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皇娘娘台墓地葬璧研究
2024-01-11甘创业
甘创业
摘要:璧是史前墓葬中常见而重要的随葬品。武威皇娘娘台墓地葬璧普遍,是研究齐家文化的重要材料。研究认为该器中部分可能存在权力象征、铺垫尸体等功能用途,丧葬思想与以东不少文化之间存在相似。与此同时,北方中原作为东方因素的西进跳板,可能成为齐家文化边缘的群体,即皇娘娘台人借此契机构建自我身份的重要一环。
关键词:皇娘娘台 葬璧 功能用途 东方文化因素
Abstract: Jade disc, Bi is a kind of frequently seen but very important burial objects in the prehistoric tombs.This phenomenon also appeared commonly in the site of Huangniangniang-tai in Wuwei, Gansu Province, which is valuable for the study of Qijia culture.Some of the jade Bi probably were used for symbolizing the tomb owners power and some for bedding the body. And such burial ideas are similar with many cultures from the east. Meanwhile, the northern central plain, as the springboard on where the eastern culture spread towards the west, had probably become an important factor for the Huangniangniang-tai people who settled down around the border of Qijia culture,to take this opportunity to set up their own identity.
Keywords: Huangniangnian-tai Burial Bi Functions Oriental cultural factors
葬璧,即墓内随葬的璧。在齐家文化2700余处遗址中,墓葬发现较多的有秦魏家、尕马台、柳湾和皇娘娘台等。其中秦魏家经前后两次发掘138座墓葬、得璧5件,尕马台44座墓葬不见璧,柳湾366座墓葬得璧2件,都量寡而缺乏规律;唯独皇娘娘台墓地葬璧普遍,构成分析的主体。本文笔者通过统计皇娘娘台墓地葬璧的出土数量和墓葬分布,情境分析结合文化比较分析器物的摆放位置与随葬特征,认为该器中部分可能存在权力象征、铺垫尸体等功能用途。与此同时,通过观察陶寺、清凉寺墓地的葬器情境,笔者认为东方文化因素借助北方中原继续西进,而作为边缘群体之一的皇娘娘台人,或许存在借此契机,以立足传统、积极吸收东方文化因素的方式来构建自我身份的可能。
一、数量分布
皇娘娘台墓地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北处。根据1957、1959年的三次发掘,共清理齐家文化墓葬26座,但墓内葬璧情况未加细述,故参考价值较低,殊为遗憾。1975年第四次发掘,又清理齐家文化墓葬62座,据统计有璧共208件(不含璧芯),约占器物总量的36.5%。但个别墓葬影响较大,如仅M48就出土葬璧83件,超过该器总量的三分之一。
分布方面,除13座墓葬无随葬品外,葬璧者共23座,几乎占剩余墓葬总量的一半。这些墓葬依据葬制,可分为单人葬、二人合葬和三人合葬三类,葬式有仰身直肢、侧身屈肢、乱葬和葬式不明四类,初步体现了皇娘娘台墓地葬璧情境的丰富多样(图一)。
二、位置特征
关于葬璧摆放的具体位置,有学者曾归纳为胸腹部、手臂处或身体周围,少数和小石子堆放在一起的几类,主要放置在死者身上,属于近身的随葬器物。不过,以信息披露更为完备的M27、M32、M38、M40、M48、M52、M83等墓来看,它们尚有以下差异:
1.葬于身上
M27,二人合葬圆坑之内,大人仰身直肢,上半身骨架零散被扰,小孩面向大人侧身屈肢,骨架完整。其中葬璧在上,残余骨架在下,若以大人腿骨位置为参照,推测葬璧大致位于墓主胸腹部上方,数量一件,形制较小。當然也不排除后期扰乱的可能。
