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媒介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问题
2024-01-01王贵斌
王贵斌
(陕西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西安 710119)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词,学界为此展开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这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内涵及其要旨。2022年以来,随着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的确立,多个领域和行业兴起了更为具体的治理现代化或中国式现代化的讨论,这意味着不仅要从总体上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理论,也要在具体领域思考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等问题。作为中国全面现代化理论的有机构成,媒介治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中具有特殊地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这是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出发,对媒介治理做出的战略决策。从现有研究来看,尽管媒介治理现代化已经有了相对丰富的研究成果,也有不少关于实践的讨论,但是对媒介治理现代化理论体系构建,在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方法方面尚有深化的必要。据此,应当如何理解中国的媒介治理?如何在“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上理解媒介治理?如何推进中国媒介治理的现代化?本文将就此作一探讨。
一、中国的媒介治理
(一)媒介治理的内涵
讨论中国的媒介治理,有必要明确媒介治理的内涵以及其在中国情景中的所指。一般认为,治理最先是在经济学学科中使用的概念。在经济学学科中,治理被定义为公司在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的情境中,发展出的代理规制或监管手段。1995年,治理一词被扩展到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领域,即“个人或社会机构对公共事务的管理”。1998年,治理被上升到国家层次,意指“一个国家在政权建立以后的政治管理”[1]。自此以后,政治管理成为治理的中心。政治管理是适应统治阶级需要,以实现共同利益要求,维护特定社会秩序的自觉的或计划的约束方式。以政治管理为核心的概念,逐渐为不同学科所接受,从而形成具有学科特性的概念界定[2]。在传播研究中,媒介治理可以被理解为,应用新型信息通信技术从而推进国家治理[3]。传播活动必然涉及多主体,也就是说,传播与公民参与紧密关联,体现的是多元利益和价值需求。我们知道,在社交媒体时代,我国的媒介实践发生了巨大变革,加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生并积累了一些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如何有效利用新科技推进以媒介为中介的协作、共享、公民参与等,是新闻传播学研究的基本取向。
就媒介属性来看,媒介供应和用户多层次需求之间的张力,给媒介治理带来了挑战。从大众媒介到社交媒体,再到今日所言之元宇宙,媒介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其内涵不断丰富化,越来越多的新式媒介涌现并渗透到社会生活领域。毫不夸张地说,过去一百年是媒介的时代。历史地看,过去一百年的媒介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大众传播和社交媒体传播这样两个非常不同的时期。在前一时期,大众传播孕育了为社会供给新闻信息的媒介。大众传播时代,媒介作为相对独立的社会机构存在,居于社会信息生产的中心位置,而信息扩散通常是由邮局或独立的发行机构承担,其内容因用户兴趣的差异性而多样化。在后一时期,随着技术革新速度的加快,媒介深深地楔入社会生活世界[4],成为国家、社会以及个人的日常配置。这体现在媒介形式的不断创新,社会用户和机构用户高度依赖两个方面。从新媒介内容的生产来看,大众媒介已经成为新媒介内容的重要来源,从而让像短视频平台、微博等社交媒体转变为社会信息中心。就到达率而言,在信息扩散中有重量级称号的,则是信息聚合为主的平台公司。新媒介内容生产的第二个主体,则是大众传播时代的用户,从数量上看,他们是新闻信息生产的主力军。如果我们接受以下激进说法的话,就是将网络中的断言或主张都看作新闻[5]。倘若如此,在网络中新闻就扩大到了几乎囊括一切互联网内容的情景。当然,我们也可以将之限定在上述三种媒介形态中。概而言之,当代媒介具有三重特性和影响,这表现在:丰富了媒介自身的概念,增强了社会影响力,重塑了社会个体的媒介拥有和使用习惯。
