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现存问题及发展对策
2024-01-02赵前程
●赵前程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辽宁 沈阳 110034)
在农业建设发展过程中,了解新品种推广现状,落实新品种推广工作对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1]。近年来,辽宁省致力于农业生产,在农作物新品种的开发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在实际的新品种推广过程中,仍有旧品种退出市场较难﹑选种杂乱等问题存在,制约新品种推广工作。本文在分析辽宁省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应对策略。
1 辽宁省自然条件及作物类型
辽宁省主要为黑土地,土壤肥沃,适合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其年平均降水量为750 mm,西部地区降水量约400 mm,东部地区降水量约1100 mm。总耕地面积为409∙29 hm2,约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7∙65%。近年来为提升农作物优种化水平,提升粮油综合能力,辽宁省致力于农作物良种推广,其中主要农作物优选品种包括“沈农T100”“宏硕899”在内的26个玉米品种,“沈稻529”“锦稻104”在内的21个稻种品种,“开豆18”“辽豆15号”在内的12个大豆品种,“辽糯10”“辽糯11”在内的4个高粱品种,“燕谷18”“朝谷58”2个谷类品种。
2 辽宁省农作物新品种推广现存问题
2.1 旧品种退出市场较难
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因缺乏自主选择权,新品种质量难以保证,只能依赖旧品种销售,导致市场缺乏新品种的销售空间,旧品种难以退出市场[2]。二是在地区限制条件下,农作物旧品种在长期种植实践过程中虽未体现出高产优势,但因其早熟稳产的优点,部分农户对其接受认可度高于新品种,导致旧品种退出市场效率受到影响。
2.2 新品种价格较高
当前农作物新品种存在同质化现象,在推广工作中创新意识有待提升。当前大多农作物新品种均是在《种子法》颁布后具有知识产权的品种,定价较高。此外,因农产品的季节性和价格波动性,新品种无法在短时间体现特性,没有固定的附加值,农户在选择品种时难以认同。以玉米种子为例,普通品种是5~6元/kg,但新品种价格高达13元/kg甚至更高,新品种高价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品种的推广速度。
2.3 品种杂乱选种难度较大
种子的代理权一般通过经销商与相关企业签订代理后获得,部分经销商对实际市场情况并不了解,或倾向于站在提升经济效益的角度上,导致部分并未经过审定认可的品种推广上市,部分经销商同时出品品种可高达数十种[3]。此外,部分销售商对种子了解程度不够,一味推荐高价品种以获取经济效益,而忽略品种对所属土地的适应性,增加了新品种正确推广难度。农户多凭借经验进行农作物的种植工作,对相关知识缺乏了解,而出品品种较多,农户无法根据需求正确选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优质新品种的推广。
2.4 新品种示范力度较差
2.4.1 示范体系建设缓慢辽宁省事业机构改革后,种子管理相关职能分界不清,导致省级示范工作运行良好,而县级示范工作发展缓慢或停滞不前。其原因主要归结于对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力度不够,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撑,新品种示范体系建设进度缓慢。
2.4.2 示范点及作物种类有限从辽宁省目前新品种示范工作实施情况来看,示范作物以水稻﹑玉米﹑高粱等常规作物为主,其种类有限。从示范工作布局来,总体表现在重水稻﹑玉米,轻杂粮,存在一定局限性,当遇到自然灾害严重的特殊年份,其示范工作效果下降尤为明显。
2.4.3 优良新品种种植效果有待提升2019年,辽宁省种业中心据各展示点展示的优良品种结合田间种植效果,筛选出29个抗病﹑抗倒伏﹑产量较高的优良品种,筛选的优良品种2020年在各地种植效果较好,但新品种的实际种植效果并不显著。
3 发展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观念
加大对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宣传力度,转变农户依赖旧品种的思想观念。以提升农户农作物种植的经济效益为关键点,引导农户认可接受新品种,掌握新技术。推广管理者可通过收集不同地区农业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向农户普及市场对新品种的需求,帮助农户接受新品种市场发展规律[4]。宣传方面可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如向种植新品种的农户调研,询问其新品种种植质量,与旧品种之间经济效益方面的差异,通过媒体向农户宣传新品种种植优势。此外,推广部门应落实工作责任制,每村由专门负责人开展新品种推广工作。在辽宁省可根据作物类型分成玉米﹑水稻新品种等推广小组,并制定推广方案,制定考核指标,激发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奖励制度,第一批接受并认可新品种种植的农户,予以相应奖励,并持续性跟踪进行种植技术指导。
