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及发展建议
2024-01-01盖永红
摘"" 要"" 从甘肃省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质量追溯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方面分析了监管体系现状,找到了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难点堵点,提出了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发展的5项建议。
关键词"" 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景泰县
盖永红,甘肃省景泰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邮编730499。
收稿日期:2024-02-20
景泰县位于甘肃省中部、河西走廊东端、甘宁蒙三省(区)交接位置,地处北纬37°优质农产品种植区域,是甘肃省重要的农业大县,现辖8镇3乡,地域条件得天独厚,食用农产品资源繁多。近年来,景泰县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的理念,在果蔬产品生产、收购运输、贮藏等环节的抽样检测及质量安全管控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效,果蔬产品平均合格率超过98%,质量安全总体稳定,并呈逐年好转的发展态势。面临新时代高质量监管模式飞跃发展的挑战,笔者从果蔬产品检测、监管、质量追溯、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方面,浅谈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现状及发展建议。
1"" 体系现状
2013年起,景泰县就在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网方面注重补短板、防风险、守底线,特别是近几年在果蔬产品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三强”“四有”“五抓”的监管方法,有力推动了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1.1"" 构建果蔬产品质量安全严密“监测网”"" 景泰县果蔬产品主要检测瓜果蔬菜中的有机磷类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近些年,景泰县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等“三强”模式,果蔬抽检品种由2013年的31个增加到2023年的76个,抽检范围覆盖了全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大中小散户。目前,全县11个乡镇的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全部建有果蔬快检室,共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设备14台,均能够常态化开展果蔬产品的快速检测,采用的检测方法速度快、成本低、应用程序简单的酶抑制率法,检测样品全部来源于属地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含收购、贮藏、运输等环节)。
截至2023年底,全县累计完成果蔬产品抽样检测490余批次,抽检各类果蔬产品样品14类86 661个(其中11个乡镇抽检71 287个),主要农产品平均合格率98%,常见的30种蔬菜、瓜类等产品抽样总数达74 117个,总样占比85.53%,其他果蔬品种抽检12 544个,总样占比14.47%。
1.2"" 强化果蔬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追溯网”"" 从2016年开始,景泰县在果蔬产品生产及收贮运等环节多措并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按照“有专班、有方案、有目标、有成效”等“四有”思路,先后制定了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流程图、追溯制度及追溯实施方案。以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为依托,县、乡镇、生产主体三级追溯框架基本成形,全县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资源管理的单位154家。目前已建成1个县级、11个乡镇级、40多家生产主体及10个追溯示范点主体平台,产品带码上市销售33 045批次,基本实现了景泰县食用农产品流向可查、全程可追溯。
1.3"" 全面推广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网”"" 2019年年底以来,景泰县通过“抓重点、抓方案、抓措施、抓落实、抓台账”等“五抓”措施,组织人员多角度、多措施、多方式、多批次入村、入户、入企,不间断地开展了承诺达标合格证宣贯引导、咨询答疑,全力强化全民对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认知度、参与度、认同度。为实实在在提升景泰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能力和水平,2022年以来,景泰县又摸排完善了《景泰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单》,印发了《景泰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样本》,根据2022年颁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景泰县又与时俱进完善了4项监管措施:一是规范合格证“三统一”制度,即统一重要信息样式,统一实施主体及范围,统一开具格式要求,并在全县范围内印发了新版《景泰县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参考样式》。二是采取“抽检六棵菜”与“监管两结合”方法,强化对本地生产的豇豆、韭菜、芹菜、油麦菜、辣椒、番茄等6种蔬菜的日常抽检,并对生产主体开展随机监督检查。三是完善产销衔接机制。2023年,景泰县农业农村局、景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景泰县关于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告知书》,明确了未开具合格证的法律责任和未查验合格证的法律责任。截至2023年底,当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三类主体开具果蔬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累计达10 000余份,带证上市产品2 500余t。