媒介的发展带动了媒介治理概念的变革及其差异性内涵的出现。传统媒介治理多关注媒介机构的发展,如今媒介治理则有着更明确的国家制度追求。个中缘由是,要提高媒介参与的社会治理能力,就需要有强大的媒介支持。媒介治理最初被看作是对媒介的监管,其后逐渐延伸到媒介制度或媒介分类体系等。媒介治理是一个跨学科领域问题,有从传统经济学出发,坚持将媒介治理看成经济学中的公司监管的;也有更为混合的理念,将媒介体制、媒介政治和媒介政策等统统纳入媒介治理的概念[6]。因而,治理既是国家主权范围内的国家治权的行使,又体现为公民在公共生活中权利的实现过程。从这个意义上看,媒介治理涉及国家和公民等主体的权力或权利的行使与保障,以及如何维护媒介作为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社会秩序和化解社会传播障碍等诸多问题。媒介治理首先是对媒介的发展做出管理和决策,即在媒介丰富的场景中,如何推动媒介发展就构成媒介治理的第一个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大多数国家都要求媒介实施自我约束或基于多元主体进行共同监管,进而增进公民在全球网络中参与或发展非正式决策过程。第二,媒介是作为社会权利行使的中介,如何有效保障公民的权利,同时推进社会发展和国家秩序建设,都是媒介治理的应有内容。媒介治理不应被看作是媒介政策,或媒介管制、媒介控制的代名词,它更可能是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分类系统。媒介参与社会治理,旨在实现媒介连接政府与公众,形成鼓足干劲、凝聚共识、协调解决问题的情境,引导大众正面认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基于此,本文提出,媒介治理是在国家主权范围内,对涉及信息扩散和传播的媒介进行制度设计和实践约束的制度体系,其目的是推动多元主体利益实现,促进国家安全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中国式媒介治理的演进道路
媒介治理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发展进程中的重要环节,具有很强的实践理路。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对媒介认识的不断深化,媒介治理渐臻成熟。如果要溯源中国的媒介治理,则有必要提及将新闻媒介看作宣传工具的历史。从战争情景中发展出的宣传模式,强调的是制造舆论、争取认同,实现社会动员[7]。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种战时模式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改革开放以来,舆论宣传发生了很大变化,现代意义上的媒介治理应运而生。媒介认知体现为两个主要方面,第一是承认媒介产品具有双重属性,即媒介产品的商品性和社会效益性,第二则是推动了媒介身份的转变。关于媒介产业属性的讨论,开启了现代意义上的媒介治理格局。媒介产业具有双重属性,除现代公司具有一般的商业属性外,还由于产品在社会广泛流动而孕含公共产品属性。由此破除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将新闻媒介仅看作是体制内的事业机构的观念[8]。这为打破媒体体制内的身份归属、去除其所存在的诸多弊端,推进中国媒介产业发展提供了共识。作为改革的试点单位,《人民日报》恢复了广告经营,开启了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试点。在取得相应的成果后,国家启动了媒介集团化发展的战略。因而,从国家政治管理的角度看,中国的媒介治理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对媒介与国家关系的认识为框架,调整完善媒介产业结构,形成了从实践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进的工作机制,体现着遵从现代生产规律和尊重新闻传播规律的实践路径。
在二十世纪晚期,媒介与国家关系的认识得以深化,这表现为媒介不仅是意识形态的工具,而且是具有服务功能的社会机构。从媒介与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等角度出发,调整媒介机构的生产与组织形态,成为媒介治理概念引入后的重要内容。如治理一词大约出现在1998年,而媒介治理进入中国的时间恰好五年[9]。媒介治理首先是从媒介(集团)机构的特性出发理顺媒介服务,其后转向媒介治理结构。与西方媒介的身份不同,中国的媒介以提供公共服务为基本职责,表现为“双重逻辑下的主体加辅助”模式。媒介治理结构主要指的是,国家通过制度安排,以合理配置传媒资源。考虑到媒介与政治之间的关系,牢牢把握媒介的中介性角色,就要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前提,协调媒介利益与国家—社会之间的关系。“政治家办报”、党委负责制,是中国媒介治理的生动实践。2009年以来,媒介治理转向善治与媒介参与社会治理等。实际上,这些差异化观念来源于对媒介角色的认知,即媒介是作为被治理对象,或者是媒介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多元主体之一。在社会主义新时代,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媒介治理转向对网络时代政府治理和媒介跨文化治理实践的研究,这表明媒介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变革对媒介治理理念和实践产生了关键性影响。
