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所见的地名“酂”“”及其相关问题
2024-01-19廉超
廉 超
(常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常州,213614)
酂县,因萧何封为酂侯而知名,《汉书·地理志》同时记载有沛郡酂县和南阳郡酂县。酂,又与“”相关,《说文解字》“”字云:“沛国县,从邑虘声。昨何切。今酂县。”①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南京:凤凰出版社,2015年,第517 页。考察出土文献中的地名信息,战国秦汉资料中多有“酂”“”地名,如楚简有释读为“酂”“”的记载,秦封泥材料有“酂丞之印”,汉简资料有“酂”“赞”两种不同写法的地名出现。这些新资料的出现,为认识酂、赞、之间的关系及萧何侯国等问题提供了新线索。本文拟从文字释读和系统梳理出土材料出发,依据时代早晚,对出土文献中的“酂”“”信息进行梳理,进而对其地望及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充分发掘其所蕴含的历史与地理信息。
一、战国楚简所见“酂”“”地名
(一)酂、酂君
研究表明,楚简中有酂地、酂君的相关信息。包山楚简68 有“君”,简143 有“路尹”。“”为地名,该字还见于战国早期的曾侯乙墓竹简42、60、144、150、153、158、194、197,均为“君”赠车或“騑”马于曾侯乙。②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年,第492—500 页。
楚国之酂的地望,王先福先生进一步指出,据包山简143 中案件文书的记载,乙巳之日一名叫黄钦的人向左尹汇报同月甲辰之日发生在酂路尹处的案件,左尹位于楚国郢都之内,信息传递一天左右,结合年代稍晚的秦水路里程简行程距离与时间的记载,酂地位于郢都以北、东北或以东区域的可能性较大,进而提出此酂君、酂县很可能就是汉初萧何受封酂侯的由来。⑥王先福:《楚“酂”地考》,《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 期。据此来看,则秦汉时期的南阳郡之酂很可能即是循楚国酂地之沿革而来。
此外,还有两字亦被学者释读为“酂”。李家浩先生早期曾将包山楚简“归邓人之金”(包山简43、44、140)一案的“”读为“酂”。“”、赞二字音近,可以通用。从简文文意看,邓人在、毕二地砍伐大量木材,说明此二地与邓邻近,邓为嫚姓古诸侯国,在今湖北省襄樊市西北的古邓城遗址,汉南阳郡之酂县与此相近,可读为“酂”。⑦李家浩:《谈包山楚简“归邓人之金”一案及其相关问题》,黄德宽主编:《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字研究丛书·李家浩卷》,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61 页。其后,对鄂君启舟节地名“”字释读时,李家浩先生认为应该分析为从“舌”字的异体“”得声,读为汉代南阳郡侯国的“酂”。⑧李家浩:《关于鄂君启节铭文的几个问题》,《文史》2018年第4 辑。该节简文属于《舟节》“自鄂市,逾淯;上汉,就郇阳”,“”当是位于淯水入汉水处与郇阳之间的汉水边上的一个地名。“舌”“赞”二字上古音相近,结合地理方位,疑节铭“”应该读为“酂”。李先生最后指出,这两个字都有可能读为“酂”,但“”的地理位置范围要比“”明确,更为可靠一些。李先生的两处释读,多为古音韵的转化和地理位置的推测,尚难定论。
楚简中的“酂”字的释读,存在一定的争议,但楚地肯定存在酂县。秦汉时期南阳郡属县的酂,位于楚国故地,必有其渊源,南阳盆地是春秋以来楚人活动的核心地区,⑨郑威,易德生:《从“楚国之楚”到“三楚之楚”:楚文化地理分区演变研究》,《江汉论坛》2017年第4 期。楚人经营许久,从考古发现和相关记载看,⑩王先福,余桥:《襄阳地区汉代南阳郡属县治所初考》,《江汉考古》2014年第3 期。这一地区有不少活动存在。楚国在此地区设有酂县,合于情理。
