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制武”的宋朝军事制度及其得失
2024-01-04赵映林
赵映林
摘 要:赵匡胤建立的宋朝与一些专制王朝不同:为了避免五代十国的割据局面,防止武将坐大,没有采用取极端手段诛戮带兵将领,而是采用温和的“杯酒释兵权”的办法。这作为一种政治手段,当然比“兔死狗烹”“鸟尽弓藏”更易为世人所理解。宋朝解决了带兵将领的军权之后,推行“以文制武”的军事体制,其直接后果是导致“将不知兵”“兵不识将”,大大削弱了军队战斗力;其积极作用则是从此以后中国历史上再也不曾出现军人割据的分裂局面。
关键词:募兵制;以文制武;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三省—三衙统兵体制;守内虚外
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文化最发达的王朝,但长期以来,人们一提到宋朝,往往是四个字:积贫积弱。从军队战斗力来说,宋朝的确是“积弱”。究其原因完全是“以文制武”军事制度的“罪过”。
宋朝是在五代十国分裂局面的基础上建立的,立国后的一切措施无不围绕结束分裂割据、强化皇权、维护国家统一的目的而制定。五代时期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兴亡以兵”[1]。无论是称帝的五代君主,还是各地称王称帅的割据者,无一不是拥有强大军队的,是真正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即所谓“大者称帝,小者称王”。后晋节度使安重荣公开宣称:“天子宁有种邪?兵强马壮者为之尔。”[2]谁兵多枪多谁就是皇帝。赵匡胤之所以能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就是因为他掌握了后周最精锐的军队——禁军。宋太祖赵匡胤在控制了全国局势后,根据赵普策划的“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谋略,首先采取措施“收其精兵”——着手解除掌握禁军的重要将领的兵权。一出“杯酒释兵权”故事,启动了制置武将的步伐,逐渐形成有宋一代以文制武的军事制度。
北宋的军队构成
宋朝实行的是募兵制,这是中国古代兵役制度的一个很大变化。隋唐时期沿袭北魏以来的旧制,实行的是府兵制。这是一种“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军事体制。均田制下农民分得土地,政府从分得田地的农民中点兵,这种办法的好处是兵源有保证。遇到战事,将军带兵出征;战事结束,“兵散于府,将归于朝”。但唐中叶以后,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府兵制无以为继了。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得不招募壮丁,代替府兵。招募来的士兵具有雇佣性质,所以,府兵制转为募兵制,实质是一次兵、农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到宋朝最终完成了。这是中国历史上兵役制度的一次根本性变化。
募兵制下的北宋军队主要由禁军、厢军、乡兵、蕃兵组成,构成由中央军和地方军、正规军和非正规军结合的军事体制;另有维持地方治安的土军(即土兵,又称砦兵)。
禁军:负责拱卫戍守京师与征伐,由中央三衙(殿前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统率管束,是宋朝最重要的正规军。宋太祖开宝年间,全国共有军队37.8万人,其中禁军为19.3万人;宋太宗至道年间全国军队66.6万人,其中禁军35.8万人;宋真宗天禧年间全国有军队91.2万人,其中禁军43.2萬人;宋仁宗庆历年间全国军队125.9万人,其中禁军82.6万人;宋英宗至平年间全国军队116.2万人,其中禁军66.3万人。[3]
禁军的编制分两种,侍卫皇帝的亲兵以班、直为单位,其他则分为都(100人为一都),营(五都为一营,500人),军(五营为一军,2500人)、厢(十军为一厢,25000人),分别隶属于三衙。
