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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龙·物色篇》中的感物方式

2023-12-31王思懿

牡丹 2023年24期

《文心雕龙·物色篇》(以下简称《物色》篇)是《文心雕龙》全书中表现自然景物在诗词歌赋中起关键作用的论说篇章,全篇以自然风物及其诗赋表达贯穿始终,将“物色”与诗人内在情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刘勰的论说首先以四时流转对物与心的影响起调,从时间角度对景物引发的情感触动进行了形象的表现,结合宇宙运转与内心世界,开拓了一个内外兼容的宽广空间。紧接着指出“诗人感物”的种种方式,援引《诗经》《楚辞》、汉赋佐证,并对当时盛行的“文贵形似”风气作出评价,提点“后进”。最后以赞语作结,回到物与时序对主体感物抒情的作用。其中“是以诗人感物,联类不穷……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几句集中体现了刘勰对感物方式的观点,揭示了诗人在感受自然景物时生理、心理层面的交互作用。

刘勰在《物色》篇中的论述联系过去、当下、未来,统一了物、情、辞,其评论的境界十分开阔,而理解《物色》篇中的感物模式,须从对“物色”的理解入手,而后深入到对感物概念及其方式的探究。本文在掌握《物色》篇的基本内容与结构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古典文学中有关材料,对《文心雕龙》中“物色”概念以及感物方式作出美学阐释。

一、“物”与“色”

在《物色》篇中,“物色”二字时而并提,时而分论。其中,“物”作为独字出现次数最多,共有9处;“色”作为单字出现仅有一次;“物色”则在文中出现4次,并且基本出现在开篇和尾部。并提时,“物色”指代的是诗文中被描写的对象,即自然景物;分论时《物色》篇以说“物”字为主,对于“色”只有在描写外物颜色时有所提及。

作为被人描摹的对象,自然景物在进入文人视野之前是客观对象,是与人相对的自然景物;进入诗人视野之后,外物就会被染上主观的色彩。物的主客之分虽然不是《物色》篇议论的重点,却是中国文论中现实存在的问题。刘勰称“若乃山林皋壤,实文思之奥府”,即说明物是诗人内心世界得以生成的根源,也是情志得以陶冶的基础。这里的物不是平面的、单调的、个体的,而是有广度、深度和延伸性的物质概念。“岁有其物,物有其容”,容,盛也,意为盛受、容纳。从山林皋壤到玄驹丹鸟,生物的不同种类、大小都被纳入“物”的概念中。中国古代对“大”“小”的理解通常能够从数量、体积转移到道德、精神境界。例如,《诗经》中“硕人俣俣”“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有美一人,硕大且卷”等,“大”常与美联系在一起,既是对抒情对象的感性描述,也带有道德意义。《庄子·逍遥游》从鲲鹏、斥鷃之别到“小大之辩”,表现了人生视野、理想、境界的差异,在精神层面赋予“小”和“大”内涵。《物色》篇的“物”如果只按进入诗人审美体验的客观对象来理解,显然不符合《物色》篇范围如此广阔的描述和深刻的意蕴。“物”还具有变幻无常、生生不息的生命力,如“献岁发春,悦豫之情畅;滔滔孟夏,郁陶之心凝;天高气清,阴沉之志远;霰雪无垠,矜肃之虑深”。《物色》篇从四季、气象方面刻画自然风物,物在时间与空间尺度的附加作用下有了延伸的变化感,成为蕴含宇宙能量,富有生命感的“物”。这样的“物”才能感召诗人,使人心摇曳。

