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AC非资本债券助力四大行资本补充
2024-01-14文颐
文颐
整体来看,2023年以来,银行业经营处于“以量补价”阶段,利润转增带来的资本补充慢于生息资产扩表引起的风险加权资产(RWA)的消耗。因此,在“以量补价”经营周期下,银行资本充足率下滑是大势所趋。
从资本充足情况来看,2023年前三季度,商业银行整体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36%、11.9%、14.77%,较年初下滑38BP、40BP、40BP。
分银行类型来看,国有大行资本充足率显著高于其他类型银行,中小银行未来或面临更大的资本压力。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7.1%、13.22%、12.54%、12.07%。尽管国有大行资本充足率仍处高位,但在2023年信贷规模快速扩张的背景下,资本消耗速度在同业中更快,三季度末资本充足率较年初下滑66BP。
在股权融资受限的背景下,银行或更依赖二永债进行资本补充。2023年,在经营压力逐渐增大的情形下,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有限,加上股权渠道资本补充受限,未来其对二永债的融资方式有更大的依赖性。
实际上,银行内源性补充渠道的主要方式为“利润转增”,2023年以来,在利率下调、净息差收窄等因素的影响下,银行业资产利润率处于低位,因此,“利润转增”可能无法支撑资产扩张的需求,银行还需要谋求外源性资本补充。
从外源性补充渠道来看,2023年8月,证监会发布再融资新规,提出“对于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或者其他行业大市值上市公司的大额再融资,实施预沟通机制,关注融资必要性和发行时机。”银行业通过IPO、可转债等方式补充资本的难度陡然加大,未来或更依赖于二永债进行资本补充。
2024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与之前实施的2013年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整体而言,《办法》对相关信贷资产风险权重的调整有望对银行资本充足率形成一定的正向贡献。
根据《办法》的规定,相关信贷资产风险权重被调降。具体来看,在对公贷款中,“投资级”企业和有房地产抵押的贷款适用更低的权重;在个人贷款中,消费贷、房贷权重下降,抵押物价值将显著影响贷款权重。经简单测算,在《办法》实施后,商业银行整体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有望提升0.4-0.5个百分点。
另一方面,《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起正式实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IBs)需要满足更高的资本要求,这将对银行资本提出新的的更高要求。
目前,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5家银行入选G-SIBs,2023年11月发布的G-SIBs名单首次将交通银行认定为G-SIB,并把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从第一组(1%附加资本要求)提升至第二组(1.5%附加资本要求)。
具体来看,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监管使G-SIBs面临更高的资本要求:“(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扣除项)/风险加权资产”需要在2025年起不低于16%,2028年起不低于18%,均高于中国现行资本要求,目前各入选银行均存在TLAC缺口,未来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补充步伐或加快。
考虑到中国银行业仍有一定的资本充足补充压力,2024年,二永债和TLAC工具发行量或走高。在2023年8月再融资新规发布后,银行业通过二级市场补充资本的速度暂时放慢,而二永债发行量随之走高,预计在再融资政策松绑之前,银行通过二永债补充资本的诉求仍然较强。
目前,多家银行已获批资本工具发行额度,比如2023年建设银行获批2000亿元二级资本债发行额度,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分别获批4500亿元资本工具发行额度。按照监管要求,批复额度需要在批准后24个月内完成发行,预计这些获批额度将在2024年和2025年两年内择机发行。
随着新版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发布,交通银行首次入选,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组别上迁,进一步推升国内G-SIBs总损失吸收能力要求。至此,国有四大行均归属于第二组,需额外满足1.5%附加资本要求。
根据监管规定,在考核标准上,首次考核要求TLAC风险加权比率、TLAC杠杆率分别不低于16%、6%,且在计算TLAC风险加权比率时,为满足缓冲资本要求计提的CET1不能计入TLAC(四大行为4%,交通银行为3.5%)。在考核时点方面,四大行首次达标考核时点为2025年年初,第二次考核为2028年年初。交通银行由于是2023年11月首次入选,按规定需要在入选后的三年内满足首次考核要求。
那么,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上迁组别后,四大行TLAC缺口究竟有多大?民生证券预计,2024年底四大行TLAC总缺口约在2万亿元,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缺口分别约为2362亿元,4372亿元、4783亿元、6910亿元。
基于上述资本缺口分析,即便考虑存款保险基金豁免和资本新规下资本节约情况,四大行距完成考核目标仍有一定距离,原因或为息差承压下四大行通过留存利润补充资本的能力受限。而从四大行近两年二级资本债和永续债发行节奏来看,也不足以弥补TLAC缺口。随着考核时点的临近,2024年或进入TLAC非资本债务工具发行高峰期。
(资料来源:iFinD,民生证券研究院整理)
我们可参考国外G-SIBs达标进程,在达标进度上,大多数国外G-SIBs在首次考核时点就已达标第二次考核要求,但在二次考核之前仍保持较高发行速度。从选取的部分国外G-SIBs可知,其TLAC风险加权比率在二次考核前年均补充约100BP,考核后2022年平均补充约30BP。
从达标手段来看,国外G-SIBs更倾向于使用灵活性更高、成本更低的债务工具,一级、二级资本工具发行占比相对较小,2017年4月至2021年12月发行的TLAC债券规模约为同期资本工具发行规模3倍。
在达标实践上,日本允许将存款保险基金纳入TLAC,欧洲部分银行将部分符合条件的高级债券计入TLAC,抵扣上限均為RWA的 2.5%,充分利用可行免除条款使得三菱日联金融集团、法国巴黎银行和裕信银行得以在首次考核时点满足TLAC指标要求。
总体来看,国外G-SIBs发行的TLAC非资本债券有以下四个特征:1.以结构性后偿与合约式后偿为主,前者适用于非控股公司结构,银行控股公司不参与运营,由其发行的TLAC债券偿付天然劣后于子公司普通债。2.5-10年期债券占比超30%(5年、6年、10年期为主),其中,6年期债券付息大多为固定转浮动利率,前5年为固定利率,并在第5年设立提前赎回条款。3.超60%的TLAC债券含提前赎回条款。4.发行价介于普通债券和二级资本债之间,10年期TLAC债券发行价较同期限普通债平均高40BP左右,较二级资本债平均低79BP左右。
根据民生证券的测算,到2024年年底,四大行TLAC缺口共计约2万亿元,参考国际实践经验,TLAC非资本债券是填补缺口的重要抓手。随着国内TLAC监管、发行工具、权重和披露相关政策的相继落地,TLAC非资本债券发行提上日程,大型银行损失吸收能力有望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