徐少华先生读为“踖陵”,可能是《左传》庄公十九年楚文王伐黄,“败黄师于踖陵”之“踖陵”:
从年代看,清华简《楚居》和包山简有一定的时间跨度,楚地可能同时存在酂、两个地名,他们之间是否有一定的关系,尚难断定,或有两种可能:一是二地邻近,本不相乱,后世地域变迁逐渐演变为同一行政区域,而只有酂地名保留了下来。二是,楚国、酂为两地,楚国之酂由来已久,与“”地截然不同,楚简之“”“陵”或为学者所言,在安陆附近,另有其地。⑧晏昌贵先生亦指出,《楚居》之“郢”也在今云梦、安陆一带,与陵邻近。参见晏昌贵:《郢考》,徐少华、谷口满、罗泰主编:《楚文化与长江中游早期开发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21年,第290—294 页。可见战国时期,楚国已有、酂地名信息,汉南阳郡酂县与楚酂地名相关,可能要早于汉沛郡之酂()。
二、秦汉出土文献中的“酂”“赞”地名
秦代地名中,已经有酂县。《史记·陈涉世家》:“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徐广注曰:“苦、柘属陈,余皆在沛也。”①《史记》卷48《陈涉世家》,第2368—2369 页。知秦末时酂已为秦县,写作“酂”。西安相家巷遗址出土的秦封泥材料发现有“酂丞之印”,②周天游,刘瑞:《西安相家巷出土秦封泥简牍》,《文史》2002年第3 辑。知秦代已明确有酂县。王辉先生认为此印应属南阳郡酂。沛郡酂本为,乃汉人以当时的地名改古地名,司马迁时汉已改封萧何之后人于南阳之酂,故改沛郡之为酂。正如《史记》引《尚书》,多以汉时习惯改写。故可知秦酂县应在湖北,与河南之酂()无关。③王辉:《西安中国书法艺术博物馆藏秦封泥选释》,《文物》2001年第12 期。《秦封泥汇考》赞同此说。④傅嘉仪:《秦封泥汇考》,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第201 页。陈光田先生亦以为该印为南阳郡酂县。⑤陈光田:《战国玺印分域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08年,第366 页。后晓荣先生依《中国历史地图集》之划分归于秦砀郡,⑥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216 页。即西汉沛郡的酂县。刘瑞先生《秦封泥集释》将此印归于秦砀郡之下的地方职官。⑦刘瑞:《秦封泥集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1001 页。孙慰祖先生《两汉官印汇考》659 收录有东汉晚期的“酂城之印”,⑧孙慰祖:《两汉官印汇考》,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第103 页。但亦不确定属汉何郡。目前尚未发现有写作“赞”的秦县。
汉代出土资料较多,目前发现不少记载。
一是,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以下简称《秩律》)是秦汉政区研究最为重要的资料,记载了汉初朝廷所辖的县道官员的秩禄级别情况。其中八百石秩级的属县,简449 有“酂、赞”二县:
长子、江州、上邽、阳翟、西成、江陵、高奴、平阳、降(绛)、酂、赞、城父、公车司马、大(太)仓治粟、大(太)仓中厩、未央厩、外乐、池。
关于这两县的具体所指,有一定争议。整理者认为:“酂,属沛郡;赞又名酂国,属南阳郡。”⑨彭浩,陈伟,工藤元男主编:《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67-268 页。晏昌贵先生认为:“酂是南阳郡属县,赞是《秩律》始作者注的音,后来的抄写者不明其故,乃一并抄入,遂成其误。”⑩晏昌贵:《<二年律令·秩律>与汉初政区地理》,《历史地理》第21 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9 页。