媒介参与社会治理是推动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的工具和手段,与发达国家的媒介治理不同,中国治理是具有中国特点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如中国式现代化是“在不断回应国家社会质疑中发展着的”那样[10],媒介治理也是在实践的发展中走现代化道路。中国的媒介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党的最锋利的武器”。媒体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的领导地位,遵循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思想和路线,通过整合共产党与人民的关系,努力挖掘和报道符合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中国人民利益的新闻,使媒体意识形态化和系统化[11]。中国的媒介也是对外公共关系的重要渠道[12],通过媒介报道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就媒介形态而言,新媒介成为公民进行自我表达的重要路径,体现了中国制度的优越性。新媒介的出现,事实上增进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现了中国媒介科技、市场和社会制度的有机结合[13]。
由此,中国的媒介治理应当包含如何推动媒介自身发展,以及媒介如何参与社会治理等两方面的内容。媒介治理首先是对媒介特殊性的认知。媒介特殊性主要是指媒介的商品性和社会性,商品性体现为媒介具有追求盈利的动机,社会性则强调其对社会作用的价值。其二,媒介治理不仅包括如何推动媒介的发展,也包括媒介参与的社会治理。由于两者在内容上存在诸多差异,以主客体关系而言,前者是被治理的对象,是国家治理的客体,后者是治理的主体。考虑到媒介的特殊性,国家对媒介的治理相对审慎[14]。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和渗入,中国制度的优势得到保障和发挥,媒介治理成为新时期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引入媒介治理概念之前及之后的十余年时间内,国家进行媒介体制改革,推进媒介集团化,其目的是发展主流媒体。然而,社交媒体和智能媒体时代的到来,媒介传播情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媒介概念不断丰富,媒介自主性持续增强;另一方面,实现社会个体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有了长足的发展,舆论监督等社会运作形态发生了很大变化。媒介治理的任务就包括如何将声音传递出去,通过媒介的监督如何促进社会发展。围绕着声音传递,顶层设计重点发展了主流媒体的信息扩散,也称全媒体发展思路。此外,由于媒介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强调舆论监督,保障公民的知情权,成为媒介化政治的基本组成部分。在当代中国语境中,媒介参与国家治理,是中国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一元”。
二、媒介治理的“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媒介治理选择体现在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上的新经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带领并团结全国人民,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改革不适应社会生产关系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中国式现代化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其是尊重历史和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前进的经验总结和重大成果。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的媒介治理走的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的机制;体现出高度实践性特征,是在摸索中形成、符合中国国情的媒介现代化道路。