M38,二人合葬,男子仰身直肢,女子面向男子侧身屈肢,骨架相对完整而无扰动。男子一侧有葬璧三件,其中腹部有两件,形制较小,呈竖斜状,应该是尸体腐烂、器物下移的结果;左小臂一件,形制较大。女子腹部一件,形制与男子左小臂随葬的璧相近,但基于女子是侧身,右小臂与腹部位置重叠,因此也不排除手臂处随葬的可能。另有一件形制较小的葬璧,出土时位于二人手掌相交的地方,情况不明(图二)。
M40,单人葬,仰身直肢,人骨相对完整而无扰动。墓主胸部之上放置一件形制较小的璧,与M27的葬璧情况有所相近,只是M40的营建似更考究。
M83,单人葬,仰身直肢,骨架完整,墓内器皿口部朝上,应无较大位移。墓主胸腹部上方随葬两件大璧,右臂弯处也是。大璧下方还有两件形制较小的璧,情况不明。
2.葬于身下
M32,单人葬,仰身直肢,人骨完整,器皿口部朝上,应无较大位移的可能。墓内葬璧分两处,墓主左腹部六件堆放,脚端一件混在小石子中,形制均较小。其中腹部位置下方的璧被墓主盆骨遮盖,是葬在身下的重要依据。上方葬璧虽然不甚明朗,但从器物放置的紧凑程度来看,推测原初也应是放在身下的。脚端葬璧则孤例难证。
3.身上身下结合
M48,三人合葬,男子仰身直肢,女子面向男子侧身屈肢,人骨上半身已经被扰,下半身骨架较完整,且器皿口部多朝上,扰动影响应该较小。墓内葬璧被堆放在男子身体周围,层层叠叠达数十件,形制不一。从遗存间的叠压情况可见,男子腿骨靠上位置,有件方圆大璧叠压于上,璧的东侧,又有两件小璧情况相同。腿骨之下,则是相互叠压、大小皆存的一层璧被整体葬于身下,从而由下至上形成一层葬璧—人体—数件葬璧的放置次序,葬璧形态复杂(图三)。
M52,两人合葬,男子仰身直肢,女子面向男子侧身屈肢,两人胸部以上遭到扰乱,胸部以下相对稳定,器物未发生较大位移。与M48一样,形制不一的葬璧也被堆放在男子身体周围,但无层叠。其中胸腹位置有一较大葬璧,叠压在骨架之上,其他则无论大小,一概被葬于身下。
除此之外,M59的葬璧在墓主双臂之间,呈现一种怪异的“抱璧”状态;M76均在墓主腹部,但具体葬于身上身下,暂不可知。
三、功能用途
皇娘娘台墓地的葬璧情况可以通过文化间的比较得以认知。其中,笔者认为部分应该存在权力象征、尸体铺垫等功能用途,葬璧思想也与诸文化葬器多有神合。
1.权力象征,主要指部分墓主身上(多胸腹上)随葬的璧。史前时期,胸腹之上随葬器物的现象在黄河、长江流域并不少见。例如在大汶口文化晚期陵阳河类型墓葬中,人们通常在墓主胸腹部随葬一件质地精美的薄胎高柄杯,有学者曾认为应属酒器,是尚酒风习的体现,使用时讲究时间与场合。但考虑整个东方海岱地区新石器时代至青铜时代早期都为世俗型社会,且以薄胎高柄杯为代表的陶器在礼器中始终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该杯或许已然从墓内其他高柄杯中脱颖而出,成为掌控世俗权力的象征。在良渚文化中,以反山M22、福泉山M65为代表的墓葬则与皇娘娘台胸腹上葬璧的情况一致,只是该位置还往往伴出制作精良的玉钺,与琮等器物一道,共同构建军(王)权与神权并重的社会形态。因此正如有学者所言,可能只有部分质优色艳,磨制光滑,形制规整,刻有少量图案纹饰或边缘凹弧的精致玉璧才是一种身份的象征。相较之下,皇娘娘台人身上(多胸腹上)葬璧虽然不及陵阳河葬杯、良渚葬璧那般显要,但相似的丧葬思想依然表现出权力象征的倾向,只是这种权力是属于略显高深的宗教层面,还是相对平朴的世俗层面,亦或是与墓主生前身份、社会地位和财富状况等有什么直接具体的联系,则都有待更多材料的公布和讨论。
2.尸体铺垫,主要指墓主身下随葬的璧,也包括如M48等身上身下相结合的身下部分。人类学家认为,人在死后通过另一个世界的路途及入口时,存在一系列过渡礼仪,相关的生者都会小心地为他们准备一切路上所需物品,以及那些具有巫术—宗教意义的东西,尸体铺垫也许就是形式之一。此前良渚墓葬就曾出现不少玉璧在尸骨之下、腿脚端随葬的现象,虽有学者依据器物制作的精良程度,将身下玉璧视作墓主的私有财产,腿脚端玉璧则是别人奉献于墓主人的“葬玉”,但笔者认为随葬玉璧多寡在彰显墓主财力的同时,与以璧作铺垫敛尸并行不悖。事实上,这种用器物铺垫尸体的做法,我们在长江下游首先走上文明化道路先锋队的凌家滩人那里,还能看到更为特殊、复杂但易于比较的形式。其中07M23身下就是通过由下而上铺设少量石钺、一层锛凿、一层石钺的方式,为墓主搭建了一个大而豪华的“安享平台”,整体结构(身上+身下)更与皇娘娘台M48如出一辙(图四),只是材质类别因文化而异。与凌家滩大体同时,在红山文化牛河梁第二地点一号冢M21、第五地点一号冢M1,身下、头下都发现随葬玉璧的现象。虽然数量有限,上端近缘处往往对钻小孔,可能属于穿系或缝缀在墓主身下、头上有机物上的装饰,但部分丧葬思想应与良渚、凌家滩、皇娘娘台别无二致,特别是身下葬璧似乎也有垫陈尸体的现实用意。
