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汉彝杂居村寨生态文化的构成及演变研究
——以石屏县老旭甸村为例
2024-01-03朱映占
刘 斌,朱映占
(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云南昆明 650091)
一、老旭甸村的自然生态与历史
(一)老旭甸村生态环境
位于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牛街镇西北部的老旭甸村,是群山环抱中的一个汉彝融合村寨,村民以汉族居多,少量彝族多为其他村嫁入的妇女。村寨坐北朝南,北部靠荒山,南部为田地,村落由东向西一字排开,一条公路贯穿其中。村中古树参天,环境优美,有自然泉水“龙潭”和独特景观“响马石”。村内建筑多为用化石砌成的彝族传统建筑——土掌房。各家各户的房屋彼此相连,前一户的房顶可当成后一户的院子和晒场,从远处望去房屋层层叠叠,化石墙错落有致,因此老旭甸村又有“化石村”的美誉。
(二)老旭甸村汉彝杂居的历史背景
老旭甸村位于彝族聚居的红河地区,却拥有大量的汉族。结合史料研究发现,这种情况应与明清时期的汉族移民云南有关。明朝朱元璋以武力收复云南,并在云南实行“移民实边”政策,通过军屯、民屯、商屯将江浙、湖广地区大量人口迁入云南少数民族地区。“屯田之政,可以纾民力,足兵食,边防之计,莫善于此”[1],为了进一步实现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笼络和控制,汉族移民大量涌入少数民族聚居的山区,由此,明朝实行的军屯移民形成了向外拓展、向少数民族地区深入的特点,一些地区的汉族人口首次超过了当地少数民族人口,其社会发展也开始逐渐演变为汉族为主导的社会[2]。老旭甸村如今仍以周姓汉族居多,彝族基本为邻村嫁入此地的妇女,形成以汉族为主导、汉彝通婚的特点,村寨汉族多、彝族少的民族分布状况,应是红河地区明初汉族大量移民造成的民族人口分布不均衡的体现。
明朝在云南设置滇中、滇东、滇西、滇南卫所,是汉族通过军事屯田制度进入云南的主要背景。其中滇南区共有9 个千户所,包括临安卫(5个千户所)、通海御(2 个千户所)及十八寨、新安等直隶千户[3]75。红河地区的村民先祖传说中,基本都有先祖由南京至临安任官的说法,这应与明初在建水设置临安卫的卫所制度相关。据老旭甸村的周氏族谱相传:老旭甸村周氏始祖周冕,是明朝应天府老埂脚下西角陆里村人,到云南临安府(今建水)为官,其后子孙迁居于老旭甸村;石屏县陶村镇六谷冲彝族李氏《家谱》序中说:“李氏祖籍南京应天府江宁县老垦脚地,明洪武年间服役来云南”;红河县乐育乡阿布彝村何中周《家谱》说:“其始祖自南京入滇,先在临安地驻扎,后人又分别移居红河各地”[3]17。如今异龙湖南畔湖湾中的杨姓、王姓以及龙武等山区的罗姓、宝秀山区的李姓等,据其汉文家谱和碑刻,也都自称始祖来自南京老埂脚,随沐英南征时入滇[4]698。及至清代,仍有大量汉人因战争、经商、游宦等原因进入滇东南地区,道光年间这里的汉族移民已经占人口总数的一半左右[5]。综合以上材料来看,明清时期的移民政策是滇东南红河州石屏、开远等地众多汉彝杂居村落形成和“汉多彝少”民族分布结构形成的历史背景。汉族文化的浸入改变了当地彝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在日常的生产生活实践中汉族与彝族相互融合,在思想观念、风俗习惯上逐渐趋同,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观念和方式也逐渐趋于统一,最终在汉彝杂居村寨形成的同时产生了具有汉彝两族文化特征的生态文化。
二、老旭甸村生态文化的构成及演变
(一)村规民约中的生态观念
村规民约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人与自然共生的行为准则,老旭甸村不同时期的村规民约表现出了老旭甸人环境保护和树木崇拜生态观念的传承和演变。
在老旭甸村后山立有一块清道光年间的封禁碑,碑文内容如下:
从来防微杜萌,盛世之治也。弭盗诘奸,有司之责也。守望保受,保甲之始也,植木风水所关也,昔吾旭地方,林木茂盛,盗贼不作,邪恶不生,犹有厚之风焉。近来有不肖之徒,芽孽其间,故本地主佃人等,公议封禁。庶几风俗淳而人心厚焉,自约之后,各宜谨守约法,毋贻自取,后悔莫及,立石是据,今将禁规勒后:老祖坟山,支不龙山躬照前规封禁,对门山自山顶上至祭天树大口下至罗簸干山冲脚所有树木,除黑果树及刺树外,盗砍一棵者,罚银三钱,放火烧山林者罚银三两三钱,盗六畜及穿口压魂者,察实俱用火焚。盗五谷者罚银三两三钱一、五畜践食田地粮食者,量地赔偿。一盗菜果者,罚银三钱。见知来报者公与银一钱,见而不报者,亦罚银三钱。一有犯规者,不得私罚,如违亦与犯规者同罚,有违约者公众应辨使费,毋得推诿。所罚之银人公应用。道光二十九年六月初十日老旭甸善补冲、呵其胆、一次卑、三家、旧寨、白石冲合寨同立①。
