吨,是核事故之前年平均值的10%,近年增长幅度极小。市场萎缩造成了大量渔业者的失业,引发了新的社会问题。日本政府虽设立了“风评被害对策”工作小组,力图保障渔业者的收入,但政府显然无法控制广大消费者的情绪,渔业者的利益仍惨遭损害。此番日本核污水排海将持续冲击全球范围的渔业市场,其造成的经济、社会问题将不容小觑。随着食品安全受到威胁,公共健康将进而受到影响。由此可见,该处理方案后果严重且难以估量。不仅影响范围广,难以全盘考虑其影响的众多对象并施以适当的防护、赔偿措施。而且影响层面多,难以预测危害会达到何种层面和程度。

处理方案选择动机的利己性

笔者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理方案的第二层质疑,在于日本处理方案选择上动机的利己性。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委员长田丰志公开声称:“(核污水)排放入海是唯一的方法。”但事实上,日本在2021年2月召集的专家委员会上共提出了5种处理方案:排放入海、蒸汽释放、电解释放、沿地下管道注入地层以及将其固态化地下埋藏。除此以外,新建储水罐储存也是一种缓兵之计。

通过对比各处理方案,可发现日本的选择动机体现出极强的利己性。在5种处理方案中,排放入海是成本最低、工期及监测时长最短的处理方案。采用该处理方案,整个排海计划仅花费约34亿日元,如连续排放工期为91个月。再对比其他几种方案:蒸汽释放耗资约349亿日元,工期约120个月,监控期约912个月;电解释放耗资约1000亿日元,工期约106个月;沿地下管道注入地层耗资约180亿日元,工期不少于104个月;固态化地下埋藏耗资约2431亿日元,工期约98个月,监控期约912个月。排放入海这一处理方案在成本控制及操作效率两方面的优势可见一斑。

另外,日本将核污染水排入公海,而非新建水箱储存在本国或注入本国的地层中,也是出于对本国未来利益的考虑。排海后,则无须再对核污染水进行监控,并且可以极大削弱福岛核事故在本国的遗留问题及风险。

也许有人会说,日本政府维护本国利益无可厚非。但事实上,日本政府面对的是全球利益和本国利益正相冲突的问题,而日本选择了将本国利益置于全球利益之上。

在核污染水处理方案的选择上,暴露出全球利益与日本本国利益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处理方案的成本低,意味着其技术投入少,对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差。同时也意味着建设投入少,对污染物的控制效果差。例如,电解释放方案技术投入多、成本高,污染物处理较为彻底,因此相对安全。地下埋藏方案和注入底层方案建设投入多、成本高,污染物被控制在地层中,因此也相对安全。反之,排放入海方案和蒸汽释放方案对于污染物的处理较为简单,易残存各种放射性核素,同时又易随洋流或大气扩散难以控制,因此它们是对全球环境危害最大的两种方案。结合日本政府2021年2月发表的一份报告,称将核污染水排入海洋或蒸发排入大气是“现实选择”,可见日本对于成本控制的考虑优先级最高。其二,处理方案的工期短,意味着全球利益将更迅速地受到威胁,可能导致各国无法及时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造成全球利益更大的损失。其三,处理方案对本国的影响更小,意味着产生更大范围的危害。日本并未优先考虑修建水箱扩大储存量、沿地下管道注入地层和固态化地下埋藏三种将风险控制在本国范围内的处理方案,而倾向于排放入海、蒸汽释放、电解释放三种将产生全球危害的处理方案。可见对全球环境危害的影响在日本的考虑中属于极为次要的因素。

综上,日本在本国利益与全球利益冲突的条件下,出于成本、效率及对本国风险影响三方面的着重考虑,选择了最有悖于全球利益,对全球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损害最严重的核污染水处理方案。因此,笔者对日本核污染水处理方案选择背后动机的利己性强烈质疑,并认为从这一角度出发,选择该处理方案同样并不合理。

由于核污染水排海影响范围广、层面多,该处理方案造成的风险极其严重

综上所述,笔者基于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处理方案的不合理性,对其强烈质疑。一方面,日本政府选择的处理方案具有极大的风险性。由于不可避免的技术缺陷,其可能造成海洋生态、渔业、食品安全和公共健康多层面难以估量的危害。另一方面,日本政府在处理方案选择上的动机具有极强的利己性,在成本、效率及对本国风险影响的考虑下,无视了环境、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违背了全球利益。笔者认为,日本应当重新审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处理方案的选择,及时停止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并寻找更优的替代方案,肩负起维护全球利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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