3.2 低价策略为基础,提升高价灵活度
农作物新品种应在原有的销售成本定价基础上,结合种植户接受水平,予以适当补贴优惠。政府可在现有的良种补贴基础上在新品种推广工作开展最初的1~2年予以一定数额补贴,适当降低专利品种价格,通过补贴方式解决农户不愿对新品种投资的问题。在新品种研发过程中就应将成本问题考虑在内,尽量减少不同品种之间的定价区别。此外,可通过延伸农作物品种附加值,提升农户种植新品种的积极性。如粮食加工企业高价收购优质食味型水稻﹑专用小麦,利用价格优势鼓励农户种植新品种,并采取订单生产方式。
3.3 优化市场监督管理完善引进流程
种子管理部门应加强相关企业经营渠道的监管力度,严禁未经过审核认可的农作物品种混入种植区。优化引进流程,经过审核认可的品种在引进前需进行详细备案,保证品种的质量安全和种子推广引进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此外,在农作物推广未获得实际效果的初期,市场上易混杂假冒伪劣种子,该现象的发生将对农作物新品种的推广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因此需加强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惩罚力度,保证种子市场运行合理有序,保证新品种推广引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3.4 完善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
给予优质新品种足够的市场空间。每年收获季节,种子主管部门和农业主管部门建立有效合作关系,对农作物的收获产量和质量进行现场观摩和检测,筛选出农作物主推品种,低产量﹑低品质农作物品种及时退出市场。
3.5 创新新品种推广渠道
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线上推广渠道的创新,如利用电子商务优势扩展新品种推广渠道,加大力度宣传系新品种新技术。构建线上新品种销售渠道,保证物流配送的时效性,减少物流覆盖盲区。对线下新品种销售渠道应根据辽宁省当地农业发展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提升线下实体店的推广效果,可开通新技术新品种咨询服务,农户可随时咨询,实现其对新品种的充分了解[5]。
3.6 增加示范力度
3.6.1 依靠项目带动依托粮食高产创建﹑农业园区﹑种子工程等项目带动新品种推广。在项目方案制定过程中,选择适合辽宁省的优质农作物新品种,建立示范片﹑示范带,在落实项目建设的基础上,确保新品种的示范作用得到推广。
3.6.2 认清局势做好站位优化品种结构,推广新品种是展示示范工作的重要目标,示范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大量人力﹑财力投入。政府应认识到新品种示范工作的重要性,理清种子管理职能职责,加强对示范工作的政策支持。针对推广经费存在较大缺口的问题,相关部门应争取财政支持,将新品种试验示范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增加资金投入,为农作物新品种示范工作奠定物质基础。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以市场及各项交易为导向,加强对辽宁省优质作物品种的示范力度。
3.6.3 整合资源各承试单位应加强与农业科研院校的有效合作,在试验设计﹑田间管理和效果评价等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的关键时期,聘请专业人士到各示范点,对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培训指导,并定期组织现场对比展示,提升相关技术人员的实践操作水平,保证示范效果。同时开展现场对比展示,帮助农户了解新品种种植优势,为品种选择提供参考。
3.6.4 优化布局根据辽宁省主要种植农作物的生态类型,科学规划示范点建设和合理布局,将种子管理机构﹑相关企业﹑农业科研研究所与承试单位相结合,优化示范工作体系。优质品种选择工作应根据品种性状﹑当地环境条件﹑土壤类型﹑耕作方式及市场需求开展,选择专用﹑优质新品种进行示范推广,为农户优化品种种植结构和安全选种提供参考。
3.7 推广种子保险
推广种子质量保险,主要设置在种子销售环节,种子企业作为投保人,承保内容为种子的质量问题。种子纯度<98%,发芽率<95%,净度<99%,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因变质不能用作种子,带有国家规定检疫有害生物者可予以相应赔偿。农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保险公司线下购买,也可通过当地村集体购买,签订协议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正式生效。
4 总结
农业发展得益于优质新品种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就目前来看,旧品种退出市场较难﹑新品种价格较高﹑品种杂乱选种难度较大等是制约辽宁省农作物新品种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问题。可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转变传统观念﹑低价策略为基础提升高价灵活度﹑优化市场监督管理﹑完善引进流程等措施解决,从而促进新品种的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