从上述碑文可知,从前的老旭甸村民十分注重树木的保护,对破坏树木和毁坏山林的行为明令禁止并设有相关处罚规定。这种保护观念体现于人们对树木的信仰行为。在先民眼中,树木是有灵性的,可以影响一地的风水,具有驱邪避祸的功能,可以使“盗贼不作,邪恶不生”,碑文中提到的“祭天树”的习俗现在已不可考。但从碑文内容可知,老旭甸村村民至少在清末道光年间是存在着树崇拜观念的,他们认为树木可以沟通人神、连接天地,如今凉山彝族在祈福和占卜仪式中“尼波木”神树就代表天神。这种祭树仪式是各地彝族尊重自然、崇拜自然的最直接表现。
树木作为保障村民生活的自然资源,村民取火做饭、建造房屋等均需要用到树木,对树木的种植和利用逐渐在生产和生活中就形成一种规范。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当地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木材不再作为一种必需品出现在老旭甸人的生产建设中。但这种树木保护观念依然保留了下来,并成为人人共同遵守的社会契约。如老旭甸村规就有保护森林,使用环保材料代替木材的规定:“要保护森林;提倡使用节能环保型炉灶,使用钢材、合成材料等木材替代品,减少林木砍伐;不准割松脂、砍明子、毁林开荒。严防森林火灾,发现火情要赶快报告”。不仅对周边森林环境设置保护规定,村规还要求对村内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如提倡要爱护环境,并设有专人监督和管理的规定:“本村村组干部周xx,村民代表周xx 等组成本村环境卫生理事会,负责本村人居环境整治、保洁的监督”;对违反规定者设置处罚措施的规定:“违规者不得享受本村集体公益补助、使用本村公益设施”②。从地主乡绅设立的护林碑刻,到村民集体制定的村规民约,这种环境保护意识一直是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有效地规范、约束了人们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维护了民族地区的生态平衡,体现了当地民族的生态智慧。
(二)风俗信仰中的生态意识
老旭甸村存在着传统的祭龙风俗,其中体现的当地人对生态环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是构成当地生态文化的重要因素。村中的龙潭是当地人祭龙风俗的具体表现,龙潭边有由砖石砌成的小龛,称为“龙宫”,龛壁挂一红布,上写有“保佑老旭甸全体村民五谷丰登”等吉祥语,外侧祭台上摆放香炉、树根等物。“龙宫”旁有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树,称为“龙树”。祭龙时村民要将食物、酒水等供奉给“龙王”,祈求“龙王”保佑全村人五谷丰登、风调雨顺。祭龙习俗曾广泛存在于滇南地区,《石屏县志》记载彝族祭龙的时间一般在三月辰日[4]688。祭龙流程一般有请龙、祭龙、接龙三个步骤。人们通过请龙仪式将龙神从天界请下凡间,降附于龙树上,随后龙树下摆祭品来祭祀龙神,毕摩在祭祀过程中通过念祭辞与龙神沟通,祭祀完成后就将龙神迎到村中,以保佑今年生产的风调雨顺[6]。这种祭龙习俗的产生是彝族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意识的具体反映,同时,当地汉族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使龙具有了祥瑞的象征含义。首先,祭龙是彝族水崇拜的体现。人的生命和存在所依靠的东西,对于人类来说就是神[7]。彝族对水的依赖便促使其产生了水崇拜。老旭甸村地处滇东南喀斯特地貌区,岩溶构造发育,虽然有着可观的降水量,但地表径流渗透严重,储水量并不丰富,时常干旱。在这种自然环境的影响下,当地村民对水资源的利用十分有限,对村中的水源龙潭产生崇敬之情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易·说卦》上记载:“震为雷,为龙”,降水前后出现的雷和虹等自然现象与龙、蛇的形态十分相似,在彝族先民观念中龙与水也就发生了密切联系,例如石屏县龙武地区的彝族就流传着龙潭边祭水龙的传说[4]688。其次,祭龙具有祭祖的内涵。流传于红河地区的《诺谷造人神》中就有龙神诺谷用泥捏出人类祖先的故事[8]。石屏的花腰彝也流传着“英雄祖先阿龙”的传说[9],这一传说来源于彝族古籍《咪嘎哈诺依》,其中记述了彝族先祖“阿倮”带领彝族先民与外敌英勇斗争的故事,被奉为彝族人民的保护神。滇南彝族尼苏颇的传统节日“咪嘎哈”就是为了纪念这位英雄祖先,由于彝音“阿倮”与汉语“阿龙”相似,人们便认为彝族这一节日是对龙的崇拜[10],祭祀中迎接祖先、祭祀祖先的仪式也逐渐演变成了请龙、祭龙的仪式。