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社团在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作用与实现*
2024-01-17刘海生潘建红
刘海生 潘建红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 周年大会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我们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中国”[1]。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囯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不仅关乎每一个人对优良环境、美好生活的需求,也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因此,推进生态治理不能单独依靠政府部门,要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其中。科技社团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生态治理和生态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上有明显的科技和人才优势,可以为我国生态治理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并且能够深入基层指导实践。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科技社团推进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现状和作用,基于科技社团的特点、结构、功能和政府职能,详细阐明科技社团推进生态治理的实践策略,以期为我国生态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参考。
一、科技社团推进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的应然逻辑
随着我国生态治理方式的不断进步和日益完善,科技社团将成为推进深化生态治理和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的重要推动力量。
一是适应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有科技的支撑,生态治理共同体的构建离不开科技的支持。科技社团作为科技工作者的聚合体,在科技发展和攻关上能够发挥桥头堡作用,成为攻坚克难的主力军,同时,可以切实适应新时代国家生态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需求,聚合各方力量,加快生态治理共同体的建设。
二是成为新时代生态治理共同体建设的现实选择。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愈发多元化、复杂化和高标准化。多元化是指涉及的领域愈发宽广;复杂化是指环境问题不再单一化,可能是多个问题并存;高标准化是指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生态环境的高要求,以往的环境指标已经无法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在多元化、复杂化和高标准化的生态治理环境下,亟需科技社团立足自身组织特点,发挥各领域科技工作者的专业和技能优势,以专业化推进生态治理进程。因此,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选择。
三是培育社会公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理念。马克思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2]。恩格斯认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治理的终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全体人类共同参与生态治理。只有社会公众都有保护环境的意识,才有可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科技社团由全体科技工作者组成,更是环境治理的主力军。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和生态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可以培育社会公众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理念和意识。
二、科技社团在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中的作用
新时代生态环境治理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传统的政府主导的生态治理模式不能有效解决现存的环境问题,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全民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生态治理共同体,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柱,为中国及全球生态治理提供了关键指导思想。科技社团在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中可以发挥其组织者、调节者、监督者和主体参与者的作用,同时,政府要完善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的机制,为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提供保障。生态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可以更好地发挥科技社团主体责任、增强科技社团内生动力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科技社团用于生态治理,并为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赋予更明确的定位和功能。从科技社团的人员结构、服务内容结构、受众结构来看,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发挥生态治理组织者的作用,凝聚社会力量
科技社团在生态治理中可以发挥资源整合的功能,整合碎片化资源,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合力,从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其一,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如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主办的“大学生在行动”活动,充分调动大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针对居民、在校学生、企业工人等,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科技志愿服务,鼓励动员社会公众为环保事业贡献力量。其二,推动企业参与生态治理。生态治理多为公益性活动,大多数企业从自身利益方面考量,践行生态治理的动力不足。科技社团可以从专业能力层面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它们完成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的调整。同时,科技社团还可通过组织企业间协同合作,促进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研究和推广,促进企业绿色转型。