周振鹤先生初以为“酂”当属南阳郡,后改为“酂”即沛郡酂侯国,汉初属楚国。⑪周振鹤:《<二年律令·秩律>的历史地理意义》,《学术月刊》2003年第1 期; 周振鹤:《<二年律令·秩律>的历史地理意义 (修订)》,简帛研究网,2003年11月23日。廖伯源先生赞同整理者的看法,认为汉初时沛郡县之“”已经写作“酂”,何夫人所封酂侯国,本是南阳郡之赞县,因封为酂侯国而改赞为酂,然其音读仍作赞,故《说文》谓南阳酂音“赞”声。萧何夫人封侯在高后二年,与《二年律令》之颁布为同一年,其封侯时间或迟于《二年律令》,所以《二年律令·秩律》中南阳郡酂仍书作“赞”,与沛郡之“酂”不同。其后南阳郡赞县改作酂侯国,故《汉书·地理志》沛郡县与南阳赞县都写“酂”。⑫廖伯源:《<张家山汉简·秩律>酂侯国及雍县考》,《汉学研究》第21 卷第2 期,2003年,第33—38 页。
二是,肩水金关汉简也有赞、酂两县的记载:
戍卒淮阳郡赞匠里满愿年廿六□。(《肩水金关汉简(二)》73EJT22:80)
淮阳郡赞⑬赞,原释文作“费”,当作“赞”。今据马孟龙《谈肩水金关汉简中的几个地名(二)》(《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4年第2 期)文改正。备成里上造□肠年卅第卅车。(《肩水金关汉简(二)》73EJT21:468)
□长酂侯国相憙移过所县邑勿河留止如律。(《肩水金关汉简(三)》73EJT29:74)
肩水金关汉简反映的是西汉武帝以后昭宣时期的行政建制。①肩水金关简文中所见淮阳简多为郡简,淮阳在西汉一朝多次分封为王国,其中景帝三年(前154年)至宣帝元康二年(前64)中为郡时间最长,简文中所见淮阳郡简很有可能是这一时期的行政信息。上述简文中明确出现了淮阳郡赞和酂侯国的记载,对探讨《秩律》中酂、赞信息提供了补充。由《肩水金关汉简(二)》两简可推知,沛郡酂县原属淮阳郡,后元康三年(前63年)复置淮阳国时分属沛郡。而《肩水金关汉简(三)》中所记“酂侯国相憙”,作“酂”字,有所区分,此时的酂侯国已属南阳郡,故本条简文的“酂侯国”当为南阳郡之酂侯国。
此外,汉魏洛阳故城南郊东汉刑徒墓中出土的编号P8M7、T1M1 的铭文砖刻有“沛国赞”字,T2M9 的铭文砖刻有“南阳郡酂”字。②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汉魏洛阳故城南郊东汉刑徒墓地》,附表三《刑徒墓志砖铭文登记表》,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年,第110、116、117 页。洪适《隶释》卷七东汉灵帝建宁元年“沛相杨统碑阴”有“故吏赞陈俊”的题名。③洪适:《隶释·隶续》,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8 页上。可见汉代的文献中,同时存在酂、赞两种写法的地名,其所指有明确区别。
结合以上资料,马孟龙先生指出“赞”专指沛郡酂县,“酂”专指南阳郡酂县。在此基础上,张家山汉简整理小组把“酂”“赞”当作两个县名的意见是正确的,只是“赞”应为沛郡酂县,而“酂”是南阳郡酂县。④马孟龙:《谈肩水金关汉简中的几个地名(二)》,《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4年第2 期。周波先生也以为肩水金关汉简之“淮阳郡赞”即《汉书·地理志》沛郡之“酂”县,通过肩水金关“赞”县考订的结论,他对张家山汉简中的“酂”“赞”二县重新辨证,认为《秩律》之“酂”应为《汉书·地理志》南阳郡之“酂”,“赞”应为《汉书·地理志》沛郡之“酂”。“赞”在汉初当在淮阳国。“赞”其时为地处淮阳国之侯国,直属于汉廷,故而得以出现在《秩律》中。⑤周波:《说肩水金关汉简、张家山汉简中的地名“赞”及其相关问题》,《出土文献研究》第十二辑,上海:中西书局,2013年,第286—309 页。
以上资料的讨论中,肩水金关简的记载最为明确,张家山汉简《秩律》所见“酂、赞”二县的争议较多。主要是二县具体所指属于何郡?二县的性质,究竟是侯国抑或是汉县,是否还有其他内涵?随着《秩律》研究的深入,又有了新的突破。
