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部骨折应用微型钢板内固定与克氏针内固定治疗的效果分析
2024-01-09陈寅毅杨秀挺王文金
陈寅毅,杨秀挺,王文金
1.漳州芗城华阳医院外科,福建漳州 363000;2.东山县中医院骨伤科,福建东山 363400;3.平和县医院骨科,福建平和 363700
足部骨折是指在跖骨、趾骨等部位发生的一类骨创伤,在骨科临床上相对常见。据新近研究调查介绍,全球范围内约有4.55 亿例骨折患者,其中约1.78 亿例属于新发骨折,我国老年人群(≥60 岁)的骨折发生率在56% 左右,而足部骨折占比约为10%[1]。手术是目前临床处理跖骨、趾骨等足部骨折的主要手段,克氏针内固定、微型钢板内固定均为常用手术方式,其中克氏针内固定术具有创伤小、医疗费用低等特点,而微型钢板内固定术具有固定牢靠、抗旋转能力强等优势,但具体术式如何选择,目前尚存在一些争议[2-4]。本研究方便选取2020 年6 月—2023 年6 月漳州芗城华阳医院确诊为足部骨折的186 例患者作为观察对象,探讨克氏针内固定、微型钢板内固定两种术式用于该骨折患者群体的临床价值。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方便选取本院确诊为足部骨折的186 例患者,按照随机抽样法分为两组,各93 例。对照组中男50 例,女43 例;年龄18~72 岁,平均(43.26±8.17)岁;骨折部位:40 例位于跖骨,53 例位于趾骨;骨折类型:31 例属于开放性,62 例属于闭合性。观察组中男54 例,女39 例;年龄19~70 岁,平均(43.52±7.96)岁;骨折部位:37 例位于跖骨,56 例位于趾骨;骨折类型:35 例属于开放性,58 例属于闭合性。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已通过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经临床症状、影像诊断(X 线、螺旋CT)等确诊;有手术治疗适应证;意识清楚,精神状况及交流能力正常;年龄≥18 周岁;知悉此本研究观察目的,自愿参与,并且已签署相关同意文件。
排除标准:伴严重肝功、肾功或心脑血管问题者;并发其他部位骨折者;凝血功能异常者;足部功能先天性异常者;伴严重精神性疾病、认知功能障碍者;中途脱离试验观察者。
1.3 方法
对照组接受克氏针内固定治疗。在仰卧体位下,保持患侧下肢呈外展状态,予以腰麻阻滞麻醉,再由主刀医师左手固定住患者患足,右手持骨钻,将克氏针由骨折远端打入髓腔至骨折位面,置入克氏针时应尽可能远离重要软组织(如趾关节伸肌腱等),以减少对足部结构功能的影响;完成后由辅助人员适当牵引骨折端,以获得正确的固定方向,由主刀医师通过左手矫正骨折端的侧位移问题,配合右手适当调节克氏针固定方向,以做到更有效的矫正。最后预留适当的克氏针尾部长度并打弯,以免术后滑脱。
观察组实施微型钢板内固定治疗。其中手术体位、麻醉阻滞方式等与上述操作相同,对于开放性骨折者,无需作切口,可直接修整切口后入路操作;对于闭合性骨折者,可做一弧状切口于患侧足背位置,入路后对趾关节伸肌腱位置进行探查,并予以充分保护,再剥开邻近筋膜,同时注意避开血管、副韧带等组织,对血肿灶进行适当清除,以完全显露骨折面,处理骨折断端,将部分嵌入软组织仔细切除,同时以解剖学结构为依据予以完全复位,完成后在骨折面背侧将微型钢板置入。对于跖骨干骨折者,通常可予以4 孔微型直钢板或者6 孔微型直钢板置入;对于跖骨头骨折者,可予以L 型微型钢板或者T 型微型钢板置入;对于骨折位于跖骨者,则可视其实际情况予以直型钢板或是L 型钢板内固定。完成后,若骨折端获得良好的稳定性,一般无需石膏辅助外固定,可于术后48 h 内予以主动活动评测;若属于粉碎性骨折,内固定处理后多缺乏良好的稳定性,则需予以石膏外固定3~4 周,再予以主动活动评测。
1.4 观察指标
临床疗效。术后6 个月,依据患者骨折恢复情况以及《下肢关节周围骨质疏松性骨折诊疗与康复专家共识》[5]拟定:①显效。骨折完全愈合,患者可正常工作及生活。②有效。骨折愈合出现轻微不良,但对日常工作及生活基本无影响。③无效。骨折愈合不良,且对日常工作及生活有严重影响。临床总有效率=(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术后相关恢复指标。记录两组术后住院、骨折愈合以及负重行走3 项恢复指标的平均时间。
足部功能。于术后6 个月,结合Maryland 足部功能评分标准[6]评测足部功能恢复情况,包括疼痛(45 分)、行走(10 分)、稳定性(27 分)、上楼梯(8 分)以及外观(10 分),评分与相应的足部功能成正比。
术后并发症。包括感染、骨折移位以及畸形愈合。
1.5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24.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符合正态分布,以(±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以例数(n)和率(%)表示,进行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