《物色》篇还对物的呈现做出论断,即“物貌难尽”“物有恒姿”。前者描述的是物的多样性、无穷性,后者描述的则是物的永恒性、稳定性。二者看似矛盾,实际上可以相融。刘勰以辩证统一的观点看待物,从宏观的视角看到了物的多样性,譬如山有高低陡峭之貌,树有高矮疏密之貌。随着季节的流转,物貌也会变化,在诗词中才有了“于是嵯峨之类聚,葳蕤之群积矣”。而“物有恒姿”是将物放在了特定的环境中,这里物与思对举,可见这是在一个相对固定的时空尺度下的论断,具体来说就是诗人进行构思创作时所见之物,在创作期间是不变的,即使变化了也保持着同一性。例如,唐代诗人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桃树实际上与从前有一定差别,但树的位置、走势等是恒定的,带给诗人的思绪也是无限的。总而言之,《物色》篇的“物”是一个范畴,它区别于人本身和人的活动,也区别于诗人主动创作出的、呈现在诗词歌赋中的文字的物,而是具有多维度、多面相的自然之物。

“物色”中的“色”一说借用佛教中“色”的含义,指与本体相对应的现象界,即“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的“色”。刘勰少时入定林寺,与僧祐居处十余年,博通经论,其文学思想受到了佛教思想的影响。然而《物色》篇中用“色”字只有一处,原文为“至如雅咏棠华,或黄或白;骚述秋兰,绿叶紫茎:凡立表五色,贵在时见,若青黄屡出,则繁而不珍”。显然“色”这一概念的直接来源是颜色。“五色”早在商周时期就有记载,《尚书·虞书·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老子》:“五色令人目盲。”陈鼓应注:“五色:指青、赤、黄、白、黑。”三国时期汉文佛经中,对“五色”也有较多记载。经统计,后汉三国时期的汉文佛经中共有55个五色用例,其中有52个表颜色义。在有些经典和语境中,五色是一个以确数之名,表示丰富、众多颜色的词语。“五色”这一概念明显是对颜色的描述,到唐代才逐渐演变为现象界。

以“色”代指自然风物的表象既反映了文人写作中对颜色的重视,也解释了“物色”意义生成的过程。颜色的描述强调了感官中的视觉要素。《物色》篇中唯有“沉吟视听之区”和“属采附声”二句提及感官,而其中的视觉与听觉却都是捕获事物的关键感官。视觉可以捕获物的颜色、形态、体积,听觉可以捕获声音,二者对物的包围基本上可以把物的特征感受清楚,诗词歌赋所表现的也是这些表征,并且是鲜明的表征。范文澜注“物色”曰“盖物色犹言声色”,其实可以与视听相连,表达的仍是物的表征。以“色”代指现象并不准确,现象比表征更具体,细节更丰富,却也更杂乱无章。呈现在文本中的“色”是经过凝练、抽象的,譬如“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未尽桃花、杨柳所呈现的形象,而是以“灼灼”“依依”抓住主要特征进行表现,这种抽象与凝练便是“色”字所表达的内涵。“色”一字在《物色》篇能够推广至表征,是与“物”字结合意义扩大的结果,其本质仍然是人对物的捕获,作为审美体验可以纳入感物的环节。

“物色”涵盖了具体的自然风物及其内蕴和表征,在《物色》篇中,刘勰将“物色”作为感物作文的基础和动力,实际上对文人的体悟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二、感物

诗人若想有所阐发,必然要有所凭依。诗人诗兴所发,心之动摇都由“物色”引起,亦即“感物”。关于“感物”的理论,可以追溯至《礼记》,《礼记·乐记》开篇即言:“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至魏晋南北朝,感物理论在文论中得以延续。陆机《文赋》:“遵四时以叹逝,瞻万物而思纷;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钟嵘《诗品·序》:“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又曰:“若乃春风春鸟,秋月秋蝉,夏云暑雨,冬月祁寒,斯四候之感诸诗者也。”刘勰在《文心雕龙》中也多次提及与感物相关的理论,如《明诗》篇:“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诠赋》篇:“原夫登高之旨,盖睹物兴情。”他将感物的过程揭示出来,形成《物色》篇的主体。这一部分的论述主要集中在“是以诗人感物”到“所谓诗人丽则而约言,辞人丽淫而繁句也”。这一段的论述是循序渐进的,从《诗经》时期的“以少总多”到汉赋时期的“诡事瑰声,模山范水”,刘勰提出了不同的表达方式,反映了相同感物方式随着时间发展在文辞方面发生的变化。