此外,如M32脚端有璧和小石子组合随葬,M38左臂、M83右臂弯处大璧随葬,以及M59的“抱璧”,都是皇娘娘台的葬璧特色,其功用还有深入讨论的余地。
四、东方因素的传递
由上不难看出,皇娘娘台墓地的葬璧情境似与东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过这类东方文化因素若要跨越数千里抵达河西,自然难免需要北方中原地区作中间接力。但可惜的是,石峁墓地因多遭盗掘而随葬品零星,芦山峁墓葬材料尚待公布,故笔者在此只举陶寺、清凉寺两处重要墓地做一粗略比较。
1.陶寺。在其二、三类墓葬中,璧主要出现在两个位置:胸腹上和手臂腕,《报告》曾认为可能原是悬挂在身上的佩饰或臂腕饰。不过陶寺胸腹上的葬璧形态西与皇娘娘台一致,东与各方文化相比较,虽然器物迥异,但无一例外都是当地特色器物。例如红山文化葬斜口筒形器和勾云形器,大汶口文化(三里河、陵阳河类型除外,二者葬高柄杯)葬钺,良渚文化葬璧、钺等。这些似乎说明文化间的丧葬思想此时确有一定趋同性,即都以当地特色器物放置在墓主胸腹之上,象征或宣示其所掌控的某类权力。陶寺手臂腕戴璧的行为则与东方联系更加直接,例如泰沂山脉南北两侧的焦家(如M57、M152、M186等)、杭头遗址(M8)均存在手臂戴璧的现象(图五)。而其他如猪下颌骨分组随葬的习惯,也是这种联系的侧面补充。
2.清凉寺。在其二、三、四期墓葬中,璧(环)除少量胸腹上随葬外,其余大多佩戴于手臂腕,位置与陶寺无异。不过其中不少璧(环)属于联璧(环),多见于中西部地区,可能是晋南地区创造性的发明,之后北传至陕北,再通过陕北、内蒙古中南部等新华文化与齐家文化间的互动交流或文化扩张进而向西传至齐家文化分布区。与此相反,清凉寺其他重要器类则有着较为多样的放置方式。例如在墓主胸腹、手臂、大腿以及身下位置往往随葬钺、多孔刀,但每墓基本只见1~2种形态;葬钺还常与单、双孔石器配伍等(图六)。其中关于葬钺,上文已有述及。关于葬刀,多孔石刀可能与薛家岗文化相关,至少奇数钻孔、沿身体一线纵向随葬的基本思想是相似无疑的;双孔石刀则与海岱地区龙山文化的同类器形相同,只是不见用于随葬,应该是功能已经转变的缘故。
此外,陶寺、清凉寺墓地还有不少器类与红山、薛家岗、凌家滩、大汶口、良渚、龙山等文化有过不同程度的交流,均能在情境上体现东方文化因素对北方中原的影响之广泛。以此为跳板,东方文化因素得以继续西进,可能通过石峁、芦山峁等遗址关键点,最终到达齐家。
五、讨论总结
在皇娘娘台墓地所处时期,西方小麦、绵羊由西向东快速扩散,铜制品发现广泛,中外文化交流得到进一步发展。反观东方,周边群星凋落,中原勢力崛起,开始打破原有的文化生态。客省庄文化遭到进逼,开始北上、西迁,进而使齐家文化的分布地域发生变动,从甘肃东部扩展至甘肃中西部、青海东部和宁夏南部。不过在史前社会上层建立远距离交流网的大背景下,东方文化因素,特别是与丧葬思想相关的内容还是可能经由北方中原的接力传递,悠悠而至。例如在墓主胸腹上随葬当地认知中的特色器物,成为跨区域文化间的共同习惯,以此象征或宣示墓主所掌控的某类权力;具有现实意义的铺垫尸体等行为则可能是在红山、凌家滩、良渚或更早时期发轫,后在中原北方和远隔数千里的河西走廊地区出现相似的形式结构。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齐家文化内部的演进变迁中,事实上东部的墓葬形制与西部的皇娘娘台墓地始终有着诸多不同,笔者认为这也许与文化西进融合本土的内容有关,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也有各群体间身份认同的差异。因为在族群关系之中,一旦以主观标准界定了族群边缘,族群内部的人不用经常强调自己的文化内涵,反而是在族群边缘,人们需要强调自己的族群特征。因而作为齐家文化边缘群体之一的皇娘娘台人,很有可能借此契机,以立足本土、积极吸收东方文化因素的方式构建自我身份。