2.2 两组患者术后相关恢复指标比较
观察组术后相关指标恢复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术后相关恢复指标比较(±s)
表2 两组患者术后相关恢复指标比较(±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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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两组患者足部功能评分比较
观察组足部功能各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足部功能评分比较[(±s),分]
表3 两组患者足部功能评分比较[(±s),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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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两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情况比较
观察组术后并发症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术后并发症发生率比较
3 结论
足部骨折的解剖构造相对特殊,除跖骨外,其内部骨骼多呈块状或短棒状,同时肌腱、筋膜等软组织也较多,整体上相对其他长骨骨折复杂,故而一旦致伤,足部的外观及功能都会发生明显改变[7-8]。即使骨折位移不明显,也会对足部功能造成不利的影响,甚至使患者出现跛行的问题。内固定手术是目前临床处理各种类型足部骨折的主要手段,但关于其具体术式选择,临床学者尚有不同的看法。既往临床多采用克氏针内固定,其能够通过切开、复位骨折断端,并借助克氏针辅助固定,整体操作上相对简便,不会对骨折部位软组织及供血等造成太大的干扰,并可较好地避免骨折愈合期间发生位移,适用范围相对广泛[9]。但该内固定方式也存在术后克氏针易脱落的问题,并且抗骨骼旋转能力较差,术后发生关节僵硬、畸形愈合等并发症的风险相对较高[10]。
微型钢板内固定在操作上要求较高,但近年多项报道证实称,该内固定方式拥有较强的抗旋转能力,能够进一步提升固定效果,为关节功能的恢复创造有利的条件[11-12]。其所用微型钢板的材质韧性和强度较高,重量及厚度相对较小,不仅可满足固定需要,同时也可尽可能减轻负重感,此外,微型钢板内固定术还能够结合骨折的部位、特点等选择合适长度及性能的微型钢板,相对也更符合足部的力学解剖要求,更利于足部功能的早期锻炼及恢复[13]。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经此内固定方式治疗后临床总有效率(95.70%)相比对照组明显提高,并发症发生率(2.15%)相比对照组明显更少(P<0.05),提示微型钢板内固定术用于足部骨折的治疗具有更理想的临床疗效及安全性,优于传统克氏针内固定治疗;结果与袁文杰等[14]研究中,经微型钢板内固定治疗者的总有效率(96.67%)高于克氏针内固定治疗者(78.33%)、并发症发生率(1.67%)低于克氏针内固定治疗者(13.33%)相一致。同时,本研究发现,观察组术后各恢复指标(住院、骨折愈合及负重行走)的平均时间均短于对照组,足部功能各评分项(疼痛、行走、稳定性、上楼梯以及外观)评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进一步说明了在足部骨折患者中开展微型钢板内固定治疗的可行性,相较于传统克氏针内固定术更有助于加快患者术后恢复,促进其足部功能改善;这与周传晓等[15]报道观点也存在相似性。分析其原因,克氏针内固定手术存在抗旋转能力较差、克氏针易脱落等问题,同时趾骨髓腔较小,克氏针的实际打入精确度较难控制,容易影响手术固定效果;而微型钢板内固定术则可有效避免该类问题,手术固定及术后恢复效果相对更理想;同时,其能够结合患者的实际骨折情况选择相应规格的微型钢板进行固定治疗,可更好地满足患者足部力学解剖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也为患者术后足部功能的早期良好恢复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综上所述,微型钢板内固定用于足部骨折的治疗效果较克氏针内固定理想,可有效减少并发症发生,促进患者术后恢复,改善患者的足部功能,临床推广价值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