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三定’、明职责、勇担当”活动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2024-01-17泰安市委编办
●泰安市委编办
2023年以来,泰安市聚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学‘三定’、明职责、勇担当”活动,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进一步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在强化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贯彻、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一、系统谋划、一体推进,拧紧责任链条
一是高位统筹发动。将活动组织开展工作纳入市委常委会和市委编委会年度重点任务。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多次听取汇报、提出要求,为活动把关定向。2023年7月18日,组织召开全市“学‘三定’、明职责、勇担当”活动动员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二是精心制定方案。泰安市委编办准确把握活动开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活动至12月底结束,分“集中学习阶段”“对照自查阶段”“跟踪问效阶段”“整改提升阶段”四个步骤,每一阶段都规定相应的时限节点、任务内容和完成标准。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确定参加活动的机关事业单位范围,涵盖市本级81个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功能区)437个部门(单位)以及全市88个镇街。三是市县一体推进。配套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编委统筹协调、编办组织落实”工作机制,对活动组织实施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运作、团队化攻坚。市级层面强化对县市区活动开展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拧紧压实责任链条。市属各功能区(开发区)参照县市区做法同步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活动开展上下对应、蹄疾步稳、有序有力。
二、突出重点、有的放矢,推动明职尽责
一是把准“学”的方向。明确学“三定”、学《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清单三项重点,配套制作《学习资料汇编》,力求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三定”,即采取多种方式对本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或机构职能编制规定进行系统学习,明确“必须做什么”。学《条例》,即全面掌握《条例》等机构编制领域法规制度,弄清楚“不能做什么”。学清单,即引导市县政府部门对“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中认领的权责事项逐项分析,准确把握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对应责任事项,掌握本部门与其他部门间的职责分工和职责边界,掌握好“具体做什么”。同时,规定有关县级政府部门要一并将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纳入学习范围,进一步明晰本部门与乡镇(街道)的权责边界,健全联动配合机制。二是厘清“查”的重点。坚持将问题查摆作为活动开展的核心关键,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深入查摆职能运行中的短板缺项,形成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具体操作中,主要通过“三看”的方式来检视职责定位是否明确、岗位设置是否合规、履职尽责是否到位。职责定位方面,主要看是否存在部门间职责边界不清问题;是否存在政出多门、多头管理问题;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将部门及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委托或授权所属事业单位承担问题。岗位设置方面,主要看是否存在内设机构名称、数量、性质、规格、隶属关系等与“三定”规定不相符问题;是否存在内设机构职责超出部门主要职责或派生新的职责等问题;是否按照核定的岗位、职数配备干部。履职尽责方面,主要看“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是否全部履行;是否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正确行使权力;是否存在内设机构间衔接配合不畅问题;是否存在与其他部门(单位)间协同配合不畅问题;是否存在以议事协调机构设置代替部门职能履行问题。三是明确“改”的路径。坚持将活动问题整改与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10+1”专项整治行动相衔接相贯通,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压实主体责任、抓实问题整改,做到依法履职、全面履职、高效履职、主动履职。一方面,对部门(单位)需整改的问题线索,明确由同级党委编办负责督促部门(单位)抓好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对整改进度缓慢或措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追责问责。另一方面,针对发现的部门(单位)职责表述不准、边界划分不清、与当前形势任务变化已不相适应等问题,明确由同级党委编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加以调整优化,进一步明晰牵头和配合责任,推动机构职能更加优化协同高效。据统计,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共查摆问题357项。其中,职责定位问题60项、岗位设置问题62项、职能运行问题113项、部门间职责交叉事项122项。通过分类施策、跟踪督办,截至2023年12中旬,全市已完成需部门单位自身整改问题241项、需市县党委编办研判整改问题43项,有效破解了部门单位履职越位、缺位、错位和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
三、稳妥实施、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成效
一是狠抓督促指导。由各级党委编办会同纪检监察、党委办公室、组织等部门组建联合督导组,以自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为依据,对本级所有参与部门(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实现“无死角”“全覆盖”。注重区分编制类型和职务层级,全方位了解工作人员对机构编制基本政策法规和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工作岗位职责掌握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督查结束后,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所掌握情况研究确定被督查部门(单位)需整改的问题线索,并区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给予定性评价,评价结果连同问题线索一并反馈至被督查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二是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开门办活动”,广泛开展“学‘三定’、明职责、勇担当”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体验性、感悟式学习。综合考虑管理层级、机构类型、职责权重、历史沿革等因素,引导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个性化、差异化学习方案,既“同题共答”,又彰显特色。为提升学习效果,区分不同单位类型、职务层级,设计专门测试题库,组织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1570余人开展集中测试,机关中层以下人员及所属事业单位人员9400余人开展自行测试,全面检验广大党员干部对所在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工作岗位职责等学习掌握情况,力求“抓住关键人、带动一大片”。各县市区和市属各功能区也组织开展了学习测试工作。坚持用好调查研究这一“传家宝”,借助活动开展履职问题大梳理、难题大排查,盯住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和体制机制不理顺等问题靶向施治。特别是针对“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面”和单靠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推动在活动中一并加以研究,真正形成“回路”、合力破解。三是注重统筹兼顾。坚持把活动开展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山东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相结合,同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相结合,同推进机构改革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活动开展与全市“三晒一评一公开”和干部待岗管理工作互为支撑、密切配合,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个人岗位职责、牵头承担的考核指标和年度制定的目标任务,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