根据西汉侯国建置沿革,马孟龙先生指出《秩律》是在惠帝七年《秩律》旧本的基础上增订高后元年行政建制而形成的混合文本。《秩律》并不载录侯国,以往被视为侯国的几个地名,其实是侯国废除后而增补入《秩律》的。《秩律》抄写于高后元年五月,载录的行政建制是高后元年五月的面貌。如酂侯的建置沿革,封置于高帝六年,高后元年第二代酂侯萧禄无后国除,恢复为汉县,由汉廷管辖,因此被补入《秩律》。⑥马孟龙:《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二年律令·秩律〉抄写年代研究——以汉初侯国建置为中心》,《江汉考古》2013年第2 期。八百石秩级简449 的地名排列有一定的规律,降、酂、赞、城父以前均为侯国,因吕后元年废免而收归汉廷管辖,故排列在八百石秩级县名的最后。⑦马孟龙:《西汉初年陇西、北地、上郡治所考——以张家山汉简<秩律>所见各县等第为中心》,《历史地理研究》2021年第2 期。按此,则同时出现酂、赞两个侯国,文献中酂侯仅有一个,马孟龙进而推测酂、赞皆是萧何封地,一处为侯国、一处为别邑。吕后元年,酂侯萧禄薨,无后国除,酂、赞恢复为县,同时收归朝廷,故与废除侯国平阳、绛、城父抄在一起。赞、城父《汉志》属沛郡,吕后元年两县在淮阳国境内。就地理方位而言,两县均不在朝廷直辖区域范围之内,之所以出现在《秩律》中,乃是和“酆”“沛”相同,都是朝廷官署直接管辖的汤沐邑。⑧马孟龙:《张家山汉简<秩律>与吕后元年汉朝政区复原》,《出土文献研究》2021年第3 期。马孟龙先生的相关研究,为《秩律》相关疑难问题提供了较为合理的解释,目前来看,基本可以信服。但并不能排除晏昌贵先生云酂是南阳郡属县,赞是注音的推测。
《秩律》并不载录侯国,酂、赞在《秩律》中均为汉县。再结合肩水金关汉简和铭文砖等出土资料的记载,汉代记载的酂、赞两县写法上有所区分,据此可推,《秩律》中的酂指南阳郡酂,赞指沛郡赞。秦封泥中的“酂丞之印”的酂也应指南阳之酂。
根据以上研究,剖析汉代酂、赞地名的历史地理信息,对我们理解西汉时期酂侯萧何的始封问题亦有一定帮助。
三、酂侯萧何始封地望再考
酂侯萧何,西汉开国功臣,以元功受封为酂侯。《汉书·地理志》沛郡、南阳郡下皆有酂县。酂侯国地望,最迟文帝时,已确封在南阳郡酂县是无疑问的。惟高、惠时期,萧何始封及其子萧禄嗣侯之地,争议不下。萧何始封之地何在? 两个酂县的来源与读音等具体内涵一直以来争议不断,千年以来,聚讼纷纭。
许慎《说文解字》“酂”字条下云:“百家为酂。酂,聚也。从邑赞声。南阳有酂县。”段玉裁注详云:
《汉·地理志》南阳郡酂侯国。孟康曰:“音赞。”按:南阳县作酂,沛郡县作。许二字书然不相乱也,在沛者后亦作酂,直由莽曰赞治而乱。南阳酂音讚,沛及改作字皆音嵯,音亦本不相乱。萧何始封之酂,《茂陵书》、文颖、臣瓒、颜师古、杜佑皆云在南阳,江统、戴规、姚察、李吉甫、今钱大昕皆云在沛。在沛说是也。始封于,高后乃封之南阳之酂,与筑阳。文帝至莽之酂侯皆在南阳,故《地理志》于南阳云酂侯国,而沛郡酂下不云侯国,为在沛者不久也。诸家所传班固作《泗水亭高祖碑》云:“文昌四友,汉有萧何。序功第一,受封于。”以韵求之,可以不惑。①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500 页上。
从许慎和段玉裁的注可知,沛酂与南阳酂本不相乱,各有其渊源,沛酂,古地,音嵯。南阳酂,音赞。酂侯萧何始封之地,则存在两种看法,一说在南阳郡;一说始封在沛郡,后徙封南阳。②徙封时间亦有二种看法,一是吕后二年封萧何夫人同之时。《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酂”侯国下《索隐》引刘氏云:“以何子禄嗣,无后,国除;吕后封何夫人于南阳酂。”段玉裁、梁玉绳等均持此说。二是孝文元年时,李开元先生曾认为文帝元年采取侯国迁移政策,将散处在各王国中的侯国迁出,安置于汉郡中,酂国之更封应与此有关。参见李开元:《西汉轪国所在与文帝的侯国迁移政策》,载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第2 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03—309 页。