(二)发挥生态治理调节者的作用,协调各主体间利益
科技社团分布全国各地,深入基层可以更多地了解群众的各种诉求。在生态治理中,科技社团可以发挥民间性这一突出特点,通过调查问卷、走访等形式了解社会公众对于生态治理的需求,整合社会公众意见,将其反馈给政府和企业,形成有效沟通。同时,可以拓展公众诉求渠道。社会公众对于环境保护和美好环境方面的诉求,在传达给政府或者企业中存在障碍,且渠道单一,科技社团可以作为公众诉求的传达者,利用其非营利性和公益性身份,担任政府与社会公众、企业与社会公众的调节者,协调双方,并让公众更充分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
(三)发挥生态治理监督者的作用,避免“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
科技社团还可以参与对政府与企业破坏环境行为的监督,避免在生态环境治理中出现“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现象。如2019 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中公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深圳市速美环保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对污染企业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曝光,督促其进行整改,有利于在网络时代督促销售企业及网络平台确立应有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四)发挥生态治理主体参与者的作用,提供科技和智力支撑
生态治理体系和共同体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而且具有多元性、学科交叉融合等特性。科技社团的优势之一在于集聚大量的科技工作者,并为各学科的科技人才提供交流的平台。这使得科技社团可以为国家生态治理体系建设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在生态治理中发挥智囊团作用。
2023 年10 月,由中国生态学学会主办、上海师范大学承办、上海市生态学学会协办的第二十届中国生态学大会就是佐证。此次大会以“生态科学新使命:促进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为主题,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从不同分支领域与研究方向进行研讨。
同时,科技社团可以促进生态治理成果转化进程,将成熟的生态治理技术推广到企业和单位,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2020 年,由四川省林学会主办的四川省造林营林施工人员技术技能培训班,为该省从事造林工作的管理部门、国有林区企事业单位、绿化园林公司等企业单位培养了200 多名技术人员,用实际行动推动生态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科技社团推进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的路径
生态治理共同体的建设必然要建立在共同的生态理念和共同的生态利益之上。只有共同的理念才能形成共同的行动,实现生态治理的多元主体参与、共同协作,将碎片化的资源聚合形成生态治理的攻坚力量。因此,科技社团推进生态治理共同体的建设,首先要加强科普宣传,传播共同的生态治理理念;其次要凝聚社会力量,多主体联动共建生态治理共同体;最后立足于自身优势,推动生态治理共同体的法治建设,保障生态治理共同体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科普宣传,传播共同的生态治理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引方向,只有建立共同的生态理念才能构建生态治理的共同体。科技社团推进生态治理共同体的建设要发挥生态治理科普者的作用,加强科普宣传,增强公众环保意识。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科学素养水平是生态治理共同体构建的精神动力和内在保障,决定了生态治理的质量和效果。目前,我国公民的整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相对缺乏和薄弱,这意味着科技社团在开展生态治理过程中要培养和引导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科技社团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直播平台等媒介宣传和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知识和意义,通过开展生态治理保护系列活动、出版书籍、举办或者承办生态治理和保护相关会议等方式进行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传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生态治理的科普宣传活动是推进生态治理、促进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形式,能潜移默化地转变公众不良的消费观与生活方式,有效减少生活型污染,节约资源。同时,还能增强国民生态环保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治理,让更多的公民成为生态治理的宣传者、科普者和参与者。2020 年由中国科协生态环境产学联合体、中国生态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水利学会、中国林学会、中国海洋学会等科技社团联合举办的第二届“关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生态科普作品大赛,就是推进生态治理、促进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重要活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共收到生态科普作品415 件。同时,科技社团还可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在生态治理方面的成果和先进方法,推进我国生态治理现代化和共同体的构建。
(二)凝聚社会力量,多主体联动共建生态治理共同体
全社会参与生态治理的共治环境是生态治理共同体建设的必然要求。生态治理现代化是一种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面对当前生态治理的严峻形势,仅仅鼓励和倡导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治理已不能满足生态治理现代化要求,要在社会上营造全员参与生态治理的共治环境与氛围,建立政府、企业、科技社团和公众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新模式。