再次,受到汉文化的影响,现今彝民观念中的龙具有了祥瑞的象征。明清时期汉族移民大量进入石屏地区,随之而来的是汉族的崇龙观念在当地的渗透与融合。石屏彝族村寨,常见男性幼童佩戴两端铸有龙头的银项圈,一些彝族在取名时往往带有“龙”字或以龙为姓[11],他们认为以这种方式可以得到“龙神”的保护和庇佑,带来福气。综上,可以看出,石屏地区彝族的崇龙信仰是在彝民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受到了汉族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龙”的象征内涵在民族文化融合过程中发生扩大,具有了祖神、水神和祥瑞之神性质,村民对“龙”的敬仰和供奉逐渐成为一种固定的行为模式,提醒着人们重视水资源。祭祀活动的各种禁忌也制约着人们的行为,促进人们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和生态观念。总之,不论是汉族传统文化中的崇龙观念,还是彝族的自然崇拜意识,二者殊途同归,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老旭甸人保护水源、合理利用水资源的生态意识,对加强民族间的联系,促进村寨的团结和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起着重要作用,是一种独特的生态文化。
(三)村寨选址和房屋建筑所体现的生态智慧
村寨的选址布局和房屋建筑造型是居民依据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形成的,这与当地的气候条件、山地地形和居民的生活习惯密切相关,反映了他们对居住环境和生存环境的认识。老旭甸村坐北朝南,背山面谷,村东有“翅膀山”,村西有当地人俗称“拉者科”的山峰,梯田则环绕于村边。村中有自然泉水龙潭,并设有蓄水池,龙潭下设有洗菜池和洗衣池,取水用水方便。纵观老旭甸村的村落布局,地势由高到低依次为森林—耕地—村落(水源)—耕地—谷地,可以看出村落的布局形成了以房屋和水源为中心,耕地环绕周边,整体背山面谷的格局。这一布局的优势在于可以尽可能地利用自然资源而不破坏周围的自然环境:森林具有涵养水源、加固土壤的重要作用,又为村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资源;位于村中心的水源既为居民生活用水提供了基本保障又是村民的祭祀场所,水源旁建有五个水塘和蓄水池,充分利用了水资源;谷地、山地中的耕地是村民生产的场所和各种农作物伴生生物的栖息地。另外,从村寨选址观念来看,这种选址布局是“风水好”的体现。《石屏彝族志》中对石屏彝族的村寨布局有过描述:“村寨选址中,讲究有靠山。将青山喻为“粮堆”,说村靠苍葱大山,会五谷丰登,财源滚滚。在背靠青山的前提下,要村左有山,村右有山。村左有山,俗称“青龙”,说“青龙”起伏跳跃,男丁会虎虎有生气,说话做事,不怕他村他寨欺负;村右有山,俗称“白虎”,说“白虎”玲珑俏丽,寨内姑娘会如花似玉,风姿绰约。村寨选址中,讲究村旁有泉水。村旁泉水,喻为“财源”,说村旁有四季不枯泉水,寨人会财源滚滚,不愁吃穿。”老旭甸村东侧“翅膀山”为青龙,西侧一片连绵的山脉为“白虎”,村中有象征“财源”的泉水,十分符合上文所述的风水观念。作为一个汉彝融合的村寨,汉族移民带来的传统观念也在此“生根发芽”。在汉族的村寨选址观念中,追求“四面环山、背山面水”的布局形态,以左右两侧山为“青龙”“白虎”,村寨靠山为“玄武”,对景远山为“朱雀”,讲究“玄武垂头,青龙蜿蜒,白虎驯服,朱雀翔舞”[12]。可以看出,石屏彝族的风水文化深受汉民族的影响,汉彝文化的相互融合共同促成了彝族村寨的布局形态,使村寨与周边生态环境相适应,达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效果。
房屋的选址、造型、结构、用材等等都与生态环境密切相关。房屋的修建体现了老旭甸人因地制宜的生态智慧。老旭甸村中房屋主要为土掌房,土掌房是彝族传统民居,一般以石砌墙,以夯土和木架作顶,院中设有天井,方便采光。土掌房既有平顶式,也有汉族传统民居的硬山顶式,体现了汉彝融合的特点。从远处望去,各家家家相通、户户相连,既方便交通,又可防盗防匪。值得一提的是,老旭甸人利用当地独特的自然资源,以村边山体中的大量化石为原料建设房屋,在房屋墙壁上随处可见珊瑚和植物的形态,保留了自然的原始风貌。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是老旭甸人建造房屋的生态智慧,建筑在保持着材料的原有特色同时,与周围环境协调统一。如今,随着科技发展与人们思想的进步,老旭甸人已不再开采化石,转而使用现代建筑材料建造房屋,政府也出台相关保护政策,这体现了当地人生态意识的转变,有利于打造更为和谐的生态环境。