首先,中国的媒介治理现代化根植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方面。中国现代化的道路支持和推动了媒介发展和媒介治理制度的完善,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四个现代化”,到新时代的“新四化”,以及我们今日所言的“第五化”,均有助益媒介治理的现代化道路。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中存在大量的传统社会经济形态,为了迅速赶上工业化带来的社会经济发展优势,1964年12月21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周恩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完整地阐述了四个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卫星通信和激光照排等科技现代化,直接惠及传媒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新四化”,信息化和工业化等进一步为传媒的现代化提供了发展的动力。我们今日所言的治理现代化,即是在“新四化”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构成了当代中国现代化的五个基本内容,而后者则被称作“第五化”。
鉴于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整体发展的现代化,毫无疑问,中国的媒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第五化”的重要构成部分。“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而不是资本主义的现代化;是以人为本、以人民福祉为中心的现代化”[15]。中国的媒介治理同样产生于这样的基础,在制度选择上,中国的媒介治理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媒介制度,强调媒介具有多样化功能,既认为媒介具有经济功能,又具有服务功能。随着社会矛盾的转化,媒介在社会中的作用不断变化,显示出这一制度体系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务实特征。中国的现代化离不开党的领导。党是媒介运作的中坚力量,从顶层设计到指导方针,处处体现着党对媒介发展的引领。中国的媒介治理,是以现代化的政党指导和推动媒介的现代化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现代化是西方世界最先提出并实践的,但现代化并非这些国家专属,它代表着治理的制度模式选择、价值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是全人类的重要文明表征。吸收全人类文明,并在中国国情中实践,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本思维。
第二,中国的媒介治理现代化具有强烈的科技特性。历史地看,科技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科技的进展对媒介现代化起着坚定的支持作用,因此媒介现代化必然与科技发展紧密关联。媒介天然地与技术连结在一起,媒介对技术极为敏感。借助科技发展,媒介生产和媒介传播手段得以迅速发展和革新。举其要者而言,从激光照排系统的研发,到卫星通信手段的使用,都大大推进了媒介的发展。在社交媒体时代,网络成为媒介发展的新空间。Web1.0和Web2.0这两个阶段,网络成为媒介内容扩散的新通道和全面覆盖用户的新空间。门户网站和全媒体的出现,大大扩展了媒介覆盖的范围,提高了传播效率。通过将媒介内容与用户的直接关联,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用户参与媒介治理。新闻媒体的信息传播经历“推”“拉”,进一步更新为个性化推荐手段,处处显示了媒介对科技的高度依赖。利用技术达到善治目标,必不可少的手段就是借用技术。因而,媒介治理首先要保障高质量的媒介信息生产,其次要采用科技手段推动信息到达全体人民。显然,创造性地利用网络信息源,做好新闻报道是第一步。紧密相连的则是用社交网络、“两微一端”以及嵌入手机浏览器的新闻推送,有助于保障现代信息最大化地到达公民。这些行动,都离不开对现代科技的有效利用,如利用算法保障信息供应,采用个性化推荐实现信息跨越传播的“最后一公里”屏障。
第三,中国媒介治理的现代化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出来的。如中国的现代化发展是不断调整的,中国媒介治理的“方法”显示了浓厚的实践特征,这种“方法”既是内在的也是外在的。“内在”即媒介发展是与其他物质生产部门一样,它生产新闻信息,又强化自身发展,以构建媒介存在的合理性。“外在”的意义在于,媒介部门受市场、科技等诸多因素制约,是社会主义舆论的风向标。由于受历史局限、经验水平以及对媒介宣传情景的影响,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的媒介具有比较浓厚的苏维埃特征。在资源配置和信息传输方面,媒介成为全面计划和政府主导控制的对象。