人感物的必备条件是心神与感官,前者与万物共振,后者接收物之表象。前文论及,物包罗万象,能够带给人多重感官体验和内心感受。诗人在此环境中“联类不穷”“流连”“宛转”“徘徊”,这些内心世界的活动与外界互联互通,相互联结,类似于“通感”,旨在形成回环的浑然境界。纪昀评:“随物宛转,与心徘徊八字,极尽流连之趣,会此,方无死句。”在这个浑然的感物体系中,诗人看似失去了主体性,与由自然引导的“迷狂”状态相类,但实际上诗人并没有失去主导性,仍然能自主地捕捉事物。如果是前者,那么就是情志被物色蒙蔽的状况。虽然物是诗人内心和笔下草木世界生成的根源,但其不能站在比心神、情志更高的地位上。属于内在活动的神思、情志和属于外在的物是两个不同的体系,《文心雕龙》无二者互相来源之说。《物色》篇强调的是二者的协同变化,情以物迁,而物色又与心徘徊,是一个符合自然规律的圆满交互过程。在此过程的基础上,诗人借文辞抒发情志,文辞便成为反映这种感物方式的载体。

这种联通交互的感物方式在文辞上的体现经历了一系列变化。《诗经》时期,是“一言穷理”“两字穷形”“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楚辞时期,是“物貌难尽,重沓舒状”;汉赋时期,则是“模山范水,字必鱼贯”。诗赋的字数越来越多,描述也越来越详细,以尽显技艺、新意。到了“近代”便演变成了“文贵形似”,刘勰的评价是“窥情风景之上,钻貌草木之中”。这种文辞的变化实际上反映了感物方式的变化,从“情以物迁”“随物宛转”到“窥情风景之上”,自然的交互在胸中激荡,文辞变为借自然风物表达情感,感物中融入诗人的目的和主动思考。前者所代表的平衡被打破,后者看似是“物”这一端更加重要,实际上是“人”的作用越来越突显。在作为表达工具的语汇丰富发展的同时,人的感官表达也得到了发展。把握事物的表征越全面就表示人的感官表达越健全,在感物方式上的体现即所调动的感官越来越多。《诗经》时期只能在诗中展现一方面,而在南北朝的诗歌中能展现更多层面的组合。《诗经》“以少总多,情貌无遗”建立在人们对事物有共同的体验上,所以典型特征能引发人们的联想,从而让读者觉得情貌尽显而意味无穷。“近代”诗赋则能“瞻言而见貌,印(疑作即)字而知时”,通过文字直接在脑海中形成形象和感知,“感物”通过文字转化为“物感”。这一时期的感物方式是“体物为妙,功在密附”,具体的物的形貌代替了“不穷”的“万象”之物的地位。“且《诗》《骚》所标,并据要害”——诗骚成为后世文人面对的一座大山,人们很难超越其精妙简练,因此只能在文辞方面进行繁复的变化。然而这种重“色”而轻“物”的做法虽然反映了人在感知层面的进步和意志的作用,却使物的表现简单化。刘勰在《物色》篇推崇的是诗经“以少总多,情貌无遗”,批评了当时文坛“模山范水,字必鱼贯”“青黄屡出,繁而不珍”的现状,是对诗经“物色虽繁,而析辞尚简”的

回归。

三、结语

《物色》篇赞语写道:“山沓水匝,树杂云合。目既往还,心亦吐纳。春日迟迟,秋风飒飒。情往似赠,兴来如答。”一句写物,一句写人,生动地展现了感物过程中的两个主体。除此之外,还展现了人感物的普遍过程:感官接受物的表象,进入内心并产生情感的变化,生出创作的兴致。不管是物与人的自然交互,还是人对物的全面把握,作为感物方式并无明显的高下之分。在创作中依靠正确、合适的方式把握事物,表达情志,才能汇通物与情与辞,创作出理想的作品。

(兰州大学)