三、汉彝杂居村寨生态文化的特点
(一)神圣性
老旭甸村生态文化的神圣性体现在汉彝两族共同具有的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意识。汉彝两族在日常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风水观念、崇龙信仰、树木崇拜、龙神崇拜,表现出对自然界万物以及祖先的敬畏和崇奉。老旭甸及周边地区的汉彝两族长期深居高山大川,民族群众对自然的朴素认知促使其形成了自然崇拜观念,他们认为自然界的草木、水源、山石都具有灵性,应当加以崇拜。《礼记·祭法》言:“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逐渐演变成了人与自然物所代表的神灵的关系,人们敬畏崇奉自然神灵,不然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崇奉祭拜自然神灵逐渐成为一种行为模式,制约着人们对自然的索取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起着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
(二)地域性
老旭甸村处于滇东南山区,其生态文化不免带有山地文化的特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耕地资源的匮乏使当地人尽可能地利用土地资源,产生了梯田这一耕作形式;云南特有的酸性红壤不适宜种植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当地人因地制宜,积极种植烤烟、茶叶等经济作物,从而发展出了低耗高效的生态经济;水资源的匮乏使老旭甸人更珍惜水、重视水,加之当地彝族自古有之的自然崇拜意识,逐渐产生了祭祀龙潭的风俗;老旭甸村特有的化石资源,是建造房屋的好材料。当地人就地取材,利用化石建造的房屋冬暖夏凉,结实坚固。这些都是老旭甸村的汉彝两族在生产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套适应山地环境、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方法与技术,具有明显的山地农耕文化特色。
(三)民族融合性
民族融合性体现于汉彝民族间在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方式上的相互交融和互鉴。思想观念主要表现为汉族传统的风水观念对彝族村寨选址观念的深刻影响、汉族的崇龙信仰与彝族自然崇拜的相互结合。生产生活方式主要表现为:在生产方式上,汉族迁居此地摒弃原有的平原地区小麦、水稻的种植习惯,逐渐适应了山地农耕民族的文化,因地制宜地种植玉米、烤烟等农作物;建筑特色上,彝族传统民居土掌房,既有彝族传统的平顶式,也有汉族建筑的硬山顶和斜坡顶式;生活方式上,老旭甸村的彝、汉两族除了在衣着服饰上有明显不同外,在饮食文化、生活习惯上也逐渐趋同;风俗习惯上,老旭甸村祭龙潭风俗是全村集体性活动,不论汉族还是彝族都可以参加,体现了老旭甸村村民的集体认同感和文化认同感。当地的彝族和汉族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所形成的生活习惯、行为法则已成为当地汉族和彝族共同的集体记忆,约束着人们合理改造自然、保持可持续发展。
四、汉彝杂居村寨生态文化的当代价值
(一)有利于汉彝两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老旭甸村是一个汉彝杂居的传统村落,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具有民族融合性的生态文化,是对当地汉族和彝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传统村落中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当地人的建筑、服饰、思想观念三方面。建筑方面,老旭甸村中的传统建筑土掌房由于年代久远,有的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人生活居住的需要,村中不少人已经使用现代建筑材料改造和新建房屋,传统建筑逐渐减少;服饰方面,村中的彝族传统服装多见于老年人穿着,仅偶见于一些彝族传统节日中的年轻人。愈来愈多的年轻人受到现代文化的影响,不愿意再穿着繁缛的传统服饰。这一方面反映了现代人们思想的进步,追求舒适、方便的服装,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彝族传统文化受到现代文化的冲击而逐渐消失的过程;思想观念方面,老旭甸村交通不便、经济条件较差,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往更舒适的生活,搬离农村向城市发展,造成村内劳动力向外流失,这给村落传统文化的维护和传承造成了一定的困难。鉴于此,保护传统村落的生态文化就十分有必要,一方面,保护生态文化就是保护村落的传统文化,保护村中的传统建筑、服饰、风俗习惯;另一方面,保护生态文化就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式,这对建造生态宜居的传统村落具有重要作用。