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以《人民日报》为试点的单位,重新认识了媒介市场化属性,这标志着中国媒介治理的理论准备逐渐完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后,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是对“经典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思想突破,具有深远的历史穿透力”[16]。自此以后,在承认新闻媒介取得成就的基础上,新闻媒介摆脱了长期以来的宣传模式和战时动员机制,走向了服务于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目标。媒介治理现代化,一方面强调媒介需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制改企”,做大做强媒介集团,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介发展的基本思路。2008年以后,媒介融合进入新阶段,中国的报刊、广播电视等纷纷拥抱全媒体。另一方面媒介治理更需要注意舆论引导,加强和改进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权。在实践中形成的党委负责制、“坚持正面宣传”“政治家办报”,有效地加强和改进了党对媒介的领导,确保党对媒介的绝对控制权。通过资源配置推动的媒介现代化,其重点指向做大做强主流舆论,形成具有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此外,保障社交媒体舆论的监督权和积极引导网络舆论,有效地改变了两个“舆论场”间的冲突。舆论场的变化显示了互联网时代媒介参与形式的多样化,而不断调整的媒介制度,体现了中国媒介治理的实践性特征。
第四,注重媒介宣传和信息传播的平衡,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中国媒介治理现代化的信心来源。媒介宣传是中国媒介的历史性继承的表现,而信息传播则强调为社会服务的媒介功能。与媒介技术相关联,在大众传播为主的时代,媒介形成了以媒体单位采制新闻为主导,加强通讯员制度建设,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来自人民的监督和信息反馈的良好局面。报刊、广播等设有“读者来信”“听众来信来电”等栏目以加强媒介与人民的联系。社交媒体被广泛使用后,媒介采取了多种手段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同时在内容上强调服务于人民。一个重大的改变是,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均走向媒介前台,扩大了与人民群众联系。在当代媒介广泛渗透到情境中,媒介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基础设施。国家推动电信事业不断升级换代,推动“降费提速”落到实处,互联网激活了人们的社会关系,使得传统媒体外的民间舆论成为推动中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它与网络中形成的各种舆论领袖、传统媒体有关的舆论力量一道,共同成为媒介与人民关系的有机网络。可以看出,我国媒介已经走上了“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这一点与西方媒介有着本质上的差别。在当代媒介最为发达的美国,传统媒介及其网络融合的结果,高度维系了商品经济思维和商品化价值选择。可以说,西方媒介充斥着精英主义意识,充满了赚取利润的经济追求。除此而外,西方媒介还以自己为道德准绳,对他国品头论足,在全球范围内制造矛盾。中国的媒介治理需要防范来自西方媒介的冲击,令人鼓舞的是,在中国式媒介现代化治理制度中,我们已经形成了很好的对抗这些外来风险的准备,即树立人民至上的观念,“一切从人民出发”,推动媒介宣传和信息传播的平衡,最大化推进人的自由发展。
第五,在全球网络空间中,中国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网络的治理边界。众所周知,互联网产生于全球化与冷战军事需要,但在媒介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连接全球的网络现实。“信息超高速公路”可以看作是互联网媒介去军事化的口号。进入新世纪后,互联网通过融合发展,很大程度上改造或形塑了各国的媒介发展。互联网成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之后最重要的媒介。然而网络空间中的虚假信息、霸凌和具有某种意识形态输出的文化产品,将网络媒介变成了新的意识形态战场。中国成功地举办并推进了国际互联网安全维护和游戏规则制定的“乌镇会议”,加强了中国在国际互联网治理中的参与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互联网治理的议程。其中,将互联网纳入到国家治理的范畴内,对跨越国界的信息进行有意识的引导,形成尊重互联网去中心化而又保持国家边界的治理理念,是中国互联网治理边界性的思想体现。考虑到意识形态是一种长期型构的社会产物,这就必然地要对信息超越国界进行适当的引导、控制甚至回击。虽然媒介可能是跨国的,但它是在特定国家范围进行信息传播的,因此采取有效的治理是必要的,也只有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才能有效应对。因而,媒介治理的思想、制度、政策选择及其文化的改革创新,对于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基础性价值。