由于禁军是北宋王朝的主力部队,故唯有体格强壮、武艺超群者才能入选。为了保证所召募禁军不至于出现滥竽充数,宋太祖拣军中强壮勇武者以严格训练后做“兵样”,分送各地,按样召募;后来改“兵样”为“木梃”,规定一定的尺寸高下,叫做“等长杖”,派官员根据规定去挑选,经军头复验合格后分至禁军。由于禁军军士是按“兵样”百里挑一挑选出来的,为了让其安心为朝廷效力,给于他们的待遇较为优渥。他们“美衣丰食,开府库,辇金帛”,待遇远高于其他军种。禁军内部也按武艺高低,给予不同待遇:各类军官月俸30贯至15贯不等,分为若干等级;军士分为上、中、下三等,俸钱“自一千至三百,凡五等”。在月俸之外,还有月份粮,而且“春冬赐衣有绢绵,或加布、缗钱”,家属随军就食。[4]朝廷还对禁军实行厚赏、赦宥制度。厚赏是一年的春节、端午、中秋、冬至四节必有赏赐;遇到新皇即位或立皇后,也有赏赐;作战稍有俘获,即可获得厚赏。如此以经济利益笼络军士。
厢军:负责镇守地方,属国家正规军中的地方部队。宋朝建立后,将其中的骁勇强壮者编入禁军,留老弱者于当地,充当厢军。月俸分五百、四百、三百文钱三类,另有酱菜钱、食盐钱和布料。不论是禁军还是厢军,其待遇由于地区不同,物价有高低,月俸之外的粮油盐补贴也是有区别的。厢军很少训练,基本无战斗力,仅供地方役使,如制造武器,筑城修路,建造战船,疏浚河道,运送物资,负责地方官的侍卫以及迎来送往等杂事。根据所承担的不同职责,厢军的名号多时有223种,神宗时不得不“省诸路厢军”,即减少厢军名号。[5]宋仁宗时,选拔厢军中强壮者教以武艺,免除杂役,发给粮饷,作禁军使用,称为“教阅厢军”“厢禁军”。余下的厢军则是“非教阅厢军”,仍称厢军,职责一如昔日,只供役使,是完完全全的役兵。宋神宗时,将教阅厢军升为“下禁军”。这就是所谓强化中央集权的“强干弱枝”。厢军吃皇粮,供役使,百姓的劳役负担大大减轻了。
乡兵:是保卫本土的非正规地方部队。它是根据户籍从农民中抽丁组成,年龄20—50岁。乡兵不脱离生产,农闲时集结训练,定期教阅,以为防守;教阅时发给钱粮,类似后世之预备役士兵。边州的乡兵,在边地垦荒纳租,守护边土。其编制或参照各时期正规军的编制,或参照保甲法的编制,犹如后世的农垦兵团,五花八门,没有定员。乡兵根据冷兵器的特点,分为弓箭手、枪杖手、土丁、弩手等名目。遇战事,乡兵则多;无战事,其籍多亡。如咸平元年(1004年)宋辽澶渊之盟后,40年无战争,对乡兵放任自流,“州县不复阅习,其籍多亡”。[6]
宋仁宗时,边境地区的乡兵与内地乡兵有很大的不同,即出现了“效用乡兵”。“效用”意即效力、效命。仁宗时,西北边境因与西夏交战,防御吃力。北宋朝廷为增强这一带的防卫力量,除了增调禁军外,还大量地招募乡兵,经过教阅,编入作战系列。对这些乡兵的要求是必须勇敢善战,于是有了“勇敢效用”之称,简称“勇敢”,更多的称呼则是“效用”。随着对乡兵使用的增多,宋神宗时专门制定了“勇敢效用”的相关制度,统一了“效用乡兵”的招募、训练、待遇、使用、奖惩等办法。因为“效用乡兵”是招募来的志愿兵,故不刺字,而且待遇优厚。中国自唐以来,为了加强对士兵的控制,防止逃亡,军阀们都对士兵实行刺字,在士兵脸上或臂上刺字,这是一种屈辱标记。北宋继承了这一制度,入军一旦刺了字,就隶属于军籍,士兵成为社会上一个地位低下的特殊阶层。由于士兵刺字的影响,还使得宋代的刑法恢复了黥刑,凡是流配的犯人,脸上都要刺字,称之为“刺配”。“刺配”的犯人大都发配到军中服役,称为“配军”,如《水浒传》中的林冲。“效用乡兵”不刺字,取消了这一带有侮辱性的措施,身强力壮的农人才愿意被招募,有助于提高“效用乡兵”的士气和战斗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效用乡兵”因其战斗力强之故,常会被升格为禁军。
蕃兵:由少数民族组成的非正规边防部队。宋仁宗时因与西夏作战,由河东、陕西与西夏接壤地区大大小小的羌人部落中的“熟户”组成。熟户是指接受宋朝廷管辖的羌人。他们一般以部族为单位,在本部首领的统领下出征作战,战斗力较强。从严格意义上说,蕃兵其实就是乡兵,只不过是在边境少数民族聚集居住地而已,兵员也是时多时少,与乡兵一样无定员。
土军:俗称土兵,顾名思义就是本乡本土的军队。宋神宗时,在地方设土军,隶属于各地的巡检司,负责地方治安,有点类似治安警察。因土军往往屯驻于各巡检司砦(即寨子),故又称“砦兵”。
南宋的军队构成