附记:本文曾在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袁广阔教授的指导下完成,后参加宁夏大学等单位主办的“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视域下的西北民族文物考古研究生学术论坛”,又得到诸位老师同学的建议指教,在此一并感谢。
洪玲玉等:《齐家坪:齐家文化典型遗址研究的新进展》,《考古与文物》2019年第3期。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甘肃工作队:《甘肃永靖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考古学报》1975年第2期。
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贵南尕马台》,科学出版社,2015年。
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青海柳湾——乐都柳湾原始社会墓地(上)》,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233页。
甘肃省博物馆:《甘肃武威皇娘娘台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0年第2期;甘肃省博物馆:《武威皇娘娘台遗址第四次发掘》,《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由于早期发掘对墓内出土璧的质地分述不详,因而本文概以葬璧统称,下同。
甘肃省博物馆:《甘肃武威皇娘娘台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60年第2期。
甘肃省博物馆:《武威皇娘娘台遗址第四次发掘》,《考古学报》1978年第4期。
简报原记264件,但经由墓葬登记表统计所得仅208件,暂以此为准。
小石子(块)出土时一般享有整体、独立的随葬空间,且数量巨大,为保证统计数据的有效性,笔者暂将各墓堆放出土的小石子(块)统归一件,以便分析。
简报原记有随葬品墓葬52座,但经由墓葬发掘登记表核对为49座,故无随葬品墓葬为13座,暂以此为准。
辛昌:《齐家文化出土玉器的初步研究》,西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8年,第41页。
杨芸芸:《武威皇娘娘台遗址出土玉石璧研究》,《陇东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简报原记两件,经墓葬平面图和发掘登记表统计为一件。以下数据均以后者为准。
权力并非完全属于何种高深莫测的东西,重点也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与何种形式(政治、经济、军事或者意识形态)能够很好对应、解释的问题。正如张弛先生所言:“有社会必有组织,必然产生社会权力。……人类社会的社会权力并非单一线索,在由采集狩猎演进到农业社会进而复杂化之后,社会群体的规模逐渐扩大,社会权力日益复杂,呈现出多维、多层的套嵌形态。”张弛:《社会权力的起源:中国史前葬仪中的社会与观念》,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3页。
山东省考古所等:《山东莒县陵阳河大汶口文化墓葬发掘简报》,《史前研究》1987年第3期;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莒县博物馆:《山东莒县杭头遗址》,《考古》1988年第12期。
王树明:《陵阳河墓地雏议》,《史前研究》1987年第3期。
燕生东、尹秀蛟:《论陵阳河大汶口文化墓葬所反映的社会分层——从文化人类学和民族学角度说起》,《江汉考古》2001年第1期。
王芬:《海岱和太湖地区宗教信仰与礼制的比较分析》,《江汉考古》2010年第1期。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反山》,文物出版社,2005年,第280页。
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福泉山——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00年,第49页。