统而言之,中国的媒介治理是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媒介制度体系。在媒介信息供应方面,它不仅提供关于社会生活的新闻,还提供“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信息;在社会生活领域,它监督并参与社会治理,是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实践运作方面,它认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要在实践中与时俱进,既强调媒介自身的发展,又提倡媒介对社会有机体的价值和作用。在中国赋能政府的选择中,推进和加强媒介发展,增进媒介与社会机构、社会个体之间的联系,形成“不忘初心”的行动理念。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不可避免地连接国家、政府和公民。虽然互联网是没有边界的,但互联网服务却是有边界的,因而互联网治理是在全球网络链接的基础上,又是在一国范围内的治理行动。在新时代,媒介自组织力量不断加强,实践表明,构建与公民个体连接的社交网络服务,是新媒体强大的内生力量与社会发展问题所激发的治理需求,使得媒介治理获得了发展动力与内源性治理需求动力的协同发展。考虑到国家治理“是统治阶级利益要求和政治主张的功能函数”[1],我们认为,从理论到实践上,媒介治理形成了从中国实际出发,反映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和国家意志,推进媒介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新”道路。
三、推进中国媒介治理的现代化路径
媒介治理属于国家顶层设计,在路径选择上必然要适应现代化的内涵。媒介治理具有双重目标,不仅要保障信息传播服务于社会,同时也要推进媒介参与社会治理的目标实现,终极目标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和及时对国内外意识形态做出必要反应。媒介治理的现代化路径,首先必须适应现代化的固有内涵。现代化固有的内涵是从传统性向现代性的不断转变,以适应当代社会实践发展。由于现代化在全球各国发展中存在诸多差异性,特别是缺乏社会主义成果的借鉴,因而中国的现代化具有自主性、整体性,这注定中国的现代化是一个自主创新的过程。借鉴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传播学“三论”的知识,推进中国媒介治理的现代化,其发展路径可归纳为,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媒介分层治理;以现代化为要义,做好舆论保障,贯彻人民主体思想;借用当代科技,实现媒介善治水平。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实现制度优势与媒介功能的有机结合,推进媒介分层治理。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增强媒介的组织力和社会动员能力,为实现媒介发展提供切实的思想支持。在媒介发展规划上,要增强党组织在思想上和理念上的先进性,在国家和政府的组织体系中,实现党的思想、媒介组织原则和管理制度等互融互构。同时,要注意媒介丰富性带来的媒介管理问题。由于媒介范围的扩大,原来以大众媒介组织为中心的治理路径,很难适应当下媒介情景。为此,在社交媒体为主的信息传播系统中,正确认识现有媒介的构成结构,实现分类管理,也就具有了合理性。根据当代媒介传播在内容、手段及社会影响方面的差异,将媒介划分为三个层次。将专业化内容生产为主的机构看作第一层次媒介,它构成中国新闻信息的基本来源。第二层次以信息聚合为主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采用算法以达到用户覆盖的媒介,包括诸如今日头条这样的聚合式新闻和个性化新闻推送机构。第三层次是拥有社交互动特性的传播媒介,包括微博、短视频等平台机构。从信息扩散范围看,这三个层级的媒介呈金字塔状分布,用户和信息扩散的数量依次增加。可以看出,第二、三层次的媒介是当代社会生活中的“超级行为体”,这些公司对先进技术的掌握,令其有充分的谈判筹码,“它们压缩了传统行政权力的覆盖范围和管治能力,而且正在重塑‘国家—社会’关系”[17]。因此,第一层次考虑媒介内容生产,对第二、第三层次的媒介加强算法及其社会舆论规制,确保媒介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特点。在国家制度建设中,媒介治理的根本任务是,以完善的治理制度优化和创造媒介传播的公共秩序,激发媒介活力,促进媒介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适应。为此,确保第一层次媒介的内容质量,就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地推进内容与社会主义生产、生活的结合,构建日臻完善的话语策略,从内核上实现引领第二、三层次媒介的任务。