考察文献记载,持萧何封在南阳郡者,所据为臣瓒引《茂陵书》。臣瓒所引《茂陵书》最早明确指出“萧何国在南阳”,颜师古、杜佑力主此说。持萧何始封沛郡酂县,后徙封南阳郡者,其所据为班固《泗水亭高祖碑》和西晋江统《徂淮赋》。清代大儒多主此说,受清人影响,近代学者如钱穆、朱绍侯、李开元、周振鹤、马孟龙等多采此说。③钱穆:《史记地名考》,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1085—1086 页。朱绍侯:《酂侯萧何封地考》,收入氏著《朱绍侯文集·续编》,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84—90 页。李开元:《西汉轪国所在与文帝的侯国迁移政策》,载袁行霈主编《国学研究》第二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303—309 页。周振鹤,李晓杰,张莉:《中国行政区划通史·秦汉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22—423 页。马孟龙:《西汉侯国地理(修订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462 页。
萧何酂侯国始封沛郡酂,缘起于班固的《泗水亭高祖碑》和江统的《徂淮赋》。班固所著《汉书·地理志》在南阳郡酂县注侯国,反映的是西汉末期成帝元延、绥和年间的行政区划建制,并未明言萧何始封酂国地望。反倒是其所题《泗水亭高祖碑》提到“文昌四友,汉有萧何,序功第一,受封于”。再加上西晋江统《徂淮赋》“戾城而倚轩,寔萧公之故国”之语。后世便以此为据,论证萧何始封在沛郡。
从读音来看,沛郡“酂”、南阳郡“酂”有音嵯、音赞、或兼嵯赞二音三说。
沛郡酂音赞,南阳酂音嵯。司马贞《史记索隐》在《史记·三王世家》“续萧文终之后于酂”云:“萧何谥文终也。按:萧何初封沛之酂,音赞。后其子续封南阳之酂,音嵯。”①《史记》卷60《三王世家》,第2563—2564 页。
沛郡酂音嵯者,南阳酂音赞。南朝宋裴骃的《史记集解》在《史记·萧相国世家》“高祖以萧何功最盛,封为酂侯”条下注文:“文颖曰:‘音赞。’瓒曰:‘今南乡酂县也。’孙检曰:‘有二县,音字多乱。其属沛郡者音嵯,属南阳者音赞。’按《茂陵书》,萧何国在南阳,宜呼赞。今多呼嵯,嵯旧字作‘’,今皆作‘酂’,所由乱也。”②《史记》卷53《萧相国世家》,第2448 页。《汉书·地理志》:“沛郡酂,莽曰赞治。”应劭曰:“音嵯。”③班固:《汉书》卷28《地理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572—1573 页。南阳郡“酂”,下注侯国。莽曰南庚。孟康曰:“音赞。”④《汉书》卷28《地理志上》,第1563 页。
沛郡、南阳二酂皆有“嵯、赞”二音。《左传·襄公元年》“郑子然侵宋,取犬丘”杜预注云:“谯国鄼县东北有犬丘城。鄼,才河切,又子旦切。”⑤(西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798 页。是以沛酂兼有二音。裴骃《史记集解》云:“萧何国在南阳,宜呼赞。今多呼嵯,嵯旧字作‘’,今皆作‘酂’”。知裴骃时南阳酂也有“嵯”音。颜师古后又强调此说,《汉书·地理志》沛郡酂县,师古注曰:“此县本为,应音是也。中古以来,借酂字为之耳,读皆为“”,而莽呼为赞治,则此县亦有赞音。”⑥《史记》卷53《萧相国世家》,第2448 页。《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曰:“但酂字别有音,是以沛之县,《史记》《汉书》作酂字,明其音同也。”⑦《汉书》卷28《地理志上》,第1573 页;《汉书》卷1《高帝纪》,第71 页。可见,颜师古以为二县读音可以互通。王荣商《汉书补注》亦支持颜说。⑧清末王荣商《汉书补注》反对清儒中盛行的始封沛郡、徙封南阳郡说,他以为纪、传没有徙封的记载,不能轻易否定颜师古的说法。他说:“《索隐》之说出于刘伯庄,正以班固所作碑铭屡用何酂协韵,故曲为调停耳,然古人用字例多通,借沛郡之可读为酂,则南阳之酂亦可读为嵯矣,纪、传初无徙封之文,颜说未可易也。”参见徐蜀选编:《二十四史订补》第2 册《汉书补注》,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1000 页。