(二)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态文明的建设
生态文化以崇尚自然、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降低资源消耗,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为基本特征,其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13]。生态文化对于自然环境具有保护价值。老旭甸村汉彝两族传统文化中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然崇拜观念可以看作是先民以神灵的名义进行的积极主动的生态保护方式,汉族的风水观念、彝族的龙神崇拜、水神崇拜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村民的日常生活实践:风水观念要求人们合理地选择地形地貌建设房屋,与周边自然环境相适应;自然崇拜观念约束人们对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禁止乱捕滥杀、乱砍滥伐,珍惜水资源,保护树木,否则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些观念最终以村规民约、风俗习惯禁忌等方式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传统性与民族性并存的汉彝民族生态文化,是当地生态文明的“最初模式”,与当今社会倡导的生态文明的内涵一脉相承,对生态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三)有利于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老旭甸村处于深山之中,山路崎岖,交通极其不便,当地村民以农业生产为主业,生活条件差,贫困情况较为严重。因此,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开发和利用当地的生态文化,对带动当地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老旭甸村作为传统风貌保存完好且拥有独特自然资源的古村,村中古色古香的青石板路、使用化石建成的土掌房、神秘古老的祭龙潭习俗、村民淳朴的生态观念等等,都可以作为当地独特的人文景观特色。在对当地人文景观旅游开发的同时,还可进行相关旅游产品的开发,如利用当地独特的化石资源可以开展有关化石知识的科普活动、开发具有化石特征元素的纪念品;利用老旭甸的农业生态环境可以增设农家乐等活动体验设施,以农产品和民族菜肴如石屏豆腐、牛肉干巴等增加旅游体验度。乡村旅游的开发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老旭甸村的生态文化具有发展旅游经济、提高村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价值。
综上所述,云南汉彝杂居村落老旭甸村的生态文化主要表现为当地人村规民约中的生态观念、风俗信仰中的生态意识以及村寨选址和建筑特点中的生态智慧三方面。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老旭甸的生态文化逐渐形成了神圣性、地域性和民族融合性的特点,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民族文化的传承、经济效益的增长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注释:
①转引自苏佛涛编《石屏县文物志》,云南省石屏县文化体育局编印,1998年,第98页。
②老旭甸村规民约见于乡政府文件和村中公告栏,笔者于2021年7月走访调查时所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