第二,将媒介治理现代化置于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脉络中,加强和引导舆论,构造新时代媒介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媒介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要以是否增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群众利益与福祉作为最高准绳。为此,媒介治理现代化需要与经济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一道,形成相互监督、共同推进的局面。由于中国的现代化具有整体性,因而媒介治理现代化,就要将人民群众的舆论工作和社会个体的需求结合起来,既保障个人的权利,又推动国家政治和社会治理水平提高。在社会主义新时代,政府需要采取包括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多种手段对媒介进行规制,以维护社会意识形态安全。为此,中国的媒介发展,不仅要提高信息传播的到达率,更要在叙事方式和内容生产方面下功夫,提高媒介的说服力和对社会的穿透力。媒介治理同时要根植于媒介实践,要反映“情感转向”的新闻业的现实,提升公共舆论的引导水平。“数字平台和社交媒体的可供性显著地提升了情感的重要性。”[18]因而,在传播过程中加强情感关系建设,形成媒介与人民之间的相互型构,是推进媒介治理水平的必要组成。考虑到当代媒介的第二、三层级影响,平台治理是当代媒介治理的中心任务。平台治理可依赖的力量自然来源于人民群众,构建有序的用户参与机制,是解决平台资本垄断传播负面后果的必由之路。正因为社交媒体已经发展了十余年,但未能形成对社交媒体平台的有效治理措施[19],在当代中国社会,实现对平台的治理,就是要将网络参与用户上升到与公民身份相匹配的地位上来,进而提高平台对“国家—社会”关系的贡献度。
第三,依据媒介治理诸要素,协调科技优势和媒介人文理念,以期实现媒介善治。媒介善治是多元主体治理的基本目标[20],发挥当前媒介的科技优势,事实上增进了第二、三级媒介的影响力,在媒介治理中强调大数据作为辅助手段,是目前媒介治理的共识。具体地说,推进平台治理制度化,涉及用户和媒介两个不同的角度。从用户角度看,至少包括调节用户行为的机制、建设用户的媒介身份,设置反映用户地位变化的相关机制,构建用户之间关系法则、引导用户注意力机制等。媒介应当设置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准入条款,借助算法对内容调节,必要时增加人工内容审核方式;保障用户正常参与,防止平台垄断意见;赋予用户地位算法和标识。以人工智能应用看,它实际上涉及的是“人与机器”的关系框架。当前一个流行的想法和实践,就是理性人格的实现手段。根据现有研究,机器智能会引发一定的道德恐慌,很难实现“道德扩展”原则。针对网络中的极端言论,道德扩展设想了一个透明、包容、自反和可复制的内容审核迭代过程。这一研究揭示了人工智能存在审核滞后或不精确的情形[21]。不可否认,算法是超前的,人工智能审核是滞后的,自动化方案有助于追踪和发现那些有影响力的人类“超级传播者”、机器人活动,但基于人工智能的系统根本无法解决线下社会生活以及网络非文字性符号包含的意义和影响,因此媒介的善治需要先行于审核这样的过程,透过有社会主义价值的媒介制度和话语,利用自动化的潜力,实现以人为本的流程来调节媒介内容。构建媒介评分制度或者建立信用制度,将是媒介善治的一个方向。可引入区块链技术,将媒介内容生产者看作网络化节点,根据网络化节点的信息扩散,引入内容真实性、扩散水平和活跃度,给网络节点评分。如此反复迭代,必将有助益媒介治理的智能化。
总体上看,我们正面临的情境是,随着中国社会矛盾的转变,社会问题日益复杂化、知识和权力碎片化,媒介成为社会不同部分的自主性日益增强的表现场地,互联网传播界限不断模糊,这在客观上要求加强媒介治理。媒介治理现代化,不仅要应对科技带来的改变,更要从国家治理出发,围绕着国家和社会关系,政治权力主体与公民权利主体等媒介治理中的关键概念,形成具有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和机制。国家是政治权力主体,致力于维持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以图化解信息传播中的各种矛盾,媒介作为公共物品的供应者,需要在公民权利实践中扮演守望、引导和服务功能。中国式媒介治理道路要在实践上坚持马克思的国家秩序理论,形成与不断发展的媒介治理实践相一致的媒介制度,推进媒介有序参与社会治理。马克思认为,国家产生于社会,同时又居于社会之上,国家为秩序的守望者。尽管不同时期的国家任务有所不同,但国家是重要的治理力量和治理框架的设计者。维护社会秩序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责,而媒介作为国家和公民联系的桥梁,具有社会联系的功能。在社会矛盾无法消除、甚至增长的情况下,降低社会事件的负面性、保障社会个体权利,是媒介治理现代化需要着重考虑的事项。我们所做的种种改变,也正是对人类自由的建构,形成当代社会个体使用中的数字尊严,实现“国家—社会”关系的相互型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