南宋的军事力量是在靖康之乱后北宋军队溃败的基础上重建的,主要包括屯驻大军、三衙军、禁军、厢军、土军、弓手、乡兵等。其中屯驻大军取代禁军,成为南宋中前期最主要的武装力量,而原为北宋主要武装力量的禁军则沦为与厢军类似的地方役兵。到南宋中后期,新军成为主要军事力量,又取代了屯驻大军。
屯驻大军:屯驻大军是南宋的正规军,由宋高宗赵构渡江南下后的三支部队发展而来:一是宋高宗身边的御营使司直辖的御营五军,二是东京留守宗泽创建的军队,三是北宋遗留下来的陕西六路之兵。靖康之变后,金兵大举南侵,经过频繁战斗,宋军逐渐形成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玠、岳飞五支正规军,称为“屯驻大军”。绍兴五年(1135年),屯驻大军被分别命名为行营前护军、行营左护军、行营中护军、行营右护军、行营后护军。由于各军驻扎地趋于固定,各有自己负责的防区,故称屯驻大军。到绍兴十一年,刘光世退闲,吴玠病故,地位最高的仅剩韩世忠、张俊、岳飞三人。其中岳飞官位低于韩、张二人,但岳飞军兵力最多,军纪最严,战斗力最强,故声誉最隆。而前一年即绍兴十年宋金签订“绍兴和议”后,宋高宗为了加强对军队的控制,于是年四月对军队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改组。宋高宗用计“尽夺诸将兵权”,解除了岳飞、韩世忠、张俊的兵权;随后又以“莫须有”的罪名冤杀了岳飞。岳飞被杀,对统兵将领是一次极大的震慑。此后的军队变更便没有遭遇任何一点阻力。五大屯驻军被分解为十支屯驻大军。这除时局变化的需要外,最主要的是为了防范武将,对其不付以重兵(宁肯分散兵力)。这样的结果使得南宋再也不可能去北伐收复失地,对金只能实行消极的防御。
绍兴十一年,各行营护军番号撤销,更名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到南宋中期共有13支屯驻大军,各军兵力不等,多则数万人,少则万人。到了南宋后期,另设各种名目的新军,屯驻军仅为正规军的一小部分。
三衙诸军:这是南宋重建的另一支重要的军事力量。“靖康之变”,禁军溃散,原统兵机构“枢密院—三衙统军体制”崩溃,宋高宗南渡后,以御营司代替了北宋的统兵体制。作为统领禁军的三衙失去了往日的重要性,不再能统辖全国的正规军了,但三衙所设武职都存在并没有取消。为了加强皇帝直接掌控的军事力量,以维持内外军事力量的平衡,绍兴五年高宗开始了重建三衙诸军的计划。南宋三衙长官与北宋时期有一个很大区别,他们的职级与各御前诸军统帅平级,但不再如北宋时那样分辖全国的正规军。北宋时三衙首长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等高级军职在南宋时只是大将的虚衔。
新军:南宋中叶后,各地纷纷出现了一些由地方长官节制的地方部队,由于其不属于三衙和屯驻大军系统,故被称之为“新军”。虽然在南宋初就已经出现,但最初各地这类兵员很少,数百人,多则千余人。这些受到地方长官指挥的小股部队,没有系统番号,往往是用“神劲”“忠勇”“雄边”一类的称呼作为番号。“开禧北伐”(1206年)前,南宋的正规军屯驻大军已经腐化,难当大任,旧体制下的军队既然无战斗力,地方“新军”遂應运而生。伴随地方新军的出现,屯驻大军开始大幅度减少。如宋宁宗时(1195—1224年在位)鄂州都统司原有屯驻大军一直保持在46000多人;到宋理宗淳祐十二年(1252年)时,仅有5300余人,其兵额即被新军占用了。这一年,京湖战区共有军队12万多人,已是原屯驻大军的三倍。可见新军已是南宋后期军事力量的主力了。
“以文制武”的两宋军事领导体制
两宋军事领导体制的特点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高度集权——皇帝自始至终掌握着最高军权!皇帝牢牢地控制着全国的军队,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来保障的,而贯穿这一系列制度的核心是“以文制武”。