张忠培:《良渚文化的年代和其所处社会阶段——五千年前中国进入文明的一个例证》,《文物》1995年第5期。
夏寒:《论良渚文化玉璧的功能》,《南方文物》2001年第2期。
刘志华、孙玮曾认为皇娘娘台墓地部分所见玉石器是墓主人生前身份、社会地位和财富的象征,并且其中许多玉石璧存在“殡葬专用标记”的截锯痕迹和斜切一刀的斜面,或为专门为殡葬活动制作和使用的。刘志华、孙玮:《武威皇娘娘台出土的齐家文化玉石器》,《故宫文物月刊》2003年第11期。
[法]阿诺尔德·范热内普著,张举文译:《过渡礼仪》,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12、113页。
王明达:《反山良渚文化墓地初论》,《文物》1989年第12期。
严文明:《序》,《凌家滩——田野考古发掘报告之一》第V页,文物出版社,2006年。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第二地点一号冢21号墓发掘简报》,《文物》1997年第8期。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第五地点一号冢中心大墓(M1)发掘简报》,《文物》1997年第8期。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神木县石峁遗址韩家圪旦地点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6年第4期。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等:《陕西延安市芦山峁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2019年第7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襄汾陶寺:1978~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693、694页。
山东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系、济南市章丘区城子崖遗址博物馆:《济南市章丘区焦家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2018年第7期。
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莒县博物馆:《山东莒县杭头遗址》,《考古》1988年第12期。
高江涛:《陶寺遗址出土多璜联璧初探》,《南方文物》2016第4期。
栾丰实:《简论晋南地区龙山时代的玉器》,《文物》2010年第3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省临汾市文物局:《襄汾陶寺:1978~1985年考古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2015年,第1098、1099页;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清凉寺史前墓地》,文物出版社,2016年,第355页。
韩建业:《齐家文化的发展演变:文化互动与欧亚背景》,《文物》2019年第7期。
韩建业:《早期中国:中国文化圈的形成和发展》,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88、189頁。
段天璟:《关于齐家文化的三个问题》,《边疆考古研究》2016年第2期。
段天璟:《二里头文化时期渭河流域的文化变迁——从“老牛坡类型远古文化”遗存谈起》,《中原文物》2006年第6期。
韩建业:《早期中国:中国文化圈的形成和发展》,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第174页。
李新伟:《中国史前社会上层远距离交流网的形成》,《文物》2015年第4期。
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增订本),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