一方面,科技社团在传播共同的生态治理理念的基础上,要提升自身能力。共同生态理念的传播和全社会参与生态治理共治环境的营造都以科技社团自身能力为基础。科技社团只有努力提升自身能力才能更好地推进生态治理共同体的建设。一是要完善管理决策机制。科技社团要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建设,完善组织结构,立足于科技社团的特性、理念,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分明、依法自治”的管理决策体制,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等制度,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和在生态治理方面的参与、组织、宣教和决策能力。二是要增强专业能力。首先,要加强科技社团专业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强化对环境保护相关人才的培训和培养,如参加学术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进入环保企业学习或者派遣青年工作者到国外环保机构学习等。要完善生态治理人才奖惩机制,留住自身培养的环保人才,吸引外来的人才加入科技社团从事生态治理工作。其次,要提高科技社团专业技术水平。要加大引进国外先进环保设备,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环保经验和技术,如通过参加国际环保会议学习和借鉴国际领先的环保技术和理念。同时坚持科技自立自强理念,研究和发展自己的核心技术,坚持“绿色科研”方向,倡导和鼓励科研人员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避免和减少环境污染为研究方向,促进新能源利用和开发,减少废物、废弃排放和增强废物再利用技术。三是要提高生态环保科普宣传能力。首先,要增强宣传和科普能力。科技社团要用好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向社会宣传生态治理的现状和生态治理的必要性,将科技社团的环保理念和公益活动传达给社会公众,提升自身影响力,如在抖音中制作生态环保科普小视频,让公众在休闲娱乐中增强环保意识。其次,要提高生态治理活动组织能力。科技社团除了坚持宣传教育、组织环保志愿者行动等之外,还应积极举办生态治理会议,吸引更多的环境保护人才阐述生态治理新技术,将更多的生态治理技术转化为生态治理成果。
另一方面,要加强与政府部门、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更好地发挥科技社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生态治理平台,创建生态治理联合体。一是有序承接政府生态治理职能,承担生态治理项目,着重发挥科技社团在生态治理中组织者、协调者、监督者、参与者和科普者等作用,凝聚社会力量,增强国民环保意识。要建立科技社团之间、科技社团和政府之间、科技社团和企业之间的协商沟通机制,建立合作交流平台,科技社团之间可以在生态治理中相互合作,弥补单一科技社团自身人员、技术和设备等方面较为薄弱的劣势。同时,科技社团可以及时汇报在生态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并对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提出建议和提供咨询意见,促进政府和科技社团协调解决生态问题,增强生态治理的有效性。二是积极深入企业单位,加强产学融合,督促企业承担生态治理的主体责任,发挥科技社团技术和专业优势,让企业为科技社团提供科研技术应用平台,促进生态治理成果转化,提高企业参与生态治理的积极性和专业性。
(三)立足自身优势,推动生态治理共同体的法治建设
法治是生态治理共同体的重要依托和保障。只有全面推进生态治理共同体的法治建设,才能有效保障国家生态治理体系的优越性、规范性、协调性,最大限度团结各方力量,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才能使生态环境各方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符合法律要求、体现人民意志,保障参与生态治理主体的权益。生态治理共同体是一个动态变化、有机统一、全方位立体的完整的合作体。因此,科技社团要推动国家层面制定和完善生态治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来保障生态治理共同体的构建。科技社团要立足自身的功能和优势,发挥智囊团和智库作用,推动政府制定新的具有刚性内容的政策,对现有政策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调整,加强标准制定,加强生态治理共同体的法治建设,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政府应明确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生态治理的职责要求和工作范围、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合法的信息获取和沟通途径,为生态治理共同体的建设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为广大参与生态治理的工作人员和科研人员提供必要的权益保障。同时,建立生态治理工作奖励机制,对在生态治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社团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提高其社会认可度,提升生态治理共同体的包容性。
四、结束语
目前,科技社团推进生态治理共同体建设仍面临诸多问题。一是政府部门对于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的重视程度需要进一步加深。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科技社团的优势,支持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发挥科技社团相应职能。二是科技社团自身能力还有待提升。我国科技社团发展不平衡,部分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能力较弱,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资金筹措能力不足。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需要资金支持,但大多数社团用于生态治理的资金不足。一方面,政府部门提供的生态治理相关项目经费有限,不足以支持众多科技社团;另一方面,部分科技社团自筹资金能力不足,致使无法有效开展生态治理活动。四是法治建设有待完善。2015 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缺少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工作的细则和具体实施内容,仅从宏观上要求社会组织加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对科技社团的约束力,刚性力度不够。此外,我国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仅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防治污染科学研究,发挥科学技术在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但没有明确科技社团参与生态治理的主体地位。
科技社团推进生态治理已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希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科技社团的发展,并给予有力支持,在充分发挥科技社团人才、科技优势的同时,在生态治理中给科技社团以资金和政策支持,让更多的科技社团参与其中,共同推进生态治理共同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