2"" 果蔬产品监管的难点堵点
2.1"" 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不完善"" 一是果蔬产品追溯框架虽然基本成形,但是由于监管制度不健全,导致现有的监管体系并不完善,种植(养殖)大户、散户,收购运输、贮藏等责任主体没有100%纳入平台管理,果蔬产品的监管盲区、监管死角、漏管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被监管对象的层次高低、种植水平及质量安全意识等参差不齐,千差万别。三是果蔬产品销售渠道错综复杂,流通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2.2"" 追溯平台利用率低,部门监管效率低"" 对景泰县2016—2023年果蔬产品追溯率(以果蔬产品定性抽检排名前30的品种为列)统计分析显示,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利用率仅为44.28%。由于追溯覆盖范围不广、不足、不完整、不准确,规模效应没有充分体现,导致果蔬产品追溯监管的严密性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2.3"" 产销结合存在漏洞,乡镇网格工作明显滞后" 一是由于景泰县食品药品、农业农村两个部门对食用农产品分段监管,对果蔬产品追溯信息的沟通共享存在不足,检测监管合力难以充分发挥,产销没有紧密结合。二是景泰县135个行政村的基层监管网格没有100%运作,质量安全协管员巡查检查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由于村级没有配备果蔬产品农残检测仪器设备及检测试剂,快速检测工作无法开展,主体责任倒逼机制不健全,果蔬产品生产者存在侥幸心理。
2.4"" 样品的代表性低,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不高"" 一是景泰县基层工作量大面广,农残速测专职人员数量不足且流动性大,检测仪器设备条件简陋,检测技术不科学,景泰县的11个乡镇都无法应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进行定量检测,导致检测结果有局限。二是景泰县部分乡镇受果蔬产品生产时段和季节性约束,加之检测任务重、时间紧,抽检人员多习惯在属地果蔬产品规模较大的生产基地进行抽检,对偏远或交通不便的小户、散户抽检数量少、抽检频率低,存在对产品就近抽检、代表样品抽检不规范、抽检规范性不严格、抽检覆盖范围不广、产品多次重复抽检的现象,这些现象或多或少影响着果蔬产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由于检测数据的不严谨、不确定、缺乏代表性,给监管部门的监管效能和执法均带来一定影响。
3"" 提高果蔬产品监管效率的主要途径
3.1"" 推进“四位一体”监管""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巡查、检测、抽查、评估“四位一体”同步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事故。将日常抽检作为重要手段,提升抽检效率,提升震慑效果,同时加强村级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的配备和经费投入。对重点时段的高风险品种,强化专项抽检,有效巩固已有的治理成效。
3.2"" 推进质量安全追溯有效运作"" 在果蔬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技术已有成效的基础上,将景泰县农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果蔬产品大户、散户、小农户100%纳入监管平台,追溯的方式方法及途径也要进一步精细完善。重中之重是扩大追溯范围,强制实行重点产品和主体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并逐步发挥县、乡镇、村、组四级基层监管网络,且在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及基地继续开展追溯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有效促进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追溯普及化。
3.3"" 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规范开具"" 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开具及宣贯普及,是当前景泰县果蔬产品质量安全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的重要保障手段。由于生产基地果蔬产品主要以商贩收购为主,而商贩的收购销售行为还没有被监管部门100%管控,存在监管盲区。监管部门应立足县内生产经营主体存续及自身条件等实际情况,督导各类果蔬主体依法依规开具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有效实现全县范围内的果蔬产品全部带证上市,切实做到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有力推进景泰县乡村振兴步伐,为景泰县实施信用监管打好坚实基础。
3.4nbsp;" 推进监管硬件设施普及"" 目前,景泰县135个自然村每村至少有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建议监管部门出台承诺达标合格证扶持应用方案,为开证主体解决没有硬件设备打印合格证的难题。可尝试在每个或相邻的自然村合理配置承诺达标合格证免费打印设备,方便生产主体打印,并在有条件的乡镇、村组或主体基地建立合格证开具示范点辐射带动,夯实监管效能。
3.5"" 推进合格证与质量追溯有机结合"" 尽管景泰县近年在合格证推广应用中做出了各种努力和创新,监管能力也在不断提升,但具体推广实践中还是存在开证不规范、推进不平衡、各乡镇属地管理力度不够、监管意识停滞不前、绩效考核没有差异化等瓶颈问题。因此,仍然需要农业监管部门多措并举深入主体及田间地头,持之以恒地灌输“谁生产、谁用药、谁承诺”的原则,切实体现“承诺达标”的内涵、突出合格证“承诺”的要义、牢记“承诺”的内容、注重“承诺”的依据,确保合格证规范、有效、长效、主动开具,强有力地推进合格证与质量安全追溯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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