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留住“宁波人的乡愁”
2024-01-03赵文凯
赵文凯
历史文化凝结着城市和人民的记忆。图为宁波天一阁博物馆。IC photo/图
天一阁书藏古今,保国寺江南一绝,越窑青瓷凝聚起千峰翠色,浙东学派延续着悠长文脉……历史文化是宁波的一张“金名片”。自2015 年7 月1 日《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宁波积累了具有当地特色的保护实践经验。
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为更好地留住“宁波人的乡愁”,守护城市的“根”与“魂”,对条例进行适时修改完善是必要的。
2023 年11 月,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新修订的条例将于2024 年3 月1 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条例自2015 年制定后的首次修改完善。
坚持法制统一,念好“护”字诀
2015 年以来,条例的上位法相继作出修订:2017年国务院修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20 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21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
根据上位法的修改以及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责的调整,此次修订条例遵循整体保护、全面保护、严格保护的原则,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主管部门职责作了调整。完善保护责任人制度,强化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控制,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防火防灾安全,重点解决好“谁来保”“保什么”“怎么保”等系列问题,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护”起来。
统筹保护发展,念好“用”字诀
此次修订注重有效利用资源,高效统筹和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总结提炼近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注意处理好保护与城市更新、保护与国土空间整治、保护与乡村振兴、保护与民生需求改善之间的关系。
条例鼓励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发展,统筹利用各项措施改善保护范围内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用”起来。
强化活态传承,念好“活”字诀
此次修订注重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明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责任主体,利用传统节庆、纪念活动、传统市集等载体,建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对象的展示体系。支持相关单位和市场主体开展文学艺术领域的创作和宣传推广,引导社会力量有序投入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中。加强古今融通,深入挖掘梳理历史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时代价值,讲好历史文化故事,鼓励传统技艺传承与创新,推动宁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从“有名”向“知名”“美名”升级,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