北宋的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枢密院是宋代主管军政事务的最高机关,与中书省并称东西二府。其长官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有时设签书枢密院使和同签枢密院使,或以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代替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枢密使的职责:掌管全国军政机务、兵防、边备、戎马之政令,出纳密命,以及侍卫诸班直、内外禁兵的招募、阅式、迁补、屯戍、赏罚等事宜。简言之,就是枢密院有调兵发兵的权力,只是手中没有兵,不统领军队。尚书省的兵部名义上掌管兵卫、仪仗、卤簿、武举、乡兵、厢军、土兵、蕃军、舆马、器械等,但实际上它的职权却被枢密院侵夺而形同虚设,名存实亡,不过是“独省”文书而已。这种由枢密院与政府(中书省)分掌军、政的制度,直到南宋宁宗时才结束,改由宰相兼任枢密院长官枢密使,军政事权统一于政府。
“三衙”指宋太祖赵匡胤时将统领禁军的二衙,一分为三形成的三大军事机构(见前)。赵匡胤在将军事机构一分为三时,还取消了殿前都点检(赵匡胤本人就依仗这一军职发动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和副都点检两个高级军职,不设掌军的最高职务,而是改由皇帝亲自掌握军权。三衙的具体职责是:掌殿前诸班直(皇帝上朝时的贴近警卫)及步骑诸指挥之名籍,凡统制、训练、番卫、戍守、迁补、赏罚,皆总具政令。禁军原是皇帝的亲兵,随着三衙统兵范围的扩大,他们成为直属三衙的中央正规军。
三衙分统禁军,互不统属,三衙将帅由皇帝任免,只对皇帝负责。三衙虽分别统领禁军,却无调兵与发兵的权力,总之是无权指挥;发兵、调兵权在枢密院,而枢密院虽能调兵却得去皇帝处请旨。所以朱熹说,枢密院号为典兵,仓卒之际要调一匹马也调不动。枢密院要发兵,必须去御前画旨,由皇帝下旨殿前司,然后才能发兵。
按照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的规定,不仅调兵与统兵分属两个系统,而且兵与将也是分离的。无论是拱卫京师的禁军,还是驻防地方的禁军,都定期换防,不时调动。拱卫京师的禁军要轮换到外地或边境戍守,有的则要到产粮区就粮,总之禁军不能长久固守一地。这就是轮流驻防的“更戍法”。军队的将领也不时加以更换,遇有紧急之事,将领由皇帝临时委派,兵事完毕,兵归宿卫,将还本镇。这样“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将军既不可能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声威,也不能同士兵结成纽带关系。换防到京师以外的禁军,名义上仍属三衙统帅,实际上接受中央另行委派的“率臣”统御。“率臣”有安抚使、经略使、经略安抚使、都部署、副都部署、部署、都钤辖、都监、副都监、监押等名称。其中部署一职在后来因避宋英宗赵曙名讳,改称总管。这些受命统兵率臣大都属于临时性质,“边境有事,命将讨捕,则旋立总管、钤辖、都监之名,使各将其所部以出,事已则复初”[7]。这种统兵调兵制度几乎为明清全盘继承。
對枢密院—三衙统兵体制,靖康元年(1126年)知枢密院事李纲说:“祖宗之时,枢密院掌兵籍、虎符,三衙掌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所以维持军政,万世不易之法。”[8]这一体制对于消除中唐以来绵延200多年的藩镇割据局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说宋代“历数百年而无兵患”,实不为过。但由于过分地集权于中央,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带来一些弊病。统制过严,机构重叠,造成了主兵机构与非主兵机构之间、主兵机构与将帅之间、将帅与将帅之间、主将与偏裨之间、部队与部队之间权限不明,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不能互相协调,缺乏统筹安排,结果必然是互相牵制、动辄掣肘,弊端丛生。正如当时大臣贾昌朝所言:“今陕西四路,总管而下,钤辖、都监、巡检之属,悉参军政,谋之未成,事已经先漏,甲可乙否,上行下戾,主将不专号令,故动则必败。”[9]