以上读音三说中,第二说影响最大,段玉裁力主此说,进而用来解释萧何侯国始封在沛郡。不过这种看法并不准确。目前来看,沛郡、南阳二酂皆有“嵯赞”二音,第三种说法可能更加合理。王莽改地名多以古音,王莽改沛郡酂为“赞治”,则表明沛郡酂古有“赞”音。出土文献亦有明证,按《肩水金关汉简(二)》的记载,淮阳郡赞即后来的沛郡酂。肩水金关汉简基本上属西汉中晚期昭帝、宣帝时期的文献,说明王莽改地名以前,沛郡酂县已有赞音。二字之错乱,与王莽改地名的关系不大。东汉灵帝建宁元年“沛相杨统碑阴”有“故吏赞陈俊”的题名,说明东汉时沛酂仍为“赞”音。
萧何所封酂侯国,应读为“赞”,非“嵯”。《史记·萧相国世家》“封为酂侯”,《集解》文颖曰:“音赞。”⑨《史记》卷53《萧相国世家》,第2448 页。《汉书·高帝纪》颜师古注引臣瓒曰:“《茂陵书》何封国在南阳。酂,音赞。”《汉书·萧何传》:“上以何功最盛,先封为酂侯。”颜师古注:“文颖曰:‘音赞。’”⑩《汉书》卷1《高帝纪》,第71 页;《汉书》卷39《萧何曹参列传》,第2008 页。史书中并未有萧何侯国音“嵯”之说,将酂侯萧何读作“侯萧何”,或是后世附会之说。按此,班固和江统所云“”城,未必就是沛郡酂,通过读音将“”径作萧何侯国在沛郡的证据,并不准确。
此外,对比二说核心证据班固《泗水亭高祖碑》和臣瓒引《茂陵书》,臣瓒《茂陵书》年代更早,更为可信。班固离萧何200 多年,明显晚于《茂陵书》,《茂陵书》则是出自武帝陵墓中的官方文书,第一手的官方档案,近于萧何之世不过几十年,显然更为准确。从史料早晚这一点来看,《茂陵书》既直言萧何国在南阳,可为明证。而班固所云“受封于”的“”县,仅凭许慎云“”即沛酂县,来推论萧何始封侯国即在沛郡,而忽略古代南阳酂有嵯音,亦有古县的可能性,亦不甚合理。史籍中,萧氏酂侯国的变迁记载清晰,未曾言及任何徙封记载,不可妄断其徙封之说。
而从字形看,根据前文出土文献所见资料,汉代明确存在“酂”“赞”两种不同写法的地名,结合传世文献相关记载,可将文献中酂、赞写法归纳为表1:
表1 沛郡、南阳郡“酂”的写法
由表1 可知,出土文献中,“酂”专指南阳郡酂,“赞”则指沛郡酂。传世文献中,南阳郡酂,均写作“酂”;沛郡酂,两汉时期写成“酂”或“赞”都可。两种不同写法,并无绝对正误之分。《史记》《汉书》虽写作“酂”,然杜预作注写作“赞”,颇让人怀疑后世传抄或有误。①如马孟龙认为今本《汉志》沛郡酂县的写法可能是后人传抄文献过程中误添加义旁“邑”所致。参见马孟龙:《谈肩水金关汉简中的几个地名(二)》,《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14年第2 期。
因此,结合传世文献及出土文献等相关记载,若根据字形分析,萧何封的酂侯国,既写作“酂”,是带邑旁的字,故其初封当在南阳郡酂县。
判断萧何始封之地为南阳郡酂县,侯国没有发生过迁徙,对回应张家山汉简《秩律》中酂、赞二县的相关问题亦有帮助。酂,酂侯萧何始封之地即在南阳郡酂县,高后元年废免后收归汉廷,故出现在《秩律》中并无问题。赞,当与萧何侯国无关,从地理方位看,若指沛郡酂县,吕后元年应该归淮阳国管辖,不应该出现在汉廷《秩律》中。出现这一现象,或如马孟龙先生所论“汤沐邑在诸侯,属长信詹事者”,解释为汤沐邑,属于朝廷诸卿管辖。这一解释虽然可通,但仍有疑问,目前未见赞县曾为汤沐邑的任何记载,也可能如晏昌贵先生所言,是后来抄写者为前面酂字作的注音。此外,汉初淮阳国,吕后元年四月时“立孝惠后宫子强为淮阳王”,史书一般认为属于“诈封”,且封域范围不明,简文中出现淮阳国之属县,也可能与淮阳国的特殊形势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