南宋的三省—枢密院的领导体制。赵构重建宋政权后,北宋溃散的军队陆续聚集。这些溃散的军队,各自为政,不相统一。为此,宋高宗赵构于建炎元年(1127年)建立御营使司,“以总齐军中之政”[10]。虽然三衙仍旧存在,但已是名存实亡,形同虚设。于是宰执监管、“专掌兵权”的御营使司就成为南宋初建时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北宋那种枢密院—三衙统兵机构不再是最高军事领导机构。可南宋政权这时还未从靖康之变的纷乱中走出来,领导体制远未完善,加上信息传递困难,作为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的御营使司,很难对分散在各地的各自为政的军队进行有效的控制和指挥。这一现象直到建炎四年(1130年)才得到改观。是年宋高宗决定撤销御营使司,命宰相范宗尹兼知枢密院事,将御营使司所有官属、事权皆归于枢密院,特别强调军队统帅隶属于枢密院,由枢密院任免。把将领任免的人事权收归枢密院,这是很关键的一步:遏止了将帅们可能拥兵自重的趋向。北宋以来掌握发兵、调兵权的枢密院开始发挥实际作用,三省—枢密院军事领导体制形成。
宋哲宗元祐年间(1086—1094年),原门下、中书、尚书三省虽同取旨,实际上已经合一。南宋建炎年间(1127—1130年),干脆将中书、门下、尚书“三省之政合乎一”[11]。所以三省—枢密院军事领导体制,其实就是中书(一省)—枢密院体制。靖康南渡初,一片混乱,在抗击金兵的过程中,甚至出现了张(俊)家军、岳(飞)家军、韩(世忠)家军这类隐含私人武装的称呼,往下发展谁敢保证不出藩镇?于是就有了下面的这一幕:绍兴十一年(1141年),在宋金和议成功的大背景下,岳飞被害,诸将兵权被收,学者称之为宋代的“第二次收兵权”。[12]中书—枢密院体制自此成为南宋的军事领导制度。还需要指出的是两宋的枢密院长官是由文臣担任的,偶有武臣出任,也是事出有因,且时间极短。
“以文制武”导致两宋军事上的积弱
在分裂割据乱象上建立起来的宋王朝,处心积虑防止武臣势力膨胀而可能出现割据篡位。其军政体制自始至终贯穿着“以文制武”,处处显示出“以文制武”的考虑。所谓“以文制武”,一是地方长官一律由文臣担任,当地军事长官即使职级高于本州文臣,也得听命于文臣,使得文臣地位于无形中高于武臣,形成文尊武卑。二是出任安抚使、经略使这类统帅性质的官职均由文臣出任,由他们督率武臣:“祖宗之法,不以武人为大帅,专制一道。必以文臣为经略,以总制之。武人为总管,领兵马,号将官,受节制,出入战守,唯听指挥。”直到南宋,这一体制未曾改变:“自祖宗世,陕西、河东、北三路,皆以文臣为经略使,领大兵,武臣为总兵,号将官,受节制”。[13]三是全国最高军事机构长官枢密使概由文臣担任,南宋时由宰相兼任,由文臣主管全国军政,武臣难得问津。名将狄青一度出任过枢密院长官,引发一场轩然大波,最后不得不去职。南宋韩世忠、张俊、岳飞也一度出任过枢密使和枢密副使,那是宋高宗削夺他们兵权的步骤,所以很快就被免职,岳飞还被杀。四是以阵图钳制将领的指挥权,即“将从中御”。所谓“将从中御”是指宋太宗的做法,每有战事,部队出征,他必预授将帅阵图,要求将帅按阵图用兵作战,成为“祖宗之法”,继位的各代君主几无敢于不遵守的。五是以宦官出任监军加以督察,保证以文制武体制的贯彻执行。由此也确立了文臣地位高于武臣的崇文抑武体制。
像勤于政事的宋神宗“每当用兵”,常常不敢睡觉,不断给前线将领下达指示,叮咛详密,授以计划。虽千里之外,皇帝也要前方将领按照自己制定的作战方案应对敌人。宋哲宗时,敌军压境,没有皇帝命令,前线将帅无一人敢发兵出战。南宋时,高宗通过宰执大臣草拟,自己亲笔书写的手诏,指挥前线军事。所有这一切,完全违背了因地制宜、随机应变的前线指挥作战的客观规律,以致前线将士失去了“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独立自主指挥作战,以应对战场瞬息万变的胆量。将帅们即使最初有切实的责任心和敢于担当的精神,然而为了取胜却动辄得咎,久之谁还能有主动性、积极性?这仗怎么打?吃败仗只能是家常便饭。
熙宁变法,王安石对宋神宗说:“太宗为傅潜奏,防秋在近,亦未知兵将所在,诏付两卷文字,云兵数尽在其中,候贼如此即开某卷,知彼即开某卷。若御将如此,即为王超、傅潜乃肯为将。稍有材略,必不肯于此时为将,坐待败衄也。”[14]这是讲,千里之外的将领按照皇帝交给的阵图带兵作战,遇到什么情况打开某阵图——照此,任何将领都无法在前线取得胜利。但王安石的说法神宗能听得进吗?
靖康南渡后一段时间,战争频繁,社会动荡,政事一片混乱,宋王朝风雨飘摇,以文制武体制受到极大冲击,根本贯彻不了;皇帝也顾不过来,以至“自渡江以来,沿边之兵尽归诸大将,帅臣(制武的文臣)反出其下”[15]。上述五支大军就是在此背景下出现的,这让朝中文臣们很是紧张了一阵;随之而来的就是抗御金兵,阻止了金兵南下有功的这五人或明升暗降实削兵权,或直接如岳飞那样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害。通过此举,以文制武体制终又回归。而那些一味按皇帝阵图作战、不断打败仗的将领反得到升迁——皇帝认为他们听话,是可靠的。这反映出其时以文制武实在是深入体制骨髓。
用兵作战,本属于军事将领的专门职责,武将的社会角色要求他们精于兵略,勇于拼杀。社会分工要求文臣负责行政管理,带兵作战不是他们的社会角色。自古以来,哪有依靠不懂军事、从无战场经验的文人去指挥打仗?难道忘记了战国时赵括纸上谈兵,葬送40万赵军士兵性命的痛史?宋朝虽然以文制武终结了武臣拥兵自重可能产生的藩镇割据,带来了中国以后几百年的大一统局面,可是付出的代价似乎大了些。边境地区的战争频繁,人民无法安居乐业;岁币银则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百姓是苦不堪言。从大的历史过程看,倘若不从制度上采取以文制武,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可以收到较好效果的。如明末的袁崇焕、晚清的曾国藩、左宗棠、李鴻章,都是文臣带兵,战绩斐然——其时在制度上并未有“以文制武”的强调与规定。
制度规定的以文制武不仅导致战场的失败,使得两宋在军事上一蹶不振,而且挫伤了武臣的自信心自尊心,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尊严。全社会皆视武臣为粗鄙,使得本有军事能力的人视担任武职为畏途。武臣地位再高也低于文臣,大将曹彬在路上遇到文臣,“必引车避之”,总是主动为对方让路。一味崇文抑武,以文制武,蔑视武将,是两宋军事上积弱的主要原因;但若稍加变通,情势立转。如进士出身的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延州(治所今陕西延安)知州,镇守西北边疆,重用与充分信任武将狄青,从而保障了宋与西夏的战略均势,维护了西北边疆的安全。
两宋以文制武从制度上形成“守内虚外”,根本杜绝了藩镇割据的可能,使中国从此不再出现分裂。就这点来说,它对元、明、清的大一统王朝是有积极的参考价值的;然而却难说对一国之国防有何积极意义。
注释:
[1]《新五代史》卷二十七《康义诚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97页。
[2]《新五代史》卷五十一《安重荣传》,第583页。
[3]《宋史》卷一百八十《兵志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576页。
[4]《宋史》卷一百九十四《兵志八》,第4841页。
[5]《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1715页。
[6]《宋史》卷一百九十《兵志四》,第4711页。
[7]洪迈:《容斋五笔》卷三《三衙军制》,中华书局2005年版。
[8]《宋史》卷一百六十二《职官二》,第3799页。
[9]《宋史》卷二百八十五《贾昌朝传》,第9615页。
[10]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五,中华书局1988年据《国学基本丛书》本影印本,第123页。
[11]《宋史》卷一百六十一《职官一》,第3770页。
[12]参见虞云国:《论宋代第二次削兵权》,《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
[13][14]《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十二,第1814—1815页,第1815页。
[15]《宋史·曹彬传》卷二百五十八,第8982页。
作者:江苏省工运研究所研究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